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爱她百度云:记账员工作条例执行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6:34:58

记账员工作条例执行细则

 

 一.   验货的规定

1.  验货必须按实物和进货单验收商品,无进货单不得验收商品。 按实物验收, 不准出现少验多卖,如发现不及时验货者根据 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如发现商品与原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应 通知经营部经理和经手人,待做出处理意见方可验单,擅自处 理,对记帐员处以20元以上罚款。(记帐员如休班可委托员工并交代清楚细则)。

①、 柜组主任向客户索取进货原始单,必须为客户亲笔书写,不得涂改、乱画;进货原始单注有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客户姓名及进货日期(电脑打印的进货原始单要求同上)如有遗漏内容,必须由客户亲笔增添内容或换单,私自添加底单内容者处以50元 罚款。

②、进货原始单上商品名称、货号或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必须详细,大小写要一致,如不相符者必须换单。 

③、进货原始单(手写或电脑打印)的付款方式,客户必须亲笔注明(已付现金、已退现金、未付款、退应付款),私自添加、改动者,处以50元罚款。

④、柜组主任必须拒绝客户拆借的底单,如有此类现象发生,记帐员拒绝验单报账,须要求客户重新更换底单,违规者罚款50元。

2. 各柜组购进商品报账时,原始底单不能用名片或传真代替(须复印)。如想撤出底单和客户重新对账,可向财务说明原因,然后再办理。 

3. 验收完毕核实底单后,按柜组正常加价率注明售价及编码报信息部作验收单,如有新品引进表并生成新编码。商品名称应写全,字幅较长的名称应写出能体现商品重点的字样,如化妆品、超市饮料、洗涤等分清功效、口味。

4. 信息部将验收单打出后,记帐员应认真核对原始单与验收单是否一致。

5. 供货方直接送货并结算的柜组,无收款条财务拒绝付款,必须在验收单后附对方单位的收款条。

6. 柜组主任进货后,必须由记帐员验货,柜组主任审核无误签字后,记帐员方可亲自报账(记帐员不可代签,违反此规定罚款20元),并及时销进货计划。

7. 凡是柜组进货,必须在三日内审核报账。对于进货原始单不符合规定要求换单延期报账者,需通知财务管理室(审计科)做记录。

8. 赠品必须经财务管理室(审计科)验数:①、随商品赠出的无价值赠品,在审计科登入赠品数量账顾客领取赠品时,必须让顾客签字,登记电话每月3日、13日、23日到审计科核对。②、柜组内有相同商品,可直接验入库存,进价为“0”。③、如须作价的赠品,开商品入库单,赠品售出后将款项交财务,并将收款凭证交督查办存档(此凭证要与入库单相符)。④、将赠品私分者,公司将给予重罚或开除处理。

二、退货商品的规定

1.  需要退换的商品,必须有两人经手签字记帐员填写退货通知单,再由经营部经理验数、签字,让对方客户签字生效方可报账。如果退还货价格与原进价不符,必须由经营部经理签字方可填写验收单,退货通知单柜组一联,随验收单附财务一联(附财务联必须审批填写齐全,字迹工整清晰)

细则:

①、退货通知单要求记帐员填写商品的数量进价,由经营部经理验数并参照此商品的标签填写零售价,签字,违反此规定处以经营部经理30元罚款,对于代写零售价人员处以30元罚款。

②、需要“退”“换”的商品都必须在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退”“换”字样。

③、退换的商品若为柜组主任亲自带走的,在柜组内签字齐全后,必须有客户的亲笔签名若为直接退货(返货),经营部经理签字后须注明“直接返货”字样,方可报账,违反此规定处以相关责任人30元罚款。

④、退货通知单上所注明的零售价若与验收单的零售价不符者,处以相关责任人30元罚款。

⑤、柜组中的退货通知单应妥善保存,附在相应的验收单下,不能因为全部调货完成就随意撕掉,如有未调回商品应将有客户签字欠条附在相应的退货通知单上。

⑥、验收单所退的商品数量若多于进货单上所填数量,处以相关负责人30元罚款。

⑦、厂家退差价的商品,如售价发生变化的必须有财务管理室(审计科)验数,无须填写退货通知单,但要求在验收单上注明“厂家退差价”字样。

2.  退货的商品不允许出现负数如不能及时结算,必须由楼层经理批准后方可报账,报账时必须附有客户的欠单(欠单由财务保存)。

三、 代销商品报账的规定

1. 代销商品进柜组应有记帐员验货规定及时验收

2. 代销商品付款时,领款人签章必须由柜组主任和记帐员共同签字,并附有对方单位的收款证明单,再经经营部经理核实,楼层经理签字后,财务复核签字方可报账。不准在柜组内以销货款付代销商品款,不准不经签字私自付代销货款,一经查出,立即开除公职。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证明单,财务拒绝付款,凡去办事处结算的现金,必须有加盖对方财务章的收据方可报账。

3. 代销商品应按进货地址(天津、北京、沧州等),分别设置总户账户,总账面余额要与财务面余额相符,分户余额的合计要与总账面余额相等,分户余额与客户余额相符,做到账账相符,并及时入账(不得超过三天)。

4. 柜组支款进货要及时报账,一次一清,不得超过三天,交款时间不得报账。

5. 代销商品柜组之间进行调拨时,应付款账户也随之调拨转组

6. 还款单与相应的应付验收单附在一起。(跨月还款单可放置在本月所有单据后)。

四、商品变价的规定

1. 商品需要变价,必须由经营部经理验货与柜组主任协商定价,记帐员必须查明所变商品的成本,成本以上为差价,成本以下为损失,差价或损失,要在右上角注明。差价由经营部经理审批签字,损失由经营部经理及楼层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室(审计科)方可验数签字。变价单不得涂改,涂改的变价单,财务管理室(审计科)拒绝签字,商品变价后标签立即更换,商品价格不准随意变动,如发现弄虚作假,售价与变价不一致,公司收回差价,记帐员开除公职。

细则:

①、星期六为商品处理日。如周六有需处理的商品,主任需在周五12点以前明确告知员工,当顾客购买时应告知顾客此商品第二天将处理,如顾客执意购买,按原价出售。

②、需处理商品必须整理归类集中存放。星期五下午统一变价,财务管理室(审计科)验收签字后,及时交信息部做调价处理,商品变价后打好标签并单独存放。经营部经理对星期五所变商品在星期五下班前至星期六8:30之前必须重新验数方可销售,财务管理室将进行检查不履行其职责者处以50元罚款,楼层经理负连带责任。

③、库存变价应及时,财务管理室(审计科)前去变价时,记帐员将新来底单与变价单一同拿出,核对无误后到信息部先录入变价后再打验收单更改标签。

④、除商品处理日外,柜组不准随意处理商品。市场变价切勿与处理变价混淆(xiao),不得以市场价或其他原因为名处理柜组商品,一经查实柜组主任处以50元罚款,经营部经理负连带责任。(鲜活类、食品类商品除外)。

⑤、星期六处理的商品应贴出“处理商品”字样,标签注明原价与现价,二次降价者注明降价前一次价格为原价:属厂家降价的商品应贴出“厂家降价”或“特价”字样

⑥、公司员工不得提前留存、抢先购买、为他人代买或委托他人代买者处以其所购商品价值10倍的罚款。公司在职员工,一律不准在周六10点以前购买处理商品(不包括厂家处理商品);对于随时处理的商品(鲜活类、食品类、超市)本楼员工在变价半小时后购买,不允许提前留存。

⑦、柜组发生优惠时,信誉卡底联必须有卡号及准确的优惠金额,如无卡号,优惠金额由开票人承担。商品优惠幅度超过6%,必须有经营经理批准,并在销售凭证上签字,商品优惠幅度超过10%的,必须有楼层经理批准签字后。审计科方可审核。

⑧、非款台柜组(食品类)发生优惠时,立即开变价单,填写原价、现价、优惠金额,顾客在变价单备注处写明姓名、联系方式,由经营部经理签字方可出售。

2. 变价、损失、优惠必须汇总上报审计科,上报时间为每月3日、13日、23日,优惠日期一律截止(含有)2日、12日、22日。将优惠时间段填写在封面上,上报不得拖延。

3. 商品退回、(该商品已变价),记帐员必须持原变价单由财务管理室审核无误后做变价处理(如该商品已优惠,先做优惠退回,再做变价);推顾客损失的商品直接做变价单由财务管理室审核(已优惠的可直接从优惠后的金额做变价)。

4. 通过退换货解决的商品,无论是差价还是损失,必须由退换货负责人签字生效,损失部分由退换货负责人确认公司承担的由公司承担,差价由柜组承担,交单时应持数量账核对

五、外欠

1. 柜组与客户之间的外欠处理方法同上二中1⑤所要求一致。

2. 柜组之间互借商品,必须要求借商品组打欠条(收支凭证)、日期、所借商品、双方签字齐全,一式两联

3. 柜组与顾客之间的外欠即外联,同上第2条。

4. 外欠条须妥善存放,如有归还或还款要及时处理。

六、 日清

1. 日清不能随意涂改,内容填写齐全,书写工整、清晰、采用人员更换式日清

2.  做到一日一清,每位员工都要认真清点商品数量。

3. 进货:在相应商品与日期(来货日期)一栏内划“+”加上进货数量;退货:在相应商品与日期(退货日期)一栏内划“-”减去退货数量。

4. 变价:在相应商品与日期栏内划“Δ”,表明该商品已变价,并把原价格划“\”,填写新售价

七、盘点

1. 整理仓库提前盘清,告知柜组成员切勿再提货(如有顾客购买应及时在仓库盘点表中减掉)。

2. 根据各柜组情况由信息部打印盘点表,记帐员认真核实零售价与商品名称,商品编码

3. 提前将临时封面作出,只剩填写实盘金额与当天发生单据金额。

4. 人员搭配合理(新、老员工)。

5. 明确划分盘点区域。

6. 盘点数据要交叉核对。

7. 将外欠商品在盘点表最后填写明细,注明外欠或外联,封面中将未转的优惠、变价分开填写,“其他”项中必须明细写明。

8. 每月28日前将盘点表交财务管理室(审计科)‘经两次盘点后,柜组仍为短款或亏货,柜组须及时于每月5日到财务管理室开交款单,将短款金额交财会室。

9. 记帐员必须如实向财务管理室(审计科)反映盘点结果,不准虚报瞒报。柜组盘点长款时,自行收款的柜组要将长款如实上交财会室,银台收款的柜组要做上变价,财务管理室(审计科)要对盘亏柜组及时查明原因,对此作出处理决定。(经营部经理每月必须抽查所管辖的两个柜组的盘点情况,签字并报审计科,如遇盘点日负责清场,则要通知财务管理室,财务管理室酌情跟进相关柜组)。

10. 记帐员、柜组主任交接盘点须有经营部经理,两任交接人签字齐全,离任交接单填写完整于28日前交财务管理室。

八、 数量帐、商品库存、商品进价销差价帐的要求(见附表1)

九、 各项收入的规定

   各柜组收取折旧费(顾客穿旧拿来退收取的费用)、美容费、黄金加工费、对外折边费及收取客户的堆头费(如超市平放货架上面摆放的要出售商品)、广告费、装修费、工资、返利等按时上交财会计入各组利润,不允许归己所有,如违反此规定,将对责任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辞退。

1. 收取顾客的折旧费必须由退货办开折旧费收取凭证(一式三联),银台负责上缴财务,收银员将收款凭证回持单返还柜组,与柜组折旧费底联核对相符。(柜组留一张,财会留一张)。

2. 收取顾客的美容费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收取,违反此规定者予以200元罚款。记帐员每十天将信誉卡送财务管理室审核加工费及旧料,月底记帐员将销售凭证上交财会室。

4. 对外收取的折边费由折边组工作人员负责为顾客开具销售凭证,顾客到银台交款,收银员签字、盖章后由顾客交回折边处,再由折边组工作人员为顾客提供服务,如有违反此程序者开除公职。

5. 柜组收取客户的返利、堆头费、广告费、装修费、工资等有经营部经理、楼层经理控制把关,到督察办开具凭证,并上交财务,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开除公职,经营部经理及楼层经理负连带责任。

十. 发票及其它票据的正确使用

1. 顾客购买商品后如须开具普通发票可到指定银台,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到财会室。

2. 如顾客退回开具普通发票购买的商品,柜组必须向顾客收回所开发票,退回的发票及时交于发票管理员(指定收银员),开增值税发票购买商品者不允许退货。

3.  其它票据依据收款方式开具销售凭证(由收款人出具票据)。如:无信誉卡的柜组开具收支凭证。

十一、 其它规定

1. 销售凭证与退货凭证的填写要求(附表2)

    柜组交销售款以前,必须经本组二人以上复核,无误后上交财务,交款单大小写数字必须按要求填写,有财务收款人签字生效,柜组要将交款单一日一清与售货记录核实。不准动用销售款支付一切费用,或还应付款及进货款,一经查出立即开除公职。

2. 商品标签要求(见附表3),①、符合市物价局规定。②、如发现弄虚作假及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记帐员根据情节严重分别予以撤职及200元以上罚款处分。

3. 各柜组保存好财务资料,包括账本,各种票据,以便查找资料。记帐员更换,全部资料转交新记帐员,(资料包括金额账、数量帐、日清表、售货记录、信誉卡小票、验收单、变价单、领款证明单、盘点表等),账单柜组内需保存五年以上,由公司财务审计及楼层共同协商销毁,任何柜组不允许自行销毁或丢失,私自销毁、欠缺者罚款50元。

4. 银台及柜组留存的信誉卡小票在银台(柜组)保存一季度,由审计科通知统一销毁。

5. 凡持各种卡消费的顾客(贵宾卡、牡丹卡、金穗卡、信用卡)到各楼相应银台刷卡,由收银员盖章、签字、持卡人签字全部齐全后方能销售商品。持以上消费的顾客允许退换商品,但不体现现金,只能退回卡内

十一、 以上规定中未详细说明处罚金额的,违反者一律罚款10元。

 

                                                                       财务管理室

                                                                         2010-3-28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