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手环1使用教程:格格不入------雪小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30:46

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是好词。也是好状态。
有很浓烈的孤单与个色。是野草闲花逢春生的渺茫。这样一想,心早成了一片冰心在玉壶。
就这样格格不入着——永远和众人不一样,独自成行。很独自。
陈丹青说鲁迅,很独自,很格格不入。也提到过张爱玲,第一次在上海开文代会,别的女作家穿列宁装,她穿了花旗袍,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气氛与现场如此格格不入。于是她走,继续自己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真是一种别致的别扭——我耽美于那种别扭,“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葬了,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在凄清的春夜,听到黄莺莺这首《野草闲花逢春生》,眼泪湿了丝绸的枕,这调子,如此清寂,如此销魂,带着三生七世的孤单——真似一个冤魂的格格不入。
是阮玲玉原声大碟的录音,让黄莺莺唱起来,似泣似勾魂——我想起我的少年,一个人在城墙上乱逛,秋日的午后,梧桐落了叶,城上风大,吹起我的短发,我的旧裙子也飘呀飘,我呀我,不穿红,不戴红,我穿过那些繁华的少年时光,很独自。
不合群,不热闹。一个人远行,喜欢陌生,喜欢隔阂,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淡薄相处。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多生花的妙词。是小众的,是自我的。是张爱玲的远行,是嘉宝的不与世人来往,她们知道,沾着人就沾着脏。
实在是一种极致。众人皆醉我独醒。有人形容一个女友——她怎么就和别人不一样,她一进来,满场就闪着银光似的,冷艳凛冽,一下子揪住人的心。似当年言慧珠,只有言慧珠那样热烈,连穿衣都盛大到似一场盛宴,爱情更是,都语不惊人死不休。她的格格不入让她只活了四十七年,注定的遭非议,注定的人缘不好。又有人说火丁,一语既出,就是这孩子忒个色,个色是什么?格格不入。
说火丁冷,不热络。说去她的家,还要换上她家里衣服,因为家里太干净……又说她和琴师合不来,和这个合不来,那个也合不来……我听得心里窃喜,这是我心里的火丁,她独出心裁活出自己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她一出场,满场都安静,其实只是穿得阴丹士林布的旗袍,简明扼要,但只抵冷艳的要害。
我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随大流的东西,一定艳俗。众人都是均码状态,仿佛一个尺寸的衣服,永远统一的样式,永远的一样的尺寸。我从来不买那样的衣服,我更愿意买唯一,买量体裁衣的,那唯一的,只属于我的。
就像爱一个人,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带着罂粟的邪恶与放荡——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呀,贪一点儿爱,就飞身扑火,就与现实的爱情背道而驰,那根反骨呀,把人逼到根本没有退路。为什么明知是万丈深渊还要跳——因为除了跳没有别的选择,难道要把青春耗尽没有半丝爱情?难道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与大多人一样,结婚生子,无端地变老,把一个鲜活的生命耗成渣子?不不,不如燃烧,哪怕烧成了灰烬,摸起来也是烫的,至少,有爱的余温。
那格格不入的人,大抵是人缘不好的。或者说不被大众认可。但小众,一定是绝世倾城的姿态在众人面前。格格不入,那其实是一种极致的情调。
有一日,在街上,看到一女子,着白衣,风吹起凌乱的短发,夹一支烟,抽着,一边抽,一边看着天空。那瘦腰和白衣都形成极寂寞的风景,那姿态,极格格不入。我盯着她,愣了好久,感觉那格格不入,其实,是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格格不入是好词。也是好状态。
有很浓烈的孤单与个色。是野草闲花逢春生的渺茫。这样一想,心早成了一片冰心在玉壶。
就这样格格不入着——永远和众人不一样,独自成行。很独自。
陈丹青说鲁迅,很独自,很格格不入。也提到过张爱玲,第一次在上海开文代会,别的女作家穿列宁装,她穿了花旗袍,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气氛与现场如此格格不入。于是她走,继续自己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真是一种别致的别扭——我耽美于那种别扭,“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葬了,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在凄清的春夜,听到黄莺莺这首《野草闲花逢春生》,眼泪湿了丝绸的枕,这调子,如此清寂,如此销魂,带着三生七世的孤单——真似一个冤魂的格格不入。
是阮玲玉原声大碟的录音,让黄莺莺唱起来,似泣似勾魂——我想起我的少年,一个人在城墙上乱逛,秋日的午后,梧桐落了叶,城上风大,吹起我的短发,我的旧裙子也飘呀飘,我呀我,不穿红,不戴红,我穿过那些繁华的少年时光,很独自。
不合群,不热闹。一个人远行,喜欢陌生,喜欢隔阂,喜欢人与人之间的淡薄相处。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多生花的妙词。是小众的,是自我的。是张爱玲的远行,是嘉宝的不与世人来往,她们知道,沾着人就沾着脏。
实在是一种极致。众人皆醉我独醒。有人形容一个女友——她怎么就和别人不一样,她一进来,满场就闪着银光似的,冷艳凛冽,一下子揪住人的心。似当年言慧珠,只有言慧珠那样热烈,连穿衣都盛大到似一场盛宴,爱情更是,都语不惊人死不休。她的格格不入让她只活了四十七年,注定的遭非议,注定的人缘不好。又有人说火丁,一语既出,就是这孩子忒个色,个色是什么?格格不入。
说火丁冷,不热络。说去她的家,还要换上她家里衣服,因为家里太干净……又说她和琴师合不来,和这个合不来,那个也合不来……我听得心里窃喜,这是我心里的火丁,她独出心裁活出自己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她一出场,满场都安静,其实只是穿得阴丹士林布的旗袍,简明扼要,但只抵冷艳的要害。
我喜欢这样的格格不入。
随大流的东西,一定艳俗。众人都是均码状态,仿佛一个尺寸的衣服,永远统一的样式,永远的一样的尺寸。我从来不买那样的衣服,我更愿意买唯一,买量体裁衣的,那唯一的,只属于我的。
就像爱一个人,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带着罂粟的邪恶与放荡——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呀,贪一点儿爱,就飞身扑火,就与现实的爱情背道而驰,那根反骨呀,把人逼到根本没有退路。为什么明知是万丈深渊还要跳——因为除了跳没有别的选择,难道要把青春耗尽没有半丝爱情?难道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与大多人一样,结婚生子,无端地变老,把一个鲜活的生命耗成渣子?不不,不如燃烧,哪怕烧成了灰烬,摸起来也是烫的,至少,有爱的余温。
那格格不入的人,大抵是人缘不好的。或者说不被大众认可。但小众,一定是绝世倾城的姿态在众人面前。格格不入,那其实是一种极致的情调。
有一日,在街上,看到一女子,着白衣,风吹起凌乱的短发,夹一支烟,抽着,一边抽,一边看着天空。那瘦腰和白衣都形成极寂寞的风景,那姿态,极格格不入。我盯着她,愣了好久,感觉那格格不入,其实,是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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