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星光出书番外:罗马书查经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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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零、背景:  一、作者:保罗      新约书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写。          (一)旅行传道共写『帖前后』、『加』、『林前后』、『罗』          (二)监狱中写了『弗』、『西』、『门』、『腓』          (三)囚禁后亦写『提前后』、『多』  二、時间:西元56左右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中、罗马皇帝尼禄在位的第四年。  三、地点:哥林多 該犹的家中  四、主题:因信称义  五、主要架构:(一)第一章~八章﹍﹍论到义的問题                (二)第九章~十一章﹍﹍论到选民犹太人的問题                (三)第十二章~十五章﹍﹍论到生活的实际問题                (四)第十六章﹍﹍推介非比及私人的请安  六、原文:希腊文            应該是保罗口授,书记德丢逐句写下来。全书出现140次「因为」,            且有些句子的文法呈现首尾不接的状况。  七、写作目的:(一)传道计画:欲得到罗马教会的合作与帮助,以作为他向西方                                传道的新根据地。                (二)福音中心:罗马为当時世界中心,欲将罗马教会作为普世福                                音的基地、福音向太人及外邦人一同传開。                (三)祷告的支持                (四)预防的宗旨                (五)神学的形成  八、对象:罗马教会的信徒            就已知的历史纪录,罗马教会在西元49年時就已经存在许久了,并非保    罗或彼得建立的。  「●」:经文注释  「◎」:個人心得  「☆」:重要资料
经文: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願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1:1-1:7

注释:

引言( 1:1-17 )  一、問安( 1:1-7 )      (一)表明自己身分( 1:1 )            1.保罗:              (1)耶稣基督的仆人。              (2)奉召为使徒。              (3)特派传神的福音。              ●「保罗」字义是:「little」,「小」。              ●「仆人」:在旧约是对神效忠的意思。                          在希腊的思想中是表示「奴隶」的意思,就是像动物                          一样的服侍主人,没有任何人权与报酬。              ●奉「召」:见使徒行传第九章,指有效的被呼召。              ●使徒:受基督特别差遣的人。              ●福音:好消息。原意是指「得胜的好消息」,当時希腊罗马世界                      有些国王生日或王子诞生,也用此一字眼。              ●特派:分别出来。      (二)对所奉召传的「福音」简介( 1:2-4 )            1.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1:2               ●圣经:指旧约。            2.论到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的主:              (1)按肉体说是大卫的后裔。 1:3          ●「生」:此处的「生」并不是一般用来指「生孩子」或「出生           」的那個字,而是 腓 2:7 中指基督「成为」人样式   的那個字。亦即保罗很可能知道「童女怀孕」的事情   ,所以他很谨慎的使用文字。              (2)并藉著圣灵,透過死里复活,被立为大能中的神儿子。1:4                  ●「圣善的灵」:原文中没有「善」,可以解释成「圣灵」或                 「灵」。如果解释成「灵」字,也不是要把 耶稣二分为「身体」和「灵」,而是用旧约 的观念,把人当成「肉身」而上帝是「灵」。 不過在此这個字比较可能解释成「圣灵」,而 那個「按....说」,应該是解释成「藉著」。 ●「以大能」:应該是说耶稣被立为「具有大能的」或「在大能               中的」神的儿子。耶稣本来就是神的儿子,那個       「立」、「确定」,应該指著某些改变,「具大       能」或「在大能中的」就是这個改变。 ●「显明」:原文应該是「确定」、「任命」、「立」。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应該是「藉著圣灵,透過死里复活,被立为大能中的神儿子」。      (三)对自己的职分再作说明( 1:5-6 )            1.我们从他领受了恩典就是使徒的职分。              ●恩典和使徒的职分应該是同一件事情。              ●成为耶稣基督使徒的标准( 徒 1:21-22 ):                   (1)从耶稣传道事工的開始就与主同行。                   (2)耶稣复活的见证者。                   (3)五旬节与使徒在一起。裏                   保罗是一例外。            2.目的是在万国中(外邦人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1:5             3.你们这些蒙召属基督的,也是属於他们中间的一份子(外邦人)。1:6               ●「我们」:作者的复数,表示其权柄。不過古代的希腊文作品似乎                          少有这样的用法,所以也有可能是指著其他使徒说的。              ●「为他的名」:为他的名的缘故、为荣耀他的名、为他的名可                              以被认识。              ●「信服真道」:由真道產生信服,「信」是「顺服」的同位词。              ●「万国」:所有外邦人中。      (四)祝福( 1:7 )           ●圣徒:『圣洁』。所有基督徒都是圣徒,在地位上被「分别              出来」归给神。           ●恩惠:指整個有关美、秩序的领域。神欲将这一切美好事物给人。           ●平安:不是一种静止状态,而是指劳苦、冲突的结束。           ●「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赐予。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义是一种「健全的状态」,亦即全人在                       一终极和末世性的意义上获得拯救的状态。其次(次要                       的意义),平安指人因进入了健全的状态而享受心中的                       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       ◎此段問安是所有保罗书信中最长的,并富深刻的神学意义。
经文:

第一,我靠著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不住的提到你们;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因为我切切的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弟兄们,我不願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願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8-1:15

注释:

  二、与罗马人的弟兄关系( 1:8-15 )      (一)感恩( 1:8 ):因为收信者的信心传遍天下。      (二)为他们祷告( 1:9-10 )            1.保罗時常在祷告中提到罗马教会的人。            2.常常恳求上帝,希望能在上帝的心意中去到罗马教会中。           ●「用心灵」:指「用我的灵」,全人,全心全意。   ●「不住地」:意思不是「继续不断地」,而是「恒常地」、「规律                 地」。      (三)欲到他们那里( 1:11-15 )            1.保罗想去罗马教会的原因:              (1)要把一些属灵的恩赐分给罗马教会,使罗马教会可以更被建立。          1:11               (2)彼此可以因彼此的信心受激励。 1:12               (3)希望在罗马得些果子。 1:13             ●「切切的」:desire,非常热切、非常渴望。            ●「些恩赐」:「某恩赐」,保罗没明确说是何恩赐,可能是他还                          不知道他们需要何恩赐。或者笼统的表达保罗去所能  带给罗马教会的福份跟好处。            ●「坚固」:原意指双脚稳固的踏在马蹬上而坐稳在马上,这样不管                        马如何跳跃都不能把人摔到地上,引申为坚定能力的意                        思。    ●同得「安慰」:「鼓励」、「安慰」、「劝勉」。此字圣经只出现                    一次。            ●「果子」:指使初信者或信徒灵命成长,或使人信耶稣。            2.保罗传福音的心态:他认为无论是谁,他都欠他们福音的债,因此                                他渴望传福音给在罗马的人。1:14-15             ●「情願」:切切願意(此字的语气超過一般的願望程度)。            ●「希利尼人、化外人」:指希腊文化以下的人及非受希腊文化影响                            的人(就是「全世界的人」的意思)。
经文: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16-1:17

注释:

  三、主题宣告( 1:16-17 )      (一)保罗不以福音为耻的原因:            1.这福音是从上帝来的能力,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              腊人。            2.因为从神来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证据是:旧约 哈 2:4 「义人必因信              得生」。           ●「不以」福音为耻:强调语气,表示自己绝不以福音为耻。           ●「神的义」:指一种属神的公义、从神来的义(from God)。           ●「义」:与神有正确的关系           ●「义」:此字是法庭用词,得「义」的途径有两种:                     一种是我主动的行义或避免犯罪,一种是我被「宣判为义」                     ,分别有两個不同的「义」字,保罗通常是用后者。           ●「本於信以致於信」:来自哈巴谷书,一种修辞学上用法,强调                                 『本於信』(基於信心)。           ◎这福音表面上是软弱愚昧的,事实上却是神的大能。             唯一的方法「信」,才能使我们可以与神的关系和好。
经文: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著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遠。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1:18-1:32

注释:

壹、由於普世的罪,人就需要公义( 1:18-3:20 )  一、外邦世界被定罪( 1:18-32 )    (一)神对罪震怒的事实( 1:18 )          神的愤怒显现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行不义压制真理的的人。          ●「忿怒」:神本质上对恶的排斥,并有众多、涨溢之意。          ●「不虔」:对神没有敬意(不把上帝当上帝看)。          ●「不义」:文学上的用法,与「不虔」同指一件事。          ●「阻挡」:压制。          ●「真理」:比较可能是指上帝显明在人心中的律法。    (二)神震怒的理由( 1:19-23 ):宗教上的堕落          1.关於神的事是明明可知的→(1)原显明在人中间   1:19                                     (2)人藉所造之物可以了解                                  →所以人无可推诿。  1:20             ●第十九节前有一「因为」没有翻译出。            ●「永能」:永遠的能力。            ●「神性」:指「属神的素质」。指神的本性与属他的一切特徵。            ●「在人心里」:应译为「在人中间」,神已经把自己客观地显明                            於人中间、在人的周围,他手所造的世界万物,                            都在诉说他的荣耀。          2.人知道神却不把神当神敬拜→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1:21             →自称为聪明反成为愚拙→将上帝不朽坏的荣耀换成偶像(必朽坏的              样式)。1:22-23             ●「虚妄」:原意是空虚,指虚幻的推理。            ●「无知」:不能把所知道的事综合在一起,不能理出一個头绪。            ●「昏暗了」:黑暗就開始沈入他们的心。            ●「成了愚拙」:原文表示開始发生愚拙。            ◎人知道上帝,却故意不把上帝当上帝,他们的思想和推理就变成虚幻              (因为他们否定了造物者,万物存在的来源跟根基,真理的根源,               所以一切的推理与思想就变得没有意义)。               因而他们无法从所知道的事情中理出一個头绪,人的心就笼罩在黑               暗中,人開始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却開始越来越愚拙。甚至把一               定会毁灭的受造物拿来当永恒的上帝敬拜。            ◎受造物的意义由造物者赋与,離弃造物者,就无法正确衡量自己与              其他事物的价值。            ◎人的意义与价值:(1)人正常活著就荣耀神(上帝看人的被造是好                                 的)。                              (2)辟世委任(上帝要人治理全地)。                              (3)基督徒的福音使命(基督徒活出上帝的生命荣                                 耀神)。      (三)上帝震怒的显明( 1:24-32 ):道德上的败坏           1.前言:上帝的审判―任凭   1:24      ●「任凭他们」:「把他们交付给」。             ●「情欲」:对禁止之事的渴想(与26节的情欲不同字)           2.人把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敬拜受造物→上帝就任凭他们在性方面败             坏。  1:25-27              ●「不敬奉那造物之主」:原意是「把造物的主和受造之物并排,他                                     们宁可选择那受造之物」。             ● 「可羞耻的事」:原意是畸型。             ●「情欲」:肉体上的情欲。             ◎因人在宗教上的淫亂,上帝就任凭这种淫亂延伸到人类社会中。             ◎有关同性恋的经文可以参考哥林多前书六章9节。           3.人故意不认识神,上帝就任凭人存邪僻的心,导致各样的恶行。1:28-31              ●「故意」:原文是指试验钱币的真假。               「故意不...」:是指他们试過了神,却故意转離他。             ●「邪僻」:原文与「故意」的写法很像。              1:29              ●「不义」:wrong in broad sense  广义的错误             ●「邪恶」:active malignity      活动的恶意             ●「贪婪」:greed, esp. of sexal exploits 特指性方面的贪婪             ●「恶毒」: vicious badness, dirtiness   邪恶的、污秽的             ●「嫉妒」:envy             ●「凶杀」:murder                        谋杀             ●「争竞」:strife                        争斗、冲突、倾轧             ●「诡诈」:guile                         狡计、骗术             ●「毒恨」:inward & secret evil against everything                         「恶意」,敌对所有事情的内在隐密之邪恶。              1:30              ●「谗毁、背后说人」:whispering slander  耳语毁谤             ●「怨恨上帝、侮慢人」:insolent hater    无礼、自大的憎恨者             ●「狂傲、自夸」:arrogant bragger             ●「捏造恶事」:inventor of evil          恶事的发明者                     专门想出新的、更多的行恶方法。             ●「违背父母」:disobedient to parents              1:31              ●「无知」:stupid and not wanting to learn (of salvation)                         愚昧而且不願意学习             ●「背约」:faithless, putting aside the convenant             ●「无亲情」:without natural affection  没有天然的感情             ●「不怜悯人」:without mercy             ◎神让罪恶自结其果作为一种审判。           4.结论:人知道上帝对罪的审判是死,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                   人去行。    1:32              ●「喜欢」:从心底赞同。
经文: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甚么事上论断人,就在甚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2:1-2:16

注释:

   二、犹太人被定罪( 2:1-3:8 )    (一)神判断的原则( 2:1-16 )          1. 依据真理、实情( 2:1-5 )           (1)论断人的(犹太人?)也无可推诿→在何事上论断人,就在那事上              自己定自己的罪。→因为行为和别人一样。              ●「论断」:原文有两個字,第一字母是「κ」時,指著「审判」                          的意思,不是「κ」開头的字则指著一般的判断,而                          这里的论断以及圣经中禁止的论断都是「κ」開头。           (2)众所周知上帝要按真理给予行恶的人「有罪」的判决,而论断者自      己所行和其所论断的一样。      ●「照真理审判」:也可以翻译成「按著真实(实情)审判」或      「正确的、公正的审判」。      ●照真理「审判」:原文是名词,指的是「有罪的判决」,而非                       「审判的行动」。           (3)保罗因而质問他们为何如此:              a.难道以为能逃脱审判?              b.或是藐视上帝的恩慈和宽容(上帝的恩慈和忍耐是为要领人悔改)                ●「藐视」:在思想中看低。           (4)他们任著自己刚硬不悔改,以致面临上帝的最后审判。          ●第一节前有個「因此」和合本未译,意思就是本於第一章对罪的讲论,            所以引出第二章的结论。          ●『论断』:指的是「假冒伪善的论断」而非「判断」。          ●『所行』:指习惯性的行为、常犯的错,指批评别人的自己也常行他                      所定罪的事。          ●「悔改」:原文的意义是「改变心意并为罪难過」。          2. 根据行为( 2:6-11 )           (1)上帝审判的标准是「依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2:6            (2)不论是哪些种族,上帝都是把愤怒、恼恨报应行恶者; 2:7-10               把永生报应行善者。      ●「结党」:除了「结党」的意义,因此字原文是指「逐日计薪的                  雇工」或「为薪资而工作」,因此也有「自私」、「  自私自利」的意思。           (3)因为上帝不偏待人  2:11               ●「偏侍人」:原文有「以外貌待人」之意。          ◎保罗在这里是讨论上帝根据人的行为施行审判的原则,若有人能一直            行善(過著完全无瑕的生活)他会获得永生,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            ,若是有人能,神一样会赐他永生,因神审判是根据人的行为。2:6-7           3. 根据神给人的『是非心』( 2:12-16 )           (1)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会灭亡,但原因不是因为不守律法。 2:12               ● 「不按律法灭亡」:应译为「也必灭亡,但不按摩西律法」,即                                   不是因为摩西律法而灭亡。           (2)明白律法的就要按律法受审判。2:12            (3)因为在上帝面前不是懂律法就可以成为义,而是行律法的才可以被              宣判为义。 2:13               ●「称义」:宣判为义的意思。                          希腊文动词以οω、εω、αω当字尾時,是表明关                          系改变而不是实质改变。                          例如说:「我爱你」,并不表示你变得可爱了。而「称                          义」的动词也有此特性。  「称义」是未来時态,显然指的是末日审判時被「宣判  为义」或「宣告为义」。           (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時,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4            (5)外邦人的行为显明了律法的命令是写在他们心里的,他们的良心也              证明这是对的。而且他们的思想以此为标准,衡量事情的是非。2:15       ●「互相较量」:原文是「在彼此的交往中」。      ●「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他们的思想在彼此交往中对别人的行                                  为做出判断」。              ●刻在心中的律法和良心(是非心)是不同的,良心依照刻在心中的                律法提醒我们对错。           (6)审判的日子要按保罗的福音所说的来执行。 2:16 
经文: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著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2:17-2:29

注释:

    (二)暴露犹太人的败坏( 2:17-29 )          1.犹太人自称了解律法、能分辨是非,比其他民族优秀。行为却和别人            一样,甚至更差勁。以致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犹太人的恶行而受亵            渎。  2:17-24     ●「依靠」:原文有「安歇」、「停留」的意思,引申为「依仗」之                意。「依靠律法」,意思是犹太人因为拥有律法而满怀自信,感到安全。            ●「指著神夸口」:犹太人以神为夸口,做为他们国家私人的光荣,                      私人的权柄。            ●「给瞎子领路的」:犹太人自认是给外邦人(非犹太人,这里称为                                「瞎子」)领路的,因犹太人拥有真理(真神的律法)。            ●「蠢笨人」:「愚昧者」,用来称为外邦人(非犹太人)的话。            ●「小孩子」:指需要基本教导的人,可能包括一般外邦人,或改信                  犹太教的人。    ●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体现」、「具体而清楚的表达」。亦即                            知识与真理具体的在律法上表达出来。            ●『偷窃庙中之物』:原文只是一個动词,翻译成「劫掠庙宇」比较                        適当,「劫掠庙宇」是当時对犹太人常见的指控。    ●「如经上所记」:引的是七十士译本的 赛 52:5 与 结 36:20-23 。          2.犹太人以受割礼而与上帝立约自豪,而保罗以受割礼的身份不能在审            判上帮助犹太人:受割礼而犯律法不如不受割礼而守律法。2:25-27             ●『审判』:外邦人要亲眼见证审判的执行。2:27     ●「仪文」:「文字」、「记录」。指犹太人拥有圣经和成文律法的                外表事实。而 2:29 的仪文指「记载割礼的律法文字」。    ◎受割礼,等於是签约要守律法(当然神也签约要给永生),如果受      割礼却不守律法,约还是没有完成,自然也没有永生的报答。    ◎外邦人是不是有能力守全律法,并非是这里讨论的重点,保罗只是      提出一個假说,用来澄清上帝设立割礼的背后意义,就是要人行律      法。因此如果有人能守全律法,即使没有受割礼,也一定被算为上      帝的子民,等同於受割礼又行律法的人。          3.结论:受割礼和作犹太人都在乎内在的心灵,而不在乎外在的仪文。                  →心灵真受割礼的人所受的称赞是由上帝那里来的。2:28-29             ●「外面」:明显的、可见的、外在的。            ●「称赞」:「犹太人」一词来自希伯来文「犹大」,而「犹大」的                        原意就是「称赞」。            ● 申 10:16,30:6 、 耶 4:1-4 、 徒 7:51-56 都有提到心灵受割      礼的事。            ◎外面作犹太人的(守割礼、配经文匣、纳十一捐)不是真犹太人,      唯有内在作犹太人的(在生活见证上与神立约的关系上能相称)才      是真犹太人。
经文: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責备人的時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時候,可以得胜。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么?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甚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甚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該当的。3:1-3:8

注释:

    (三)答辩犹太人会有的反感( 3:1-8 )          1.由於第二章的论点,可能令人想問:既然如此,犹太人和割礼为何被            设立?这样的身份有何好处?  3:1             ●「有什么长处」:有什么『更多的』?          2.答案是:犹太人所得每一方面都比其他民族多。 3:2             ●「好处」:犹太人所得的每一方面都比他人多。          3.好处举例:上帝把他的信息(圣经)交给犹太人,即使是犹太人不信            ,上帝仍然信实。  3:3-4     ●「交托」:「托管」、「交管」。这里的意思是上帝把圣经托管给    以色列民族,他们应該将之推荐给别人,而不是将之据为己有。此字与「信」同字根。            ●「废掉」:使....变成虚空。            ◎犹太人中有不信、不忠於神所托的,神仍是信实的。( 3:2-3 )          4.「义与不义」引发的問题:我的不义可以显出上帝的义来,那上帝惩             罚我们岂不是不应該?   3:5              回答:上帝当然不是不义,不然他怎能审判世界呢?  3:6      ●「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意思是「我是照著人的想法讲的」。          5.追問的問题:如果我的虚谎能使上帝的真实更加明显、更加荣耀,那            为什么我被判为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成善」呢? 3:7-8             回答:这些人被定罪是应当的。 3:8     ●「好像罪人」:「以罪人的身份」。            ◎依照保罗前面的说明,上帝的永能和神性与律法,人早就知道,既              知道而故意忽略上帝的律法,高抬自己的恶到善的地步,理应被定              罪(因为他们是故意违背上帝在他们心中的律法)。            ◎問这問题的人不了解上帝是绝对的义,不需要恶来衬托显明。他们              以为人世间甚至包括上帝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比较就不显明。唯              圣经中的上帝是绝对的善、义、美。            ◎说「没有绝对」这句话時,这句话也不是绝对对的,故有绝对的存              在。           ●有人认为保罗这段是答辩四种問题: 3:1-2 、 3:3-4 、 3:5-6 、                                              3:9 。
经文: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么?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個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個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開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過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9-3:20

注释:

  三、全世界被定罪( 3:9-20 )    (一)人人都在罪恶下 3:9           ●「我们」比他们强:指前面所说的犹太人(「他们」就是指外邦人)        或指基督徒(读者,「他们」就是指犹太人)。          ●「证明」:法庭用语,意思是「事先指控」、「已经起诉」。  ●『罪』:在保罗的思想中,罪是一种可以控制人的势力,他提到             罪時,可以看到一种明显的趋向,把罪拟人化(personification)             ,他很少使用罪的复数型,而新约其他作者却常使用罪的复数型。          ◎我们这些知道罪的来龙去脉与上帝审判的人比其他人强吗?当然不!    (二)圣经对普世败坏的证明  3:10-18           ●本段用了七個引句,全部出自七十士译本。          ●「明白」:认识神与真道          ●「喉咙是敞開的坟墓」:他们说的话像刚打開的坟墓一样恶臭。          ●「弄诡诈」:油嘴滑舌。  ●「平安的路」:应該是「和睦之道」或「和平的路」。指罪人不懂                  如何和平共存。          ◎保罗引用旧约这些经文讨论人言语的罪所带来的结果。3:13-15           ◎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有毁灭与破坏的痕迹。3:16-17     (三)律法的作用  3:19-20           1.旧约圣经里的话是向律法以下的犹太人说的,为要使人在神审判時    不能有什么藉口。3:19             ●「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直译作「叫普世的人都成为对神负責」                                      。「对....负責」是法庭用语。            ◎前面所引的圣经的话,既是出自圣经,当然就是对犹太人说的。      而犹太人认为外邦人不信神,是罪人,而圣经又说犹太人也是罪      人,那不就是等於「所有人都是罪人」。          2.没有人能靠遵守律法得以被宣判为义。 3:20     ●「所以」:应該译为「因为」。    ●「血气」:「肉身」。    ●「行律法」:直译是「律法的行为」,指「律法吩咐的行为」。          3.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
经文: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3:21-3:26

注释:

贰、神在称义上的公义( 3:21-5:21 )  一、因信称义的本质( 3:21-26 )    (一)神的义在律法外显明出来  3:21-22           1.前文提到人根本无法自救,靠自己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2.提供了另一条出路―上帝给的义→此义是与律法无关的。            →且此出路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1             ●「显明出来」的原文和用来描写基督「道成肉身」的字很接近,另外               如果参考 提后 1:9-10 可以知道由上帝而来的义是在基督身               上显明出来。            ◎律法之外:表示与人的努力换取无关,在前文以说明人无力靠自己自                        救,因此上帝另開一条与「人力」无关之出路。            ◎律法和先知为证:即表示有旧约圣经为证,前文承认律法是出於上帝                              的,先知更是大家公认上帝的仆人。保罗引旧约来                              证明自己的说法非空穴来风。          3.这個外加的义,就是上帝把义加给一切信耶稣的人,而没有差别待遇。             3:22             ●这里的义是上帝要给人的义。              (二)因信称义之理  3:23-26           1.前文提到没有差别待遇,为什么呢?            因为在上帝眼中,每一個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3:23     ●「世人」:每個人、所有的人。    ●「亏缺」:「不足」、「有缺乏」。原文時态显示这是「持续不断的                不足」。            ●「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指人没有符合神的形象,无法充分反映出神        的荣耀(人应該要活出神的形象)。          2.如今因为上帝的恩典,且因为耶稣基督的替赎,无力行善的人就可以白            白被宣判为义。 3:24             (1)模式:白白的(free)。            (2)动机:恩惠(上帝的)。            (3)工具:耶稣的救赎。    ●「救赎」:原指「付出赎金使奴隶或战俘获得自由」。          3.上帝把耶稣当成挽回祭,是要凭耶稣的血和人的信,显明自己的公义。              3:25             ●「设立」:原文可以解释成「定意、计画(Purpost、Intention)」或                「公開展示」,而保罗比较常用「定意」的意义。            ●「挽回祭」:希腊文此词是指能满足上帝义怒的一种祭物。                          原文也指著圣殿中的施恩座,大祭司一年一次要洒赎罪                          祭的血在其上。          4.他先用宽容的心,容忍人先前所犯的罪,好在现在显明他的公义,并且    使他即使宣判信耶稣的人是无罪的,也还是公义的。3:26     ●「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原文是「使他自己为义」,并没有「使人                             知道」的意思,亦即如果没有耶稣的替死,     就宣判基督徒为义,上帝就是不义的了。    ●「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应該翻译为「即使」。    ●「称」义:在法庭上的宣判用语,「称义」亦即宣判为无罪。            ●「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是上帝「称」,而非要其他人宣判。            ●这里的义是上帝自己的公义。            ◎若耶稣没有替死,上帝就称人为义,就证明上帝不公义,因他以罪人              为义人。但因耶稣已替死,罪人的惩罚已有人代受,因此他宣判罪人              为义人是公平的。    ◎这一段是罗马书的核心。
经文: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3:27-3:31

注释:

  二、称义教理的结论( 3:27-31 )    (一)人既因无力行善称义,这立功积德换救恩之法便告无效,不能成为人          向上帝或其他人夸口的根据。3:27   ●用何「法」没有的呢:原文是「律法」,不過意义应該是「原则」或                        「体系」。          ●「立功」:原文是「行为」。    (二)所以我们的结论就是人称义是因著信,不是靠著遵行律法(积德行善换          救恩之法)。 3:28     (三)上帝既是所有人的上帝,就不管人的身份如何,他都要宣判信耶稣的人          为义。 3:9-30     (四)这样我们是不是用信心使律法失去效力了?不是!乃是更坚定了律法的          效力。3:31           ●因信称义的原则维护了律法对公义的要求(请见 罗 6 ),所建立的    基督徒子民也将活出律法要求的生活。
经文: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著肉体得了甚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甚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過、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時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時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4:1-4:12

注释:

  三、圣经里因信称义的证据( 4:1-25 )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之法( 4:1-12 )          ●以色列人以 创 26:5 为根据,认为亚伯拉罕是唯一的完全人            ,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是一個完全的义人。而保罗在此讨论亚伯拉罕            的义,认定他也是因信称义。          1.因信称义,不因律法  4:1-8             (1)若因信称义是上帝的救赎方法,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亚伯拉罕               又如何了呢?难道他的称义与行为无关?   4:1                ● 4:1 应翻译为:「我们肉身的祖宗亚伯拉罕....」。            (2)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可以夸口,因为他靠自己达到上帝的               标准。 4:2             (3)然而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载可知他也是因信称义。 4:3                ●经文引自 创 15:6 。               ●「算为」:这字在 罗 4:1-25 出现十一次,意思是「算入其帐                   内」,可做「断定」或「归为」。            (4)做工的人得工资是他应得的,不算是恩典。               →人达到上帝的标准,上帝本該称他为义,没有恩典可言。 4:4             (5)对於那些没有做工,但是那信靠「称人为义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               他的信(而非行为)称他为义。  4:5                ◎要注意的是前面三章已提到,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                 亦即没有人能用「做工得工资」的方式得救。            (6)引圣经证明因信称义是存在的,而且是有福的。 4:6-8                ●经文引自 诗 32:1-2 。               ●保罗认为人的义(称义)= 罪被赦免                             Righteousness=Forgiveness of Sins               ●基督徒的义是「替代」(Substitution)和「被归入」                 (Imputed)的。耶稣替基督徒死、基督徒被归入「义」。          2.因信称义,不因割礼   4:9-12             (1)因信称义的福是单给受割礼的人吗?难道不也是给没受割礼的人吗?               因为我们所引证的圣经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算为他的义」。               无「割礼」一字。 4:9                ◎重复 3:29-30 的观念和思考方式。            (2)再用亚伯拉罕的经验来证实割礼与称义无关。               (c6a1)亚伯拉罕被称义是在受割礼前。→因此他的称义就与后来的割礼                                               无关。  4:10                  ● 创 15:1-33 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到了 创17:10 才受割礼。                   这段期间约有二十九年的時间。               (c6a2)割礼只是一個记号,做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印证。4:11             (3)结论: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而被称义之人的父亲,不论是不是受過割礼                     。 4:12                ●根据 约 8:56-58 ,可知亚伯拉罕也仰望耶稣。               ◎当日的割礼成为人自夸的藉口,今日的洗礼、方言、浸礼....会不                 会在我们心目中成为另一种割礼,使我们失去信而被称义的机会?
经文: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於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過犯。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4:13-4:17

注释:

    (二)承受世界的应许,藉信达成( 4:13-17 )          1.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不是透過律法,而是透過因信            而得的义。 4:13             ●亚伯拉罕在摩西律法之前,因此这应许与律法无关(请参阅 创 18:18               )。            ●「因」:透過,奠基於,以...为基础,Through。    ●「承受世界」:「作世界的继承者」、「获得从而拥有世界」。    ◎旧约中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没有直接提到要他作「世界的继承      者」,这应該是保罗由创 12:3,18:18,22:18的记载总结起来的。      或者是保罗使用了当時犹太传统中(如传道经 44:21)将上帝给亚伯      拉罕的应许,理解为亚伯拉罕要承受全世界为產业。          2.若是属於律法以下的人才是后裔,那人的信就成为虚空,上帝的应许也            就无效了。→所以不可能是属於律法以下的人(血统上的犹太人)才是                        后裔(所应许的世界继承者)。 4:14             ◎因为之前亚伯拉罕是因信得应许的,且 4:4 提到做工的人得工资是              应当的,守全律法的人,不需要应许,上帝本該给他义人的代价。若              上帝的应许要靠人的努力来换取,那上帝的应许就是骗人的。自然,              引发应许的信心也是虚空的,因为还是要自己努力去换取工资。          3.律法是惹动天谴(神罚)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反律法的事            。   4:15     ●「過犯」:「违背律法」。亦即「正面的违反神的成文规定」。比                「矢不中的」来得严重。          4.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为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上帝的恩典。            为了让应许一定会归於一切后裔。            后裔→不但是属律法的以色列人,也包括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               4:16     ●「定然」:「成为稳固」。            ◎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满足上帝的要求,所以如果应许必须透過行      律法实现,那就完全不可能实现了。而上帝是大能的神,因此人得              为后嗣若是本於上帝的恩典,就一定可以实现。          5.亚伯拉罕是我们(前两者)的父→正如圣经所言:「我立了你作多国的            父。」          6.这应许是在他所相信的上帝眼前(上帝清楚明说的,一定会成就的)。            这上帝是把生命给死人,使无变有(从「虚无」中呼叫「存在」)。4:17     ●多「国」之父:这個「国」的希腊文,保罗常常用来指「外邦人」。                    「多国之父」意义就是指亚伯拉罕是外邦基督徒的信    心之父。
经文:

他在无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時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過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過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4:18-4:25

注释:

    (三)亚伯拉罕信心路线的榜样( 4:18-25 )          1.亚伯拉罕在无可指望的時候,仍然因著信有盼望,因此得以作多国之父            ;正如圣经所记的。  4:18     ●「无可指望」:「超出盼望」、「违抗著盼望」。意即「与人一切的                    期望相违背」。          2.亚伯拉罕信靠上帝的事实:            (1)背景:亚伯拉罕近百岁、撒拉的生育机能也丧失了。4:19        ●「生育已经断绝」:直译是「子宫已经死亡」。            (2)行动:不因现况削弱或失去信心、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给他后                     裔)。反而坚固信心,使荣耀归给上帝(上帝因此得荣耀)。                      4:20                      而且他坚定的相信上帝所应许的他一定能作成。  4:21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原文并没有「仰望」,而是「对神的应              许」。            ◎亚伯拉罕单单因为上帝的应许,即使因为环境恶劣,仍坚信不移,              正是把上帝当上帝的表现,与亚当夏娃在优渥的环境中仍选择離弃              上帝,正是一强烈的对比,更让上帝得荣耀。          3.这信就算为亚伯拉罕的义。 4:22           4.「算他为义」这句话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的信也要被算为义)。4:23           5.基督徒的画像:信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 4:24           6.耶稣受死和复活是为了解决我们的過犯,并叫我们称义。4:25             ●「为了」:可以解释成 「on account of 」或「in order to」。
经文: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著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我们还软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時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時候,且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5:1-5:11

注释:

  四、称义的永恒性( 5:1-11 )    (一)称义的结果激发了盼望  5:1-2           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已经透過耶稣与上帝有和睦的关系。 5:1             ●本句首有一「ouv(希腊文)」,保罗通常用来表示某论证告一段落              ,继续往下讨论的意思。意思就是因信称义的论证已经结束,现在              讨论称义后带来的结果。            ●称义与与上帝有和睦的关系,到底是假设语气还是直说语气呢?              假设是「期盼」的意思,直说是「已经」的意思,两种用法出现              於不同的版本中,不過依据上下文以「直说语气」比较可能。    ●与神「相和」:「平安」。表示因信称义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健全        状态」。    ●「与神和相和」:不仅是主观的感觉,更是一种客观的地位。          2.我们藉著耶稣,因信得以进入现在所处的恩典中,狂喜地盼望上帝的荣            耀。   5:2             ●「欢欢喜喜」:应該翻译为「狂喜」、「夸耀」。            ●「盼望」:此字指「人满有把握的期待尚未看见的事」。    (二)患难不能销毁这盼望  5:3-5           1.不但如此,我们在苦难中仍是如此狂喜。 5:3           2.苦难中狂喜的原因:            (1)知道苦难培养產生坚毅。 5:3                ●「忍耐」:或译作「坚毅」、「坚忍」。            (2)坚毅带来成熟的性格。   5:4                ●「老练」:原文作「人格」、「特质」,指一种试验后核准通過的                           品质。许多的坚忍培养出一种经得起考验的人格。            (3)成熟的性格带来盼望。 5:4                ◎因为长久的忍耐与经历,成为我们盼望的根源与基础。            (4)盼望不至於羞耻(这盼望不会叫我们失望)。               →因为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5:5        ●「羞耻」:「使人蒙羞」。               ●「浇灌」:倾倒出来。现在完成式被动语态,「已经被倾倒出来了」。               ●此段有旧约背景,可参考: 诗 22:5 、 诗 25:3,20 、 诗 119:116                                          、 赛 28:16 。               ◎ 盼望不至羞耻:信徒的盼望与一般人的乐观不同,是对未来                                的归向有清楚的确据,是建立在神的爱上面。               ◎因为圣灵已经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确                 据说我们的盼望不会带来失望。    (三)神在基督里的爱证实了这盼望  5:6-11           1.神大爱的客观事实 ― 基督替我们死  5:6-10             (1)在我们无助的時候,基督按著上帝特定的日子替罪人死。5:6                ●「软弱」:helpless。               ●「为」罪人死:「替代」或「取代」的意思。               ●「罪人」:ungodly。与 1:18 中的「不虔」是同一字。               ●「所定的日期」:指「神救赎计劃里所定的時间」或就是指「適当的        时机」、「那個時候」。               ◎这里的罪人不是指别人,乃是指我们这些蒙救赎的人。以前我们是无                 助的、无神的,而耶稣竟然替我们死。            (2)在人间为公义的人死是少有的,为好人死可能有些人会作,只有基督               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時候就替我们死了,上帝的爱就在这件事上向我们显               明了。 5:7-8                ●「义人」:公义者(耿直而无同情心)。               ●「仁人」:「好人」,当時可能特指城市或個人的「恩人」。               ◎为受人尊敬的义人、仁人死,在人世间都少有,而上帝居然在我们是                 罪人、是仇敌、是他的对头、故意不以他为上帝、挑战他的存在的時                 候,为我们而死。上帝的大爱就在这里表露无遗。               ◎我们在许许多多的理论上辩论得激烈无比,似乎基督教就是由这些理                 论组成,除此之外无别物。但其实我们不能忽略真正让许多人跨越尚                 未完全解决的問题,降服於上帝的带领之下的真正理由是上帝用他的                 死所显露的大爱。一個让所有质疑都失去意义的惊天动地之举:造物                 者为他的仇敌、为背叛他的受造物死。            (3) 更进一步的是:我们已经靠他的血被算为义, 他更要拯救我们脱離上                帝的愤怒。    5:9             (4) 而且,当我们为仇敌時,尚且透過耶稣的死与上帝和好,我们就更会                因为耶稣的生被拯救了。 5:10                 ●这又是一段文法上的修词结果:意思是「我们透過耶稣的生和死,                                              与上帝和好并被拯救」。                ●「和好」的原文本来意味著有一方改变,但在此并非如此,上帝不                   改变,人无能改变,唯独透過耶稣的替死,人与神的关系改变。          2. 和好的主观经验 :不但如此,我们既藉著他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                              在上帝里狂喜、夸耀。   5:11      ●以神为「乐」:「夸耀」、「狂喜」,跟 5:3 的「欢欢喜喜」同字。
经文: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過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豫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過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過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過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著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5:12-5:21

注释:

  五、公义的基础在於基督首位( 5:12-21 )      ◎解释耶稣如何带领我们进入前文所述的境地。    (一)人类之首的两個代表之一―亚当  5:12-14           1.因此,正如罪是从一人进入世界,死又由罪来,於是死散布到所有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2             ●众人都「犯了」罪:「犯了」是简单過去式,表示過去的某一点犯了                                罪。            ●「因为」:古希腊文的通常意义是「按这条件」,但在新约中这個词                        的意思是「因为」。                        Carnfield认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和罗马书三章23节                        「世人都犯了罪」一样。          2.没有律法以前,罪已经存在於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3             ●「算」:原文是「写在帐册上」的意思。            ●罪也不算罪:人就不在律法的标准下被惩罚。            ◎亚当公然违背上帝的命令,但在律法未颁布前,人类没有领受类似亚当              所受的命令。因此以律法的标准来看,那時的人不算直接触犯上帝的命              令。但当時人的所行所为的确是违背上帝的标准。          3.然而由亚当到摩西(律法颁布者),死亡就做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            一样罪過的人(直接违背上帝的命令),也在死亡的权下。            ◎死亡做王,显明人仍是处於離開生命的状况,在神眼中是犯了罪。          4.亚当乃是基督的预像(亚当预表基督)。 5:14             ●「预像」:a type,可译为「榜样」、「像」....,「预表」之意。            ◎亚当和耶稣都是一個族类的头,他们所做的后果都影响到其族类,在这              方面亚当是基督的预表。    (二)亚当首位与基督首位的差别  5:15-17           1.前面提到亚当是基督的预像,但其实上帝的恩赐(耶稣)和過犯(亚当)            是不同的。   ●「只是」過犯不如恩赐:原文是强烈反语词,表达「恩赐不是過犯所能      比的」。          2.過犯权势很大:因为一個人的過犯许多人都要死。          3.但上帝的恩典和因耶稣的恩典而有的恩赐(礼物), 比過犯的权势更大            ,而且要充充满满的临到许多人。5:15           4.恩赐比過犯强:            (1)审判是因一個過犯就定罪。            (2)恩赐是从有许许多多過犯的情况下称义。5:16     ●「定罪」:原文指的是「判决」以及「判决的执行」(也就是死亡)。          5.恩赐比過犯强的结果:            (1)因为一個人的過犯,死亡就因这個人称王。            (2)而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者将在生命中 ( 自己的生命)因为(透               過)耶稣做王。  5:17             ●在此保罗把亚当和耶稣做三方面的对照比较:              ┌――┬――┐              │亚当│耶稣│              ├――┼――┤              │過犯│恩赐│              ├――┼――┤              │定罪│ 义 │              ├――┼――┤              │死亡│生命│              └――┴――┘    (三)亚当为首与基督为首的相似处  5:18-21           1. 就像透過一人的犯罪导致众人都被定罪的结果;透過一人的义行,导致             众人获称义得生命。5:18              ●「生命」:是所有格,表示结果。这种被称义的结果就是有生命,拥                         有永遠的生命。          2.又如同透過一個人的不顺服,许多人成为罪人;透過一個人的顺服,众            人都成为义人。5:19             ●「成为」:古动词,原意是「安定下来」、「產生」、「构成」。                        另一含意是「聚集....起来,成为某团体中的成员」。            ◎到底人怎样因著亚当成为罪人呢?有以下的说法:              realistic:现实论              metaphoric:隐喻论              solidarity:一体论              corporate:社团论              federal:邦联论              brotherhood:兄弟关系论              imputation:归罪论              根据上下文来看,可能是imputation(算为)比较正确,但因为经文              本身的证据不强,我们也无法认定哪一個一定正确。              而realistic、solidarity、brotherhood三個论调认为罪恶(或犯罪              趋势)是藉著遗传而来的。              imputation是罗马书二、三、四、五章的中心思想,所以保罗此处的              立论可能也是基於此思想。              至於「罪」,原意是「矢不中的」,但也是一种「relationship」,              神与人的关系。罪也表示神与人之间的关系破坏(因为受造物没有达              到造物者的标准)。          3.至於「律法」是引进来(外加)的,结果過犯就增多了(或译作:为的            是让過犯显多)。5:20             ●「叫」、「结果」:此字的希腊文有两种可能的翻译。一是表示「上帝                                的最终心意」、「一是表是结果」。后者据了解为                                通用期希腊文中的惯常用法。            ◎关於律法,在第七章有更深入的讨论。          4.但是過犯越增多,上帝的恩典更显得格外丰盛了。5:20           5.正如罪藉著「死亡」来管辖;恩典藉著公义来统治,透過耶稣基督引至            永生的地步。 5:21           ●古代教父对 5:12-21 的整理:               Adam            by sin   →  for self → eternal death                     ↘      ↗         ↘           ↗                        meuted              for other                     ↗       ↘                      ↘              Christ            by obedience ↗         eternal life          ●本章  5:12  的思路是接到  5:18-19 ,而中间插入  5:13-14  和 5:15-17 两段            小分歧。
经文: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離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6:1-6:14

注释:

参、神在成圣上的公义( 6:1-8:39 )  一、基督徒与罪的关系( 6:1-23 )    (一)基督徒对罪律是死的( 6:1-14 )          1.听到前面 5:20 的结论,我们該有何反应?是不是继续留在罪中让            上帝的恩典显多? 6:1             ◎正如许多人因为误解「因信称义」的教义而有的错谬结论。          2.答案是绝对不行:  6:2-5             (1)基督徒的身份是对罪死了的人,怎能继续在罪中活呢?  6:2                ●「死了」:原文是简单過去式,代表基督徒在過去的某一点死了。                   用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了」。            (2)难道读者不知道基督徒受洗归入基督是已经受洗归入基督的死了? 6:3                ●「受洗归入基督」:也可以译为「我们在基督里受洗」,不過似乎                                   以「受洗归入基督」比较贴切。            (3)因此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埋葬(透過受洗归入他的死); 为的是叫我               们有新生的样式,正如基督藉著天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6:4             (4)因为基督徒若在基督死的形象上与基督合一,我们也会在他复活的形               象上与他合一。 6:5                ◎保罗藉著洗礼的仪式来阐述基督徒归入基督的实况。要藉此经文高抬                 洗礼地位者当看看罗马书第四章的经文。               ◎基督徒的「死」(与基督同死,Union with Christ)有四种:                 Judicial(法律上的):基督死的那一天,我们已经跟他同死了。once                 Baptismal(受洗的):受洗的那一天,我们已经死了。once                 moral(道德上的):每天对上帝的认罪時。  always                 Eschatological(末世的):我们肉体死亡、老我不在那日。once               ◎当時代信徒接受信仰之后,立刻就受洗。所以受洗和得救在当時                 是一体的两面。因此保罗用受洗的经历来阐述救恩的实际。但是                 今日许多信徒得救后因为种种的理由无法立刻受洗,所以我们还                 是把此处所说的,当成是受洗表达的得救内涵比较好。          3. 与基督同死: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我」已经跟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 因                         此我们被罪控制的身体已经不再发生作用了, 我们也不再                         是罪的奴仆。因为死人是已经脱離罪恶权势了。6:6-7              ●「旧人」:指未信靠耶稣之前的整個人。             ●「罪身」:罪所控制的身体。             ●「使灭绝」: 原文的意思是「使它不发生作用」、「使它不活动」。     ●「脱離」了罪:原文是「称义」,亦即是「由罪中称义」。             ◎「罪」不再能左右基督徒的自由意志,因此基督徒在地位上不再是罪                的奴仆。          4.与基督同活:  6:8-9             (1)现在我们既与基督同死,就可以相信必与基督同活。6:8             (2)我们知道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再也不能控制他。6:9           5.基督的死是向罪死,只有一次,他的活是向神活。 6:10             ●「他死」、「他活」:原文直译是―「他死的那個死」、「他活的那個                                  活」。            ●「一次」:原文的意思是「一次而且只有一次」。    ◎基督向罪死,指的应該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决定性的结束了他      与罪的整個关系。          6. 同样的, 基督徒也当在基督里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看自己是活的             。 6:11      ●「看」:「算」、「考虑」。             ◎ 6:11 是罗马书第一次出现命令句、而后接著许多命令句。亦即前               面的章节都在描述现况或上帝已经为我们成就的事,而不是要靠自己               得到的事物。而本节起保罗本於前面章节的基础来论基督徒与生活。          7.对罪与对神的态度:  6:12-14             (1)因为 6:1-11 的原因,所以不要容让罪恶在我们的肉身上做王,使我               们顺从肉身的私欲。 6:12                ●「必死的」:原文是「命定必死的」,指人会犯罪、必朽的肉身。            (2)也不要将身体的任何一部份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 6:13        ●「献」:「把使用权交给」。               ●「器具」:工作上或战争時所用的工具。            (3)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把自己献给神,把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                6:13             (4)因为罪必不能管辖你们,因为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以下               。6:14              ●「罪必不能....」:之前有一個「因为」和合本未译出。             ●此句是直述句而非祈使句,表示事实而非要去努力达到的境界。             ●在....之下:在....的权势之下。             ◎为何保罗可以要求读者决定把身体献给上帝或罪? 答案就在第十四               节,耶稣的替死已经将基督徒从「罪的奴隶」的地位中解救出来了。               因此基督徒可以选择把自己献给谁。             ◎此段的内容主要是提到:因为身份不合的原因,基督徒不能继续停留                                     在罪中。正如变成王子的乞丐不应該留恋乞                                     丐的动作;又如被赎身的妓女,又没欠妓院                                     老板钱,就不需要再留恋於卖淫的生活。             ◎这段内容中,保罗从不用「不能得救」来恐吓读者,我们可以了解若               得救后又犯罪就失去得救的地位,那这該是保罗最好的理由来要读者               不要犯罪,不過我们可以看见,保罗完全没有这种思想。             ◎参考 加 5:4 :「由恩典中坠落」。
经文: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於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於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於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時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6:15-6:23

注释:

    (二)基督徒对罪习是死的( 6:15-23 )          1.那我们既然不在律法以下而在恩典以下,是不是可以偶尔犯罪一下呢?            当然不行。 6:15             ●此处的「犯罪」指偶尔的犯罪举动,和第一节的「仍在罪中活著」不              一样。          2.罪和义两国度中,我们献上自己遵从哪一边,就是那一边的奴仆。            不是作罪的奴仆(结果是死),就是做顺服(顺服上帝的顺服)的奴仆            (结果是义)。 6:16             ●「奴仆」:原意是「奴隶」(当日的制度產物),没有任何自主权,                        完全臣属於主人。          3.可以感谢神的是:读者从前虽然是罪的奴仆,现在却从心中顺服所传给            你们的教训;并且从罪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成了义的奴仆。6:17-18             ●「道理的模范」:就是指「福音」。          4.保罗因读者肉体上的软弱,用人容易了解的话语劝大家:            (1)从前怎样把身体献给不洁和不法作奴仆,结果是更不法。            (2)现在也要照样把身体献给义作奴仆,结果就是成圣。 6:19             ●「我因你们....对你们说」:表示保罗并不认为奴仆的比喻可以完全                                        应对「义」与「基督徒」的关系,只是                                        为了方便了解,不得不采用。          5.当人做罪的奴仆時,就不被义所约束。而当日你们的行为让今日的你们            看为羞耻,那样的行为会有何结果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6:20-21           6.而如今读者已由罪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了,做了上帝的奴仆。            因此得到了好处,结果就是成圣以及永生。 6:22           7.罪的工价乃是死,但上帝在基督耶稣里的免费的礼物就是永生。6:23             ●「工价」:原文指军人所得的报酬。            (1)死是罪的工价。            (2)永生不是工价,乃是上帝的恩赐。          ◎你们以前是罪的奴隶,而且忠心不二。如今你们的身份成了义的奴仆,            怎能脚踏两只船?你看奴隶岂有这样的吗?          ◎你们再想一想,以前你们当罪的奴仆時的所作所为。岂不让今天的你们            觉得羞耻?而且你们也知道这些行为导致死亡。而今日你们成为义的奴            仆,有永生的礼物,怎么会想到要去犯罪呢?          ◎照前面我们对「信」的定义:把上帝当上帝对待,则基督徒本不应該在                                      决定去犯罪才是。          ◎第六章是要解决人思想上仍「决定要犯罪」的問题。
经文: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著,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归於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離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於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於别人,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離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7:1-7:6

注释:

  二、信徒对律法的关系( 7:1-25 )    ◎保罗在第六章中提出一些革命性的看法:因为我们不再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之      下,罪就必不能作我们的主。那么在律法以下就是受罪的辖制了,而在恩典之      下不仅是从罪中得释放,也是脱離了律法的统治了。因此在讨论完「在恩典中      不应继续犯罪」的主题后,保罗回過头来解决基督徒与上帝所订立的「摩西律      法」之间的問题。    (一)有对律法死而对神活的地位  7:1-6           1.以下保罗对精通旧约律法的人发言:            (1)律法只有在那人还活著時候对那人有管辖权。 7:1        ●「管」:「管辖」、「统治」、「支配」。            (2)举婚姻为例,说明「死亡」使人脱離法律的管辖。7:2-3        ●「女人」:原文是「已婚妇女」。               ●「脱離了」:原意是「使无效」。          2.基督徒透過耶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地位上死了),叫基督徒脱離            了律法,可以自由归属於耶稣(死里复活者),可以为上帝结果子。             7:4             ●「死了」:原文的意思是「送到死地」或「消灭」。            ◎耶稣以死亡为我们偿还了罪的代价―「死亡」,因此我们不再欠律               法的债,可以得自由,当然更可以自由选择归属於耶稣。          3. 以前当我们在属肉体的情况下時, 被律法唤起的恶欲在我们的肢体中             工作,为死亡结出果子。7:5              ●肉体不是生下来就有罪,而是被罪所辖制。             ●「肉体」一词保罗有许多种用法, 在此是指「基督徒重生前的情况               」。             ●保罗的「肉体」:(1)普通的身体( 2:28 )                               (2)指人肉身的后裔或关系( 1:3 )                               (3)人类( 3:20 )                               (4)人的本性:A.人本性的软弱( 6:19 )                                            B.基督的人性( 8:3 )                                            C.基督徒里面的旧性情( 7:18 )                                            D.未重生的人性( 7:5 )                               (5)未重生的旧生活模式( 8:4-5 )                               (6)情欲( 加 5:24 )            ●一般说来,肉体是指我们「在亚当里」的人性,已经被罪腐化。            ●「恶欲」:直译为「罪的願望」,亦即罪恶的欲望。            ●「发动」:原文动词的形式表示进行中的动作。          4.我们如今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離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上帝是            照著心灵的新样而不是照著字句的旧样。7:6             ●「心灵」:或可翻译为圣灵。            ●「仪文的旧样」:直译为「字句的旧样式」,指旧约的明文规条。
经文: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律法是罪么?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誘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觉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为善的時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離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離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7:7-7:25

注释:

    (二)律法不能救人脱罪   7:7-25           1.律法与罪之间   7:7-13             (1)这样我们有何结论呢?难道律法是罪恶吗?当然不是!            (2)相反的如果不是透過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 7:7             (3)但是罪藉著机会透過诫命叫各样的恶在我里面发动。               ●「我」:用来泛指一切,没有什么特定的個人或团体。目的是要                         生动的描述人在有律法之下和没有律法之下的状况。不                         過保罗在此用「我」除了行文流畅的意味外,亦有一种                         感同身受的意味。               ●「机会」:原文是「出发点」的意思。亦即人由此出发去犯罪,                           知道贪心违反律法的反而是贪心的出发点。               ●「发动」:原文是「做出来」、「完成」。            (4)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7:8                ●「死的」:不活动或不存在的意思,此处应解做不活动。            (5)没有律法前,我是活的。但神圣的诫命来到,罪活了,我就死了。7:9                ●「我是活的」:因为此处的「我」有许多不同的可能解释,因此                               此句的解释亦有幾种:                  a.人类早期还没有犯罪的状况(亚当和夏娃)。                  b.人的良知还没有被唤醒,道德責任尚未临到之前(小時候)。                  c.保罗未悔改信主前,尚未真正的了解律法,因此是没有律法的。                  d.泛指一般人的普遍经历。               ◎不论解释为何,罪这样深刻的影响力都是我们熟悉且深深体会的。                 的确是「知道什么不可以作」成为我们「去做什么」的强烈引誘。               ◎「罪就活了」:罪的势力反而因为上帝的律法得了动力,得了基础                 (出发点)来大显身手。            (6)上帝神圣的律法,本来结果是要给人生命的,结果证明反而为我带来               死亡的结果。 7:10                ●「律法本是叫人活」:引自 利 18:5 ,另 罗 10:5 亦                                     有说明。            (7)因为罪趁著机会透過律法来引誘我,并且透過律法杀了我。 7:11                ●「引誘」:原文的意思是「使我完全迷失了行路的方向」。               ◎这里解释为何有第十节中的结果。               ◎就像银行中的保险柜成为抢匪的目标一样,上帝的标准一公開,                 就成为人性中犯罪趋势所努力想要攻击的目标。(没有保险柜,                 抢匪还不知道要攻击何处,有了保险柜,抢匪就都针对之而进攻                 ,上帝的律法也成为堕落的人性攻击的焦点)       ◎虽然主要不是指著亚当的犯罪,不過保罗应該也暗指著亚当的犯         罪事件。            (8)律法是圣洁的,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7:12                ●本节開头的「这样看来」,表明保罗要综合回答第七节的問题:                 「律法是罪吗?」               ●「律法」:指所有律法。                 「诫命」:律法中的各项规条(根据传统算法,共613条)。               ◎律法本身是出於神,表明了上帝给人的规范,因此本身是圣洁、                 公义、良善的。            (9)这样读者可能会有疑問:难道是良善的律法叫我们死亡?               答案当然不是,而是「罪」。「罪」藉著良善的诫命叫我们死,就显               出罪真的是罪,真的是恶极了。 7:13                ●罪之所以为罪,正在他破坏上帝律法功用上显明。               ◎整個主因是归咎於「罪」而非律法和诫命,而罪藉著美好的东西叫                 人堕落,更是显示其极端的丑恶。               ◎罗马书中的「罪」与一般传统的用法不同,保罗将罪拟人化了,其                 所描写的「罪」,或者可以说成是「罪恶的权势」或「使人犯罪的                 力量」比较容易了解。          2.律法无力胜過罪恶的权势 ( 7:14-25 ):            ●此段的「我」应是描写保罗信耶稣以后的状况。因为动词時态由過去式              转成现在式。当然,也有人的意见是保罗乃是描绘他「初信」的主观经              验。另有人认为这個现在式的动词重点不在時间,而在表达「真理」(      律法是属灵、自己属肉体),所以「我」是承接之前的「我」,代表信      主前的保罗。            ●此段的我原文是「εγω」,希腊作品中都是用来表示「属基督的              『我』」,所以应該是用来描写信耶稣以后的一般状况。            (1)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不是属乎灵的,而是属肉体的,而               且是卖给罪了。 7:14                ●「属乎灵」:spiritual,由灵所促成,由灵所赐。               ●「属乎肉体」:此处的肉体指著人的本性。希腊文原意是「用肉体                               造成的」。               ●「卖给罪」:在罪的权势之下。            (2)你看:我做我所不願意做的事,我願意做的我却做不出来。7:15-16        ●不「明白」:原文是「知道」,意义应該是「承认」、「认可」。            亦即整段是「我所做的,自己不认可」。            (3)如果我有(2)的状况,我就是同意律法,认定律法是良善的。7:16                ●「应承」:直译是「我与律法一同说」。            (4)既然情况如前面所说的那样,那些恶就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住在我               里面的罪做的。7:17                ◎「住在我里面的罪」:莫不是「罪性」,「犯罪的趋势」。               ◎保罗在此把自己的本体和「罪性」分開讨论。            (5)我知道我的本性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               。  7:18                ●「没有良善」:不是完全没有良善,直译是「不是绝对的良善」。               ●此处「在我里头的『我』」是指著「肉体」,就是那個未重生的人                 性。               ●「立志行善由得我....」:for the wishing is present in me,                  but the doing of the good is not.                  立志行善由得「我」:指较高层次的我。                  行出来由不得「我」:是指较低层次或整個「我」。            (6)因为在我身上可以看见的现象是:我所願意行的善,我不做。                                             我所不願意的恶,我去做。 7:19        ●「故此」:原文是「因为」, 7:19 用来解释 7:18 后半。               ●这里的我都是指「真我」,就是那個较高层次的「我」。            (7)由我的遭遇可以归纳出一個定律:我願意为善的時候,便有「恶」与                                             我同在。7:20-21                ●「律」:原则,定理,principle。               a.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是我里面的「罪」做的                  7:20                b.按著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一個犯                 罪的律与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去犯罪。 7:22-23                  ●「里面的人」:指真我,那個高层次的我。                 ●「我心中的律」:可解做「我心所承认的律」,若是如此,这個                                   律就是指著「神的律」。                 ●「另一個律」:有别於神的律的另一种权威,或另一种控制力,                                 就是罪来控制我们的那种力量。                 ●「心中」:保罗在此的用字「心」的原文是指可以思考的心智,                             就是指著 7:22 中的「里面的人」,也就是「真我」。            (8)我主观的悲叹: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離死的身体呢? 7:24                ●「我真是苦啊」:wrethed man that I am. 此句是从绝望深渊                                 中所发出痛心疾首的呼喊。               ●「取死的身体」:应译为「死的身体」,指死的住处乃是我的身                                 体。            (9)结论与前言:  7:25                a.回应 7:24 :靠耶稣基督可以被拯救(第八章主题)               b.结论: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肉体顺服罪的律。            ◎保罗描述自己的主观经验,由於文字独特,也没有类同的经文可以对              照了解,所以这段的解释特别困难,但是良心和罪恶的挣扎乃是我们              天天面对的,应該不难体会保罗的心态,只怕我们根本不在乎犯错了              。
经文: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過来。8:1-8:11

注释:

  三、信徒的胜利由圣灵达成( 8:1-39 )      ◎第二节是整段的钥节,说明圣灵的律,带我们脱離罪和死的律。    (一)圣灵救人脱離肉体的权势    8:1-11           1.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在地位上无罪了:  8:1-4             ◎前一段提到基督徒心中有两個律在挣扎,而且常常是恶律战胜,因此              可能会有基督徒有過度的罪恶感,因此保罗在此保证在基督里的不再              定罪,并重述基督完成的救赎。            (1)在耶稣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               我,使我脱離罪和死的律。  8:1-2                ●「赐生命圣灵的律」:生命的圣灵所运行的权威或原则。               ●「律」:有许多解释,不過大概可归纳成圣灵在基督徒里面所发出                         的权威和感动(催逼)。            (2)律法因肉体而软弱,使人称义的事情对律法来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律法....有所不能行的」:直译如「律法所无能为力者」、「对          律法来说是不可能的事」。               ●「软弱」:原文语态指继续存在的状态。       ●「因肉体软弱」:原文是「因肉体而软弱」而非「因肉体的软弱」。            (3)为了「罪」的缘故。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了人的形状,在肉体上               定了罪案。  8:3                ●「罪身」:带有罪的记号之肉身,就是指人身。指耶稣取了人身的                           样子。       ●「罪身的形状」:这里是表明耶稣基督完全认同人类肉身,但并非                         完全一样(没有原罪)。所以保罗才用了「形状 」一字,而非直接用「成为罪身」。               ●「作了赎罪祭」:直译为「也为了罪」,不過七十士译本中,此字                                 常用以指赎罪祭,因此常有人将此节解为「赎罪                                 祭」。不過原文直接的解释应該是:上帝为了罪                                 的缘故差遣他的儿子成了人的形状。               ●「定了罪案」:在耶稣的肉体上定了人的罪案。本段保罗小心的使                               用文字,表明所定的罪与耶稣的「肉体」无关。       「定了罪案」,意思就是「对罪作了判决」。               ◎神对被称义之人的罪的判决是在耶稣的肉身上执行,因此被称义之                 人所应付的代价已经被满足了。            (4)律法的要求因此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8:4                ●律法的「义」:不是指「公义」或「义行」,而是指「要求」,                               或「公义的要求」。               ◎因为耶稣的替死,律法的要求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在地位上                 因此站在无罪的一方。               ◎耶稣替死的目的也是替我们满足律法对公义的要求。          2.随从肉体与随从圣灵:  8:5-11             ◎为何律法的义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1)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8:5                ●「体贴」:set their minds on,思想、专心於。               ◎神的灵和肉体的冲突中,凡是允许肉体指导或决定他们生命方向的                 人,就是站在肉体那一边的人,凡是让圣灵来决定他们生命方向的                 人,就是站在圣灵这一边的人。            (2)体贴肉体的结果和表现:               a.就是死。  8:6                b.与神为仇。8:7                c.与神为仇的原因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因为「不能服」                 神的律法。8:7                  ●「不服」:原是军事上的用语,指军人之服从命令,原文语态                             显示「持续不服从」。                 ●「也是不能服」:for it is not even able,原文是「因为也不能    (服从)」,意思是专注於肉体意念的人,本质   上就无法服从神的律法。               d.不能得神的喜欢。8:8                ◎小心啊!体贴肉体的意思不是说人喜好世间的宴乐,而是说人尚未                 重生,比骂人「死」还严重,请尊重原文不要亂用。            (3)体贴圣灵的结果和表现:就是生命、平安。 8:6                ●「平安」:也可作「和好」。            (4)神的灵住在心中(体贴圣灵、属灵的身份来源):               a.不属肉体、属圣灵(地位上)。 8:9                b.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8:9                ●「如果」:if indeed,直译为「事实既然是如此」。               ●「基督的灵」和「神的灵」即使在理论上可以分開,在实际上却                  是相等的。            (5)基督若在我们心里:               a.身体就因罪而死。 8:10                b.圣灵却因著义的缘故赐给你们生命。 8:10                ●「灵」:是指著「圣灵」或是「人的灵」都可能,若是前者,                         整段可解释成上文b.,若是后者,整段可解释成身体                         仍然臣服於暂時的死亡,但灵却因著称义而存活。                         不過这大段的「灵」全部都是指「圣灵」,因此我個                         人赞同前者。            (6)天父(叫基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住在我们心里:天父要藉我们心               中的圣灵,使我们必死的身体又活過来。 8:11                ●「活過来」:可能指最后的复活。            ◎统一教说耶稣只救赎我们的灵,而本段说的很清楚,我们的身体已经              被救赎,终究也会活過来,都是因为耶稣的替赎和圣灵的内住。            ◎此段重申基督徒在地位上的稳固,不但心灵、连身体也必得救。因此              前面所提到的两律冲突不会造成基督徒地位的丧失,这是基督徒可以              确信的。
经文: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著。你们若顺从肉体活著,必要死;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8:12-8:17

注释:

    (二)藉著圣灵实现那有儿子名分的生活  8:12-17           1.由前面的说明看来,我们在地位上不是欠肉体的债,要顺从肉体活著。            (1)顺从肉体活著的结果,必定是死。 8:13                ●「你们必要死」:意思是「你正在死去的過程中」,且这里的死                                 是指永遠的死。            (2)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8:13        ●「治死」:「消灭」、「戒绝」、「完全不做」。               ●「必要活著」:原文時态是未来式,指将要永遠的活著。          2.因为我们被神的灵引导,而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8:14             ●这里「神的儿子」:原意是「完完全全是神的儿子」。          3.我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罪的奴仆)的灵,而是儿子的灵。            (1)奴仆的心带来害怕。            (2)儿子的灵让我们自然呼叫上帝为「父」。 8:15                ●「儿子的灵」:这里的「儿子」直译是「嗣子」、「养子」。                               当時许多权贵收养一些有能力的养子来继承他                               们的產业。保罗借用这背景,来说明上帝收养                               我们,让我们有资格可以继承上帝的產业。               ●「阿爸」:是父亲的亚蘭文称呼,也是犹太小孩对父亲的亲昵                           称呼,在祷告中采用此名词是耶稣首创的( 可 14:36                            )。            (3)圣灵和我们的灵一同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子。 8:16             ●奴仆的「心」、儿子的「心」与我们的「心」:原文都是「灵」。          4.神儿女的福份:   8:17             (1)我们既是上帝的儿女,就是承受產业的(上帝的后嗣)。            (2)我们与基督同为承受產业的后嗣。            (3)我们若与基督一同受苦,就必与他一同得荣耀。          ◎我们的地位是上帝的儿子,这是无论从教义的推演和主观的经历都可            以证明的。          ◎本段由「主观经历」的角度鼓励基督徒可以勇於面对与肉体的争战,            并带出下一段所要讨论的新天新地盼望。
经文:

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於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離败坏的辖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儿女自由的荣耀。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著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8:18-8:30

注释:

    (三)目前受苦得荣的保证  8:18-30           1.第七章中提到基督徒在两律相争的苦楚中挣扎,实际上也有许多的苦            难临到但这些苦楚若与将来要显在我们身上的荣耀相比,就不足介意            了。 8:18           2.受造之物的现况:   8:19-21             (1)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8:19                ●「切望」:引颈以待。               ●「神的众子显出来」:指末日新天新地成就時。            (2)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的权势下。               ●「虚空」:空洞、虚无。            (3)服在虚空权势下的原因不是受造物自己願意,乃是因为那叫他如此               的。 8:20                ●「那叫他如此的」:唯有神能叫万物如此。            (4)虽然如此,但受造之物仍希望脱離败坏虚空的辖制,得以进入上帝               儿女所拥有的自由荣耀。 8:21           3.我们的状况:  8:22-23             (1)我们知道受造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8:22             (2)我们这些基督徒(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一样心里叹息,等候得               著儿子的名分(我们的身体得赎,新天新地来到)。 8:23                ●「初结的果子」:此字常用来指「奉献给神的那一部份」或「祭                                 物」,但本段是指神给人的恩典的開头或第一                                 部份。          4.盼望与忍耐            (1)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既是盼望,就不是可以看见的。 8:24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可译为「在盼望里得救」、「因盼望                                         而得救」或「为盼望而得救」。新译                                         本译为「我们得救時就存著这盼望」                                         。            (2)因为我们是盼望那看不见的,因此我们要忍耐等候。 8:25           ◎本段保罗用新天新地的永恒盼望来鼓励我们要忍耐等候,在两律相争和            诸般的苦难之中,我们可以忍耐、坚强,因为不是没有代价的。          5.圣灵的帮助:  8:26-27             (1)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               ●「帮助」:原意是「伸出一只手拉住对方的手」。            (2)我们本不晓得怎样祷告,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8:26                ●「当」怎样祷告:直译是「照我们所应該作的」。整句就是我们                                 不知道照我们所应該祷告的去祷告。               ●「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或者译为「带著叹息的语调」。            (3)上帝知道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著神的心意替我们祷告。 8:27           ◎上帝也不是单单提供那些主客观的条件要人独自努力,圣灵亲自跟我们            一同走過,因为我们痛苦,圣灵彷佛也感受了那种无奈与叹息,他为我            们祷告。即使我无能知道自己的状况,无法正确的祷告,圣灵总是能深            深的了解我们的状况和上帝的心意,为我们作最好的代求。也因此我们            有机会可以脱離罪和死的律。          6.上帝旨意的必然成就与我们的把握:  8:28-30             (1)我们知道上帝跟爱神的人在一切的事上一同工作,叫爱神的人(按他       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8:28                ●此节有许多译法,不過最可能的幾种译法如下:         「神和爱他的人在一切的事上一同工作」、「神使万事互相效力」 、「万事互相效力」。            (2)上帝预知、预定基督徒效法他儿子的榜样。目的是使基督作长子。8:29                ●「预先所知道」:预知。               ●「预先定下」:事先已决定好。               ●「预知」、「预定」两個字的原文字根都显示这都是在永世之前                 的「预先....」               ●「效法」:指的不是单单外表上的「效法」,而是里面的确认,                           有「同质化」的意思。               ●「模样」:本字在其他地方用以指基督是父神的形像。               ◎效法基督的模样,意思就是指我们里面逐渐的变化,一直到我们                 有神儿子基督的样式。            (3)预先定下的人就呼召他们来。            (4)呼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5)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8:30                ●「召」、「称义」、「得荣耀」三动词的原文時态都是表示已经                  存在的事实。               ●「得荣耀」:严格来说应該是属於未来发生的事,这里的時态显示                             保罗认为在神的心意中,得荣耀是已经完成,并且是                             确定的事实。          ◎上帝的心意已经定了,就是要我们效法基督的榜样,就是要叫我们得荣            耀,上帝是宇宙间最大的势力,没有人能由上帝手中夺走我们。因此现            在再苦都不能改变上帝心意已定的事实,我们可以坦然面对苦难。
经文:

既是这样,还有甚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或译: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劍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著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8:31-8:39

注释:

    (四)信徒最终得胜的大喜保证  8:31-39           1.既然在「地位」、「主观经历」、「将来的荣耀」、「圣灵的帮助」与            「上帝的心意」五方面都是对我们有利的,那我们还有啥可说的呢?            上帝若站在我们这一边,还有谁能抵挡我们呢?   8:31           2.上帝为我们舍了儿子,岂不把万物连同他的儿子一同白白赐给我们            吗?   8:32             ●「神既」:直译是「既然他这样」。            ◎因此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耶稣基督都赐给基督徒了              ,其他的万事万物岂不都一同赏赐给基督徒?          3.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因为上帝称他们为义了。 8:33             ●「控告」:法律上的用语,指「当面指控」或在法庭上指证。          4.谁能定基督徒的罪呢?基督耶稣已经死了,替他们偿还罪债了。            而且从死里复活,现在也在神的旁边替基督徒祈求。8:34           5.什么能使基督徒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没有!  8:35-36             ●「隔绝」:原意是「空间」。有人能在我们与基督的爱中间画出一個                        空间加以隔開吗?    ●「被杀」:「被处死」、「面对死亡」。          6.靠著爱我们的基督(或神),我们已经在这些可能拦阻我们的苦难上得            胜有余了。8:37           7.保罗的宣告:我深信生、死、任何存在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                        隔绝(这爱是在耶稣基督里的)            ●「我深信」:我依然切切的相信。            ●「高处的、低处的」:当代星象学名词,高处指星宿当空高掛,对人                                  影响最大,低处指在天际低悬,影响很小。            ◎世人所谓的命运,也不能叫基督徒与神的爱分開。因此基督徒根本不              需要算命,根本不要怕命运。            ◎保罗在第八章提出五大观点,帮助我们面对人生的苦难与无奈,并保              证至终我们必然得胜,但在本章中一点也没有说在到达新天新地之前              基督徒可以「绝对」胜過心中那堕落的本性。我们仍在一场必胜的战              争過程中痛苦的挣扎。              战争虽然必胜,但時间未到,战事仍然你来我往,我们仍然感受到敌              人的顽强,我们仍然受伤无奈,不過我们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是敌军              的俘虏,必败的一群。可以靠著圣灵得胜,但最后胜利没到以前,没              有人说自己能够永不受伤,能够恒久得胜的。受伤失败的,请回来看              这五大观点,让你我能重新得力。              当基督徒,圣灵住在其心中,生命被改变,与堕落的本性打仗没有用              混的,只有被打败,没有不战而降。
经文: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時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遠可称颂的神。阿们! 9:1-9:5

注释:

肆、神的公义与他和以色列及人类的交互关系( 9:1-11:36 )  一、保罗因以色列被弃而忧伤( 9:1-5 )    (一)保罗表示其极爱以色列人  9:1-3           1.保罗宣告自己以下的陈述是真实的,而且良心都见证其真实性。9:1             ●实际上保罗在这里连起三個誓,可见他的内心有多激动。              (1)在基督里说真话              (2)不谎言              (3)良心作见证            ●「良心」:与 2:15 的「是非之心」一样。不過这里特别                        强调这良心的见证是在圣灵中讲的。            ●「被圣灵感动」:原文是在圣灵中。          2.保罗为以色列人大有忧愁,心里伤痛,甚至为了以色列人自己被咒诅            与基督分離也願意。 9:2-3             ●「忧愁」:根据下文可知是为了犹太人拒绝了耶稣基督忧愁。            ●「伤痛」:本字表示那种「椎心刺骨之痛」。            ●「願意」:这是当時的一個惯用语,比较合里的解释应为「如果可                        能的话,保罗願意如此祷告」,而且原文显示那意願是                        不可能达成的。            ●「被咒诅」:这字的原文有两种不同的解法:「圣殿里归上帝为圣                          的物」、「神愤怒所临到的人或事、交给神毁坏的人                          或事」。后者只限於圣经以及其相关文献中使用,而                          保罗这里使用的,应是后面的意思,表示无份於最后                          的荣耀。            ●「骨肉之亲」:直译是「按著肉体」,把以色列人和保罗的基督徒                            弟兄加以区别。    (二)以色列人的特点  9:4-5           1.拥有「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   「应许」。9:4             ●「以色列人」:旧约中与上帝「立约」的选民之名称。            ●「儿子的名分」:同 8:15 的「嗣子」,可参考 出 4:22                               、 申 7:6  14:1-2 。    ●「荣耀」:旧约提及的「耶和华的荣耀」,指的是「神与其子民                同在的外在标记」。    ●「礼仪」:指的应該是「旧约中各种献祭的规例」。          2.属灵的列祖就是以色列人肉体的祖宗,耶稣基督也是以色列人。            (耶稣基督是在万有之上的神)  9:5             ●「列祖」指创世记中早期的那些列祖(亚伯拉罕、雅各....)。            ●保罗提出基督的人性后,立刻说明其神性。            ●「耶稣基督是在万有之上的神」:这段颂赞虽有其他可能译法,不過                                            仍以和合本的译法最为可靠,即耶                                            稣基督是神。    ●四福音中用到八十三次「神」字,其中三次提到基督是神      ( 约 1:1,18  20:28 )。保罗书信使用超過五百次的「神」字,      除了 罗 9:5  之外, 多 2:13 也可能直指基督是神。        ◎保罗如此爱他的同胞,而台湾的基督徒呢?是否也如此热爱我们的同胞?          保罗願意放弃他的救恩以换得以色列人的悔改,这样的宣告岂不动人心弦          ?尤其前面保罗述及救恩的荣耀与好处,我们深知他不是逞匹夫之勇,你          我能了解他对国家民族的爱吗?          基督徒該保持中產阶级的风度,不与别人激烈辩论,不为任何事疯狂吗?          我们真的应該不狂热吗?难道我们不該为同胞的错谬深受「錐心之痛」?          难道基督的爱只让我们的「风度提高」?还是我们根本不认识上帝的救赎          ?我也没有资格提出这种挑战,因为我与您一样的「有风度」,唯提出保          罗经過適当解经后显出的爱同胞情操,願我们脱下中產阶级的风度,为深          信的真理狂热。但願上帝激励我们!为吾土吾民而拚命!
经文: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時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個儿子。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個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甚么还指責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個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甚么不可呢?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甚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以赛亚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的完结。又如以赛亚先前说過: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9:6-9:29

注释:

  二、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主权( 9:6-29 )    (一)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应许( 9:6-13 )          1.前面提到以色列人本拥有一切,今天却被弃,难道是上帝的话落了空?             9:6             ●「落了空」:丢失了。          2.因为不是肉身生的就是以色列人,唯独「应许的儿女」才算后裔(真以            色列人)  9:6-8             ●这观念可以参考 加 3:7-9 及 罗 4 。            ●「惟独从以撒....」:直译为「在以撒里面,将被称为属於你的种子                                  」,意思是「你从以撒生的子孫,才要被称为                                  你的后裔」。          3.由以撒和雅各、以扫的例子说明不是肉体上的儿子或长子就是上帝计画            中的后裔或承受应许者。 9:9-13             ●「拣选」:原文是「选出来」。            ●「所应许的话」:直译作「这话是应许的话」。            ●「神的拣选人旨意」:神的旨意是按他拣选人的原则行事。            ●「不在乎行为」:原文没有「人的」,意思是与人的功劳无关。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意思是我爱雅各胜過以扫,                                                  文学上的修饰用词。                                                  另外这里应該是指「以色列」                                                  和「以东」两国,这种以祖先                                                  来代称一团体的方式在圣经中                                                  常见。可以参考 玛 1:1-2                                                   ,当時以扫早就已经不                                                  在人间了。    (二)以色列的被弃与神的正义( 9:14-29 )          1.这样是不是上帝不公平?答案是绝对没有不公平。 9:14     ●「不公平」:原文是「不义」。指神的随意拣选是否不义。          2.理由:上帝有绝对的主权。 9:15           3.就15节所引的经文来看,怜悯与人的努力无关,只和神有关。 9:16             ●「不在乎」:直译略如「怜悯并不在乎」。            ◎正因为是「怜悯」和「恩待」,而非是应得的权利,所以上帝拥有              绝对的自由可以选择施恩给谁。          4.保罗引圣经 出 9:16 的记载来说明上帝有绝对的主权。9:17             ●「我将你兴起来」:直译为「我让你站立」、七十士译本译为                                「你被存留」。只不但兴起法老为王,正是指                                上帝容忍法老在背逆之下仍然活那么久。            ●「权能」:依照保罗对「权能」一字使用的方式来看,此处的「权                        能」极有可能是指「救赎的大能」而非泛指上帝所有的                        能力。出 9:16 中的「权能」也是指著「上帝                        拯救他百姓的能力」。          5.结论就是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9:18             ●详细的记载可以看 出 8:1-11:10 ,是法老先刚硬,然后第六灾之      后,上帝任凭其心刚硬。            ●怜悯,意思就是让不配的人可以得著。            ◎刚硬,当然是表示让法老持续在不信之中。而不是让法老由信到不              信。「刚硬」一字已经明显表达出「停留在原状」的含意。          6.如果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那上帝凭什么指責人?因为大家都不能抗拒            他的心意。 9:19             ●「指責」:責备。            ●「抗拒」:坚守自己的立场。            ●「旨意」:与其他地方的用字略有不同,特别指心中已经确定的目标。          7.反驳:你这人啊!到底你算是什么人?敢跟神当面顶嘴呢?            ●「你这個人啊,你是谁」:直译如「你这人啊!到底你算是什么人」。                                      此句的希腊文排列特殊,作强调语气之用。            ●「强嘴」:当面顶嘴。            (1)受造物没有资格向造物者质疑其工作。 9:20                ●「受造之物」:原文有「由泥或腊塑造而成」的意思。            (2)造物者正如窑匠有权柄随意制作其作品。9:21        ●这里谨慎的说明上帝有权可以制作器皿做贵重与卑贱用途的器皿,         并不一定贵重的器皿就是蒙怜悯的器皿,卑贱的就是可怒的器皿。 亦即表达的是造物者可以决定被造物的用途。               ◎上帝本来就可以随意运用其主权,而且人都在需要他怜悯的「犯罪」                 情况底下,上帝要怎样施怜悯都行。但上帝的表现却如下文所述,                 而不是完全随意而行。            (3)但上帝若要显明他的愤怒,彰显他的权能,都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的               器皿。又要将荣耀彰显在蒙怜悯的器皿上。9:22-23                ● 9:22 前有個「但」中文没有译出。               ●另一种译法:「倘若神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具,                 ....这有什么不可呢?因为他要显明他的愤怒....。」               ●「忍耐」:原文時态表示恒久的忍受。       ●「多多忍耐」:表示「以极大的耐心来容忍」。       ●「可怒....的器皿」:「惹上帝发怒的器皿」。               ●「预备」遭毁灭:装备,处於准备好的状态。是这些器皿自己预                 备好自己的状态。               ●「遭毁灭」:无止尽的毁灭,但不是归於虚无。可以当成「地狱                             的惩罚不是无声无息的毁灭而是永恒的痛苦」之经                             文根据。               ●「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上帝愤怒的对象,而不是上帝发泄                                           愤怒的工具。       ●早「预备」得荣耀:是复合动词「早已预备」,且是主动语态,                           表示这是神「预定」或「预知」的器皿。            (4)这蒙怜悯的器皿就是我们这些被神所召的人,不论是犹太人和外邦人               。   9:24           8.引圣经说明上帝的确是要召外邦人,而犯罪的以色列人被弃绝。9:25-29             ●「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余数」:直译为「剩下的余数将被拯救」。            ●「都成全」:全部都已经结束了。            ●「速速的完结」:完全的切断。          ◎此处引自 何 2:23 经文,不過此处原来的意义是上帝要拯救以            色列的十個支派,保罗引用来指外邦信徒。这里如此引用的原因,可能            因为保罗假设对话的对象是以色列人,於是如同加拉太书一样,用拉比            的解经法来表达他的意思。          ◎这段的讨论要本於罗马书一到三章的结论,就是人都有罪,不能靠自己            得著救恩,所以上帝就有绝对的主权可以赏赐怜悯,或让人继续刚硬。            也因此我们不能要求上帝一定要赏赐怜悯。若有人可以达到上帝的标准            ,上帝「不能」不给人「义」的赏赐。問题就是人不能达到上帝的标准            ,所以人本来就在刚硬的情况下。          ◎这段的所有经文,保罗都很小心的把人限制在「需要怜悯」的情况下,            而维护上帝「施怜悯」的主权。亦即人的堕落不是上帝的責任,人的得            救确是上帝的怜悯,至於上帝要不要给谁怜悯,那是他的主权。          ◎这一段经文不能独立来构成一教义,应与以下的经文联合来看才能构成            一完整预定论的系统。以下的经文就探讨到人的責任。
经文: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著律法的义。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著信心求,只凭著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9:30-9:33

注释:

  三、以色列的被弃与人类的責任( 9:30-10:21 )    (一)以色列人被弃的原因:   9:30-33           1.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因信而得到「义」。 9:30             ●「得了」:「得著」或「抓住」。          2.以色列人倚靠律法想要得著义,反倒失去「义」。 9:31     ●「律法的义」:原文是「义的律法」,意思应該是「要產生义行的                    律法」。          3.以色列人要倚靠自己的行为换取公义,却不把上帝当上帝,正跌在那            绊脚石上。  9:32             ●本段经文引自 赛 8:14 ,因著人的不信上帝成为人的绊脚石。          4.引圣经说明保罗所提的原则是对的。v33            ●本段经文引自以 赛 28:16 ,不過与希伯来文的原文有些差别,              可能是引自另一抄本。
经文:

弟兄们,我心里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义。摩西写著说: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0:1-10:11

注释:

    (二)以色列人拒绝接受上帝要给他们的公义( 10:1-11 )          1.保罗希望以色列人得救。 10:1             ●「所願的」:原意是「好」、「美好」、「良善」。            ●「所求的」:「希望」、「祈求」、「祷告」。          2.保罗知道以色列人对神热心,但是不是用对的方法。10:2     ●「热心」:原文也可以指「嫉妒」,这里是指「专心一意、坚定                不移的热诚」。            ●「真知识」:原意是「知识」。            (1)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            (2)不服神的义。 10:3                →基督终结了律法,使凡信他的人都得著义。10:4                ●「不服」:不顺服的意思。               ●「服」:原意是「把自己置於命令下」。               ●「总结」:可以译为「应验」、「目标」、「结束」,至於译为                           哪一個比较合適,则各家说法不一,可能前两者的综                           合比较好些。            ◎单单热心却没有知识还是很危险,就像这里说的以色列人一样,居然              因为没有正确的认识而失去救恩。          3.律法的义:人若行出律法的规定,就必因他的行为活著。10:5           4.出於信心的义(神的义):            (1)不是靠自己的寻找,和努力。 10:6-7        ●「谁要升到天上去」:引自 申 30:12 ,犹太的拉比使用                                     这句话表示「无法办到的事」。               ●「就是」:犹太人解经法的专门用语,表示以下是作者对前面所                           引的经文的讲解。               ●「阴间」:意即「无底洞」、「深海」保罗使用这個字表示死人                           去的地方,就是基督死后复活前去的地方。            (2)就在我们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的道。 10:8                ●「他」到底怎么说:指的是「出於信心的义」。       ●「信主的道」:原文只是「信的道」。            (3)心里相信又口里承认耶稣是主,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能称义               并得救。 10:9-10                ●「主」:七十士译本用此字来翻译希伯来文的「耶和华」,而外                         邦人以皇帝为「主」,所以除非信耶稣,没有人会以耶                         稣为「主」。               ◎这里不是说「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各自產生的效益,而是                 原文的一种写作笔法,两者必须合起来解释才得到其真义。            (4)圣经根据:信他的必不至於羞愧。10:11        ●「羞愧」:也可以译为「失望」。
经文:

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問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至於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10:12-10:21

注释:

    (三)以色列对普世福音的的忽视( 10:12-21 )          1.出於信心的义,并没有种族区分,因为大家同有一位主,这位主也厚待            一切求告他的人。圣经根据:「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0:12-13             ●「厚待....」:以丰富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引自 珥 2:32 。          2.其面提到「求告」的就必得救,但没有信怎会求告呢?没有听见怎会信            呢?没人奉差遣传道怎会有人信呢?所以圣经说:「传福音的人脚踪佳            美」。 10:14-15             ●「....何等佳美」:引用 赛 52:7 的经文,本是说传报                                犹太人被掳归回的喜讯。          3.人的反应并不是都「相信」。引圣经以赛亚书的例子说明。10:16           4.保罗重申以色列人听见了、也知道了(举圣经的例子来说明),            就是不願意信。10:17-21             ●「信道」:原作信心            ●「听道」:原文是「所听的」。            ●「从基督的话」:可以译为「藉有关基督的话」。            ●「没人听见吗」:直译是「他们听不见吗」            ●「地极」:指「有人居住之地」。            ●「惹动你们的愤恨」: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申 32:21 。            ●「触动你们的怒气」:激发对方的怒气。            ●「我叫他们遇见」:意即「我被他们看见」。            ●「没有寻找....」:引自 赛 65:1 。            ●「我整天伸手....」:引自 赛 65:2 。    ●「倔强」:原文是「不顺从」。    ●「顶嘴」:原文是「违抗」、「抗拒」的意思。          ◎以色列人不是不知道福音,也不是没也听见。上帝还用外邦人的得救来            激发以色列人的怒气,让他们多有机会来思想,但他们仍然不信。因此            也是咎由自取。
经文: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说: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個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著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著,惟有蒙拣选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大卫也说:願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願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願你時常弯下他们的腰。11:1-11:10

注释:

  四、以色列的被弃与神对他们将来的旨意( 11:1-32 )    (一)以色列的被弃还留下现在的余民  11:1-10           1.前面提到以色列人背弃神,可能引发以色列人是不是被上帝全面弃绝            的問题。保罗认为当然不是。    ●「我且说」:「那么,我要说」。            ●「弃绝」:「推開」、「排斥」。本段直译为「上帝把以色列人从                        自己身边推開吗?」          2.保罗举自己为例说明上帝没有弃绝全部的以色列人。 11:1           3.引圣经以利亚和上帝的对话说明在最黑暗的時候,上帝仍然用拣选的恩            典留下余种。  11:2-5             ●「预先知道」:即有「预先拣选」的意思。本段指上帝没有弃绝那些                            他在以色列人中所预先知道的人。            ●「论到」以利亚:「关於」。            ●以利亚的记载:引自 王上 19:10,14,18 。            ●「命」:原文作「魂」。            ●「余数」:原文的意思是「留下」。          4.既然是出於拣选的恩典,就与行为无关,不然恩典就不算是恩典了。11:6             ◎所留下的余数是因为上帝拣选的缘故,而不是因为这些人行为高人一              等。          5.结论:以色列人所求「行律法得义」,他们没有得著,唯有蒙拣选的                  人得著了,其他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11:7-10             ●「得著了」:原文是「打中目标」。            ●「成了顽梗不化」:意思是「成了厚的皮肤」,引伸为「心地刚硬                                」。原文是被动语态,表明是神使这些人成为「心地刚硬的」。            ●「昏迷的心」:原文意思是「因为刺激太多,以致反应迟钝或没有                            反应」。            ●「筵席」:「桌上所摆的饮筵」。            ●「网罗」:指「补鸟或补兽的网子」。            ●「机槛」:指「猎捕野兽用的陷阱」。            ●「报应」:意思是「给回去」。
经文:

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過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若他们的過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荣耀)我的职分,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他们一些人。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吗?所献的新麵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榄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为神能够把他们从新接上。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榄上,何况这本树的枝子,要接在本树上呢!弟兄们,我不願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時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就著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著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你们从前不顺服神,如今因他们的不顺服,你们倒蒙了怜恤。这样,他们也是不顺服,叫他们因著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11:11-11:32

注释:

    (二)以色列的被弃不是永久性的   11:11-32           1.以色列现况的教训  11:11-15            (1)犹太人现在被弃的目的是仅仅要他们跌倒吗?当然不是。              他们的過失让福音传到外邦。 11:11               ●「跌倒」:原文是表示此动作所造成的永久性后果。              ●「過失」:「落到旁边去」、「错误的一步」,后来引申为「過        犯」的意思。           (2)若犹太人的错误和失败成为外邦人的富足,那他们的丰满更将如何              有利於世界呢?  11:12               ●「缺乏」:应解为「吃亏」或「失败」。      ●「丰满」:原文罕有以「数目满足」的意思出现,而是以「丰富」                  的意思为主。           (3)保罗郑重对外邦信徒说:              a.他的职分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他荣耀他的职分)。11:13               b.他的工作可以激动他的骨肉之亲发愤,好救一些犹太人。11:14       ◎保罗看自己向外邦人传福音,也等於间接向犹太人传福音。           (4)犹太人被丢弃,天下反而得与神和好,如果犹太人又被收纳,那更              好像死而复生。11:15               ●「被收纳」:「取来归於自己」。          2.对外邦信徒的警告  11:16-24            (1)源头圣洁,全群就圣洁了。 11:16               ●「新麵」与「树根」:应該是指「列祖」,「新麵」也有可能是                                    指保罗这些最先得救的犹太人。      ●「圣洁」:「分别出来归给神」的意思。也就是在神眼中是一個        特殊的群体(但不表示一定可以得救)。           (2)若是有一些犹太人灭亡,而外邦人可以得救,同享福音的好处,              外邦人也不能向犹太人夸口,因为根本是犹太人的列祖。11:17-18               ●「树」:比喻「教会」,宇宙间所有圣徒的集合。              ●古代的巴勒斯坦人知道,用野橄榄的枝子接在老橄榄树上,可以                使老橄榄树恢复其生命力。              ●「一同得著」:指「合伙的关系」。              ●「夸口」:原文時态显示这是指「习惯性的夸口」。              ◎犹太人因为不信所以失去恩典,而今天外邦信徒也不能自大而想                倚赖自己的因素,仍然要坚守原来的信心。           (3)外邦人不能认为自己很特殊(像以前的犹太人一样),因为都是              因信而立,因不信而被弃。所以要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恩慈中(              藉著『信』)。11:19-22               ●「不可自高」:直译为「不可有骄傲的思想」。              ●「爱惜」:「珍惜」。              ●「严厉」:原意是「剪除」、「中断」。              ●「只要你长久....」:此原文句型表示「可能成为事实的假设」。           (4)犹太人若不是长久不信,仍可以得著救恩。11:23-24           3.预言以色列将复兴  11:25-32            (1)保罗陈述奥秘:等到福音传遍外邦列国了,以色列人全家都要得救。               11:25-27               ●「幾分」:「部份」。              ●「硬心」:指「在悟性上的辨识能力低落」,以及「感觉上的迟                          钝」。为一醫学上的用词。              ●「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应該译为「列国的全数得以进入」比      较適当。因为「外邦人」或「列国」的原文前面有冠词,表示这里译为明确的列国比笼统的外邦人来得好。              ●「以色列全家」:应該指「以色列全国」,但不一定每一個人都                                包括在内。因为「『全』家」的『全』字可以                                用来指「不包括每一個個体的整体」。      ◎这段大体上是说保罗当時仅有少数的以色列人得救,但等到福音        传遍外邦之后,以色列人的硬心会被除去,届時会有很多以色列人信主。这些信主的以色列人,也将带给外邦教会属灵的复兴与福份。           (2)按著福音说,以色列人因为拒绝耶稣,所以被视为是神的敌人。11:28            (3)就拣选的原则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              因为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11:29               ●「恩赐和选召」:应译为「选召的恩赐」或「恩召」。              ●「没有后悔的」:意思是「不能收回的」。           (4)外邦人从前不顺服神,因以色列人的不顺服倒蒙了怜悯,              现在以色列人不顺服神,让他们可以因著上帝给外邦人的怜悯,              也蒙怜悯。11:30-31            (5)结论:上帝将所有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悯众人。 11:32 
经文: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測!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過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归於他。願荣耀归给他,直到永遠。阿们! 11:33-11:36

注释:

  五、使徒对神的赞美( 11:33-36 )    (一)上帝的智慧和知识深奥。 11:33     (二)上帝的行动难測。 11:33-34           ●「踪迹」:「道路」。          ●「谋士」:即作神的参谋,提供意见给神。    (三)上帝的独立性。11:35     (四)万物都是本於上帝、倚靠上帝、归於上帝。11:36           ●「万有」:指「宇宙万物」。          ●「本於他、倚靠他、归於他」:from Him, through Him, to Him.                                        上帝是这一切的来源,这一切都是                                        通過神,并且以神为目标。    (五)願荣耀归给上帝直到永遠。 11:36     ◎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以这個颂赞作为结束。我们可以想像保罗无法为此三章      所牵涉到的一切問题全部作答,也无法解决一切的难题。但是,读過这三      章我们可以和保罗一同在此颂赞上帝。因为我们可以肯定而且愉快的知道      ,那环绕我们的奥秘不是一场没有意义的恶梦,也不是一位全能者独断独      行的奥秘,而是这位善良、信实的神的奥秘。(Cranfield的意见)。
经文: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12:1-12:2

注释:

伍、神的公义在信徒日常生活中的实施( 12:1-15:13 )  一、基督徒与神的关系( 12:1-2 )    (一)基於前面所说的一切上帝的计画与奥秘,保罗劝读者:          1.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也是理所当然            的)。 12:1             ●「所以」:显示以下生活伦理的教导是以前十一章的神学为基础                        ,也可以说基督徒的伦理生活是奠基於神学的根基上。            ●「以神的慈悲」:「因著神的慈悲」。            ●「献上」:用以表示「献祭」的专有名词。            ●「献上....活祭」:祭物被献上時,所有权即由被献者转到神。因                               此「献为活祭」的意思即是把自己的主权交给                               上帝,为上帝而活的意思。            ●「神所喜悦」:包括「喜悦」和「悦纳」的意思。            ●「理所当然的」:也可以译为「属灵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                              所当然的」,可以译为「这乃是你们属灵的敬拜                              」。            ●「理所当然的」:原意是「理性」,此句可直译为「出自心灵理智                              的敬拜」。这個翻译,比译为「属灵的敬拜」来      得有根据,因为其他经外文献都是取「理性」而      非「属灵」的意思。            ◎此处可以翻译为「所以,因著上帝的慈悲,我劝你们把自己的主权              交托给上帝,为上帝而活。这种献祭是上帝欢喜悦纳的,也是你们              出自心灵理智的敬拜。」          2.不要效法这世代,要心意更新而变化,让自己可以辨别上帝善良、纯全            、可喜悦的旨意。 12:2             ●「不要效法」:是不要「再」效法的意思,或不要有效法这世界的「                            习惯」的意思。            ●「不要效法这世界」:不要「再」以这世代为榜样。            ●「心意更新而变化」:要被更新心智,成为新人,以至於可以查验上                                  帝的心意。    ●「察验」:「辨别」、「明辨」。    ●「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应該翻译为「察验什      么是上帝的旨意,什么是那美善的、可喜欢的、纯全的事」。          ◎这里提到奉献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心态是基督教伦理的大前提。          ◎一方面要把自己的主权交给神(这是保罗因为上帝的慈悲劝大家的),            一方面要更新自己的心智与生活方式,遵行上帝的心意。          ◎不要模仿这個世代,倒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改变過来,使你们可以辨别            出甚么是上帝的旨意,就是察验出甚么是美好的、蒙他悦纳的和完全的            事。(新译本的翻译)
经文:

我凭著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過於所当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著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12:3-12:21

注释:

  二、信徒与社会的关系( 12:3-21 )    (一)在教会中谦卑行使属灵恩赐  12:3-8           1.不要看自己過高,要有正确的心态。12:3             ●「信心」:这里的「信心」与本书信前半部的「信心」意义相当不同                        ,乃是指所赐给基督徒的「属灵能力」以负起他们当尽的                        责任。或许可以说这里的信心指的是「运用恩赐的自信」。            ●「看的合乎中道」:是指「正确的心态」。          2.我们如同是身上的各肢体。 12:4-5           3.我们的恩赐不同,就当专心在自己的岗位上服事。 12:6-8             ●「信心」:此处的「信心」与第三节的「信心」解释相同,指属灵的                        能力。    ●「执事」:原文是「服务」,这里指的可能不是「执事」的职位,而                是「服事、照顾贫穷人」这类的事奉。            ●「劝化」:即「劝慰」。            ●「诚实」:也可以解成「单纯」、「真诚」。            ●「治理的」:直译是「那站在前面的」,引伸为「治理」、「管理」      的意思。            ●「殷勤」:「热切的」或「不辞辛劳」。            ●「甘心」:「乐意」。    ◎这里提到的恩赐中有许多项都是关於对有需要的人给予实际的帮助      ,这一点是值得今日的教会去注意的。    (二)基督徒之间的爱  12:9-13           1.爱人不虚假,恶恶亲善。 12:9           2.基督徒之间的爱要有如亲情一般,彼此把「恭敬」礼让给对方。12:10             ●「爱弟兄」:原文指「亲弟兄之间的爱」不過圣经用来指「基督徒之                  间的爱」,这也表示信徒之间彼此成了弟兄姊妹。            ●「亲热」:表示父母儿女之间彼此的相爱。    ●「推让」:礼让。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有幾种译法,译成「彼此把恭敬礼让给                                    对方」较好。          3.殷勤火热,常常服事主。 12:11             ●「懒惰」:原意是「犹豫」或「缓慢」,后来引伸为「懒惰」。            ●「心里」:in spirit,也可以解释成「在圣灵里」。因此此句也                        可以解释为「在圣灵里火热」。            ●「火热」:通常用来指「開水烧開」。            ◎Cranfield指出俄利根对这段圣经的诠释是「保罗希望我们这些活              在圣灵之律底下的人,不要生活在不温不火,不冷不热中。我们做              一切的事,都要在圣灵里大发热心,并在信心的火中发热。」          4.指望中喜乐,患难中忍耐,恒切的祷告。 12:12           5.圣徒缺乏要帮补,要好好招待客人。 12:13             ●「一味的」:尽力的。原意是「追逐,好像猎人追捕猎物一样」。    ◎古代的旅馆既昂贵又不安全,且是声名狼籍的场所。開旅馆跟開妓      院被视为是差不多的事情,所以早期教会的宣教士都是依靠信徒接      待。    (三)对一般人的爱  12:14-21           1.祝福逼迫的人。12:14           2.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 12:15           3.彼此同心,俯就卑微的人,不自以为聪明。 12:16             ●「不要自以为聪明」:原文時态显示应译为:「不要有自以为聪                                  明的习惯」。            ●「志气高大」:「心高气傲」,直译为「不要思想高高在上的事情                             」。            ●「俯就卑微的人」:「关心卑微的人」或「关心卑微的事」。          4.不以恶报恶,要行众人以为美的事。 12:17           5.尽力与众人和睦。 12:18           6.不自己申冤,让步听凭主怒。 12:19             ●「申冤....报应」:引自 申 32:35 。            ●「听凭主怒」:直译是「留個地步给上帝发怒」。亦即不要自己申                            冤,直到完全满足自己的权利,而要留個地方给上                            帝来彰显他的义怒。          7.对仇敌好,以善胜恶。 12:20-21             ●「你的仇敌....头上」:引自 箴 25:21 。            ●「炭火」:「燃烧的炭」或「活的炭」。近代的解经家认为「炭火」                        是指人极端羞辱、懊悔時,心中像火焚烧的那种痛苦。            ●「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是指用爱心对待仇敌,使其自觉羞愧而                                    悔悟。
经文: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願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個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13:1-13:7

注释:

  三、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 13:1-14 )    (一)基督徒与政府  13:1-7           1.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因为掌权者是上帝所命的。 13:1-2             ●「在上有权柄的人」:应是指地上的政权。            ●「顺服」:此字原文用法与一般不同,不是指无条件的服从,                        ,而是指一种心态上承认别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時                        用在基督徒对教会领袖的顺服、基督徒妻子对丈夫的态                        度、基督徒奴隶对主人的态度、年幼的对年长的态度、                        基督徒彼此之间的态度( 弗 5:21 )。                        所以基本上权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与                        上帝命令抵触的政府命令,当然不用遵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比较好的抄本都是写成「藉著神」。            ●「凡掌权的」:直译是「凡存在的(掌权者)」。            ●「所命的」:原意是「仍存在於被神命定的状态下」。            ●保罗写这信時,罗马皇帝是尼禄(Nero),不過在罗马书写作的時      候,正好是尼禄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時期,而非后期的      暴君時期。          2.要行善得掌权者称赞。 13:3-4             ●「劍」:当時权威的象徵。            ◎此处所提的,应該是掌权者应有的理想。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对执政掌权者有一個共同的观念,即掌权              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称赞行善的,惩罚作恶的。第四节保罗说明做官              的人是上帝的用人(不管他願不願意或知不知道),至终是要成就上              帝的心意(就是第三节和第四节的赏善罚恶)。即使他一時并不执行              公义,表面上看起来有多少偏差,最终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              而不是掌权者自己的意願。          3.顺服的原因:刑罚、良心。 13:5             ●「良心」: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权者的权柄由上帝来、是上帝用人                        」的「知识」。          4.纳税除了因为第五节的原因外,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差役。13:6             ●「纳粮」:纳税,特别是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税。            ●「差役」:原文是「公仆」的意思。          5.要尽一切人民的义务。 13:7             ●「当惧怕的」:有可能可以翻译成「当敬畏的」,指上帝。          ◎一般原则上对政府的态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赐的权柄            之時,信徒效忠的对象当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参考 徒 5:29 )            。纵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 彼前 4:14-15 )。
经文: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13:8-13:10

注释:

    (二)爱心与律法  13:8-10           1.要以彼此相爱为亏欠。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意思是「要养成不欠任何人什么债的习惯        」,或者说「不要有未偿还的债务」。    ◎当然,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可贷款,而是基督徒应当照合约稳固的      偿还贷款,也不可一再地、重复的欠债。          2.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完全了律法」:直译是「满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归。
经文: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3:11-13:14

注释:

    (三)主再来的激励  13:11-14           1.主再来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们要儆醒,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            的兵器。 13:11-12             ◎这里的意思是我们離主(不管是主再来或我们死亡)越来越近了,              所以要脱掉属黑暗的行为,换上属於白天(天国)的武器。          2.行事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去安排放纵私欲。             13:13-14             ●「端正」:原指仪态上的「端庄大方」,也有规规矩矩的意思。    ●「荒宴」:指「過度的宴乐」。    ●「好色邪荡」:「淫荡」、「纵欲」、「性关系放荡」。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稣的美德,如同人穿                                  上美衣一样。            ●「安排」:表示「事先想好」。          ◎因为有见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来。
经文: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我们没有一個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個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著,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個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著:主说:我凭著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4:1-14:12

注释:

  四、基督徒与软弱弟兄的关系( 14:1-15:3 )    (一)各人的自由:  14:1-12           1.对信仰不是很了解的人,大家要接纳,不要为個人意见下判断。14:1             ●「信心软弱」:这里的信心软弱主要是指基督徒对自己信仰里那                            些可以做,那些不能做,没有肯定的把握。    ●「辩论」:并非是「争论」的意思,而是「判断」的意思。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直译略如「不要为個人的意见下判                                      断」。                                      意思就是「坚强的弟兄不要替软弱的                                      弟兄在一些犹豫不决的事上做主张,                                      每個人都当自己靠主做决定。」            ◎意思就是要体恤软弱弟兄的软弱,不必强把正确的思想加在软弱              弟兄身上(指在饮食、守日方面)。而要接纳弟兄的选择。    ◎这里所提到的「信心软弱的」,很可能是当時的犹太基督徒。不      過在现今的教会中,仍有不少人也是「信心软弱」,所以这里的      教训并不局限於当時的罗马教会。          2.不管吃不吃某种东西,彼此不要轻看或论断。14:2-3             ●「只吃蔬菜」:可能因为世上出售的肉类往往曾被用来拜祭偶像,                            或不符旧约对食物的规定。            ●「轻看」:藐视的意思。            ●「论断」:审判、judge。          3.因为上帝接纳了基督徒,所以基督徒也不要彼此论断。14:4           4.只要是为主做的,都值得感谢。 14:5-6             ●「这日比那日强」:应該是指旧约节期中某些要守的日子。          5.我们没有人为自己活或为自己死,因为耶稣是我们的主。14:7-9           6.所以不要轻看或论断其他基督徒,但每個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            负責。14:10-12           ◎保罗在这里不是讨论吃喝、守日与得救的关系,而是讨论信徒间不            同生活方式的問题。重点不在澄清事件本身的对错,而在矫正基督            徒相处時的错误态度。这些問题的对错讨论在 加 4:8-11 、             西 2:16-23 、 提前 4:3-4 中有提到。当然都是不需要守的。
经文: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著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著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幾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13-14:23

注释:

    (二)爱心的运用:  14:13-23           1.所以不要再彼此论断,宁可立志不让弟兄跌倒。 14: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原文的意思是「让我们不再有彼                                          此论断的习惯」。    ●「定意」:与「论断」同一個字,表明下定决心的意思。这也是    保罗故意玩的文字游戏,要人不论断对方,而是自己决定不让弟兄跌倒。          2.保罗虽然知道不需戒食,但为了弟兄与爱,可以让步。14:14-15             ●「不洁净」:是指不圣洁、不纯净,基督徒不应吃。          3.不要因为食物让自己被人毁谤,因为这跟神的国无关。14:16             ●「善」:「美事」,是指在基督里所享有的食用食物自由。          4.神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和圣灵中的喜乐,在这样上服事神就得神            和人的喜悦。14:17-18             ●「在这幾样」:原文是单数,指公义、和平、喜乐是一体的三面。            ●「为人所称许」:能被人所接纳,能够经得起人的考验、受到尊          重。          5.所以要追求和睦的事,也就是彼此建立的事,不要让食物毁坏上帝的            工程。 14:19             ●原文显示追求和睦的事也就是彼此建立的事。          6.要避免别人因自己的食物跌倒。 14:20-21     ●「神的工程」:指神在软弱弟兄身上所花的心血。            ●「叫人跌倒」:原文也可能可以解释成「叫自己跌倒」。          7.有把握很好,要持守。不要疑心而做,以免犯罪。14:22-23             ●「出於信心」:即坚信此信仰允许自己做某件事。人若无此信念                            或内心有疑惑,却勉强去做此事,便是亏负神(                            意思是即使可能得罪神,我也要做,此心态不对)                            ,犯了罪過。          ◎刚强的要体谅软弱的,我们也該尽量避免软弱,免得伤害了刚强人            本有的自由。唉!今日有多少刚强的人呢?还不是有一大堆基督徒            戒食守日的。          ◎如果不确定,却又勇於去做,正显出自己似乎并不在乎是否会得罪神            。因此不出於信心(不确定自己可不可以做)而又去做,正显示自己            不把上帝当上帝看,正是得罪神。
经文:

我们坚固的人应該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但願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又说: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又说: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他!又有以赛亚说: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藉著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15:1-15:13

注释:

    (三)以基督为榜样:  15:1-13           1.坚固的人当担待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15:1             ●「担待」:「负荷」或「承担起来」。            ●「不坚固」人:「没有力量」。    ◎保罗自己认为自己是「坚固的人」,所以用「我们坚固的人」。          2.大家要使邻舍喜悦,使邻舍得益处被建立。 15:2           3.要以基督不求自己喜悦的样视为榜样。 15:3             ●圣经引自 诗 69:9 ,意思是辱骂神的人的辱骂都落在受              苦的义人身上。这里是指基督忍受人对神的敌意(如果直接引用              诗篇的意义的话)。          4.圣经是为我们而写,让我们因此可得忍耐、安慰和盼望。15:4-5           5.願神让读者同心效法基督,荣耀上帝。15:6           6.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我们,让荣耀归与神。 15:7           7.耶稣作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仆人,接纳了此两個不同的群体。15:8-12     ●「我说」:是「我宣告」的意思。            ●「执事」:仆人,servent。            ●「要证实」: 「to confirm」,「使站立」、「使坚固」。            ● 15:9 引自 诗 18:50 。            ●「你们外邦人,当....欢乐」: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申 32:43 。            ● 15:11 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诗 177:1 。            ●耶西的「根」:指「由根发出来的枝」,出自 赛 11:10 。          8.願上帝将喜乐、平安充满读者的心,使读者藉圣灵的能力大有盼            望。15:13             ●「因信」:直译是「在这信里面」。
经文:

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著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15:14-15:19

注释:

陆、结语( 15:14-16:27 )  一、关於個人的事( 15:14-33 )    (一)再论写信的原因  15:14-19           1.保罗相信收信人满有良善,知识充足,也能彼此劝戒。 15:14             ●「良善」:恩慈为一种气质、良善为一种行动,良善所指的是一种慷                        慨和仁慈的态度和行为,願意超過公义或公平的要求而造                        益别人。            ●「诸般的知识」:字面意义是「泛指各样的知识」。不過看看上下文                              ,大概可以推測保罗不是指一般知识,而是指有关                              上帝与真理的知识总和。          2.保罗写信是为了提醒收信人,也因保罗外邦使徒的身份。15:15-16             ●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论到某些点(on some point),其中              「论到某些点」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某些点」,应是指罗马书              前面讨论過的一些重点。            ●「是要提醒」:原文显示保罗是要一而再的提醒读者的记性。          3.保罗表明他奉召是传福音给外邦人。15:17-19             ●「论到神的事」:应译为「那些在神面前的事」。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直译为「任何基督所未透過我                                          做的事」。            ●「言语」:指保罗所传讲的福音。            ●「作为」:保罗自己的生活见证。    ●「甚至」:应該翻译为「以致」。    ●「转」:「四处游行」或「采取弯曲的路线」。            ●「以利哩古」:可能是马其顿西边的地区。
经文: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過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過的,将要明白。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過,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該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我也晓得去的時候,必带著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15:20-15:29

注释:

    (二)保罗的传福音计画  15:20-29           1.保罗立志要传给不知道基督之名的地方。15:20-21             ● 15:21 的经文取自 赛 52:15 。          2.保罗多次想到罗马而没有成行,如今他想往西班牙传福音,盼望能            经過罗马。 15:22-24     ●「我因多次被阻拦」:应該译为「因此,我多次被阻拦」。表明                          保罗被阻拦的理由是他在地中海东部的福  音工作。            ●「多次」:也可以译为「许多事」,不過似乎译为「多次」较多人                        采用。            ●「被拦阻」:一再的被切断,或被干扰。            ●「士班雅」:西班牙。当時,西班牙被视为有人居住的世界西方的                  边缘(也就是「地极」)。当時西班牙是以拉丁文为  主要的语言,保罗可能并不精通拉丁文,所以需要一  些准备才能去西班牙宣教。            ●「可以到你们那里」:这句话在一些最好的抄本中都没有。            ●「送行」:指「随行护送」的意思。这個字是专门的用语,指教会                对所支持的宣教士之供应。因此保罗是希望罗马教会支持他去西班牙宣教。          3.现在保罗往耶路撒冷送外邦的捐款给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穷人,这也            算是外邦人得到犹太人属灵的好处,而回报犹太人的。15:26-27           4.这工作结束后他就要经罗马到西班牙去,而且会带基督的恩典同去。             15:28-29     ◎保罗最后有没有到达西班牙传福音,其实是有争论的。有人认为他在      使徒行传二十八章记载第一次到达罗马之后就被处死,有人认为他第      一次到罗马是被判无罪获释,之后去了西班牙。目前大多数人认为第      二种看法比较可信。      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记载之后可能的行踪          A.西元60年  保罗第一次囚禁於罗马          B.西元60-62年间,保罗被囚於罗马,写下监狱书信:腓立比书、歌罗            西书、以弗所书与腓利门书。          C.西元62年被释放,由罗马向东旅行,可能探望歌罗西教会  门 1:22             ,留下提摩太在以弗所,处理许米乃和腓理徒散布异端的問题             提前 1:20 。          D.造访马其顿 提前 1:3 、腓立比 腓 1:25,2:24 。可能在此時写提摩太            前书。          E.造访以弗所 提前 3:14 ,到革哩底 多 1:5 ,并留下提多在革哩底。          F.写了提多书,要求提多到尼哥波立与他会面,西元63年冬天就在該地            過冬。          G.西元64年春天往西班牙进发,一年以后回到小亚细亚,探望米利都,            留下特罗非摩  提后 4:20 。          H.重访特罗亚,留下外衣及皮卷  提后 4:13 。          I.到哥林多,留下以拉都  提后 4:20 。          J.西元66年再度被抓下狱於罗马,在狱中写了提摩太后书。          K.提摩太去罗马探监,给保罗带来皮卷和外衣  提后 4:13 。          L.保罗死於尼禄王的手下。
经文:

弟兄们,我藉著我们主耶稣基督,又藉著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叫我脱離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并叫我顺著神的旨意,欢欢喜喜的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願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15:30-15:33

注释:

    (三)保罗邀读者祷告  15:30-33           1.使保罗脱離犹太不顺从的人。 15:31           2.为所办的捐款事项祷告。 15:31           3.可以依神的旨意到罗马去,与罗马基督徒同享安息。15:32     ●结果保罗以囚犯的身份在将捐款送到耶路撒冷三年后,作为向凯      撒上诉的罗马囚犯到罗马去。参考 徒 25:11-28:16           4.願神与收信人同在。15:33 
经文: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問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又問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問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又問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又問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又問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安。又問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又問在基督里经過试验的亚比利安。問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又問我亲属希罗天安。問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安。又問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問可亲爱为主多受劳苦的彼息氏安。又問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又問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又問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你们亲嘴問安,彼此务要圣洁。基督的众教会都問你们安。16:1-16:16

注释:

  二、关於友谊的事( 16:1-24 )    (一)举荐跟問安  16:1-16           ●「非比」:大概是送出这信的人,意思是「光明」或「亮麗」。          ●「请你们为主接待他,合乎圣徒的体统」:「请你们在主里用合乎圣徒                                                    身分的态度去接待她。」                                                    (新译本)          ● 16:4 「置之度外」:意思是「把自己的颈项置於行刑者的刀下」。          ●「鲁孚」:可能就是 可 15:21 的「鲁孚」。  ●「亲嘴問安」:是当時的一种亲吻礼,是近东的礼节,在希腊、罗马社    会中并没有这种礼节,但耶稣与门徒及近东犹太人间,  就有这样的礼节。在西罗社会中,初期教会是最早使用  这种礼节的。十三世纪以后,亲吻礼在西方教会逐渐消  失,在东方教会则保存至今。          ◎有人认为此处所問候的人大部份是住在以弗所,所以罗马书可能是写给            以弗所,或者此书是两部书卷合并而成。但当時罗马是首都,许多人都            可能到罗马,百基拉、亚居拉也可能回到罗马(原来被因为皇帝的命令            被赶出罗马的),所以此书是完整的一部,而且是写给罗马教会的信,            仍然是较为可信的(可以参考「丁道尔的罗马书注释」)。
经文:

弟兄们,那些離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誘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於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願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踐踏在你们脚下。願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孫、所西巴德,問你们安。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問你们安。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該犹問你们安。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問你们安。16:17-16:24

注释:

    (二)末了的劝勉  16:17-20           1.要注意躲避離间大家,叫读者跌倒、背道的人。16:17             ●「留意」:眼睛注视於目标上。            ●「離间」:意思是「遠遠的站著」或「分裂」。          2.这样的人以自己为主,而不是以耶稣基督为主。16:18     ●「花言巧语」:动听而不真实的话。            ●「老实人」:没有恶念的人。          3.罗马基督徒的顺服已经有名,但是还是要小心。16:19             ●「愚拙」:原文意思是「不混杂」,因此「在恶上愚拙」意思是「                        不与恶混杂」。          4.我们快要有分於基督的最终胜利了,願基督的恩典与大家同在。 16:20     ●「踐踏」:原文是「粉碎」的意思。            ●「将....脚下」:即有份於基督的最终胜利。    (三)其他人的問安  16:21-24 
经文: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願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们! 16:25-16:27

注释:

  三、结尾的赞美诗( 16:25-27 )    (一)神能照保罗所传的福音和上帝的奥秘之启示坚固读者的心。16:25           ●「坚固」:「使稳定」。          ●「我所传的福音」:是指保罗在本书中所传达的信息。          ●「所讲的....」:即所宣讲的内容。          ●「所讲的耶稣基督」:即所宣讲的有关於耶稣基督的事。          ●「奥秘」的启示:合和本没有译出「的启示」。          ●「奥秘」:以前人所不知道的事。          ●「启示」:原文是「把幔子揭開的意思」。    (二)这奥秘如今显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要使万国的人信服真道。16:26     (三)願荣耀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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