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星光出书番外:罗马书查经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6:41:15
罗马书零、背景: 一、作者:保罗 新约书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写。 (一)旅行传道共写『帖前后』、『加』、『林前后』、『罗』 (二)监狱中写了『弗』、『西』、『门』、『腓』 (三)囚禁后亦写『提前后』、『多』 二、時间:西元56左右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中、罗马皇帝尼禄在位的第四年。 三、地点:哥林多 該犹的家中 四、主题:因信称义 五、主要架构:(一)第一章~八章﹍﹍论到义的問题 (二)第九章~十一章﹍﹍论到选民犹太人的問题 (三)第十二章~十五章﹍﹍论到生活的实际問题 (四)第十六章﹍﹍推介非比及私人的请安 六、原文:希腊文 应該是保罗口授,书记德丢逐句写下来。全书出现140次「因为」, 且有些句子的文法呈现首尾不接的状况。 七、写作目的:(一)传道计画:欲得到罗马教会的合作与帮助,以作为他向西方 传道的新根据地。 (二)福音中心:罗马为当時世界中心,欲将罗马教会作为普世福 音的基地、福音向太人及外邦人一同传開。 (三)祷告的支持 (四)预防的宗旨 (五)神学的形成 八、对象:罗马教会的信徒 就已知的历史纪录,罗马教会在西元49年時就已经存在许久了,并非保 罗或彼得建立的。 「●」:经文注释 「◎」:個人心得 「☆」:重要资料经文: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願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1:1-1:7
注释:
引言( 1:1-17 ) 一、問安( 1:1-7 ) (一)表明自己身分( 1:1 ) 1.保罗: (1)耶稣基督的仆人。 (2)奉召为使徒。 (3)特派传神的福音。 ●「保罗」字义是:「little」,「小」。 ●「仆人」:在旧约是对神效忠的意思。 在希腊的思想中是表示「奴隶」的意思,就是像动物 一样的服侍主人,没有任何人权与报酬。 ●奉「召」:见使徒行传第九章,指有效的被呼召。 ●使徒:受基督特别差遣的人。 ●福音:好消息。原意是指「得胜的好消息」,当時希腊罗马世界 有些国王生日或王子诞生,也用此一字眼。 ●特派:分别出来。 (二)对所奉召传的「福音」简介( 1:2-4 ) 1.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1:2 ●圣经:指旧约。 2.论到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的主: (1)按肉体说是大卫的后裔。 1:3 ●「生」:此处的「生」并不是一般用来指「生孩子」或「出生 」的那個字,而是 腓 2:7 中指基督「成为」人样式 的那個字。亦即保罗很可能知道「童女怀孕」的事情 ,所以他很谨慎的使用文字。 (2)并藉著圣灵,透過死里复活,被立为大能中的神儿子。1:4 ●「圣善的灵」:原文中没有「善」,可以解释成「圣灵」或 「灵」。如果解释成「灵」字,也不是要把 耶稣二分为「身体」和「灵」,而是用旧约 的观念,把人当成「肉身」而上帝是「灵」。 不過在此这個字比较可能解释成「圣灵」,而 那個「按....说」,应該是解释成「藉著」。 ●「以大能」:应該是说耶稣被立为「具有大能的」或「在大能 中的」神的儿子。耶稣本来就是神的儿子,那個 「立」、「确定」,应該指著某些改变,「具大 能」或「在大能中的」就是这個改变。 ●「显明」:原文应該是「确定」、「任命」、「立」。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应該是「藉著圣灵,透過死里复活,被立为大能中的神儿子」。 (三)对自己的职分再作说明( 1:5-6 ) 1.我们从他领受了恩典就是使徒的职分。 ●恩典和使徒的职分应該是同一件事情。 ●成为耶稣基督使徒的标准( 徒 1:21-22 ): (1)从耶稣传道事工的開始就与主同行。 (2)耶稣复活的见证者。 (3)五旬节与使徒在一起。裏 保罗是一例外。 2.目的是在万国中(外邦人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1:5 3.你们这些蒙召属基督的,也是属於他们中间的一份子(外邦人)。1:6 ●「我们」:作者的复数,表示其权柄。不過古代的希腊文作品似乎 少有这样的用法,所以也有可能是指著其他使徒说的。 ●「为他的名」:为他的名的缘故、为荣耀他的名、为他的名可 以被认识。 ●「信服真道」:由真道產生信服,「信」是「顺服」的同位词。 ●「万国」:所有外邦人中。 (四)祝福( 1:7 ) ●圣徒:『圣洁』。所有基督徒都是圣徒,在地位上被「分别 出来」归给神。 ●恩惠:指整個有关美、秩序的领域。神欲将这一切美好事物给人。 ●平安:不是一种静止状态,而是指劳苦、冲突的结束。 ●「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赐予。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义是一种「健全的状态」,亦即全人在 一终极和末世性的意义上获得拯救的状态。其次(次要 的意义),平安指人因进入了健全的状态而享受心中的 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 ◎此段問安是所有保罗书信中最长的,并富深刻的神学意义。经文:
第一,我靠著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不住的提到你们;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因为我切切的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弟兄们,我不願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願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8-1:15
注释:
二、与罗马人的弟兄关系( 1:8-15 ) (一)感恩( 1:8 ):因为收信者的信心传遍天下。 (二)为他们祷告( 1:9-10 ) 1.保罗時常在祷告中提到罗马教会的人。 2.常常恳求上帝,希望能在上帝的心意中去到罗马教会中。 ●「用心灵」:指「用我的灵」,全人,全心全意。 ●「不住地」:意思不是「继续不断地」,而是「恒常地」、「规律 地」。 (三)欲到他们那里( 1:11-15 ) 1.保罗想去罗马教会的原因: (1)要把一些属灵的恩赐分给罗马教会,使罗马教会可以更被建立。 1:11 (2)彼此可以因彼此的信心受激励。 1:12 (3)希望在罗马得些果子。 1:13 ●「切切的」:desire,非常热切、非常渴望。 ●「些恩赐」:「某恩赐」,保罗没明确说是何恩赐,可能是他还 不知道他们需要何恩赐。或者笼统的表达保罗去所能 带给罗马教会的福份跟好处。 ●「坚固」:原意指双脚稳固的踏在马蹬上而坐稳在马上,这样不管 马如何跳跃都不能把人摔到地上,引申为坚定能力的意 思。 ●同得「安慰」:「鼓励」、「安慰」、「劝勉」。此字圣经只出现 一次。 ●「果子」:指使初信者或信徒灵命成长,或使人信耶稣。 2.保罗传福音的心态:他认为无论是谁,他都欠他们福音的债,因此 他渴望传福音给在罗马的人。1:14-15 ●「情願」:切切願意(此字的语气超過一般的願望程度)。 ●「希利尼人、化外人」:指希腊文化以下的人及非受希腊文化影响 的人(就是「全世界的人」的意思)。经文: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16-1:17
注释:
三、主题宣告( 1:16-17 ) (一)保罗不以福音为耻的原因: 1.这福音是从上帝来的能力,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 腊人。 2.因为从神来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证据是:旧约 哈 2:4 「义人必因信 得生」。 ●「不以」福音为耻:强调语气,表示自己绝不以福音为耻。 ●「神的义」:指一种属神的公义、从神来的义(from God)。 ●「义」:与神有正确的关系 ●「义」:此字是法庭用词,得「义」的途径有两种: 一种是我主动的行义或避免犯罪,一种是我被「宣判为义」 ,分别有两個不同的「义」字,保罗通常是用后者。 ●「本於信以致於信」:来自哈巴谷书,一种修辞学上用法,强调 『本於信』(基於信心)。 ◎这福音表面上是软弱愚昧的,事实上却是神的大能。 唯一的方法「信」,才能使我们可以与神的关系和好。经文: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著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遠。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1:18-1:32
注释:
壹、由於普世的罪,人就需要公义( 1:18-3:20 ) 一、外邦世界被定罪( 1:18-32 ) (一)神对罪震怒的事实( 1:18 ) 神的愤怒显现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行不义压制真理的的人。 ●「忿怒」:神本质上对恶的排斥,并有众多、涨溢之意。 ●「不虔」:对神没有敬意(不把上帝当上帝看)。 ●「不义」:文学上的用法,与「不虔」同指一件事。 ●「阻挡」:压制。 ●「真理」:比较可能是指上帝显明在人心中的律法。 (二)神震怒的理由( 1:19-23 ):宗教上的堕落 1.关於神的事是明明可知的→(1)原显明在人中间 1:19 (2)人藉所造之物可以了解 →所以人无可推诿。 1:20 ●第十九节前有一「因为」没有翻译出。 ●「永能」:永遠的能力。 ●「神性」:指「属神的素质」。指神的本性与属他的一切特徵。 ●「在人心里」:应译为「在人中间」,神已经把自己客观地显明 於人中间、在人的周围,他手所造的世界万物, 都在诉说他的荣耀。 2.人知道神却不把神当神敬拜→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1:21 →自称为聪明反成为愚拙→将上帝不朽坏的荣耀换成偶像(必朽坏的 样式)。1:22-23 ●「虚妄」:原意是空虚,指虚幻的推理。 ●「无知」:不能把所知道的事综合在一起,不能理出一個头绪。 ●「昏暗了」:黑暗就開始沈入他们的心。 ●「成了愚拙」:原文表示開始发生愚拙。 ◎人知道上帝,却故意不把上帝当上帝,他们的思想和推理就变成虚幻 (因为他们否定了造物者,万物存在的来源跟根基,真理的根源, 所以一切的推理与思想就变得没有意义)。 因而他们无法从所知道的事情中理出一個头绪,人的心就笼罩在黑 暗中,人開始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却開始越来越愚拙。甚至把一 定会毁灭的受造物拿来当永恒的上帝敬拜。 ◎受造物的意义由造物者赋与,離弃造物者,就无法正确衡量自己与 其他事物的价值。 ◎人的意义与价值:(1)人正常活著就荣耀神(上帝看人的被造是好 的)。 (2)辟世委任(上帝要人治理全地)。 (3)基督徒的福音使命(基督徒活出上帝的生命荣 耀神)。 (三)上帝震怒的显明( 1:24-32 ):道德上的败坏 1.前言:上帝的审判―任凭 1:24 ●「任凭他们」:「把他们交付给」。 ●「情欲」:对禁止之事的渴想(与26节的情欲不同字) 2.人把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敬拜受造物→上帝就任凭他们在性方面败 坏。 1:25-27 ●「不敬奉那造物之主」:原意是「把造物的主和受造之物并排,他 们宁可选择那受造之物」。 ● 「可羞耻的事」:原意是畸型。 ●「情欲」:肉体上的情欲。 ◎因人在宗教上的淫亂,上帝就任凭这种淫亂延伸到人类社会中。 ◎有关同性恋的经文可以参考哥林多前书六章9节。 3.人故意不认识神,上帝就任凭人存邪僻的心,导致各样的恶行。1:28-31 ●「故意」:原文是指试验钱币的真假。 「故意不...」:是指他们试過了神,却故意转離他。 ●「邪僻」:原文与「故意」的写法很像。 1:29 ●「不义」:wrong in broad sense 广义的错误 ●「邪恶」:active malignity 活动的恶意 ●「贪婪」:greed, esp. of sexal exploits 特指性方面的贪婪 ●「恶毒」: vicious badness, dirtiness 邪恶的、污秽的 ●「嫉妒」:envy ●「凶杀」:murder 谋杀 ●「争竞」:strife 争斗、冲突、倾轧 ●「诡诈」:guile 狡计、骗术 ●「毒恨」:inward & secret evil against everything 「恶意」,敌对所有事情的内在隐密之邪恶。 1:30 ●「谗毁、背后说人」:whispering slander 耳语毁谤 ●「怨恨上帝、侮慢人」:insolent hater 无礼、自大的憎恨者 ●「狂傲、自夸」:arrogant bragger ●「捏造恶事」:inventor of evil 恶事的发明者 专门想出新的、更多的行恶方法。 ●「违背父母」:disobedient to parents 1:31 ●「无知」:stupid and not wanting to learn (of salvation) 愚昧而且不願意学习 ●「背约」:faithless, putting aside the convenant ●「无亲情」:without natural affection 没有天然的感情 ●「不怜悯人」:without mercy ◎神让罪恶自结其果作为一种审判。 4.结论:人知道上帝对罪的审判是死,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 人去行。 1:32 ●「喜欢」:从心底赞同。经文: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甚么事上论断人,就在甚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2:1-2:16
注释:
二、犹太人被定罪( 2:1-3:8 ) (一)神判断的原则( 2:1-16 ) 1. 依据真理、实情( 2:1-5 ) (1)论断人的(犹太人?)也无可推诿→在何事上论断人,就在那事上 自己定自己的罪。→因为行为和别人一样。 ●「论断」:原文有两個字,第一字母是「κ」時,指著「审判」 的意思,不是「κ」開头的字则指著一般的判断,而 这里的论断以及圣经中禁止的论断都是「κ」開头。 (2)众所周知上帝要按真理给予行恶的人「有罪」的判决,而论断者自 己所行和其所论断的一样。 ●「照真理审判」:也可以翻译成「按著真实(实情)审判」或 「正确的、公正的审判」。 ●照真理「审判」:原文是名词,指的是「有罪的判决」,而非 「审判的行动」。 (3)保罗因而质問他们为何如此: a.难道以为能逃脱审判? b.或是藐视上帝的恩慈和宽容(上帝的恩慈和忍耐是为要领人悔改) ●「藐视」:在思想中看低。 (4)他们任著自己刚硬不悔改,以致面临上帝的最后审判。 ●第一节前有個「因此」和合本未译,意思就是本於第一章对罪的讲论, 所以引出第二章的结论。 ●『论断』:指的是「假冒伪善的论断」而非「判断」。 ●『所行』:指习惯性的行为、常犯的错,指批评别人的自己也常行他 所定罪的事。 ●「悔改」:原文的意义是「改变心意并为罪难過」。 2. 根据行为( 2:6-11 ) (1)上帝审判的标准是「依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2:6 (2)不论是哪些种族,上帝都是把愤怒、恼恨报应行恶者; 2:7-10 把永生报应行善者。 ●「结党」:除了「结党」的意义,因此字原文是指「逐日计薪的 雇工」或「为薪资而工作」,因此也有「自私」、「 自私自利」的意思。 (3)因为上帝不偏待人 2:11 ●「偏侍人」:原文有「以外貌待人」之意。 ◎保罗在这里是讨论上帝根据人的行为施行审判的原则,若有人能一直 行善(過著完全无瑕的生活)他会获得永生,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 ,若是有人能,神一样会赐他永生,因神审判是根据人的行为。2:6-7 3. 根据神给人的『是非心』( 2:12-16 ) (1)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会灭亡,但原因不是因为不守律法。 2:12 ● 「不按律法灭亡」:应译为「也必灭亡,但不按摩西律法」,即 不是因为摩西律法而灭亡。 (2)明白律法的就要按律法受审判。2:12 (3)因为在上帝面前不是懂律法就可以成为义,而是行律法的才可以被 宣判为义。 2:13 ●「称义」:宣判为义的意思。 希腊文动词以οω、εω、αω当字尾時,是表明关 系改变而不是实质改变。 例如说:「我爱你」,并不表示你变得可爱了。而「称 义」的动词也有此特性。 「称义」是未来時态,显然指的是末日审判時被「宣判 为义」或「宣告为义」。 (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時,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4 (5)外邦人的行为显明了律法的命令是写在他们心里的,他们的良心也 证明这是对的。而且他们的思想以此为标准,衡量事情的是非。2:15 ●「互相较量」:原文是「在彼此的交往中」。 ●「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他们的思想在彼此交往中对别人的行 为做出判断」。 ●刻在心中的律法和良心(是非心)是不同的,良心依照刻在心中的 律法提醒我们对错。 (6)审判的日子要按保罗的福音所说的来执行。 2:16经文: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著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2:17-2:29
注释:
(二)暴露犹太人的败坏( 2:17-29 ) 1.犹太人自称了解律法、能分辨是非,比其他民族优秀。行为却和别人 一样,甚至更差勁。以致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犹太人的恶行而受亵 渎。 2:17-24 ●「依靠」:原文有「安歇」、「停留」的意思,引申为「依仗」之 意。「依靠律法」,意思是犹太人因为拥有律法而满怀自信,感到安全。 ●「指著神夸口」:犹太人以神为夸口,做为他们国家私人的光荣, 私人的权柄。 ●「给瞎子领路的」:犹太人自认是给外邦人(非犹太人,这里称为 「瞎子」)领路的,因犹太人拥有真理(真神的律法)。 ●「蠢笨人」:「愚昧者」,用来称为外邦人(非犹太人)的话。 ●「小孩子」:指需要基本教导的人,可能包括一般外邦人,或改信 犹太教的人。 ●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体现」、「具体而清楚的表达」。亦即 知识与真理具体的在律法上表达出来。 ●『偷窃庙中之物』:原文只是一個动词,翻译成「劫掠庙宇」比较 適当,「劫掠庙宇」是当時对犹太人常见的指控。 ●「如经上所记」:引的是七十士译本的 赛 52:5 与 结 36:20-23 。 2.犹太人以受割礼而与上帝立约自豪,而保罗以受割礼的身份不能在审 判上帮助犹太人:受割礼而犯律法不如不受割礼而守律法。2:25-27 ●『审判』:外邦人要亲眼见证审判的执行。2:27 ●「仪文」:「文字」、「记录」。指犹太人拥有圣经和成文律法的 外表事实。而 2:29 的仪文指「记载割礼的律法文字」。 ◎受割礼,等於是签约要守律法(当然神也签约要给永生),如果受 割礼却不守律法,约还是没有完成,自然也没有永生的报答。 ◎外邦人是不是有能力守全律法,并非是这里讨论的重点,保罗只是 提出一個假说,用来澄清上帝设立割礼的背后意义,就是要人行律 法。因此如果有人能守全律法,即使没有受割礼,也一定被算为上 帝的子民,等同於受割礼又行律法的人。 3.结论:受割礼和作犹太人都在乎内在的心灵,而不在乎外在的仪文。 →心灵真受割礼的人所受的称赞是由上帝那里来的。2:28-29 ●「外面」:明显的、可见的、外在的。 ●「称赞」:「犹太人」一词来自希伯来文「犹大」,而「犹大」的 原意就是「称赞」。 ● 申 10:16,30:6 、 耶 4:1-4 、 徒 7:51-56 都有提到心灵受割 礼的事。 ◎外面作犹太人的(守割礼、配经文匣、纳十一捐)不是真犹太人, 唯有内在作犹太人的(在生活见证上与神立约的关系上能相称)才 是真犹太人。经文: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責备人的時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時候,可以得胜。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么?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甚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甚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該当的。3:1-3:8
注释:
(三)答辩犹太人会有的反感( 3:1-8 ) 1.由於第二章的论点,可能令人想問:既然如此,犹太人和割礼为何被 设立?这样的身份有何好处? 3:1 ●「有什么长处」:有什么『更多的』? 2.答案是:犹太人所得每一方面都比其他民族多。 3:2 ●「好处」:犹太人所得的每一方面都比他人多。 3.好处举例:上帝把他的信息(圣经)交给犹太人,即使是犹太人不信 ,上帝仍然信实。 3:3-4 ●「交托」:「托管」、「交管」。这里的意思是上帝把圣经托管给 以色列民族,他们应該将之推荐给别人,而不是将之据为己有。此字与「信」同字根。 ●「废掉」:使....变成虚空。 ◎犹太人中有不信、不忠於神所托的,神仍是信实的。( 3:2-3 ) 4.「义与不义」引发的問题:我的不义可以显出上帝的义来,那上帝惩 罚我们岂不是不应該? 3:5 回答:上帝当然不是不义,不然他怎能审判世界呢? 3:6 ●「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意思是「我是照著人的想法讲的」。 5.追問的問题:如果我的虚谎能使上帝的真实更加明显、更加荣耀,那 为什么我被判为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成善」呢? 3:7-8 回答:这些人被定罪是应当的。 3:8 ●「好像罪人」:「以罪人的身份」。 ◎依照保罗前面的说明,上帝的永能和神性与律法,人早就知道,既 知道而故意忽略上帝的律法,高抬自己的恶到善的地步,理应被定 罪(因为他们是故意违背上帝在他们心中的律法)。 ◎問这問题的人不了解上帝是绝对的义,不需要恶来衬托显明。他们 以为人世间甚至包括上帝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比较就不显明。唯 圣经中的上帝是绝对的善、义、美。 ◎说「没有绝对」这句话時,这句话也不是绝对对的,故有绝对的存 在。 ●有人认为保罗这段是答辩四种問题: 3:1-2 、 3:3-4 、 3:5-6 、 3:9 。经文: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么?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個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個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開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過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9-3:20
注释:
三、全世界被定罪( 3:9-20 ) (一)人人都在罪恶下 3:9 ●「我们」比他们强:指前面所说的犹太人(「他们」就是指外邦人) 或指基督徒(读者,「他们」就是指犹太人)。 ●「证明」:法庭用语,意思是「事先指控」、「已经起诉」。 ●『罪』:在保罗的思想中,罪是一种可以控制人的势力,他提到 罪時,可以看到一种明显的趋向,把罪拟人化(personification) ,他很少使用罪的复数型,而新约其他作者却常使用罪的复数型。 ◎我们这些知道罪的来龙去脉与上帝审判的人比其他人强吗?当然不! (二)圣经对普世败坏的证明 3:10-18 ●本段用了七個引句,全部出自七十士译本。 ●「明白」:认识神与真道 ●「喉咙是敞開的坟墓」:他们说的话像刚打開的坟墓一样恶臭。 ●「弄诡诈」:油嘴滑舌。 ●「平安的路」:应該是「和睦之道」或「和平的路」。指罪人不懂 如何和平共存。 ◎保罗引用旧约这些经文讨论人言语的罪所带来的结果。3:13-15 ◎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有毁灭与破坏的痕迹。3:16-17 (三)律法的作用 3:19-20 1.旧约圣经里的话是向律法以下的犹太人说的,为要使人在神审判時 不能有什么藉口。3:19 ●「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直译作「叫普世的人都成为对神负責」 。「对....负責」是法庭用语。 ◎前面所引的圣经的话,既是出自圣经,当然就是对犹太人说的。 而犹太人认为外邦人不信神,是罪人,而圣经又说犹太人也是罪 人,那不就是等於「所有人都是罪人」。 2.没有人能靠遵守律法得以被宣判为义。 3:20 ●「所以」:应該译为「因为」。 ●「血气」:「肉身」。 ●「行律法」:直译是「律法的行为」,指「律法吩咐的行为」。 3.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经文: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3:21-3:26
注释:
贰、神在称义上的公义( 3:21-5:21 ) 一、因信称义的本质( 3:21-26 ) (一)神的义在律法外显明出来 3:21-22 1.前文提到人根本无法自救,靠自己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2.提供了另一条出路―上帝给的义→此义是与律法无关的。 →且此出路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1 ●「显明出来」的原文和用来描写基督「道成肉身」的字很接近,另外 如果参考 提后 1:9-10 可以知道由上帝而来的义是在基督身 上显明出来。 ◎律法之外:表示与人的努力换取无关,在前文以说明人无力靠自己自 救,因此上帝另開一条与「人力」无关之出路。 ◎律法和先知为证:即表示有旧约圣经为证,前文承认律法是出於上帝 的,先知更是大家公认上帝的仆人。保罗引旧约来 证明自己的说法非空穴来风。 3.这個外加的义,就是上帝把义加给一切信耶稣的人,而没有差别待遇。 3:22 ●这里的义是上帝要给人的义。 (二)因信称义之理 3:23-26 1.前文提到没有差别待遇,为什么呢? 因为在上帝眼中,每一個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3:23 ●「世人」:每個人、所有的人。 ●「亏缺」:「不足」、「有缺乏」。原文時态显示这是「持续不断的 不足」。 ●「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指人没有符合神的形象,无法充分反映出神 的荣耀(人应該要活出神的形象)。 2.如今因为上帝的恩典,且因为耶稣基督的替赎,无力行善的人就可以白 白被宣判为义。 3:24 (1)模式:白白的(free)。 (2)动机:恩惠(上帝的)。 (3)工具:耶稣的救赎。 ●「救赎」:原指「付出赎金使奴隶或战俘获得自由」。 3.上帝把耶稣当成挽回祭,是要凭耶稣的血和人的信,显明自己的公义。 3:25 ●「设立」:原文可以解释成「定意、计画(Purpost、Intention)」或 「公開展示」,而保罗比较常用「定意」的意义。 ●「挽回祭」:希腊文此词是指能满足上帝义怒的一种祭物。 原文也指著圣殿中的施恩座,大祭司一年一次要洒赎罪 祭的血在其上。 4.他先用宽容的心,容忍人先前所犯的罪,好在现在显明他的公义,并且 使他即使宣判信耶稣的人是无罪的,也还是公义的。3:26 ●「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原文是「使他自己为义」,并没有「使人 知道」的意思,亦即如果没有耶稣的替死, 就宣判基督徒为义,上帝就是不义的了。 ●「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应該翻译为「即使」。 ●「称」义:在法庭上的宣判用语,「称义」亦即宣判为无罪。 ●「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是上帝「称」,而非要其他人宣判。 ●这里的义是上帝自己的公义。 ◎若耶稣没有替死,上帝就称人为义,就证明上帝不公义,因他以罪人 为义人。但因耶稣已替死,罪人的惩罚已有人代受,因此他宣判罪人 为义人是公平的。 ◎这一段是罗马书的核心。经文: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3:27-3:31
注释:
二、称义教理的结论( 3:27-31 ) (一)人既因无力行善称义,这立功积德换救恩之法便告无效,不能成为人 向上帝或其他人夸口的根据。3:27 ●用何「法」没有的呢:原文是「律法」,不過意义应該是「原则」或 「体系」。 ●「立功」:原文是「行为」。 (二)所以我们的结论就是人称义是因著信,不是靠著遵行律法(积德行善换 救恩之法)。 3:28 (三)上帝既是所有人的上帝,就不管人的身份如何,他都要宣判信耶稣的人 为义。 3:9-30 (四)这样我们是不是用信心使律法失去效力了?不是!乃是更坚定了律法的 效力。3:31 ●因信称义的原则维护了律法对公义的要求(请见 罗 6 ),所建立的 基督徒子民也将活出律法要求的生活。经文: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著肉体得了甚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甚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過、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時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時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4:1-4:12
注释:
三、圣经里因信称义的证据( 4:1-25 )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之法( 4:1-12 ) ●以色列人以 创 26:5 为根据,认为亚伯拉罕是唯一的完全人 ,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是一個完全的义人。而保罗在此讨论亚伯拉罕 的义,认定他也是因信称义。 1.因信称义,不因律法 4:1-8 (1)若因信称义是上帝的救赎方法,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亚伯拉罕 又如何了呢?难道他的称义与行为无关? 4:1 ● 4:1 应翻译为:「我们肉身的祖宗亚伯拉罕....」。 (2)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可以夸口,因为他靠自己达到上帝的 标准。 4:2 (3)然而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载可知他也是因信称义。 4:3 ●经文引自 创 15:6 。 ●「算为」:这字在 罗 4:1-25 出现十一次,意思是「算入其帐 内」,可做「断定」或「归为」。 (4)做工的人得工资是他应得的,不算是恩典。 →人达到上帝的标准,上帝本該称他为义,没有恩典可言。 4:4 (5)对於那些没有做工,但是那信靠「称人为义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 他的信(而非行为)称他为义。 4:5 ◎要注意的是前面三章已提到,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 亦即没有人能用「做工得工资」的方式得救。 (6)引圣经证明因信称义是存在的,而且是有福的。 4:6-8 ●经文引自 诗 32:1-2 。 ●保罗认为人的义(称义)= 罪被赦免 Righteousness=Forgiveness of Sins ●基督徒的义是「替代」(Substitution)和「被归入」 (Imputed)的。耶稣替基督徒死、基督徒被归入「义」。 2.因信称义,不因割礼 4:9-12 (1)因信称义的福是单给受割礼的人吗?难道不也是给没受割礼的人吗? 因为我们所引证的圣经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算为他的义」。 无「割礼」一字。 4:9 ◎重复 3:29-30 的观念和思考方式。 (2)再用亚伯拉罕的经验来证实割礼与称义无关。 (c6a1)亚伯拉罕被称义是在受割礼前。→因此他的称义就与后来的割礼 无关。 4:10 ● 创 15:1-33 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到了 创17:10 才受割礼。 这段期间约有二十九年的時间。 (c6a2)割礼只是一個记号,做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印证。4:11 (3)结论: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而被称义之人的父亲,不论是不是受過割礼 。 4:12 ●根据 约 8:56-58 ,可知亚伯拉罕也仰望耶稣。 ◎当日的割礼成为人自夸的藉口,今日的洗礼、方言、浸礼....会不 会在我们心目中成为另一种割礼,使我们失去信而被称义的机会?经文: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於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過犯。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4:13-4:17
注释:
(二)承受世界的应许,藉信达成( 4:13-17 ) 1.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不是透過律法,而是透過因信 而得的义。 4:13 ●亚伯拉罕在摩西律法之前,因此这应许与律法无关(请参阅 创 18:18 )。 ●「因」:透過,奠基於,以...为基础,Through。 ●「承受世界」:「作世界的继承者」、「获得从而拥有世界」。 ◎旧约中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没有直接提到要他作「世界的继承 者」,这应該是保罗由创 12:3,18:18,22:18的记载总结起来的。 或者是保罗使用了当時犹太传统中(如传道经 44:21)将上帝给亚伯 拉罕的应许,理解为亚伯拉罕要承受全世界为產业。 2.若是属於律法以下的人才是后裔,那人的信就成为虚空,上帝的应许也 就无效了。→所以不可能是属於律法以下的人(血统上的犹太人)才是 后裔(所应许的世界继承者)。 4:14 ◎因为之前亚伯拉罕是因信得应许的,且 4:4 提到做工的人得工资是 应当的,守全律法的人,不需要应许,上帝本該给他义人的代价。若 上帝的应许要靠人的努力来换取,那上帝的应许就是骗人的。自然, 引发应许的信心也是虚空的,因为还是要自己努力去换取工资。 3.律法是惹动天谴(神罚)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反律法的事 。 4:15 ●「過犯」:「违背律法」。亦即「正面的违反神的成文规定」。比 「矢不中的」来得严重。 4.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为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上帝的恩典。 为了让应许一定会归於一切后裔。 后裔→不但是属律法的以色列人,也包括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 4:16 ●「定然」:「成为稳固」。 ◎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满足上帝的要求,所以如果应许必须透過行 律法实现,那就完全不可能实现了。而上帝是大能的神,因此人得 为后嗣若是本於上帝的恩典,就一定可以实现。 5.亚伯拉罕是我们(前两者)的父→正如圣经所言:「我立了你作多国的 父。」 6.这应许是在他所相信的上帝眼前(上帝清楚明说的,一定会成就的)。 这上帝是把生命给死人,使无变有(从「虚无」中呼叫「存在」)。4:17 ●多「国」之父:这個「国」的希腊文,保罗常常用来指「外邦人」。 「多国之父」意义就是指亚伯拉罕是外邦基督徒的信 心之父。经文:
他在无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時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過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過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4:18-4:25
注释:
(三)亚伯拉罕信心路线的榜样( 4:18-25 ) 1.亚伯拉罕在无可指望的時候,仍然因著信有盼望,因此得以作多国之父 ;正如圣经所记的。 4:18 ●「无可指望」:「超出盼望」、「违抗著盼望」。意即「与人一切的 期望相违背」。 2.亚伯拉罕信靠上帝的事实: (1)背景:亚伯拉罕近百岁、撒拉的生育机能也丧失了。4:19 ●「生育已经断绝」:直译是「子宫已经死亡」。 (2)行动:不因现况削弱或失去信心、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给他后 裔)。反而坚固信心,使荣耀归给上帝(上帝因此得荣耀)。 4:20 而且他坚定的相信上帝所应许的他一定能作成。 4:21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原文并没有「仰望」,而是「对神的应 许」。 ◎亚伯拉罕单单因为上帝的应许,即使因为环境恶劣,仍坚信不移, 正是把上帝当上帝的表现,与亚当夏娃在优渥的环境中仍选择離弃 上帝,正是一强烈的对比,更让上帝得荣耀。 3.这信就算为亚伯拉罕的义。 4:22 4.「算他为义」这句话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的信也要被算为义)。4:23 5.基督徒的画像:信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 4:24 6.耶稣受死和复活是为了解决我们的過犯,并叫我们称义。4:25 ●「为了」:可以解释成 「on account of 」或「in order to」。经文: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著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我们还软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時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時候,且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5:1-5:11
注释:
四、称义的永恒性( 5:1-11 ) (一)称义的结果激发了盼望 5:1-2 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已经透過耶稣与上帝有和睦的关系。 5:1 ●本句首有一「ouv(希腊文)」,保罗通常用来表示某论证告一段落 ,继续往下讨论的意思。意思就是因信称义的论证已经结束,现在 讨论称义后带来的结果。 ●称义与与上帝有和睦的关系,到底是假设语气还是直说语气呢? 假设是「期盼」的意思,直说是「已经」的意思,两种用法出现 於不同的版本中,不過依据上下文以「直说语气」比较可能。 ●与神「相和」:「平安」。表示因信称义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健全 状态」。 ●「与神和相和」:不仅是主观的感觉,更是一种客观的地位。 2.我们藉著耶稣,因信得以进入现在所处的恩典中,狂喜地盼望上帝的荣 耀。 5:2 ●「欢欢喜喜」:应該翻译为「狂喜」、「夸耀」。 ●「盼望」:此字指「人满有把握的期待尚未看见的事」。 (二)患难不能销毁这盼望 5:3-5 1.不但如此,我们在苦难中仍是如此狂喜。 5:3 2.苦难中狂喜的原因: (1)知道苦难培养產生坚毅。 5:3 ●「忍耐」:或译作「坚毅」、「坚忍」。 (2)坚毅带来成熟的性格。 5:4 ●「老练」:原文作「人格」、「特质」,指一种试验后核准通過的 品质。许多的坚忍培养出一种经得起考验的人格。 (3)成熟的性格带来盼望。 5:4 ◎因为长久的忍耐与经历,成为我们盼望的根源与基础。 (4)盼望不至於羞耻(这盼望不会叫我们失望)。 →因为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5:5 ●「羞耻」:「使人蒙羞」。 ●「浇灌」:倾倒出来。现在完成式被动语态,「已经被倾倒出来了」。 ●此段有旧约背景,可参考: 诗 22:5 、 诗 25:3,20 、 诗 119:116 、 赛 28:16 。 ◎ 盼望不至羞耻:信徒的盼望与一般人的乐观不同,是对未来 的归向有清楚的确据,是建立在神的爱上面。 ◎因为圣灵已经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确 据说我们的盼望不会带来失望。 (三)神在基督里的爱证实了这盼望 5:6-11 1.神大爱的客观事实 ― 基督替我们死 5:6-10 (1)在我们无助的時候,基督按著上帝特定的日子替罪人死。5:6 ●「软弱」:helpless。 ●「为」罪人死:「替代」或「取代」的意思。 ●「罪人」:ungodly。与 1:18 中的「不虔」是同一字。 ●「所定的日期」:指「神救赎计劃里所定的時间」或就是指「適当的 时机」、「那個時候」。 ◎这里的罪人不是指别人,乃是指我们这些蒙救赎的人。以前我们是无 助的、无神的,而耶稣竟然替我们死。 (2)在人间为公义的人死是少有的,为好人死可能有些人会作,只有基督 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時候就替我们死了,上帝的爱就在这件事上向我们显 明了。 5:7-8 ●「义人」:公义者(耿直而无同情心)。 ●「仁人」:「好人」,当時可能特指城市或個人的「恩人」。 ◎为受人尊敬的义人、仁人死,在人世间都少有,而上帝居然在我们是 罪人、是仇敌、是他的对头、故意不以他为上帝、挑战他的存在的時 候,为我们而死。上帝的大爱就在这里表露无遗。 ◎我们在许许多多的理论上辩论得激烈无比,似乎基督教就是由这些理 论组成,除此之外无别物。但其实我们不能忽略真正让许多人跨越尚 未完全解决的問题,降服於上帝的带领之下的真正理由是上帝用他的 死所显露的大爱。一個让所有质疑都失去意义的惊天动地之举:造物 者为他的仇敌、为背叛他的受造物死。 (3) 更进一步的是:我们已经靠他的血被算为义, 他更要拯救我们脱離上 帝的愤怒。 5:9 (4) 而且,当我们为仇敌時,尚且透過耶稣的死与上帝和好,我们就更会 因为耶稣的生被拯救了。 5:10 ●这又是一段文法上的修词结果:意思是「我们透過耶稣的生和死, 与上帝和好并被拯救」。 ●「和好」的原文本来意味著有一方改变,但在此并非如此,上帝不 改变,人无能改变,唯独透過耶稣的替死,人与神的关系改变。 2. 和好的主观经验 :不但如此,我们既藉著他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 在上帝里狂喜、夸耀。 5:11 ●以神为「乐」:「夸耀」、「狂喜」,跟 5:3 的「欢欢喜喜」同字。经文: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過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過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過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過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著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5:12-5:21
注释:
五、公义的基础在於基督首位( 5:12-21 ) ◎解释耶稣如何带领我们进入前文所述的境地。 (一)人类之首的两個代表之一―亚当 5:12-14 1.因此,正如罪是从一人进入世界,死又由罪来,於是死散布到所有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2 ●众人都「犯了」罪:「犯了」是简单過去式,表示過去的某一点犯了 罪。 ●「因为」:古希腊文的通常意义是「按这条件」,但在新约中这個词 的意思是「因为」。 Carnfield认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和罗马书三章23节 「世人都犯了罪」一样。 2.没有律法以前,罪已经存在於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3 ●「算」:原文是「写在帐册上」的意思。 ●罪也不算罪:人就不在律法的标准下被惩罚。 ◎亚当公然违背上帝的命令,但在律法未颁布前,人类没有领受类似亚当 所受的命令。因此以律法的标准来看,那時的人不算直接触犯上帝的命 令。但当時人的所行所为的确是违背上帝的标准。 3.然而由亚当到摩西(律法颁布者),死亡就做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 一样罪過的人(直接违背上帝的命令),也在死亡的权下。 ◎死亡做王,显明人仍是处於離開生命的状况,在神眼中是犯了罪。 4.亚当乃是基督的预像(亚当预表基督)。 5:14 ●「预像」:a type,可译为「榜样」、「像」....,「预表」之意。 ◎亚当和耶稣都是一個族类的头,他们所做的后果都影响到其族类,在这 方面亚当是基督的预表。 (二)亚当首位与基督首位的差别 5:15-17 1.前面提到亚当是基督的预像,但其实上帝的恩赐(耶稣)和過犯(亚当) 是不同的。 ●「只是」過犯不如恩赐:原文是强烈反语词,表达「恩赐不是過犯所能 比的」。 2.過犯权势很大:因为一個人的過犯许多人都要死。 3.但上帝的恩典和因耶稣的恩典而有的恩赐(礼物), 比過犯的权势更大 ,而且要充充满满的临到许多人。5:15 4.恩赐比過犯强: (1)审判是因一個過犯就定罪。 (2)恩赐是从有许许多多過犯的情况下称义。5:16 ●「定罪」:原文指的是「判决」以及「判决的执行」(也就是死亡)。 5.恩赐比過犯强的结果: (1)因为一個人的過犯,死亡就因这個人称王。 (2)而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者将在生命中 ( 自己的生命)因为(透 過)耶稣做王。 5:17 ●在此保罗把亚当和耶稣做三方面的对照比较: ┌――┬――┐ │亚当│耶稣│ ├――┼――┤ │過犯│恩赐│ ├――┼――┤ │定罪│ 义 │ ├――┼――┤ │死亡│生命│ └――┴――┘ (三)亚当为首与基督为首的相似处 5:18-21 1. 就像透過一人的犯罪导致众人都被定罪的结果;透過一人的义行,导致 众人获称义得生命。5:18 ●「生命」:是所有格,表示结果。这种被称义的结果就是有生命,拥 有永遠的生命。 2.又如同透過一個人的不顺服,许多人成为罪人;透過一個人的顺服,众 人都成为义人。5:19 ●「成为」:古动词,原意是「安定下来」、「產生」、「构成」。 另一含意是「聚集....起来,成为某团体中的成员」。 ◎到底人怎样因著亚当成为罪人呢?有以下的说法: realistic:现实论 metaphoric:隐喻论 solidarity:一体论 corporate:社团论 federal:邦联论 brotherhood:兄弟关系论 imputation:归罪论 根据上下文来看,可能是imputation(算为)比较正确,但因为经文 本身的证据不强,我们也无法认定哪一個一定正确。 而realistic、solidarity、brotherhood三個论调认为罪恶(或犯罪 趋势)是藉著遗传而来的。 imputation是罗马书二、三、四、五章的中心思想,所以保罗此处的 立论可能也是基於此思想。 至於「罪」,原意是「矢不中的」,但也是一种「relationship」, 神与人的关系。罪也表示神与人之间的关系破坏(因为受造物没有达 到造物者的标准)。 3.至於「律法」是引进来(外加)的,结果過犯就增多了(或译作:为的 是让過犯显多)。5:20 ●「叫」、「结果」:此字的希腊文有两种可能的翻译。一是表示「上帝 的最终心意」、「一是表是结果」。后者据了解为 通用期希腊文中的惯常用法。 ◎关於律法,在第七章有更深入的讨论。 4.但是過犯越增多,上帝的恩典更显得格外丰盛了。5:20 5.正如罪藉著「死亡」来管辖;恩典藉著公义来统治,透過耶稣基督引至 永生的地步。 5:21 ●古代教父对 5:12-21 的整理: Adam by sin → for self → eternal death ↘ ↗ ↘ ↗ meuted for other ↗ ↘ ↘ Christ by obedience ↗ eternal life ●本章 5:12 的思路是接到 5:18-19 ,而中间插入 5:13-14 和 5:15-17 两段 小分歧。经文: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離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6:1-6:14
注释:
参、神在成圣上的公义( 6:1-8:39 ) 一、基督徒与罪的关系( 6:1-23 ) (一)基督徒对罪律是死的( 6:1-14 ) 1.听到前面 5:20 的结论,我们該有何反应?是不是继续留在罪中让 上帝的恩典显多? 6:1 ◎正如许多人因为误解「因信称义」的教义而有的错谬结论。 2.答案是绝对不行: 6:2-5 (1)基督徒的身份是对罪死了的人,怎能继续在罪中活呢? 6:2 ●「死了」:原文是简单過去式,代表基督徒在過去的某一点死了。 用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了」。 (2)难道读者不知道基督徒受洗归入基督是已经受洗归入基督的死了? 6:3 ●「受洗归入基督」:也可以译为「我们在基督里受洗」,不過似乎 以「受洗归入基督」比较贴切。 (3)因此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透過受洗归入他的死); 为的是叫我 们有新生的样式,正如基督藉著天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6:4 (4)因为基督徒若在基督死的形象上与基督合一,我们也会在他复活的形 象上与他合一。 6:5 ◎保罗藉著洗礼的仪式来阐述基督徒归入基督的实况。要藉此经文高抬 洗礼地位者当看看罗马书第四章的经文。 ◎基督徒的「死」(与基督同死,Union with Christ)有四种: Judicial(法律上的):基督死的那一天,我们已经跟他同死了。once Baptismal(受洗的):受洗的那一天,我们已经死了。once moral(道德上的):每天对上帝的认罪時。 always Eschatological(末世的):我们肉体死亡、老我不在那日。once ◎当時代信徒接受信仰之后,立刻就受洗。所以受洗和得救在当時 是一体的两面。因此保罗用受洗的经历来阐述救恩的实际。但是 今日许多信徒得救后因为种种的理由无法立刻受洗,所以我们还 是把此处所说的,当成是受洗表达的得救内涵比较好。 3. 与基督同死: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我」已经跟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 因 此我们被罪控制的身体已经不再发生作用了, 我们也不再 是罪的奴仆。因为死人是已经脱離罪恶权势了。6:6-7 ●「旧人」:指未信靠耶稣之前的整個人。 ●「罪身」:罪所控制的身体。 ●「使灭绝」: 原文的意思是「使它不发生作用」、「使它不活动」。 ●「脱離」了罪:原文是「称义」,亦即是「由罪中称义」。 ◎「罪」不再能左右基督徒的自由意志,因此基督徒在地位上不再是罪 的奴仆。 4.与基督同活: 6:8-9 (1)现在我们既与基督同死,就可以相信必与基督同活。6:8 (2)我们知道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再也不能控制他。6:9 5.基督的死是向罪死,只有一次,他的活是向神活。 6:10 ●「他死」、「他活」:原文直译是―「他死的那個死」、「他活的那個 活」。 ●「一次」:原文的意思是「一次而且只有一次」。 ◎基督向罪死,指的应該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决定性的结束了他 与罪的整個关系。 6. 同样的, 基督徒也当在基督里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看自己是活的 。 6:11 ●「看」:「算」、「考虑」。 ◎ 6:11 是罗马书第一次出现命令句、而后接著许多命令句。亦即前 面的章节都在描述现况或上帝已经为我们成就的事,而不是要靠自己 得到的事物。而本节起保罗本於前面章节的基础来论基督徒与生活。 7.对罪与对神的态度: 6:12-14 (1)因为 6:1-11 的原因,所以不要容让罪恶在我们的肉身上做王,使我 们顺从肉身的私欲。 6:12 ●「必死的」:原文是「命定必死的」,指人会犯罪、必朽的肉身。 (2)也不要将身体的任何一部份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 6:13 ●「献」:「把使用权交给」。 ●「器具」:工作上或战争時所用的工具。 (3)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把自己献给神,把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 6:13 (4)因为罪必不能管辖你们,因为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以下 。6:14 ●「罪必不能....」:之前有一個「因为」和合本未译出。 ●此句是直述句而非祈使句,表示事实而非要去努力达到的境界。 ●在....之下:在....的权势之下。 ◎为何保罗可以要求读者决定把身体献给上帝或罪? 答案就在第十四 节,耶稣的替死已经将基督徒从「罪的奴隶」的地位中解救出来了。 因此基督徒可以选择把自己献给谁。 ◎此段的内容主要是提到:因为身份不合的原因,基督徒不能继续停留 在罪中。正如变成王子的乞丐不应該留恋乞 丐的动作;又如被赎身的妓女,又没欠妓院 老板钱,就不需要再留恋於卖淫的生活。 ◎这段内容中,保罗从不用「不能得救」来恐吓读者,我们可以了解若 得救后又犯罪就失去得救的地位,那这該是保罗最好的理由来要读者 不要犯罪,不過我们可以看见,保罗完全没有这种思想。 ◎参考 加 5:4 :「由恩典中坠落」。经文: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於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於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於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時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6:15-6:23
注释:
(二)基督徒对罪习是死的( 6:15-23 ) 1.那我们既然不在律法以下而在恩典以下,是不是可以偶尔犯罪一下呢? 当然不行。 6:15 ●此处的「犯罪」指偶尔的犯罪举动,和第一节的「仍在罪中活著」不 一样。 2.罪和义两国度中,我们献上自己遵从哪一边,就是那一边的奴仆。 不是作罪的奴仆(结果是死),就是做顺服(顺服上帝的顺服)的奴仆 (结果是义)。 6:16 ●「奴仆」:原意是「奴隶」(当日的制度產物),没有任何自主权, 完全臣属於主人。 3.可以感谢神的是:读者从前虽然是罪的奴仆,现在却从心中顺服所传给 你们的教训;并且从罪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成了义的奴仆。6:17-18 ●「道理的模范」:就是指「福音」。 4.保罗因读者肉体上的软弱,用人容易了解的话语劝大家: (1)从前怎样把身体献给不洁和不法作奴仆,结果是更不法。 (2)现在也要照样把身体献给义作奴仆,结果就是成圣。 6:19 ●「我因你们....对你们说」:表示保罗并不认为奴仆的比喻可以完全 应对「义」与「基督徒」的关系,只是 为了方便了解,不得不采用。 5.当人做罪的奴仆時,就不被义所约束。而当日你们的行为让今日的你们 看为羞耻,那样的行为会有何结果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6:20-21 6.而如今读者已由罪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了,做了上帝的奴仆。 因此得到了好处,结果就是成圣以及永生。 6:22 7.罪的工价乃是死,但上帝在基督耶稣里的免费的礼物就是永生。6:23 ●「工价」:原文指军人所得的报酬。 (1)死是罪的工价。 (2)永生不是工价,乃是上帝的恩赐。 ◎你们以前是罪的奴隶,而且忠心不二。如今你们的身份成了义的奴仆, 怎能脚踏两只船?你看奴隶岂有这样的吗? ◎你们再想一想,以前你们当罪的奴仆時的所作所为。岂不让今天的你们 觉得羞耻?而且你们也知道这些行为导致死亡。而今日你们成为义的奴 仆,有永生的礼物,怎么会想到要去犯罪呢? ◎照前面我们对「信」的定义:把上帝当上帝对待,则基督徒本不应該在 决定去犯罪才是。 ◎第六章是要解决人思想上仍「决定要犯罪」的問题。经文: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著,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归於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離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於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於别人,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離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7:1-7:6
注释:
二、信徒对律法的关系( 7:1-25 ) ◎保罗在第六章中提出一些革命性的看法:因为我们不再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之 下,罪就必不能作我们的主。那么在律法以下就是受罪的辖制了,而在恩典之 下不仅是从罪中得释放,也是脱離了律法的统治了。因此在讨论完「在恩典中 不应继续犯罪」的主题后,保罗回過头来解决基督徒与上帝所订立的「摩西律 法」之间的問题。 (一)有对律法死而对神活的地位 7:1-6 1.以下保罗对精通旧约律法的人发言: (1)律法只有在那人还活著時候对那人有管辖权。 7:1 ●「管」:「管辖」、「统治」、「支配」。 (2)举婚姻为例,说明「死亡」使人脱離法律的管辖。7:2-3 ●「女人」:原文是「已婚妇女」。 ●「脱離了」:原意是「使无效」。 2.基督徒透過耶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地位上死了),叫基督徒脱離 了律法,可以自由归属於耶稣(死里复活者),可以为上帝结果子。 7:4 ●「死了」:原文的意思是「送到死地」或「消灭」。 ◎耶稣以死亡为我们偿还了罪的代价―「死亡」,因此我们不再欠律 法的债,可以得自由,当然更可以自由选择归属於耶稣。 3. 以前当我们在属肉体的情况下時, 被律法唤起的恶欲在我们的肢体中 工作,为死亡结出果子。7:5 ●肉体不是生下来就有罪,而是被罪所辖制。 ●「肉体」一词保罗有许多种用法, 在此是指「基督徒重生前的情况 」。 ●保罗的「肉体」:(1)普通的身体( 2:28 ) (2)指人肉身的后裔或关系( 1:3 ) (3)人类( 3:20 ) (4)人的本性:A.人本性的软弱( 6:19 ) B.基督的人性( 8:3 ) C.基督徒里面的旧性情( 7:18 ) D.未重生的人性( 7:5 ) (5)未重生的旧生活模式( 8:4-5 ) (6)情欲( 加 5:24 ) ●一般说来,肉体是指我们「在亚当里」的人性,已经被罪腐化。 ●「恶欲」:直译为「罪的願望」,亦即罪恶的欲望。 ●「发动」:原文动词的形式表示进行中的动作。 4.我们如今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離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上帝是 照著心灵的新样而不是照著字句的旧样。7:6 ●「心灵」:或可翻译为圣灵。 ●「仪文的旧样」:直译为「字句的旧样式」,指旧约的明文规条。经文: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律法是罪么?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誘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为善的時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離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離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7:7-7:25
注释:
(二)律法不能救人脱罪 7:7-25 1.律法与罪之间 7:7-13 (1)这样我们有何结论呢?难道律法是罪恶吗?当然不是! (2)相反的如果不是透過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 7:7 (3)但是罪藉著机会透過诫命叫各样的恶在我里面发动。 ●「我」:用来泛指一切,没有什么特定的個人或团体。目的是要 生动的描述人在有律法之下和没有律法之下的状况。不 過保罗在此用「我」除了行文流畅的意味外,亦有一种 感同身受的意味。 ●「机会」:原文是「出发点」的意思。亦即人由此出发去犯罪, 知道贪心违反律法的反而是贪心的出发点。 ●「发动」:原文是「做出来」、「完成」。 (4)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7:8 ●「死的」:不活动或不存在的意思,此处应解做不活动。 (5)没有律法前,我是活的。但神圣的诫命来到,罪活了,我就死了。7:9 ●「我是活的」:因为此处的「我」有许多不同的可能解释,因此 此句的解释亦有幾种: a.人类早期还没有犯罪的状况(亚当和夏娃)。 b.人的良知还没有被唤醒,道德責任尚未临到之前(小時候)。 c.保罗未悔改信主前,尚未真正的了解律法,因此是没有律法的。 d.泛指一般人的普遍经历。 ◎不论解释为何,罪这样深刻的影响力都是我们熟悉且深深体会的。 的确是「知道什么不可以作」成为我们「去做什么」的强烈引誘。 ◎「罪就活了」:罪的势力反而因为上帝的律法得了动力,得了基础 (出发点)来大显身手。 (6)上帝神圣的律法,本来结果是要给人生命的,结果证明反而为我带来 死亡的结果。 7:10 ●「律法本是叫人活」:引自 利 18:5 ,另 罗 10:5 亦 有说明。 (7)因为罪趁著机会透過律法来引誘我,并且透過律法杀了我。 7:11 ●「引誘」:原文的意思是「使我完全迷失了行路的方向」。 ◎这里解释为何有第十节中的结果。 ◎就像银行中的保险柜成为抢匪的目标一样,上帝的标准一公開, 就成为人性中犯罪趋势所努力想要攻击的目标。(没有保险柜, 抢匪还不知道要攻击何处,有了保险柜,抢匪就都针对之而进攻 ,上帝的律法也成为堕落的人性攻击的焦点) ◎虽然主要不是指著亚当的犯罪,不過保罗应該也暗指著亚当的犯 罪事件。 (8)律法是圣洁的,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7:12 ●本节開头的「这样看来」,表明保罗要综合回答第七节的問题: 「律法是罪吗?」 ●「律法」:指所有律法。 「诫命」:律法中的各项规条(根据传统算法,共613条)。 ◎律法本身是出於神,表明了上帝给人的规范,因此本身是圣洁、 公义、良善的。 (9)这样读者可能会有疑問:难道是良善的律法叫我们死亡? 答案当然不是,而是「罪」。「罪」藉著良善的诫命叫我们死,就显 出罪真的是罪,真的是恶极了。 7:13 ●罪之所以为罪,正在他破坏上帝律法功用上显明。 ◎整個主因是归咎於「罪」而非律法和诫命,而罪藉著美好的东西叫 人堕落,更是显示其极端的丑恶。 ◎罗马书中的「罪」与一般传统的用法不同,保罗将罪拟人化了,其 所描写的「罪」,或者可以说成是「罪恶的权势」或「使人犯罪的 力量」比较容易了解。 2.律法无力胜過罪恶的权势 ( 7:14-25 ): ●此段的「我」应是描写保罗信耶稣以后的状况。因为动词時态由過去式 转成现在式。当然,也有人的意见是保罗乃是描绘他「初信」的主观经 验。另有人认为这個现在式的动词重点不在時间,而在表达「真理」( 律法是属灵、自己属肉体),所以「我」是承接之前的「我」,代表信 主前的保罗。 ●此段的我原文是「εγω」,希腊作品中都是用来表示「属基督的 『我』」,所以应該是用来描写信耶稣以后的一般状况。 (1)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不是属乎灵的,而是属肉体的,而 且是卖给罪了。 7:14 ●「属乎灵」:spiritual,由灵所促成,由灵所赐。 ●「属乎肉体」:此处的肉体指著人的本性。希腊文原意是「用肉体 造成的」。 ●「卖给罪」:在罪的权势之下。 (2)你看:我做我所不願意做的事,我願意做的我却做不出来。7:15-16 ●不「明白」:原文是「知道」,意义应該是「承认」、「认可」。 亦即整段是「我所做的,自己不认可」。 (3)如果我有(2)的状况,我就是同意律法,认定律法是良善的。7:16 ●「应承」:直译是「我与律法一同说」。 (4)既然情况如前面所说的那样,那些恶就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住在我 里面的罪做的。7:17 ◎「住在我里面的罪」:莫不是「罪性」,「犯罪的趋势」。 ◎保罗在此把自己的本体和「罪性」分開讨论。 (5)我知道我的本性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 。 7:18 ●「没有良善」:不是完全没有良善,直译是「不是绝对的良善」。 ●此处「在我里头的『我』」是指著「肉体」,就是那個未重生的人 性。 ●「立志行善由得我....」:for the wishing is present in me, but the doing of the good is not. 立志行善由得「我」:指较高层次的我。 行出来由不得「我」:是指较低层次或整個「我」。 (6)因为在我身上可以看见的现象是:我所願意行的善,我不做。 我所不願意的恶,我去做。 7:19 ●「故此」:原文是「因为」, 7:19 用来解释 7:18 后半。 ●这里的我都是指「真我」,就是那個较高层次的「我」。 (7)由我的遭遇可以归纳出一個定律:我願意为善的時候,便有「恶」与 我同在。7:20-21 ●「律」:原则,定理,principle。 a.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是我里面的「罪」做的 7:20 b.按著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一個犯 罪的律与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去犯罪。 7:22-23 ●「里面的人」:指真我,那個高层次的我。 ●「我心中的律」:可解做「我心所承认的律」,若是如此,这個 律就是指著「神的律」。 ●「另一個律」:有别於神的律的另一种权威,或另一种控制力, 就是罪来控制我们的那种力量。 ●「心中」:保罗在此的用字「心」的原文是指可以思考的心智, 就是指著 7:22 中的「里面的人」,也就是「真我」。 (8)我主观的悲叹: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離死的身体呢? 7:24 ●「我真是苦啊」:wrethed man that I am. 此句是从绝望深渊 中所发出痛心疾首的呼喊。 ●「取死的身体」:应译为「死的身体」,指死的住处乃是我的身 体。 (9)结论与前言: 7:25 a.回应 7:24 :靠耶稣基督可以被拯救(第八章主题) b.结论: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肉体顺服罪的律。 ◎保罗描述自己的主观经验,由於文字独特,也没有类同的经文可以对 照了解,所以这段的解释特别困难,但是良心和罪恶的挣扎乃是我们 天天面对的,应該不难体会保罗的心态,只怕我们根本不在乎犯错了 。经文: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過来。8:1-8:11
注释:
三、信徒的胜利由圣灵达成( 8:1-39 ) ◎第二节是整段的钥节,说明圣灵的律,带我们脱離罪和死的律。 (一)圣灵救人脱離肉体的权势 8:1-11 1.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在地位上无罪了: 8:1-4 ◎前一段提到基督徒心中有两個律在挣扎,而且常常是恶律战胜,因此 可能会有基督徒有過度的罪恶感,因此保罗在此保证在基督里的不再 定罪,并重述基督完成的救赎。 (1)在耶稣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 我,使我脱離罪和死的律。 8:1-2 ●「赐生命圣灵的律」:生命的圣灵所运行的权威或原则。 ●「律」:有许多解释,不過大概可归纳成圣灵在基督徒里面所发出 的权威和感动(催逼)。 (2)律法因肉体而软弱,使人称义的事情对律法来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律法....有所不能行的」:直译如「律法所无能为力者」、「对 律法来说是不可能的事」。 ●「软弱」:原文语态指继续存在的状态。 ●「因肉体软弱」:原文是「因肉体而软弱」而非「因肉体的软弱」。 (3)为了「罪」的缘故。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了人的形状,在肉体上 定了罪案。 8:3 ●「罪身」:带有罪的记号之肉身,就是指人身。指耶稣取了人身的 样子。 ●「罪身的形状」:这里是表明耶稣基督完全认同人类肉身,但并非 完全一样(没有原罪)。所以保罗才用了「形状 」一字,而非直接用「成为罪身」。 ●「作了赎罪祭」:直译为「也为了罪」,不過七十士译本中,此字 常用以指赎罪祭,因此常有人将此节解为「赎罪 祭」。不過原文直接的解释应該是:上帝为了罪 的缘故差遣他的儿子成了人的形状。 ●「定了罪案」:在耶稣的肉体上定了人的罪案。本段保罗小心的使 用文字,表明所定的罪与耶稣的「肉体」无关。 「定了罪案」,意思就是「对罪作了判决」。 ◎神对被称义之人的罪的判决是在耶稣的肉身上执行,因此被称义之 人所应付的代价已经被满足了。 (4)律法的要求因此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8:4 ●律法的「义」:不是指「公义」或「义行」,而是指「要求」, 或「公义的要求」。 ◎因为耶稣的替死,律法的要求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在地位上 因此站在无罪的一方。 ◎耶稣替死的目的也是替我们满足律法对公义的要求。 2.随从肉体与随从圣灵: 8:5-11 ◎为何律法的义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1)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8:5 ●「体贴」:set their minds on,思想、专心於。 ◎神的灵和肉体的冲突中,凡是允许肉体指导或决定他们生命方向的 人,就是站在肉体那一边的人,凡是让圣灵来决定他们生命方向的 人,就是站在圣灵这一边的人。 (2)体贴肉体的结果和表现: a.就是死。 8:6 b.与神为仇。8:7 c.与神为仇的原因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因为「不能服」 神的律法。8:7 ●「不服」:原是军事上的用语,指军人之服从命令,原文语态 显示「持续不服从」。 ●「也是不能服」:for it is not even able,原文是「因为也不能 (服从)」,意思是专注於肉体意念的人,本质 上就无法服从神的律法。 d.不能得神的喜欢。8:8 ◎小心啊!体贴肉体的意思不是说人喜好世间的宴乐,而是说人尚未 重生,比骂人「死」还严重,请尊重原文不要亂用。 (3)体贴圣灵的结果和表现:就是生命、平安。 8:6 ●「平安」:也可作「和好」。 (4)神的灵住在心中(体贴圣灵、属灵的身份来源): a.不属肉体、属圣灵(地位上)。 8:9 b.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8:9 ●「如果」:if indeed,直译为「事实既然是如此」。 ●「基督的灵」和「神的灵」即使在理论上可以分開,在实际上却 是相等的。 (5)基督若在我们心里: a.身体就因罪而死。 8:10 b.圣灵却因著义的缘故赐给你们生命。 8:10 ●「灵」:是指著「圣灵」或是「人的灵」都可能,若是前者, 整段可解释成上文b.,若是后者,整段可解释成身体 仍然臣服於暂時的死亡,但灵却因著称义而存活。 不過这大段的「灵」全部都是指「圣灵」,因此我個 人赞同前者。 (6)天父(叫基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住在我们心里:天父要藉我们心 中的圣灵,使我们必死的身体又活過来。 8:11 ●「活過来」:可能指最后的复活。 ◎统一教说耶稣只救赎我们的灵,而本段说的很清楚,我们的身体已经 被救赎,终究也会活過来,都是因为耶稣的替赎和圣灵的内住。 ◎此段重申基督徒在地位上的稳固,不但心灵、连身体也必得救。因此 前面所提到的两律冲突不会造成基督徒地位的丧失,这是基督徒可以 确信的。经文: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著。你们若顺从肉体活著,必要死;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8:12-8:17
注释:
(二)藉著圣灵实现那有儿子名分的生活 8:12-17 1.由前面的说明看来,我们在地位上不是欠肉体的债,要顺从肉体活著。 (1)顺从肉体活著的结果,必定是死。 8:13 ●「你们必要死」:意思是「你正在死去的過程中」,且这里的死 是指永遠的死。 (2)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8:13 ●「治死」:「消灭」、「戒绝」、「完全不做」。 ●「必要活著」:原文時态是未来式,指将要永遠的活著。 2.因为我们被神的灵引导,而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8:14 ●这里「神的儿子」:原意是「完完全全是神的儿子」。 3.我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罪的奴仆)的灵,而是儿子的灵。 (1)奴仆的心带来害怕。 (2)儿子的灵让我们自然呼叫上帝为「父」。 8:15 ●「儿子的灵」:这里的「儿子」直译是「嗣子」、「养子」。 当時许多权贵收养一些有能力的养子来继承他 们的產业。保罗借用这背景,来说明上帝收养 我们,让我们有资格可以继承上帝的產业。 ●「阿爸」:是父亲的亚蘭文称呼,也是犹太小孩对父亲的亲昵 称呼,在祷告中采用此名词是耶稣首创的( 可 14:36 )。 (3)圣灵和我们的灵一同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子。 8:16 ●奴仆的「心」、儿子的「心」与我们的「心」:原文都是「灵」。 4.神儿女的福份: 8:17 (1)我们既是上帝的儿女,就是承受產业的(上帝的后嗣)。 (2)我们与基督同为承受產业的后嗣。 (3)我们若与基督一同受苦,就必与他一同得荣耀。 ◎我们的地位是上帝的儿子,这是无论从教义的推演和主观的经历都可 以证明的。 ◎本段由「主观经历」的角度鼓励基督徒可以勇於面对与肉体的争战, 并带出下一段所要讨论的新天新地盼望。经文:
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於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離败坏的辖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儿女自由的荣耀。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著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8:18-8:30
注释:
(三)目前受苦得荣的保证 8:18-30 1.第七章中提到基督徒在两律相争的苦楚中挣扎,实际上也有许多的苦 难临到但这些苦楚若与将来要显在我们身上的荣耀相比,就不足介意 了。 8:18 2.受造之物的现况: 8:19-21 (1)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8:19 ●「切望」:引颈以待。 ●「神的众子显出来」:指末日新天新地成就時。 (2)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的权势下。 ●「虚空」:空洞、虚无。 (3)服在虚空权势下的原因不是受造物自己願意,乃是因为那叫他如此 的。 8:20 ●「那叫他如此的」:唯有神能叫万物如此。 (4)虽然如此,但受造之物仍希望脱離败坏虚空的辖制,得以进入上帝 儿女所拥有的自由荣耀。 8:21 3.我们的状况: 8:22-23 (1)我们知道受造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8:22 (2)我们这些基督徒(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一样心里叹息,等候得 著儿子的名分(我们的身体得赎,新天新地来到)。 8:23 ●「初结的果子」:此字常用来指「奉献给神的那一部份」或「祭 物」,但本段是指神给人的恩典的開头或第一 部份。 4.盼望与忍耐 (1)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既是盼望,就不是可以看见的。 8:24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可译为「在盼望里得救」、「因盼望 而得救」或「为盼望而得救」。新译 本译为「我们得救時就存著这盼望」 。 (2)因为我们是盼望那看不见的,因此我们要忍耐等候。 8:25 ◎本段保罗用新天新地的永恒盼望来鼓励我们要忍耐等候,在两律相争和 诸般的苦难之中,我们可以忍耐、坚强,因为不是没有代价的。 5.圣灵的帮助: 8:26-27 (1)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 ●「帮助」:原意是「伸出一只手拉住对方的手」。 (2)我们本不晓得怎样祷告,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8:26 ●「当」怎样祷告:直译是「照我们所应該作的」。整句就是我们 不知道照我们所应該祷告的去祷告。 ●「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或者译为「带著叹息的语调」。 (3)上帝知道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神的心意替我们祷告。 8:27 ◎上帝也不是单单提供那些主客观的条件要人独自努力,圣灵亲自跟我们 一同走過,因为我们痛苦,圣灵彷佛也感受了那种无奈与叹息,他为我 们祷告。即使我无能知道自己的状况,无法正确的祷告,圣灵总是能深 深的了解我们的状况和上帝的心意,为我们作最好的代求。也因此我们 有机会可以脱離罪和死的律。 6.上帝旨意的必然成就与我们的把握: 8:28-30 (1)我们知道上帝跟爱神的人在一切的事上一同工作,叫爱神的人(按他 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8:28 ●此节有许多译法,不過最可能的幾种译法如下: 「神和爱他的人在一切的事上一同工作」、「神使万事互相效力」 、「万事互相效力」。 (2)上帝预知、预定基督徒效法他儿子的榜样。目的是使基督作长子。8:29 ●「预先所知道」:预知。 ●「预先定下」:事先已决定好。 ●「预知」、「预定」两個字的原文字根都显示这都是在永世之前 的「预先....」 ●「效法」:指的不是单单外表上的「效法」,而是里面的确认, 有「同质化」的意思。 ●「模样」:本字在其他地方用以指基督是父神的形像。 ◎效法基督的模样,意思就是指我们里面逐渐的变化,一直到我们 有神儿子基督的样式。 (3)预先定下的人就呼召他们来。 (4)呼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5)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8:30 ●「召」、「称义」、「得荣耀」三动词的原文時态都是表示已经 存在的事实。 ●「得荣耀」:严格来说应該是属於未来发生的事,这里的時态显示 保罗认为在神的心意中,得荣耀是已经完成,并且是 确定的事实。 ◎上帝的心意已经定了,就是要我们效法基督的榜样,就是要叫我们得荣 耀,上帝是宇宙间最大的势力,没有人能由上帝手中夺走我们。因此现 在再苦都不能改变上帝心意已定的事实,我们可以坦然面对苦难。经文:
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或译: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劍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著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8:31-8:39
注释:
(四)信徒最终得胜的大喜保证 8:31-39 1.既然在「地位」、「主观经历」、「将来的荣耀」、「圣灵的帮助」与 「上帝的心意」五方面都是对我们有利的,那我们还有啥可说的呢? 上帝若站在我们这一边,还有谁能抵挡我们呢? 8:31 2.上帝为我们舍了儿子,岂不把万物连同他的儿子一同白白赐给我们 吗? 8:32 ●「神既」:直译是「既然他这样」。 ◎因此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耶稣基督都赐给基督徒了 ,其他的万事万物岂不都一同赏赐给基督徒? 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因为上帝称他们为义了。 8:33 ●「控告」:法律上的用语,指「当面指控」或在法庭上指证。 4.谁能定基督徒的罪呢?基督耶稣已经死了,替他们偿还罪债了。 而且从死里复活,现在也在神的旁边替基督徒祈求。8:34 5.什么能使基督徒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没有! 8:35-36 ●「隔绝」:原意是「空间」。有人能在我们与基督的爱中间画出一個 空间加以隔開吗? ●「被杀」:「被处死」、「面对死亡」。 6.靠著爱我们的基督(或神),我们已经在这些可能拦阻我们的苦难上得 胜有余了。8:37 7.保罗的宣告:我深信生、死、任何存在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 隔绝(这爱是在耶稣基督里的) ●「我深信」:我依然切切的相信。 ●「高处的、低处的」:当代星象学名词,高处指星宿当空高掛,对人 影响最大,低处指在天际低悬,影响很小。 ◎世人所谓的命运,也不能叫基督徒与神的爱分開。因此基督徒根本不 需要算命,根本不要怕命运。 ◎保罗在第八章提出五大观点,帮助我们面对人生的苦难与无奈,并保 证至终我们必然得胜,但在本章中一点也没有说在到达新天新地之前 基督徒可以「绝对」胜過心中那堕落的本性。我们仍在一场必胜的战 争過程中痛苦的挣扎。 战争虽然必胜,但時间未到,战事仍然你来我往,我们仍然感受到敌 人的顽强,我们仍然受伤无奈,不過我们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是敌军 的俘虏,必败的一群。可以靠著圣灵得胜,但最后胜利没到以前,没 有人说自己能够永不受伤,能够恒久得胜的。受伤失败的,请回来看 这五大观点,让你我能重新得力。 当基督徒,圣灵住在其心中,生命被改变,与堕落的本性打仗没有用 混的,只有被打败,没有不战而降。经文: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時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遠可称颂的神。阿们! 9:1-9:5
注释:
肆、神的公义与他和以色列及人类的交互关系( 9:1-11:36 ) 一、保罗因以色列被弃而忧伤( 9:1-5 ) (一)保罗表示其极爱以色列人 9:1-3 1.保罗宣告自己以下的陈述是真实的,而且良心都见证其真实性。9:1 ●实际上保罗在这里连起三個誓,可见他的内心有多激动。 (1)在基督里说真话 (2)不谎言 (3)良心作见证 ●「良心」:与 2:15 的「是非之心」一样。不過这里特别 强调这良心的见证是在圣灵中讲的。 ●「被圣灵感动」:原文是在圣灵中。 2.保罗为以色列人大有忧愁,心里伤痛,甚至为了以色列人自己被咒诅 与基督分離也願意。 9:2-3 ●「忧愁」:根据下文可知是为了犹太人拒绝了耶稣基督忧愁。 ●「伤痛」:本字表示那种「椎心刺骨之痛」。 ●「願意」:这是当時的一個惯用语,比较合里的解释应为「如果可 能的话,保罗願意如此祷告」,而且原文显示那意願是 不可能达成的。 ●「被咒诅」:这字的原文有两种不同的解法:「圣殿里归上帝为圣 的物」、「神愤怒所临到的人或事、交给神毁坏的人 或事」。后者只限於圣经以及其相关文献中使用,而 保罗这里使用的,应是后面的意思,表示无份於最后 的荣耀。 ●「骨肉之亲」:直译是「按著肉体」,把以色列人和保罗的基督徒 弟兄加以区别。 (二)以色列人的特点 9:4-5 1.拥有「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 「应许」。9:4 ●「以色列人」:旧约中与上帝「立约」的选民之名称。 ●「儿子的名分」:同 8:15 的「嗣子」,可参考 出 4:22 、 申 7:6 14:1-2 。 ●「荣耀」:旧约提及的「耶和华的荣耀」,指的是「神与其子民 同在的外在标记」。 ●「礼仪」:指的应該是「旧约中各种献祭的规例」。 2.属灵的列祖就是以色列人肉体的祖宗,耶稣基督也是以色列人。 (耶稣基督是在万有之上的神) 9:5 ●「列祖」指创世记中早期的那些列祖(亚伯拉罕、雅各....)。 ●保罗提出基督的人性后,立刻说明其神性。 ●「耶稣基督是在万有之上的神」:这段颂赞虽有其他可能译法,不過 仍以和合本的译法最为可靠,即耶 稣基督是神。 ●四福音中用到八十三次「神」字,其中三次提到基督是神 ( 约 1:1,18 20:28 )。保罗书信使用超過五百次的「神」字, 除了 罗 9:5 之外, 多 2:13 也可能直指基督是神。 ◎保罗如此爱他的同胞,而台湾的基督徒呢?是否也如此热爱我们的同胞? 保罗願意放弃他的救恩以换得以色列人的悔改,这样的宣告岂不动人心弦 ?尤其前面保罗述及救恩的荣耀与好处,我们深知他不是逞匹夫之勇,你 我能了解他对国家民族的爱吗? 基督徒該保持中產阶级的风度,不与别人激烈辩论,不为任何事疯狂吗? 我们真的应該不狂热吗?难道我们不該为同胞的错谬深受「錐心之痛」? 难道基督的爱只让我们的「风度提高」?还是我们根本不认识上帝的救赎 ?我也没有资格提出这种挑战,因为我与您一样的「有风度」,唯提出保 罗经過適当解经后显出的爱同胞情操,願我们脱下中產阶级的风度,为深 信的真理狂热。但願上帝激励我们!为吾土吾民而拚命!经文: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時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個儿子。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個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甚么还指責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個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甚么不可呢?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甚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以赛亚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的完结。又如以赛亚先前说過: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9:6-9:29
注释:
二、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主权( 9:6-29 ) (一)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应许( 9:6-13 ) 1.前面提到以色列人本拥有一切,今天却被弃,难道是上帝的话落了空? 9:6 ●「落了空」:丢失了。 2.因为不是肉身生的就是以色列人,唯独「应许的儿女」才算后裔(真以 色列人) 9:6-8 ●这观念可以参考 加 3:7-9 及 罗 4 。 ●「惟独从以撒....」:直译为「在以撒里面,将被称为属於你的种子 」,意思是「你从以撒生的子孫,才要被称为 你的后裔」。 3.由以撒和雅各、以扫的例子说明不是肉体上的儿子或长子就是上帝计画 中的后裔或承受应许者。 9:9-13 ●「拣选」:原文是「选出来」。 ●「所应许的话」:直译作「这话是应许的话」。 ●「神的拣选人旨意」:神的旨意是按他拣选人的原则行事。 ●「不在乎行为」:原文没有「人的」,意思是与人的功劳无关。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意思是我爱雅各胜過以扫, 文学上的修饰用词。 另外这里应該是指「以色列」 和「以东」两国,这种以祖先 来代称一团体的方式在圣经中 常见。可以参考 玛 1:1-2 ,当時以扫早就已经不 在人间了。 (二)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正义( 9:14-29 ) 1.这样是不是上帝不公平?答案是绝对没有不公平。 9:14 ●「不公平」:原文是「不义」。指神的随意拣选是否不义。 2.理由:上帝有绝对的主权。 9:15 3.就15节所引的经文来看,怜悯与人的努力无关,只和神有关。 9:16 ●「不在乎」:直译略如「怜悯并不在乎」。 ◎正因为是「怜悯」和「恩待」,而非是应得的权利,所以上帝拥有 绝对的自由可以选择施恩给谁。 4.保罗引圣经 出 9:16 的记载来说明上帝有绝对的主权。9:17 ●「我将你兴起来」:直译为「我让你站立」、七十士译本译为 「你被存留」。只不但兴起法老为王,正是指 上帝容忍法老在背逆之下仍然活那么久。 ●「权能」:依照保罗对「权能」一字使用的方式来看,此处的「权 能」极有可能是指「救赎的大能」而非泛指上帝所有的 能力。出 9:16 中的「权能」也是指著「上帝 拯救他百姓的能力」。 5.结论就是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9:18 ●详细的记载可以看 出 8:1-11:10 ,是法老先刚硬,然后第六灾之 后,上帝任凭其心刚硬。 ●怜悯,意思就是让不配的人可以得著。 ◎刚硬,当然是表示让法老持续在不信之中。而不是让法老由信到不 信。「刚硬」一字已经明显表达出「停留在原状」的含意。 6.如果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那上帝凭什么指責人?因为大家都不能抗拒 他的心意。 9:19 ●「指責」:責备。 ●「抗拒」:坚守自己的立场。 ●「旨意」:与其他地方的用字略有不同,特别指心中已经确定的目标。 7.反驳:你这人啊!到底你算是什么人?敢跟神当面顶嘴呢? ●「你这個人啊,你是谁」:直译如「你这人啊!到底你算是什么人」。 此句的希腊文排列特殊,作强调语气之用。 ●「强嘴」:当面顶嘴。 (1)受造物没有资格向造物者质疑其工作。 9:20 ●「受造之物」:原文有「由泥或腊塑造而成」的意思。 (2)造物者正如窑匠有权柄随意制作其作品。9:21 ●这里谨慎的说明上帝有权可以制作器皿做贵重与卑贱用途的器皿, 并不一定贵重的器皿就是蒙怜悯的器皿,卑贱的就是可怒的器皿。 亦即表达的是造物者可以决定被造物的用途。 ◎上帝本来就可以随意运用其主权,而且人都在需要他怜悯的「犯罪」 情况底下,上帝要怎样施怜悯都行。但上帝的表现却如下文所述, 而不是完全随意而行。 (3)但上帝若要显明他的愤怒,彰显他的权能,都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的 器皿。又要将荣耀彰显在蒙怜悯的器皿上。9:22-23 ● 9:22 前有個「但」中文没有译出。 ●另一种译法:「倘若神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具, ....这有什么不可呢?因为他要显明他的愤怒....。」 ●「忍耐」:原文時态表示恒久的忍受。 ●「多多忍耐」:表示「以极大的耐心来容忍」。 ●「可怒....的器皿」:「惹上帝发怒的器皿」。 ●「预备」遭毁灭:装备,处於准备好的状态。是这些器皿自己预 备好自己的状态。 ●「遭毁灭」:无止尽的毁灭,但不是归於虚无。可以当成「地狱 的惩罚不是无声无息的毁灭而是永恒的痛苦」之经 文根据。 ●「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上帝愤怒的对象,而不是上帝发泄 愤怒的工具。 ●早「预备」得荣耀:是复合动词「早已预备」,且是主动语态, 表示这是神「预定」或「预知」的器皿。 (4)这蒙怜悯的器皿就是我们这些被神所召的人,不论是犹太人和外邦人 。 9:24 8.引圣经说明上帝的确是要召外邦人,而犯罪的以色列人被弃绝。9:25-29 ●「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数」:直译为「剩下的余数将被拯救」。 ●「都成全」:全部都已经结束了。 ●「速速的完结」:完全的切断。 ◎此处引自 何 2:23 经文,不過此处原来的意义是上帝要拯救以 色列的十個支派,保罗引用来指外邦信徒。这里如此引用的原因,可能 因为保罗假设对话的对象是以色列人,於是如同加拉太书一样,用拉比 的解经法来表达他的意思。 ◎这段的讨论要本於罗马书一到三章的结论,就是人都有罪,不能靠自己 得著救恩,所以上帝就有绝对的主权可以赏赐怜悯,或让人继续刚硬。 也因此我们不能要求上帝一定要赏赐怜悯。若有人可以达到上帝的标准 ,上帝「不能」不给人「义」的赏赐。問题就是人不能达到上帝的标准 ,所以人本来就在刚硬的情况下。 ◎这段的所有经文,保罗都很小心的把人限制在「需要怜悯」的情况下, 而维护上帝「施怜悯」的主权。亦即人的堕落不是上帝的責任,人的得 救确是上帝的怜悯,至於上帝要不要给谁怜悯,那是他的主权。 ◎这一段经文不能独立来构成一教义,应与以下的经文联合来看才能构成 一完整预定论的系统。以下的经文就探讨到人的責任。经文: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著律法的义。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著信心求,只凭著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9:30-9:33
注释:
三、以色列的被弃与人类的責任( 9:30-10:21 ) (一)以色列人被弃的原因: 9:30-33 1.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因信而得到「义」。 9:30 ●「得了」:「得著」或「抓住」。 2.以色列人倚靠律法想要得著义,反倒失去「义」。 9:31 ●「律法的义」:原文是「义的律法」,意思应該是「要產生义行的 律法」。 3.以色列人要倚靠自己的行为换取公义,却不把上帝当上帝,正跌在那 绊脚石上。 9:32 ●本段经文引自 赛 8:14 ,因著人的不信上帝成为人的绊脚石。 4.引圣经说明保罗所提的原则是对的。v33 ●本段经文引自以 赛 28:16 ,不過与希伯来文的原文有些差别, 可能是引自另一抄本。经文:
弟兄们,我心里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义。摩西写著说: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0:1-10:11
注释:
(二)以色列人拒绝接受上帝要给他们的公义( 10:1-11 ) 1.保罗希望以色列人得救。 10:1 ●「所願的」:原意是「好」、「美好」、「良善」。 ●「所求的」:「希望」、「祈求」、「祷告」。 2.保罗知道以色列人对神热心,但是不是用对的方法。10:2 ●「热心」:原文也可以指「嫉妒」,这里是指「专心一意、坚定 不移的热诚」。 ●「真知识」:原意是「知识」。 (1)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 (2)不服神的义。 10:3 →基督终结了律法,使凡信他的人都得著义。10:4 ●「不服」:不顺服的意思。 ●「服」:原意是「把自己置於命令下」。 ●「总结」:可以译为「应验」、「目标」、「结束」,至於译为 哪一個比较合適,则各家说法不一,可能前两者的综 合比较好些。 ◎单单热心却没有知识还是很危险,就像这里说的以色列人一样,居然 因为没有正确的认识而失去救恩。 3.律法的义:人若行出律法的规定,就必因他的行为活著。10:5 4.出於信心的义(神的义): (1)不是靠自己的寻找,和努力。 10:6-7 ●「谁要升到天上去」:引自 申 30:12 ,犹太的拉比使用 这句话表示「无法办到的事」。 ●「就是」:犹太人解经法的专门用语,表示以下是作者对前面所 引的经文的讲解。 ●「阴间」:意即「无底洞」、「深海」保罗使用这個字表示死人 去的地方,就是基督死后复活前去的地方。 (2)就在我们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的道。 10:8 ●「他」到底怎么说:指的是「出於信心的义」。 ●「信主的道」:原文只是「信的道」。 (3)心里相信又口里承认耶稣是主,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能称义 并得救。 10:9-10 ●「主」:七十士译本用此字来翻译希伯来文的「耶和华」,而外 邦人以皇帝为「主」,所以除非信耶稣,没有人会以耶 稣为「主」。 ◎这里不是说「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各自產生的效益,而是 原文的一种写作笔法,两者必须合起来解释才得到其真义。 (4)圣经根据:信他的必不至於羞愧。10:11 ●「羞愧」:也可以译为「失望」。经文:
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問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至於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10:12-10:21
注释:
(三)以色列对普世福音的的忽视( 10:12-21 ) 1.出於信心的义,并没有种族区分,因为大家同有一位主,这位主也厚待 一切求告他的人。圣经根据:「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0:12-13 ●「厚待....」:以丰富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引自 珥 2:32 。 2.其面提到「求告」的就必得救,但没有信怎会求告呢?没有听见怎会信 呢?没人奉差遣传道怎会有人信呢?所以圣经说:「传福音的人脚踪佳 美」。 10:14-15 ●「....何等佳美」:引用 赛 52:7 的经文,本是说传报 犹太人被掳归回的喜讯。 3.人的反应并不是都「相信」。引圣经以赛亚书的例子说明。10:16 4.保罗重申以色列人听见了、也知道了(举圣经的例子来说明), 就是不願意信。10:17-21 ●「信道」:原作信心 ●「听道」:原文是「所听的」。 ●「从基督的话」:可以译为「藉有关基督的话」。 ●「没人听见吗」:直译是「他们听不见吗」 ●「地极」:指「有人居住之地」。 ●「惹动你们的愤恨」: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申 32:21 。 ●「触动你们的怒气」:激发对方的怒气。 ●「我叫他们遇见」:意即「我被他们看见」。 ●「没有寻找....」:引自 赛 65:1 。 ●「我整天伸手....」:引自 赛 65:2 。 ●「倔强」:原文是「不顺从」。 ●「顶嘴」:原文是「违抗」、「抗拒」的意思。 ◎以色列人不是不知道福音,也不是没也听见。上帝还用外邦人的得救来 激发以色列人的怒气,让他们多有机会来思想,但他们仍然不信。因此 也是咎由自取。经文: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個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著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著,惟有蒙拣选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大卫也说:願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願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願你時常弯下他们的腰。11:1-11:10
注释:
四、以色列的被弃与神对他们将来的旨意( 11:1-32 ) (一)以色列的被弃还留下现在的余民 11:1-10 1.前面提到以色列人背弃神,可能引发以色列人是不是被上帝全面弃绝 的問题。保罗认为当然不是。 ●「我且说」:「那么,我要说」。 ●「弃绝」:「推開」、「排斥」。本段直译为「上帝把以色列人从 自己身边推開吗?」 2.保罗举自己为例说明上帝没有弃绝全部的以色列人。 11:1 3.引圣经以利亚和上帝的对话说明在最黑暗的時候,上帝仍然用拣选的恩 典留下余种。 11:2-5 ●「预先知道」:即有「预先拣选」的意思。本段指上帝没有弃绝那些 他在以色列人中所预先知道的人。 ●「论到」以利亚:「关於」。 ●以利亚的记载:引自 王上 19:10,14,18 。 ●「命」:原文作「魂」。 ●「余数」:原文的意思是「留下」。 4.既然是出於拣选的恩典,就与行为无关,不然恩典就不算是恩典了。11:6 ◎所留下的余数是因为上帝拣选的缘故,而不是因为这些人行为高人一 等。 5.结论:以色列人所求「行律法得义」,他们没有得著,唯有蒙拣选的 人得著了,其他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11:7-10 ●「得著了」:原文是「打中目标」。 ●「成了顽梗不化」:意思是「成了厚的皮肤」,引伸为「心地刚硬 」。原文是被动语态,表明是神使这些人成为「心地刚硬的」。 ●「昏迷的心」:原文意思是「因为刺激太多,以致反应迟钝或没有 反应」。 ●「筵席」:「桌上所摆的饮筵」。 ●「网罗」:指「补鸟或补兽的网子」。 ●「机槛」:指「猎捕野兽用的陷阱」。 ●「报应」:意思是「给回去」。经文:
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過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若他们的過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荣耀)我的职分,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吗?所献的新麵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榄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弟兄们,我不願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時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就著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著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你们从前不顺服神,如今因他们的不顺服,你们倒蒙了怜恤。这样,他们也是不顺服,叫他们因著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11:11-11:32
注释:
(二)以色列的被弃不是永久性的 11:11-32 1.以色列现况的教训 11:11-15 (1)犹太人现在被弃的目的是仅仅要他们跌倒吗?当然不是。 他们的過失让福音传到外邦。 11:11 ●「跌倒」:原文是表示此动作所造成的永久性后果。 ●「過失」:「落到旁边去」、「错误的一步」,后来引申为「過 犯」的意思。 (2)若犹太人的错误和失败成为外邦人的富足,那他们的丰满更将如何 有利於世界呢? 11:12 ●「缺乏」:应解为「吃亏」或「失败」。 ●「丰满」:原文罕有以「数目满足」的意思出现,而是以「丰富」 的意思为主。 (3)保罗郑重对外邦信徒说: a.他的职分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他荣耀他的职分)。11:13 b.他的工作可以激动他的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一些犹太人。11:14 ◎保罗看自己向外邦人传福音,也等於间接向犹太人传福音。 (4)犹太人被丢弃,天下反而得与神和好,如果犹太人又被收纳,那更 好像死而复生。11:15 ●「被收纳」:「取来归於自己」。 2.对外邦信徒的警告 11:16-24 (1)源头圣洁,全群就圣洁了。 11:16 ●「新麵」与「树根」:应該是指「列祖」,「新麵」也有可能是 指保罗这些最先得救的犹太人。 ●「圣洁」:「分别出来归给神」的意思。也就是在神眼中是一個 特殊的群体(但不表示一定可以得救)。 (2)若是有一些犹太人灭亡,而外邦人可以得救,同享福音的好处, 外邦人也不能向犹太人夸口,因为根本是犹太人的列祖。11:17-18 ●「树」:比喻「教会」,宇宙间所有圣徒的集合。 ●古代的巴勒斯坦人知道,用野橄榄的枝子接在老橄榄树上,可以 使老橄榄树恢复其生命力。 ●「一同得著」:指「合伙的关系」。 ●「夸口」:原文時态显示这是指「习惯性的夸口」。 ◎犹太人因为不信所以失去恩典,而今天外邦信徒也不能自大而想 倚赖自己的因素,仍然要坚守原来的信心。 (3)外邦人不能认为自己很特殊(像以前的犹太人一样),因为都是 因信而立,因不信而被弃。所以要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恩慈中( 藉著『信』)。11:19-22 ●「不可自高」:直译为「不可有骄傲的思想」。 ●「爱惜」:「珍惜」。 ●「严厉」:原意是「剪除」、「中断」。 ●「只要你长久....」:此原文句型表示「可能成为事实的假设」。 (4)犹太人若不是长久不信,仍可以得著救恩。11:23-24 3.预言以色列将复兴 11:25-32 (1)保罗陈述奥秘:等到福音传遍外邦列国了,以色列人全家都要得救。 11:25-27 ●「幾分」:「部份」。 ●「硬心」:指「在悟性上的辨识能力低落」,以及「感觉上的迟 钝」。为一醫学上的用词。 ●「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应該译为「列国的全数得以进入」比 较適当。因为「外邦人」或「列国」的原文前面有冠词,表示这里译为明确的列国比笼统的外邦人来得好。 ●「以色列全家」:应該指「以色列全国」,但不一定每一個人都 包括在内。因为「『全』家」的『全』字可以 用来指「不包括每一個個体的整体」。 ◎这段大体上是说保罗当時仅有少数的以色列人得救,但等到福音 传遍外邦之后,以色列人的硬心会被除去,届時会有很多以色列人信主。这些信主的以色列人,也将带给外邦教会属灵的复兴与福份。 (2)按著福音说,以色列人因为拒绝耶稣,所以被视为是神的敌人。11:28 (3)就拣选的原则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 因为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11:29 ●「恩赐和选召」:应译为「选召的恩赐」或「恩召」。 ●「没有后悔的」:意思是「不能收回的」。 (4)外邦人从前不顺服神,因以色列人的不顺服倒蒙了怜悯, 现在以色列人不顺服神,让他们可以因著上帝给外邦人的怜悯, 也蒙怜悯。11:30-31 (5)结论:上帝将所有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悯众人。 11:32经文: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測!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過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归於他。願荣耀归给他,直到永遠。阿们! 11:33-11:36
注释:
五、使徒对神的赞美( 11:33-36 ) (一)上帝的智慧和知识深奥。 11:33 (二)上帝的行动难測。 11:33-34 ●「踪迹」:「道路」。 ●「谋士」:即作神的参谋,提供意见给神。 (三)上帝的独立性。11:35 (四)万物都是本於上帝、倚靠上帝、归於上帝。11:36 ●「万有」:指「宇宙万物」。 ●「本於他、倚靠他、归於他」:from Him, through Him, to Him. 上帝是这一切的来源,这一切都是 通過神,并且以神为目标。 (五)願荣耀归给上帝直到永遠。 11:36 ◎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以这個颂赞作为结束。我们可以想像保罗无法为此三章 所牵涉到的一切問题全部作答,也无法解决一切的难题。但是,读過这三 章我们可以和保罗一同在此颂赞上帝。因为我们可以肯定而且愉快的知道 ,那环绕我们的奥秘不是一场没有意义的恶梦,也不是一位全能者独断独 行的奥秘,而是这位善良、信实的神的奥秘。(Cranfield的意见)。经文: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12:1-12:2
注释:
伍、神的公义在信徒日常生活中的实施( 12:1-15:13 ) 一、基督徒与神的关系( 12:1-2 ) (一)基於前面所说的一切上帝的计画与奥秘,保罗劝读者: 1.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也是理所当然 的)。 12:1 ●「所以」:显示以下生活伦理的教导是以前十一章的神学为基础 ,也可以说基督徒的伦理生活是奠基於神学的根基上。 ●「以神的慈悲」:「因著神的慈悲」。 ●「献上」:用以表示「献祭」的专有名词。 ●「献上....活祭」:祭物被献上時,所有权即由被献者转到神。因 此「献为活祭」的意思即是把自己的主权交给 上帝,为上帝而活的意思。 ●「神所喜悦」:包括「喜悦」和「悦纳」的意思。 ●「理所当然的」:也可以译为「属灵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 所当然的」,可以译为「这乃是你们属灵的敬拜 」。 ●「理所当然的」:原意是「理性」,此句可直译为「出自心灵理智 的敬拜」。这個翻译,比译为「属灵的敬拜」来 得有根据,因为其他经外文献都是取「理性」而 非「属灵」的意思。 ◎此处可以翻译为「所以,因著上帝的慈悲,我劝你们把自己的主权 交托给上帝,为上帝而活。这种献祭是上帝欢喜悦纳的,也是你们 出自心灵理智的敬拜。」 2.不要效法这世代,要心意更新而变化,让自己可以辨别上帝善良、纯全 、可喜悦的旨意。 12:2 ●「不要效法」:是不要「再」效法的意思,或不要有效法这世界的「 习惯」的意思。 ●「不要效法这世界」:不要「再」以这世代为榜样。 ●「心意更新而变化」:要被更新心智,成为新人,以至於可以查验上 帝的心意。 ●「察验」:「辨别」、「明辨」。 ●「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应該翻译为「察验什 么是上帝的旨意,什么是那美善的、可喜欢的、纯全的事」。 ◎这里提到奉献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心态是基督教伦理的大前提。 ◎一方面要把自己的主权交给神(这是保罗因为上帝的慈悲劝大家的), 一方面要更新自己的心智与生活方式,遵行上帝的心意。 ◎不要模仿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变過来,使你们可以辨别 出甚么是上帝的旨意,就是察验出甚么是美好的、蒙他悦纳的和完全的 事。(新译本的翻译)经文:
我凭著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過於所当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著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12:3-12:21
注释:
二、信徒与社会的关系( 12:3-21 ) (一)在教会中谦卑行使属灵恩赐 12:3-8 1.不要看自己過高,要有正确的心态。12:3 ●「信心」:这里的「信心」与本书信前半部的「信心」意义相当不同 ,乃是指所赐给基督徒的「属灵能力」以负起他们当尽的 责任。或许可以说这里的信心指的是「运用恩赐的自信」。 ●「看的合乎中道」:是指「正确的心态」。 2.我们如同是身上的各肢体。 12:4-5 3.我们的恩赐不同,就当专心在自己的岗位上服事。 12:6-8 ●「信心」:此处的「信心」与第三节的「信心」解释相同,指属灵的 能力。 ●「执事」:原文是「服务」,这里指的可能不是「执事」的职位,而 是「服事、照顾贫穷人」这类的事奉。 ●「劝化」:即「劝慰」。 ●「诚实」:也可以解成「单纯」、「真诚」。 ●「治理的」:直译是「那站在前面的」,引伸为「治理」、「管理」 的意思。 ●「殷勤」:「热切的」或「不辞辛劳」。 ●「甘心」:「乐意」。 ◎这里提到的恩赐中有许多项都是关於对有需要的人给予实际的帮助 ,这一点是值得今日的教会去注意的。 (二)基督徒之间的爱 12:9-13 1.爱人不虚假,恶恶亲善。 12:9 2.基督徒之间的爱要有如亲情一般,彼此把「恭敬」礼让给对方。12:10 ●「爱弟兄」:原文指「亲弟兄之间的爱」不過圣经用来指「基督徒之 间的爱」,这也表示信徒之间彼此成了弟兄姊妹。 ●「亲热」:表示父母儿女之间彼此的相爱。 ●「推让」:礼让。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有幾种译法,译成「彼此把恭敬礼让给 对方」较好。 3.殷勤火热,常常服事主。 12:11 ●「懒惰」:原意是「犹豫」或「缓慢」,后来引伸为「懒惰」。 ●「心里」:in spirit,也可以解释成「在圣灵里」。因此此句也 可以解释为「在圣灵里火热」。 ●「火热」:通常用来指「開水烧開」。 ◎Cranfield指出俄利根对这段圣经的诠释是「保罗希望我们这些活 在圣灵之律底下的人,不要生活在不温不火,不冷不热中。我们做 一切的事,都要在圣灵里大发热心,并在信心的火中发热。」 4.指望中喜乐,患难中忍耐,恒切的祷告。 12:12 5.圣徒缺乏要帮补,要好好招待客人。 12:13 ●「一味的」:尽力的。原意是「追逐,好像猎人追捕猎物一样」。 ◎古代的旅馆既昂贵又不安全,且是声名狼籍的场所。開旅馆跟開妓 院被视为是差不多的事情,所以早期教会的宣教士都是依靠信徒接 待。 (三)对一般人的爱 12:14-21 1.祝福逼迫的人。12:14 2.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 12:15 3.彼此同心,俯就卑微的人,不自以为聪明。 12:16 ●「不要自以为聪明」:原文時态显示应译为:「不要有自以为聪 明的习惯」。 ●「志气高大」:「心高气傲」,直译为「不要思想高高在上的事情 」。 ●「俯就卑微的人」:「关心卑微的人」或「关心卑微的事」。 4.不以恶报恶,要行众人以为美的事。 12:17 5.尽力与众人和睦。 12:18 6.不自己申冤,让步听凭主怒。 12:19 ●「申冤....报应」:引自 申 32:35 。 ●「听凭主怒」:直译是「留個地步给上帝发怒」。亦即不要自己申 冤,直到完全满足自己的权利,而要留個地方给上 帝来彰显他的义怒。 7.对仇敌好,以善胜恶。 12:20-21 ●「你的仇敌....头上」:引自 箴 25:21 。 ●「炭火」:「燃烧的炭」或「活的炭」。近代的解经家认为「炭火」 是指人极端羞辱、懊悔時,心中像火焚烧的那种痛苦。 ●「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是指用爱心对待仇敌,使其自觉羞愧而 悔悟。经文: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願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個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13:1-13:7
注释:
三、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 13:1-14 ) (一)基督徒与政府 13:1-7 1.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因为掌权者是上帝所命的。 13:1-2 ●「在上有权柄的人」:应是指地上的政权。 ●「顺服」:此字原文用法与一般不同,不是指无条件的服从, ,而是指一种心态上承认别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時 用在基督徒对教会领袖的顺服、基督徒妻子对丈夫的态 度、基督徒奴隶对主人的态度、年幼的对年长的态度、 基督徒彼此之间的态度( 弗 5:21 )。 所以基本上权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与 上帝命令抵触的政府命令,当然不用遵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比较好的抄本都是写成「藉著神」。 ●「凡掌权的」:直译是「凡存在的(掌权者)」。 ●「所命的」:原意是「仍存在於被神命定的状态下」。 ●保罗写这信時,罗马皇帝是尼禄(Nero),不過在罗马书写作的時 候,正好是尼禄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時期,而非后期的 暴君時期。 2.要行善得掌权者称赞。 13:3-4 ●「劍」:当時权威的象徵。 ◎此处所提的,应該是掌权者应有的理想。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对执政掌权者有一個共同的观念,即掌权 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称赞行善的,惩罚作恶的。第四节保罗说明做官 的人是上帝的用人(不管他願不願意或知不知道),至终是要成就上 帝的心意(就是第三节和第四节的赏善罚恶)。即使他一時并不执行 公义,表面上看起来有多少偏差,最终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 而不是掌权者自己的意願。 3.顺服的原因:刑罚、良心。 13:5 ●「良心」: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权者的权柄由上帝来、是上帝用人 」的「知识」。 4.纳税除了因为第五节的原因外,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差役。13:6 ●「纳粮」:纳税,特别是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税。 ●「差役」:原文是「公仆」的意思。 5.要尽一切人民的义务。 13:7 ●「当惧怕的」:有可能可以翻译成「当敬畏的」,指上帝。 ◎一般原则上对政府的态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赐的权柄 之時,信徒效忠的对象当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参考 徒 5:29 ) 。纵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 彼前 4:14-15 )。经文: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13:8-13:10
注释:
(二)爱心与律法 13:8-10 1.要以彼此相爱为亏欠。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意思是「要养成不欠任何人什么债的习惯 」,或者说「不要有未偿还的债务」。 ◎当然,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可贷款,而是基督徒应当照合约稳固的 偿还贷款,也不可一再地、重复的欠债。 2.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完全了律法」:直译是「满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归。经文: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3:11-13:14
注释:
(三)主再来的激励 13:11-14 1.主再来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们要儆醒,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 的兵器。 13:11-12 ◎这里的意思是我们離主(不管是主再来或我们死亡)越来越近了, 所以要脱掉属黑暗的行为,换上属於白天(天国)的武器。 2.行事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去安排放纵私欲。 13:13-14 ●「端正」:原指仪态上的「端庄大方」,也有规规矩矩的意思。 ●「荒宴」:指「過度的宴乐」。 ●「好色邪荡」:「淫荡」、「纵欲」、「性关系放荡」。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稣的美德,如同人穿 上美衣一样。 ●「安排」:表示「事先想好」。 ◎因为有见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来。经文: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我们没有一個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個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著,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個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著:主说:我凭著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4:1-14:12
注释:
四、基督徒与软弱弟兄的关系( 14:1-15:3 ) (一)各人的自由: 14:1-12 1.对信仰不是很了解的人,大家要接纳,不要为個人意见下判断。14:1 ●「信心软弱」:这里的信心软弱主要是指基督徒对自己信仰里那 些可以做,那些不能做,没有肯定的把握。 ●「辩论」:并非是「争论」的意思,而是「判断」的意思。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直译略如「不要为個人的意见下判 断」。 意思就是「坚强的弟兄不要替软弱的 弟兄在一些犹豫不决的事上做主张, 每個人都当自己靠主做决定。」 ◎意思就是要体恤软弱弟兄的软弱,不必强把正确的思想加在软弱 弟兄身上(指在饮食、守日方面)。而要接纳弟兄的选择。 ◎这里所提到的「信心软弱的」,很可能是当時的犹太基督徒。不 過在现今的教会中,仍有不少人也是「信心软弱」,所以这里的 教训并不局限於当時的罗马教会。 2.不管吃不吃某种东西,彼此不要轻看或论断。14:2-3 ●「只吃蔬菜」:可能因为世上出售的肉类往往曾被用来拜祭偶像, 或不符旧约对食物的规定。 ●「轻看」:藐视的意思。 ●「论断」:审判、judge。 3.因为上帝接纳了基督徒,所以基督徒也不要彼此论断。14:4 4.只要是为主做的,都值得感谢。 14:5-6 ●「这日比那日强」:应該是指旧约节期中某些要守的日子。 5.我们没有人为自己活或为自己死,因为耶稣是我们的主。14:7-9 6.所以不要轻看或论断其他基督徒,但每個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 负責。14:10-12 ◎保罗在这里不是讨论吃喝、守日与得救的关系,而是讨论信徒间不 同生活方式的問题。重点不在澄清事件本身的对错,而在矫正基督 徒相处時的错误态度。这些問题的对错讨论在 加 4:8-11 、 西 2:16-23 、 提前 4:3-4 中有提到。当然都是不需要守的。经文: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著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著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幾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13-14:23
注释:
(二)爱心的运用: 14:13-23 1.所以不要再彼此论断,宁可立志不让弟兄跌倒。 14: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原文的意思是「让我们不再有彼 此论断的习惯」。 ●「定意」:与「论断」同一個字,表明下定决心的意思。这也是 保罗故意玩的文字游戏,要人不论断对方,而是自己决定不让弟兄跌倒。 2.保罗虽然知道不需戒食,但为了弟兄与爱,可以让步。14:14-15 ●「不洁净」:是指不圣洁、不纯净,基督徒不应吃。 3.不要因为食物让自己被人毁谤,因为这跟神的国无关。14:16 ●「善」:「美事」,是指在基督里所享有的食用食物自由。 4.神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和圣灵中的喜乐,在这样上服事神就得神 和人的喜悦。14:17-18 ●「在这幾样」:原文是单数,指公义、和平、喜乐是一体的三面。 ●「为人所称许」:能被人所接纳,能够经得起人的考验、受到尊 重。 5.所以要追求和睦的事,也就是彼此建立的事,不要让食物毁坏上帝的 工程。 14:19 ●原文显示追求和睦的事也就是彼此建立的事。 6.要避免别人因自己的食物跌倒。 14:20-21 ●「神的工程」:指神在软弱弟兄身上所花的心血。 ●「叫人跌倒」:原文也可能可以解释成「叫自己跌倒」。 7.有把握很好,要持守。不要疑心而做,以免犯罪。14:22-23 ●「出於信心」:即坚信此信仰允许自己做某件事。人若无此信念 或内心有疑惑,却勉强去做此事,便是亏负神( 意思是即使可能得罪神,我也要做,此心态不对) ,犯了罪過。 ◎刚强的要体谅软弱的,我们也該尽量避免软弱,免得伤害了刚强人 本有的自由。唉!今日有多少刚强的人呢?还不是有一大堆基督徒 戒食守日的。 ◎如果不确定,却又勇於去做,正显出自己似乎并不在乎是否会得罪神 。因此不出於信心(不确定自己可不可以做)而又去做,正显示自己 不把上帝当上帝看,正是得罪神。经文:
我们坚固的人应該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但願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又说: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又说: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他!又有以赛亚说: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藉著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15:1-15:13
注释:
(三)以基督为榜样: 15:1-13 1.坚固的人当担待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15:1 ●「担待」:「负荷」或「承担起来」。 ●「不坚固」人:「没有力量」。 ◎保罗自己认为自己是「坚固的人」,所以用「我们坚固的人」。 2.大家要使邻舍喜悦,使邻舍得益处被建立。 15:2 3.要以基督不求自己喜悦的样视为榜样。 15:3 ●圣经引自 诗 69:9 ,意思是辱骂神的人的辱骂都落在受 苦的义人身上。这里是指基督忍受人对神的敌意(如果直接引用 诗篇的意义的话)。 4.圣经是为我们而写,让我们因此可得忍耐、安慰和盼望。15:4-5 5.願神让读者同心效法基督,荣耀上帝。15:6 6.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我们,让荣耀归与神。 15:7 7.耶稣作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仆人,接纳了此两個不同的群体。15:8-12 ●「我说」:是「我宣告」的意思。 ●「执事」:仆人,servent。 ●「要证实」: 「to confirm」,「使站立」、「使坚固」。 ● 15:9 引自 诗 18:50 。 ●「你们外邦人,当....欢乐」: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申 32:43 。 ● 15:11 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诗 177:1 。 ●耶西的「根」:指「由根发出来的枝」,出自 赛 11:10 。 8.願上帝将喜乐、平安充满读者的心,使读者藉圣灵的能力大有盼 望。15:13 ●「因信」:直译是「在这信里面」。经文:
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著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15:14-15:19
注释:
陆、结语( 15:14-16:27 ) 一、关於個人的事( 15:14-33 ) (一)再论写信的原因 15:14-19 1.保罗相信收信人满有良善,知识充足,也能彼此劝戒。 15:14 ●「良善」:恩慈为一种气质、良善为一种行动,良善所指的是一种慷 慨和仁慈的态度和行为,願意超過公义或公平的要求而造 益别人。 ●「诸般的知识」:字面意义是「泛指各样的知识」。不過看看上下文 ,大概可以推測保罗不是指一般知识,而是指有关 上帝与真理的知识总和。 2.保罗写信是为了提醒收信人,也因保罗外邦使徒的身份。15:15-16 ●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论到某些点(on some point),其中 「论到某些点」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某些点」,应是指罗马书 前面讨论過的一些重点。 ●「是要提醒」:原文显示保罗是要一而再的提醒读者的记性。 3.保罗表明他奉召是传福音给外邦人。15:17-19 ●「论到神的事」:应译为「那些在神面前的事」。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直译为「任何基督所未透過我 做的事」。 ●「言语」:指保罗所传讲的福音。 ●「作为」:保罗自己的生活见证。 ●「甚至」:应該翻译为「以致」。 ●「转」:「四处游行」或「采取弯曲的路线」。 ●「以利哩古」:可能是马其顿西边的地区。经文: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過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過的,将要明白。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過,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該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我也晓得去的時候,必带著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15:20-15:29
注释:
(二)保罗的传福音计画 15:20-29 1.保罗立志要传给不知道基督之名的地方。15:20-21 ● 15:21 的经文取自 赛 52:15 。 2.保罗多次想到罗马而没有成行,如今他想往西班牙传福音,盼望能 经過罗马。 15:22-24 ●「我因多次被阻拦」:应該译为「因此,我多次被阻拦」。表明 保罗被阻拦的理由是他在地中海东部的福 音工作。 ●「多次」:也可以译为「许多事」,不過似乎译为「多次」较多人 采用。 ●「被拦阻」:一再的被切断,或被干扰。 ●「士班雅」:西班牙。当時,西班牙被视为有人居住的世界西方的 边缘(也就是「地极」)。当時西班牙是以拉丁文为 主要的语言,保罗可能并不精通拉丁文,所以需要一 些准备才能去西班牙宣教。 ●「可以到你们那里」:这句话在一些最好的抄本中都没有。 ●「送行」:指「随行护送」的意思。这個字是专门的用语,指教会 对所支持的宣教士之供应。因此保罗是希望罗马教会支持他去西班牙宣教。 3.现在保罗往耶路撒冷送外邦的捐款给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穷人,这也 算是外邦人得到犹太人属灵的好处,而回报犹太人的。15:26-27 4.这工作结束后他就要经罗马到西班牙去,而且会带基督的恩典同去。 15:28-29 ◎保罗最后有没有到达西班牙传福音,其实是有争论的。有人认为他在 使徒行传二十八章记载第一次到达罗马之后就被处死,有人认为他第 一次到罗马是被判无罪获释,之后去了西班牙。目前大多数人认为第 二种看法比较可信。 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记载之后可能的行踪 A.西元60年 保罗第一次囚禁於罗马 B.西元60-62年间,保罗被囚於罗马,写下监狱书信:腓立比书、歌罗 西书、以弗所书与腓利门书。 C.西元62年被释放,由罗马向东旅行,可能探望歌罗西教会 门 1:22 ,留下提摩太在以弗所,处理许米乃和腓理徒散布异端的問题 提前 1:20 。 D.造访马其顿 提前 1:3 、腓立比 腓 1:25,2:24 。可能在此時写提摩太 前书。 E.造访以弗所 提前 3:14 ,到革哩底 多 1:5 ,并留下提多在革哩底。 F.写了提多书,要求提多到尼哥波立与他会面,西元63年冬天就在該地 過冬。 G.西元64年春天往西班牙进发,一年以后回到小亚细亚,探望米利都, 留下特罗非摩 提后 4:20 。 H.重访特罗亚,留下外衣及皮卷 提后 4:13 。 I.到哥林多,留下以拉都 提后 4:20 。 J.西元66年再度被抓下狱於罗马,在狱中写了提摩太后书。 K.提摩太去罗马探监,给保罗带来皮卷和外衣 提后 4:13 。 L.保罗死於尼禄王的手下。经文:
弟兄们,我藉著我们主耶稣基督,又藉著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叫我脱離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并叫我顺著神的旨意,欢欢喜喜的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願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15:30-15:33
注释:
(三)保罗邀读者祷告 15:30-33 1.使保罗脱離犹太不顺从的人。 15:31 2.为所办的捐款事项祷告。 15:31 3.可以依神的旨意到罗马去,与罗马基督徒同享安息。15:32 ●结果保罗以囚犯的身份在将捐款送到耶路撒冷三年后,作为向凯 撒上诉的罗马囚犯到罗马去。参考 徒 25:11-28:16 4.願神与收信人同在。15:33经文: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問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又問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問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又問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又問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又問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安。又問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又問在基督里经過试验的亚比利安。問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又問我亲属希罗天安。問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安。又問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問可亲爱为主多受劳苦的彼息氏安。又問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又問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又問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你们亲嘴問安,彼此务要圣洁。基督的众教会都問你们安。16:1-16:16
注释:
二、关於友谊的事( 16:1-24 ) (一)举荐跟問安 16:1-16 ●「非比」:大概是送出这信的人,意思是「光明」或「亮麗」。 ●「请你们为主接待他,合乎圣徒的体统」:「请你们在主里用合乎圣徒 身分的态度去接待她。」 (新译本) ● 16:4 「置之度外」:意思是「把自己的颈项置於行刑者的刀下」。 ●「鲁孚」:可能就是 可 15:21 的「鲁孚」。 ●「亲嘴問安」:是当時的一种亲吻礼,是近东的礼节,在希腊、罗马社 会中并没有这种礼节,但耶稣与门徒及近东犹太人间, 就有这样的礼节。在西罗社会中,初期教会是最早使用 这种礼节的。十三世纪以后,亲吻礼在西方教会逐渐消 失,在东方教会则保存至今。 ◎有人认为此处所問候的人大部份是住在以弗所,所以罗马书可能是写给 以弗所,或者此书是两部书卷合并而成。但当時罗马是首都,许多人都 可能到罗马,百基拉、亚居拉也可能回到罗马(原来被因为皇帝的命令 被赶出罗马的),所以此书是完整的一部,而且是写给罗马教会的信, 仍然是较为可信的(可以参考「丁道尔的罗马书注释」)。经文:
弟兄们,那些離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誘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於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願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踐踏在你们脚下。願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孫、所西巴德,問你们安。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問你们安。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該犹問你们安。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問你们安。16:17-16:24
注释:
(二)末了的劝勉 16:17-20 1.要注意躲避離间大家,叫读者跌倒、背道的人。16:17 ●「留意」:眼睛注视於目标上。 ●「離间」:意思是「遠遠的站著」或「分裂」。 2.这样的人以自己为主,而不是以耶稣基督为主。16:18 ●「花言巧语」:动听而不真实的话。 ●「老实人」:没有恶念的人。 3.罗马基督徒的顺服已经有名,但是还是要小心。16:19 ●「愚拙」:原文意思是「不混杂」,因此「在恶上愚拙」意思是「 不与恶混杂」。 4.我们快要有分於基督的最终胜利了,願基督的恩典与大家同在。 16:20 ●「踐踏」:原文是「粉碎」的意思。 ●「将....脚下」:即有份於基督的最终胜利。 (三)其他人的問安 16:21-24经文: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願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们! 16:25-16:27
注释:
三、结尾的赞美诗( 16:25-27 ) (一)神能照保罗所传的福音和上帝的奥秘之启示坚固读者的心。16:25 ●「坚固」:「使稳定」。 ●「我所传的福音」:是指保罗在本书中所传达的信息。 ●「所讲的....」:即所宣讲的内容。 ●「所讲的耶稣基督」:即所宣讲的有关於耶稣基督的事。 ●「奥秘」的启示:合和本没有译出「的启示」。 ●「奥秘」:以前人所不知道的事。 ●「启示」:原文是「把幔子揭開的意思」。 (二)这奥秘如今显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要使万国的人信服真道。16:26 (三)願荣耀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16:27重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