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动漫电影:赴江苏五市和上海青浦考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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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江苏五市和上海青浦考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05-20  作者 : 孟德平  信息来源 :   为了借鉴先发地区的有益经验,更好开展我市的查办案件工作,2月16日至2月21日,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的率领下,市纪委分管案件工作书记、常委及案件室负责同志等一行10人分别对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包括所辖姜堰市)、南通市和上海市青浦区的查办案件工作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我们与江苏5市和上海青浦区纪委的领导以及从事案件查办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座谈,并对各地的办案点进行了实地查看,收获颇多。
  一、总体情况
  江苏5市和上海青浦位于长三角的核心地带。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成功走出了一条跨越发展之路,进入了一个经济发展质量最好、综合竞争力提升最快的黄金发展期。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下,上述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亮点纷呈,经验鲜活。
  (一)南京市办案工作硬软件投入超前
  南京办案点建设堪称一流。南京市办案点由两幢楼构成。主楼5层,供办案使用。副楼2层,供保障使用。整个办案点功能划分合理,由6大功能区组成。办公功能区:主楼有26间审查室、86间办公室。另有1个专门的审计室和3个文印室,审计室专供查账使用,文印室供3个案件室处理资料使用,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一应俱全。学习功能区:分别设有阅览室和网吧,供查阅资料和学习使用。生活功能区:配备专门食堂,由办案人员自主管理,每天指定一人值班,反馈饮食情况。休闲功能区:开辟健身房、放映厅、卡拉ok厅等,按照从优待检的原则让办案人员在工作之余充分放松。公用功能区:设置多功能厅一处,供开会、参观演示等使用。保障功能区:副楼为武警和其他陪护人员使用,提供全方位陪护。
  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科学先进。该系统可在线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网上全程办公,填补了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应用中的多项空白。这是该市纪委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办案工作的新尝试,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创先河。市纪委、监察局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了工作动态、案件管理、廉政档案、社情民意4个信息平台,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质量大幅跃升。考察时,分管案件的书记在10+1案件管理模块上现场对一封人民来信进行了处理。据介绍,群众举报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均可以原始件扫描录入系统,进入系统后不会因领导工作变动或办案人员的调离而遗漏丢失。对线索的初核,系统一律按程序提交集体研究,有效避免了个人裁量。系统设置了严格的业务流程,所有办案人员必须按程序办理,不能擅自改变、超越。整个系统按照领导级别设置相应的管理权限,由3个专业人员负责维护。
  办案业务培训针对性强。办案业务培训作为提升查办案件工作软实力的重要载体,该市创新方法,大量投入。1999年开始,该市每年年底集中5至7天时间,组织全市各区县、系统纪委书记,分管案件书记,案件检查室、审理室主任以及委局机关全体办案人员,进行办案业务培训。一是聘请专家学者授课,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10年来,先后邀请中央纪委七室领导,江苏省纪委领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领导以及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警官学院等30多名专家教授,就办案工作以及侦查学、心理学、证据学等方面业务知识辅导授课40余次。二是办案人员现身说法,剖析典型案例成败得失。注意选择成功与失误的典型案例,帮助参训同志从正反两个方面反思得失,启发思考,吸取教训。如2008年,安排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突破金融大案3名重要涉案人的经验做法,以及近年来因调查取证不严谨,移送司法机关后认定发生变化的3个案例的失误教训。三是总结交流特色经验,谋划部署新年度办案工作。将培训与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全市年度办案工作进行讲评,对新年度的办案工作作出部署,确保办案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起步。
  (二)镇江市办案点建设体会深刻
  镇江市办案点位于当地一座风景秀丽的山峦下,有两幢楼组成。一幢楼用于办案,一幢楼用于保障。功能划分合理,内部配置齐全(和南京办案点配置基本相同)。我们是该市办案点建成后迎来的第一批考察者。对方重点介绍了他们在承建办案点时的三点体会。一是方案要精心推敲。要从纪检监察办案的特殊性出发,全面考虑功能的划分、管网的配置、供水供电系统(包括停电预案)的安排等,力求设计方案全面、精准。二是配置要到位。在保证实用性的前提下,配置要考虑适当的超前性。同时还要考虑设施的保养维护是否方便等。三是施工队伍选择要慎重。在工程统一招投标的政策框架内,要充分考虑办案点建设的个性需求,慎重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三)扬州市案管工作经验值得称道
  扬州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本着服务、管理、监督相协调,案前、案中、案后相统一,制度管理和个案监督相配合的原则,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
  一是抓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打造查案源头监督的新平台。一方面,拓展路径,扩大案件线索库的“内存”。建立案件“线索库”,实现了案件线索的统一扎口。对一般性线索,市纪委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案件线索交流移送会议,按规定的程序采取“会议式”相互移送;对于重大、紧急的线索,市纪委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采取“点对点”直接移送。另一方面,管理线索用制度保证有效“运行”。该市建立起案件线索的排查、反馈、清理等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发现案件线索的主动性、经营线索的有效性、减少处置的随意性。
  二是抓组织协调的规范高效,形成查案力量整合的新架构。该市纪委通过建立统筹性协调和专题性协调两项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大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同时,制定了《派驻机构案件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依托市直纪工委,打破系统界限,划分区域,明确协作区牵头负责人,统一调配,集中力量,交叉办案。按照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资源重组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出《关于成立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实施方案》,使乡镇纪委的查案力量由“分散”变为“集中”,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合力办案的态势。
  三是抓内控监督的有效实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的新提升。重点围绕人、财、物三个方面加强查案的内控监督。突出表现在:强化办案责任,明确了案件主办人6项职责,强化了主办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监督。按照扣缴执行、保管、审理监督、决策处置、执行各个环节相互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涉案款物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办案点和“两规”案件的监督。利用监控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建立“陪护人员库”,确保文明、规范、安全办案。
  (四)泰州市查办案件工作经验可圈可点
  泰州市查办案件工作始终将服务发展、造福百姓作为主旋律,选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工作中积累和探索了很多可贵的经验。主要为:
  一是牢固树立“三个不变”的办案理念。始终坚持办案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始终不变、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办案不变、高度重视办案队伍建设不变。
  二是着力构建“大办案”工作格局。以组织协调为抓手,在三个层面上有效整合全市办案资源。强化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组织协调,实行全委(局)办案、全员办案,将机关人、财、物向办案倾斜。强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协调,建立办案人才库,供随时调配。通过实行指定交叉办案、异地异人突破、派员坐镇指挥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查办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全市执法执纪机关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形成反腐败的强劲势头。
  三是大胆创新办案思路。推行“主动出击,分阶段集中突破重点领域案件”的办案模式。每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当年查办案件的一、两个重点领域,统一部署、统一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一个领域一个领域重点查处,集小胜为大胜。
  (五)南通市查办案件工作领跑全省
  近几年来,南通市纪委坚定不移高举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保护干部三面旗帜,工作上抓特色、抓创新、抓亮点,使该市的查办案件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
  第一,依托信息化科技化,打造6大办案平台。南通市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龙头工程来抓。2008年3月18日,集科技办案、教育展览、会议培训为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投入使用。该中心建设创下了江苏省纪检监察系统三个之最,即建成时间最早、建设标准最高、主体功能最全。该中心的核心功能是查办案件,在此基础上建立“六大平台”,即:全数字监控平台、网络指挥交流平台、多媒体谈话示证平台、办案资料检索利用平台、案件警示教育编辑播放平台、立体安全控制平台。以此高标准推进科技化办案工作。
  第二,依托查办案件工作成果,推进廉政文化向纵深发展。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廉政文化建设如鱼得水,不仅形式多样,而且有血有肉。南通市纪委在查办案件成果转换上做足文章,放大效应。2008年该市相继开展了第三次反腐倡廉南通论坛、算好廉政账为主题的教育月活动、“510”思廉日和“129”国际反腐日教育活动、大型廉政话剧《母亲的守望》巡回公演活动等,同时在该市的廉洁文化广场将查办案件的成果进行展示。由于查办案件声势大,使廉政文化得到了群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冲击波大的综合效应。
  (六)上海青浦区源头治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针对公车私用、开支庞大的问题,青浦区纪委进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预先制定纪律规定保障改革。下发了《关于停止新增、更新公务车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停止新增、更新和处置公务车辆,车辆一律不准进行突击大修和调换零部件,不准进行豪华装饰。二是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改革。规定公车处置不“对号入座”定向转让,实行公开拍卖,市场化处置。对科级以下人员的交通费不发放到个人,整体打包核发到单位进行集中使用。三是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对更新车辆作出统一规定,对保留车辆作出统一标识。对镇、街道、经济小区车辆额度统一规范。并对公务用车出台统一配套制度。通过改革,预计每年将节约费用近9000万,将全部用于“村村通公交”等民生工程。
  通过对5市1区的考察,查办案件工作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各地除了上述的特点和经验外,还有许多共同之处,尤其是江苏5市表现明显。突出反映在: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普遍高。不仅市纪委监察局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龙头工作来抓,更重要的是市委、市政府等市级班子将查办案件工作高看一筹,将从事查办案件工作人员高看一等,在办案经费、办案人员配置、办案基地建设都予以大力支持,创造了良好的办案外部环境。二是都建有办案基地。南京市、南通市的办案点早已投入使用,并在办案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镇江市的办案点主体工程已完工,只待内部设施调试后即可投入使用。泰州市办案点正在建设,整体工程按照高水平规划、大手笔投入、园林式效果的思路加快施工进度,有望今年投入使用。泰州所辖县级市姜堰市也有自己的办案点。扬州市办案点虽然面积不大(一幢2层楼),但投入600万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配置,功能设施齐全。三是办案力量得到普遍加强。主要体现在办案人员总数都超过机关的30%,且年富力强、结构优化。另外5市均成立了单独的案件监督管理室,配置3—5人,专司案件监督和管理。
  二、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查办案件工作只有紧扣发展这一主题,才能具有永久的生命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这一重大课题,落实在一个地区,从一定角度上去说就是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纪委监察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发展,始终是我们一个永恒的主题。进而推之,查办案件工作如何紧贴经济主战场,不失时机扩大办案成果,一直是我们孜孜追求的价值取向之一。具体工作中,只有将查办案件置之于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中去谋划、去思考,才能找准方位、找准着力点。南京、泰州、南通等地查办案件工作正是在融入发展中做足了文章,近年来通过查办发生在土地批用、城市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案件,提升了他们的威信,扩大了他们的影响。我市的查办案件工作也是坚持这一思路进行的,特别是2008年查办的4起特大受贿串案和相继开展的国风集团整治、三荣大厦清理和全市混凝土行业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的具体体现。外地的经验和我们的实践反复告诉我们,查办案件能够净化社会风气、优化政务环境,从而推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讲,查办案件本身就能出生产力。只有沿着服从服务发展这条路走下去,查办案件工作才能打开广阔的空间。
  启示之二:查办案件工作只有插上信息化的翅膀,才能增强查处的震慑力
  当下,社会已全部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以不可阻挡之势渗透到我们生活工作的每个角落。同样道理,信息化也给查办案件工作带来划时代的变革。正如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所言,信息化是一个门槛,必须跨过去。跨过去就是一片天。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办案一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登陆案件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加快了公文处理速度。二可以打造查办案件的坚强后台支撑。通过监控系统可以随时掌握办案的实时情况,及时调整办案决策、策略和方法,指导前台谈话、突破,有效防止了战机的贻误。三可以克服办案的随意性。通过系统设置,办案流程更加规范。办什么案、办到什么程度、有什么人在办,系统上清清楚楚,有效避免了案件因领导人的更迭、办案人员的好恶等给办案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四可以打破“两规”的神秘性。由于办案实行全程监控,“两规”对象在调查期间的情况可以随时观察。既保证了“两规”对象的安全,又消除社会上对“两规”的一些误解。不难看出,信息化手段应用到办案上,可以大大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依法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使腐败分子插翅难逃,极大增强了查办案件的震慑力。
  启示之三:查办案件工作只有及时有效转化成果,才能具备深远的影响力
  查办案件工作不能停留在办个案上。涉案人员受到党政纪处理和法律追究,挽回经济损失只是办案成果体现的一个方面。因势利导地转化办案成果,使办案效用最大化,已成为查办案件工作的一个更高层面取向。一要加强源头治理和防范。从考察的5市和我市查办的有影响案件发案原因分析来看,涉案人员既有自身的价值观扭曲、党性原则丧失等主管原因,又有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等客观原因。通过查办案件,可以找出症结所在,从而在体制上加以改革、机制上加以创新、制度上加以完善,使源头治理工作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如南京市推行的权力阳光运行就是在查办行政审批过程发生的案件后,及时采取的治本措施。二要适时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文化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有实际案例受到广大教育对象的普遍关注和欢迎。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通过视频录像、宣传展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告诉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因是发生在教育对象身边的事,反面典型的教育感染力强、冲击波大。如南通市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就地转化办案成果,方便快捷,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