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比亚z11wifi信号差:人大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 鼓励媒体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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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 鼓励媒体揭露
2011年06月29日 20:42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婷玉 胡浩 张蔚然 郭金超字号:T|T1736人参与打印转发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胡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日下午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指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需常抓不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开展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分赴7个省份,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并先后召开28场座谈会,检查深入、扎实,有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内容符合实际,全面到位。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推进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验,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参照科学依据,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和认定标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食品生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力度,将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针对从业者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并从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
我国已初步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加强,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以31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同时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基础薄弱、能力不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还不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
他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监测资源和数据共享机制,尽快解决有些食品无标准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增强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我国正在编制未来五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加强,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以31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路甬祥同时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基础薄弱、能力不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还不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
他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监测资源和数据共享机制,尽快解决有些食品无标准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增强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建议,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
路甬祥说,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理顺社会监督渠道。要保护和实现好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方便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鼓励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新闻媒体也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客观、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路甬祥说,各级人大应采取听汇报、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不断督促政府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并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路甬祥:要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衔接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在北京表示,要改革和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食品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治理力度。
路甬祥今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他指出,中国初步建立了以31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377个县级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谈及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时,路甬祥表示,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他指出,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他表示,建议加强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路甬祥说,当前食品安全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较为突出,如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造成食品原材料污染。建议国务院制定完善标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化肥的行为,予以整顿,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
执法检查组:应尽快解决食品安全源头监管问题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近年来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如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
“依法加强源头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是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他说。
报告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并进一步加大在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推进食品市场的现代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加强科学有效的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这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对江苏、湖北、四川、内蒙古、吉林、上海、陕西7个省(区、市)进行了检查。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重要原因:经营者法律和道德意识淡漠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他说,执法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至今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传,特别是缺乏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以致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管,激励和规制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路甬祥说,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快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激励引导机制,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自律能力。同时,应将监管部门的监管、群众的市场选择、群众监督举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严格自律,讲诚信、讲道德。
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大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胡浩)为使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切实担负起“负总责”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应进一步研究解决好条条监管和块块监管的统筹协调,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
路甬祥说,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职责。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我国人口众多、饮食习惯各异、食品种类繁杂、生产经营集约度低、食品市场庞大等特点带来的监管难题,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认真研究对策,注重日常监管、全程监管和综合监管,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他还指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要控制和解决在基层。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和覆盖面。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完成省级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市、县食品安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步伐,并根据监管的实际需要,对基层监管机构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特别是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加大经费投入,为基层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


工商局长大爆食品行业“潜规则”2011年06月30日 04:14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T|T0人参与打印转发

市场上颜色鲜亮的辣椒颇受欢迎(图文无关)。  记者海国摄
在昨天的全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
长期鲜亮的辣椒?硫黄熏制的!
腊肉腊味,用硝酸铵浸泡去味,添加敌敌畏等有毒有害物质防腐。
……
最近一段时间,东莞一些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这惹怒了东莞官员。昨天下午,在行政中心北楼召开的全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东莞市工商局局长袁志强公开踢曝行业“潜规则”:比如说辣椒行业,为了保持干辣椒颜色鲜亮,延长保质期,用硫黄进行熏制……腊肉腊味行业,使用来源不明猪肉做原材料,用硝酸铵浸泡去味,添加敌敌畏等有毒有害物质防腐,等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分管安全的副市长邓志广表示,东莞将“重典治乱”。
文/记者韦星
美味是如何被“潜规则”的?
工商局长逐个踢曝行业黑幕
袁志强,何许人也?东莞市工商局局长。昨天下午,在东莞市行政中心北楼召开的全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当着副市长邓志广以及32个镇街工商分局以及批发市场老板的面,他主动揭丑、踢爆行业“潜规则”——
“一些行业的潜规则,甚至是黑色利益,是如何形成的?”袁志强公开举例了一些行业说,比如辣椒行业,为了保持干辣椒颜色鲜亮,延长保质期,用硫黄进行熏制;为了增加辣椒粉的重量,在其中掺杂玉米皮;更有甚者,为了让辣椒色泽红艳,添加罗丹明B工业染料。
“又如大米加工行业,在加工过程中掺入劣质米,以次充好。”袁志强继续踢曝内幕,“或是直接采用调换包装、伪造产地等方式,假冒各种国产名牌米和进口‘泰国米’”。
对腊肉腊味行业,袁志强也有话说,“使用来源不明猪肉做原材料,用硝酸铵浸泡去味,添加敌敌畏等有毒有害物质防腐”。
上述行业“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批发市场的食品经营准入门槛较低,同一行业经营者往往数量众多。”袁志强以东莞市某大型批发市场为例说,“仅辣椒批发经营户就有102户,竞争十分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营者为了谋利,往往不择手段。”袁志强说,他们通过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方式,将成本压到最低,获得利润最大化。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销售假劣食品将用“重典”
五条“禁令”一旦触犯就挂牌“示众”重点监管
针对食品安全乱象,东莞该如何作为?昨天会上下发了《东莞市食品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食品市场、商场超市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的,将列入重点整治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一是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是1年内被媒体曝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查证属实2次以上或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3次以上的;
三是1年内在食品质量监测过程中出现食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情形4次以上或被判定不合格的食品品种超过抽检总数30%的;
四是市场内经营者进销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率低于70%,商场超市低于90%的;
五是不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开办单位抗拒食品安全执法的。
上述五条“禁令”,触及者将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对象,执行挂牌督办。“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对象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官方网向社会公布,实施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挂牌督办。”袁志强对此解读说,还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从企业登记、荣誉评选、纳税和信贷等方面予以重点监管和限制,督办期满,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符合整改要求的,才予以摘牌。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并发布后,将还有一段时间作为缓冲期,初步拟定的缓冲期为“颁布之日起,半年后实行”。
邓志广:公安部门要“重典治乱”
“重典治乱!”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会上表示,公安部门要实行“重典治乱”,简化移送手续,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从重从快打击和处理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震慑食品违法行为。
据悉,东莞年消费蔬菜达150万吨,生猪300万头,水产品30万吨。“由于70%以上的农、水产品由外地供应,我们较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控制。”
邓志广说,作为食品流通的集散地,食品批发市场成为问题食品进入东莞市的第一道关口,因此要加强在食品批发阶段的监管,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南城实施《出租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租房给“黑食品户”将吊销业主出租证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 通讯员南城宣)昨日记者从南城街道获悉,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南城开始正式实施《出租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即日起,任何出租屋(林地、土地、空置建筑物)业主不得将物业租给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出租屋业主的责任,吊销其出租证,并5年内不得重新领证;而涉嫌犯罪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人大检查组: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 执法者违法应重罚 2011年06月30日 02:07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华云字号:T|T0人参与打印转发本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该法,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昨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报告,与上一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相比,监管体制、配套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路甬祥表示,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民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检查组指出,如果不下决心落实好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一核心环节,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这一关键环节的监管,不大力提高企业的诚信道德水平和自觉守法意识,食品安全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路甬祥亦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成本太低
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搞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同时,近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对违法行为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 现象一
政府部门相互推诿
执法检查组发现,监管工作中一些环节存在空白,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路甬祥表示,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对此,检查组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促指导地方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监管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
李传卿委员则建议实行政府绩效考核,对地方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考量,并根据考量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此外,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地方政府要加强综合协调并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和严格管理执法队伍,着力解决实际监管工作当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并存的问题,绝不允许在工作中推诿扯皮。
■ 现象二
食安法配套法规滞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表示,配套法规和规章的滞后,影响了食品安全法的深入实施。
如国家层面一些监管工作方面需要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还存在空白,比如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
应由地方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目前仅有个别省(区、市)出台。
检查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针对需要解决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使监管工作更富有成效。
对于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各地应及早出台相应管理条例,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这一立法予以指导和督促。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重要原因:经营者法律和道德意识淡漠2011年06月29日 20:18来源:新华网 字号:T|T3人参与打印转发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他说,执法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至今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传,特别是缺乏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以致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管,激励和规制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路甬祥说,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快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激励引导机制,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自律能力。同时,应将监管部门的监管、群众的市场选择、群众监督举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严格自律,讲诚信、讲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