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白百草婚后暖心:2005关于推广内蒙古自治区地勘体制改革经验的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3:58:54

关于推广内蒙古自治区地勘体制改革经验的建议

余养力 曹树培按国办发〔1999〕37号、国办发〔2001〕2号文要求,国土资源部及工业部门地勘单位大部分先后实行了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政企(事)分开”的“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由于中央主管部门对属地化队伍已无直接管理的职能(仅为行业管理),属地政府对地勘单位管理并未全面到位(而且侧重点不一),地勘单位处于转型期,存在许多实际的困难(包括心理观念),虽然各方面都在积极地深化改革,也取得了进展,有的还创造了经验,但从总体上看,体制改革,企业化经营的进程还是缓慢的,这对作为市场主体的地勘单位难以适应公益性与商业性地勘工作已分开运行和矿业权市场发展的新形势要求,也是对地勘工作发展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一个负面影响。
今年7月,我们在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调研时了解到该区政府为加速推进属地化的三个地勘局改革,专门颁发了内国土资〔2005〕55号文件,其内容要点是:
1 将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移交地方
根据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将三个局管理的中小学、技校,包括人员(含离退休)、资产、经费,下划到所在地管理。经费划转以2004年上级单位拨款为基数,现有差额部分(指地勘单位学校人员现行工资、补贴标准与所在地同类人员标准的差额)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和三个局各按50%的比例拨付地方,时间为3年,以后学校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负责。
2 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
将地勘单位2004年底在册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从各地勘单位财政应拨款基数中划出,单列管理。以2004年的离退休费(工资、补贴、福利应发数)和医疗保险费用(离休人员按人均8000元,退休人员按当年实际支出数计算)为基数,由原单位管理发放,以后国家政策性调资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应政策性补贴等增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解决,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改革后原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符合条件退休的,按上述办法执行,并从地勘经费中核减退休费(按地勘单位经费基数切除离退休人员费用后的在职职工人均经费数核减);原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按自治区政府有关社保退休政策执行。
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各地勘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机构和编制。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离退休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3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
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在职人员以2005年内蒙古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划转出的学校经费拨款补助后,剩余部分作为经费基数,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各单位创收部分,全部留归各个单位使用。新进人员所需经费,包括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财政不再增加拨款。
4扩大用人自主权
实行财政补助方式改革后,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地勘单位原有的事业编制以在编在册的实有人数为基数实行注册管理,建立档案。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编制。新进人员单位自主聘用,同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三个地勘局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自行调整。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现有领导实行注册管理,新聘的领导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5地勘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
6加强对地勘单位的经营管理
7对改革的相应政策支持
①过去和现在由国家、自治区出资并由地勘单位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有偿出让时,按评估价款的10%提取勘查基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列收列支,专款专用。
②在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已取得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金。
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今后凡属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继续用于地勘单位。
④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的地勘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自治区地勘单位。
⑤将从2005年地勘经费预算中切出16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
⑥地勘单位改革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住房、改革支出,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一直在推进地勘单位改革,然而地勘单位都热情不高,接受难度大,而此次的改革方案,从我们实地调研,地勘单位却普遍欢迎,认为可以接受并视为机遇,现三个属地化的地勘局正在抓紧制订方案推进落实之中。我们认为,之所以能达到这样效果,主要是:
1改革是在自治区政府主导推动下实施的,在队伍已经属地化的情况下,属地政府是管理主体,只有他们主动积极推进,其他因素才能激活,以达到加速地勘单位改革深化之目的。
2对地勘单位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正确、全面和清醒的认识。自治区政府认为,地勘单位是推进地勘市场发展的主体,是实施勘查工作的主力军,是财富而不是包袱,但目前地勘单位现状堪忧,如不及时对其扶持和推进改革,这支曾经做过重大贡献的地勘队伍将难以维持,将对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一支稳定而精干的地勘队伍,因此,必需及时支持推进其改革,付出必要的改革成本是值得的。
3自治区政府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改革方案制订,既坚持“企业化经营”的方向,又坚持尊重历史,重视现实,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灵活性与原则性结合等原则,使地勘单位在稳定中发展与改革。
4对地勘单位的改革给予切实的支持(实而不虚),特别是对地勘职工最关心的几个问题:离退休人员的安置问题、职工身份如何处置问题、附属单位剥离问题、涉及地勘单位发展特色的矿业权权益问题以及其他困难等,都给予明确的文件规定,解除职工对改革的后顾之忧,解除其思想和实际的障碍。
5重实而避虚,不搞过多的争论,不急于摘掉事业“帽子”,看准了就下决心办。在实践中逐步充实完善。
我们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验具有普遍的原则的指导意义,按国办发〔2003〕76号文提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地质勘查行业宏观指导力度”的精神,我们建议作为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内蒙古自治区的经验予以推广,以促进地勘单位的改革。
  200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