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手机弹出广告:解读《食品安全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9:45:10
2月28日闭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事关全国人民饮食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将替下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法律,对我们老百姓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此,“绿色风”专版邀请本市相关专家,结合苏州现行做法,就《食品安全法》的关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消费者可要10倍赔偿

  法规: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因此,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特别是针对消费者的赔偿。当然,更重要的是,各部门、企业要把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苏州做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苏州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来说都是一道紧箍咒,这也意味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赔偿成本增加了不少,这在无形中也要求企业生产和销售质量更好更稳定的食品。同样,为了促进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落实,苏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区政府考核内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提高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

  亮点二: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法规: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解读: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苏丹红、福寿螺、多宝鱼,再到“三鹿事件”,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所有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监管部门则总是慢一拍。“要想及时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转变只注重 ‘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为此,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苏州做法:今年要开展苏州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在更多范围内组织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摸清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点。利用食安办综合信息平台适时公布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检测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易发事故特点发布全市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亮点三: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

  法规: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解读:“瘦肉精”猪肉、敌敌畏泡火腿、三聚氰胺牛奶、苏丹红辣椒酱……正是这些事件,让不少人“谈剂色变”。不过,食品专家也表示,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因此,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带来危害。为此,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

  苏州做法:根据相关部署,由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农林、工商、质检、贸易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同时,59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与苏州质监部门签订了《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应主动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向质监部门进行备案,企业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有关生产资质,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质监部门的培训考核才能持证上岗等。

  亮点四: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

  法规:制定统一食品国标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解读: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举例说,“黄花菜”,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 “打架”的食品标准肯会让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因此,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亮点五: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解读:在不少老百姓的印象中,出问题的不少都是免检产品。比如,三鹿奶粉曾是质检总局公布的放心产品之一,也是免检产品。但是这次“三鹿奶粉事件”恰恰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施晓平 大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