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古今死刑与酷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5:13:01

古今死刑与酷刑/张凤
早在人类还处于穴居时代,便已有了死刑存在,对违犯法纪的最高惩罚,就是棒或乱石活活打死。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处置犯人的极刑也有所改变,以适应法治的需要。
在古罗马,犯人常常被丢给狮子或大蟒蛇吃掉,借以娱乐观看热闹的市民。而在古时的泰国,则用食人鳄鱼来结果死囚的性命。
在圣经上,石刑(即用乱石砸死)是被认为一种不名誉的刑罚。而在波斯(伊朗),则把灯芯插入死囚体内,将其点着,在夜间作为街道照明之用。
另一种由东方传入欧洲的死刑,是剥皮和钉桩,即先把犯人活生生的剥去所有的皮肤,然后钉在一根尖锐的木桩上,任由烈日曝晒至死。
古罗马最盛行的死刑方式,是磔刑(钉十字架)。耶稣便是死于这种刑罚。古希腊人则最爱用毒药将犯了死罪的人处决。
据历史记载,波斯王艾达加尔西处死其政敌米素尼的方法,是把他囚在一个木箱内,头、手和脚部伸出箱外。
世界着名的断头台,是法国一位医生兼革命家在1789年发明的。行刑时,犯人跪在断头台前,头伸入一个凹下的槽内,上面一把锋利无比的铡刀,就会迅速滑下,刀光一闪,一颗人头便应声掉落在一个筐中。
这种行刑工具,最初在巴黎正式使用前,曾用三具死尸作过试验,证明一切良好。然后,在1792年4月25日,由一个剪径歹徒当了断头台第一个“顾客”。
其后,断头台越来越流行,甚至在玩具店也有它的模型出售。甚至在一些贵族盛宴上,也出现了一个以断头台为主的菜式,那就是将当时两个已被处死的法国革命者罗伯斯庇尔与马尔瓦的人像砍头,红色的酒就会由切断的脖子流出来。法国大革命时期,不但出现了断头台,还出现了集体溺毙的酷刑。1793年,公共安全委员会的一个委员加尼亚,便下令将数千名保王党人扔进大水池里,将他们全部溺死。
1481年,西班牙阿拉贡国国王费迪南德和卡斯蒂利亚国女王伊莎贝拉,设立了一个宗教裁判法庭,专门对付异教徒,将他们判处死刑。这种法庭起源于当时法国南部的罗马天主教。其死刑执行是由民众执行,政府官吏一般都很少直接参与,如圣女贞德所受的烈火焚身的酷刑便为一例。
在那个黑暗时代,拷问台、轮刑和“铁处女”都是十分流行的刑具。
拷问台是将犯人倾斜绑在一张桌子上,四肢用铁链锁着,然后向四方拉扯,直到可以透过犯人的内脏,看到他背后的灯光为止。
轮刑杀人也十分奇特,犯人的臂和腿各被折断成三段,再屈向其躯体,钉绑在一个马车车轮上,然后开动马车,直至犯人死亡。“铁处女”则是一种人形铁框,两面互相用铁链联接,将犯人绑在其间,再把两面合拢,框上许多突出的长钉,就会贯穿钉入犯人身内。另一种稍后出现于西班牙的绞具,行刑原理也如出一辙,这是一种装在柱上的铁环,其后有一尖锐铁钉,将犯人脖子套入环中,上紧螺丝,长钉就会刺穿他的脖子,使他在痛苦中死去。
绞刑这种处置死囚方法,直到本世纪50年代仍十分流行,它在从前便被视为一种富有警告意义的处决方式。
一名叫希克斯的水手,因在船上杀死另一个水手,1860年被美国联邦政府判处执行绞刑。当时曾有数以千计的人,获准休假,专程乘船前往观看他被处决的经过。
在英王亨利八世时代,各个乡村道路若未设置绞刑架,就不算是一条完整的道路。而绞刑架上,大都会挂上被杀死的强盗的尸首,或是死囚已腐烂的尸首,以示警诫。据历史学家考证,亨利八世统治期间,被绞死者不下7万人之多,平均每天6人。在那个时代,很少理会到犯人颈骨是否立即会折断身亡,只是慢慢将其勒死。直到1760年,英国一名贵族费尔斯伯爵在伦敦刑场被绞死,因其身份特殊,获得特别优待——首次在绞架上设置活门,加速其死亡。
英国古时也爱用一种严刑来迫使顽固的犯人招供,那是将一块大石或铁块压在犯人身上,直至他招供为止。说到电椅,它之所以在今日这么流行,应该归功于发明家爱迪生和他的大力宣传。
他曾带着一只“电刑箱”周游美国,把白鼠放进箱内处死,以证明交流电的危险。于是,到了1888年,纽约州首先使用交流电来行刑,迅速将犯人处死。若处理得当,电椅应该较绞刑更合乎人道,不过执行者没有经验,则往往会弄巧成拙。
1889年,甘姆拉尔成了第一个被送上电椅行刑的死囚,但那天却由于行刑官绝无经验,所用的电流根本不足以把犯人电死。结果令甘姆拉尔在椅上不断颤抖,痛苦万状,使不少旁观者看了,也忍不住浑身发抖。
第二次行刑的时候,又因电流太强,甘姆拉尔整个人被活活烧成炭灰,惨不忍睹。
究竟电椅是否会令受刑者感到痛楚?根据科学理论,应该是不会的,因为两千伏特的高压电通过身体,会立即令人的脑部神经麻痹,几乎在毫无知觉下魂归天国。
在美国,有22个州采用电椅来处决死囚。在密执安、明尼苏达、缅因、罗德岛、威斯康星和北达科他州,假如所判的死刑方式是犯人所不喜欢的,则他(她)可以拒绝受刑,而在狱中安享天年。至于南达科他州,则曾在1915年将死刑废除,后来鉴于谋杀案日增,于1935年再恢复执行,但它仅有电椅之刑,不过州内各监狱却没有电椅设置,结果死刑形同虚设。
在世界各地,死刑方法可说数不胜数,但却绝少有让死囚自己选择死法,而在美国,却有一个例外,这就是犹他州。根据该州法律,死囚可以自己选择行刑之法。只不过,这所谓选择,也不过是聊胜于无而已,因为只有绞刑或枪决可供选择。
说到古埃及,对于犯了强奸罪的人,会施以生阉性器官来作惩罚,对于犯了卖国罪的人,则割去其舌,再断四肢,丢在荒郊任由其慢慢死去;而对于伪造文件者,则将他用来伪造文件的手斩去。
15世纪时,法国一个专门袭击儿童的色魔狄拉凡,被法国法庭判处死刑,吊在绞架上。在吊到他将死未死时,又在他下面烧起一大堆火。
在一旁围观的人,看他死得如此恐怖,许多人都连午饭也吃不下。
另一个有类似性怪癖的法国人马奎斯·沙德,在1777年,因犯鸡奸罪和杀人罪,被判极刑。但行刑前他逃走了,稍后将他捕回,这一次监禁在巴黎守卫森严的巴士底狱,他在狱中,写下了许多淫秽小说和剧本,当时的法国统治者拿破仑对他所作所为大为震惊,将他改判,并送往精神病院,直至他在1814年病逝为止。
由于沙德氏有“性欲倒错”的病态,后世人就把性虐待狂称为“沙德狂”。
法王路易十五当政时,捉到一个企图行刺他的人,为了要严惩他,法王想出了一个“靴刑”来,也就是替犯人穿上一双贴脚皮靴,然后不断往皮靴上倒沸水,直到把靴里的两腿烫熟。然后,再将犯人四肢分绑在四匹马上分尸。
说起死刑,当然也少不了各国使用的酷刑和它的工具。
在德国纽伦堡日耳曼国家博物馆内,有一个地下室,那里收集了世界各地着名的中古刑具。游客到来参观,先要经过一道橡木门,门户通过石梯,再穿过一些迂回走廊,才来到一间房前,而这里便是刑具室。在这间阴森恐怖的刑具室内,游客能见到各式刑具。
这些刑具本来是收藏在当地一座山顶的古堡上,但二次大战时古堡被炸弹所毁“”,幸好大部分刑具仍保留了下来。
在美国,虽然许多官员都不承认有刑罚存在,但认为必要时仍不能不使用它。
1929年纽约一位检察官就公开指出,在纽约警察局一向都有刑罚存在,而每个警察都备有刑具。不过当今大多数刑罚都与种族歧视有关。1922年密执安州一个黑人农夫因涉嫌杀死一个白人店主而被捕,警方将他浸在水桶内,直到他招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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