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沙做厨房台面好吗:中国历史上千古不变的九大定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9:00:33
        杜牧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后人复哀后人”,不正好反映了中国历史在变中保持不变的特点吗?这是一种规律,有人称之为历史定律。近来可以看到,不同的学者,针对不同的历史事实,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不同的“历史定律”。这其中有黄炎培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定律;柏杨写的“瓶颈定律”;秦晖写的“黄宗羲定律”;吴思写的“血酬定律”;杨光写的“传统权力合法性定律”以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定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定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定律;“兔死狗烹”定律;“成王败寇”定律;“家族盛衰循环定律”等等。 
  从各种各样的说法中选出九条,姑且称之为“定律”,也谈一点看法。


第一定律——象牙筷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冯梦龙)
        果然,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益收狗马器物,充仞宫室。……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身“赴火而死”。
        为什么事态会如萁子所言,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
        世人的贪欲,不都是这样?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没有止境的。 君王的贪欲,更为可怕,因为他拥有无限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左传,荘公十一年》:“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这里的“忽”字,意为迅速,突然。 洪水溃堤,转瞬之间,一泻千里。
        李自成打进北京,一生事业达到巅峰。由巅峰而至于落荒而走,大起大落,也在转瞬之间。 殷纣王之后,两千多年,有周幽王、秦二世、陈胜、王莽、陈后主、隋炀帝、黄巢、朱温、李煜、李自成、洪秀全、蒋介石等,“其亡也忽焉”,何其多。
        无法节制的权力 无限膨胀的贪欲=殷鉴不远。 黄炎培先生曾在延安的窑洞中向毛泽东提起“其亡也忽焉”这样的历史规律,因此,有人将这个定律称为“黄炎培窑洞定律”。


第二定律——兔死狗烹定律

        越王勾践,为报仇雪恨,卧薪尝胆,精神非凡。但他的个人品质却非常糟糕。在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帮他筹划大计的两个功臣,成就大业之后,一个被杀,一个逃跑。
        杀文种的时候,勾践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它带到先王那里去吧。” 此前,范蠡曾规劝文种,“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范蠡之智,显然高过文种,终能免于一死。 兔死狗烹这样的事,历史上不断地重演。 
        人为什么会是这样,患难易共,富贵难同?
        后人把范蠡的这个定律表述为,“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自古患难易共,富贵难同。”

第三定律——包围定律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论及天下兴亡之道,“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史记》中有《佞辛传》,《汉书》中有《 佞传》,《新唐书》及其以后的《宋史》、《元史》《辽史》、《明史》等正史中都有《 臣传》。 臣在历史中的地位,史家不敢忽略。 “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祸国“六贼”童贯、高俅、蔡京等,陷害忠良的秦桧,两面三刀的严嵩,无法一一列举。若能把他们聚集拢来,可以排列成大军,浩浩荡荡。只不过,这只大军不能用来上阵杀敌,他们所起的作用,就是“包围”。  

第四定律——敌戒定律

        唐代柳宗元有一篇题为“敌戒”的短文,其思维逻辑与常人常理完全相悖,富含哲理,是一篇奇文,转录如下: 皆知敌之仇,而不知为益之尤;皆知敌之害,而不知为利之大。秦有六国,兢兢以强;六国既除,訑訑乃亡。晋败楚鄢,范文为患;厉之不图,举国造怨。孟孙恶臧,孟死臧恤,“药石去矣,吾亡无日”。智能知之,犹卒以危,矧今之人,曾不是思。敌存而惧,敌去而舞,废备自盈,祗益为愈。敌存灭祸,敌去召过。有能知此,道大名播。惩病克寿,矜壮死暴;纵欲不戒,匪愚伊耄。我作戒诗,思者无咎。


第五定律——朋党定律

        唐穆宗时期,以李德裕为首的士族出身官员结成一派,以李宗闵、牛僧孺为首的科举出身官员结成一派,两派在朝廷上互相攻讦、倾轧达四十年,史称牛李“朋党之争”。
         西汉有外戚、宦官作祟,东汉有清议党锢,魏晋南北朝有士族门阀,唐有刘李党争,宋有“元祐党人碑”,明有东林党、宣党、崑党,清有帝党、后党,国民党内有黄埔系、cc系、政学系等。 各朝各代,都有朋党、帮派,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历史现象。朋党现象,有其社会根源。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点是,他是一个宗法社会。  

第六定律——黄宗羲定律

        所谓“黄宗羲定律”是由秦晖先生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某种历史规律。内容是关于“帝国千年以来”通过“并税式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历次改革的目的都是好的,改革者的初衷是要通过“并税”的方式减轻农民负担。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农民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倒愈益加重。黄宗羲称为“积累莫返之害”。  

第七定律——五世而斩定律

        1856—1860年,太平军两次打破围困天京的清军江南、江北大营,取得大捷。 有人说,虽然打了胜仗,但客观上却帮了清廷的忙。何以这样说?驻守江南、江北大营的是清廷“精锐”的八旗兵和绿营兵。绿营兵“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八旗兵则更为腐败无能。两营溃败,湘军成为清廷主力,形势急转直下。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一个有本事的君子,得了个好位子,挣了一大份家业,想把他千秋万代的传下去。但“五世而斩”,君子的梦想终会被残酷的现实所击碎。 老百姓的说法,更加令人扫兴。他们说,“富不过三代”。五世也好,三代也好,贫与富,是在不断地转换。也许这是一种自然的调节,自然的公正。为什么富者不能恒富?富贵人家之所以会出败家子。
        富家子弟,骄奢淫逸,根本是一个社会问题。 有晋人撰文说,某晋商家业兴盛达两百年,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定律。家业延续两百年,确实了不起。但两百年后又如何?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第八定律——权大欺主定律

         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有一个难解的结始终困扰着历代的政治家,那就是“权大欺主”。历史上“权大欺主”的事屡见不鲜。楚成王儿子商臣,逼迫成王自杀;吴国公子光派专诸刺杀王僚;西汉末有王莽篡汉;晋有“八王之乱”;三国时期有曹操、司马昭擅权;隋有杨广弑父杀兄;唐有李世民“玄武门之变”;宋有赵匡胤“黄袍加身”;明有朱棣“靖难”之变等等。
        在封建皇朝,存在着两种大搏弈。一种博弈发生在皇帝和皇储(太子)之间,另一种博弈发生在皇帝和权臣之间。皇帝和皇储,亲生骨肉,也会为了权力生死相搏。虎毒尚且不食子,帝王家庭内,却会上演父(母)杀子,子弑父,或兄弟相残的惨剧。皇帝和权臣间更有说不尽的恩怨。“君臣一日百战”,君权和相权较力,外戚或宦官擅权,朝堂和皇宫从来都是权术和阴谋的演练场。皇储和权臣是中国历史上最危险的人物。说他们危险是因为他们存在的本身就是对君王权力的威胁,他们自身也因此时刻处于危险之中。这种危险状况有时会演变成危机,甚至发生大的动乱。 如何防止“权大欺主”是中国古代政治学最大的课题之一。  “权大欺主”是封建社会始终没有解开的一道难题。


第九定律——皮毛定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句话,写的是中国知识分子千年之病,千年之痛。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就变成了“毛”。
        秦始皇统一中国,他所作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统一了中国人的思想。不过,这件事的难度相当大。“车同轨,书同文,”做起来并不难。而要把这些十分固执的文人的思想统一起来,不是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也难奏其效。但秦始皇的做法过于血腥,后人诟病甚多,称其为“霸道”。到隋唐时代,使用的方法就先进得多,不再用“霸道”而改用“王道”。如果说秦始皇采用的是“大棒”政策,唐代以后则更多采用“胡萝卜”政策。应用科举的方式,使那些出身于豪门或是寒门的士子们都有了进身之阶。顾炎武说,“八股之害,甚於焚书。”说的就是这种“胡萝卜”政策的有效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