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果pro换屏幕视频:夫婦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4:38:57

夫 婦 之 道

  司 徒 輝

 

對中國人而言,牛郎織女會河橋這個悱惻、纏綿、哀艷、傷感的神話故事,可謂家喻戶曉。

據「荊楚歲時記」所載﹕『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孫也。年年織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天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天帝怒,責令歸河東,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會。』——由於「天上牛郎織女會,人間雌兒同乞巧」,這個「七夕」佳節,又增添了不少閨閣韻事,點綴得這個節期多彩多姿。也因此,在我國歷史相傳數千年而不衰,或許在今日科學進步到極度時,阿波羅十一號太空船已登陸月球了,穿梭機在太空閃電般的飛馳,可能不久的將來,人人都可到太空去旅行,卻也未能沖淡了烏鵲成橋,歡渡織女到河西會牛郎的風流佳話。

誠然,我們不會相信,更不會迷信這神話故事是真有其人其事,但這故事卻啟示且帶來婚姻的倫理道德楷模與真理。

夫婦肇造,乃人倫之始,天帝為牛郎織女締結婚姻,是天帝的旨意,也是天帝的撮合,正和新舊約聖經首卷「創世記」所記第一對夫婦成就相似﹕「...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18-24)就是這樣,亞當夏娃兩人便成為第一對夫婦了。

兩段記載雖然很簡短,卻可以看到﹕
— 婚姻成就是神的旨意;
— 一男配一女的一夫一妻制是神的要求;
— 夫妻要彼此相愛、相配和相助,有平等地位,要互相尊重;
— 夫婦要自成家室,不再倚靠父母...。

婚姻是神聖的事,也是人生大事,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

在我們中國來說,自周公旦制禮之後,婚姻制度,都有禮儀根據,演進成為三書六禮,是有其法律明文的規限,目的是要求如詩經所謂「妻子好合,如鼓琴瑟。」「浩浩者水,育育者魚。」的諧和歡樂,如魚得水的生活。質之世間的夫婦,誰不願「白頭偕老」或「白頭諧老」?可是,事情看到,夫婦間並達不到「相敬如賓」,有的簡直是「相敵如仇」。一句很流行的話﹕「過去是誤會的結合,今日是明智的分離。」雙方簽名在紙上,就從律師樓走出來各分東西了。每每見到門外早就有一個娟好的妙齡女子,等候簽了分書的男子出來,攬腰挽頸的上座駕車了;女的呢,又何嘗不是有位才郎在那裡等候麼?也見 過有的夫婦,到美國加州賭城拉斯維加斯去,住足二十一天,就解除婚約,回復自由之身。

也有的戀愛,或未經戀愛的男女,在賭城裡幸運的博彩嬴了,就以為是紅鸞聲動,財神降臨,閃電般結婚了。難怪賭城裡禮拜堂五步一堂,十步一所,原來這許多的禮拜堂,不是為傳揚福音、宣講真道而設立,乃是為那些視婚姻為兒戲的男女而設立的。離離合合,合合離離,真不知人間是何世,羞恥為何物?!

翻開美國出版的「世界年鑑」(THE WORLD ALMANAC)一看,驚人的數字記著﹕一九八一年結婚的有二百四十三萬八千對,離婚的有一百二十一萬九千對;八二年結婚的有二百四十九萬五千對,離婚的有一百一十八萬對;八三年結婚的有二百四十四萬四千對,離婚的有一百一十七萬九千對。(第七七九頁)這個數字真叫人怵目驚心,傷神蕩魄!如果孔聖人在世,也必定搖頭太息而歎曰﹕「吾不欲觀之矣!」


夫婦之道苦矣!

我聽到有許多離婚的理由和藉口,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越文明開放的社會,則花樣越奇越多。茲簡述幾個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如下﹕
一、夫婦任何一方的鼻鼾聲大;
二、無意踹死對方一個寵物;
三、岳母大人常常光臨吃飯或住宿;
四、家姑大人常常向媳婦露出可怕的怒容;
五、丈夫經常晚上開燈閱讀書報,影響妻子睡眠;
六、丈夫太喜歡吃大蒜,以致口氣惡臭難聞;
七、丈夫每晨六時彈弄小提琴,打擾太太清夢;
八、丈夫體型太矮,以致太太沒機會穿高跟鞋;又有嫌丈夫長得太高,拍拖時她要舉起手而且像父女同行;
九、丈夫不肯蓄鬍子,顯得不夠性格;又有嫌丈夫不肯剃光頭像尤伯連納,沒有性感。

此外,還有關於夫婦閨房間的技術情趣而發生問題等事,因怕污辱文字,不敢也不願寫出了。...因這許多事情,徇至夫婦感情不睦,但又得不到批准離異,因而兇殺案件迭有所聞。至小而常見的,是彼此間的虐待和暴力相對,影響到下一代兒女們的心理和志向。近年來,頗為引起有心人的關注了。

在香港,多年前,由司法界、法律界、學術、醫學界及社會福利等專業人士、婦女團體及新聞界,調查了三個月在這期間內有三百零六宗有關家庭暴力事件的案子,於是建議包括下列各項禁制令﹕
一、規定另一方須允許配偶或同居者進入屋內及留在家裡。 當暴力行為拒絕其配偶或同居者回家的情況下,這項條款便會適用;
二、規定不許另一方回家。此條款旨在阻止使用暴力的家庭成員回家;
三、規定阻止其中一方騷擾其配偶或同居者或他們的子女。 該建議亦賦予警方權力,拘捕不遵守禁制令的人士。

總而言之,「夫妻之道苦矣!」本文結束之前,我誠懇的忠告讀聖賢書的中華民族兒女,不要忘記我們是泱泱大族的國民,尊重歷代相傳的婚姻制度啊!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五﹕25-33)

(司徒輝牧師,退休,現任香港聖道女子中學校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