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视频解析下载地址: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 两字之变的深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07:02:49
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获得通过。

  从修改食品卫生法到制定食品安全法,从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到立法论证会,还有不能不提及的“三鹿奶粉事件”,这部备受瞩目的法律,历时3年,历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终于出现在人们面前。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了我们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说。

  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

  修改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这个争论曾持续了多年。今天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最初就是由修改食品卫生法开始的。

  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次年,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工作就开始了。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

  2004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成立了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

  2005年11月和2007年4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修订食品卫生法座谈会,邀请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或者修订食品卫生法议案的领衔代表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卫生立法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

  在反复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随着食品卫生法修订工作的不断开展、草案内容的不断丰富以及研究的不断深入,草案的内容大大超过了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草案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标签管理等制度,特别是增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内容,这都是现行食品卫生法不具备的,所以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议案、建议、提案中,绝大部分建议制定食品安全法。从国外有关食品立法的总趋势看,也是在原有的食品卫生立法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安全法。因此,最终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改为了食品安全法草案。

  “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了我们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李援说,我们一般说的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讲的是外部环境、食物表面现象。而食品安全就涉及到无毒无害,侧重于食品的内在品质,已经触及到重视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层次了。

  “我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也要从对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转变。”李援说。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

  食品安全法在立法过程中经历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第一:第一个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第一个召开立法论证会的法律草案。

  2008年3月8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就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对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通过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2008年4月20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一时间,广大人民群众纷纷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截至5月20日18时,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件。

  2008年7月25日,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就食品安全法是否规定实行监管码制度问题召开了立法论证会。“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立法论证会。”李援说,“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调研、立法论证会,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各种民主立法的形式都得到了充分利用,并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三鹿事件”催生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审议过程中,“三鹿奶粉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律的修改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生法律的制定,在世界各国都不例外。”李援说。

  1996年,欧盟发生了大范围的疯牛病,这是一种牛海绵状脑病,是用牛骨粉喂牛,结果牛染上疯牛病之后传染给人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疯牛病催生了欧盟关于食品安全法的制定。”李援介绍说,1999年,欧盟设立了食品安全局,集中了大批专家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履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评估、食品标准制定等职能。此类立法情形还发生在美国和比利时。美国在猪肉中发现一种“超级病菌”,叫“金黄色葡萄球菌”,这种病菌能通过食用猪肉感染人致病。1993年,美国大面积感染该病,造成了900多人死亡。1997年美国专门就这个问题进行了立法。比利时1997年6月发生了二恶英饲料的鸡肉感染,世界各国纷纷发表声明,禁止进口比利时的各种肉类,对比利时整个食品行业造成了毁灭性打击。此次事故催生了比利时1999年立法。

  2008年10月份,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李援表示,按常规来说,这次审议后将提请常委会表决通过。然而,在此之前的9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暴发了,这个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预警机制的失灵、报告制度的形同虚设、检验手段的失效、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面对“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立法机关积极应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重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作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并没有将草案付诸表决而是提请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直到今年2月,食品安全法经过四审获得通过,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更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