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音乐打包下载:中国民族政策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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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政策的下一步

        《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加藤嘉一 2009-07-24
   “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是成功的,其实质是促进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平等、各民族和谐,少数民族政策和新疆‘七•五’事件毫无关联,中国将毫不犹豫地坚持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绝不会因为某一个事件、某一个地方有什么暴力事件而放弃。”在7月21日的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先生这样表态。

   这段话所针对的,无疑是最近在新疆发生的严重暴力事件。这次的事件至少导致了197人死亡,并造成了当地不同民族的空前对立。国内外许多人士认为,中国政府自从八十年代以来一直推行的民族政策,到目前已经不足以保证公平,这是导致这次不幸事件的本质原因。不过,认真观察就会发现,对于民族政策到底不公平在哪里,不同民族的观点截然不同。在舆论上占有话语权的汉族认为,现在的政策只保护少数民族而忽略汉族利益,尤其是法律上的“两少一宽”、就业方面的“三个60%”等,对汉族很不公平。与此同时,我的维吾尔族朋友却并不认为自己是政策的受益者。他们设在海外的网站主张,这些政策是由一些荒谬自大的官员搞出来的,处处带有歧视色彩。有趣的是,尽管双方的观点完全不同,而且从来不在同一个平台上交流,但批判的对象却高度一致,那就是中国各级政府。那么,中国的民族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作为原来生活在相当单一的环境中的日本国民,我原来对“民族”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直接认识。来到中国后,才发现对于一个人来说,民族的属性是多么重要。比如说,最近有一位重庆高考状元,就为了加分而把自己的民族改成少数民族,也因此被北大拒绝录取。显然,对于汉族在各个领域都占有优势的中国来说,给少数民族一定的照顾政策是理所当然的,这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普世价值”。所以我完全同意“中国的民族政策是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平等、和谐”的说法。不过,这些说法仅仅是原则,政府执行的应该是具体的措施。而在具体的措施方面,中国的做法是具有相当大的特色的,与国际上的习惯并不太一致。

   据我所知,中国当局现在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是八十年代确立的。它参照了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强调“民族平等”而非西方式的“机会均等”。按照最新的《中国少数民族政策及其实践》白皮书的介绍,中国和西方理念上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中国有非常明确的、成文的“民族政策”,而西方国家一般都没有;其次是中国政策规定要“确认少数民族成分”,即每个人的民族属性必须由政府确认并在身份证上显示,而西方国家的政府一般不会分清民族,也不会在身份证上显示这种信息;另外,中国还有一种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各种自治区、自治州里,政府特别重视以“民族”为主体来制定政策。总的来说,中国的政策是利用“民族”作为治理的出发点。

   在独特的民族理念之下,八十年代的中国领导人决定以补偿的方式来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程度一直落后于内地,政府针对少数“民族”(而非“个人”)推出了许多符合当时条件的优待政策。比如,少数民族家庭可以比汉族多生一个孩子;在自治区里,中央企业20%以上的职工,本地国有企业40%以上的职工,大学里40%以上的学生必须是少数民族(“三个60%”);少数民族的轻度犯罪行为可以被轻判(“两少一宽”)。不难想象,在所有就业机会都由组织安排,中央可以控制社会上一切事情的时候,这种优待措施是相当有效的。尽管有的汉族表示不满意,但他们大多都是“体制内”的人,政府很容易就能安抚他们。所以,当时的民族问题并不算突出。我的一位出生在新疆的朋友对我说:“过去,我们和维族的关系可好了,大家都认为民族冲突是印度、阿富汗才有的事,与中国无关。”一直以来,中国政府相信自己的政策是世界上领先的,值得在国际上真诚推广。事实上,直到2009年2月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斯里兰卡代表还要求中国“与全世界分享如何把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与区域民族自治相结合的经验”,而中国则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建议。


   但事实上,这种政策却已经不再让中国感到愉快了。理由很简单,就是每个中国人都熟悉的那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经济全球化浪潮把世界连成一体的时候,在全球化中收益的中国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似的变化:经济“全国化”。而且很显然,中国内部的一体化趋势要比全球的整合彻底得多,也快得多。如今,资金、资源、信息、人力,都可以在包括各个自治区的中国境内随意流动。在这个过程中,资源丰富的新疆得到了内地的大量投资,从非常闭塞的边疆地区变成了中国西部最富裕的省份。经济的发展,对奉行实用主义政策的中国政府来说,当然是一件空前的好事。但遗憾的是,政府似乎并没有敏锐地意识到,自己一直维持的各种“上层建筑”,究竟是否赶得上“经济基础”的发展。

   在当今的中国,就业机会的大部分,尤其是每年新增就业机会的绝大部分,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而新疆的企业严重依赖于外来投资。据《新疆统计年鉴》记载,2008年新疆的GDP是4230亿人民币,而同年引进到位的投资是809亿元,占GDP的五分之一。其中,不含外资、石油、央企的外省到位资金达到446.28亿元,占GDP的十分之一。而2007年中国的GDP是33,838亿美元,从国外引进投资是826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不到五十分之一。简单的说,外省企业对新疆的影响力,是国际资本对中国影响力的五倍。考虑到石油企业雇佣的正式职工较少,外省企业对就业率的影响比这个比例还大。而新疆是一个人口增长率高于全国两倍的地方,可以说,如何解决就业问题,就取决于这些外省企业。然而,外省企业并不像本地的国有企业一样受到“60%”的限制,他们往往倾向于雇佣汉族人,包括本地汉人和外来移民。我曾听一位在喀什投资的企业家说:“本地人(维族)不如内地人(汉族)勤快,交流上也比较困难,而在一起工作的话又怕出事,所以我尽可能多从内地和乌鲁木齐招(汉族)人。政府也不干涉。”而在建筑业里,甚至有许多企业完全使用内地来的民工,而这些民工在新疆几乎不花钱,把所有收入寄回家里。在这种情况下,新疆的维族失业率居高不下。这成为了新疆没法实现稳定的根本原因。

   对于没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的中国社会来说,高失业率是一个可以导致多米诺后果的严重问题。这个问题还存在的话,本质上的稳定是很难实现的。然而,八十年代以来的民族政策仍然被坚持着。于是,围绕这些政策,许多具有讽刺性的现象发生了:有极少数人因为贫困和失业而到内地去偷窃,而内地的警察在抓到人后往往按“两少一宽”将他们释放,给内地人以“新疆小偷多”的错觉,破坏了相互的印象;教育方面,白皮书中提到的“自治机关••••••决定各级学校的教学用语。少数民族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使得许多维族学生没有学过足够的汉语,结果在汉族投资的企业里处境不好;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宽提高了维族的出生率,甚至造就了热比娅本人这样生过11个孩子的现象,但这带来了失业率的提高和竞争力的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在南疆的许多地方,维族的文化是保留下来了,可当他们去广东打工的时候,正是这种文化的差异引起了震惊全国的“韶关事件”•••••这一切的根源,在我看来是白皮书上所明确的,把本国公民按照“民族”来分开,然后分别治理的思路。


   新疆事件告诉我们,中国在民族问题上似乎陷入了和当年的苏联、南斯拉夫一样的困境:传统的治理思路、日益“全国化”的经济、对国家统一的坚持,这三点已经没法统一起来了,任何具体的变化总要影响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但是作为对所有民族负责任的政府,不能坐视这种局面的持续,因为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教训毕竟是惨痛的。

   中国的民族政策的下一步该怎么走?这并不是一个涉及“普世价值”的人权问题。按照“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的理论,能够真正实现“和谐”的政策才是值得采纳的。众所周知,美国把自己建设成“民族大熔炉”,创造说英语的“美利坚民族”的政策或许能够给中国带来有力线索,成为中国应该认真学习的榜样。毕竟,美国的民族政策在南北战争后的一百多年来经受住了考验,逐渐发展。顺应全球化的趋势,摆脱过去的思想,积极地推进而非阻碍民族的融合、消失,从此开始具体而真正使得“中华民族”之概念渗透到中国领土的每一个角落,让所有中国公民都能获得公平而不仅平等的发展机会,在我看来,才是“促进各民族团结、平等、和谐”的好办法。

        (作者邮箱:kyoshikaz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