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ugg和美国的ugg:郑杰——草根―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形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00:57
郑杰——草根―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形态

转自:《上海教育》

 (一)
 我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学校发展必须以提升所有人的生命质量为目的;二是学校今天的发展必须给明天留下更大的余地。
    如果有一种发展,以牺牲教师和学生的人生幸福为代价,那么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或者有一种发展,有了今天的巨大成就,却以消耗明天的各种可能性为代价,那么这种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
    当我们开始关注这两个问题时,会发现,“可持续发展”这个术语从经济界被引入教育界,如今引入了学校管理之中,这是要我们从更高的哲学层面去反思:当前的学校教育和管理也许正在牺牲着学校里人们的幸福,而我们今天热衷的很多短期行为可能正在窒息着学校未来的希望。

(二)
    作为校长,我从上任第一天起就关注这两个问题:如何在学校发展的同时为师生创造幸福,提高人的生命质量;今天的学校发展可以为明天留下些什么。
    对这两个问题,我用了“关注”这个词,而没有用“解决”这个词,是因为我的谦卑。沉重的谦卑,来自于到了中年之后,越来越感觉一己之力的渺小。事实上,也许我们真的无法真正解决那么大的两个问题,而且还无法预料当一个问题正在或者已经获得解决时,又会发生什么新的问题。除了关注,还能有多大的期望呢?而我恰恰又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做校长应该关注的两个主要问题而激动不已、灵感如泉。
    为自己感到骄傲不仅是因为找到了值得一生去追求的目标和使命,而且更是通过关注这两个问题,让自己更有智慧和梦想,仁爱和勇气。
    关注他人幸福和生命质量,关注为学校未来服务,假如我们付出真诚的关注,那智慧和梦想一定将伴随着我们,我们也必将仁爱且奋不顾身。

(三)
    2000年9月,我从一所完全中学调任北郊学校校长。我没有想到,这里的教师和学生居然那么努力,可条件却非常艰苦。2001年9月,另一所初中并入北郊学校,学校面临不小的危机,教师和学生的生命质量实在堪忧。我不知道其他的初中和小学怎么样,我只是真切地感受着“我”的学校教师和“他们”班级的学生的生存状态。他们的处境令我无法描述,寝食难安。
    人们期待着校长,如同期待神灵的救赎。我感觉有一种使命在逼使我去做一些什么,做一些可以提高他们幸福感的事。我去做了,而且做了不少,教师对我的满意度在提升,直逼100%。我一度为自己所扮演的“救世主”角色而沾沾自喜。2002年,我被评为虹口区最受教职工欢迎的好领导。
    然而,我错了。错在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念,想要将赐福于人作为自己的使命,而忽视了幸福其实是每个人自己的事。任何要替别人创造幸福或将自己对幸福的理解强加于人的举动,都只能导致不平等,也最终伤及人们的幸福。幸福是人本身的一种需要,而不是一种施舍,更不是强制的结果。我不愿意继续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了,我知道这只会渐渐地让人们失望。
    我开始将保障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尽力消除人们不幸福的原因作为新的使命。我找到了学校妨碍人们创造自己幸福的权利的三大原因:沉重的工作负担,却没有良好的理由;不良人际关系;不公正。然后,我开始坚定地着手去尽力消除这些根源。
    让教师更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方式,这丝毫不减轻教师沉重的负担,但却至少可以让他们自己去寻找承受这些负担的理由。
    推进校内民主,建立新型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努力根除学校专制集权管理的制度和文化,通过对以强制力为特征的“行政权力”的分授、限制和监督,渐渐地让这所学校洒满阳光。我期待着在这里,人和人之间,多是赞美。这样,人们会越来越单纯,也越来越和谐。
    人们感觉不公正,是感觉起点不公正?程序不公正?结果不公正?人们首先感觉结果不公正,而其实我们又做不到使结果令所有人感觉公正;我们试过平均主义了,结果更不公正。因此,我致力于校内对人的评价与校内的一切竞争关系都建立在起点公正、程序公正上;至于结果,我相信也会越来越趋于公正。

(四)
    让今天的成就成为明天的条件,并把无限的可能性留给后人,是我关注的另一大问题。
    两年前,有一些老教师很宠爱我这个“毛头小伙”,他们希望我留下来,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也许是他们殷切的期待,让我无一刻不念着这所学校,我爱这十五亩土地,爱这里每一幢“火柴盒”式的老房子,爱这里几乎“无法插足”的小树和小草,我惦记着这里的每个人。
    我非常想留下来和这一切美好的东西永远在一起,但谁能保证我退休前的二十五年一直呆在这里呢?
    记得一次教工大会上,我对教师们说,我们绝不能将一所学校、以及一所学校里所有人的命运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那是十分危险的事,我们必须学会一起来把握学校命运,并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
    人类文明史,是一个从“神话时代”到“英雄时代”,最终到“人”的时代的过程,学校也应该完成这个进步历程。
    在“神话时代”的学校,校长是无所不能、绝无差错的,而人们却不得“开化”,盼望着神的保佑和救赎,校长在扮演神的高高在上、无所不知的角色,教师则惟命是从,绝不敢越雷池一步。
    在“传说时代”的学校,人们说“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把好校长当成一个英雄,希望校长可以带领群众振兴学校,并救师生于“水火”。“传说时代”比“神话时代”是个进步,因为英雄虽然有许多传奇故事,但英雄毕竟是一个“人”了。可是也有问题,当英雄发威时,群众喝彩拥戴,但最后凡是英雄都又会被群众抛弃或忘却,然后人们一起厌倦了老英雄而渴望着新的英雄,再写另一段传奇故事。
    在一个“人”的时代,校长只是世界上各种各样的职业之一种而已。这个职业要求校长受政府之聘来经营管理学校。如何衡量这个校长的经营业绩?看这所学校在校长任期内有否增值,以及增值了多少。因此,校长是作为一个“人”的职业的存在,这个职业赋予了校长一种“职权”,脱离了这个职业也就不拥有“职权”,校长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别把校长当“神”或“英雄”,那对校长是不公平的。
    而恰恰在“人”的时代里,学校才能持续发展,而不是轮回与循环。
    于是,我在做一个试验。我把“郑杰”掩藏了起来,更确切地说我是要创造一整套制度,用这套制度而不是“郑杰”来管理学校。我校两年半前有了一套十五万字的制度,今年有了这套制度的第二版。对学校来说,质量是永远的追求。于是,我们把这套制度定名为“教育服务质量管理手册”,那是全校教职工共同意志的结晶。如果忽然有一天,我这个校长忽然离开了这所学校,来了一名和我风格迥异的校长,没关系,有“手册”在。

(五)
    我是一个学校管理制度的设计者,留下一套制度保障学校永不停歇的质量追求。但是再完备的制度,也只能管住一部分可目测的言语或行为。我和教师们都感觉到了制度的程序烦琐和成本过高的问题。于是,我更关注于无形的学校文化。如果说制度可以被某种强制力取消,而文化却是表面至柔实则至刚的“钉子”,已形成的学校文化可以“化”人,哪怕他是校长。
    我对学校文化着迷,因为我恰巧有一种天赋,可以通过对人的外部行为的观察而透视到这种行为背后的文化核心――人的价值理念。对我来说,要塑造一种价值理念,这种价值理念必须为全校教职员工所共有。
    这个价值理念包含了几个方面:一是求真的知识世界,这个世界是人们追求真理用的,因此这个世界里只有平等、宽容、开放和创造,而没有任何外部强制力;二是向善的人际世界,这个世界主张人道主义,强调善良、赞美、感激、关怀和怜悯;三是幽美的心灵世界,这个世界是圣洁的、典雅高贵的、彬彬有礼的,是一切人性美的集中展示。
    我始终相信北郊学校有能力靠自己的力量原创性地为自己造一栋三间房的临时处所,因为只要我专注地去发现,就会汇聚起人的内心里潜藏已久的“真”“善”“美”的因子,我只需采集就够了,而无需从外部移植。

(六)
    2000年10月,我们创办了北郊学校第一本教师刊物,定名《草根》。在扉页上我写了两句话:“思想是草,自由而茂盛;践行是根,坚定而踏实”。
    2000年12月,学校发展规划“白皮书”中,我们这样解释“草根”:义务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我们应当倾全力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创造条件;学校是人类精神文化的寄居地,我们提供足够丰富的精神养料,为孩子打好精神的底子;学习是自由、自主、自然、自足的行为,我们给予孩子足够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学校教育是公益事业,我们坚守自己的办学思想,保持民间性的质朴本色,拒绝浮夸;学校应自主办学,我们不断开掘教育的丰富内涵,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我们喜欢并玩味“草根”这个词,并将“草根”确定为学校文化“意象”。那无法用笔触描摹的一望无际的葱茏,虽看似散漫不羁,却是生生不息,绵绵不绝。草根也许将永远不会如参天大树般伟岸,但它一直俯贴着大地,关怀着所有走过这里的每一个脚步。
    风吹不倒,水淹不没,火烧不尽,是为“草根”,那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的北郊学校。
(作者系上海市北郊学校校长)

 

 

 

学校理念系统

²      共同价值理念:负责、多元、协力。

²      共同教育理念:为每个孩子创造美好未来。

²      共同愿景:    使师生成为“静思、能群”的学习者,学校成为“负责、多元、协力”的学习共同体。

²      培养目标:     能在世俗的、心灵的、精神的三个世界中追求并学会获得更大自由和幸福的人,达致“诗意地生存”。

²      文化意象:    草根——一种可持续的、多样化的、具无限可能性的教育生态。这个意象的含义是:自然、本色、质朴、丰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²      质量承诺:     追求卓越,不懈地持续提升教育服务品质,使政府和社会信任、学术认可、学生和家长满意。

²      经营理念:    将每一个困难、挫败与危机视为财富,不遗余力地使学校增值。

²      管理理念:    质量与创新共求,权利与义务并重,理想与现实兼顾。

²      共同信念:     坚信制度治校方可使学校持续发展;坚信基于人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是学校立校之本。

 

 

学校承诺


一. 学校的承诺
1.学校将信守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培养目标、质量方针、小洵、坚持公办学校的公益性。
2.学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北郊学校质量管理手册》,确保国家制定的最
   基本的教育质量。
3.学校实施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并研制符合办学理念的校本课程体系,以实现培养目标。
4.学校设置质量监察室,接受家长对学校教育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家长对教师工作的
   举报,质量监察室将在规定期限内展开调查,并给予署名的家长以满意的答复。
5.学校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校发展与学生发展的情况提供便利,自觉维护
   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过程及结果的知情权。
6.学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因公开收费项目与所收费用的使用情况。
7.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安全
   标准。
8.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9.学生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活动不超过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
10.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应予以必要照顾。
11.学校应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二.学校的权利
1.学校有权按国家标准设置课程、规定教材种类、决定课时量、调整课程表和实施教育教
   学活动。
2.学校有权指派和调整师资。
3.学校有权指定和调整教室安排、编班、编学生号、编作为好。
4.学校有权实施校纪校规、管理学籍、实施奖励和处分。
5.学校有权拒绝任何家长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学校有权规定学生服式样、有权组织各类有益学生身心的活动、有权评价学生素质发展
   情况、有权召集家长会、有权指导家庭教育、有权宣布学生不适宜携带物品清单。
7.学校有权批准学生升留级、毕结业,有权批准人民助学金、奖学金。
8.学校享有《中华人民教育法》规定的其他所有权。


三.家长的权利
1.对学校质量方针、质量标准、质量过程、质量监控、质量结果有知情权。
2.对孩子在校学习期间的品行和学业情况有知情权。
3.对学校收取的费用及用途有知情权。
4.对孩子的教师的实际教育教学水平有知情权。
5.对孩子的教师的聘用有建议权。
6.对学校和教师对孩子的批评和处分不服有向校长室申诉的权利。
7.对学校和教师提供的教育与服务不满有向质量管理室投诉并得到正面答复的权利。


四.家长的义务
1.形式监护人职责,确保孩子受完国家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制教育。
2.教育孩子尊重老师、友爱同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教育孩子注意校内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4.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尽其所能维护学校良好声誉,密切家校联系。
5.努力争创学习型家庭,以身作则,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道德生长环境。
6.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监护人义务。


五.其他
1.本协议于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有效。
2.本协议如有更改,须经双方同意。
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有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法令为标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与学校各执一份。


教师承诺


一.教师的承诺
1.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与服务。
2.为人师表,态度和谐,服饰大方,语言文雅,举止端庄。
3.备课充分、授课科学合理、批改作业认真仔细。
4.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
5.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公正评价每一名学生,不放弃任何一名学生。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热情接待家长来访,不指责家长,主动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7.无偿为困难学生个别辅导,不对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强制、诱导学生参
   加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礼物和现金、有价购物券。
8.学生因病因事未到学校学习,教师应及时帮学生补上功课。
9.尊重学生受教育权,不擅自停学生课;尊重学生财产权,不侵占、破坏学生财物;按规定
   没收学生危险物品或不适宜学生的其他物品,应及时归还家长;尊重学生人身自由权,不
   关学生夜学、不关学生禁闭,如确有需要将学生滞留学校超过下午6:00的,应征得家长
   同意。
10.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制止学生不良行为。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有权按学校计划自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2.教师有权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3.教师有权请家长配合检查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家长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
4.教师有权批评和表扬学生,有权按学校规定训诫问题学生。
5.教师有权拒绝家长提出的不利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不合理要求。
6.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