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顶盒遥控器音量设置:吕志毅:云南省大办公共食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0:10:49

吕志毅:云南省大办公共食堂

发布时间:2011-12-15 14:09 作者:吕志毅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71次

  一、公共食堂是公社化的产物


  云南省农村公共食堂是在1958年10月间实行人民公社化的运动高潮中出现的。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号召要在农业战线上来一个生产大跃进。1958年1月1日,《云南日报》也发表题为《革命干劲大些、大些、再大些》的社论。社论说:要争取今年农业生产大跃进,任何慢慢爬的右倾保守思想、畏难情绪都要克服。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8月9日,毛泽东在山东视察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在全国农业生产出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形势下,中共云南省委于9月16日至30日召开了全省四级干部会议和全省一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省9月准备,10月行动,10月底基本完成公社化。10月5日省委又在《云南日报》上发出《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要求在1958年10月15日前全省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指示中在涉及到有关人民公社分配制度时提出:“从目前主要还是集体所有制出发,但又逐步地增长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的因素,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公社建立后,实行劳动日固定报酬或者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分配制度,由各社自定,实行一半供给一半发工资是适合的。今后生产增加,社员消费增加部分,不应当主要用在增加个人工资上,应当主要用在增长集体福利事业上,如吃饭、托儿、医病、上学、产假、养老、文娱等等,争取逐步实行免费,逐步向各取所需的目标前进。”


  根据省委指示,全省内地掀起了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至当年10月底,全省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边疆民族地区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基本上是和内地一般地区同时发动,“三步并作一步走,”同时实现。为加速公社化运动的发展,边疆民族地区还从上到下在思想领域开展批“三论”(边疆特殊论、民族落后论、条件论),把过去改造边疆民族地区的一些成功经验当作右倾保守思想,当作“三论”加以批判、指责。省委曾提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要采取“谨慎”、“稳住”、“不要抢先”的态度。但后来在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的影响下,又出现了反复。有的地方为赶上内地,滋长了一种“急急忙忙往前闯”的急躁情绪,大办联社、大办食堂,甚至出现强迫命令,使边疆民族地区也“一步登天”地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建立了公共食堂。


  云南省的农村公共食堂最早在高级合作化时期就已萌芽。农忙季节为赶节令,群众感到除了在生产上已组织起来外,还需要在生活上也适当组织起来,以充分挖掘劳动潜力。因此,带有自发性的农忙食堂便应运而生。开始时规模较小,分布也不平衡,但已初步显示出了集体生活的便利性。其后在云南省于1958年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时,为了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联片等的需要,有的地方就开始搞小社并大社,称为“联社”。


  实现人民公社化后,这种吃饭集体化的生活组织被提倡。于是,在上级的号召推广下,凡是在建立了人民公社的地方(包括边疆民族地区)都开始大办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及免费服务的托儿所、缝纫组等,以适应集体化大生产的需要。至当年末,全省已建立起了1 036个公社,入社农户357.56万户,占农村总户数361.5万户的98.9%,入社人数达1 751.3万人。在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地方,都建立了公共食堂和托儿所。据省统计局统计,在实现公社化的当年,全省就建立起82 530个公共食堂,吃饭人数达1 438万多人。10月21日,《云南日报》发表《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指出“占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已经不再是单家独户自办伙食了,而是把吃饭这件大事,也交给了集体来管理。”


  1959年1月10日,省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指出:“公社必须实行工资制和部分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公社应办好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有条件的还应办敬老院,并逐步实行免费或半免费制度。”当年9月,全省农村的公共食堂已发展到10万个左右。据同年3月6日新华社的报道:全国各地建立的公共食堂,到去年12月底止,共有289多万个,参加食堂的农户一般都达到当地农户总数的90%,多的达到100%。


  1958年7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农业社办食堂,促进生产发展和集体主义思想成长》的专题报道,介绍了湖南等省部分地区的农业社试办公共食堂的情况。报道说公共食堂有8大好处:1.吃饭时间一致;2.解放了一批妇女劳动力;3.解决了单身汉做饭、喂猪的困难;4.家禽、家畜集体喂养,便于安排弱劳力,减少了五保户;5.能够计划用粮;6.便于发展集体副业;7.有利于家庭和睦;8.卫生状况大为改善。10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办好公共食堂》的社论,认为办好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实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的有效措施,是培养农民集体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一个关键问题。社论提出公共食堂要在农村和城市普遍地建立起来,成为我国人民新的生活方式。


  公共食堂被当作群众运动的一项伟大创举而加以推广,当时认为办集体食堂是“冲破了几千年来随着私有制度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活方式。组织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缝纫组等,使家务劳动集体化、社会化,解放了大批妇女劳动力。”当时曾有人说:“公共食堂是[被公社化运动]轰起来的”,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新生事物的起因。


  省委农村工作调查组在一份有关人民公社的调查材料中说:“大跃进获得了高速度的增长基础,劳动大协作树立了共产主义的风格,广大社员的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觉悟空前提高,人民公社的建立使所有制形式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起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切表明了过去小社、计件工分的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已经不适应公社的需要了,须改用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共产主义因素的半供给半工资制的分配制度”,认为“以前的工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应该取消”,而实行这种分配制度则是一场“尖锐的大破资本主义法权残余,大破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大立共产主义的思想斗争”。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体现“按需分配”的公共食堂便成了人民公社的“心脏”、“中心”,进一步发展壮大了起来,从最初的合作性质发展成为按需分配的福利性组织,包括托儿、初等教育、文化娱乐、养老以至结婚生育、看病吃药等也都随之实行免费或半免费,开始实行起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分配制度来。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决议中指出:“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人民公社以及具体体现共产主义萌芽性质的各项免费福利性分配方式,被形容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金桥”,而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就是其中最具按需分配意义的举措,与实现共产主义直接联系了起来。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战争年代中带有军事共产主义色彩的供给制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中共云南省委《创造》杂志的一篇文章认为:“在优越的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产品的更加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的提高以及全民文化教育的普及,供给制部分会逐渐扩大,最后便能过渡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


  如宜良县红旗公社就要求公共食堂保证能让社员“鼓足干劲做活,放开肚皮吃饭”、“食堂对社员不称饭、量饭、站队”,要“无限制地放开肚皮干”,“原则上有啥吃啥”,“要做到每人每天至少1斤蔬菜,秋收季节还要杀猪加菜。”对于还需要按劳取酬的部分,则以高级社时期的计件工分为基础,实行工资制。并要求“不应该消极的去算经济账,应该从长远着眼,随着产品的丰富,生活会很快提高的。”公共食堂创办之初,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员在大跃进生产中与个人家务活之间的矛盾。用社员自己的话来说:吃公共食堂的好处是“一下工就冷嘴逗热饭”、“吃饭不用愁,家务不操心,娃娃不牵挂,只消埋头干生产”,称赞办公共食堂是“妇女的又一次解放”,对公共食堂的反映是“饭好,菜也好,单干比不了”、“天天有菜有汤,顿顿有油有酱”、“这回不愁吃不愁穿了”等等。


  二、大办公共食堂的后果


  由于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发展过于迅猛,以及那种吃饭不要钱的不顾物质条件的做法,使得食堂在创办之初就暴露出了不少问题。1958年12月7日,省民政厅反映,富源县1 365个食堂中就有1 000个无饭厅,只能打饭回家吃或露天吃饭;呈贡县从1958年5月起至年底,只供应过4次肉,油脂一直没有;漾濞县的食堂曾经吃过稀饭,连盐巴都没有,有的食堂口粮不够,就把瓜、豆、芋头等都折算成粮食,但其中一部分早在八、九月就当菜提前吃掉了,许多食堂时办时断。省委对食堂能否继续办下去曾有过疑问,派人对食堂问题作过专题调查,并在富民县搞过粮食分到户的试验,结果粮食分配到户后,参加食堂的人数一下子就散去了60%。结论是:没有供给制部分,就办不起食堂,粮食分到户,集体食堂就难以巩固。但公共食堂被当作巩固社会主义的阵地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又非办下去不可,供给制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一个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方向性问题,并且将巩固和提高公共食堂同两条道路的斗争联系起来。大理市委就认为:办公共食堂“实质上是集体与个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在新的生活方式上的反映,进行这个斗争,并取得对这个斗争的胜利,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共食堂的一个重要步骤”。但吃饭不要钱,要坚持搞供给制,就必须要有充分的粮食保证,因此,便采用强迫命令的行政动员和政治号召的方式来完成粮食生产上的高指标任务,用违反科学的放“卫星”方式来增加粮食产量,以确保供给制的实行,其结果只能依靠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粮食增产,导致出现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行为。


  1958年6月至10月,省委农村工作部根据省委指示,先后4次向各地发出创高产通知。说:“要打破迷信,鼓励人们敢想敢干,不断地出现生产的跃进,必须创造大面积的丰产纪录和创单位面积高额丰产记录”、“必须放出一些卫星来,这对于打破迷信,鼓舞士气有非常重要的意义。”6月6日,省委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县:“必须拔掉思想上的白旗、灰旗,对动摇派、怀疑派、秋后算账要斗争”,可以开“白旗现场会,树白旗。”于是各地就出现了诸如“胆有多大,产有多高”、“要当社会主义的疯子”、“头可断,血可流,不完成任务不罢休”、“命令亩产粮一万,土不敢交九千”、“我们的祖先千年、万年办不到的事,我们只需一年,一个月或一个早晨就能办到”等“大跃进”式的大话、空话、热昏话。这些口号形象典型地反映出当时人们的狂热情绪和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是造成“瞎指挥”、强迫命令、虚报产量等“五风”蔓延的重要根源。1959年11月中下旬,省委在全省三级干部会上承认:“五风问题远比原来了解的严重”。“五风”损害了党和群众的联系,是造成目前暂时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这其中,省委负有责任。”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再加上自然灾害,给云南农村带来两个严重后果。一是边疆民族地区大量边民外迁外逃。12月24日,省委在批转省委边委有关边民外逃外迁的报告中提到,1958年,仅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就外逃11万多人。有的边疆村寨一个晚上男女老幼全部跑光,生产陷于停顿,整个边境动荡不安。二是在全省发生了大面积肿病死人。1958年11月18日,省委向中央上报《关于肿病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说:今年春夏之间,云南曾发生因肿病造成大量死亡的事件。遍及曲靖等10个专州的70多个县市,截至8月20日止,全省发病人数已达236 000多人,死亡3.4万余人,占发病人数的14.4%。8月,省委检查组由副省长刘卓甫带队到曲靖专区了解肿病情况,查出群众患病系“混合型营养不良水肿病”,主要原因是劳动强度过大,缺粮人吃不饱,营养不良,未从粮食问题上根本解决,以致情况发展的越来越严重。浮肿病问题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先后4次派遣医疗队进行突击抢救。11月18日,省委在上报中央的《关于肿病死人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说:肿病从2月初在曲靖专区的陆良、泸西等县开始出现,至6、7月间发病率猛增,遍及全省70多个县市,而且死亡率相当高。至8月20日止,全省发病人数达23.6万,死亡3.4万人。毛泽东对此做了《一个教训》的重要批示,指出:“云南省委犯了一个错误,没有及时觉察部分地方发生了肿病问题,云南工作可能因为这件事取得教训,得到免疫力,坏事变好事。”省委和省人委根据毛泽东的批示,联合发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学会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并分别就调整劳逸节奏,办好公共食堂,办好敬老院、托儿所等问题做了55条规定。1958年11月30日,省委还做出《关于保护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的通知》,提出,人民公社应当立即普遍向社员宣布,永远保护社员个人原来的和分得的生活资料所有权,并重申了允许私人养猪和养家禽,以及从事一些零星的家庭副业的政策。


  1959年2月底至4月初,中共中央先后召开了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集中讨论人民公社问题。毛泽东提出“不许剥夺农民”、“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的会议纪要,开始调整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省委于3月召开了全省六级万人干部大会,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问题的决议》,对公社的所有制进行了调整,并规定边疆地区一般不办常年公共食堂,只办临时性或季节性的食堂。5月25日,省委召开讨论边疆民族工作的常委会议,认为:“边疆民族地区不论哪种形式的公社都是不成熟的”、“全部取消粮食或伙食供给制,一律实行按劳分配,公共食堂按照自愿的原则凑粮食吃饭。”6月23日,省委在一份有关口粮分配的通知中说:“坚持办好公共食堂,自由参加。社员分到基本口粮之后,有愿在食堂吃饭的,交多少粮吃多少饭,节约归己,不愿在食堂吃饭的,可以在家里做饭吃。”这些措施,对当时的公社化运动起了一定的“降温”作用。但是,在同年8月庐山会议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以后,反右倾、鼓干劲成为了全省各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层层铺开,一直深入到农村基层,提出“四平八稳就是右倾思想的表现”,突出批判“中游思想”,要“火烧中游”。9月5日,《云南日报》发表《全省公社社员同声歌颂食堂好》的消息。说:“食堂办起来将近一年,显示出无可争辩的优越性”、“社员热情表愿望,要让公社红旗高举,食堂永世生根”,继续称赞公社食堂的“优越性”。11月10日,省委在有关整风整社运动的指示中提出:“在农村中进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一项严重的政治任务和思想任务。”11月中旬起,在全省内地农村开展了整风运动。实际上在农村工作中没有再执行郑州会议和上海会议精神,而是在反右倾的气氛和整风整社运动的鼓动下,持续进行“大跃进”,继续搞供给制。


  1960年3月,中央批转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公共食堂情况的报告》,毛泽东在转发这个报告代中央所拟的批语中要求“一律仿照执行,不应有例外。中央所以下这样的断语,是因为贵州这篇食堂报告,是一个科学总结,可以使我们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事业,在5至10年内,跃进一大步。”按照这个批语精神,省委在3月份召开的全省三级干部会议上,总结了1959年的工作,部署了1960年的连续大跃进工作。进一步办好食堂成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办好公共食堂当成一个方向性问题来认识,与反“右倾”,巩固人民公社,过渡到共产主义联系起来。省委提出:“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心脏,办好食堂是巩固人民公社的中心”,强调:“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农村社会主义的阵地。”会议提出:全省今年一律实行油、盐、柴、菜供给制,有条件的可实行部分粮食供给制或全部伙食供给制。省委主要领导在会上批转了有关办好公共食堂的两份材料。批语说:“这两个材料的主要经验表明了,办好公共食堂要经过反复激烈的斗争。”省委还提出全省必须在3、4、5月份内把公共食堂办好。会后,各级党委把办好食堂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3月29日,省委发文要求每个县委和公社党委都必须搞一个食堂“试验田”,并保证办好,要求从4月1日起,全体公社和管理区干部,一律到公共食堂吃饭,不准另外开伙食,限期半个月内改造好落后食堂。4至6月,省委又在食堂种菜问题上做出一系列规定。要求建立集体菜地、养猪场、鸡鸭场、兔场等,做到每10至15人有一亩菜地,而菜地还不能占用集体的粮田,因此,只能用“逐步减少社员的自留地”的办法来解决公共食堂种菜的问题,这是全省性的又一次收社员自留地(1959年5月9日,省委曾指示各地,应立即执行中央关于给社员恢复自留地的规定。决定在全省恢复自留地),说:“自留地收回后,生产队要注意照顾群众某些习惯性的需要。”在实际贯彻执行当中,出现了许多过火的行为。如有的地方怕集体食堂巩固不住,甚至提出反对“家家冒烟”,形成干部到处扒社员家里的灶,将社员的所有炊具、家具都收归公共食堂使用;有的不许社员在家烧火做饭,实行集体家务,将社员家的坛坛罐罐弄到食堂做腌菜,社员在家烧壶水也说成是资本主义;有的地方党团员带头,将私人家畜、家禽等都要折价入社刮“共产”风,如昭通县博禄公社就曾规定,有3只鸡的要拿出1只到公社养鸡场;还有的地方办公共食堂占用私人住房作饭厅等等。


  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规定继续办食堂,已开始违背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损害了群众利益。但处于“反右倾”的政治气候之下,无人敢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否则便被指责为“保守思想”、“右倾”、“共产主义觉悟低”等等。宜良县红旗公社在农村整风运动中,就以“争鸣”的方式展开过大辩论,要求将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的分配方式在社员群众中“必须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群众路线的方法,深入广泛地在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辩深辩透”,并先后两次开展过反对怀疑派、动摇派和反对派的反“三派”政治斗争,公共食堂还要继续办下去。类似的运动在全省普遍展开,有110多个公社进行了改造“落后”、“划三派”,处理基层干部达18%。在“反右倾”的鼓噪下,跃进更加狂躁,“五风”的错误进一步蔓延。


  作为具体体现“共产风”供给制分配方式的公共食堂,到了60年代初时已难于继续维持下去,加之食堂本身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浪费严重、食堂种菜占用了自留地、路途遥远的来回上食堂吃饭不方便、同社员干家务活相冲突、粮物管理混乱等等,社员生活同公共食堂产生了矛盾,认为上食堂吃饭是“众口难调”、“浪费”、“不自由”等。有些地区因粮食减产,公余粮征购任务过重,出现了粮食不够吃的情况,群众吃不饱还要强撑着苦战,社员体质普遍下降。1959年4月,省委发出《关于最近群众来信反映公共食堂粮食不够吃的通报》,称:最近陆良广大群众又在挨饿受冻,公共食堂普遍吃菜、吃稀饭。先锋公社的一些食堂,早上12点才得吃半饱稀饭,晚上7点半才给吃半饱菜汤。而昭通县博禄公社成立公共食堂后,不到半年时间粮食就糟踏光,至1959年时,每个劳力1天仅1公斤洋芋和半公斤山萝卜。曲靖县下代公社仅几个月粮食就吃完了,不得不规定每天人均2.5公两粮或瓜菜代。麻傈坡的社员长时间喝大锅清水稀饭,吃代食品。群众已从开始时的自愿参加,到后来普遍对食堂产生了不满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