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石原唱下载:中国水污染治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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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污染治理调查

2011-05-30 09:25:27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有3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0)

黑臭缺氧为代表的第一代水污染,重金属、有毒化学品为代表的第二代水污染,营养元素超量为代表的第三代水污染,在中国同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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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邱河,一条有故事的小河。

像很多河流一样,它也曾拥有纯洁美丽的身躯,鱼虾在水中自由游荡,孩子们在河中嬉戏打闹,妇女们在河边洗衣说笑。

像很多河流一样,在工业化的大潮中,随着流域附近不断冒出的大小工厂,这条全长百余里的小河慢慢变黑变臭,鱼儿越来越少直至绝迹。

今天,鲍邱河看似一潭死水,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鲍邱河的变迁展现的不仅仅是它自己的命运。

逝去的美丽

鲍邱河发源于北京顺义区李遂镇以东的丘陵地区,从河北省三河市东部穿过,流经燕郊镇、大厂县,最后沿东南方向经宝坻林亭口至八门城汇入蓟运河,全长50余公里。河北省三河市因境内三条河流而得名,其中之一就是鲍邱河,另外两条河流是洳河、泃河。

这条河流曾经带给了两岸居民美好的回忆,在三河市燕郊网城论坛中,一位名为“鸿鹄”的网友用浪漫的笔调描述了记忆中的鲍邱河:也许是受大自然的恩典,远离都市的鲍邱河保持了它的粗犷,河水清澈,河床起伏不平,青草丛生,澄碧的河水顺着弯弯曲曲的河道像银蛇般蜿蜒而去。河面宽阔,潺潺流水似少女唱着情歌踏着浪花飘然而至。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鲍邱河一线的三河市、大厂县下属的农村采访时,多位村民有着相同的记忆。

20世纪70年代嫁到夏垫镇夏垫村的中年妇女李秀芳见证了鲍邱河水由绿变黑的历史,她回忆说:“再往前推十几年,河里水可清了,我那时都在河边洗衣服。”夏垫村三面环河,处于鲍邱河包围之中。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河水渐渐变黑变臭,几个人在河边边洗衣边聊天的日子再也没有了。

夏垫村对面的兴隆庄的张大爷在这里生活了60多年,他告诉本刊记者,原来河里有鱼有虾,大人小孩夏天都在河里洗澡,“现在一点活物没有了,什么水都往这里排,都成了臭水沟。”

站在夏垫村村口,本刊记者看到暗黑色的污水夹杂着五颜六色的垃圾从桥下缓慢流过;桥上,环保部门的工程车正在清淤,一阵刺鼻的臭味突然袭来。一位卖豆腐的妇女推着豆腐车一溜小跑地穿过小桥。

当地村民向本刊记者介绍,处于鲍邱河下游的夏垫镇需要定期清淤,尤其是枯水期雨量较少时,否则,这里就完全成了死水。

那鲍邱河是如何“死亡”的呢?

本刊记者在鲍邱河一线走访时发现多个暗渠,工业废水通过这些管道流入尹家沟(连接鲍邱河的排污沟)排入鲍邱河;同时,两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包括大量生活垃圾也直接进入河中。

大厂县位于鲍邱河下游,该县环保局副局长陈立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现在的鲍邱河源头已经没有水了,鲍邱河这个季节的水大部分来自临近的尹家沟。

因此,在很多人的眼中鲍邱河似乎成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鲍邱河一天天变黑变臭,2006年曾专门对鲍邱河进行调研的华北科技学院环境工程系马登军教授在其学术性论文《鲍邱河水质分析与评价》中指出,鲍邱河中COD、石油类、氨氮、汞等指标已经严重超标,水质已经为劣Ⅴ类(不可饮用,不可工业用,不可农业用,丧失水功能)。

因为污染问题,当地村民和流域附近的一些企业不时地发生矛盾和摩擦,廊坊市环保局2010年10月份发布的一份信访问题的督办通知显示,位于燕郊地区的华润雪花啤酒(河北)有限公司从2009年以来多次被村民举报,村民反映其废水和废气排放,给鲍邱河水质造成污染并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污染问题从廊坊市环保局到河北省环保厅最后一直反映到了环保部。

在国家环保部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2011年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这家啤酒业巨头赫然在列。

另外,包括造纸、化工、屠宰、水泥等重污染企业都曾在此兴盛一时。2008年7月,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环境安全,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廊坊市曾开展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污染企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关停镀锌、电镀、矿山、水泥、造纸、屠宰、化工等重污染企业518家,其中鲍邱河流域的三河市就有165家。

水污染之忧

除了给乡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更令人忧心的是,水污染已经直接危害到农村群众的生命健康。

国家疾控中心曾对淮河流域癌症高发地进行全面普查,最终结论显示:一、淮河流域沿河、近水区域癌症高发;二、癌症高发与劣Ⅴ类淮河水密切相关。

淮河流域之外,多个地方都先后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癌症村”,只有新疆、西藏等少数不发达地区“榜上无名”。

中国卫生部官方网站发布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村居民最主要死因之一,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率及其构成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

2010年5月31日,环保部发布了最新一期《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报告称: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均受到污染。全国203条河流40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7.3%、24.3%和18.4%。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在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只有1个,Ⅲ类的5个,Ⅳ类的6个,Ⅴ类的5个,劣Ⅴ类的9个,占到了湖泊总数的34.6%。

2010年,水利部发布的《中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践与探索》的报告显示:由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全国目前仍有超过1亿的农村人口喝不上干净水。

在地表水被污染之后,地方政府和农民们开始不断抽取地下水,水井越打越深,鲍邱河流域多个行政村原来自打的几十米深的水井如今已经完全报废,现在,村民们的饮用水来自300米深的地下。

《中国地下水科学的机遇与挑战》一书是目前研究国内地下水状况的权威著作,它由12位国内外知名地下水专家组成的“中国地下水科学战略研究小组”历经近三年时间调研完成。该书介绍,在过去几十年内,为满足不断增加的用水需求,中国的地下水开采量正以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递增。

2010年7月,在2010国际地下水论坛上,与会专家就已发出警告:一些地区地下水储存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减少,许多地区地下水还遭到严重污染。在会上发言的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水文学者弗兰克·施瓦茨说:“水危机并不只在中国存在,但中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问题都更为严峻。”

由于地下水占到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3,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因此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但水体污染正加剧中国的地下水危机。

治污“两大难”

在我国城市和众多村镇高速发展工业的压力下,以黑臭缺氧为代表的第一代水污染,重金属、有毒化学品为代表的第二代水污染,营养元素超量为代表的第三代水污染,在不少省区市同时出现。当今治理水污染,有两大难题是绕不过去的。

地方政府对GDP的亢奋和对环境生态的不重视是一直被诟病和批判的问题,尽管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下发《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改变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将环境保护优先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对弱势,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一位受访专家对本刊记者表示,在三大基本国策中,环境保护是唯一一个无法落实到最基层的国策。

“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就说,即使到现在,环保部门的权威性仍然不够,在政府中的地位比很多部门都低,很多时候,环保要给经济增长让路。他笑称:“扛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扛不住,不换思想就得换位子。”

王灿发认为,这还是一个发展观念的问题,需要真正转变发展的思路,落实环境优先的原则。

“十二五”期间,环境优先的原则有望落到实处,“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专篇论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同时,绿色指标的比重上升,不包括人口指标,资源环境指标由“十一五”规划的7个提高到“十二五”规划的8个,占总数比重由27.2%提高至33.3%。

发展理念转换之外,治污理念、机制的创新是水污染治理的另一个现实课题。

由于水的流动性,在水污染方面上下游之间往往很难形成默契,即使百里之长的鲍邱河,在治理中都面临这样的难题。

因此,如何打破这种“楚河汉界”的困境,消除行政区域之间的壁垒限制,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协作,提高水污染的治理成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多年来一直在讨论,但实践中始终难见实质性的进展。

最近,从浙江传来了好消息,4月12日《人民日报》报道,为加快推进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千岛湖水环境安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确立了“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和机制。这是我国首个省域间合作治理、相互监督的环境保护机制试点。

报道说,新安江流域的先行先试,将为全国大江大河流域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鲍邱河的治理似乎也出现了转机,陈立军说,目前,鲍邱河水污染治理已经提上日程,未来将打造成观光休闲旅游区,资金已经到位。

这条备受磨难的、悠久的河流会迎来新生吗?

郴州砷污染事故阴影犹在

穿过一条被雨水冲刷过的泥泞小道,在一片长满杂草的枫树林里,孙六堂停下了脚步。他的脚下,原是一片农田。

几年前,身为村民小组组长的孙六堂带领村民种下树苗,憧憬着长大后能卖到城里换钱。世代种田为生的村民,最终在专业苗圃技术面前屈服——这些枫树长得东倒西歪,枝叶稀疏。

尔后,几近滞销的现实将梦想击碎,没人再愿去照管这片林地,枫树像一个个弃婴,任凭野草侵袭。

孙六堂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水田弃稻植树,源于11年前的那场意外,整个村庄的生态格局也被改变:2000年1月8日,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邓家塘村发生一起严重砷污染事故。

依旧是个未知数

事发后,由郴州市、苏仙区两级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表明,离村庄不远的郴州砷制品厂,因生产过程中将不允许外排的闭路循环废水直接排放,导致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地发生砷污染急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相继有380名村民住院治疗,两人死亡。

随后,经长沙市土地肥料测试中心监测:大部分水田轻度污染,暂不能继续种植水稻,需要长时间施大量磷肥改良土壤或改造成旱地种植其他农作物。其中,轻度污染189亩、中度污染107亩、无污染175亩。水田污染损失以10年间接和直接损失鉴定为84.7万元。

“砷中毒事件发生后的两年时间里,百姓都不敢下田。”5月5日,邓家塘村村长段华峰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邓家塘村12组组长李国金告诉本刊记者,2002年,受污严重的几个村民小组将污染企业告上了法庭,村民得到赔偿后,地方政府鲜有过问土地使用情况。

对于受污水田如何修复,需要多久,依旧是个未知数。

邓家塘乡乡长李旭平亦向本刊记者坦承,事发至今,乡政府已经换届几任领导,在他任上,没有专门检测过,这么多年来,受污染土壤的砷金属含量是否降低,他也不知情。

为解决农田大面积抛荒,村委会采取了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农田承包给租户,用于稻谷培种、种植烤烟等非农作物,出租农田的村民每年每亩可得到120元左右的租金。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告诉本刊记者,土壤一旦发生污染,短时间内很难修复,相比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是最难解决的。

郴州市、苏仙区两级环保局及农业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重金属污染一直是他们严控重管的领域,对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他们仍处在探索阶段,尚未找到可供大面积全面推广,且百姓容易接受的方法。

时至今日,离事发已11年,近一个轮回,砷污染的阴影依然没有消散。

当地村民和政府的一块心病

有湖南“南大门”之称的郴州,虽然总面积只有1.9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1/500,但却拥有着储量居全国首位的钨、钕、铋和钼,储量居全国第三位和第四位的锡和锌,储量居全国第十三位的铅,郴州也因此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

然而,赞誉的背后却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有色金属产业给郴州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前后的十多年里,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处于掠夺式开采阶段,高峰时,这块仅4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10万采矿大军蚁聚于此,疯狂掘金。郴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继耀告诉本刊记者,最后动用武装警察力量,以及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非法矿区才勉强得以取缔。

张继耀至今仍记得,2010年1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组织环保部、科技部等8部委来湘调研,看到三十六湾被挖得千疮百孔的山头后,一位官员眉头紧锁,表情严肃地说了四个字:“触目惊心!”

这种粗放式排放留下的后遗症成了当地村民与政府的一块心病。郴州市农业局主任科员何红军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郴州土壤重金属的自然背景值比湖南省有色金属平均值要高出两倍多,而土壤污染影响是根本性的,如不加以有效防治,仅靠土壤自然恢复,一般需要两三百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薛南冬博士告诉本刊记者,土壤重金属具有生物累积性,可以直接或间接威胁人类健康,粮食、蔬菜乃至饮用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土壤重金属污染直接相关,耕地重金属污染成了威胁农产品质量和人类健康的隐患。

土壤修复的科学探索

“与河流比,土壤重金属污染更加严重一些,且土壤污染更加复杂。”陈同斌告诉本刊记者。

事实上,如何有效消除环境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已成为世界性难题。一位受访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全世界已发现400多种超富集植物,但大多数超富集植物都有生物量小、生长缓慢、抵抗力弱、种子少、缺乏与当地植物竞争的能力等缺点,因此,能够真正应用于植物修复技术的超富集植物并不多。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最有效方法是寻找超富集植物进行植物修复。

从1997年开始调查土壤污染状况的陈同斌发现,耕地污染包括有机物污染、无机物污染等,中国的土壤污染以重金属污染为主。

陈同斌说,只要找到合适的植物,就能对应不同的重金属。1999年,他在中国本土发现了世界上第一种砷的超富集植物——蜈蚣草。

时隔一年后,恰逢邓家塘砷污染事件爆发。陈同斌通过对该村土壤检测,结果显示,砷含量超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标准1倍至30多倍,大部分在两三倍,相比于污染前的土壤含砷量,污染后的土壤含砷量增加5倍至100倍。

在全国考察重金属污染时,陈同斌也发现,最严重的就是砷污染。砷是一种有毒的物质,其三价的氧化物俗称“砒霜”,能让接触者患皮肤病或癌症等。

这一年,陈同斌便带领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团队在湖南郴州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砷污染修复基地。

他告诉本刊记者,蜈蚣草是一种通过孢子繁殖的蕨类植物,通过根系,将土壤中的重金属吸收到体内,并转移到地上部分。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修复。

为了缩短净化的时间,原本一年割一茬的蜈蚣草,现每年割三茬。经陈同斌测算,蜈蚣草一年一亩地大约能吸附7公斤到13公斤的含砷量。

陈同斌还透露,去年10月,由国家总投入2450多万元的蜈蚣草修复项目,已经在广西环江地区、云南个旧、湖南、江西等地成规模展开,总修复农田面积达到1000~2000亩,“这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大面积的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

经过长期的摸索,陈同斌将修复技术从单纯的超富集植物修复技术逐步发展成超富集植物与经济作物间作的边修复、边生产的新型修复模式,即将蜈蚣草与经济作物套种的方法——一行种植农作物,一行种植蜈蚣草,以此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陈同斌介绍,除了蜈蚣草之外,超富集植物还有东南景天,这是在广东种植的专门修复镉中毒农田的植物,现东南景天在全国也有上百亩的试验基地。

在西北,数百亩盐碱土地上,种植了被称作吸毒解毒高手的竹柳,它不仅耐寒、耐旱、耐涝、抗盐碱,还可以吸收城市污水,消除氮磷钾。

现实中的难题

从理论上说,植物修复技术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是可行的,但是,在实践推行中,却遇到了问题。

何红军告诉本刊记者,因科研需要,他们之前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连续6年试种“蜈蚣草”,部分含砷的污染土壤得到改善,但是,百姓的积极性并不高,推广难度大。何红军解释,蜈蚣草种植时间长,加上成本大,没有经济效益,百姓宁愿抛荒,也不愿作这种尝试。

何红军说,一方面是百姓不买账,另一方面,种植蜈蚣草所需的经费,地方政府也无法给予支持。

陈同斌对大面积使用这种方法,亦持保留态度——问题出在资金上。

他说,使用植物修复法平均每亩的价格达到了两万元,而且还要连续种植数年,“对于农民来说,这个负担很沉重,除非政府能有补贴”。

陈同斌告诉本刊记者,2001年,他们租了邓家塘村15亩地,租金为200元/亩。但种植约4年后,陈同斌退出了郴州。对于退出的理由,陈同斌说,除邓家塘没有大规模的种苗基地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支持力度不大。

对这一说法,邓家塘乡乡长李旭平事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回应,如果没有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拨付,乡政府无能为力。

陈同斌举例说,广西环江受污染土地达万亩,如果要全部修复,总投资至少需要几千万到1亿元,这对当地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公开报道显示,在广西,蜈蚣草就和制造工业乙醇的能源甘蔗种在一起。在其他地方,蜈蚣草还能和桑树、苎麻一起套种,为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

问题是,在郴州,套种也遇到了阻碍。

张继耀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该局在郴州市嘉禾县进行试点,种植了200多亩苎麻,为解决销售问题,环保局通过协调,指定了一家定点加工企业,但由于种植面积小,没有形成规模,加之百姓传统的种植习惯问题,以及利润不高,“该厂至今没有开工生产”。

更令人悲观的是,植物修复法也并非万能之策。

陈同斌告诉本刊记者,当前受污染的土壤,多数是量大面广的中低浓度污染,植物修复法是首选,效果也较为明显。可是,土壤中的高浓度污染物,则无法解决,即便采用植物修复法,时间漫长,也不是上乘之举,只能采取种植非农作物的方法。

还在等待答案

薛南冬认为,摸清家底应该成为土壤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我国的土壤污染分布广,局部地区突出,只有调查清楚全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才能找出原因并提出对策和治理措施,才能出台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

谈及邓家塘蓄积11年的问题如何解决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郴州市苏仙区环保局副局长雷湘一个劲地倒苦水,她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缺乏技术支撑,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是摆在基层环保部门面前的现实困境。”

“邓家塘村这种情况,基本解决不了。”雷湘直言。

在本刊记者采访过程中,不管是百姓还是官员,资金短缺是提及最多的一个词眼,这也是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难题之一。

何红军亦表示,土壤污染修复面临最大的困难在于,一是经费没保证,设备没保障;二是人力和能力都十分有限。

雷湘认为,光靠县区环保机构还不够,应延伸至基层乡镇一级,目前,环保机构的构架像一个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越匮乏。而乡镇往往掌握着最底层的环保信息,人员的配比不能满足发展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在环保机构中,多数省级环保部门没有负责农村环保的环境保护专门处室,县级环保部门工作力量更为薄弱,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

在张继耀看来,日后的工作重点及重心应遵循“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治理原则,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

“土壤治理修复的关键在于技术问题,要做到百姓接受,方便实施,利于推广的方法,现在还未找到”,张继耀说。

张继耀向本刊记者透露,他们上报了多个土壤修复项目,但这样的民生工程,上级部门拨付下来的治理资金却很少,往往都将重点放到了源头治理上。张继耀分析说,上级部门或许考虑到,土壤修复其一是资金数额大,其二是害怕效果不明显。

同时,张继耀还表示,“我们承认,新的污染源还没有完全有效控制,历史遗留问题也没有根本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薛南冬告诉本刊记者,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控制与消除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即控制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数量与速度,通过其自然净化作用而不致引起土壤污染。控制与消除工业“三废”排放。对工业“三废”进行净化处理、回收处理,化害为利,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与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对于已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应该改种非粮食作物并调整耕作制度,降低人类健康风险,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壤,在进行农业生产前,建议先用植物修复技术进行修复。

陈同斌认为,要解决土壤污染修复问题,除了资金、设备问题之外,还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很多城市,对土壤污染问题相关信息不公开,百姓不知情,甚至有些政府官员,都不知道哪些地方有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

本刊记者离开郴州后收到一位邓家塘村村民的一封电子邮件,上面写着:“11年以后,对于田土和身体中的毒素,当地政府还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文件。我们这个田土到底能不能耕种?”

这个被追问了11年的问题,何时才有答案呢?

记者手记·垃圾围村

村口、路边、墙角、屋后,一堆堆的粪便随处可见,大小不一的垃圾堆星罗棋布,上面有白色的卫生纸、溃烂的水果、酸臭的剩饭、破碎的瓶罐、废旧的电池成群的大头绿豆蝇发出嗡嗡的声音,转战于这些粪便和垃圾中。村边小河沟中的黑水缓慢地流动着,散发出刺鼻的臭味,各种颜色的垃圾袋和纸片在风中肆意飞舞。

这是目前中国中西部一些农村常见的景象。本刊记者在此次乡村环保采访中切身感受到,农村污染日趋严重。

综合多方信息看,农村和农业污染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废弃物、种植业面源、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企业的工业污染等。

2010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达到1324.09万吨、270.46万吨、28.47万吨,分别占到全国排放量的43.7%、57.2%和67.3%。

据国家环保部的数据,全国农村年产生活污水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全国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总排放量达27亿多吨。“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针对于城市和主要工业企业,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未完全纳入减排计划。

目前,全国4万多个乡镇,约60万个行政村,绝大多数缺乏环保基础设施。近年来,环保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农村环境问题的分别占总数的70%和80%。

农村环境问题已成为环保领域的一个大问题,本刊记者在河北、天津等地采访看到,不少农村地区的小河、溪流等似乎成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地,曾经空气清新的农村如今是阵阵异味。

在天津北辰区西堤头村口,本刊记者刚一下车,村边数家化工厂的气味立刻扑面而来,村中央的狭窄小路颠簸不平,污水横流。一家理发店的老板娘拉开玻璃门,从屋里将一盆污水泼到街道上,哗啦一声将门关上了。

这个曾经因为环境污染被称为天津“癌症村”的小村庄如今已经恢复了往昔的安静和沉默,“能怎么着,又搬不走!”一位当地医生这样说道。

这种无奈是受访村民中普遍的表现,如果没有对自己的生活构成直接的、重大的影响,即使心中怀有不满,更多时候,村民们往往也会选择沉默。

由此,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结果,对于相关地方政府而言,农村环境整治并不能给其带来GDP的大增长和光鲜的政绩,反而要倒贴不少财政收入,当然,它很难有积极性;对于农民而言,生活环境的改善对其当然有好处,可是,脏乱差的生活环境也不会给其带来什么特别直接的害处。

由于各地农村复杂的因素,农村环境整治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村居分散性为垃圾回收处理制造了难题。现在,农村垃圾回收工作的基本程序,按要求是“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但是,限于相关公共设施的缺乏和村民环保意识的落后,相当一部分农村垃圾处在随手丢、无人管的状态下。

环保部门人手缺乏,监管无法覆盖到地域广大的农村,农村环保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的开展往往捉襟见肘。还有一点就是钱的问题,农村环境整治需要大笔的资金,环保部从2008年开始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治理农村环境,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80多亿元,支持了6600多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然而,120多亿元的农村环保资金对我国整个农村污染整治工作而言,应当说是杯水车薪。在今年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曾算过一笔账,目前全国约60万个行政村,按照其中三分之一,即20万个行政村迫切需要治理,每个行政村治理需要100万元,中央和地方各投资50%测算,中央财政就需要投入1000亿元。

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了一批基层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能力解决的农村环境问题,但是,对于农村环保,很多地方未能提供配套资金,甚至在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农村环保资金。

2005年,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就明确指出,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不过,钱从哪里来、如何保证持续的投入并用到实处?始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大问题。

乡村生态嬗变

曾经,中国的乡村是一片净土,它代表着美丽、清新和诗意。

如今,乡村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必须面对、亟待解决的大面积难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先上车、后补票”,各种作坊式的污染企业呈现出一种无序发展的态势,乡村污染问题逐渐显现。随着城市环保不断得到重视,因为环保不过关、被“驱出”城市的高排放企业纷纷“上山下乡”,乡村污染形势急剧恶化。

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处于随意堆放、无人管理的状态,乡村生活环境质量因之日趋下降,而化肥、农药、白色薄膜、除草剂以及各类激素长期大量应用于农业生产,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积累增加,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的水土危机。

民间流行的顺口溜夸张但形象地反映了乡村污染日趋严重的历史:“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引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到了今天,癌症灾害。”

据环保部的数据,全国污染排放总量农村占了一半,全国4万多个乡镇、约60万个行政村,大多数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坦承:农村环保总体滞后,已成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

整治乡村污染的当务之急,是加大对乡村环保事业的财政投入,建设和改进乡村的基础环保设施,尽快将欠账补回来,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的要求和任务。

需要建立和完善乡村环保的法律架构,使乡村污染治理能够有法可依并执法必严,为乡村环保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加强对于乡村环境危机意识的宣传,将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主题联系起来,明确乡村生态环境之于国家、社会、个人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环保的积极性。

创新乡村环保的工作机制,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完善乡村环保的市场激励机制,将生态环保政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政策,让老百姓能从中获益受惠。此外,还要激发民间环保组织投身乡村环保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今年6月5日是第40个世界环境日,中国确定的主题是“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生活”,旨在强调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公众参与。

没有乡村,“共建生态文明”不可能实现,没有乡村,“共享绿色生活”也名不副实。“不能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正如李干杰所言:“农村环保工作到了必须要抓的时候。”

专访“地球村”创始人廖晓义

中国式乡村环保探索

生活环保还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理念上必须从生活环保走向生命环保、心灵环保,具体到实际行动中,关键就在于社会建设

15年前,她创立了如今享有盛誉的环保组织“地球村”,并为了回国搞环保放弃了美国的绿卡。

11年前,她获得了有“诺贝尔环境奖”之誉的“苏菲环境大奖”,是目前获此殊荣的唯一的中国人。

3年前,她作为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的获奖人之一,在人民大会堂受到胡锦涛主席的接见;同年,她又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手中接过了“公民社会奖”奖杯,她为环保事业作出的贡献再次获得肯定和褒扬。

“5·12”汶川地震之后,她来到四川,在彭州通济镇大坪村创建“乐和家园”,开始了中国式乡村环保的实践,并开拓出一种低碳生态乡村的模式。此后,她回到她的祖籍重庆巫溪县,参与家乡的乐和家园建设。

她的思考和实践推动了中国的乡村环保和社区环保,成为用传统智慧践行“中国式环保”的先行者和守望者。

如今,年过半百、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乡下的她,称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农妇,为了心中的生态乡村、绿色家园梦想,她一直在努力。

她,就是知名环保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创办人廖晓义,5月7日下午,在“地球村”不到30平方米的会议室中,廖晓义接受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专访,畅谈了她的中国式乡村环保的探索和实验。

“我为什么要做乡村环保”

1995年,廖晓义从美国回到中国,翌年,她创立了“地球村”。廖晓义告诉本刊记者,她自己有两次转型,一次是从西式环保到中式环保,一次是从城市环保到乡村环保。

第一次转型,是因为她发现了西式环保的局限性:就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第二次转型是因为中式环保更适合在乡村进行,她认为,做环保,乡村比城市的条件好得多,大有可为。

《瞭望》:你从事乡村环保事业的初衷是什么?

廖晓义:从1996年开始,我和我的伙伴们就立足社区,和宣武区政府一起创建了绿色社区试点,受到政府的认可而推动了全北京乃至全国的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但是渐渐地感到其中的不足,于是从生活环保到生命环保和心灵环保深入,还需要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管理的创新,要立体地、整体地、综合性地去解决环境问题,而不是西方式环保那种就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在城市有太多的限制,从盖房子到能源方式再到产业模式,很难完成整体文明转型,于是把注意力转向乡村。2008年四川地震灾后重建,给全面试验乐和家园这种中国式环保模式提供了契机,而巫溪县委县政府和百姓对于乐和家园理念的认同和创新更是让我受到鼓舞,愿意为之献计出力。从2010年到现在,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巫溪。

《瞭望》:那你觉得,在乡村推行环保事业,有哪些困难,与城市相比,有哪些不同的地方?

廖晓义:乡村的居住比较分散,这是比较麻烦的地方,那些已经遭受严重污染的农村,治理起来就更加困难。但对于西部的一些还没有被严重污染和破坏的乡村,特别在巫溪这样还保存了不少原生态环境的乡村搞环保,我觉得比在城市容易得多,首先,它的先天条件就比城市要好,产业转型也相对容易,敬天惜物的意识更容易恢复,环境管理的社会机制也比许多大城市的社区容易建立。

《瞭望》:进行这种乡村环保的实验,如何解决“钱”的问题?

廖晓义:其实,资金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一个机制的问题,现在,巫溪乐和家园建设的试点村,村民义务地解决垃圾的分片管理和定期清运,他们把环境管理当成自己的事情,并不用花什么钱。彭州大坪村乐和家园的生态民居,花费也不多。每平方米就600块钱,在城市可能吗?

乐和家园模式不是万能药方

“5·12”汶川地震后,廖晓义在深入地震重灾区考察后,向中国红十字会申请了建设“乐和家园”项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拨了365万元人民币在彭州通济镇大坪村建设“乐和家园”,包括两个村94户村民的生态房屋建设补助和相应的社会环保医疗等设施的建立。中国生态民居首席专家刘加平、昆明冶金建筑设计院的周伟、西南交大的董靓等人都作为义工参与了“乐和家园”的设计,“乐和家园”建设了节能、节地、节材的节约型生态民居。

廖晓义理想中的乐和家园,包括绿色生计,就是建立乡村的生态经济;绿色生活,建设乡村的生态民居;绿色伦理,建立乡村的公共空间,包括文化活动、书院、活动站等;还有绿色参与,建立村民自我管理的生态协会;绿色养生,建立能够弘扬中医文化的乡村诊所;绿色安全,是包括从山体保护、水源保护到垃圾分类的整体的环境管理体系。

如果说,彭州大坪村乐和家园主要是一个以生态民居建设为特色的灾后重建模式,那么在重庆巫溪县,人们看到的是一个更为综合立体的、由党政主导的社会管理创新所推动的环境管理体系。当日,廖晓义给本刊记者播放了一部短片,记录巫溪县羊桥村村民们的生活,村民们不拿政府一分钱,义务下河清理羊桥河里的垃圾,分片包干了全村的垃圾清扫管理,还开始了垃圾分类;在路旁等公共区义务植树种花,管护树苗,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村里环境整洁,绿水青山。

《瞭望》:之前,羊桥村是什么情况?

廖晓义:跟中国大部分农村一样,垃圾随意乱丢,没有人管理,羊桥河就是倒垃圾的地方,臭不可闻。

《瞭望》:乐和家园的魅力在哪里?为什么在短短的时间里村民会有那么大的改变?

廖晓义:关键是两点,第一是社会建设,第二是道德建设,“村支两委主导、乐和协会协同、公益组织助推、网格单位支持”的社会管理机制起了很大的作用,形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主人翁责任感,再加上环保的宣讲,激发了爱护家园的道德力量。

《瞭望》:那如果有人不自觉,破坏环境呢?有没有相应的惩罚手段?

廖晓义:惩罚好像还没有案例,更多的是通过表扬先进者来鼓励大家做好事,村里有荣誉榜,会定期表彰那些先进者。其实,在乡村这种熟人社会中,大家都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肯定,因此,相对来说,道德的约束力量是很强大的,表彰可以激发大家的道德意识。

《瞭望》:这种乡村环保的模式如何推广?有些人担心,这种实验有一天会不会成为一个标签甚至一个形象工程?

廖晓义:我想,如何推广是政府部门的事,我们这样的社会组织的工作是协同政府把现有的乐和家园试点做好,不断地完善。有一点我要强调,乐和家园不是万能药方,所有的地方都能通用,它需要一定的条件,就像中医方子总是因人而异。

《瞭望》:什么条件?

廖晓义:最重要的是党委政府必须支持。巫溪乐和家园建设的成效最关键的是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和力度。如果党委政府不支持,而要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那乐和家园模式肯定行不通。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这个地方的环境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相对来说,我觉得,在西部地区,乐和家园的模式还是有相当的借鉴意义的。

《瞭望》:那些已经污染严重的农村呢?它们如何改善自己的环境?

廖晓义:这个只能靠当地的百姓和政府自己想办法。我认为关键是要改变政府政绩评价的指标体系,如果在政绩评价中,把环境因素摆在重要的位置,环境管理好的加分,环境破坏的减分,出了癌症村的减分,事情就好办了。

我一直认为,西方式工业化发展道路不适合在我们的农村发展。所以,我们努力探索以东方智慧为内涵的“乐和”理论,并努力与政府行动和民众行为相融合,践行“乐和家园”的落地模式,它包括乐和人居——物我相和的生态环境管理、乐和治理——个群相和的生态社会建设、乐和生计——义利相和的生态经济发展、乐和养生——身心相和的生态医疗保健、乐和伦理——心智相和的生态伦理教化。

乡村环保关键在于社会建设

对于乡村环保,廖晓义认为,应该跳出单纯的环境问题,将之放到一个更加宏大的背景之中,站在更高平台上,树立更加宽广的视野。她说,生活环保还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从理念上必须从生活环保走向生命环保、心灵环保,具体到实际行动中,关键就在于社会建设。

《瞭望》:你的环保观念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

廖晓义:是的,一开始,我只是在物质层面的环保,像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少用一次性制品等,但是,后来,我发现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从生活环保的的思维中出来,进入到生命和心灵,也就是我一直倡导的生命环保、心灵环保,唤醒人们的生命意识,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觉得,一个不关心自己天天呼吸的空气、不在意自己吃的食品有毒的人不会真正地从内心关心环保,因为他连自己的健康都不在乎。

《瞭望》:那乡村环保建设关键点在哪里?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用力?

廖晓义: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乡村的社会建设,建立一种公众参与的责任机制,通过自治,培养其主人翁的意识,在自治的基础上,要有共治,有党政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机制,共治的原则是法治,社会法规,自然法则、道德法庭,还有乡规民约,这样就可以形成一种良治,这种良治本身就是自稳定系统。这也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

《瞭望》:那乡村的环境好了,农民靠什么生活,提高收入?

廖晓义:我们乡村本来就有“耕、读、游、艺、养”五大产业。“耕”是生态农业,安全食品;“读”是教育产业;“游”是旅游产业;“艺”是我们的手工业,就是创意产业;“养”是我们的养生产业。这五大产业以乡村为依托,以一个乡村来作为一个经济增长点,拉动周边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乡村环保的法律课题

中国环保法律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仅提出了原则,而无具体的操作规则,而且违法制裁相对于违法后果过轻,政府违法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实施了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修改工作终于提上了日程。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多位专家表示,《环保法》修订要对乡村环保给予足够的重视,弥补农村环保方面立法上的空白。

实际上,在乡村环保领域,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法律上的设计都存在着不少漏洞。受访专家坦言,目前,乡村环保的法律课题面临诸多困难,亟待破解。

法律短板

中国环保法律从数量上观察是相当可观的,目前已经颁布的与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和能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等相关的法律超过了20部,环保标准300多项,各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更是数不胜数。

但在清华大学环境法博士后王社坤看来,这些环保法律实施状况并不乐观,这位近来一直关注乡村环保立法以及实施状况的研究者说,中国环保法律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仅提出了原则,而无具体的操作规则,而且违法制裁相对于违法后果过轻,政府违法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王社坤表示,这些问题导致农村环境保护领域一方面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立法空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即使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各类规定,也未充分考虑到在农村的具体适用情况;另一方面,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具体行为规则大多出于效力不定的国务院文件或效力较低的部门规章。

本刊记者查阅了《环保法》条文,其中真正涉及到农村的法条很少,而且都是原则性规定,譬如,第20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第23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

王社坤说,尽管现有法律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保护制定的,但是一些基本的环保法律制度(如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等)完全可以适用于农村地区,而且还有很多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也主要是适用于农村区域的。

王社坤甚至认为,造成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

对于执法问题,北京大学环境法教授汪劲列举了“四大缺陷”:环境法律制度没有大错也无大用,找不到相关的规定来追究具体责任;从行政来看,政府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权力保障不足;从司法角度来看,司法救济非常不力,被害人的损害难以填补;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角度来看,行政处罚措施不严厉,环境刑法条例很少适用。

历史成因

今日乡村环保法律体系滞后的背后有诸多历史成因。

环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分析说,环境污染都是从城市发展起来的,在《环保法》立法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尚未显现,因此,环保立法主要关注于城市。

而且,乡村环保问题不像城市那样很快就能显现出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等问题出现时,立法已经跟不上了。

同时,分工不明确,也是导致如今乡村环保落后的问题之一,王灿发告诉本刊记者,乡村环保和农业环保是两回事,前者由环保部门负责,后者由农业部门负责。这就导致部门之间各自为战,他认为,这种分离式的方式不利于解决农村环保问题。

王灿发举例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好几年,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问题就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

无独有偶,王社坤也指出了这一问题,他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说,《环保法》关于适用对象的规定是以地域和环境要素为标准的;农村环境的具体范围可以通过我国有关行政区划对城市和乡村的划分来明确,而农业环境则不容易明确其地域范围,造成法律规范在适用范围和规范对象及其内容上的模糊不清。

因此,王社坤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行政职权统一起来,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而且,鉴于农村区域分散的特征,必须考虑由环保部门在农村区域设立具体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权的派出机构。

难题待解

《环保法》的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计划。

4月中旬,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带队,会同环保部赴湘鄂两省,就修改《环保法》开始进行专题调研。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参加调研时指出,《环保法》的修改,在稳定基本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在一些重点方面有所突破,尤其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维护公众权益。

对此,王灿发建议,《环保法》的修改应该关注农村环境保护。王社坤也认为,《环保法》修改应该突出农村环境保护的特殊需要。

王社坤的建议更为具体,他认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在弥补立法空白的同时,还要针对现有环境法律规范在农村地区的实施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贯彻城乡一体化战略。同时,发挥地方能动性,结合地方特色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经济激励机制,在改善农村环境的同时提高农村居民经济福利。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NN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