国产英菲尼迪口碑:在中国,13岁少年可以无法无天,法律管不着|社会杂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3:45:02
在中国,13岁少年可以无法无天,法律管不着

作者:秀才江湖



 12月11日下午两点过,南充市西充县城某小学的小伟、小江,被4人挟持到城郊的荒山野岭,遭到长达3小时的惨无人道的暴虐:两小孩全身衣服被脱掉,并遭枝条轮番殴打,还被强迫手拿、脚夹、臀坐点燃的擦炮爆炸;小伟的衣服被焚烧,凶手还用砖头掩埋小伟全身,只留面部在外;两小孩伤痕累累…… 12日,4名凶手全部归案,施暴者乃一名16周岁的少年和3名13周岁的儿童,其中3名13周岁的儿童还多次“犯事”。除16岁少年可以刑拘外,其他3名儿童,现行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一个“老成”儿童还扬言:我们才13岁,我看你们把我怎么办。《华西都市报》


官方老是宣传老百姓要遵纪守法,可是如果不遵纪守法也不会受到惩罚,老百姓又何必遵纪守法!违法分子又何必害怕!当今天下,中国有几种人不必遵纪守法或者只需要遵纪不需要守法,就算违法,法律也无奈于他。一种是精神病患者,即使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国际惯例可恨却无奈;一种是牛逼哄哄的官员,即使贪污狼藉也只需要开除党籍、接受党纪处分,这是中国特色,党纪大于国法几十年了。还有就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年龄越小、越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法律只能无奈地瞅瞅!


我国法律规定:1.不满14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行为,也不论危害有多大,都不可能构成犯罪,理论上将不满14周岁称之为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八种严重危害行为,才能构成犯罪。该年龄段的人如果实施上述八种严重危害行为之外的行为的,无论情况如何也不能构成犯罪。理论上将该年龄段称之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年幼无知的少年,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以理解,但是对13岁少年完全不负法律责任我无法理解、我感到愤慨。他们有恃无恐,知道自己是法律的vip会员,你看那位“老成”儿童的扬言:“我们才13岁,我看你们把我怎么办”!太嚣张了!法律在他们眼里狗屁都不如。有多少未满18岁的疯狂少年,他们的残忍、他们犯下的罪行,连28岁、38岁都未必干得出来。可是他们即使再无法无天、横行霸道,法律都不会管,他们成了法律的真空地带,可以任意胡来。相关案例不胜枚举、血痕累累、血泪交织,有的14岁以下的人杀了人没事一样回家睡觉、打游戏,有的14岁以下犯强奸以后由父母批评几句而已,有的18岁不到一点的人杀人后关几年放出来继续胡作非为,有的少年为了凑钱玩游戏拦路抢劫杀人云淡风轻。


血已经流得够多了,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只能无奈地叹息了!该醒醒了!该修改法律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应该与时俱进,岂能刻舟求剑!法律不是慈禧太后的“祖宗之法不可变”,应该以人为本。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现在的中国人比当初制定“未成年人免责法律”那个年代的中国人普遍早熟,那时候18岁还懵懂无知,现在的18岁什么不懂啊?!现在网络、影视、资讯这么发达,他们早早就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渲染;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以前突飞猛进,现在的未成年人每天吸收的营养以前望尘莫及,别说18岁,就算14岁就已经体格健壮、发育成熟。总而言之,现在的18岁与以前的18岁不可同日而语,而法律却一成不变,这是与官府号召的“与时俱进”的精神相违背的。


强烈呼吁出台相应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加以制裁,对相关免责法律加以调整,不能任由其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不然,受害人会越来越多,猖狂的少年会愈演愈烈,守法公民将人心惶惶。如果在路上被14岁以下的少年杀了、强奸了,岂不是白死了、白白强奸了!难道我们出门之前要祷告上苍:“主啊!求你别让我遇见有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别让我遇见未成年犯罪分子!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