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咒佛教歌:商代的同姓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00:05

同姓婚是商代上流阶层流行的婚俗之一。商代的同姓基本等于同族,故同姓婚实是原始社会族内婚的一种孑遗。《通典?礼》说:“殷以上婚不隔同姓,周制则不娶宗族”;《魏书?高祖纪》说:“夏商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近人王国维在考证殷周制度时则认为“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商代的同姓婚亦主要发生在六世之后。①据商代甲骨文所载,商代晚期诸王之一的武丁,其法定配偶之一是妇好,1976 年殷墟小屯妇好墓的发现与出土,进一步证实了妇好墓的身份。按商代习惯凡表示女子氏姓的字通常在姓字前直接加女字旁即可。
  《前》5、12、3:“甲申卜,■贞,乎帚好先■人于庞。”
  《铁》210、1:“贞御帚妌于母庚。”
  《前》4、26、7:“己亥卜,王■余弗其子帚姪子。”
  《后?上》27:“甲寅卜、争贞,勿御帚媟于唐。”
  前述甲骨文辞中的帚好、帚妌、帚姪、帚媟亦即妇子、妇井、妇至、妇枼,这些都是武丁的法定和非法定配偶。妇好本是商子姓女,这从好字的构形中可不言自明,商王室诸王也是子姓,故武丁与妇好的结合,显然是子姓族内同姓婚,至于武丁与妇好是否属于六世而后的同姓族内婚,则已无法细考。武丁与妇好同姓相婚的事例,至少说明商代统治阶层或贵族圈内是流行有同姓相婚的习俗,后世传说商人婚姻不隔同姓也绝非子虚乌有之事。至于商朝百姓人家是否沿袭这种婚俗,尚有待作进一步的研究,但从上行下效、官起民随以及商代社会的历史原状看,寻常百姓阶层也应当流行有此种婚俗。
  ①  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