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mix2第二次:小农经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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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评价  <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10-08-18   作者: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来源: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本文已点击 361 次 
    “小农经济状况下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关键评价技术研究”,针对我国小农经济的特点,以市场准入为目标,综合考虑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研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认证过程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小农经济特点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为食品认证认可体系建立提供技术保障。课题目前已完成对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出口企业的问卷调查;完成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问卷调查;完成国内外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的差异性研究报告草案一份;小农经济状况下产地环境监管关键技术草案一份;小农经济状况投入品评价体系草案;完成小农经济状况下良好农业规范评价指南编写大纲;小农经济状况下溯源体系草案;小农经济状况下溯源体系草案,小农经济状况下基地注册、召回要求草案。构建了小农户及相关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在遵守和执行良好农业规范的监测指标体系。
    为了更好地对小农经济状况下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关键评价技术研究,课题开展了对浙江省、山东省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为开展我国小农经济状况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模式提供依据。
    “小农经济状况下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关键评价技术研究”首次针对我国小农经济的特点,以市场准入为目标,综合考虑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研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认证过程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对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常见模式分类分析,并系统地开展了地方供销社为主导的合作社经营认证模式进行探讨。
    课题根据中国国情,分别对“公司+农户”、“公司+加工厂”、“公司+基地+农户”、“农村经营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村经营合作社+农户”等各种组织的认证模式和管理开展研究,以寻找适合我国小农经济特点的良好农业规范组织模式。研究表明,在我国小农经济的状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政府与农民进行乡村建设,提高农民素质,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载体,是实施和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的主体。课题还建立了用于实施和评价良好农业规范的投入品、产地环境、产品追溯体系的风险评估的机制和评价技术。





“小农”经济为何导致物流成本的居高不下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07-23 08:11  共人浏览[大] [中] [小]  我国物流业目前还处于“小农经济”状态,公路、铁路和水运都“各自为政”、分割规划,给物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体制障碍,而物流的特点是不能单独依托于任何一种方式,必须依靠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结。  据山东省经贸委的统计显示,由于无序竞争和政策等瓶颈,现有物流企业中有50%处于亏损状态,20%处于保本状态,物流企业车辆实载率仅在60%左右。据了解,这种状况在物流业具有普遍性。业内人士提出,中国物流业整体水平比较落后,物流成本非常高,效率低,但市场潜力巨大。  体制制约是根本原因  物流企业急速膨胀凸显出政策滞后、多头管理和无序竞争的问题。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物流企业标准与物流企业分类标准,物流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有十多个。而由于几乎没有行业进入门槛,物流企业数量及规模失控,在一些地方,三五个人、两三辆车、一部电话就能成立物流企业,企业间争相压价、互相拆台的事件时有发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在近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物流高峰会”上强调,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利益驱动、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的问题仍比较严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国现代物流发展具有很强的层次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物流发展的水平有很大差距,他们对政策的需求也不同。多年来形成的壁垒不可能一朝打破,还需要一个过程。  物流专家王之泰指出,中国建设物流平台目前还处于“小农经济”状态,公路、铁路和水运都“各自为政”,物流要素的分部门管理,物流基础平台比如铁路、公路、水运的分割规划,给物流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体制障碍,而物流的特点是不能单独依托于任何一种方式,必须依靠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结。  对企业来说,不断重新装卸、运输和组织将造成更多成本消耗,其中还包括时间成本。因而,基础资源分割最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往往选择单一途径运货,以避免衔接中产生新的成本。比如,只用公路运输,这也是公路超载超限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王之泰同时强调,全国的铁路、公路网没有综合起来进行规划,势必会让物流业的发展付出很高的体制成本;体制成本还体现在物流业的配套政策方面。  物流产业的发展涉及基础设施、物流技术设备、产业政策、投资融资、税收与运输标准等各方面,但这些方面在国内分属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各职能部门对现代物流认识不足和缺乏统一协调的战略思想,也成为物流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  物流资源极度分散与浪费  从去年开始,运力紧张、物流水平低下日渐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在该次峰会上,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强调,重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货物运输量大幅增加,尤其是钢铁、石油、化工产业增速较快,带动了运力需求快速增长。  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铁路的满足率还不到1/3,公路运输也严重不足。“八五”计划实施以来,中国物流产业对GDP总量的平均贡献率为8.1%,这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效率低下也显示出中国物流业系统的水平,美国一辆货车的工作量,大约等于中国20辆货车的工作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贺登才认为,中国物流企业数量繁多,但质量普遍不高。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时期“大而全,小而全”经营思想的影响,许多工商企业都有一套独立的后勤服务系统。这些物流资源成为企业经营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供、销到储存、加工、装卸搬运、包装、运输等,样样俱全。企业不愿意把物流外包或交给第三方,造成物流资源的极度分散与浪费,并直接导致物流企业的市场需求不足。目前,中国的原材料物流只有18%,产品销售物流只有16%,都由专业物流企业承担。  另一方面,中国现有的物流企业多数只能提供基础物流服务,能够集成、整合几个阶段物流服务的企业相当少,能实现全过程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几乎为零。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物流服务商85%的收益来自运输和仓储管理等基础性服务。大部分物流企业的获利情况并不理想,高利润物流公司主要集中在快递业、航空运输及保税区物流等相对垄断的行业。  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物流体系的落后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在生产环节的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物流服务体系不仅不利于物流业乃至整个流通体系的发展,更使国内企业不容易摆脱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高的不平衡的状态,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调查显示,我国许多商品总成本中,物流费用已占到20%至40%,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是10%左右;中国每年因包装造成的损失约150亿元,因装卸、运输造成的损失约500亿元,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在30亿元左右。  王之泰认为,造成物流成本高的关键因素,是中国实物物流平台的制约。他认为,中国实物物流平台问题太严重,不但总量资源短缺、技术短缺,资本短缺也相当严重。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院副院长何增荣认为,物流基础设施不匹配、技术装备低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在“条块划分、多头管理”的传统模式影响下,中国各种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必要的协调,因而配套性、兼容性差,系统能力不足。  另外,中国物流企业虽然数量多,却普遍技术水平低、装备落后。中物协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树森提出,在中国,真正实行全方位物流服务、设备相对完善的物流企业是零。即使一些“中字头”的大型国有物流企业,也很少配备现代化立体自动化仓储设施,至于配备可视屏叉车等现代化搬运工具的则更少;70%以上的物流企业都是使用普通平房仓库和人工搬运车、普通起重设备。  专家认为,要解决中国实物物流平台的问题,国家必须进行有效规划,这既包括技术性规划,还应有体制性规划。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最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物流发展的政策,且年内也可能出台“物流产业发展大纲”,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内物流业的系统水平不足、体制成本过高等问题。只有从体制、从降低物流成本入手,从物流的合理化、经济化、科学化角度设计物流流程,并有效地整合和系统化物流依托的基础资源,才能真正缓解高昂的物流成本压力。





小岗村: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老路”http://www.edu.cn/20030305/3079056.shtml陈窗 曾德方    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主要生产粮食,原来是一个很穷的小村子。户不满百,人只有三百七十多人。  1978年,他们因为带头搞了土地“承包”(大包干),便成了农村致富的典型。有些人,甚至把它说成是“闯出一条拯救中国农村经济”的“新路”。然而,熟悉内情的人却认为,小岗村搞的“承包”,尽管土地是公有,但从一家一户的经济模式来说,实际上仍然是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的“老路”。农民走这条“老路”,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  现在,小岗村的“承包户,已经推广到全国农村,而且“包”字进城,已经推广到城市的诸多领域。自然,要搞清楚小岗村这条“新路”,还得从小岗村来考察。  小岗村位于淮河中游东南,离淮河约20公里左右。据史料记载,小岗村及其所在地凤阳县,古时候就比较富庶,当时曾有这样的谚语:“走千走万,抵不上淮河两岸”。可是,自从1194年黄水夺淮之后,由于淮河的入海通道被淤塞,小岗村及其所在的凤阳县,也就水旱灾害连年不断,以致农业衰敝,民不聊生。  就在这灾害频仍、饿殍遍野的1328年(元64年),被称为农民皇帝的朱元璋,在凤阳县一家贫苦农民家里诞生了。朱元璋从小就征受苦难,曾给地主放过牛,种过田,还当过和尚。后来,朱元璋率领农民起义军,推翻了元朝统治,建立了大明帝国。照理说,农民起义的胜利,应当使农民美好的愿望得到满足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不仅没有解决农民的水旱灾害问题,而且还是连年不断给凤阳人、包括小岗村人带来深重的灾难。农民由于一家一户分散搞单干,抵抗不了天灾人祸,只好背井离乡,外出逃荒。他们一边打着花鼓,一边含着眼泪唱道: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 我家没有儿郎卖,身背花鼓走四方。……  农民日夜盼望能摆脱这种苦难生活的煎熬,可是直盼到1949年,小岗村农民才和全国人民一样,在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当上了新中国的主人。  建国初期,小岗村和所在地凤阳县,即对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通过互助合作,组织了起来,走上了集体的道路。在这期间,毛主席发出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在毛主席的号召下,淮河水系所属地区进行总动员,投入了一场移山倒海的伟大斗争。这次治理淮河,对穷山恶水进行了规模宏大的改造。他们建造了许多山谷水库、湖泊和洼地蓄洪区,而且,还疏浚和开挖了数条大型运河,培修和加高了淮河大堤,从而控制了淮河洪水的泛滥。  由于小岗村属于岗地,往年都是十年九旱。与此同时,小岗村农民和附近农民一起,又修建了一座比较大的燃灯水库(长20华里,宽10华里)。很多人都说,当年修水库是不拿工钱的,但人民热情高、劲头足,干起活来就像是拼命。十几万民工日夜苦战,工地上的喇叭唱个不停:“燃灯水库,燃灯乡,十三万人民喜洋洋,……”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组织起来的人民,确实有那么一种翻天覆地的力量。小岗村在治理淮河和农业集体化之后,粮食产量逐步稳定在十八、九万斤,好年成可以达到二十万斤,基本上解决了吃饭问题。从此,小岗人也和其他凤阳人一样,告别了十年九荒的悲惨岁月,告别了“身背花鼓走四方”的苦难生活。  1978年,小岗村大旱。原任老支书严俊昌(当时是队长)和他的堂弟现任村长严宏昌(当时是副队长),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搞起了“承包”(大包干)。  当然,小岗村搞“承包”,这和当时安徽省委书记万里的关心也是分不开的。据说,万里曾五次(一说六次)到凤阳,并亲自到小岗村进行指导。万里十分赞赏小岗村搞“承包”,他对群众和村干部说:“我就想这么干,就怕没人敢干,你们这样干了,我支持你们。”万里离开时,汽车开得很慢,他探头车外,叮咛严俊昌一定要把地种好。汽车走了一段,万里再次探头车外,嘱严俊昌要向党讲真话。汽车行至村头,万里第三次招呼严俊昌过去,说:“如果有人查你,你就说我同意的,让你干5年。”  “承包”的第一年,小岗村就收了13万斤粮食。虽然说,这个数字还赶不上农业集体化时的20万斤产量,但比起刮浮夸风和共产风时的三万斤,已经远远超过了。而且,由于农民改用良种和开垦荒地,小岗村在“承包”的头几年,粮食产量还不断有所增加。这样,便又刮起了一股浮夸风和私有风,说是“一包就灵”,小岗村真的脱贫致富了。  不过,后来继续从小岗村传出消息,说因为刮浮夸风和私有风,小岗村又一“滑坡”了。算起来,小岗村从带头搞“承包”到今天,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那么,今天的小岗村又变得怎样了呢?  一、脱贫致富之谜  2000年的冬天,天上已经飘起了雪花,我们先到了凤阳县城。  一下长途汽车,就碰到一位名叫杭玉兵的小伙子。这位小伙子原是汽车司机,现年31岁。他因汽车从“承包”到私有,已是无车可开,只好在汽车站上,和母亲一起使一个小馄饨摊子。这小伙子心直口快,一听说我们要去小岗村,连连摆手说:“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小岗村穷得很,没有什么好看的。你们还不如去看看名胜古迹,这里朱元月的祖坟明皇陵,还有朱元湾当和尚的龙兴寺,都比小岗村好看。”  我们问:“你熟悉小岗村吗?”抗玉兵说:“太熟悉啦。1998年,江泽民总书记来视察之前,县里派我,还有另外一个汽车司机,把两卡车饲料粮拉到小岗村去,说这是任务。可等江泽民一走,又让我们把饲料粮拉回来了。”  我们很奇怪,忙问:“又拉回来干什么?”杭玉兵笑笑,说:“这是县里的粮食,为什么不拉回来,拉去是让他们看的。”  听了杭玉兵的话,更使我们弄不明白。既然说,“一包就灵”,“承包”能致富,那小岗村“承包”了20多年,为什么还这么穷呢?  我们到了小岗村,访问了不少农民家庭和男女老少农民老乡,才算了解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情况。  有一位名叫严立坤的老农,长着一双浓浓的眉毛,说起话来很直爽。他一谈起村里的情况,就非常生气,他说:“县里不知是怎么想的,小岗村的事不让小岗人来办。比如平整土地,小岗村明明有推土机,他们偏偏不用,非要到别的地方去调了推土机来用。”  老农严立坤越说越气,又说:“有些干部,就是不讲实话,不办实事。就说1998年吧,江泽民到小岗村来视察,人还没有来,镇上早早就打招呼,说有意见,有问题,先不要谈,你们放心,以后一定解决。镇上打过招呼以后,县里又来第二次打招呼。县里打过招呼以后,地区还不放心,又来第三次打招呼,说不要讲。”  讲到这里,老农严立坤放大嗓门,气吼吼地说:“你们说,这样打招呼,谁还敢讲真话啊?!这还不说,人走了,茶也凉了,到现在,离江泽民视察已经两年多了,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他们连人也不来了。”我们只好笑笑,说:“不是说你们已经先富起来了吗?”严立坤一听,眼睛都瞪圆了,说:“富个鬼,有口饭吃就算不错了。”  当然,这也不能说上面领导对小岗村不关心。据我们了解,上面领导曾经花了不少钱来“包装”小岗村。现在,小岗村属于小溪河镇管辖,而在江总书记1998年来视察之前,从小溪河镇到村里只有一条土马路,坑坑洼洼的,一到雨天,就泥泞不堪,很难走汽车。小岗村听说江总书记要来,忙向镇里报告,要求修一条马路,但是镇里没有钱。后向县里报告,县里也说没有钱。最后报告到省里,省委书记才从财政上拨了二百多万元,给小岗村从小溪河镇到村子里修了一条八公里左右长的柏油马路,另外,在小岗村西头,还建造了一座很气派的牌楼。县里为了表扬18户农民按手印带头槁“承包”的首创精神,并免费给18户农民安装了电话(每户仅收电话机费160元)。同时,还在小岗村专门布置了一个“小岗村大包干20周年展览室”。  不仅如此,在此之前,县里和省里已经给小岗村西头好几家修造了十分整齐的院墙,院墙虽说不高,但已经把几户农家的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遮挡起来了。据村里农民说,村里小学校那幢宽敞明亮的洋搂,以及高耸云天的自来水塔,也都是省里来修建的。此外,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还无偿支援小岗村100多万元,在村里修了一条宽广的水泥马路,马路两侧,裁有冬天不落叶的长青树,并竖了一块石碑,石碑上刻着“友谊大道”四个大字。  走进小岗村,乍一看外貌,感到小岗村确实已经富起来了。特别是展览室,展出的粮食产量数据更是吓人。1978年粮食产量是3万斤,1997年粮食产量已达到120万斤,竟然增加了39倍。  然而,不少农民对这个展览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把官僚主义者刮浮夸风和共产风所造成的粮食减产到三万斤的恶果,也算在小岗村搞农业集体化的帐上,而用它来与“承包”后并不实在的粮食产量作对比,是不科学的。这样一来,也就用“承包”把小岗村搞农业集体化的成绩否定掉了。不少农民还认为,“展览室”里另外有一些东西也是不实在的。





4.我国小农经济的经营模式加大了农产品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
小农经济模式在人均GDP较低、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健全、农村剩余劳力较多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将年出栏50头以下称为散户养殖,这样的散户养殖在中国的生猪养殖中占70%以上。许多散户不仅劳力不计入养殖成本,甚至连饲料也不购买,这可以说正是猪肉能在历史上一直保持低价的最主要原因。有关专家分析,假如中国养猪真的实现以规模养殖为主,各种劳动力投入及间接成本以市场定价,带来的后果将是猪肉价格大幅上涨。
但是,小农经济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产业组织规模小,势单力薄的农户不能有效地搜集和利用市场信息,不能预判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缺乏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他们一般都是简单地跟随价格作出生产决定,高盈利时“一窝蜂上”,亏损时“一窝蜂抛”,这样就形成了“价格上涨——供给急增——价格下跌——供给急减”的周期性循环,加大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改造小农经济作者:杨思远   ( 2007年 05月 08日 )内容提要:本文考察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产生与存在的技术基础和经济关系基础,批判了新自由主义和唯生产力论割裂这两个基础的辩证联系而对小农经济的形成的错误观点;小农经济是集体制农业衰败的产物,它只能导致中国经济的古代化,而不能导致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必须从技术基础和组织基础两个方面进行,合作制是可行的选择,改造小农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主题词:小农经济  集体制   合作制作者简介:杨思远,男,汉族,1965年生,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三农问题,民族经济。 在当前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中,对待小农经济组织有两种值得注意的态度:一种从生产方式出发,认为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在现有小农经济基础上发展农业,手段是以工补农,以城市反哺农村;另一种涉及小农经济生产关系,认为要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动摇,甚至“永远不变”。两种态度归结起来,就是不要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以为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就可以实现中国经济的现代化。要不要改造小农经济,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关系建设到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的一个中心问题。一、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组织人类从自然界中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是通过劳动实现的,人类劳动不是以孤立的个体,而是以一定的生产组织进行。探讨生产组织的变革,一方面离不开对人类劳动发展的考察,另一方面,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生产组织的变革同样是适应社会生产关系变化的过程。劳动的发展历经了采集渔猎劳动、农业劳动、工业劳动三个重要阶段。这三个阶段是劳动内在矛盾的展开过程,对这种劳动内在矛盾的认识,关键在于把握劳动目的性和自然因果性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辩证统一。在采集渔猎阶段,人类劳动的目的设定只局限于自然界已经提供的动植物这一环节,劳动只表现为对自然界提供的动植物的采集,至于这些动植物从何处而来,以及如何成长为被采集被猎获时的样子,是落在劳动者视域之外的。农业生产则不同,农业生产在采集动植物之前,加入了播种和饲养的环节,这就使农业生产者不仅懂得收获,还要懂得播种,懂得播种后一切自然条件变化对动植物生长的影响以及对这种影响如何进行控制。动植物不再作为自然提供的富源,而是作为劳动的产品出现。人类劳动发展到农业阶段,目的性控制自在因果性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但是劳动目的性设定只起微弱的作用,从播种到收获之间的大量不可控制的自在因果性,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讲还是自然规律盲目起作用的必然王国,对所设定的劳动目的构成灾害性威胁。只有到了工业生产时代,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整个过程才被严格控制起来,人类劳动充满了整个生产过程。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的显著区别,表现在前者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产品,后者的对象是非生命产品。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产包含一个较长时期的自然起作用的阶段,劳动时间没有填满整个生产过程[①],工业生产除个别行业(化学工业、酿酒等),自然起作用的时间基本是被劳动时间所取代。由于自然起作用时间使得劳动者可以而且必须把整个生产过程所需要的不同操作环节分配在不同的季节里去完成,与之不同,工业生产目的的达成则依赖将不同操作分配给不同劳动者在同一间通过协作去完成。[②]因而,工业生产组织主要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工厂,农业生产组织完全有可能是以单个劳动者为核心的家庭,分工限于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组织的产生,农业生产作为一个基础仅仅为之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要变成现实,仍需一定的物质与技术条件。这是因为,尽管生产过程中不同的操作可以分配到不同的生产季节完成,但是如果每一个操作(把自在因果性转变为目的性的具体环节)对劳动者的能力要求超过他自身的限制,社会分工就必然发生;只有使每个操作限定在单个劳动者能力限制之内,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组织才能实际存在。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是造成将每个操作限定在单个劳动者能力限制之内所必需的。在历史上,首先是铁制农具的使用,为把劳动目的性现实地设定在自在因果性联系上提供了物质条件;其次是犁耕技术,这项技术把畜力运用于农业生产,为农业提供了动力;最后是以政府组织大型水利工程为补充,为小农家庭生产组织提供服务。这些条件对于小农生产组织的出现和维持的必要性,只有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才能显露出来,例如在较为落后地区,缺少畜力和灌溉能力,家庭经营就需要各种换工制度以为补救。换工制度实际上突破小农经济范围,扩大了农业生产组织的规模。小农生产组织不仅是一种生产方式,它同时还是一种经济关系的集合体。小农生产组织是集权官僚制社会官僚地主阶级与农民对立的经济关系的产物。长久以来,人们把自秦至清的历史称为封建社会,这是套用苏联教科书五种社会形态剪裁中国历史的结果,是欧洲中心论在史学上的表现。实际上,中国封建制早在秦代即已被废除,“废封建,立郡县”所确立的是集权官僚制。“集权官僚制以国家和皇帝的名义集中控制全部土地所有权,土地占有权是土地所有权派生的权利,皇帝将自己所有的土地的占有权赏给官,或均配给民时,依然牢牢掌握土地所有权,同时容许农民有相对自由的人身权和对小块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从而保证了农民劳动生产的主动性”[③]。集权官僚制社会由封建社会发展而来。封建社会的主要社会矛盾是封建主与农奴之间的矛盾,在经济上,这一矛盾是通过推行井田制来解决的。井田制是一种简单协作的较大规模的生产方式,“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④]是封建劳役地租的典型,这种剥削方式较奴隶制先进,但落后于以产品地租为生产目的的集权官僚制社会的小农生产方式。在小农经济中,一家独耕代替了“八家共耕”,生产组织的规模缩小了,但生产者的主动性增强了。以获取产品地租为目的的官民关系,由于产品的直接占有者为农民,官僚阶级要获取剩余农产品必须在制度上作以下安排:一是控制土地所有权,二是对庞大的农民群体分而治之,这是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生产得以产生的经济原因;三是将农民控制在土地上,集权官僚制国家通过重农抑商政策做到了这一点。集权官僚制大一统与个体小农经济结合形成了两千多年官僚地主阶级稳固的统治。黑格尔把家庭归结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以爱为其规定”,[⑤]马克思主义则把家庭本身看成历史发展的产物。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以生产发展为基础,家庭作为生产单位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到铁制农具、犁耕技术和畜力被引入生产过程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建立在产品地租所体现的官民经济关系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既要看作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形式,又要看作官僚地主阶级对个体农民加重剥削的组织形式。一切生产组织都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重性。从生产关系上看,劳役地租到产品地租,井田制到均田制的变化,是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提高的集中体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解释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时,抓住了生产关系一面,认为家庭经营的产权基础是明晰的,因而能够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产。这种观点忽视了家庭生产组织的生产力一面,不了解这种小农经济产生、覆灭的条件和技术基础,也不了解作为生产关系的小农经济,不过是自给性生产和官民关系的集合体,而不是欧美的商品生产和雇佣关系的集合体。唯生产力论者则把家庭经营看作是最适合发展生产力的形式,只看到生产力一面,忽视了生产关系。单就生产力来看,手工条件下的农业经营采取家庭组织形式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小农经济也因此把生产力发展限制在手工劳动阶段,不能全面发展现代农业技术。更为严重的是,小农经济的重建实际上在农村出现了恢复传统官民关系的迹象,如果不能有效地推进农村民主制,集权官僚制在行政集权体制长期难以根本改革的条件下完全有可能死灰复燃。恩格斯在谈到小农经济时指出:“作为政治力量的因素,农民至今在多数场合下只是表现出他们那种根源于农村生活隔绝状况的冷漠态度。广大农民的这种冷漠态度,不仅是巴黎和罗马议会贪污腐化的强有力的支柱,而且是俄国专制制度的强有力的支柱。”[⑥]中国目前出现的较为严重的腐败和民主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不能说与小农经济的重建无涉。二、小农经济只能实现中国经济古代化,而不是现代化土地改革完成后,刚刚分得土地的农民有着发展个体经济的极大热情,这种积极性绝不亚于推行家庭承包制初期所调动起来的积极性,个体农民总想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可是,毛泽东同志清醒地看到:“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步地集体化。”[⑦]小农经济的缺陷是明显的;一是劳动生产率低,积累微薄,有时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系;二是阻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三是个体经济自给自足的特点难以为工业化提供粮食、原料、劳力和市场;四是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容易导致两极分化。毛泽东同志及时指出,要鼓励贫农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早在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农民就相当广泛地成立了劳动互助组,个别地区还成立了极少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我们在土地改革以后,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农业合作化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趁热打铁”,立即开展互助合作运动。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加快了合作化的进程。党中央原来预计在十五年内完成农业合作化,但1955年后就进入高潮。1954年还只有2%的农户参加了合作社,1955年增加到14.2%,1956年底猛增到96%,其中高级社占88%,1956年底新成立的合作社,大多还只是挂一块招牌,还没有进行集体生产和分配。[⑧]农业合作化实际上在1957年就完成了。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采取了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合作化运动中所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互助组和初级社,是以承认劳动者个人对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土地、耕畜)所有权为前提的。到了高级社基本上否定了这两种权利,尽管如此,初级社中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平等的,集权官僚制社会官与民之间的压迫剥削关系不复存在了。合作经济不仅从生产关系上,而且从生产力上为改造小农经济创设了条件。工业文明之取代农业文明,一个重要条件是劳动者从分散的个人劳动过渡到合作劳动。合作化显然提供了这个条件。合作经济在生产事业上已经不限于农业,而是包括商业、金融、交通、运输和工业等,出现了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商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也出现了合作工厂。可以断定,如果沿着合作经济道路走下去,小农经济完全可以被改造成社会主义合作经济。问题在于随着集体化运动的展开,改变了合作经济关系,形成了集体制经济。集体化不等于合作化,集体制权利关系与合作制权利关系根本不同。[⑨]如果不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剖析合作化与集体化所带来的不同的经济权利关系,易于把两者混同。合作经济实现了对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集体经济否定了个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个人所有,以集体所有取代了个人所有。集体这个本来是行使公共占有权的机构,现在行使所有权职能,“个人所有”就被否定了,于是公有就变成无人所有。特别是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被否定,劳动者丧失了劳动的自由,土地、牲畜不参与分配,最终斫伤了劳动者生产积极性,这是集体经济关系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集体这个公共机构,不仅是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而且是作为一级行政机构出现的。新中国建立伊始,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人民民主通过行政集权体制存在。需要指出的是,新中国建立的行政集权体制和历史上集权官僚制度是根本不同的政治上层建筑。后者是政治制度,前者是具体政治体制,人民民主制度通过行政集权体制表现出来,国家干部是人民公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集权官僚制度下,官僚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农民和广大手工业者是被统治的“民”,官民矛盾是统治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人民民主制度的行政集权体制中,虽然也有“官”和“民”的矛盾,但那是领导与被领导,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行政集权体制的本质是人民民主制度,这与集权官僚制度有原则的区别。但是,由于行政集权体制在形式上与集权官僚制度有相似之处,都行集权,权力分等,机构设级,官员分品,行政机构运作起来也颇为类似,不少干部因此忘记了人民公仆的身份。特别是在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罢免、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以及劳动者民主权不能充分有效行使的条件下,几千年集权官僚制的种种弊端就会在人民民主制度下通过行政集权体制而得以残留,甚至在特定条件下获得某种程度的发展。农村集体,作为行政集权体制中一级行政机构,必然沾染上腐朽集权官僚制度的气息。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落后以及几千年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使农村民主传统更为稀薄,所以集体化后所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关系带有较为严重的行政集权体制的弊病,事无巨细,一律由“官”来管,生产上的“大呼隆”、分配上的“大锅饭”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积极性。我们可以想象,所有这一切如果是在合作经济关系下是不可能发生的。混淆合作制与集体制之间的区别,在实践中造成严重后果。1956年,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进入高潮,这也是合作化向集体化的转向,这一年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猛增到96%,而88%参加的是高级社。由于集体制经济关系的阻碍作用,从这一年起,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下降,牲畜有所减少。1958年,我国的农业合作社又发展成为农村人民公社,过渡到以公社为统一的生产和分配单位,个别县还办了“县联社”,要求全县统一分配。由于“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挫伤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9年起农业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毛泽东同志在1958年冬和1959年春开始纠“左”,但很不容易。19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要区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和商品生产,但还是坚持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1959年2月第二次郑州会议,毛泽东批评了“共产风”,指出人民公社应当实行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为基本生产和分配单位。后来发现这个规定仍然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所以1961年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中,又改成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和分配单位,只有极少生产特别好、领导力量特别强的大队继续保持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六十条”公布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生产关系才稳定下来。合作制经济中的劳动者称为社员,社员在合作制经济中完全可能向非农产业转移,完成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但是,合作制向畸形方向发展,产生了集体制,在集体制中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和对土地等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丧失了,劳动者个人完全成为集体这个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劳动者作为集体经济主人的地位不复存在了,而成了集体大机器上一颗“螺丝钉”。不过,集体制作为畸形的合作制,劳动者在这种经济关系下还是比个体小农更易于摆脱农业生产者的地位,集体经济组织毕竟克服了小生产者的局限,在大江大河治理、农田改造、架渠修路、抗洪抗旱、科技推广、农机使用等方面创造出一种集体生产力,这是个体小农生产力永不可企及的。像“红旗渠”这样的工程,在集体化之前,以及家庭承包之后的小农经济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同样,那些集体经济强大的地方,在工业化方面也有较大成就,创造出了像“社队企业”这样的新生事物,在“社队企业”中,小农经济已经开始向工业经济转变。正因为看到了这一点,家庭承包责任制产生的种种弊端使不少学者重新留恋起集体制经济来,他们欣赏类似天津大邱庄、河南南街这样的经济组织。在对集体制的评价上,既不要因为它有超越小农经济的地方就绝对加以肯定;也不要因为它是畸形的合作制,就无条件加以否定。集体制由于其内在经济关系和经济矛盾决定了在逻辑上它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回到合作制经济中来,一是重建小农经济。易言之,集体制是一种过渡经济形式,它可能突进到社会主义,也可能向小农经济发展。历史最终选择了后一条发展路线。这不是偶然的。在行政集权体制中,农民丧失了对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也丧失了生产积极性,使集体经济道路走到了尽头。这时,如果回到合作制等于放弃行政集权体制,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而在保留行政集权的条件下试图调动农民积极性只能实行家庭承包,把集体占有土地的使有权包给千家万户的小农,利用小农发家致富的愿望,促进农业生产的短期增产。集权行政机构与社员的矛盾是集权体制内部的主要经济矛盾。正是这一矛盾的激化才引发了家庭承包制的广泛推行,使小农经济得以重建。小农经济的重建只能导致中国经济古代化,而不能导致中国经济现代化。从劳动者发展来看,从合作社和集体经济下的“社员”重新转变为“农民”不是一种进步,而是一种退步,这种退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承包制推行后的小农再也不可能形成集体的力量去改天换地,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集体生产力是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的重要优势;其次,小农永远安于农业生产,破产的或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的农民,有可能出卖劳动力,但大多数小农固守在一小块土地上,不可能产生向现代工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动力和条件;再次,单个小农之间不发生社会联系,自给自足,人的社会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狭隘、孤立、封闭和愚昧与其说是小农的缺点,不如说是自给自足经济下小农生存的思想条件;最后,孤立小农的对面必然是行政集权,而合作经济才能真正通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铲除人受人支配的制度基础,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实现工业化;二是使劳动者摆脱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羁绊,建立起在平等劳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使劳动者获得全面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小农经济的重建和长期延续显然与这个大目标相悖。这一点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小农经济的改造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心问题。三、对小农经济的改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当前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议论中,有两个观点颇为流行:一是强调发展农业,调整农业结构;二是以工补农。发展农业和补贴农业的合理性在于看到了农业的薄弱,不合理之处在于将小农经济作为新农村的主导产业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部门。可是,承包制推行后的小农经济是农业薄弱的根由。如果不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不完成农村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农业的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因为小农经济充其量是维持简单再生产;而补贴农业更不可能持续,因为没有农村工业,何来以工补农?更为重要的是,“以工补农”掩盖了以工业改造小农经济的历史任务。小农经济作为补贴对象,只能延续其残喘的时间,而不可能通过补贴得到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两个历史任务:一是发展工业,完成农村工业化;二是以工业改造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小农经济主要从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经济是农民永远遭受贫困的根由。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经济,在最好的条件下也不过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少有剩余产品和缺乏交换,使得农民货币收入不可能得以持续增长。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源于商品生产和交换。完全自给自足的经济,既无必要亦无可能产生货币。尽管完全的自给自足在今天已经不复存在,但9亿农民的经济生活的主体停留在古代,自给自足和极为有限的货币收入使得农业稍有增产即出现农产品剩余,使得国民经济在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就进入买方市场,新农村建设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正在于扩大内需。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农经济难以应对自然风险,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小农经济下的农业生产,以对天时的适应和对地宜的因制而进行,是一种靠天吃饭的生产方式,目的性设定的劳动在个体农业生产中只起微弱的辅助性作用,自然因果性却发挥了主导作用,而当这种主导作用的方向与农业劳动的目的相反时,自然因果性的作用就转变为自然灾害,小农经济因缺乏战胜灾害的现代物质手段与条件而频频陷于贫困和破产。面对市场,小农经济从表象上看因为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和自己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似乎不受外在力量的支配。实则不然,直接生产者是否丧失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是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必要条件。农民工并未失去土地,但仍然要出卖劳动力,接受资本雇佣。这是什么原因?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当工业生产方式在国内和国际上取得支配地位,独立生产的小农在市场就丧失了独立性。丧失独立的小农,再生产所需要的种子、农膜、化肥、农药、水电、机收等生产资料价格和产品价格不是由他本人决定,而是由建立在工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外在力量决定,小农不过是市场价格和需求的被动接受者。在耕作成本上升和农产品价格波动中,小农经济的破产不足为怪。从农业到工业的转变,是生产方式的变革,也是劳动方式的进步。与之相适应是农民向工人的转变,这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重大发展。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物的增长,而是追求人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于资本主义向农村的侵入,在于前者是以人为本,后者是以物为本。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资本主义侵入农村为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创设了条件,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完成本应在资本主义阶段完成的工业化和农民的非农化,这是中国特殊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的变革需要有相应的生产关系变革。小农经济已经丧失了实现工业化的可能,与农村工业化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合作经济。引导农民建立合作经济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制度条件。20世纪50年代以来,关于合作化与机械化关系的争论持续多年,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已经做出结论:只有先合作化,才能工业化。50年代到70年代末,合作经济以及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社队企业这样的工业生产方式;而承包制推行后,农村内部工业化的因子被褫夺了,重建的小农经济使农村回到了古代。正如没有合作经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思议一样,没有工业化的农村现代化同样不可思议。当前,我国现已存在的农村工业化的几条道路清楚地表明,小农经济已经无力担承工业化的历史重任。第一条道路是农民大批离开农村,进城打工,成为农民工。考虑到农民工主要为私人资本所雇佣,这条道路实际是私人资本力量对小农经济改造的途径。农民外出打工,表明农民并非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只要有了土地就能安于本业,而是对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有着强烈的向往。承包制实行后唯一有利于劳动者发展的是农民获得了劳动力所有权,这是农民能够出卖劳动力的前提。农民拥有土地却不能安于土地,除了对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向往外的内在动力,还有外在工业生产方式对农业生产方式的支配所产生的压力。个体农民被迫卷入市场,不得不接受工业文明。农民工的外出从肯定意义上是农民向往工业化,从否定意义上是农村内部已经不可能满足农民对工业化的诉求。如果农村内部就能够吸纳农民从事工业生产,谁会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呢?第二条道路是所谓“公司+农户”的模式。这种模式以把农民继续留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为前提,通过现代公司为小农经济提供产前产后服务,从而将小农纳入现代工业生产范畴。农业生产方式在这里不仅没有得到改造,相反得到强化;农村工业化并不能因此而有丝毫的进步;小农经济反而被凝固了。但这种模式暗含了一个合理的命题,就是小农经济自身不可能实现工业化,也不能独立面对市场风险,需要现代公司作为缓冲来降低风险。严格说来,这种模式不是小农经济积极走向工业化的模式,而是小农经济消极适应工业化的模式。第三条道路是发展集体制乡镇企业。这条道路作为“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模式,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曾受到广泛赞扬,取得了不可小视的成就,但在90年代末的“企业转制”中,集体制乡镇企业完成了私有化改造,不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也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化建设的主要模式了。私有化后的乡镇企业以资本增值为目的,不再把劳动者的发展作为企业经营的动机。这条道路的积极意义在于:承认个体农民不可能独立走上工业化道路,必得仰赖集体的力量;农村工业化可以在农村内部进行,农民不一定非要离开农村才能实现向工人的转变;工业化是农民的普遍向往,社会主义制度完全能够满足农民的这一需要,集体经济越强大,乡镇企业越发展,个体小农经济吸引力越小。这条道路不足之处在于:集体制的权利体系否定农民对自身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集体的集权造成农民积极性下降和集体制的衰败,为乡镇企业私有化预设了前提。上述三条道路的共同点在于:小农经济无力担承农村工业化历史任务,集体制权利体系的缺陷易于导向私有化,私人资本可以改造小农经济,但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合作经济作为农村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提上了日程。农村工业化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个历史任务,第二个任务是以城乡工业对传统小农经济进行改造,建设现代大农业,而不是什么“以工业补贴农业”和“以城市支援农村”。以合作经济为基础实现大工业对小农经济的改造,是农业的根本出路。这条道路的内容有:在发展合作经济的基础上,废除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块土地经营,建立合作农场,开展专业化经营,使农业走向专业化和市场化,打破传统农业的自给性。以大工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和农用生产资料装备农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改造传统农业的手工劳动方式和物质技术基础。将物理农业(农田水利建设、机械化)、化学农业(化肥、农药)、生物农业(种子、转基因生物)、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环保与绿色农产品)等现代农业技术引入农业生产过程,使依赖经验为基础的传统农业转变为依赖技术不断革新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建立为大农业生产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如种子公司、围栏公司、除草公司、飞机播种和喷药、人工降雨、施肥公司、疫情防治、市场咨询、技术推广、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等,在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人数减少的同时,增加涉农行业的就业机会。对新型农业工人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和大规模技术培训,为现代农业输送人才,开展合作经济体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在技术创新指引下,不断开辟农业新领域和新概念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