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庆周年:经济政策和竞争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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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和竞争秩序的形成

——《经济政策的原则》读后记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  472000)

 

《经济政策的原则》是一本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初版(德文)的老书,却让人读起来有很强的现实感,并且具有理论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其作者瓦尔特·欧根(Walter Eucken,1891~1950)是德国二十世纪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弗赖堡学派主要创始者和代表者。瓦尔特·欧根长期担任弗赖堡大学经济学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根曾任联邦德国政府经济部咨询委员会委员。瓦尔特·欧根在西欧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思想的缔造者。应该说,瓦尔特·欧根最大的成就是设计了西德社会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纲领,使西德经济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战争的废墟上重新站立起来。当然,他的经济思想对发展中的国家也是有益的。中文版《经济政策的原则》一书,由李道斌翻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弗赖堡学派的最终形成是由于瓦尔特·欧根在一九四八年创办的《奥尔多:经济与社会秩序年鉴》,参加编写的有法学家佛朗兹·伯姆、格劳斯曼—道艾尔、联邦德国前总理路德维希·艾哈德等人及欧根的同事和众多学生。弗赖堡学派又称为“奥尔多学派”或“秩序自由主义学派”(“奥尔多”是德文“秩序”的音译),是一个由经济学家、法学家和历史学家组成的学术流派,发轫于纳粹统治时期。在那个黑暗岁月里,瓦尔特·欧根先生一直坚持与纳粹主义进行斗争,并与经济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秘密集会,讨论纳粹崩溃后如何建立一个自由的社会。他们认为,通过合理的分析人们可以理解公共权力与不自由、贫穷的关系。在瓦尔特·欧根先生看来,哪里有公共权力的横行霸道,那里必然不自由,同时经济也是低效率的和无效率,必然出现大多数人的贫困。他认为在这个认识基础上能够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秩序,这种秩序能够使人们获得最大的自由同时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控。纳粹统治结束后,瓦尔特·欧根的经济政策思想成为取代纳粹专制经济纲领的最佳选择。

弗赖堡学派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学派的研究中心是市场经济的制度问题,即他们所说的秩序问题。而秩序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证,涉及经济学和法学两个不同的领域;二是学派的基本倾向是自由主义,并根据这个原则来制定经济政策,而这些政策是用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秩序。

法学家佛朗兹·伯姆是弗赖堡学派的法学代表。他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事反垄断的研究,通过法律内在的各种观念的推导和阐发,最终也得出了秩序的观念。路德维希·艾哈德是弗莱堡学派另一位主要成员,他领导了西德“二战”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重建(曾经担任经济部长和总理),是弗赖堡学派理论的最主要实践者。

欧根先生主张从经济现实的分析中,提炼出其决定性因素,明确其相互依存关系,而后上升到一般性的理论。他反对概念式的经济学,认为国民经济学的课题在于研究经济形态和在此形态内部经济运行的理论,以及如何将理论运用于现实经济生活。他认为,一个完善的经济秩序不可能自发地形成,经济政策的重大任务就在于努力形成这种秩序。

欧根先生认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是仅仅存在一种纯粹的经济类型,而是由两种经济体制(即所谓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或自由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某些范型所组合而成的。他把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称为“市场经济”的“变态”形式,把希特勒法西斯政权的专制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提并论,都归属于“集中管理经济”形态。他认为中央计划机关无法使现代经济过程中无数的部分相互有机结合起来,而“市场经济”由于垄断组织的存在,自由价格无法实现,不能保障自由竞争。因此他主张国家有责任去组织、形成一种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充分发挥其积极性的自由活动的经济秩序。他把这种秩序称之为“竞争秩序”,认为在“竞争秩序”的经济体制下,有效的竞争得到保障,自由与秩序之间获得了均衡。所以这种“竞争秩序”不同于纯粹自由经济。也就是说,欧根先生主张政府可以对国民经济进行适度的干预。

欧根先生认为对经济运行过程的干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 “实物监督”,一种是“价值监督”。实物监督即对原材料、粮食、劳动力等进行直接的调拨、分配,严格控制各个企业的活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战时或准战时经济。但它压制了人们的主观能动精神,最好采用货币、信贷、财政、税收、价格政策等手段,来影响社会需求和企业活动。这即所谓“价值监督”。

为了实现这种“竞争秩序”,欧根先生提出了两个原理:结构和制约。结构原理的主要内容有:(1)保障私有财产制度;(2)建立具有完全竞争机制作用的价格体系;(3)保持币值稳定的通货政策,实施“商品实物准备制”;(4)市场的自由开放,废除一切禁止和限制;(5)保护订立契约的自由;(6)责任原则:每个企业的经营者均应承担负债的责任;(7)经济政策必须保持长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上各项具有相互依存的密切联系,从而形成一定时期的经济秩序。

制约原理的主要内容有:(1)对垄断组织要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以保障“竞争秩序”;(2)对收入要采取改善收入的政策,实施累进税率制;(3)当个别企业的利益影响社会全体利益时,要加以一定的限制;(4)当供求关系发生变动时,要进行干预调整,例如当劳动力过剩、工资下降时,则要规定最低工资等。

欧根先生的主要作品有:《德国货币问题批判》(1923) ;《资本理论的研究》(1934);《国民经济学,走何处去?》(1938) ;《国民经济学基础》(1940);《经济政策的原则》(1952)等。其中《经济政策的原则》是欧根先生病逝后由他的夫人、作家埃迪特·埃德西克(犹太裔)和学生根据其遗稿编辑出版的,也正是这本书,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弗赖堡学派的经济政策思想,即构成经济秩序的经济政策的基本任务。这是弗赖堡学派的经典之作。

《经济政策的原则》主要研究垄断问题,其主题是要建立靠国家来保障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确立“竞争秩序”。 欧根先生认为,只有价格机制才能把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如果国家的权力过于强大,将会破坏个人自由,难以实现公正;但市场也有自己的弊端,如果没有国家的监管,最终只会出现垄断,同样破坏自由和竞争。弗赖堡学派的成员就是围绕这个思想进行研究的。他们的研究与宣传,有力地支持了实践者艾哈德的新自自由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德国纳粹集权专制经济向社会市场经济转轨。联邦德国在弗赖堡学派的理论支持下,在“二战”后的废墟上,经济迅速崛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德国重新成为世界七个经济强国之一。一定程度上讲,这归功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供应者:弗赖堡学派。

弗赖堡学派认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各国社会经济形式可以抽象地归结为两类:一类是自由市场经济,即彻底自由放任和完全由价格调节的经济模式;另一类是集中管理经济,即在政府统一计划和有力控制下的经济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不是理想的模式。弗赖堡学派认为应该在没有限制的绝对自由和严格的政府管制之间寻找一条理想和完善的中间道路,这种理想的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就是“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它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吸收集中管理的理想成份所构成的。在微观上,应广泛发挥市场机制的效能;在宏观上,则要保护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以防止社会动荡和混乱。因此,“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指在国家保护和维持的社会经济秩序下,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全部有效机能,保证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与个人自由达到完全协调一致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有:(1)保护自由竞争,发展私有制;(2)发挥企业家作用,实行经济人道主义;(3)政府适当干预,维持经济秩序;(4)借助国家力量,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化”;(5)经济建设中所需要的资金通过自由开放的资本市场筹措;(6)在货币供应上,应该努力保证币值稳定,因为只有稳定币值才能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稳定经济,因此稳定币值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条件。保证币值稳定实际上就是保证货币供应量与实际需要量基本一致;(7)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可有多个目标,例如发展经济、维持充分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目标,但对于中央银行来说,货币政策的目标只能以稳定货币为主。只有稳定货币,才能稳定经济,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持正常的秩序;才能保障其他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其他目标鼎力相助;(8)金融控制的主要和首要任务是贯彻货币政策,实现公开的货币供应目标,稳定和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的货币环境。作为金融企业的银行,其经营活动完全是独立自主进行的,中央银行无权直接干预他们的经济行为和经营决策,而只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达到预定的目标。

 《经济政策的原则》全书分为四个部分20章。第一编是关于经济秩序政策的初步探索;第二编是关于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和集中管理经济政策的经验与批判;第三编讨论自由和秩序的关系;第四编是竞争秩序及其实现,是全书的重点部分和结论。

 

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初稿

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修改

三门峡上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