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兰花:关于【伊斯兰】最容易被非穆斯林误解的14个问题,拿上这个,很从容的回答他们的问题【欢迎随便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8 18:08:04

前言
很多非穆斯林的思想中都存在着对于伊斯兰的错误概念,因为他们始终受制于有关伊斯兰的误传信息。当今的国际媒体无论是卫星频道,广播电台,新闻报纸,杂志,或是书籍都或多或少受到西方世界的控制。甚至在穆斯林国家,所谓的‘地方报纸’为了填充新闻空缺也从同一消息来源购买‘新闻’。就如为什么伊斯兰和穆斯林被误传,被谁误传,是主题的本身。显而易见,与穆斯林生活在一起的非穆斯林,甚至在穆斯林国家,很难从‘官方’新闻渠道真正了解到有关伊斯兰的事实真相。近来因特网已成为传播信息的高效媒介,虽然它不直接受控于任何个人,可是我们仍会在因特网上看到很多攻击伊斯兰的恶毒宣传资料。当然,穆斯林也在积极利用此工具,以便给予伊斯兰和穆斯林正确的形象,但较之反伊斯兰的宣传资料还很落后。
有关伊斯兰最常见的问题,也会因时和因地而有所变化。因此,这本小册子是基于现实而作。因为早几十年前的问题不同,晚几十年的也会不同,这是由于它们的变化是根据媒体将如何对伊斯兰进行宣传报道。
以下有关伊斯兰最常见的问题是已被广为流传的实际问题,也许还存在着一些根据地域和文化的其它常见问题。另外,对于大部分问题,答案将会很长,这是由于第一:的确出于必要,因为对真正伊斯兰基础知识的缺乏了解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出现。第二:由于误解很深,因此需要揭示消极宣传品多年来造成的不良后果。
一  一夫多妻:
问:
为什么伊斯兰允许男子多妻?换言之为什么伊斯兰允许一夫多妻?
答:
1.     多配偶之定义。
多配偶是一种婚姻方式,即某人(男或女)拥有一个以上的配偶。多配偶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一夫多妻,即某一男子娶一个以上的妻子,另一种类型则是一妻多夫,即某一女子嫁给一个以上的男子。伊斯兰只允许一夫多妻,而一妻多夫则是完全被禁止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的本身:为什么伊斯兰允许男子多妻?
2.   《古兰》是地球上宗教经典中唯一提倡:“一夫一妻”的经典,也是唯一包含了对“一夫一妻”有所叙述的宗教经典。而其它宗教典籍并没有对男子只娶一位妻子给以相关的阐述或指导。除《古兰》以外,无论是吠陀经,喇嘛经,萨经,摩呵婆罗多经,犹太法典或是圣经等等都没有对男子娶妻的数目有所限制。根据这些经书,男子想娶多少就娶多少,仅仅只是在后来,印度祭司与基督教会才把娶妻的数目限制到一位。
根据他们的经典,很多印度宗教人物,罗马教父,如国王达释拉特和克利须那就曾拥好有几位妻妾。
由于圣经并没有限制娶妻的数目,所以在早期,基督教的男子曾被允许多妻。只是在近几个世纪之前,基督教会才将妻子的数目限制到一位。
犹太教是允许教徒多妻的,根据犹太法典,先知亚伯拉罕(伊布拉欣)就曾有三位妻子,而先知所罗门(苏来曼)则有几百位妻子。犹太教对一夫多妻制的实践一直延续到犹太法学家葛萨耶乎德(公元960年至1030年)的时代才颁布法令反对多妻。而生活在穆斯林社区的西班牙系犹太人则对一夫多妻制的履行一直持续到1950年才被以色列的犹太教法学领袖禁止。
3.    《古兰》允许限制性的一夫多妻。
诸如前述:《古兰》是地球上所有的宗教经典中唯一提倡:“一夫一妻”的经典,此提倡的内容是源于以下尊贵《古兰》,妇女章中的经文叙述:“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娶你们所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古兰:第四章——第三节)
在《古兰》经文被启示以前,对于多妻的数目没有最高限度,因此许多人有很多妻子,甚至有些人的妻子数目达到几百个。此后,伊斯兰把多妻最高的数目限定为四位,即伊斯兰允许男子娶两位,三位或四位妻子,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公平地待遇所有的妻子。
“即使你们贪爱公平,你们也绝不能公平地待遇众妻;但你们不要完全偏向所爱的,而使被疏远的如悬空中…”
(古兰:第四章——第一百二十九节)
因此,伊斯兰允许的一夫多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法规制度,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的特殊许可。但许多人却误认为穆斯林多妻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概括性地来说,伊斯兰将义务性和戒律性行为分为五类:
(i)    ‘法勒度’,强制性的义务行为。
(ii)   ‘穆斯塔罕布’,受鼓励的可嘉行为。
(iii)  ‘穆巴哈’,允许的行为。
(iv)  ‘埋克鲁哈’,憎恶的行为。
(v)   ‘哈拉目’,禁止的行为。
一夫多妻属于第三类,即允许的行为,因此不应错误地认为有两个妻子或三个的穆斯林比只有一个妻子的优秀。
5.     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
普通来说,男女的出生率几乎相等,然而女孩的免疫能力往往强于男孩,因此在幼儿时期,男孩的死亡率较之女孩要高。
因而,女性的平均寿命也就高于男性,同时我们还会看到寡妇的人数常常超过鳏夫许多。还有一点就是战争,战争会使许多男子逝去,而使许多女子变成寡妇,那么有谁来照顾她们?而且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她们很难找到伴侣,在这种情况下一夫多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6.     在西方社会中,男子拥有情妇或婚外恋是很普通的事。在此情况下,妇女导致耻辱,生活无法受到保护。然而很遗憾,同一种社会却拒绝接受一夫多妻给妇女带来生活保障,确定其社会地位和尊严的婚姻方式。因此,对于无法找到丈夫的未婚妇女来说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嫁给已婚的男子,或是成为“公共财产”。伊斯兰只允许能给予妇女尊严的第一选择,而禁止第二种。还有其它一些原因如:伊斯兰允许有限的一夫多妻婚姻方式主要是对妇女贞洁的保护。
二 一妻多夫:
问:
如果男子被允许多妻,那么为什么伊斯兰要禁止一妻多夫呢?
答:
许多人,包括某些穆斯林,时常询问有关允许穆斯林男子多妻而拒绝妇女享有同样“权力”的逻辑性。
首先我要强调:“正义与公平是伊斯兰之基础”,男女是平等地被真主创造的,但各自都具有不同的能力并且承担不同的责任。毫无疑问,由于男女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别,那末各自的作用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伊斯兰平等地对待男女,但这并不说明他们是完全相同的。
以下论点将列举出伊斯兰为何禁止一妻多夫的原因。
1. 如果是一夫一妻,那么由此婚姻而出生的孩子们的父母就很容易被确认,即父亲,特别是母亲很容易就被确认。可是在一妻多夫的婚姻状况下,孩子们的母亲可被确认,但非父亲。而对于伊斯兰来说,双亲的确认是极其重视的,即对父亲与母亲两者必须被同时确认。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不知道自己父母,尤其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儿童将遭受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导致严重的行为举止异常化,他们也通常不会有幸福的童年。由于此原因,娼妓的子女不会有健康的童年。如果由此婚姻生活而出生的孩子要进入学校学习,而当孩子母亲被问到有关父亲的名字时,母亲将会给出两个或三个父亲的名字!我想现代科学技术可以通过基因测试来确认母亲与父亲,因此该论点只可运用于过去,但未必能运用于现代。
2. 男子多配偶的天性胜于女性。
3.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尽管男子有几位妻子,而作为丈夫,他对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尽责任并不会面临困难。但对照妇女,假如她同时拥有几位丈夫,那么她将无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由于月经期的缘故,妇女也将遭受到不同的心理与行为方面的改变。
4.  有几位丈夫的妇女,也将同时拥有几位性伙伴,在此婚姻中,妇女患性病的可能性就会增高,虽然她的丈夫们没有婚外性行为,她也将会把所患的性病传递给他们。但男子多妻,并且当她们中没有婚外性行为者时,那么以上情况就不会出现。
三  妇女之‘面纱’(遮盖羞体之物)
问:
为什么伊斯兰以‘面纱’来鄙视贬低妇女呢?
答:
1.     在伊斯兰中,妇女时常是被世俗媒体攻击的对象。
2.    ‘面纱’或伊斯兰服饰被很多人引证为是伊斯兰法律压迫妇女的‘最好证据’。在分析伊斯兰责成妇女用‘面纱’遮盖羞体的宗教原因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在伊斯兰来临前夕,妇女在各社会中的状况。
在过去,妇女被认为是低级的附属品,而且只被用来发泄性欲。
以下的历史事例可说明此事实,在早期文明中,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下,甚至连人类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
i)      巴比伦文明:
在巴比伦法律的统治之下,妇女被认为是低级,卑微的附属品,甚至她们的任何权力都被遭到否认。如果某个男子杀害了另一个男性或女性,那末他的妻子将要代其受死刑。
ii)     希腊文明:
希腊文明被称为是最具荣耀的古文明。在其‘荣耀’的体制下,妇女的所有权力都遭剥夺,而且受到鄙视。希腊神话中的‘潘多拉’(偷取天上之火种而命其下凡,被视为是世界上第一个女人)被视为是人类灾难的根源。 希腊人认为女人的等级比男人低或她们只近似于人类。尽管妇女的贞洁曾起初被视为是宝贵的,虽然她们曾受到尊重,但是由于希腊人的人性最终被自我主义和性变态所淹没,因而在希腊社会的各个阶级中,卖淫成了正常行为。
iii)    罗马文明:
当罗马文明达到它的‘荣耀’顶峰时,男子甚至可以掌握他的妻子的生存权。其次,卖淫和裸体也曾盛行于罗马。
iv)    埃及文明:
在伊斯兰之前,埃及人视女人为罪恶和恶魔的象征。
v)     伊斯兰之前的阿拉伯:
在伊斯兰传播于阿拉伯之前,阿拉伯人曾鄙视妇女并活埋女婴。
是伊斯兰改变了妇女的状况,赋予了她们平等的权利,并期望她们能保持她们的地位。
a.  ‘面纱’与男子:
人们常常只讨论‘面纱’与妇女的内容,然而,在尊贵的古兰中,真主在提及妇女之‘面纱’之前,首先对男子的‘面沙’做了说明,古兰光明章:
“你对信士们说,叫他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
(古兰:第二十四章——第三十节)
当男子看到妇女时,如果脑海中出现可耻的念头,那么他应该即刻降低他的视线。
b.   ‘面纱’与妇女:
光明章中另一节古兰经文: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
(古兰:第二十四章——第三十节)
3.      ‘面纱’的六项准则。
根据古兰和圣训,‘面纱’有六项基本准则:
i)      范围:
第一准则是身体的哪些部分应当被遮盖起来。就这一点,男子与女子有一定的区别。对于男子:必须最少将肚脐和膝盖之间的部分遮盖住。而对于妇女:除脸和手之外,所有其它的身体部分都必须被遮盖起来。如果她们想遮盖所有的身体(包括脸和手部)也是可以的,这是由于有些伊斯兰学者认为脸和手也是应当被的遮盖部分。至于其它准则,对于男女都相同。
ii)     穿着的衣服应宽松,而不宜显现出体型。
iii)    穿着的衣服不宜透明。
iv)    穿着的衣服不宜具刺激和吸引异性。
v)     不应穿着表现异性的衣服。
vi)    不应穿着代表非穆斯林的衣服,即所穿着的衣服不应代表异教的身份或象征异教徒。
4.     在其它事物中,‘面纱’蕴涵着举止和行为。
除了衣着的六项基本准则,完美的‘面纱’还包括道德规范,行为,举止,态度和个人的意图。一个人如履行了‘面纱’的六项基本准则,其有限的程度也仅是做到了对外表羞体遮盖的要求。因此,衣着的‘面纱’也应当伴随着眼睛的‘面纱’,心灵的‘面纱’,思想的‘面纱’和意念的‘面纱’,它包括个人的走路,言谈,行为等方式。
5.   ‘面纱’可防止性骚扰。
关于妇女使用‘面纱’的原因,以下古兰章节给予了明确的阐述:
“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古兰:第三十三章——第五十九节)
古兰在此节经文中阐述了‘面纱’对妇女的重要性,因为人们会视那些用‘面纱’遮盖羞体的妇女为贞洁的,正派的,并且它也会保护她们免遭性骚扰。
6.     孪生姐妹之例证。
假设两个孪生姐妹的漂亮程度不分上下,同时走在大街上,其中一位以伊斯兰‘面纱’为服饰,即全身除脸和手部外都被遮盖着,而另一位则穿着西方服饰,如迷你裙或超短裙。这时候附近的角落里有个流氓或恶棍正寻机调戏女子,那么两姐妹中那一个将遭到他的戏能和骚扰?是穿着伊斯兰服饰的?还是穿着迷你裙或超短裙的那位?很自然,他将调戏穿着迷你裙或超短裙女孩!因为这样的服饰是在直接邀请异性来调戏和骚扰。因此,古兰正确地指出了‘面纱’可防止性骚扰。
7.     严厉惩罚强奸犯。
伊斯兰法律明确规定:强奸妇女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很多人对此严厉的法令感到惊讶,甚至有人说伊斯兰是残忍,野蛮的宗教!?我曾问过上百位非穆斯林一个简单的问题:假设某人强奸了你的妻子,女儿,母亲或姐妹,强奸犯由你来判决,你会如何惩罚他?这些人的回答都是判他死刑,还有一些人说折磨他直到死亡。于是我又问他们:如果某人强奸了你的妻子,女儿,母亲或姐妹,你要判他死刑,那么当他人的妻子或女儿被同样侵犯了,你却又说这种惩罚是野蛮,残忍的?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对待?
8.     西方社会谬称已提高了妇女地位。
西方‘妇女自由主义’之论谈只不过是对妇女身体进行开发利用的掩饰形式罢了,其次,反而更进一步是贬低她的灵魂,剥夺她的尊严。西方社会宣称他们提高了妇女地位,然而对照之,我们看到的是使她们堕落成他人的姘妇,情妇和‘交际花’的实际情况,她们仅仅是欲望发泄者和性市场经济人手中的工具,而只不过是以‘艺术’和‘文化’的彩色屏幕隐藏真相而已。
9.     执行伊斯兰法律将降低强奸案的发生率。
很自然,越早地执行伊斯兰法律,积极的作用与显著的效果也就越明显。如果伊斯兰法律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得到了落实执行,无论是美国或是欧洲社会都会感到轻松。由此可见,‘面纱’并没有降低妇女的人格,反之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并保护了她们的贞洁。
四.   伊斯兰是通过剑(武力)传播于世的吗?
问:
伊斯兰是通过武力传播的,那又怎能称之为和平宗教呢?
答:
有些非穆斯林提出这样一个异议:如果 伊斯兰不是通过武力传播的,那也就没有今天全世界数以亿计的皈依者。为此,以下论据将清楚地证明: 伊斯兰并非是通过武力来传播的,而是真理的力量,理性和逻辑的因素促使伊斯兰在世界各地迅速得以传播。
1.     伊斯兰意指和平。
伊斯兰一词源于阿拉伯语词根‘赛俩目’,意为和平,另外也指顺从真主的意志。因此,伊斯兰是和平,是顺从伟大的创造者——真主之意志的宗教。
2.     有时为了维持和平也必须得使用武力。
在这个世界上,并非每个人都热衷于维持和平,确切地说有很多人为了个人利益在不断地破坏和平。因此,有时武力也必须被使用,以便和平能真正地被维持。这就是我们为了维持一个国家的和平安定而采取武力措施来打击犯罪和反社会安定活动的真实原因。伊斯兰提倡和平,同时伊斯兰也鼓励其皈依者与任何地方的压迫做斗争,而与压迫做斗争有时会需要使用武力。因此,伊斯兰只是为了倡导和平与正义才使用武力。
3.     历史学家迪·莱斯·奥里睿之见解。
对伊斯兰是通过武力传播的误解,最好的答复莫过于历史学家迪·莱斯·奥里睿在“十字路口的伊斯兰”(第八页)的阐述:“历史清晰地证明对于伊斯兰及其疯狂的穆斯林用武力征服和横扫世界的传奇故事是历史学家反复杜撰,毫无根据和荒谬的神话故事”。
4.     穆斯林对西班牙八百年的统治。
穆斯林对西班牙虽有八百年的统治,但穆斯林从未使用过武力强迫西班牙人皈依伊斯兰,而东征的十字军在强迫穆斯林离开了西班牙之后,从此也就没有一个穆斯林可以公开宣礼(穆斯林定时高声召唤人们礼拜的念词)。
5.     一千四百万的阿拉伯人是哥普特基督教徒。
穆斯林曾是阿拉伯世界 一千四百年的主人,也曾经历过英国和法国不多年的统治。大致上可以说穆斯林对阿拉伯世界有 一千四百年的统治历史,然而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有一千四百万的阿拉伯人是哥普特基督教徒,也就是说基督教徒在阿拉伯世界平安地生活了几百代,如果穆斯林是通过武力传播伊斯兰说法正确,那么将不会有任何一个阿拉伯人是基督教徒。
6.     在印度生活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穆斯林。
穆斯林统治印度有上千年的历史,如果穆斯林想以武力迫使非穆斯林皈依伊斯兰的话,那对于穆斯林来说是易如反掌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现今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穆斯林生活在印度,所有这些非穆斯林都将证明:伊斯兰并不是通过武力而得以传播的。
7.     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马来西亚的大部分人口也是穆斯林,那么请问:哪个穆斯林军队曾经到过这两个国家?
8.     非洲东海岸。
伊斯兰也同样在非洲东海岸得以迅速传播,也许有人会再次询问:如果伊斯兰是通过武力传播的,那么哪个穆斯林军队曾经到过非洲东海岸?
9.     托马斯·卡里力。
著名历史学家托马斯·卡里力在“英雄与英雄崇拜”一书中指出了伊斯兰通过武力传播的错误观点:“的确是剑,但是从哪里获得剑?每个新的理论,其出处只是存在于某些少数人,甚至某个人的脑海中,由于经过详论,坚信这种理论的某些人或某个人将反对所有的人,因此他们或他拿起剑尽力宣传该理论,然而对他自己却利益甚微。你必须获得剑!总的来说,如果可能,一个事物将自我宣传。”
10.   宗教信仰无强迫。
伊斯兰是用哪种剑进行传播的?如果穆斯林曾经拥有,那也未曾使用它来传播伊斯兰,因为古兰以以下经文证明:
“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
(古兰:第二章——第二百五十六节)
11.   真理与理性之剑。
是理性之剑征服了人们的心灵和思想。古兰蜜蜂章说:
“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的确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他的确知道谁是遵循他的正道的。”
(古兰:第十六章——第一百二十五节)
12.   1934年与1984年间宗教信仰者有所增加。
1986年‘读者文摘’年鉴中有一篇文章显示了从 1934年至1984年半个世纪以来宗教信仰上升的百分指数,同样这篇文章也刊登于‘朴素真理’杂志中。该文指出信仰伊斯兰教者居于首位,增加了百分之二百三十五,而信仰基督教者只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七。也许有人会问:是哪次战争征服了数以百万计的人,并迫使他们信仰伊斯兰呢?
13.   在美洲和欧洲伊斯兰是发展最迅速的宗教。
当今在美国和欧洲发展最迅速的宗教是伊斯兰。那么是哪种武力迫使数以百万计的西方人接受伊斯兰信仰呢?
14.   约瑟·亚当·伯森博士。
约瑟·亚当·伯森博士正确地指出:“人们担心某日核武器会落入阿拉伯人的手中,但却没有认识到伊斯兰式的‘炸弹’已在穆罕默德出生那天就开始产生效应了”。
五.  穆斯林是原教旨主义者和恐怖主义者吗?
问:
为什么穆斯林大部分是原教旨主义者和恐怖主义者?
答:
每当讨论宗教或世界事务时,该问题就经常直接或间接地成为攻击穆斯林的论题。穆斯林的形象在任何媒体中总是伴随着有关伊斯兰和穆斯林的恶名昭彰的误传信息。事实说明类似这样的误传信息往往导致歧视和反对穆斯林的暴力行为。例如俄克拉荷马州炸弹爆炸案,由于美国媒体误传:“袭击是‘中东的阴谋’”而引起反穆斯林运动,可是真正的犯罪分子后来被确认是美国军方的一名士兵!?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原旨主义’和‘恐怖主义’的词意:
1.   ‘原旨主义者’的定义。
原旨主义者指某人追随并忠于某教条或理论的基本原则。对于一名优秀的医生来说:他必须了解,跟随和实践医学基本理论。换句话说,他必须是医学领域的原旨主义者。做为优秀的数学家就必须学习,遵从和实践数学基本理论,他也必须是数学领域的原旨主义者。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科学家就必须认识,追随和实践科学基本理论,他也必须是科学领域的原旨主义者。
2.     不是所有的‘原旨主义者’都相同。
无人能以同一画笔描绘出所有的原旨主义者,也没有人能以好或坏将他们加以分类。对于原旨主义者的分类要看他们是在哪个领域从事活动。原旨主义强盗或小偷危害社会,因此也就不会受到欢迎,而原旨主义医生有益于社会,也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尊重。
3.     我为我是一名穆斯林原旨主义者而感到自豪。
我是一名真主恩赐使我了解,追随并严格遵守和实践伊斯兰基本原则的穆斯林原旨主义者。真正的穆斯林不会因自己是原旨主义者而感到羞耻。我为我是一名穆斯林原旨主义者而感到自豪,因为我知道伊斯兰的基本原则是它有益于全人类和整个世界,而不会对人类有丝毫的损害。许多人由于误解了伊斯兰,因而认为伊斯兰的教导是不公正和不正确的,这是由于他们对伊斯兰没有足够和正确地了解和学习。如果一个人能以公正,开化的头脑来分析伊斯兰的教导,那么他所得到的事实结论是:伊斯兰对个人和社会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4.     辞典对‘原旨主义者’的诠释。
根据韦伯斯特辞典的解释:‘原旨主义’指美国基督新教徒在二十世纪初发起的运动。此运动是对现代主义的对抗,并强调回归真正的圣经,该运动不仅要求对信仰和道德观重新认识,而且强调对创造主要有正确的认识。因此,原旨主义最初是对信仰‘圣经是无错的上帝之言辞’的基督徒的形容。
根据牛津辞典的解释:‘原旨主义’指对任何古老宗教原则持保守思想,尤其是伊斯兰。而今,当某人提及‘原旨主义者’一词时,有人就会认为是穆斯林,而且还是恐怖分子?!
5.       不同的词语表达同一概念,即‘恐怖主义者’与‘爱国者’。
在印度从英国统治下获得独立之前,很多印度自由战士并不认可英政府所形容的‘恐怖主义活动’是暴力,反而被很多印度人赞美他们为‘爱国者’。因此,两个不同的词语对于人们所从事的同一行为表达了同一概念,有人称他们为‘恐怖主义者’,但同时也有人称他们为‘爱国者’;犹如那些认为英国有权统治印度的人们就称他们为恐怖主义者,而那些认为英国无权统治印度的人们则称他们为爱国者和自由战士。
因此,当某个被起诉者在被宣判之前为自己辩护尤为重要。当然,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起诉者和被起诉者)的辩护和证词,应当分析双方的情况,与被起诉行为的原因和目的等,然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判决。
7.     伊斯兰的意思是和平。
伊斯兰一词是从词根‘赛俩目’演变而来,其意是指和平。因此它是和平的宗教,它教导信仰者遵守此基本原则,倡导全世界和平。
六.   是否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真的残忍?
问:
为什么穆斯林以残忍的方式屠宰动物?为什么以痛苦和缓慢的屠宰方式折磨动物?
答:
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已被很多人做为评论的主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允许我给大家讲述一个发生在一名锡克教徒和一名穆斯林之间有关屠宰动物的辩论故事。
一次,有位锡克教徒问一名穆斯林:“为什么你们以割断动物喉咙的痛苦方式进行屠宰,而我们只用一次击死动物的方法来屠宰?”这位穆斯林回答道:“因为我们很勇敢,是雄伟的男子汉,所以我们从前面进行屠宰,而你们是胆小鬼,懦夫,只从后面击杀。”
这只是一个笑话,读者应思考以下论点,因为这些论点将证明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不仅是仁慈的而且是最好的科学屠宰方法:
1.     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
阿拉伯语动词‘赞开以图目’是源于其词根‘赞开’,指净化,使纯洁意思,它的名词是‘态资凯叶’,意为纯洁。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要求包含以下条件:
a.     屠宰动物所使用的刀必须锋利。
因为用锋利的刀屠宰动物会降低由于屠宰给动物带来的痛苦。
b.     屠宰时必须割断动物的气、喉和血管。
阿拉伯词语‘宰毙哈’的意思是屠宰。屠宰时必须割断动物的气、喉和颈部的血管,这样一来就不用砍断动物的脊椎骨。
c.     动物的血液必须被排尽。
在动物的头被割断之前,其血液必须被排尽,这样做的目的能使大量的微生物(细菌)从动物的身体中得以良好的排泄。但在血液未排尽之前,动物的脊椎骨不能被砍断,因为这样一来,心脏的神经中枢系统会遭到破坏,从而也将终止心脏的跳动,并使血液滞留在血管中。
2.     血液是细菌赖以生存的良好媒介。
血液是各种细菌,胚芽和毒素等赖以生存的良好媒介,因此穆斯林对动物屠宰的方式是消灭血液中含有各种病菌的最佳保健途经。
3.     肉类 会延长保鲜期。
与其它屠宰方式相比,使用伊斯兰屠宰动物的方式,肉类 会由于不存在过多的血液而延长保鲜期。
4.     动物不会感到痛苦。
快速地割断动物颈部的血管会终止由于血液经脑神经流动而产生的痛苦,因此动物不会感到痛苦。另外,动物在被宰杀时的挣扎,扭动,颤抖和踢腿不是由于痛苦,而是由于动物体内血液的流出和供给的缺乏所引起肌肉的收缩和放松。
七.   穆斯林为什么崇拜卡尔白(麦加天房)。
问:
穆斯林反对偶像崇拜,那为何又在礼拜时向卡尔白鞠躬叩头呢?
答:
‘卡尔白’是朝向,即穆斯林在礼拜时面对的方向。在这里必须强调一下:穆斯林在礼拜时是面向卡尔白,而不是在崇拜卡尔白。因此,穆斯林除了真主之外不崇拜任何事物。
古兰—黄牛章的经文对此进行了阐明:
“我确已见你反复地仰视天空,故我必使你转向你所喜悦的朝向。你应当把你的脸转向禁寺。你们无论在那里,都应当把你们的脸转向禁寺。”
(古兰:第二章——第一百四十四节)
1.      伊斯兰重视培养团结一致的精神。
例如,如果穆斯林履行礼拜时,很可能有人想朝向北方,也有人想面向南方,因此,为了统一,无论在何时何地,穆斯林在崇拜独一的真主时都必须面向同一个方向,即朝向卡尔白。也就是说,在东方的穆斯林要面西礼拜,而处于西方的穆斯林则必须朝向东方。
2.     从地图上看卡尔白是世界的中心。
穆斯林是世界地图的首先绘制者。他们曾以南高北低的方向性绘制地图,卡尔白正好处于中心,后来西方的制图者以南北相望,南低北高的方向性绘制了地图,卡尔白也正好处于世界的中心。
3.     游转卡尔白象征崇拜独一的真主。
当穆斯林去麦加禁寺时,他们会依律从事游转卡尔白的功课(环绕卡尔白转动七圈),此行为象征着信仰和崇拜独一的真主,因为每一圈只有一个中心,这也正体现了崇拜独一的真主的价值观。
4.     欧迈尔传述的圣训。
关于卡尔白墙壁上的黑陨石,先知穆罕默德的著名弟子欧迈尔对它的认识可证明穆斯林的信仰价值观。根据布哈里圣训实录第二册,朝觐篇,第五十六章,圣训编号675的传述:
“欧迈尔说:‘我知道你(卡尔白墙壁上的黑陨石)是一块石头,既无益也无害。要不是我见过先知穆罕默德曾经亲吻了你,那我决不会亲吻你。”
5.     穆斯林可以站在卡尔白的房顶宣礼(召唤人们礼拜)。
在先知穆罕默德时代,穆斯林们曾站在卡尔白的房顶上宣礼。因此,对于那些断言穆斯林崇拜卡尔白的人们,我要问有哪个崇拜偶像者敢站在他所崇拜的偶像上面呢?
八.   不允许非穆斯林进入麦加。
问:
为什么不允许非穆斯林进入麦加和麦地那两圣地呢?
答:
的确,根据伊斯兰法律不允许非穆斯林进入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以下的论述将很好地阐明该限制的原因。
1.     禁止公民进入军事基地。
我是一名印度公民,然而这并不代表允许我进入特别受限制的地区,比如说军事基地,只有军人或与国家防御有关系的专职人员才可进入。我想每个国家都有类似禁止普通公民进入的特定地区,同样伊斯兰对于全人类是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它的禁区就是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只允许信仰和保卫伊斯兰的穆斯林进入。
因此,普通公民反对限制他们进入军事基地是不理性的,同样非穆斯林反对限制他们进入麦加和麦地那两圣地也是不逻辑的思维。
2.     进入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的签证。
a.     无论何时,当某人出国旅行时首先要做的是申请签证,即申请进入该国的许可证。对于签证,每个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限制,条例和要求,如果申请者不符合条件,那也就不能获得签证。
b.     美国是世界上对签证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公民的签证颁发更为苛刻,在获得签证之前申请者必须履行很多要求和条件。
c.     当我在新加坡旅游时,移民局的登记表上这样写道:“走私毒品者将处以死刑”。如果我在新加坡旅游,我就得必须遵守该国的法制,而不能说死刑是野蛮的惩罚,其次也只有我同意履行所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时,我才会被准许进入该国。
d.     任何人获得进入麦加和麦地那两圣地的签证基本条件是亲口说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安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九.  禁食猪肉。
问:
为什么伊斯兰禁食猪肉?
答:
众所周知伊斯兰禁食猪肉,以下的论述将从不同角度阐明此禁令:
1.     古兰禁止食用猪肉。
古兰中至少有四节不同的经文禁止消费猪肉(2:173;5:3;6:145;16:115)。
“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
(古兰:第五章——第三节)
此节禁食猪肉的经文足以使穆斯林得到满意的答复。
2.     圣经禁止食用猪肉。
对于基督教徒也许可以其宗教经典来说服。圣经禁止食用猪肉经文如利未记:
“猪因为分踢,亦不咀嚼反刍的食物,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你们不要吃它们(猪)的肉,亦不要碰它们的骨头,它们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
(利未记:第十一章,第七至八节)
圣经申命记禁止食用猪肉:
“猪因为分踢,亦不咀嚼反刍的食物,它对于你们是不洁净的,你们不要吃它的肉,亦不要碰它的骨头”。
(申命记:第十四章,第八节)
圣经以赛亚书第六十五章,第二,五,七节也有类似的禁止经文。
3.     食用猪肉会带来多种疾病。
对于其他非穆斯林或多神教徒也许只能用理性认识,逻辑推理和科学论证来说服。食用猪肉者至少会患有七十多种疾病如肠内出现蛔虫,线虫,钩虫等并会产生不同的症状,最危险的是绦虫病,它会躲藏人体的肠内而且非常长,它的卵会进入血液并由此进入人体的大部分器官。如果进入大脑,将导致记忆丧失;如果进入心脏,将导致突发性心脏病;如果进入眼睛,将导致失明;如果进入肺部,那将造成严重的肺部损害;它几乎可以进入人体的大部分器官。
另外一种可怕的疾病叫做旋毛虫病。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在烹饪时只要认真仔细地处理好猪肉(比如用高温烹饪),那么虫卵就会死掉。可是近期在美国做的一项研究证明:在二十四名旋毛虫病患者中,就有二十二位曾经认真仔细地处理了猪肉,这表明猪肉中所存在的卵不会在烹饪温度下死亡。
4.     猪肉含有超高脂肪。
猪肉只有少许的肌肉组织却含有超高量的脂肪,这些脂肪会沉淀在人体的血管中并会引起高血压和心脏病。由此看来,百分之五十的美国人都患有高血压的事实并不令人费解。
5.     猪是地球上最肮脏的动物之一。
猪喜欢栖息于粪便,渣滓和污秽之中。就我所知它是真主创造的‘最好’的‘清洁工’。在农村没有象城市里那样的厕所,农民通常是露天排泄,然后猪就会把排泄物‘清洁’掉。有些人也许会辩驳:在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猪的饲养卫生条件是非常干净的。然而哪怕是在非常卫生的条件下,猪也会拥挤在一起,不管你怎样努力清洁它们,它们天生就是肮脏污秽的,因为它们喜吃自己的,尤其是‘邻居’的粪便。
十.  禁止饮酒。
问:
为什么伊斯兰禁止饮酒?
答:
酒确实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的灾难,因为它使成千上万的人失去了生命,使世界上千百万的人遭受着可怕的痛苦。它是造成很多严重社会问题的根源,如使犯罪率不断上升,精神病症的增加。另外,世界上数以百万计的家庭由于酒而变得支离破碎,这些事实无疑证明了酒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性。
1.     古兰禁止饮酒。
尊贵的古兰以以下经文禁止饮酒: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古兰:第五章——第九十节)
2.     圣经禁止饮酒。
圣经以以下经文禁止饮酒:
a.    “酒是骗子,酒醉者是极度狂妄的。”
(箴言书:第二十章,第一节)
b.   “酒醉者不应和我在一起。”
(以弗所书:第五章,第十八节)
3.     酒精会摧毁人的抑制中枢系统。
人类的大脑中有一个控制中心,即抑制中枢系统,这个中枢系统控制人类以免从事错误的行为。例如,某人通常在称呼他的父母或长辈时不会使用粗鲁的语言,再如当他自然地答复他人的询问时,他的中枢系统会控制他用得体的语言,因此他的举止是礼貌的。
而当一个人在饮酒之后,他的中枢系统就会自动关闭,因此酒醉之人往往会放纵于与自己以前完全相反的行为中。例如,某人酒醉后用粗暴恶劣的语言侮辱他人,甚至他的父母,而他却不认为自己是在犯错误,有的酒醉者甚至还将尿排泄在自己的裤子里,所以酒醉后,人的行为就会完全丧失控制。
4.     通奸,强暴,乱伦和爱兹病等多出于酗酒者。
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1996年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每天平均有2,713起强奸案发生。此报告告诉我们:大多数的强奸犯是在酒醉之后犯的罪,同样性骚扰也多是在酒后发生。
根据调查报告:美国百分之八的人有乱伦行为,即每十二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是乱伦者,而且大部分乱伦者都是在一方或双方酒后发生的。
另一事实则是酒精导致爱兹病泛滥成灾。
5.     每个酒鬼最初都是社交饮酒者。
很多人也许因自己是社交饮酒家而为酒辩护,他们宣称自己只喝一两杯而已,而且可以自控,所以不至于醉倒,但研究结果显示:每个酒鬼最初都是社交饮酒者。任何饮酒者都不想一次就成为酒鬼,任何一个社交饮酒者都不会说他已是多年的酗酒者并且能够自控而不至醉倒。
6.     假如某人酒后做了可耻的事,那么此事之阴影将会伴随他一生。
假设社交饮酒家有一次或只是一次在酒后强奸了某人或与某人发生了乱伦关系,哪怕是后来懊悔了,一个正常人会在一生中也都感到内疚和痛苦,而且对于罪犯和受害者两方面的伤害都是无法补救的。
7.     圣训禁止酒精。
先知穆罕默德说:
a.   “酒是万恶之源,是最可耻的行为。”(伊本·马杰圣训辑;第三册,酒精篇,第三十章,圣训编号:3371)
b.    “酒无论多少都是被禁止的。”(伊本·马杰圣训辑;第三册,酒精篇,第三十章,圣训编号:3392)
c.     “真主诅咒饮酒者与侍酒者。”(伊本·马杰圣训辑;第三册,酒精篇,第三十章,圣训编号:3380)
据艾乃斯传述:“先知穆罕默德说:‘真主的诅咒将降临于十种与酒有关系的人:酿酒者,为他人饮酒而酿酒者,运酒者,为他人运酒者,侍酒者,经营酒者,使用经营酒而得的钱财者,买酒者,为他人买酒者’。”
8.     疾病与酒精有密切关系。
禁止饮酒有很多科学道理,世界上许多死亡原因都与酒有直接的关系,由于酒精的危害普通人都知道,所以在这里无须多述。以下是酒精导致疾病的简要目录:
i)      众所周知酒精会导致肝硬化。
ii)    饮酒导致食道癌,头与颈部癌,肝癌,肠癌等。
iii)   饮酒导致食道炎,胰腺炎和肝炎。
iv)   大量饮酒会导致心肌梗塞,高血压,冠状动脉血栓症,心绞痛和突发性心脏病。
v)    饮酒导致耳鸣,中风和不同类型的肢体麻痹。
vi)   饮酒导致体表神经病变,皮肤萎缩 — 一种与饮酒有关的综合症。
vii)  大量饮酒将导致失意健忘综合症 — 一种由于缺乏维他命B1而引起的对近期的事件丧失记忆,甚至会产生不同类型的肢体麻痹症状。
viii)   饮酒引发脚气,甚至造成皮肤病如糙皮病。
ix)     精神错乱症或震颤性谵妄症是一种由饮酒造成的周期性复发症,此症即使在戒酒之后也会复发,而且严重者将会死亡。
x)     饮酒会造成严重的内分泌紊乱,粘液瘤,高烧等。
xi)    饮酒造成的血液病种类繁多,最普通最明显的是缺乏叶酸,由此会造成严重的贫血症。其次造成的载呙综合症是一种贫血病,黄胆病和溶血相结合的综合症。
xii)   饮酒造成的血栓症和血小板紊乱并不罕见。
xii)   饮酒将使所服的药物失去效力。
xiv)长期饮酒者普遍患有周期性传染病,而且免疫能力也会逐渐降低。
xv)  饮酒将导致恶性 胸炎膜,肺炎,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疾病。
xvi)  在酒精中毒的状况下,由于体内的防御系统已麻痹,酒醉者会经常呕吐,剧烈咳嗽,尤其是呕吐物会引起肺炎,有时甚至会导致窒息死亡。
xvii)  饮酒对妇女所产生的严重影响值得特别一提:饮酒对女性比男性更易受到有害影响,尤其在妇女妊娠期饮酒将对胎儿有极大的伤害。而且医学界对《胎儿酒精综合症》引起的危害也越来越重视。
xviii) 很多皮肤病也是由于酗酒造成。
xix)  饮酒也将导致湿疹,脱发,指甲营养不良和口腔炎等症状。
9.     酒是‘瘟疫’。
医生们现已认识到酒本身就是一种疾病,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比毒品更严重。
《伊斯兰基金会》出版的一本册子中阐明:
“酒是疾病,其症状如下:
-        导致高速公路事故死亡。
-        摧毁家庭生活和增加犯罪率。
因此酗酒不仅也是疾病而且是恶魔的行为。
真主以他那伟大的智慧警告我们酒是恶魔的诱惑,陷阱和圈套,我们应当弃而远之。伊斯兰把此认识称之为‘迪弄费图勒”,即人类本性的宗教价值观。因此,任何有关酒的训谕和诫令都是为了保护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酒会使人变的卑微,甚至比动物野兽更低贱,所以伊斯兰禁止饮酒。
十一.    死之后的生活。
问:
你怎能证明后世(即,死之后的生活)的确存在呢?
答:
1.     对于后世的信念并不是基于盲目的信条。
许多人很惊奇为什么一个有科学逻辑思维的人能够对死之后的生活有坚定的信念,他们对于后世的信念并不是基于盲目的信条。
然而我对后世的信念是基于逻辑推理。
2.     后世是逻辑性信条。
在尊贵的古兰中有上千段经文包含着科学事实(请参考我写的书‘古兰与科学— 一致或非一致’)。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人们对古兰提及的许多事实真相虽有发现,但是科学还没有先进到能够证明每一个古兰声明。
假设古兰所提及的事物百分之八十都被证明了是百分之百的正确,那末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事物以目前的水平,科学则无法解释,而科学家所持的态度是既不肯定也不反对这些事物的真实性,因为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我们不可以肯定地说古兰所提及的这百分之二十的事物,哪怕是百分之一或一段经文是错误的。由此可见,百分之八十的古兰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未经证实的部分,但是逻辑推理甚至可以确定这百分之二十也是正确的。因此古兰提及的后世属于逻辑推理证明正确的百分之二十的剩余部分。
3.     无后世的概念,和平概念和人类价值将失去意义,例如,抢劫是好还是坏?
假设我是一名世界上有巨大影响力的罪犯,同时我是一位智商高有逻辑思维的人,我会说抢劫是好的,因为它能帮助我过奢侈的生活,所以它对我来说是好的。
如果任何人能以一个逻辑性的理由证明抢劫对我来说是罪恶,那我将立即停止此行为,然而人们通常提出的理由却是:
a.     被抢劫者将面对很多的困难。
也许有人会说被抢劫者将面对很多的困难,我确实同意,可虽对于被抢劫者不幸,但对我却很好,因为假如我抢了一千元,我就可以在五星级的餐馆好好享受一番。
b.     某人或许会抢劫你。
有些人辩解说或许某一天你也会遭到抢劫,我说没有人敢抢劫我,因为我是强大的罪犯,而且我还有几百个保镖在时常保护着我,所以只能是我抢别人,而不是他们抢我,其次抢劫对普通人是危险性的工作,但象我这样有影响力的人则不然。
c.     警察会逮捕你。
或许有人会说:如果你抢劫,警察就会逮捕你。我说警察不会逮捕我,因为我手中握有付钱给他们的把柄,甚至我有付给部长们的帐目单据。我相信普通的强盗会被警察逮捕,这是他们倒霉,但我是一名非常有影响力和强大的强盗。噢!请给我一个逻辑一点的理由吧,以便我放弃抢劫。
d.     非血汗钱。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血汗钱,是非法所得。我完全同意此说法,正因为它很容易被得到的,所以我才抢劫。你想:如果某人对赚钱的途径有选择,一种途径是容易的,而另一种则很困难;那么有逻辑思维的人都会选择容易的途径。
e.     抢劫是非人道主义的。
也许有人会说抢劫是与人性相违背的,抢劫犯应该关心他人,但我会辩驳:是谁制定的人道主义,为什么我要服从?
法律是为多愁善感和感情用事的人制定的,对他们也许很适合,但我是一个有逻辑思维的人,所以我认为关心他人没有什么利益。
f.      抢劫是自私的行为。
可能有人会说抢劫是自私的行为。抢劫的确是自私的行为,但是它能帮我享受生活,那为什么我不自私呢?
4.     没有逻辑理由能证明抢劫是罪恶行径。
因此所有试图证明抢劫是罪恶行径的理由都是无效的。这些理由也许会使普通人满意,但并非象我这样的确强大而且有影响力的人。以上的论据没有一个可以通过逻辑和理由辩驳犯罪是坏行为,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犯罪分子。
同样,强奸,欺诈等等犯罪行为都可以被象我这样的人证明是好行为,因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能够说服我这些行为是坏的。
5.     穆斯林能够说服强大的,有影响力的罪犯。
现在,让我们调换一下讨论对象的位置,假设你是一名世界上最强大,最有影响力的罪犯,而且你的手里还握有警察和部长们的把柄或受贿单据,你也同时有许多保镖保护你,我作为一名穆斯林将说服你:抢劫,强奸,欺诈等行为是罪恶行径。
甚至我以上所讨论过的同样的论点和论据也可以证明抢劫等是罪恶。
我同意罪犯是一个逻辑思维者,然而只有他的确是一名最强大的和最有影响力的罪犯时,他的辩词才会是真实的。
6.     每个人都渴望正义。
每个人都渴望正义,甚至假如他不希望对他人公正,也会希望对他自己公正。有些人陶醉于权势,影响力和把痛苦强加于他人,然而对他们自己假如稍有不公正,他们就会强烈抗议。这些人对他人的痛苦之所以很敏感是由于他们崇拜权势,他们只允许他们自己折磨其他人,而决不会允许其他人同样地对待他们。
7.     真主是最强大的,最公正的。
做为一名穆斯林,我要说服罪犯:这个宇宙存在着一个伟大的真主(请参考‘证明真主存在的答复’),这个主比你更强大,同时也是最公正的。尊贵的古兰说:
“真主必不亏枉人一丝毫。…”
(古兰:第四章——第四十节)
8.     为什么真主不惩罚我。
古兰经中所呈现出的科学事实会使有逻辑思维和理性的罪犯信服:的确有一个真主存在。他或许会辩驳,假如真主是最强大的,最公正的,那末为什么他不惩罚我呢?
9.     那些受苦于非正义和经济或社会地位被忽视的人们,几乎都希望不公正的人能够受到惩罚,同样,每个人都希望抢劫犯或强奸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许多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但却还有很多安然无恙,他们仍然过着奢侈,愉快和安全的生活。假如一个有权势的人被另一个比他更有权势亏枉了,那他也会希望这个人能受到惩罚。
10.   为了后世,今世的生活是考验。尊贵的古兰说:
“他曾创造了死生,以便他考验你们谁的作为是最优美的。”
(古兰:第六十七章——第二节)
11.   复生日的审判最公正。尊贵的古兰说:
“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在复活日,你们才得享受你们完全的报酬。谁得远离火狱,而入乐园,谁已成功。今世的生活,只是虚幻的享受。”
(古兰:第三章——第一百八十五节)
最终的正义是复生日的审判。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将在审判日(后世的复生日也将是审判日)与其他人一起被复活,然后他在今世所作的一切将得到公正地审判。在今世,罪犯可能会受到部分的惩罚,但是最终的赏赐和惩罚将只是在后世。也许真主在今世不会惩罚某个抢劫犯或强奸犯,但是在后世,罪犯们将肯定被公正审判,他们将对自己作过的一切负责任和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12.   人类的法律能给予希特勒什么样的惩罚?
希特勒在他的恐怖统治时期焚烧屠杀了几乎六百万的犹太人,如果他被警察逮住了,人类的法律能给予他什么样的惩罚?以便能够匡扶正义,说服人心呢?我想他们最多只能把他送进毒气室,但是这只是对杀害一个犹太人的惩罚,那么还有剩下的五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位犹太人的血债呢?
13.   在后世,真主能够把希特勒焚烧六百万次以上。真主在古兰中说:
“不信我的迹象的人,我必定使他们入火狱,每当他们的皮肤被烧焦的时候,我另换一套皮肤给他们,以便他们尝试刑罚。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
(古兰:第四章——第五十九节)
如果真主意欲,他能够把希特勒在火狱中烧上六百万次。
14.   没有后世的概念也就没有人类价值和善恶的概念。
显而易见,如不能使人信服后世,那末也就不可能向任何从事不正义者,尤其向有权势的人们,证明人类的价值和善恶观。
十二.   为什么穆斯林会分裂为很多派别和拥有不同的思想体系?
问:
穆斯林遵从同一本古兰经,然而他们却分裂为很多的派别和拥有不同的思想体系,这是为什么?
答:
1.     穆斯林应当团结一致。
的确,当今的穆斯林各自为阵,互不团结,他们的分裂是悲剧,这是伊斯兰所不赞同的,反之,伊斯兰激励穆斯林应当精诚团结。尊贵的古兰说:
“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分裂。”
(古兰:第三章——第一百零三节)
所有的穆斯林都应当遵从古兰和权威性的圣训,而不该四分五裂。
2.     伊斯兰禁止分门别派,四分五裂。尊贵的古兰说:
“分离自己的宗教而各成宗派的人,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的事,只归真主。然后,他们将把他们的行为告诉他们。”
(古兰:第六章——第一百五十九节)
在这节经文中,真主告诫穆斯林应当脱离那些分裂伊斯兰而使其成为宗派的人们。
可是,当有人问一个穆斯林:“你是谁?”时,普通的回答要么是:“我是逊尼派的”,或“我是什业派的”。有些人称他们自己为:“哈那菲派;或沙菲依派;或马立克派;或罕伯立派”,有的人则说:“我是迪奥班嫡派的”,还有些人说:“我是伯拉威派的”。
3.     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是穆斯林。
有人也许会问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是谁呀?他是哈那菲派;或沙菲依派;或马立克派;或罕伯立派的?”确定的回答应当是:“与真主的其他先知、使者一样,他是穆斯林。”
在古兰的第三章第五十二节阐明了先知尔撒(耶稣)是穆斯林,在同一章第六十七节证明伊布拉欣(亚伯拉罕)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而是穆斯林。
4.     古兰要求我们称我们自己为穆斯林。
a.     如果任何人向穆斯林提出你是谁的问题时,他应当回答说:“我是穆斯林,而不是‘哈那菲派’或‘沙菲依派’”。古兰说:
“召人信仰真主,力行善功,并且说:“我确是穆斯林”的人,在言辞方面,有谁比他更优美呢?”
(古兰:第四十一章——第三十三节)
b.     先知穆罕默德曾经给非穆斯林国王和统治者派遣了很多使书,邀请他们接受伊斯兰,在这些使书中他提及了以下经文:
“…你们说:‘请你们见证我们是穆斯林’…”
(古兰:底三章——第六十四节)
5.     应当尊敬所有的伊斯兰学者。
我们应当尊敬所有伊斯兰的伟大学者,包括四大伊玛目:哈那菲,沙菲依,马立克和罕伯立,愿真主回赐他们所做的研究成果和对伊斯兰的贡献,当某个穆斯林赞同这四位伊玛目的某种见解时,其他人不应该反对,但当有人问及你是谁时,回答应是:“我是穆斯林”。
6.     有人也许会引证以下的圣训进行辩驳:
“我的民众将会有七十三个宗派”。
(艾布达乌德圣训辑;圣训编号:4579)
这段圣训是说先知预见:‘将会出现七十三个宗派’;而并非是:’穆斯林必须要努力踊跃地分裂他们自己成为不同的宗派’。古兰命令我们不要创立宗派,所以遵从古兰和权威性圣训的人们是属于正道者,他们更不会去创立任何宗派。因此以下圣训给予我们指引:
“我的民众将会分裂为七十三个宗派,除了一个宗派以外,其它的都将进入火狱。”当先知的第子们问及哪一个宗派是除外的时,先知回答说:“它就是我和我的第子的宗派。”
(铁密记圣训辑;圣训编号:171)
古兰在几段不同的经文中提及了“顺从真主和他的使者”。做为一名真正的穆斯林应当遵从古兰和圣训的教导,其次只要任何穆斯林学者的见解与古兰和圣训的教导相一致,那我们都赞同,但如果他们的思想观点与真主的言辞和圣训相违背的话,那他们的见解就没有任何价值。
如果所有的穆斯林都能与圣训结合起来学习理解古兰,那末更多的分歧就回荡然无存,穆斯林也就会团结一致而成为真正的穆斯林‘乌迈’。
十三.   所有的宗教都教导人们行善,那么为何只遵从伊斯兰呢?
问:
所有的宗教都教导其追随者行善,那么一个人为什么只能遵从伊斯兰呢?他是否能不信仰任何宗教呢?
答:
1.     伊斯兰与其它主要宗教之间的基本区别。
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都教导其追随者行善弃恶,但是伊斯兰的教诲远超于此,因为它指导我们向善和弃绝邪恶的具体实践方法。其次,伊斯兰从实际出发,深刻地了解人性和人类社会的复杂性,而且它又是来自于创造主的引导,所以伊斯兰被称为人类本性的宗教。
2.     例如,伊斯兰命令我们弃绝盗窃,同时对消除此行为也给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方法。
a.     针对消除盗窃行为,伊斯兰制定了具体方法。
所有主要的宗教都断定偷窃是罪恶行径,伊斯兰也不例外,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事实上,区别就在于伊斯兰在教导人们盗窃是罪恶的同时,也展示了以创建一种社会结构式的实践方法致使人们将不再偷盗。
b.     伊斯兰制定‘天课’税收政策。
伊斯兰给人们制定了一种‘天课’式的经济体制(每年一次的税收制度)。伊斯兰法律要求每个穆斯林的收入达到一定积蓄时(即,拥有等值于八十五克黄金的积蓄时),就必须履行纳税的义务(即,每年交百分之二点五的税)。如果每个富有的人都能够认真地履行‘天课’义务,那末贫穷将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更不会发生有人死于饥饿的现象。
c.     对盗窃者的惩罚—— 断手。
伊斯兰对盗窃者的处罚是割除他或她的一只手。尊贵的古兰说:
“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真主是全能的,是至睿的。”
(古兰:第五章——第三十八节)
d.     执行伊斯兰法,收效显著。
美国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最发达先进的国家之一,然而不幸的是,它也是世界上抢劫和盗窃犯罪率最高的国家。如果在美国能执行伊斯兰法(即对储蓄达到等值于八十五克黄金的人们实行伊斯兰‘天课’制度,让他们交纳百分之二点五的税务,并对盗窃者实行断手法),那么美国的抢劫和盗窃犯罪率是上升呢?还是会下降?答案是:“自然会下降”,因为严厉的法律将威吓犯罪分子停止犯罪。
我同意这样的说法:由于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不计其数的盗窃犯,如果断手法一旦被实施,那将意味着成千上万人的手要被割除,然而这里的论点是:在实行此法律的那一刻,盗窃犯罪率将会立即下降,那些潜在的盗窃犯在犯罪前将认真地思量他们的手,仅仅想到惩罚的本身也会让大部分犯罪分子望而生畏,那末所剩的抢劫和盗窃犯也就寥寥无几。因此仅以砍断几个人的就可以换来千百万人的平安,那我们为什么不舍少取多呢?
由此可见,伊斯兰法是实践证明:“有显著效果并且是最实际的法律”。
3.     例如,伊斯兰不仅禁止骚扰妇女和严厉打击强奸犯,而且告诉我们‘面纱’对保护妇女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a.     伊斯兰对消除骚扰和强奸女性制定了详尽的解决方案。
所有主要的宗教都断定骚扰和强奸妇女是极其罪恶的行径,伊斯兰也不例外,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就在于伊斯兰不仅只是教导人们要尊敬妇女,或憎恶骚扰和强奸妇女的罪恶行径,而且还对消除此罪恶给予了清晰的指导方案。
b.   ‘面纱’与男子:
在尊贵的古兰中,真主在提及妇女之‘面纱’之前,首先对男子的‘面沙’做了说明。
尊贵的古兰,光明章:
“你对信士们说,叫他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
(古兰:二十四章——三十节)
c.   ‘面纱’与妇女:
光明章中另一节古兰: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
(古兰:二十四章——三十节)
对于妇女,除脸和手部之外,所有其它的身体都必须被遮盖起来。如果她们想遮盖所有的身体(包括脸和手部)也是可以的,这是由于有些伊斯兰学者认为脸和手也是应当被的遮盖部分。
d.  ‘面纱’可防止性骚扰。
关于妇女使用‘面纱’的原因,以下古兰章节做了清晰的解释:
“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是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古兰:三十三章——五十九节)
古兰在此节经文中陈述了‘面纱’对妇女的重要性,因为人们会视那些用‘面纱’遮盖羞体的妇女为贞洁正派的,因此也就自然会保护她们免遭性骚扰。
e.     孪生姐妹只例证。
假设两个孪生姐妹的漂亮程度不分上下,同时走在大街上,其中一位以伊斯兰‘面纱’为服饰,即全身除脸和手部外都被遮盖着,而另一位则穿着西方服饰,如迷你裙或超短裙。这时候附近的角落有个流氓或恶棍正寻机调戏女孩子,那么两姐妹中那一个将遭到他的戏能和骚扰呢?是穿着伊斯兰服饰的还是穿着迷你裙或超短裙那位?很自然,他将调戏穿着迷你裙或短裙女孩子!因为这样的服饰是在直接邀请异性来调戏和骚扰。因此,古兰正确地指出了‘面纱’可防止性骚扰。
f.     严厉打击惩罚强奸犯。
伊斯兰法律明确规定:强奸妇女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很多人对此严厉法令感到惊讶,甚至有人说伊斯兰是残忍,野蛮的宗教!我曾问过上百位非穆斯林一个简单的问题:假设某人强奸了你的妻子,女儿,母亲或姐妹,强奸犯由你来判决,你会如何惩罚他?这些人的回答都是判他死刑。还有一些人说折磨他直到死亡。于是我又问他们:如果某人强奸了你的妻子,女儿,母亲或姐妹,你要判他死刑,那么当他人的某人强奸了你的妻子或女儿被同样侵犯了,你却又说这种惩罚是野蛮,残忍的?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对待?
g.     美国是强奸案发生率最高的国家。
美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之一,然而它也世界上强奸案发生率最高的国家。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报道:1990年,在美国发生的强奸案是102,555起,而报案的人数只是案件的百分之十六,其实际数字应当再乘以6. 25,那末1900年发生的强奸案数字应当是640,968起。如果以以上数字除以每年的365,那也就是说美国每天平均发生1,756强奸起案。
之后,另一报道说美国平均每天发生1,900起强奸案。根据国家犯罪受害者正义调查署(美国公正部)调查核实仅在1996年,就有307,000起强奸案发生,而这个数字只是实际的百分之三十一,因此307,000乘以3. 266等于990,322,也就是说1996年实际发生了990,322起强奸案,这表明1996年美国平均每天有2,713件强奸案发生。
美国联邦调查局报道说1990年只有百分之十的强奸犯得以绳之以法,也就是说只有百分之一点六的强奸犯得到法律的惩罚,另外有百分之五十的强奸犯被法庭宣告无罪释放,这意味着只有百分之零点八的强奸犯面对过审讯。
换句话说,一个人犯了125次强奸案,才会得到一次惩罚。请认真思考一下这种‘游戏’!!!另外,虽然美国法律规定对强奸犯应处以七年以下的监禁,然而那些受到起诉的罪犯中百分之五十的只受到一年以下监禁的处罚,其次对于首次犯强奸案的罪犯,法官将会仁慈地对待他。请你想一想:一个人犯了一百二十五次强奸罪,只受到一次的惩罚,而其中百分之五十的罪犯只被处以监禁一年以下的惩罚!!!
h.     如果能实施伊斯兰法律,那将收到显著的效果。
请思考这种情景:如果伊斯兰式的‘面纱’服饰流行于美国;无论何时当男子看到女性和邪恶的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时,他很快降低了视;每个妇女都以斯兰式的‘面纱’服饰除手和脸之外遮盖了羞体;如果强奸犯受到了严厉的惩罚。那么我将问:在此情形下,美国的强奸案发生率将会上升吗?将会保持原状?还是将会下降?
4.     伊斯兰法律有解决人类社会问题的实际方案。
伊斯兰是人类社会的最佳生活方式,因为它的教诲不是教条式的华丽修辞言论,而是从实际出发,真正地解决了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伊斯兰所获得的显著效果,不仅有益于个人,而且更有益于社会的各个阶层。伊斯兰是人类社会的最佳生活方式,因为它是具有实践性,适宜于全人类社会的宗教,而不是局限于某个少数团体或任何民族的宗教。
十四. 伊斯兰与穆斯林之真正实践之间的巨大区别。
问:
如果伊斯兰是最好的宗教,那么为什么许多穆斯林会不诚实,不可靠和从事欺诈,贿赂,吸毒等活动呢?
答:
1. 媒体诋毁伊斯兰。
a. 毫无疑问,伊斯兰是最好的宗教,可是那些对伊斯兰存有恐惧感,并掌握着媒体的西方人在积极地诋毁伊斯兰。他们通过媒体不断地向人们传播着有损真实伊斯兰形象的错误信息,以达到反对伊斯兰的阴险目的。他们既提供错误信息,进行错误引证,也计划着其它阴谋活动。
b. 每当任何一个地方有爆炸事件发生时,他们就时常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借口把责任首先推给穆斯林。他们会以头条重要新闻大肆进行渲染,但当稍后发现此事件是非穆斯林所为时,他们就会发表声明说这是条不具意义的新闻报道?
c. 当一位五十岁的穆斯林在经同意后,娶了一名十五岁的少女时,那就成了头版头条的‘爆炸’新闻。可是,当一个五十岁的非穆斯林强奸了一名六岁的女孩时,它就会被刊登在不起眼的‘简讯’中?美国每天平均发生2,713起强奸案,但也不会是新闻报道的对象,可见这已成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
2. 每个社会都存在着一些道德风气败坏的事实。
我承认有些穆斯林不忠实,不可靠,从事欺诈等行为,但是媒体在宣传时,好像只有穆斯林有这些行为?实际上,每个社会都存在着一些道德风气败坏的事实。我知道有些穆斯林酗酒,但我也看到了许多烂醉如泥的非穆斯林!
3. 从整体看,穆斯林是最好的。
尽管穆斯林社会也存在着道德败坏者,然而从整体对照来说,穆斯林形成了绝对禁止饮酒的最好社会风尚。从集体的角度来谈,穆斯林社会是世界上最大的慈善机构。从人类的价值观念来讲,穆斯林社会是世界上最重视,最关心人的价值和道德品质的,甚至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穆斯林重视贞洁是错误的,哪怕是一点点!!!
4. 不要以司机判断车的好坏。
如果你想要判断一辆最新款式的‘奔驰’车的好坏,可你却让一位把车弄的吱呀做响而不懂怎样驾驶的人坐在方向盘的后面,那末你的鉴定结果将如何?该责备谁?是车?还是司机呢?我想你的回答:“自然是司机了”。
判断车的质量好坏应当是车本身所具有的性能,而非司机,比如说车每小时的平均行驶速度是多少公里?平均耗油量是多少?安全系数有多高?等等。假设我同意穆斯林不好的说法,但是我也不会以穆斯林来判断伊斯兰的好坏?而是应当以伊斯兰的源泉,即古兰和权威性圣训,为判断准绳。
5. 以伊斯兰最优秀,最忠实的遵从者先知穆罕默德来判断伊斯兰。
如果你想知道一辆车的好坏,那就应当让一名经验丰富的司机坐在方向盘的后面!同样, 以伊斯兰最优秀,最忠实的遵从者来判断伊斯兰,你就会得到正确认识,而伊斯兰最优秀,最忠实的遵从者就是先知穆罕默德—— 真主的使者。除穆斯林以外,很多非穆斯林历史学家都一致赞同:先知穆罕默德是人类最优秀的典范。
根据迈克·哈特所著“一百位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人物”的一书,被排列在第一位的是伊斯兰的先知穆罕默德。还有许多类似哈特的非穆斯林学者如:托马斯·卡里力,拉马丁等都对先知穆罕默德有崇高的敬意
扎克礼·阿布独客礼目·纳卡   著
艾哈默德·穆萨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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