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是什么主义诗人:城市化与民间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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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与民间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转换1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22日 15:20
陈立旭
 
城市化是一个从传统的乡村社会向现代的城市社会转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其主要表现是: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城市数目增多,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同时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毫无疑问,城市社会在本质上具有和乡村(或村落)社会不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形态。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必然伴随着文化生长土壤的变化。在世界现代城市化过程中,我们在文化领域可以看到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传统的民间文化向现代大众文化的转换。
所谓大众文化,是指在现代都市工业社会中产生,以现代都市大众为其消费对象,通过当代都市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无深度的、模式化的、易复制的、按市场规律生产的文化产品。正如杭之所说,大众文化是“一种都市工业社会或大众消费社会的特殊产物,是大众消费社会中通过印刷媒介等大众传播媒介所承载传递的文化产品,其明显的特征是它主要是为大众消费而制作出来的,因而它有着标准化和拟个性化的特色。” 大众文化除了在拥有大量受众这一点上与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相似以外,在其他诸多方面都与后者具有根本性的区别。通俗的民间文化如民间歌谣、传说、故事等等,具有与人类差不多同样久远的历史,而利用技术手段合成和传播的流行歌曲、肥皂剧、畅销的消闲书刊等大众文化则是现代都市工业社会的产物。通俗的民间文化是人类自发地不带功利性创造的一种文化,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正恰当地说明了这一点;而现代都市工业中的大众文化则是一种商业文化,它是少数人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人工合成的产物,而合成这种文化则有一种明确的功利目的即赚钱。另一方面,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的被创造与被接受是同一个过程,民众既是创造者又是接受者,而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和接受者则是分离的,现代大众文化已被纳入到了现代都市工业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轨道,生产者的目的是为了交换,消费者则一般不从事生产。因此,正如著名社会学家洛文塔尔所说:“在现代文明的机械化生产过程中,个体的衰微导致了大众文化的出现,这种文化取代了民间艺术和雅艺术。通俗文化( 指大众文化)的产品全无任何真正的艺术特征,不过,在其诸种媒介方式中,这种文化已被证明有其自身的真正特征,标准化、俗套、保守、虚伪,是一种媚悦消费者的商品”。 洛文塔尔对大众文化的表述,显然带有浓重的激进主义的感情色彩,但他却传达了一个符合现实场景的信息:当代大众文化与传统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具有本质区别,一种具有新的文化特征的大众文化已经取代了传统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在现代社会,无论外国和中国,大众文化对于传统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的这种取代显然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动因,其中最重要的动因,则是从传统的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即城市化,以及伴随着城市化而来的市场机制的孕育和发展。
首先,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的最深厚的生长土壤,是建立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乡村社会;而大众文化则是一种现代都市的消费性文化,其最深厚的生长土壤是现代都市社会。城市是具有相当面积、经济活动和住房集中,以至在私人和公共部门产生规模经济的连片地理区域,是人类社会分工以后,一种相对于乡村而言更人性化了的社会载体。城市也是规模大于乡村和集镇的以非农业活动和非农业为主的聚落,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转换必然伴随着文化生长土壤的改变。为了说明问题,在此我们有必要再次引入社会学中的共同社会与利益社会的概念。我们借用“共同社会”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说明通俗的民间的文化赖以生长的传统乡村社会的特点,而借用“利益社会”的概念,则意在说明大众文化赖以生长的现代都市社会的特点。正如本书已经指出过的,共同社会一词是滕尼斯作为利益社会一词的对立语而创造的。马克斯.韦伯把滕尼斯对两种社会的区分同自己的行动理论结合起来,把行动分为四类,即目的合理的行动、价值合理的行动、情感性行动、传统性行动,并认为在这四种类型中,前两种与利益社会相对应,共同社会关系是由情感性的或传统性的行动形成的社会关系,其特征表现为行动者主观上具有的情感性的一体感。韦伯所说的目的合理的行动及价值合理的行动,是与利益社会行动相对应的。作为利益社会行动的典型,韦伯例举出经济行动,尤其是市场中的交换。经济行动是一种把为满足需求而选择目的合理性手段,即选择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能够实现效用最大化的手段,当作目标的行动。因此,同滕尼斯一样,韦伯也认为,随着市场交换行动的广泛渗透,以传统性行动及情感性行动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遭到了破坏,共同社会行动及共同社会关系将日趋崩溃。虽然在现代社会仍将保留共同社会的因素,但总体上言,利益社会的特点将日益凸显出来。这是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在滕尼斯、韦伯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富永健一进一步指出,利益社会的行动是手段性和工具性行动,因此它的基轴是目的——手段关系,手段对于目的的合理性是它选择手段的基准。换言之,利益社会行动就其理念类型来说是目的合理的行动,要使这种行动成为可能,前提是要具备只依据目的合理的基准来选择他人这种结构上的条件。在几乎全部都是亲族群体及小范围地域社会的蒙昧社会里,显然不具备这样的结构条件。因此利益社会行动和利益关系的大规模出现,是在城市化、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开始之后。尽管在此以前的阶段并非没有手段性、工具性的人类行动,但这些行动大部分被共同社会行动和共同社会关系所掩盖了。 毫无疑问,由共同社会(与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乡村社会相对应)向利益社会(与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都市社会相对应)转换的过程,乃是一个城市化、产业化以及市场交换关系不断扩张、渗透的过程。城市化的不断扩张、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无情地斩断了自然经济下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的同时,无疑也把传统乡村社会的田园诗般的关系给破坏了。由于城市化、市场化导致整个人类生活方式的变化,由于建立在市场交换基础上的“利益社会”、“城市社会”地盘的不断扩张,以及传统的“乡村社会”、“民间社会”或“共同社会”地盘的逐渐缩小,“非功利的”、“清新自然,质朴刚健”、“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充满温情和诗意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赖于植根的土壤也就开始日益地盐碱化、板结化。在这种情况下,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之从新的文化格局中淡出,而为适合于都市社会、市场社会或利益社会、符合商业操作规律的大众文化所替代,乃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其次,通俗的民间的文化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俗民”自为的文化,具有批判和再生的潜力,而大众文化则是一种被商业机制完全掌控的当代意义上的都市“大众”的消费文化。在英语中,mass culture(大众文化)一词的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由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在给洛文塔尔的信中首先使用的。在mass culture这一词汇中,mass既有“大量”的意思,也有“大众”的意思,前者“大量”是指物,后者“大众”是指人。英国文化学家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中,对mass这个词作过一个界定,威廉斯认为,mass这个词是跟着资本主义城市一起产生出来的。这个词的第一个含义是指由城市化派生出来的“大众聚会”、“大众集会”之意;第二个含义是由工厂派生出来的,那就是指“大量生产”。因此,从词源上看,大众、大众文化就与城市化、大生产、大市场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城市的扩张和市场的渗透,无疑已将传统意义上的“俗民”转换成了当代意义上的“大众”,这就使文化的受众发生了变化,“大众”的出现,意味着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的创造者和接受者的概念内容同时被抽空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一方面,俗民是一个与特定时空的群体生活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与乡村社会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地缘一血缘共同体的产物。费孝通用“乡土中国”这一观念类型,来概括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特征,正是从乡和土这两个层面着眼的。“乡”是传统意义上的“俗民”,作为生存依托和保障的血缘一地缘共同体,俗民之恋乡是对其终生依靠的家、族群体的依恋;而“土”是传统意义上的俗民最首要的谋生手段,在田里讨生活的农民“粘着在土地上的”,生时的吃用从土里来,死了也得“入土为安”。在具有极强恋土情结的俗民眼里,离乡背井从来就是一种悲惨、愁苦的处境。这种对乡土的依恋情结,决定了俗民对于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具一种内在的强烈的需要,因为后者事实上起着一种维系地缘——血缘的体制化力量作用。同时,对乡土的依恋情结,也决定了俗民有某种强烈的对所属文化(通俗的民间文化) 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但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孕育生长,都市商品交换原则对自给自足经济的渗透和冲击,如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说,时间和空间被“虚空化”和抽象化了,从而使一种“游离机制”的运作成为可能。在城市化、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进程中,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多,人群便开始密集于作为市场交换场所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而不再“粘着在(乡村的)土地”上 。当无数原先生活在乡野的人群像潮水一样汇聚于都市的时候,俗民就转化为大众,大众就在大都市的温床上滋生了。城市化、市场化、产业化所造就的“大众”,与自然经济、农业社会或乡村社会所造就的“俗民”显然有本质的差别。“俗民”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他“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而大众则是流动的,城市的扩张使劳动者摆脱了土地的束缚,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又强化了大众的快节奏的运动,“流水线上的节奏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节奏。它在大街和大众中得到应和” 。俗民与传统社会特定时空的特定社会群体密切相关;而大众是蔓延于都市的庞杂的人群,高密度的人群使人与人之间的特质上的区别被无情地淹没了。俗民具有情感性,特定时空中的俗民与俗民往往具有亲密的关系,在传统社会,他人的体验同时也是作为自我本身的体验而被体验到的。正如罗伯特.福特纳所说,“依靠听与说进行交流的村落生活关系密切,村落里的人彼此了解,他们不只是互相了解,他们还分享地理上的位置,即他们的生活环境,无论这一位置是神圣的还是世俗的,是当权者的领地还是流放者的栖息地。他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他们在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人中结婚、生育、死亡。”
而在现代城市的温床上滋生的大众,则具有冷漠性,大众虽然是人的聚集,但人们聚集在一起并不是为了共同的目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常常是擦肩而过的漠不关心。“与村落不同的是,在一个都市中一起生活的人们对彼此的事情知之甚少,只有重大的犯罪事件等,才有可能使都市中的某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状况有所认识。人们对都市中的某些群体会比对其他群体知道得更多一些;这些群体的婚礼会在当地报纸的社会版上加以报道,而他们的死亡也要发出大量的讣告。其他的群体如果不是发生了某种不同寻常的事件(通常是暴力或者是反常行为)引起媒体的关注,则在默默无闻中生存,很少受到媒体的关注。换句话说,在不同的都市人口中信息的流动是不均等的;广大人口对社会精英的了解,超过他们对社区其他成员的了解。亲密关系是有局限的,并且经常是虚伪的。” 大众因之可以被理解为都市状态中的“平均人”,或者说常人。大众对文化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崇尚世俗的消费主义的特点。而不是像传统意义上的“俗民” 那样通过文化的创造和接受寻求对所属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大众文化与作为“平均人”的大众特征相适应,具有同质化和标准化的特征,这与作为特定社会群体情感意愿的个性表达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另一方面,传统意义上的俗民,是在传统乡村社会人身依附关系基础上按权分配的社会等级分化的产物。而大众这个现代都市社会的新人群,则是现代城市社会的产物。“社会总是由两个构成要素组成的动态整体:少数人和大众。少数人是这样一些个体或个体组成的集团,他们被赋予某种特殊的资格。大众则是没有这样资格的人们的群集。大众不能孤立地或基本上理解成是‘劳动阶级'。大众是平均的人。在这方面,纯粹数量的东西——大量的人——可以被转化为一种量的决定因素:它就变成为一种共同的社会特质,即彼此没有差别的人,却又在他身上重复出现的种属类型。” 也就是说,现代都市社会已出现了与传统的乡村社会之俗民截然不同的大众,这就使传统社会中区分社会等级及其活动的那些标准和规则失去了效力。现代城市社会的大众是一批彼此之间没有差别,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相似的或一致的“平均人”,这种大众已成为当代城市文化的主宰。
再次,城市化必然伴随着市场化,而城市市场具有极强的胃口,可以消化备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它对于通俗的民间的文化无疑也具有神奇的消解作用。马克斯.韦伯认为,一个聚居地要成为完全的新市新区,它就必须在贸易——商业关系中占有相对优势。K.j.巴顿指出,“所有的城市都存在着基本的特征,即人口和经济活动在空间的集中。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城市是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状系统。……城市经济学是把各种活动因数在地理上的大规模集中称为城市。” 因此,城市是与市场相联系的。在城市化和市场经济时代,不仅通俗的民间的文化被纳入商业和消费逻辑的轨道并引发一系列的文化消费行为,而且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只有借助于城市商业机制、文化消费,转换为大众文化,才能扩大影响。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如果不能转化为文化消费、转换成大众文化,不能纳入城市的商品生产流通机制、不能以商品化方式传播,其影响力总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在城市化的时代,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之所以难以逃脱被转换成文化消费品或大众文化的命运,更重要的是,与城市经济体制相一致的城市文化经济体制本身就有这方面的需求。大众的文化消费会随着城市文化市场的发展变得越来越没有耐性,易于厌倦。声色犬马虽然能刺激人的神经,但千篇一律的鲜花、醇酒、美人也会让人的感觉麻木迟钝。在这种情况下,大众文化制造者只有变本加厉地刺激人们感官,永不停顿地吸引都市大众的注意力,才能使城市文化市场在不断的淘汰和求新中进一步运作下去。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时代,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它迎合了都市文化市场产品更换的规律。当城市大众的胃口已经对旧的大众文化产品产生了厌倦感,而需要新的精神刺激时,大众文化的制作者往往就会不失时机地把通俗的民间的文化纳入市场,对其进行彻头彻尾的商业化的制作,以弥补大众文化产品需求的空缺。在欧美现代史上,乡村音乐、乡村文学等等不断地被挖掘、改制,并加以大批量的复制,以满足大规模的都市人群的消费胃口。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不断地有人对传统意义上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进行挖掘,将民间故事转换成大众小说、大众影视剧,音乐人也利用民间音乐制造具有民歌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流行音乐。红火过的《西北风》、《纤夫的爱》、《好汉歌》等都是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这种发掘和改制,固然由于商业化方式的传播,而扩大了民间题材的社会影响力,但同时更严格而言,它也意味着都市文化市场对传统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之鲸吞蚕食。因为被发掘和改制之后,这种所谓的“新”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通俗的民间的文化。换言之,在商业化、消费化的发掘和改制之后,那种田园诗般的充满温情和诗意的文化,便已经被转换成了--种被当代城市商业机制完全掌控的消费文化。因此,很明显的是,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口号声申举办的所谓“旅游节”、“民间文化艺术节”,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带功利性的民间文化的狂欢节,而是充满着都市商业气息的“文化消费节”或招商引资的“广告节”。由传统题材转换而来的一些当代城市大众文化,虽然也采用了一些通俗的民间的文化形式和特点,但它已经不再具有“民间的基础”、“民间的感受”。王彬彬认为,《纤夫的爱》这首歌被大众化改制前后的情况对比便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大众文化”中的《纤夫的爱》虽然采用了“通俗文化”中的民歌调,但已不再是真正的民歌:“通俗文化”中绷得铁紧的纤绳。到“大众文化”中变得“荡悠悠”,于是便不再是真正的纤绳;“通俗文化”中把命放在纤绳上搏的纤夫,到“大众文化”中则一边背纤一边 “只盼拉住我妹妹的手(哇)跟你并肩走”。因此便不再是真度的纤夫;通俗的民间的文化中“结束作男儿,与郎牵百丈”的民间女子到“大众文化”中却“只盼日头它落西山沟(哇)让你亲个够”,所以便不再是真正的民间女子……因而,《纤夫的爱》所表达的情感, 便不再是一种真正的民间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