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故事作文350字:中华文化和/或文明之四:宋代苏门四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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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和/或文明之四:宋代苏门四学士

苏轼(公元1037至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州(今眉山市)人。苏轼是宋代伟大的文学家,尤擅长绘画和书法。他在诗、词、散文等方面都有杰出成就,现存2300多首诗340余首词和散文。他的诗意境新、笔力宏壮,变化奇多。佳作有《题西林壁》、《饮湖上初晴后雨》等。他是宋代诗坛豪放派的创始人,诗作视野开阔,想象丰富,笔力奔放,雄健豪迈。他的散文代表了北宋文学鼎盛时期的成就。

关于“苏轼门四学士”之说,是指苏轼喜欢奖掖后学,当时文士都归向于他,在他门下形成一个文人群体,影响最大的是黄庭坚、张来、晁补之、秦观四人,合称“苏门四学士”。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九江修水县)人。北宋知名诗人,乃江西诗派祖师。书法亦能树格,为宋四家之一。庭坚笃信佛教,事亲颇孝,虽居官,却自为亲洗涤便器,亦为二十四孝之一。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曾任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县)知县。元祐初,召为校书郎、主持编写《神宗实录》,擢起居舍人。绍圣初,被新党指为修史“多诬”,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移戎州。徽宗即位后,任领太平州事,九日即被罢免,后流放至宜州(今广西宜山)卒。

庭坚好饮茶,以茶代酒二十年,多次规劝外甥洪驹父戒酒,庭坚四十岁时曾写《文愿文》:“今日对佛发大誓﹐愿从今日尽未来也﹐不复淫欲﹑饮酒﹑食肉。设复为之﹐当堕地狱﹐为一切众生代受头苦。”富弼称其为“分宁一茶客”[1]。洪州双井茶即因黄之推广而闻名[2]

庭坚诗名尤盛,与苏轼并称苏黄,朱弁《曲洧旧闻》:“东坡文章至黄州以后,人莫能及,唯黄鲁直诗时可以抗衡。”。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

在诗歌上主张借袭古人章句以创新意义,其手法多侧重在 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等形式,影响后世深远[4],形成宋代最大的诗歌主流,即江西诗派,并被奉为祖师。庭坚书法亦能树格,擅行书、草书,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作品《砥柱铭》在2010年保利春拍卖会上以总成交价4.368亿元人民币创造了新的中国艺术品的世界拍卖纪录。

秦观(1049年-1100年),字少游太虚,号淮海居士,扬州高邮(今属江苏)人。北宋词人。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官至秘书省正,国史院编修官。新党执政时被排挤,宋绍圣初年,秦观被贬为杭州通判,再贬监处州(浙江丽水)酒税,又远徙郴州(湖南郴县),编管横州,又徙雷州。徽宗元符三年(1100年)放还,卒于藤州(今广西藤县)。

民间传说苏轼之妹苏小妹为秦观之妻,其最出名的故事出自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中的“苏小妹三难新郎”。但据后人考证苏小妹应为虚构人物,秦观元配为高邮富商徐成甫之女徐文美。

秦观词多写男女爱情和身世感伤,风格轻婉秀丽,受欧阳修、柳永影响,是婉约词的代表作家之一,《宋史》评为“文丽而思深”;敖陶孙《诗评》说:“秦少游如时女游春,终伤婉弱。”。

晁补之(1053年-1110年),字无咎,号归来子,济州巨野(今属山东)人。北宋的词人、文学家。工书画,能诗词,善属文。与张耒并称“晁张”。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传世。

晁补之元丰二年(1079年)进士,试开封及礼部别院皆第一。同年授澶州司户参军。元祐初,任太学正,著作佐郎,后以秘阁校理通判扬州。绍圣元年(1094年),知齐州(今山东历城),因修《神宗实录》失实,降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九月三日改贬亳州(今安徽亳县)通判,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又贬监处州(今浙江丽水),赴处州途中,丁母忧。元符二年(1099年)为信州(今江西上饶)酒税。大观末,知达州(今四川达县),未行。改泗州(今江苏盱眙东北),到官不久卒。葬于任城吕村。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三月,赠直龙图阁。从弟晁谦之编次《鸡肋集》。

晁补之出身文学世家。真宗时晁炯声名显赫,此后,“晁氏自迥以来,家传文学,几于人人有集”。晁补之从弟[1]晁冲之也是著名江西诗派诗人。晁补之文风和为人都受苏轼影响很深。十七岁时,随父亲晁端友赴任杭州新城令,著《七述》一文,记述钱塘风物。时任杭州通判的苏轼是其父亲好友,称赞此文时说“吾可以搁笔矣”,又赞他“于文无所不能,博辩俊伟,绝人远甚,将必显于世”。后来晁补之通判扬州时,适逢苏轼知扬州,两人有不少唱和之作。

张耒(1054年-1114年),字文潜,号柯山,生于楚州淮阴(今江苏淮安市),祖籍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县)。北宋诗人。早年游学于陈,学官苏辙重爱,从学于苏轼,苏轼说他的文章类似苏辙,汪洋澹泊。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进士,任临淮主簿,元丰元年(1078年),为寿安尉。元丰七年(1084年),迁咸平丞,元祐初年(1086年)授秘书省正字,历秘书丞、著作郎,官至起居舍人。

绍圣三年(1096年),管勾明道宫。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谪监黄州酒税。元符二年(1099年),改监复州酒税。元符三年(1100年),苏辙北归,张耒闻讯作《寄子由二首》。徽宗时,通判黄州,知兖州,召为太常少卿,出知颍、汝二州,在颍州得知苏轼死讯,举哀行服。崇宁元年(1102年),被指为元佑党人,贬房州别驾,黄州安置,五年,归淮阴。晚年留居陈州。政和四年卒,年六十一。

其诗学白居易、张籍,如《田家》、《海州道中》、《输麦行》多反映下层人民的生活以及自己的生活感受,风格平易晓畅。他的著作有《柯山集》五十卷、《拾遗》十二卷、《续拾遗》一卷。《宋史》卷四四四有传。



[1] 古人以同曾祖父,不同父亲,年幼于己者的同辈男性为从弟。具体又分为二种:同曾祖父,不同祖父,年幼于己者的同辈男性为从祖弟;同祖父,不同父亲,年幼于己者的同辈男性为从父弟,即现在所谓的堂弟。二者统称为从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