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田杏梨收藏:"贪官抱怨组织不提醒"折射出什么?难道组织都是贪官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8:20:35
"贪官抱怨组织不提醒"折射出什么?难道组织都是贪官吗? 

甘肃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人志一方面称“之所以收了那么多钱,是因为自己没能管住自己”,另一方面又抱怨说,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及早对他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他就可能不会犯罪——受贿千万元,反怪组织没提醒?(10月26日 《检察日报》)

“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这段话出自李人志的忏悔录,如是的“抱怨”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贪赃枉法,不从自身找愿意,反而抱怨组织“不提醒”,简直是岂有此理!

有多人觉得这位贪官的抱怨足以反衬出“贪官忏悔”的虚伪含量,更多的人则在嘲讽其“抱怨组织不提醒”的幼稚拙劣。其实,这事儿并不幽默。不仅不幽默,反而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某种因为权力缺乏有效监督而失控乱舞的现实生态。

国企高管,既是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又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某种意义上说,具有双重身份的国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拥有比政府官员更大更宽泛的绝对权力。在一个国企内部,“人财物”三权全部掌握在“一把手”手里,在职代会和企业工会被企业管理层“领导”的语境下,国企一把手实际上掌控着一个企业的全部命脉,无论是经营还是管理,不管是用人还是用钱,基本上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政府官员有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考察和考评,还要接受公共社会以及舆论的监督,但针对国企高管权力的监督体系却几乎是形同虚设。在理论上,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大婆婆”,监管之责自然责无旁贷。只不过,特大型、大型、中型国有企业林林总总,经营形势、前景及内部结构情况错综复杂,单靠国资委介入其中一一“理顺”权力治理结构并做出有效的监管,可操作性不大。而另一方面,国企高管在年底接受的“组织部考察”,也多是走“谈话”和“看总结”的文本形式主义路径,也对国企高管权力构不成实质性的监督。

所以,在已经曝光的现实案例中,很多国企贪官才能自定薪酬、才能在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中施展权钱交易的“功夫”。而李人志也不外乎是如此,一边在提拔企业中层干部中“获利”,一边在经营活动中操作“创收”。还真像他“抱怨”的那样,如果在其腐败堕落的过程中,来自于上层和内部的监督震慑力量稍稍发挥效力,或许他真的会有所收敛。

权力个体的堕落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制度对于权力个体的贪腐没有任何有效的反制力,反过来还要让落马的贪官抱怨“缺乏提醒”。这样的“抱怨”不该引起哄笑声阵阵,而应该引起警惕和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