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oolbar安卓最新版:市委副书记凭什么说春节收礼是“为人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20:22:22

市委副书记凭什么说春节收礼是“为人好”?

李祚国

2011年02月24日17: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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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检察日报》2月22日报道,海南省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吴苗,在几年来的官场生涯、权钱游戏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手中掌着权,一些下属便会整天盯着自己脸上的阴晴圆缺,讨自己欢心,不但如此,他们逢年过节还得来走动走动,送些钱物,怕碰到提拔重用人事变动之类的好事忘记他们。

  据判决书记载,吴苗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13.7万元,其中仅利用春节的机会,就多次收受东方市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镇干部送的行贿款共计19.2万元。在法庭上,吴苗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逢年过节收受下属的这19.2万元贿赂款不予认同。他极力辩称,逢年过节收的钱是自己为人好,是与下属之间有个人交情,是礼尚往来之举,绝对不属于收受贿赂行为。

  “为人好”是一个人做人的起码要求,不管是凡夫俗子,还是达官贵人,都追求“为人好”,以赢得他人的敬佩和赞美,获得人缘和人气。一个人“为人好”面对的群体不是特定的,而应该是自己所要接触的所有人群。获得“为人好”的称号有很多途径,但决不能不择手段,其中礼尚往来就是途径之一。礼尚往来是相互的,俗话说“有来无往非礼也”。讲究礼尚往来,既是我国的民间习俗,也是一种传统美德。正常的礼尚往来非但无可非议,而且往往是亲朋戚友融洽关系、和睦共处的有效渠道,应该得以发扬光大。然而,时下在诸多的腐败案中,许多的贪官总喜欢拿礼尚往来说事,以此来遮掩自己的丑恶行径,这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

  吴苗就是这样,把自己收受下属的贿赂的原因定位为自己“为人好”,收受贿赂自认为是礼尚往来之举。在庭审中,吴苗承认钱是收了,却一再辩解自己“为人好”,那是与下属之间的礼尚往来。吴苗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不明白?难道真是天上掉馅饼吗?这绝对不是,而是吴苗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下属谋取利益,或者是下属为了得到吴苗的好处。并非是吴苗“为人好”,更不会是所谓的礼尚往来。

  问题的症结便在于此。吴苗总认为自己“为人好”,把节日期间收受下属的礼金看成是对自己“为人好”的回报。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办案检察官分析说,吴苗的“变坏”是在他当上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后。在东方市市管干部中,使用谁不使用谁,提拔谁重用谁,他这个组织部长是有相当大的发言权的。一些干部给他“拜年”、给他送钱,并不是他“为人好”,也不是“他和下属交情深”,而是冲着他手中的干部使用权去的。

  其实,时下的许多腐败行为就是在这种“为人好”的幌子下变得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尤其是逢年过节、官员生日或因病住院之际,一些官员以“为人好”为由,大肆收受贿赂,来者不遮不掩,收者毫无愧意。而权力寻租便在这种一送一收中变现,“为人好”最终成为了贪官腐败的遮羞布。

  当然,贪官东窗事发之后,总爱拿“为人好”来辩解,吴苗也不例外。其目的非常明显,就是为了推卸罪责。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贪官如何狡辩,终究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下场。另一方面,吴苗认为春节收礼是自己“为人好”悖论,再一次提醒我们,只要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腐败现象便会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只不过是披上了一块遮羞布而已。 (责任编辑:张玉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