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扬州机票价格:(资料)中国历史地图集(III)(五代十国至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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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地图集

作者:谭其骧

 

五代十国时期

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一幅,简图十一幅。

二、全图画出晋天福八年(943)我国中原和边区各政权的疆域政区以及边区各族的分布地。中原各政权及契丹、大理画出其都城、陪都和部分府、州、军、郡。边区各族因记载简略,一般只标出其大致方位,不画界。

三、这一时期中原地区各政权历年短促,疆域狭小,政区建制基本上沿袭唐代,变化不大,故一律用简图表示,只画出节镇和府州治所,不画县级和县级以下地名(个别重要地名例外)。各政权基本上按其最大疆域画出。黄河流域的梁、唐、晋、汉、周五代各一幅,共五幅;北方割据政权包括梁时期的晋、岐和卢龙等镇、十国之一周时期的北汉附见。南方的割据政权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吴越、闽、楚、南平九国和西南边区政权长和或一国一幅,或二、三国合一幅,共为五幅。另西域边区政权西州回鹘、于阗、九姓乌护、葛逻禄等部合一幅,总计凡简图十一幅。

四、五代十国各幅的疆域政区以下列年代为准编制:

      卢龙等镇   梁开平二年、晋  岐天祐五年(908)

唐               清泰元年(934年)

晋               天福八年(943年)

汉               乾祐二年(949年)

 北汉          周显德六年、北汉天会三年(959年)

 闽            吴大和六年、闽龙启二年(934年)

南唐  吴越        南唐保大十二年、吴越显德元年(954年)

前蜀             乾德六年(924年)

后蜀             广政十七年(954年)

南汉             乾和十二年(954年)

 南平          天福八年(943年)

西南边区至五代后期才进入大理政权时期,934年以前,先后经历了长和、天兴、义宁三个短祚政权;特于全图见大理外,另制备928年以前的长和政权一幅。

西域西州回鹘等政权和见于全图的契丹一律以943年为准。

五、五代十国地方行政区划根据《旧五代史·郡县志》、《新五代史·职方考》,参照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地理志》,画出方镇、府、州和府州级的军、监,少数县和县级的制置院。行州用州级注记,制置院用县级注记,符号均作聚邑级处理。部分羁縻州根据《新唐书·地理志》、《武经总要》、《宋史·蛮夷传》画出,前朝有后朝无或前朝无后朝有者,一般不画。聚邑择要画出。

五代十国时期全图
卢龙等镇 



北汉
吴越
南唐 吴越
前蜀 后蜀
南汉
南平 长和
西州回鹘 于阗 九姓乌户 葛逻禄等部

 

辽、北宋时期

图组编例

一、 本图组包括全图一幅,分幅图十八幅,简图三幅,插图四幅。

二、 全图画出辽天庆元年、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的疆域政区和当时我国边区各政权以及民族的分布地。辽境内画出五京、五京道辖区、部分府州治所和边区部族。宋境内画出四京、二十四路治、路界、部分府州治所和西南边境一些羁縻州、部、土著部族区。西夏境内画出部分军司、府、州治所。西南边区的大理政权画出其部分府、郡治所和部族;吐蕃诸部画出其主要城邑、部族和地区名。西北边区的西州回鹘和黑汗(喀喇汗)二政权,画出其主要城邑、部族。

三、 分幅图辽五幅,宋十三幅,各按其大行政区五道、二十四路分幅绘制,画出天庆元年、政和元年时道或路和府州军监的辖境和治所,县的治所和城镇堡寨关等设治地点,边境部族和羁縻州、部;中惟辽的中京、上京、东京三道,因资料不足,未能画出府州界。辽东京道附插图一幅,北宋广南东、西路附插图一幅。

四、 辽都中京(统和二十五年即1007年后),又有陪都上、东、南、西四京。宋都东京,又有陪都西、南、北三京。辽五京、宋四京都是道或路的治所,除辽中京、宋东京用首都符号外,其余各京不另制符号,即在道、路治所注记上加注京名。

五、 辽的地方行政区划道以下一般为府州军城与县(城)二级。府有京府、蕃府之分,州有节度、观察、团练、防御、刺史之分;观察以下诸州或隶属于道,或隶属于府与节度州。图中京府作道治处理,凡府州军城作同级处理, 不复分别,惟隶于州的城作县级处理;一般只画出府和节度州的界线,不画防御州以下诸州和军城的界线。

上京道又有所谓头下军州,是诸王、外戚、公主的私州,不领县;又有西北边界上的边防城,或称州,或称城;图中一概作州级治所处理。

除府州县外,辽境内又有许多不在州县界内隶属于招讨司、统军司、都部署司等边防官的部族,大部分无考,图中仅画出一小部分有大致方位可指的部族和边防官的辖区治所。

六、 宋代路的统治机构主要有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三司,简称漕司、宪司、帅司,分掌一路财赋、狱讼、兵防,此外又有提举常平、茶马等司,总称监司。漕、宪、帅三司的分路之制不尽相同,有些路不设安抚司,分路相同的治所也往往不在一地,图中不可能一一画清楚,只画出转运司的路界和治所,因为北宋监司中负统治一路主要职责的是转运司,北宋一代所谓“至道十五路”、“天圣十八路”、“元丰二十三路”和崇宁以后的“二十四路”,指的都是这种转运司。但北宋中叶以后河北、陕西的转运司都只分二路,而安抚司则河北分四路,陕西分六路,这些路名屡见记载而不见图,为了弥补这一缺憾,特在图背列出它们的名称、治所和辖境。

七、 宋代的州级行政区划有府、州、军、监四种,县级行政区划除县外又有隶于府州的军、监和院、尉司,图中州级和县级分别采用同一符号、字体。此外又有一些城、寨、堡、关、镇、监、井、津、务、场等,或隶于州,或隶于县,本应予以区别,因记载混乱,难以分辨,图中一概用聚邑级符号注记。其中监、井、务、场在州县城郭一里以内者,不另画符号,只按其方位于州县治所旁加标注记。

八、 西南边区以当地部族首领为世袭长官的羁縻州、县、峒(相当于县),注记同正州正县,符号各降一级。列目于《太平寰宇记》、《武经总要》、《元丰九域志》,属于成都府路黎州、雅州和梓州路泸州、戎州的羁縻州县,事实上北宋初年即已成为摴偶,并非当时仍有此建置;属于荆湖北路沅、辰、靖三州者,政和以前亦已大部分并入附近州县;图中即不再一一画出或列表,仅将少数为史事所涉及者作地名用聚邑级符号注记入图。另有若干羁縻部族和不设羁縻州部的土著部族区如罗氏、罗殿、自杞、特磨道等,标出称号,画出其大致范围,附见成都、梓、夔、广南等路。

九、 西夏境内除设有府州外,又设有十二监军司以掌防务,因府州领县仅个别见于记载,故只绘简图一幅,画出其军司、府、州治所,军司符号注记同府州。兴庆府附近另作插图一幅。

十、 西北边区简图一幅,画出1001年西州回鹘、黑汗(喀喇汗)、于阗三政权境内的重要城邑;除都城外,酌情分别作州、县、聚邑三级处理。

十一、 吐蕃诸部简图一幅,反映公元10381065年时的情况。青唐、逻些、匹播、亚泽、布让等城是当时主要部族的政治中心,用首府符号。伍如、约如、叶如、如拉等地区名,用表面注记标示其大致方位。寺院城堡用聚邑级符号注记。建成于十二、十三世纪的一并附见,不另注明。藏布中游地区另作插图一幅。 

辽、北宋时期全图
中京道
上京道

临潢府附近
东京道

南京道 西京道
京畿路 京西南路 京西北路

京东东路 京东西路

河北东路 河北西路 河东路

永兴军路

秦凤路

淮南东路 淮南西路

两浙路 江南东路

江南西路
荆湖南路 荆湖北路

成都府路 梓州路 利州路 夔州路

成都府附近
福建路

广南东路 广南西路

西夏
西州回鹘 于阗 黑汗(喀喇汗) 
吐蕃诸部

 

金、南宋时期

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十六幅,简图四幅,插图三幅。

二、全图画出金皇统二年、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和金泰和八年、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的疆域政区和当时我国边区各政权以及各族的分布地。金境内画出诸京、诸路路治、路界、部分府州治所和边地部族。宋境内画出行在所、诸路路治、路界、部分府州治所和西南边区一些羁縻州、部、土著部族区。西夏、大理、吐蕃地区内容略同北宋,西北边区的西辽境内画出其主要城邑和属部。

三、分幅图金八幅,以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建制为准;宋八幅,以嘉定元年(1208年)建制为准;各按其时的路制分幅。画出路和府、州、军、监的辖境和治所,县的治所和城镇堡寨关等设治地点、边境部族和羁縻州、部。金东京路、宋淮南东路、广南西路各附插图一幅。

四、金都中都(贞元元年即1153年后),又有陪都上、东、北、西、南五京;五京都是路的治所,不另制符号,即在路治注记上加注京名。宋以临安府为行在,实即都城。

五、金承宋制,各路也设有总管府(相当于安抚司)、转运司、提刑司(相当于提点刑狱)三司。三司分路之制和治所亦不尽相同,图中只画负统治一路主要职责的总管府路:皇统二年十七路,大定二十九年二十路,泰和八年十九路。南宋初年诸路遍设安抚司,此后安抚司代替转运司成为一路的主要统治机构,图中所画的路即安抚司路:绍兴十二年十六路,嘉定元年十七路。

六、金的地方行政区划路以下为府州与县二级。府有京府、总管府、闲散府之分,州有节度、防御、刺史之分。凡京府皆兼总管府,总管府即一路治所,作路治符号注记。闲散府和州作同级处理。又有隶属于上京路的蒲与、曷懒、速频、胡里改四路和隶属于东京路的曷苏馆和婆速二路,也是相当于府州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因不领民户只领猛安谋克,故不称府州而称路,图中也采用府州级符号注记。

猛安谋克是以女真人为主包括归附契丹人、汉人在内用军事编制组成的地方行政机构;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相当于一县,十谋克为一猛安,相当于一防御州。此外边境又有若干统辖游牧部族的部族节度使和群牧所、掌守戍边堡的乣详稳,分别隶属于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三处招讨司。图中标出招讨司的治所,极少数有地望可指的猛安、谋克和群牧所,其他因无考只得从阙。南宋府州级及以下行政区划设治地点的情况同北宋、惟院和尉司并已改县,图中处理方法悉同北宋。西南羁縻地区和土著部族区的情况和处理方法亦同北宋。

七、边区简图蒙古克烈等部一幅,按公元十二世纪情况编绘,画出部族分布和一些著名山川、聚落。西辽一幅按1154年至1164年的管辖范围编绘,城邑除都城外酌情分作府州、县、聚邑三级处理。

大理全境一幅,中部扩大图一幅,按十二世纪中叶至十三世纪的情况编绘。全境分为十五个府、郡级政区,画出其辖境、治所,用府州级符号注记;下辖 州、赕、部、郡等比较重要的城邑用县级符号注记,其余居民点用聚邑符号注记。

宋金时期西夏的疆域政区,除河套地区和湟水流域略有改动外,不见有任何记载,故本图组不为西夏制专幅。吐蕃等部亦因缺乏记载不制专幅。

南宋时期全图(一) 
南宋时期全图(二) 
中都路 河北东路 河北西路 大名府路

上京路 咸平路 东京路

北京路 临潢府路
西京路
南京路
山东东路 山东西路

河东北路 河东南路
京兆府路 凤翔路 鄜延路 庆原路 临洮路
两浙西路 两浙东路 江南东路

江南西路
淮南东路 淮南西路 
荆湖南路 荆湖北路 京西南路
广南东路 广南西路
福建路
成都府路 潼川府路 夔州路 利州东路 利州西路
成都府附近
蒙古 克烈等部
西辽
大理
大理中部

 

元时期

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十八幅,插图六幅。

二、全图二幅,分别反映前后期疆域政区概貌。

前期全图以1280年(至元十七年)为准,画出中书省和陕西四川、云南、江淮、福建、江西、湖广六行中书省的治所、省界,部分直隶于省的路府州,以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土司。其时西南地区有一些洞寨尚未归附,因图上无法钩勒其范围,概作省界内处理。有些地方当时建置不明,图中只标地名,不标路府州县。东北标出成吉思汗诸弟封地大致范围。吐蕃地区下设宣慰司、元帅府、招讨司等,具体建置罕见记载,图从从阙。西北窝阔台汗国与察合台汗国联兵抗元,二汗辖境难以分清,且察合台汗笃哇实受制于窝阔台汗海都,故作一区处理,标出二汗国大致范围;窝阔台汗的注记字体略大于察合台汗,籍以表示前者为主宰,后者为从属。二汗常同驻的塔剌思,以首府符号表示。

后期全图以1330年(至顺元年)为准,画出中书省和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十行中书省的治所、省界、部分路府州以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抚、安抚等司,和甘肃行省以西的哈密力、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三区,吐蕃地区由总制院改称的宣政院及其所辖三个宣慰司的大致范围。窝阔台汗国已不复存在;察合台汗国分裂为东、西二部,界域不明,故仅标“东部”、“西部”于相应地区,不画界线。二部首府用同一符号表示。其时又设征东行省于高丽国,行省最高长官“丞相”即由高丽国王兼任,“从其国俗”、“自奏选属官”,行省仅有空名,故只标出省名,仍作邻国处理。

三、分幅图以1330年(至顺元年)为准。元十七幅:中书省、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十行中书省、宣政院辖地各一幅;中书省及云南、江浙、湖广三行省部分地区建置太密,难以画全,各加一分幅,扩大比例尺,画出全部建置;西北直隶元廷的哈密力、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三区合一幅。另察合台汗国一幅。

四、地方建置凡直隶于省的路府州军、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元帅府、万户府作二级(路级)政区;属于路级的府州军凡领县的,注记作二级,符号作三级,不领县的,注记、符号均作三级(县级)处理。

五、大都路、上都路设有警巡院,比较繁荣的路、府治所设有录事司,管理城市居民;有别于县。因图上难以表示,按省列名于图背面。另有司侯司,性质同录事司,而级别较低,一般设于州治。警巡院、录事司、司候司初期设置较多,至顺时司候司已全部并入附郭县,警巡院、录事司亦多所罢并,凡此已废院司的所属路府州军,也附列于后。

六、四川、云南、湖广等行省设有蛮夷军民长官的洞寨、部、族、甸、处等甚多,图中只画出其方位可考者,无考者一概从略,不列表。凡见于《元混一方舆胜览》和《大明一统志》、明代地方志中所载元代确有的各级土司,其方位可考者,也一并画入。

七、元制在离省会较远的地区设有若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的宣慰司,一司辖一道,至顺时共有十一道:中书省二,河南江北行省二,四川行省一,江浙行省二,江西行省一,湖广行省三。各司除在图中作表面注记于适当位置外,并标出其治所,所辖路府州军司则在图背表列。

八、云南、湖广行省又有领有路府州军司而不称道的宣慰司和宣抚司,陕西行省又有领有府州的巩昌便宜都总帅府,均画出其治所界线。岭北行省的称海宣慰司不领州县,作路级处理。

九、各省又遍设肃政廉访司,职司监察,一司辖一道,至顺时共有二十二道,分隶三台(御史台、陕西行台、江南行台):中书省三,河南江北行省四,辽阳行省一,凡此内道八,隶于御史台;江浙行省四,江西行省二,湖广行省四,凡此十道,隶于江南行台;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各一道,凡此四道,隶于陕西行台。各道治所、隶属及所辖路府州军司,图上不予表示,仅列表附于图后。

十、岭北诸藩虽非行省直接管辖,与州县有别,但仍受行省控制,故一并作岭北行省辖区。诸藩境界大致可画出的,用路级界线表示。

十一、叶蕃地区由元延掌管佛教的宣政院(至元初设总制院,至元二十五年改名)管辖;当地有事则设分院往镇。图中作宣政院辖地,按1288年至1330年期间概况编绘。境内设吐蕃等处、吐蕃等路、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三个宣慰司都元帅府,分领元帅府、总管府、万户府、千户所、招讨司、安抚司、万户、千户等机构,或管民,或管军,或总管军民。其中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元史·百官志》列于宣政院下,《元史·地理志》列于陕西行省下,实际是两属性质,图中作宣政院辖地处理。又有两属于四川成都府和本宣慰司的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安抚司下的威州,图中也作宣慰司辖地处理。吐蕃境内凡因记载缺略,各级政区间界线无可查考者,一律不画界,但用注记表示其大致方位。政区治所和其他邑落按其地位重轻,分别作路级、县级、聚邑级符号处理。

十二、察合台汗国是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后裔所建立的政权,名义上是元朝的宗藩之国,图依纂修于1330-31年的《经世大典》中笃来帖木儿(察合台五世孙)位下图及据此著录的《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画出。由于《经世大典》的西北三大汗国地图,是由各国自画进呈元廷的,所以图中根据此前察合台汗国曾经统治过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二地的传统观念,把此二地画入了察国范围。这是不符合于1330年时的实际情况的,但因此幅既以《经世大典》地图为据,对此二地也就不作改动。汗国境内不画政区界;凡蒙古大汗和元延在境内设置过的机构和存在年代,均在图中用括号表示。阿里麻里用首府符号,其他地名分别情况,以路级、县级、聚邑级符号表示。

十三、岭北、辽阳行省选绘了一部分具有政区性质的部族。

十四、根据宋明资料,补画了一些元时缺载的重要河流,有的注出名称,有的不注。

十五、已废和后置路、府、州、县择要入图,作县级以下地名处理,注出路、府、州、县等字样。

十六、插图六幅,其中大都附近、和林附近、大宁、辽阳附近、藏布中游地区、碉门地区五幅,是各该地区的扩大比例尺图,岭北行省北部一幅是该地区的缩小比例尺图。

元时期全图(一)
元时期全图(二)
中书省
中书省南部
岭北行省
辽阳行省
陕西行省
河南江北行省
四川行省
甘肃行省
哈密力 北庭 哈剌火州
云南行省
云南行省中部
江浙行省
江浙行省北部
江西行省
湖广行省
湖广行省中部
宣政院辖地
察合台汗国

 

明时期

图组编例

一、本图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二十六幅,插图五幅。

二、全图二幅,分别画出前后期疆域政区概貌。

前期全图以1443年(明宣德八年)为准。明疆域内画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治所界线,所领部分府州,和少数边卫、土官,羁縻奴儿干、乌思藏、朵甘三都指挥使司及所领少数卫所,以及西北羁縻哈密等卫、西番五王驻地。鞑靼、瓦剌境内画出其名山大川、部族分布和一些聚邑。亦力把里境内画出其名山大川、著名城邑。

三、后期全图以1582年(明万历十年)为准。明内地与西番地区内容与前期略同;唯西番二都司已改宣慰司,东北奴儿干都司实际已不存在,画出海西、建州诸卫。鞑靼瓦剌境内画出主要部族分布。亦力把里已分裂为叶尔羌、吐鲁番、吉利吉思、哈萨克等部,画出其大致疆界、主要城邑。

四、分幅图都凡二十六幅。明两京(京师、南京)、十三布政使司(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幅或二幅,共二十一幅;中惟山西行都司幅以正统十四年(1449年)以前为准,其余皆以万历十年为准。又奴儿干都司一幅,以永乐元年至宣德八年(14031433年)为准;哈密等卫一幅,以正统元年(1436年)为准;乌思藏、朵甘二都司一幅,以宣德八年为准。全境共二十四幅。鞑靼瓦剌一幅,以14131430年(永乐十一年至宣德五年)为准。亦力把里一幅,以1484至于1509年(成化二十年至正德四年)为准。

五、明制户分军民,以府州县领民户,以卫所领军户。全境府州县分隶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卫所分隶于两京、十六都指挥使司、五行都指挥司、二留守司。与布政司同名的十三都司和四川、湖广、福建三行都司所领卫所皆画入各该布政司幅;山西行都司、陕西行都司、辽东都司各制专幅列于山西、陕西、山东布政司幅之后;大宁、万全二都司入京师幅;中都留守司入南京幅;兴都留守司入湖广幅。另绘洪武、建文时代北平行都司(永乐内徙改为大宁都司)一幅,作为插图附见京师幅。

六、布政使司治所通称省会,作一级政区符号;直属于布政司的府州和直属于都司的卫所,用二级政区符号;画出辖境。府属州县和卫属千户所用三级符号。属州或领县或不领县,图上不予区别。

七、与布政司同治省会的都司,图上不表示。治所不在省会的大宁、万全、辽东三都司,山西、陕西、四川、湖广、福建五行都司,中都、兴都二留守司,和边防重镇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陕西、甘肃九边镇,在其治所府或卫旁加注司名镇名,不另作符号。

八、与府州县及各级土司同名同治的卫所,图上不表示。卫所所管地面和府州县土司辖地或有出入,省去卫所的界线和表面注记。两京两都所领卫所在城内的不画,在城外的作聚邑级地名处理。缘边都司卫所曾经迁移的,括注年代。因资料阙略,有些卫不画辖境。

九、边区土官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等司及御夷府州等级别,宣慰司和直隶于布政司都司的各级土司用府级符号,画出辖境,其余作县级处理。

十、府或兼辖军民,称军民府,图中简作府。卫或兼辖军民,称卫军民指挥使司,图中简作卫。守御千户所、千户所皆简作所。军民宣慰司简作宣慰司。长官司及蛮夷长官司、御夷长官司皆简作司。御夷府、州简作府、州。

十一、奴儿干都司治所用省会符号,所领站、寨用聚邑级符号。乌思藏朵甘地区万户府、行都司有治所可考者用府级符号。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驻地皆用府级符号,加注某王驻地。俄力思三王驻地在注记下加-号。其余城邑分别轻重或用县级或用聚邑级符号。羁縻地区记载阙略,且彼此辖地往往相互交错,一概不画界。

十二、万历时九边主要依恃边墙为守,墙外又设有营、堡、墩、空等工事,而鞑靼则时或驻牧墙下。故图中将边墙以外,边镇设有防御工事的地区,作为明与北族之间双方势力交错地带,用两色交错表示。

十三、《明史·地理志·土司传》所载云南缘边诸土司,明朝都认为是土司,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有的确在明朝控制之下,有的徒有虚名,实际上是自主政权。图中分别根据各该图幅年代的具体情况,或作境内或作境外处理。

十四、明自宣德后各省遍设巡抚,中叶后又定设总督若干员,皆以中央都察院兵部堂官派遣在外任其职,地方官自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以下文武百官皆受其节制。名义上虽是中央官,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其辖区已代替布政使司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但督抚名称、辖区、治所与省区多数不一致,图上难以表示,今将万历十年时督抚列表于图背。

十五、道是省的派遣机构。各省都设有几个分守道、几个分巡道、几个兵备道,每道分辖几个府州卫所。各道名称、区划、治所极不一致,难以在图面上表示,也列表于图背。

十六、鞑靼瓦剌幅画出其著名山川、部族、城邑。

十七、亦力把里即察合台汗国东支(西支已为帖木儿所夺),初都别失八里,《明史》即称为别失八里,1418年徙都亦力把里,《明史》即以此为国号。国分三区:天山北路及七河流域是亦力把里的本部,天山南路大部分地区和费尔干纳是亦力把里首辅大臣朵豁剌惕家族的世袭领地,土鲁番地区(包括叉力失)长期由亦力把里汗一支直系子孙统治。画出三区的大致界线。亦力把里用都城符号,其余城邑分别轻重或用府级或用县级或用聚邑符号。

十八、插图五幅:北平行都司幅用以显示明初北平省的北部疆域全貌,成都附近、广州附近、藏布中游三幅是该地区的扩大比例尺图,郑氏台湾幅显示永历三十六年(1682年)郑氏政权在台澎地区的建制。

明时期全图(一)
明时期全图(二)
京师(北直隶)
顺天府附近
南京(南直隶)
应天府附近
山东一
山东二(辽东都司)
山西一
山西二(山西行都司)
河南
陕西一
陕西二(陕西行都司)
四川
江西
湖广
浙江
福建
广东
广西
云南
云南中部
贵州
奴儿干都司
哈密等卫
乌思藏都司 朵甘都司
鞑靼 瓦剌
亦力把里

 

清时期

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二十六幅、扩大图五幅、插图六幅。

二、全图画出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疆域政区。

三、嘉庆全图画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省区及其总督、巡抚驻所与所属部分府厅州;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的辖区、驻所及其所辖府治与副都统、总管驻地;标名新疆的伊犁将军辖区、驻所及其所属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驻地;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辖区、驻所及期所属喀尔喀四部和各部本旗,科布多参赞大臣辖区和驻所,唐努乌梁海,库伦办事大臣和恰克图司员驻地;西藏办事大臣及达赖喇嘛的辖区、驻所,帮办大臣及班禅额尔德尼的驻所,卫、藏、喀木、阿里四区;西宁办事大臣辖区标名青海,境区标注青海厄鲁特、玉树四十族;内蒙古六盟部分旗、归化城土默特、察哈尔盟旗部分地区,南与直隶、山西府厅州壤地交错,不画界线;套西二旗自成一区,画出界线。

四、光绪全图画出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二十二省区及其总督、巡抚驻所与所属全部府和直隶厅州;蒙藏青海等边区建置略同嘉庆时,惟阿尔泰地区自科布多参赞大臣辖区中划出,增设阿尔泰办事大臣辖区,青海玉树四十族已合并为二十五族。各边区酌情画出一些与清后期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地名。

五、分幅图按嘉庆二十五年的省、将军、办事大臣辖区和内蒙古盟旗分为二十六幅,另制直隶、甘肃、四川、新疆、西藏部分地区扩大图各一幅;直隶、甘肃、福建、广东、内蒙古部分地区插图各一幅。福建幅另插入光绪二十年(1894年)台湾省一幅。

六、各省总督、巡抚,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将军,西藏办事大臣驻所,均作省级符号,西宁办事大臣驻于甘肃西宁府,在青海幅图框外注明。

七、十八省区的府和直隶厅、州,均作府级政区,画出治所和界线,府属的厅、州和县,均作县级政区。甘肃、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有文武各级土司,分别作县级或聚邑级处理。

八、分守、分巡道系省的派遣机构,列表注明道名、驻所及辖区,附于各省图幅背面,图中在其治所下用“——”标出。

九、盛京将军辖区设府、州、厅、县和副都统、协领、城守尉、防守尉各级驻防,其主要建制是府、厅、州、县,分级与十八省同;各级驻防自成区域的作县级,其它作聚邑地名处理。

十、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的副都统作府级,协领、城守尉作县级处理;黑龙江地区设有副都统衔总管,亦作府级处理。

十一、伊犁将军辖区通称新疆,设有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劄大臣,画出驻所和界线,作府级处理,英吉沙尔领队大臣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作县级处理;又有隶属于甘肃省镇迪道的镇西、迪化等府州县和安西提督的巴里坤、伊犁、玛纳斯等镇、协、营,不绘入甘肃省幅,即与各驻防城合并绘入新疆幅。绿营驻地作县级处理。南疆各城大臣所辖各处伯克分别作县级及聚邑地名处理。

十二、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的喀尔喀四部(盟)、唐努乌梁海地区与科布多参赞大臣辖区,作府级处理,所属各旗作县级。唐努乌梁海又有喀尔喀各部及喇嘛所属之佐领,用注记标明所属。库伦办事大臣理俄罗斯贸易,兼监理车臣汗、土谢图汗两部事,驻地作府级符号,恰克图司员驻地作县级符号。

十三、西藏办事大臣通过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统辖卫、藏、喀木和阿里四区的营、城、呼图克图领地、部族及寺院。卫、藏、喀木、阿里四区,用表面注记标示其大致地区。营、城作县级,呼图克图领地一般大于营,亦作县级,寺院不论大小,均作聚邑处理。营、城下的属城,均作聚邑。部族作表面注记。班禅额尔德尼驻地日喀则管辖数营,作府级政区符号。

十四、西宁办事大臣统辖青海境内厄鲁特二十九旗及玉树等四十族土司,均作县级。

十五、内蒙古六盟、套西二旗、归化城土默城、察哈尔,均作府级政区,画出界线,所属各旗作县级。这几区合成一幅。

十六、内蒙古盟旗的部分地区,与直隶、山西府厅州县壤地交错,采用内蒙古与直隶、山西图幅两见的办法。

十七、在长城以北和柳条边外设有直属于中央各部门的牧厂,南与直隶口北三厅、山西大同府、盛京奉天府接壤、即附绘于直隶、山西、盛京三幅内。

十八、东北、新疆、蒙古地区的卡伦、驿站、军台、营塘、寺庙,均作聚邑处理。

十九、已废、后置州县择要画出,用聚邑级符号注记。

二十、东北、新疆和青藏地区具有政区性质的部族所在地,注出部族名。

二十一、光绪末年,列强强占强租了中国大片土地,其中有些是在全图上看得清楚的,不另作图,有些为比例尺所限全图上难以表示清楚,另作扩大图七幅:1.香港、九龙;2.澳门;3.旅顺、大连;4.威海卫;5.胶州湾;6.广州湾;7.江东六十四屯。

清时期全图(一)
清时期全图(二)
直隶
直隶中部
盛京(奉天)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山西
山东
河南
陕西
甘肃
兰州府、平凉府附近
浙江
江西
湖北
湖南
四川
成都府附近
福建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新疆
伊犁地区
乌里雅苏台
青海
西藏
内蒙古六盟 套西二旗 察哈尔
喇萨 日喀则地区
清季列强侵占地区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