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高岚:从胡、温新型执政理念看“新中华文化”及中国...(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07:30

2. 公义社会

 

温总理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政府领导人如此看重公平正义,实乃中国之所幸、中国兴起之先征。

 

笔者曾详求《圣经》中大国崛起之奥秘,其中“公义兴邦”乃不可不察的精髓所在。上帝是公义的,公义也是大国崛起的动力源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方面发展都很快,可谓日新月异,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而最主要的就是不公,如分配不公、垄断导致的利益剥夺、社会各阶层差异等等。不公不义就会造成许多冤情和苦难,也会制约长期、持续、和谐的发展。显然,解决包括收入不公等在内的各种不公问题已成为中国当前的重中之重。

 

对此,人们会想到完善法制、依法治国。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从体制、法制角度入手,的确可以减轻社会不公的问题。但必须意识到的是,不公不义根源上并不仅仅存在于体制,而在于人的内心之贪婪及爱的缺乏,而再好的体制也是人来维护和运行的。德蕾莎修女说得好,世界上有人饿死,不是因为面包缺乏,实在是因为爱心缺乏。这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让人振聋发聩的“穷人的经济学”。

 

那么,我们就转向人的内心的道德完善好了。在此方面,传统文化做了许多工作,在今天也会继续作出贡献。但同样需要看到的是,几千年来,传统文化都没有在中国发展出一个公义的制度,也没有建构出现实的公义的生活来,这说明其可能有其局限性所在。

 

弘扬传统文化,同时融合基督文化,推陈出新,如此形成的“新中华文化”或为国人提供公义公正的坚实的道德基础。

 

在《圣经》中,上帝其实就代表着公正和公义。藉《圣经》的启示,让我们看到上帝极度关怀社会的公义和公正。

 

(1)上帝呼吁我们行公义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章8节

 

“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各书》1章27节

 

《圣经》旧约先知书中充满着上帝对为富不仁的利益集团以及不仅不义的个人的审判。

 

(2)上帝眷顾弱势群体

 

“你撇下孤儿,我必保全他们的命;你的寡妇可以倚靠我。”《耶利米书》49章11节

 

“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谁都不可心里谋害弟兄。” 《撒迦利亚》7章10节

 

“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要救赎他们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他眼中看为宝贵。” 《诗篇》72章13-14节

 

“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 《诗篇》113章7节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言》 19章17节

 

(3)上帝审判不公义

 

“大卫家啊,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每早晨要施行公平,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着起,甚至无人能以熄灭。” 《耶利米书》21章12节

 

(4)上帝设立怜悯的体制,制约不公,赐下怜悯

  • 禧年:上帝设立每7年是一个禧年,在禧年里奴隶得自由,债务得赦免,土地得安息;
  • 麦田:命令人收割时要留下麦穗,让穷人得活路;
  • 逃城:保护落魄之人-《圣经》中所提到的「希伯仑」指的是「逃城」,让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让生活不下去的人可以去那里继续生活,只要呆在那城,就不至于死,直等到受膏的大祭司死去,就可以出来而得自由。

事实上,也只有上帝才是完全的公义。而世界上的正义,常常有其相对性。对一个阶级为义的,常会牺牲另外一个阶级的利益。因此,这些都不是《圣经》讲的公义。《圣经》中的公义是指着上帝的性情而讲的,并非关联于任何依附于人的利益。只有当我们认识了上帝的公义,才能真正超越阶级的利益来看待公义,也才会有真正的公义在人间。而这个义,其实不是别的,正是上帝自己。中国人说,“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得乎下下”。如果人以自己为公义并向人学习所谓公义,其实引起的结果可能是骄傲、妒嫉乃至纷争,但如果人向上帝学习公义,并且知道人的义不完全,则会警省、谦卑以及开放,进而得到更高、更多的公义。

 

3、博爱社会

 

温总理是第一个提出要“仰望星空”的政府领导人,并认为这与脚踏实地同样地重要。他同时还强调:“如果我们的国家有比黄金还要贵重的诚信、有比大海还要宽广的包容、有比高山还要崇高的道德、有比爱自己还要宽广的博爱,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具有精神文明和道德力量的国家。”温总理并称这是“我脑子里在盘旋四件事情”中的一件。

 

温总理多次公开谈论博爱。2009年两会期间的记者会,温总理在回答法国世界报记者的提问时就曾说过:“我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2010年年初,在会见前来访问的英国首相布朗时,温总理在联合记者会上也提到:“我曾经说过,民主、平等、自由、博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

 

所谓“博爱”,众所周知这是基督教的伦理观念。在《圣经》中指的是这样一种爱——爱世间所有的人,胜过爱自己并超越了自我的爱,是一种不再有恨的爱,也是一种无条件的爱,即不以对方是否可爱而去施爱。“博爱”的讲法在以前历任中共国家领导人中是从未用过的。这其中,一种可能是以前的领导人或许不认识或不认同这种爱;另一种可能,则不见得是他们不认识或不认同“博爱”,而是当时的环境不适宜这样的表述。而在今天中国不断进步,观念不断更新之际,“博爱”连同民主、平等、自由等理念一样,实在是为时代所需要,在中国所呼之欲出。

 

人的爱,常止于五伦而不前,难以超越血缘的限制。如此局限在任何文化中几乎都是如此。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在伦理学上被称为“等差之爱”,即人们完全视所爱对象与自身人格关系的远近来施爱。如此的爱,也许不会主动去启动一个恶的暴力循环,但在遇到伤害时,却很自然地会被动地进入到恶的暴力循环。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可谓其极好的写照。

 

古希腊文化的爱在伦理学上则被称为“优爱”。这种的爱只爱强者和优者而不爱弱者,很骄傲也很残酷,类似于原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古希腊人爱身体健壮的运动员、爱美女(为了美女不惜打十年的特洛伊战争)以及爱智慧,但对弱势群体非但不爱,反而可能主动淘汰或施以虐杀。在古代的斯巴达,人们将儿童身体孱弱者弃之不顾是社会认可的一件事。而古代的雅典人攻进特洛伊城后,滥杀无辜,原因也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胜者的权力,胜者可任意对待弱者,无需同情弱者。

 

那么所谓的“博爱”真的存在吗?这个概念又是来自何方呢?

 

1上帝之爱,是牺牲之爱

 

《圣经》讲:“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章16节)

 

在《圣经》中博爱的完美体现,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的罪而死。盖瑞.英瑞格(Gary Inrig)在《友谊》(Quality Friendship)一书中阐述道:“爱的行动是一种意愿,其动机就是为了爱和顾念被爱者的需要,这种爱只在乎别人的利益而不计较自我的得失,然而只有在十字架上我们才看得到这样的爱,而任何爱的定义与加利利的爱分开,都是不够的。”

 

2上帝之爱,是恩典之爱

 

人的爱,常常附带条件,是conditional的爱。假如… 若你能做到… 等等。

 

可上帝的爱是没有条件的,《圣经》说: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章5-8节)

 

原来,在我们还与上帝为敌的时候,在我们还抗拒他、不认识他的时候,上帝就定意爱我们,要拯救我们,并用最昂贵的代价来完成爱:付上他自己的儿子的生命。

 

3上帝之爱,是超越之爱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 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罗马书》8章35-39节)

 

世界上存在太多的差异,如阶级、贫富、文化、信仰、种族、肤色等等。这些差异似乎都被合理化以及正当化地作为我们不能爱的理由。然而,上面这段经文写到,是什么能让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呢?即使是生与死,也无法让我们不能经历上帝之爱。因为我们的表现如何,并不能改变上帝的爱,他是主动爱了我们,是照他自己在创世以前所预定下的旨意,而不是依据任何我们值得爱的理由。本不配的人得到这样昂贵的礼物,这当然就是至高无上的恩典了。

 

“博爱”理念始自《圣经》,而世俗的文化中是不可能产生这样的爱的。基督信仰所倡导的博爱精神超越了人的差别,倡导基督徒要爱所有的人包括仇人,同时倡导无条件地去爱人。这就带来彻底的爱的精神,这种爱非但不会主动去启动恶的循环,并且有望以善胜恶,终止恶的循环,转而进入爱的循环,是唯一坚实的社会和谐与宽容的文明基石。

 

爱其实是一种能力。我们经常想爱,但缺少能力。人好比一个爱的杯子,它自己必须先满了才可望将爱流出。事实上,一个人要想成为给予他人恩典和慈爱的人,自己必须首先经历恩典,经历被爱。而人的小爱,只有连于基督永恒超越的大爱,得到并充分认识到神舍命的十字架上的大爱,才能走向伟大的博爱之境。博爱,正是上帝牺牲的爱。如同德蕾莎修女所讲,爱要爱到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