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云福利群你懂得:房产他项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2:23:52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如出现抵押房产证借贷行为,出借方最好能先到房管处了解该房产的权利状况,然后以借贷公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出借方办房屋抵押,应两证在手,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他项权证,否则,开发商可通过挂失房产证的方式来运作。 如此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出借资金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他项权证如果不去注销就永远有效。
       如果有具体的还款期限,自借款届满之日起2年的诉讼时效。 
      

【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房屋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权利价值是贷款银行对该房地产拥有的权利。  也就是说房地产抵押权利价值是抵押房地产交换价值,抵押权人(银行)支配抵押房地产交换价值的权利,是换价权,以价金或其他价值形式转换抵押房地产以优先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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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利价值不是抵押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是银行决定的

  房屋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权利价值是贷款银行对该房地产拥有的权利。

  也就是说房地产抵押权利价值是抵押房地产交换价值,抵押权人(银行)支配抵押房地产交换价值的权利,是换价权,以价金或其他价值形式转换抵押房地产以优先偿还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银行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贷款的金额和比例,房地产管理部门凭借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金额来确定抵押价值。抵押权利价值在抵押(借款)合同中约定。虽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早有规定,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哪些可以协商议定,哪些由评估确定却无规定。故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似乎成了一个程序和要件,必不可少。这其中,抵押估价报告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成为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价值的依据,另一方面可以成为转移风险的“缓冲地带”,故有着其存在的空间。此次《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了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明确了抵押当事人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与估价机构的估价报告皆可以作为银行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明的依据,重申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这将使抵押评估业务来源产生锐减,对估价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挑战。这样迫使一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扩展服务内容,向房地产咨询、经纪、投资顾问、可行性分析与研究等相关领域延展,拓展服务空间。如果抵押双方按书面协议抵押物价值,那么,如何确保抵押物价值的真实、有效,也成了银行面临的问题,对银行内部价值审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