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macbook pro多少钱:寻求贫富和解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1:38:38
  寻求贫富和解之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秋风   在当今中国,富人与穷人之间,似乎已经出现了一道鸿沟。这不仅仅表现在客观的收入差距上,更可怕的是,它表现为一种心理上的猜疑甚至对立。在网络空间,“仇富”已经成为一个很有魅力的词汇。随便一个微不足道的事件,都让有些人验证着一个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判断:富人就等于坏蛋。这种偏颇的判断表明:贫富之间,亟需寻求理性的和解与共处之道。 富人穷人:他们是谁
那么,谁是富人?谁是穷人?穷富是相对的概念。相对于农民,城市人口普遍是富人;在城市,相对于普通工人,包括官员在内的白领阶层是富人;在白领之上有金领,与这两个阶层相当的是中小企业主。到财富的最顶端,则是较大的企业主及一些比较另类的富人。
当人们讨论贫富差距甚至喊出“仇富”口号的时候,他们的矛头所指,大体上是最顶端的那些富人。每年的这个那个富豪排行榜,总是能够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或者带着羡慕,或者带着愤怒。不过,这类富人却是可以继续细分的。大多数仇富者在批评、咒骂富人的时候,也会加上一句:我们痛恨的是那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财富的人。确实,在这个渐进转轨的社会中,有不少富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财富的。仿照吴敬琏先生的“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概念,可以分辨出“好富人”和“坏富人”。
在市场机制发育较为健全的地方,比如温州,很多人的财富或许已经过亿,但绝大部分商人的财富是依靠企业家精神创造出来的。把他们放到法治最为健全的国家,这些人也依然会成为富人。他们应当属于“好富人”。
另一类富人的财富来路却不怎么正当。他们或者是借助权力维持垄断地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或者是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也即,先用金钱收买权力,再把特权滥用于正常的商业活动中,把不公平的交易条款强加给对方,获取不正当的利润。这批人是坏富人。
比如,在房地产行业,某些企业的巨额利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对农民或市民的剥夺。在拆迁与征地过程中,农民或拆迁户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根本无法正常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可能与拆迁或征地的对方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
不过,最坏的富人,也许是那些直接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官员。这两类坏富人是互相依赖的。前者用金钱收买后者的权力,后者则在收取了前者的租金后为前者提供特权,保护前者的垄断利益。
这两类富人是彻底的物质主义者,他们的内心没有任何伦理约束,靠权力的强横行使和欲望的尽情放纵来确认自己暴发户的身份和地位。正是这两类“坏富人”,在穷人的心中,绘出了当代富人的标准像。至于“好富人”,则因为他们是低调的,而隐没在这个喧嚣的时代的背后。
那么,谁是穷人呢?第一类是绝对的穷人,主要是农民。不管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转轨时代,他们一直就处于最贫困的底层。第二类则是相对贫困的群体,包括城市中原来就业于国有企业中的大量工人。在计划经济时代,他们的收入和福利有所保障,而在转轨过程中,随着国有企业的关闭或改制,这个群体的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出现了相对下降。当人们在谈论穷人、贫富差距扩大时,经常想到的其实是这个城市下层群体,而不是已经穷惯了的农民。
还有一个群体,是那些在心理上自我定位的穷人。部分近些年来毕业的大学生,其中不少来自农民和城市贫困家庭,尽管他们的收入相对于其父兄并不低,但却可能远远低于其心理预期。这部分人,每天都生活在由财富堆积起来的城市繁华之中,很容易觉得自己也属于穷人。这个心理上的穷人群体,带着强烈的感情观察这个社会,并让自己的声音充斥在网络论坛上。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所有穷人的代言人。
可以说,在穷人与富人的光谱上,两个最炫目的群体是“坏富人”和相对贫穷的心理上的穷人。这样的对比,让贫富差距毫不费力地转换为贫富间心理上的隔阂与对立。
要和解,不要仇恨
为了避免生活在群体的隔离与对立中,我们就要寻求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和解。
对于任何社会来说,群体间的过深隔阂和情绪对立,不管是种族隔离,还是群体隔离,都是严峻的社会与政治问题。社会群体间的分裂对立,不会有任何正面结果。穷人的不满和愤怒只是一种慢性精神腐蚀剂,不可能改变穷人的境遇。至于富人,在财富耀眼的光芒后面,往往又无法掩饰内心的忐忑甚至恐惧。经常有富人或者官员被暗杀或者自杀的新闻,贪官们忙着把家人和财富向海外转移更是屡见不鲜。穷富对立的社会不可能成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它让人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
此种群体间的隔阂与对立,并非新现象。从长时段看,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在一治一乱的恶性循环中徘徊。故事总是以财富与权力两种最强大的世俗力量互相勾结和腐蚀起始,最后以弱者用极端手段毁灭现状而终结。如果富人与权力之间的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持续下去,再闭塞的穷人都会逐渐清晰地看到这一秘密。
关键问题是,能否阻止这个恶性循环继续往前走?有些人大约是依赖本能,自然地走向了对财富、对富人的仇恨,并希望借助政府权力剥夺富人的财富。在这些人看来,一个社会必然要分成富人和穷人两个互相对立的利益集团,他们只能玩一种零和游戏:一方之所得,就是一方之所失。也因此,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就是“劫富济贫”。
如果这样走下去,就恰好宿命般地走完治乱循环的下半段。以前是某些人借助权力发财致富,并在此过程中对弱者造成了某些损害;如果解决之途仅止于“劫富济贫”,那就只是让错误倒了一个个儿。
面对贫富之间的隔离与对立,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只要还有正常的理智,就只有一个选择:阻止那个循环继续下行,共同寻找富人与穷人的共处之道。此即所谓的“拨乱反正”,走向正道。按照中国古典哲学,一阴一阳之谓道,富人、穷人,虽有分却终有合。面对当今富人、穷人的隔阂乃至对立,确实需要“变”。但变的目的不是消灭富人,或者均分富人的财产,而是让富人、穷人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各尽其本分,协同配合。穷富和顺,社会自可臻于健康境地。变,不是因为仇恨,而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变成真正的人。
有权利平等,才有财富平等
只有借助于更理性的思考和更审慎的制度选择,才有可能走向贫富和解,走出治乱循环。许多法治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财富之多寡并不必然导致群体间的隔阂与对立,严重的隔阂与对立,总是源于权利上与法律上的不平等。由于智力、运气所导致的财富不均,人们是普遍可以接受的,但由于权利上的不平等所导致的财富差距,却令人痛恨。
这几十年来,农民之所以始终是一个贫困的群体,正是因为其权利不曾被真正切实有效地对待,面对来自城市的征粮指标或者征地命令,他们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资格;而城市之所以出现一个相对贫困群体,则是因为他们当初无权参与改革措施的制定,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为改革的成本买了单。
因此,必须首先致力于确保每个人在法律和政治权利上的平等。法律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平等保护所有人的自由、政治权利和财产权,据此搭建起公道的法律与政治秩序,让每个人都可以在公共领域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才是不同群体寻求和谐相处的基础。
现在,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试图实现财富上的平等,比如对农民实行财政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或者增加对城市贫穷阶层的福利等等。然而,首要的平等应当是法律上的平等、权利上的平等。
平等其实也有利于富人。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富人才能享有更多的公平机会。对“好富人”来说,这当然不言而喻。其实,即使很多“坏”富人,有时也是被迫用金钱购买进入市场的特权。他们深知,通过特权获得的财富也得不到法律的稳固保障,于是,又得花钱从权力那里购买特殊的保护。一个法治下的政府,可以让富人节约这些制度成本,更有效的进行投资,这反过来又可以为穷人带来更多机会和收益。
“和解共识”
除了制度变革之外,社会要走出恶性循环,也需要各个群体具备一种和解的精神诉求。现实是什么固然是重要的,但对于社会的变迁来说,人们普遍地希望是什么,可能更重要。“路径依赖”之说在经济学上未必成立。一个社会总有走出坏的路径的可能性,可能性的大小取决于人们对于未来能否形成一种共识。
不幸的是,在中国,很多人放纵自己对某些群体的愤怒和仇恨,但这种激情的结果与其所狂热追求的目标只能适得其反。
其实,人类历史上,群体间的隔离与对立,时有发生。比如,美国和南非历史上都有黑人与白人之间的隔阂、对立,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种族隔离制度让黑人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然而,黑人及追求种族平等的人士们所追求的目标,不是让种族关系倒一个个儿,而是追求相互的平等。尤其是在南非,黑人在政治上已经处于主导地位,但在曼德拉总统和图图主教的指引下,南非黑人没有进行报复性的政治清算,而是致力于黑人与白人的和解,正是通过社会大和解,而让黑人白人同时获得了人的尊严,双方在平等权利的基础上共同维持一个社会的和合。
如今,面对穷人与富人、城市与乡村、户籍市民与外来人口之间的隔离和对立,国人似亦需要一种仁爱的哲学。《易传》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平等的法律权利可以让富人、穷人各得其“义”(宜),但共同体的生活也离不开“仁”。每个群体都似乎有必要理解其他群体,并学习共同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