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装备online技能:公司的开办(转让、重组)程序与转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8:29:58

注册公司的步骤及费用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建议你准备好注册资金3万元。
二、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三、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名称核准费是40元,交给工商局。 4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你要交房租给所租办公室的房东(所有权人),假设办公室的房租是1000元/月,一般起租最少6个月,6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
3.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4.买租房的印花税:你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2万元,那就要买12元钱的印花税,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5.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假设章程打印5份(股东2人各2份、工商局1份、银行1份、会计师事务所1份),章程打印费15元、下载公司章程的上网费2元。
6.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刻章费用20元。
7.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银行询征函10元。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公司验资户开户费20元。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9.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师验资报告按注册资本收费。50万元以下注册资金验资费500元。
10.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8收取。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注册公司手续费300元。
11.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公章50元,财务章50元。
1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3.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公司基本帐号开户费20元,密码器280元。
14.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15.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6.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开始可先领购500元的发票。
四、注册公司的费用:
1、工商局工商名称核准,40元
2、公司办公室房租6个月,6000元
3、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4、租房的印花税12元
5、下载公司章程的上网费2元,公司章程打印费15元
6、刻法人私章20元
7、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征函10元
8、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开户费20元
9、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500元
10、工商局注册公司手续费300元,信息卡120元
11、公章2个120元,财务章1个60元
12、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48元
13、银行开立公司基本帐号开户费20元、密码器280元
14、国税税务登记证60元,地税税务登记证60元
15、兼职会计工资,200元
16、申请领购发票,500元
合计:8502.5元
如果不算房租、会计工资、发票,则合计1802.5元。

注册资本最少3万元。

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的0.08%(1000万以内),0.04%(1000万以上的超过部分)收取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利润收入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利润收入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的税率为27%,10万元以上的为33%。

五、注册公司的相关说明:

1.注册公司会不到半年时间,最快需要20天时间。地区不同注册公司的费用也有所不同。

2.要注册一个公司,首先想好经营什么,怎样经营好,再来注册。要不,注册了也没有用,注册了公司是需要很多成本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3.注册个体简单易办;而注册公司要有章程、合同,要验资,程序挺多的。 在投入不是太多时,还是注册个体为好。

4.前期可行性分析调查,建议你自己认真的考虑一下

5.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6.每个月1日-10日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罚款额度超过一天100元。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每年3-6月年定时年检营业执照。

7.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8.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9.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分公司。

10.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新成立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会处理的10个专业问题

1.新成立的公司要考虑的首要会计事务是什么?

1.1.归集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工商、组织代码、国地税、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基本信息;

1.2.建立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包括会计核算程序、报销流程、资金、存货等管理制度;

1.3.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核对国地税局给予的税种核定书,熟悉各种“地雷坐标”即罚款规定;

1.4.企业政策确定,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收入的确定、存货计价方式等;

1.5.开始建账,包括账簿设置、常用单据表格。


2.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2.1.新成立企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3.举例:生产型工业企业成立第1个月必须考虑的税种?

3.1.国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季度和年度预缴和清算;

3.2.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企业有地)等;此外:教育费附加费、堤围费也向地税申报缴纳。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到哪办理?程序是什么?

 

4.1.有限公司成立时应当办妥的要件:

a.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c.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d.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e.验资报告(企业留存)
f.公司章程一份

 

4.2.有限公司成立过程费用

a.核名费用200元
b.银行询证费200  国有银行开户还要收取开户费 200-300元不等  验资费用500元(此为50万元,验资费按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收取,可议价。)
c.工商注册费0.08%(按注册资本0.08%收取)工本费35元,个别工商注册大厅要收代理费300-1000元不等。
d.代码证费430或470元(差别是有无40元的IC卡)
e.国、地税 

f.刻章530元(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除法人章外均是备案的。不备案的公章60元一枚。)

4.3.有限公司办理程序:
a.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c.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d.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e.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f.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g.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h.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5.如果公司只涉及地税税种,还要不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办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实际工作中,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登记到办事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含修理、修配行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登记。涉及销售和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征收的,一律要办理国税证。

6.建账时一般需要哪几本账?
6.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如使用手工账:总帐、银行与现金、三栏明细、存货、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多栏费用与成本帐,最少需要7本账簿。
6.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包括列支在费用的小额资产,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需要向管理层递交的统计、会计、分析报告种类和格式。
6.3.依据账务处理程序:确定账簿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7.每月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什么?
会计核算流程就是由做凭证开始到编制会计报表这一过程,也叫会计循环:

a.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b.根据记账凭证记明细账;

c.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d.根据汇总表记总账;

e.根据总账编制报表。一个月的核算业务就结束后,才能进入纳税申报和缴税。

8、注册资金未到位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8.1.出资人应在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8.2.内外资企业注册均允许二年内分期出资到位,但首次验资时必须到位注册资本的30%。

9、 哪些税种到地税申报?哪些税种到国税申报?

9.1.国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核准的报送),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季度和年度预缴和清算;

9.2.地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核准的报送)、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企业有地)等;此外: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也向地税申报缴纳。
10、 哪些税种到地税申报?哪些税种到国税申报?程序是什么?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10.1.国税范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按核准的报送)。

10.2.地税范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按核准的报送)。

10.3.申报时间:每月15日前,但向国税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按季度、年度申报缴纳。

1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每年1-5月。

10.5.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发项目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时、房产转让在合同签订时。

10.6.特定涉税清算:股权转让、法人变更的,各税局会根据纳税评估情况要求企业清算相关涉税事项。

10.7.注意:2001年12月之前成立的公司如果其企业所得税在地税征收的,以及2009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其主税种在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缴纳。

创业必知贷款二三事

提起创业缺资金,大多人基本上就是脱口而出,你去银行贷款?!可是创业者大多以前都没搞过金融,怎么能熟悉银行贷款业务,难免会拿不准选用哪种银行贷款。

如今银行的贷款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让人眼花缭乱,但是小编精选出来了三种比较适合创业者的贷款种类,它们是创业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一、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是近年银行业刚刚推出的新业务,这种贷款不但办理时手续简单,而且还可以享受百分之二十的下浮利率。

贷款流程:

提出申请→准备资料(附申请书:需注明贷款用途、金额、联系地址、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传真资料→审核通过→签定合同→发放贷款→按季还息→到期还贷。

1、还款方式优化(按季还息,到期还本);

2、借款用途不限(可用做资金周转、购房、买车、装修、旅游、教育等等)

3、贷款额度大,下款时间快,流程短;

4、可提前还贷,无违约金;

5、贷款期限长,手续快速、简便;

6、方便快捷,信誉第一

根据申报贷款人的偿还能力,每笔创业贷款最高可发放五十万,如果创业者所经营的项目发展势头良好,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二、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目前最为普遍的银行贷款方式。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 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 品,作为一种补偿。

贷款流程:

1、店面或客户咨询:主要内容是能否贷款,贷款金额、时间、利率、收费等。

2、征信查询:在咨询后有贷款意向的客户须提供借款人、抵押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征信记录。

3、收集客户资料:借款人需提供的基本资料是: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产证明(房子、车子、存款、基金、股票 等),还款来源(租金收入、经营收入等),借款用途(购车、购房、购贷**或合同、装修合同等)。抵押人需提供的基本资料是:房地证或借款合同、抵押合 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4、调查初审:在客户征信通过后,部门和银行将对贷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工作和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并初审客户资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5、房屋评估:在部门调查初审通过后,并收到业务出据的收费明细表后,通知评估公司上门评估房屋价值。

6、银行面签开卡:房贷专员将资料按银行要求整理好后通知客户到银行面签,同时让借款人在贷款行开贷款卡。若借款人非抵押人的,需对抵押人从面貌、户口本、生日、笔记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多方核实查证,防止非抵押人冒充面签。

7、卡存财务密码部门:借款人在贷款行开贷款卡后,不愿将卡和密码交公司保存的,需先结算所有费用。

8、补收资料:根据银行要求补收客户资料。

9、银行终审、回复:在银行终审贷款金额、时间、利率后,回复店面或借款人。全款房:直接办理权证抵押按揭房:1)客户自有资金还款的,由客户直接去银行还款,赎证后交权证办理注销后将证交房贷专员经银行审证后办理抵押。

2)公司为客户垫资还款的,需客户到公司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金额>10万的,需办理委托公证,公证费和抵押快件费由客户自理。在确定银行还款时间后,与财务约定用款时间,而后办理还款、赎证、注销后将证交房贷专员经银行审证后办理抵押。

10、权证抵押:借款人是抵押人:新证:需提供身份证、房地证到房交所办理抵押;老证:需提供夫妻及共有人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婚姻证明到房交所 办理抵押.借款人非抵押人:新证: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到房交所办理抵押,抵押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地证到房交所办理抵押.老证: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到房交所 办理抵押,抵押人需提供夫妻及共有人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婚姻证明到房交所办理抵押,需对抵押人从面貌、户口本、生日、笔记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多方核实 查证,防止非抵押人冒充面签。

11、银行放款:工行见受理单放款(取证后返银行),其他行见证放款。

12、结算领卡:客户需到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后,请客户在卡的复印件上签收,并写明帐上金额为多少,与银行放贷金额相符,注明领卡时间,每月还贷日期及金额。若非借款人本人领取的,需有借款人的委托书

13、公证:承担全程担保责任的客户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信合的循环贷品种未公证。

14、客户领资料:公证完毕后通知客户领取借款合同(含公证书)、抵押合同、评估报告。

15、资料归档客户回访:在资料归档的同时,对客户进行回访,内容为通过什么渠道来我司贷款的,服务好不好、有什么好的意见、有什么好的建议等。

16、贷后管理:全程担保的客户,资料移交贷后风险部

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三、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 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贷款流程:

(一)、咨询

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在本市购买自用普通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可先到成都市住房置业担 保有限公司业务部门或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了解贷款的种类,贷款发放对象,贷款额度等情况。担保公司将提供《成都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请借款人 填写。

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十年以内,贷款种类有两种:

个人住房信贷资金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住房信贷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按一{TodayHot}定比例组合的贷款。

(二)、申请

1.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还须提供单位及个人公积金帐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交额。

3.确定拟借款额度。

4.借款人将房价40%或以上自筹资金交售房单位或暂存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三)、担保公司对抵押房屋进行现场查勘。

若系存量房屋,则须委托国家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成都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为其进行评估。

(四)、审批

贷款银行、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

(五)、签定相关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公证、房屋财产保险手续。

(六)、银行发放贷款。

(七)、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

(八)、还清贷款本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在这里小编额外跟创业者说一句,如果你手中并没有定期存单,或者国库券之类的有价证卷之类的东西,那么别忘记老爸也是一种资源。比如说老爸有一份稳定 的工作,比如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或者是金融行业人员等等,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就是你的救星,他们被类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只需找一至两个 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左右的保证贷款,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抵押、评估等手续。选择让他们替你贷款不失为快速获取创业资金的好 方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与变更登记的关系
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过程中,一些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后,不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甚至有些股东搞不清股权转让协议与工商登记效力之间的关系,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梳理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以便企业和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做到心中有数。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判断,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进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因为受到欺诈、误解或胁迫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根本上否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的。因此,只要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存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也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对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股东转让的股权是否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第二,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第三,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是否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第四,是否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等内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一般涉及两个登记变更,一个是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另一个是股东工商登记的变更。两个变更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是否有影响?笔者认为,两个变更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没有影响。因为,合同体现的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至于变更等手续,都是当事人合意之外的因素,不属于合同成立要件范畴。这一点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也能看出,该解释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工商登记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实质上是在公司外部产生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记载于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不能产生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其性质属于宣示性登记,从而使公司有关登记事项具有公示性和外观性。未经登记并不会导致行为无效,只是该事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股权转让行为的性质看,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在公司内部产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通过转让与受让,公司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完成。因此,工商登记不是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进行评价的标准,也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尽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不受工商登记的影响,但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受让方要想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取得转让的股权,并得以对抗第三人,还必须在公司办理完成两个登记手续之后。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前提,其取得股权是合同履行的结果。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经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变更,受让人因此而取得股权,并得以向公司主张股东的权利。因而股东工商登记的变更是就公司变更股东、新股东取得股权向社会作出的公示,并据此可以对抗第三人。
公司股权转让常见问题—解答

三十二、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合同有何不同?
    答:没有不同。因为协议也可以称为合同。
三十三、股权转让与股权收购有何异同?
    答:二者实质一样,因相对人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以股东的角度而言,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受让人。以受让人的角度而言,即是受让人向股东收购其股权。但“股权收购”一词常用来描述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市场收购其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或公开要约收购其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这样一种行为。
三十四、股权转让必须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吗?
   答:是的。股权转让意味着公司股东的变更,而股东的变更是公司工商变更登记规定的项目之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
    如果股权转让后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东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十五、股权转让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答:应当尽快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六、股权转让后公司或转让方不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答:当事人有权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进行股东名册变更。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办理转让手续请求之诉。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方有协助义务而转让方不予协助的,受让方可以将转让方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三十七、股权转让后应该办理何种变更登记?
   答:应当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法第33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
三十八、股东变更、注册资金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有何异同?
    答:股东变更是指某一股权的持有人发生了变更而不涉及到公司的注册资金及实际资本的变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注册资金变更是指公司因股东会决议增资减资而使登记于登记机关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发生了变动,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实收资本变更是指公司因有分期缴纳出资等情况而发生实收资本变动,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
三十九、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十、违约责任。十一、 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十二、 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十三、 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十四、 协议的签署、生效。十五、 订立时间、地点。
四十、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答:在股东自愿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一般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方法供确定价格时参考:(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四十一、公司未分红时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答:在股东自愿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一般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基准价格,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方法供参考:(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在确定基准价格后,可根据未分红的有关情况(如持股期限,分红时间等)在基准价格上双方协商上浮一定的比例。
四十二、股权转让的对价是支付给公司还是出让方?
    答:支付给出让方。股权转让是发生于转让双方之间的一种具有财产权内容的权利变动,转让对价的支付也是在转让双方之间。
四十三、股权转让时公司资产会发生变化吗?
    答:不会。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对外负债等资产状况的变化。
四十四、股权转让时公司注册资金会发生变化吗?
    答:不会。
四十五、股权转让时公司实收资本会发生变化吗?
    答:不会。
四十六、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怎么办?
    答:若在转让协议中规定有延期支付的违约处理条款,转让方可请求受让方及时支付转让价款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等,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四十七、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吗?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四十八、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注册资金相一致吗?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注册资金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四十九、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能否以公司资产来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答:不能。受让方只能以属于自己的财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而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法第3条)。但双方公司进行股权交换时则另当别论。
五十、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协议因缺乏主要条款而无效。但双方协商补充条款的或特别约定的比如:赠与等,则该协议仍然有效。
五十一、股东会决议能否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答:不能。股东会决议的作用是同意或确认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的效力,其本身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合同)约定如何履行和交付股权等详细内容,是股东会决议不可代替的。
五十二、股东能否代替其他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答:不能。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股东和股权转让的受让人签署,不能由其它股东代签,但受股东特别授权委托的除外。
五十三、实际投资者能否代替注册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答:不能。实际投资者与注册股东是一种内部法律关系,实际投资者不能以股东名义对外行使权利,任何外部法律关系的成立,都必须以注册股东的名义进行。
五十四、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答:可以,但这种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对公司发生效力,必须要有公司的注册股东配合签定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遇争议,则首先要确立实际投资人的股东地位后才能使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五十五、股权转让涉及章程变更的一定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吗?
   答:不要。在股权协议转让和由法院强制转让的情况下,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74条)
五十六、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答: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
五十七、股东在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并且接受了受让人的股权转让价格款、受让人也实际接受并实际管理公司但部分股东提出反悔并阻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答: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可以原告身份,以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和提出反悔并阻挠登记的股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十八、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期限规定?
   答:申请期限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司法第22条第2款)
五十九、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有期限的限制吗?
   答:应在股东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
公司法第22条第1款未规定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但股东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东决议无效应适用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诉讼请求。
六十、股权转让的出让人可以委托公司在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合同上签字吗?
   答:可以。出让人在对公司进行的委托的情况下,公司以出让人的代理人的名义与受让方订立合同是有效的。
六十一、一个有限公司的48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在部分股东反悔,提出该合同无效可以吗?仍然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答: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第44条),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公司法第72条),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六十二、涉及118人的股权转让合同签署时如何签字?可以另附名单作为合同签署吗?
    答:应当由每一个人都签字,合同才能成立。另附名单不是合同当事人的有效的意思表示,因而不能以另附名单作为合同签署。但是,另附名单作为整个合同一部分的除外。
六十三、有些地方特批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50人,并且进行了工商登记,这样的公司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公司法第23条、第24条)但应变更股东超过的除外。
六十四、多个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还是分别与受让方一对一的单独签署呢?
   答:可以。法律对此种情况并无限制性规定,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是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
六十五、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答: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合同法第88条)
六十六、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答: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六十七.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有义务补足原股东没有交付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答: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六十八、公司有权要求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答:有权。股权转让的受让款属于股东个人所有,但公司可以要求股东以特定财产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其他股东也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约定追究该股东的违约责任或公司的债权人要求明知存在瑕疵的股权受让人和出让人连带承担补足股金的责任。
六十九、股权转让时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应该支付给公司还是支付给股权出让的股东?
   答:股权转让的主体是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股权转让时,受让方应将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支付给出让股权的股东,而非公司。
七十、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新股东还要出资验资吗?
   答:不需要。

律师实务之增资扩股的方法、程序

一、增资扩股的定义: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增发新股,就是再融资,是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相应的就是增加企业的股本和银行存款,股本增加,就是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增资扩股对公司的意义

1.筹集经营资金;

2. 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4. 提高公司信用,获得法定资质。

三、增资扩股的程序:

1、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

3、变更公司章程,

4、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增资扩股的具体方式:

1. 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这种增资方式,

可适用的情形: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 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

可适用的情形: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企业改制中常用的资产重组方式
企业改制,不论是整体改制还是部分改制,一般都是将企业由单一投资主体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多元投资主体。这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通过存量资产的处置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新增资本的投入来实现,以上统称为企业重组。目前,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增量吸补。企业的存量资产全部投入改制后企业,作为改制后企业的部分资本,其它的注册资本依靠吸收新的股东投入,即资本增量靠外来注入。这种重组方式适合原资产清晰,投资主体单一,企业发展较好,资金短缺的企业。
    2、净资产切割。企业评估完成后拟将净资产作为改制企业的注册资本,不需再注入新的资金,故可以切割部分净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这时,企业虽存量资产未动,但资产持有人发生变化,因而企业资产由单一变化为多元。
    3、零资产或负资产出售。经评估,企业的净资产为零或负数,原资产持有者(主办单位)可将企业连同负债采取零价值方式转让给新的股东,新股东在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同时,也相应地承接原企业的负债。新股东购买企业后,须再行出资投入到新购买的企业,其出资之和作为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
    4、撤资租赁。原有企业的资产评估确认后由原主办单位(投资人)将全部有形资产收回,并承担原有企业债权、债务,而将商誉、字号、商标等无形资产有偿提供给新股东使用,新股东需对企业投资入股,投资之和作为注册资本,完成企业的改制登记注册。
     5、股权投资。股东将其在另一企业的股权作价投入改制企业。这种方式属于新增资本投入的权益投资,多见于部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 
    6、债权转股权。企业改制时,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基础上债权人可将其债权转为对企业的投资。其本身由企业的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但银行等金融机构,验资、评估等中介机构等不具备投资主体资格的债权人不能债转股。
     这几种重组方式既可单独运用,又可采取多种重组方式,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条件选择运用。
老公司能否重新评估房产增资?
1、原来的房产评估增值,只是一个评估出来数字,没有卖出则没有实现收益,更谈不上什么增资!
2、原来的房产评估增值,不可以将评估后的资产来重新入记帐,这不符合规定,只有在处理这部分财产时,才能体现出收益,也就是说不卖不处置不受益.如果是卖了赚了钱,这部分也应记入企业当期的损益,等年底分配利润时才能分配给股东.整个过程,实收资本是不会变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