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rase怎么读什么意思:改革开放启示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41:02
假如有一个人一觉睡了30年,今天刚刚醒来,他一定会认为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因为整个中国在30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是人们无论如何都不敢想象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在过去30年时间里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几百
年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即使放在世界的视野上,中国30年所取得的成就都是惊人的。难怪,现在海外许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奇迹”。
“中国奇迹”来自改革开放。可是,回首30年的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中国改革走到今天不容易,瞻念前途也不容盲目乐观,在社会矛盾突出、社会思想多元的今天,如何在回顾历史中总结有价值的思想资源,为推动改革寻找新的动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计划到市场,让中国人从贫穷走向富裕
改革开放前,搞了20多年计划经济的中国经济却濒临崩溃的边缘。“穷则变,变则通”,中国开始了新的探索。但是,思想一旦成为教条,变通谈何容易?对市场经济的莫名恐惧,使得改革只能谨慎进行。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体制”,中国一步步突破计划经济教条的束缚,经济也开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回头看,人们才发现,中国改革的过程其实就是逐步打破对市场经济的恐惧,逐步扩大市场机制作用的过程。
但是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推动下,中国改革的目标才最终明确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中国开始彻底打破被神圣化的计划经济制度,“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搞市场经济成为时代的主题。
在30年前,许多国家挣扎在温饱边缘,其中也包括中国。如今,世界上仍然有许多国家没有走出贫苦的泥沼,可是他们惊奇地发现:中国的经济总量以每年接近10%的速度增长,在近30年的时间里GDP翻了近4番,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中国已成为保持世界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从缺衣少食的短缺经济逐步走向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初步实现了富裕的梦想。奇迹从何而来?秘密在于中国告别了计划经济,实现了市场经济。
可是,面对现在存在的分配不公和腐败频出等社会问题,一些人又开始怀念计划经济。他们把现在的社会问题说成是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造成的,鼓吹计划经济的好处。可是,他们忘记了马克思的话,“商品是天生的平等主义者”。分配不公和腐败频出等社会问题并不是市场经济导致的,而是相反,是由于市场经济还没有彻底建立,权力介入市场还缺乏应有的制约导致的。
实践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创造财富的最佳资源配置方式。我们固然应该直面社会问题,但是更应该找准产生社会问题的病灶,绝不能走回头路。市场改革仍未完成,停顿倒退没有出路。
从身份到契约,让每个公民找到自由与尊严
“从身份到契约”标志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意味着个体解放、经济平等和政治平权。一个社会中的权利与义务分配不是依据特定的身份,而是法律所标定的契约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30年就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需要填的各种表格里都有一栏 “家庭成分”,其中的选项有“工人”、“革命干部”、“富农”、“贫农”等等,面对这一栏,有的人会很高兴,有的人很痛苦。因为虽然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家庭成分”,“家庭成分”却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催生出的“家庭成分”论将人化为三六九等,其实就是一种“身份制度”。“成分高”的后代怎么都改造不好,怎么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计划经济体制又从另一方面强化了这种“身份制度”。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各种“身份”所享有的差别性的权利和义务都是预先给定的,个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随着“身份制度”的瓦解,亿万人摆脱了“家庭成分”的束缚,这调动了全体人民群众以极大的积极性投入改革。如果几亿农村人口中“身份”仍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帽子”仍然戴在数以百万计人家的头上,农村人口中人与人的地位不平等,怎能“家庭承包”?假如说“家庭承包”奠定了中国经济的基础,那么乡镇企业的崛起则意味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而乡镇企业当中的骨干,不少人曾经是原先“地富反坏分子”的第二代、第三代。民间经济的繁荣也是如此,如果不首先破除“身份制度”,今天中国能成为世界的第四大经济体吗?
国际上有一个机构专门研究经济自由和经济绩效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人民的自由度高,经济增长就比较顺利,生活水平就比较高。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身份制度”的废除,意味着人民自由的扩大。而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也正是人民自由不断扩大的3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严重束缚个人自由的户籍制度有所松动,与此相应的“城里人”的特殊福利也逐渐减少,这些正在打破“城里人”与“乡下人”的差别。个人对单位的依附逐渐减弱,改变了原先那种单一的单位隶属关系,而赋予个人在经济活动上以合法的自主权和自由权,他们相互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是通过契约关系来实现的。所有这些领域的契约化现象都是我国实现从身份到契约转变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过渡的重要体现。
当然,我们不能说今天的中国人已经完全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而且今天一种隐性的“身份”和“成分”的区别也在形成,一些人依靠自己的“身份”可以享有特权和机会。所以,我们要继续推动中国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平等的自由竞争机会,这也正是中国下一步改革所要完成的艰巨任务。
从人治到法治,让法律保障我们的公平正义
1979年9月9日的中央第64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
今天的人们看到这则史料,可能不会想到它所具有的“破冰”意义。
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十年“文革”最惨痛的教训之一,就是无数的公民,甚至国家主席,受到了非法迫害。1978年后伴随着思想解放,大家在思考,一个国家怎么能够做到长治久安。从全世界的角度来看,寻求长治久安之策就在于制度的完善,在于法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第64号文件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而且破天荒地使用了“法治”一词。
但是,中国的法治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强调的是“法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法制”与“法治”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强调严格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把法制当作治理的工具;后者除了强调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强调法律是最高的统治权威,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法治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长远目标。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久后,这一目标又被写进我国宪法,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目标。中共十六大后,中国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国家的目标更加具体化,并且表明政府将在实现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带头作用。
从1979年到2005年,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约40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地方性法规。中国政府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上建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人治和法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现在社会上有许多潜规则、土政策,潜规则后面都是利益,利益后面有腐败。所以,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更多地通过法治手段去解决社会矛盾。把法治转化为一种公平分配正义的技术,让老百姓共享正义的分配。在一定意义上,这比分享改革成果更重要。
从权力到权利,让公民享有更多的民主管理权
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热潮里,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说,这一次解放思想重在“还权于民”。一石激起千层浪,“还权于民”成为舆论的热点。
其实,还权于民并非一个新概念,从理论上讲,国家本身就是从社会分离出来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产物。马克思理论认为,国家的最终消失正是权力全部回归社会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权力由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是一个不断回归的过程,不断地还权于社会正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改革开放前,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达到了一个顶峰,干预的触角伸入文化领域、经济领域、体育领域乃至家庭领域。这种干预极大地限制了私人权利的领域,削弱了社会本来应该具有的自治功能。社会风气是普遍崇拜权力,以权代法;权越大,法亦越大,“真理”亦越强。与此相适应,中国政府也是一个管制型政府。改革开放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集中在政府和国家手中的权力逐步分化出来,“还权于民”。
从高度的国家集权到社会权利的扩大、社会自治,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一直追求的目标。事实上,改革开放就是从扩大公民权利开始的,从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开始的,从加强对于权利的保护入手的。具体说来,就是逐步明确了“私营企业—私人财产—私人权利”这条主线。改革开放让我们懂得了这个道理,要想国家强大必须私人财产要丰富、私人利益要有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群体开始形成,他们需要有表达利益和影响决策的渠道,这要求政府更加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也需要政府积极培育各种代表不同利益追求的社会组织。当人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物质生活变得富足之后,其政治需求便日益增多,政府就要努力扩大公民的参与渠道,让公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要得到权利,就必须有民主。没有民主,民众的权利就是一句空话。
公民权利的回归,不但激发了公民的创造性,也能使弱势群体更为充分地实现自己的权利要求,借助法治的力量获得冤屈的平复和正义的伸张。民众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民间力量能否在社会危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这方面我们任重道远。因为现代治理的特色,在于它首先是一种公共治理,即它是以全部公共的力量来参与社会治理。
应该看到,中国社会仍然有很多不稳定的东西,其中一个比较显著的方面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其主要问题是私权利受到公权力不合法的侵犯。“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如何让宪法上的每一条权利落到实处,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受到尊重和保障,真正实现“宪政”,将是中国今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主流方向。
美国《时代》周刊在1979年第一期的序言中曾这样写道:“一个崭新中国的梦想者——邓小平向世界打开了‘中央之国’的大门。这是人类历史上气势恢宏、绝无仅有的一个壮举!”而这个壮举,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