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lpl精彩集锦bgm:证实神的存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12:39

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 出处:当代信仰实践手册

神的自我启示奠下我们认识神的基础,这是基本的真理。圣经上写得很清楚,神借着大自然启示祂自己,一点也不模棱两可。这启示深入人心。罗马书第一章19、20节就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然而我们以此知识所建立的信心却是摇摆不定的,经常会因为疑惑和问题而溃不成军。关于持守我们对神的信心,有一个过程是必要的。我们的问题并不是缺乏神存在的证据,而是我们罪性的倾向,对简单的知识,故意视而不见。

换句话说,我们那已经堕落的本性不要我们相信神。宁愿逃离神的慈绳爱索,以自己的方式过活。虽然如此却也不能否认这样的事实:证明神的存在不仅可能,并且清清楚楚,绝对办得到。同时,对"证明"及"说服"二者,我们也要有所区别。客观的证据促使人臣服于辩论或证明中,但即使这个证据牢不可破,也不见得每个人都顺从它或被它说服。许多人是以偏见和敌意来面对所得的结论;他们自己设定好一套概念,以致于虽然有很多证据摆在眼前,他们仍然巧妙地避开他们所害怕的结论。

教会中伟大的护教学者辩驳了这样的偏见,他们说大自然真的证实了神的存在。最古老的理由就是无中不可能生有。宇宙需要一个起因和使它规律运行的智慧。这智慧也使宇宙一片和谐。

对宇宙的由来有三种可能的解释:(1)宇宙来自虚无;(2)宇宙一直就存在;(3)宇宙是被某种具有"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的能力所创造。

那会是谁?是什么拥有这么大的能力?假若我是个依存的被造者--是受历史影响的人--我就清楚在我里面不存在这种能力。所以,我知道我与神并不同等,我不是神。然而某一位、某一物有这样的能力。有些怀疑论者企图认定宇宙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可是假设宇宙的某一部分拥有自有的权能;这一部分便立刻与宇宙的其他部分--依赖那自有者的部分,泾渭分明。这自有者就必然与宇宙的其他部分截然不同。而这部分就成了我们所说的"神"。

另一研究方向是检视我们对现实世界的看法。以一个常见的东西--如一棵树--为例。解释树的存在只有四种可能。第一,那棵树或我对树的经验只是一种幻觉;那棵树并不是真的存在。第二,那棵树是自有永有的。第三,那棵树自己创造了自己。第四,树被一种自有的事物所创造。

如果我们认同第一种可能--幻觉:我们就必须解释某人或某物"产生"了这种幻觉。也就是说某人或某物是"自我存在"、"自我创造",或是被自我存在的另一样东西所创造的。所以最后我们可以删去第一种可能。

请注意剩下的三种可能之中,有两种可能必须以自有者为前提才能成立。相对于此的另一种,也是唯一的一种可能就是自我创造,而自己创造自己却显然是件不合理而且荒谬的事。因为如果某一件东西要创造它自己,它就必须在它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必须存在,却不存在于相同的时间及相同的关系之内。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要相信自我创造,就等于要放弃思想和意志。然而今天却有许多观点包含着这样的概念,只不过用"自然产生"或"偶然"等这些专有名词来粉饰丽了。其实所谓的"自然产生"、"偶然",就是一种自我创造。

唯一尚存的可能,就是那棵树乃是被一种自我存在的东西所创造的。我相信这个"东西"(something)乃是"某一位"(someone)--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