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气有关的成语有哪些: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职能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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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职能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1-05-03     来源: 吉水县纪委     作者: 廖大兴 曾爱琼

  2009年,吉水县率先作为吉安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试点县,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紧张筹备、有序实施,2009年9月,挂牌成立了3个对口联系县直部门单位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又于2010年10月,相继成立了2个对口联系乡镇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吉水县纪委监察局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派出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各种因素和问题,积极探索派出机构有效履职、顺利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

  一、当前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履职现状

  吉水县实行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各派出机构积极探索,认真履责,三个归口联系县直部门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2009年10月开始正式运行至今,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实现了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彻底分离的转变,实现了事后监督被动型向事前监督主动型关口前移的转变。一年多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106个部门单位“四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件处置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开展了监督检查,向所归口联系的部门单位共提出了265 项意见建议,与部门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26人次,受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68人次。

    二是办案工作得到加强。吉水县三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以来,受理信访举报29件,转立案15件,其中大案要案7件,处理违纪对象18人。同期比增加了立案件10件,增加处理违纪对象13人。

     三是组织协调工作得到加强。一年多来,吉水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参与各县直单位“四重一大”会议37次,协助79个单位制定完善136项制度,83个单位建立党务政务公开长廊, 85个单位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办法,督促102个单位制定规范管理制度278条。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吉水县选调5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阅历丰富、综合素质强的科级干部分别任纪工委的书记,并在全县公开选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严把入口关。同时,一年多来,选送2批5人次参加中纪委、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开展“人人上讲台”等活动,提高了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精神,吉水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于2009年9月成立。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活力,有效地加强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这项工作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等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派出机构职能作用发挥。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改革创新意识弱。有些部门单位领导认为统一管理是上级安排的“硬任务”,必须完成,而思想上却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处于被动应付。同时,部分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观上不愿意按受派出机构的监督,怕自找麻烦,承担风险,无法做到让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参加其班子召开的综合性会议,了解各类信息,严重影响到工作的质量。

  二是监督方法针对性不够,监督实效性差。目前纪工委监察分局被赋予了监督、查处等职能,但执行却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派出机构基本以参与会议、走访座谈、监督检查等形式开展工作,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不多,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与权小,造成监督难、难监督,监督的实效性差。

  三是工作指导交流不够,考核评比操作难。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负责对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但各室积极主动地深入派出机构指导和交流业务工作,努力合成一个整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不够。另外,派出机构与归口联系的部门单位横向交流也不够,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相互协作等工作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同时,派出机构成立时间短,各种考评工作办法和细则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导致操作性不强,还要不断在实践中改革创新。

  四是后勤保障不够,办公设施待加强。目前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散办公,办公场所拥挤,缺少装备。不利于工作的统一研究、部署、开展,不利于日常管理。对于一个近50万人口的大县,5个派出机构同时面临公务用车配备不够的困境。

  三、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派出机构工作合力。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益。一是要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探索新体制下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衔接,为派出机构大胆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派出机构要自觉摆正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主动接受、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好各项工作,对外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直接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二是要统筹和指导好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对经常性、共性的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要统一研究、统一要求、统一制定、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使其工作有标准、有声势,达到纪检监察全面监督的效果;对不同情况和特点的工作,要加强指导,鼓励和支持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出特色、出亮点,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三是要理顺派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之间以及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派出机构在具体业务工作上,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派出机构应积极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加强交流,接受业务指导,协调、配合处理好因职能、任务重复而带来的工作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各室要积极主动地深入派出机构指导和交流业务工作,努力合成一个整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派出机构与所联系单位之间存在着监督与被监督、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派出机构是监督主体,按照及时报告和经常沟通的要求,负责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所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所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对口派出机构的联系,认真办理县纪委和对口派出机构委托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相关事项;派出机构加强同所联系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相互协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

  (二)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有党的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但主要是党的监督,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派出机构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结合上,监督好制度设计、制度防范、制度督察、行为规范、政令畅通、廉政勤政等,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真正把新的管理体制的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工作强势。要选准工作及监督切入点,主动融入所负责、联系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各项业务及管理之中,加强日常的廉政勤政监督;对“四重一大”等,实施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尤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大、社会公益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流向、资产集中、资源聚集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新的管理体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上级机关赋予了纪工委监察分局以会议参加的方式,对负责部门的“四重一大”工作实施监督。为提高监督效果,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制定统一的监督机制,进一步界定内容,明确部门告知范围、参与程度,以及决策等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对“四重一大”工作的监督。同时,要督促部门制定和完善“四重一大”的议事决策等制度,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四重一大”工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决策程序的监督。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与部门一同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把纪检监察的监督与部门内部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对重点部位的监督融入到日常的监督检查中,使监督和促进有机结合。

  (四)加强指导督促,抓好部门源头治本工作。由一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和联系几个部门和单位,工作覆盖面宽了,方式方法变了,工作不直接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加强探索和研究,重视指导和督促好部门抓好源头治本工作,深化勤政廉政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把纪检监察的外在监督与部门的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的事后监督为积极的事前防范,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熟悉党务政务,还要精通业务,同时还要掌握与其工作有关的工作规则和一些跨行业的基本知识,成为地地道道的复合型人才。纪工委监察分局广大的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不同的业务单位,涉及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勤政廉政规定,这就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由于派出机构成立的时间短,相当一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熟悉,对所联系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工作起来不能得心应手。为加强派出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必须适时地安排一些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坚持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作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工作座谈和交流,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和考察,开扩视野。要创新机制,切实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使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成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于律已的模范,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和改进办公设施。先进的办公设备是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和改进办公设施,充分发挥先进办公设备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总之,县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正确把握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重点与全面的关系;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与党政领导班子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运作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