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是顾问式营销:何新哲学的历史渊源和思维脉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8:17:09
在哲学方面,何新是黑格尔思想的传承者。反观哲学史,何新也以黑格尔的思路解读之,从何新论述的哲学史中可以理解黑格尔哲学产生、发展的思想脉络。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的同一,这确是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的。何新的泛演化逻辑直接源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此文根据何新《泛演化逻辑引论》中相关的哲学史文论,略做一梳理和连缀,其中不免掺杂一些自己的理解,不足之处自很明显,仅当一交流。一切主观哲学陈述都不过是宇宙哲学的一种特殊呈现而已。

  何新认为,辩证法在古希腊的原意是对话术和辩论术,更准确地说,辩证法又是基于不矛盾律的归谬法和反证法。在当时,辨证法表示一种思维、论证方法和规则,相当于现代意义的逻辑。而逻辑的词源“逻各斯”在古希腊却有着本体论的意义。到了现代,辩证法和逻辑的意义发生了对换,何新说:“现代意义的逻辑,古代人称作辩证法。现代哲学中的客观辩证法,古代人称作逻格斯。”

  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源头是赫拉克利特,他认为“万物皆流”,事物永远处在变异之中,时刻都在向对立面转化。因此任何具体事物的存在都在向不存在转化,所以它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这是一种自身矛盾的存在。因为运动,本体自身是矛盾的存在,是对立统一,而这正是后来黑格尔以辨证逻辑改造形式逻辑的根本之处,使逻辑不但是形式逻辑,也是内容逻辑,不但是主观逻辑,也是客观逻辑;而且,逻辑包含着矛盾。按黑格尔的分类,赫拉克利特哲学属于客观逻辑。可以认为,赫拉克利特将存在(与非存在)抽象掉了,只保留了运动本身,因而真正永恒的存在只是“逻各斯”,即万物运动的规律,存在与非存在都统一于逻各斯之内。

  与赫拉克利特相对,巴门尼德认为只有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不可能存在。存在在时间上是永恒的,时间也在这存在之内,所以存在无终无始,不生不灭。存在在空间上是总体的单一(太一)的,空间也在这存在之内,所以存在也没有移动,也没有区分。总之,存在是不变的,是统一的和同一的,即“存在=存在”,这就是同一律;除了存在是存在,其他的(非存在)都不是存在,即“存在≠非存在”,这就是不矛盾律。何新认为这是形式逻辑的起源。巴门尼德把握和确立了终极的存在,而将事物的运动抽象掉了。应该说,巴门尼德将事物的运动抽象掉,只是为了把握终结的存在,却并不是真正要否定事物的运动,运动只是存在范围内的运动,并不能真正改变存在,因此存在是不变的,只在此意义上,存在不变动、不运动。

  而巴门尼德的学生,具有天才思辨头脑的芝诺却运用巧妙的论证法去否定现实事物的运动。尽管事物的运动依然明显可见,但是芝诺却“成功”地论证出运动的虚假性。芝诺的论证方法证是一种归谬和反证法。所以,芝诺又也被认为是辩证法的创始人。先假定事物是运动的,最后推导论证出运动是不可能的,按照不矛盾律,原先的假定就被否定,再按照排中律,与原先的假定相反的命题就得以成立了。何新认为,这种归谬和反证法就是辩证法的最确切含义,这是属于主观的逻辑。

  芝诺的辩证法与诡辩术只是一墙之隔,实际上芝诺在诸多命题的论证中也都有诡辩的成分。亚里士多德即指出,芝诺混淆分割的无限和连续的无限,从而得出事物不可能运动这样一个与常识背离的结论。并且整个论证看似严密规范、无懈可击。尽管芝诺不一定是个刻意的诡辩家,但是他能将一个虚假的观点论证得合情合理,这一点令诡辩家们大受鼓舞,于是竞相仿效。

  诡辩家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得论证的胜利,而不管结论是否真实,甚至以“以假论真”为能事。但诡辩家们也并不认为自己的结论就是真的,同样也不认为被他们否定的观点是真的,在他们看来,没有客观的真和假,只有随意论证的真和假。对任何同一观点他们都能够论证出相反的结论,“人是万物的尺度”,唯一要紧的是能够论证出符合自己意愿的结论。在希腊民主时代,广场、会议和法庭辩论成风的情况下,这种辩论书非常有用。但是,这也会导致真理和价值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这又促使人们去寻求真理标准和正确的认知方法。

  但是,需要肯定的是,诡辩术在论证形式上恰恰是合理的,符合逻辑的。关键在于,诡辩术在合理的形式之下,利用语言和定义的歧义得出了明显不真实的结论。因而,诡辩术的论证形式有必要研究继承,但被他们所利用的语言和定义的歧义又必须理清。

  苏格拉底继承了芝诺、诡辩家一贯运用的论证方法、辨证法,另一方面苏格拉底主要将这方法用来寻找精确的定义,目的即是清除语言的歧义。有了确切的定义,就能消除诡辩,那么真理就有了存在的可能。苏格拉底先用归谬法否定对方的错误观点,然后又以诘问的方式引导对方得出新的观点,这个观点是比先前的观点有所进步的,然后继续对新观点进行进一步的归谬,克服新观点的不足之处,得出更新的更接近真理的观点。这种方法被称为真理的“助产术”。这样,每一个更新的观点都克服(否定)了前一个观点的谬误,同时包含了前一个观点的正确规定,使新的观点更具普遍性和一般性。而这一般性是从前面的各种不同观点中提炼出来的,这就是从“多”到“一”的过程。这也就是归纳法,一种由下而上不断上升的方法,由这种归纳法,苏格拉底试图找到普遍概念的定义。从“多”到“一”的概念形成过程,就是“对立统一”,这是辩证法的法则,这又可看作是一种概念的运动。苏格拉底的归纳法运用了归谬法,而归谬法又运用了不矛盾律。归谬也就是否定,不断否定特殊的和有限的,就能达到普遍的和无限的;而不矛盾律又可以排除大部分谬误型的矛盾,保证辨证过程的自身一致性,和概念定义的普遍性。

  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归纳法和概念定义法,他进一步认为,概念本身是独立的永恒的存在,即“理念”的存在。相对而言万物则是流变的,其存在并不是永恒的。理念世界又具有自身的结构,是一个层次化的概念体系。归纳法就是一种沿着概念阶层不断上升,达到概括性更高、概括面更广的高级概念。柏拉图又把理念分为属和种,属是种的上层,种是属的下层。多个不同的种统一于一个相同的属,这是由下而上的归纳法;同一个属又可划分为多个不同的种,这是由上而下的演绎法。演绎法的存在形式于如下:属是种的更高原理,也所谓“大前提”,如果A具有性质A‘,而B归属于A,则B也必定具有性质A’,如此形式化地表述出来就是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另一方面,通过对一个属中的某个种的特性的细致分析,又可以反过来验证或校准这个属的定义。为了更精确地下定义,柏拉图提出了一种“二分法”,在一个属中,可以通过某个性质之是与非是而进行二分,划分出不同的种,通过这样不断的划分,可以在概念体系的坐标中达到对某一个概念的精确定义(定位),就像地球分东西半球,东半球又分南北两半,北半部又分中国内外,中国又分长江南北,那么浙江就位于地球的东半球的赤道以北的中国的长江以南。这种二分法之能够有效,是基于不矛盾律,即“不允许认为这同一个思想是另一个,而另一个是这同一个”,即同一个概念不能既是又非是(另一方面,这也就是排中律,要么是,要么非是,两者只能择一)。柏拉图首次在认识论方面表述了不矛盾律。柏拉图使得概念成为了更加自觉的独立的理念的存在,因而也更加明晰了概念系统自身的运动,这在运动中包含着有和无、一和多、动和静等等纯概念的对立统一的辩证法。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正是继承于这种“理念主义”,认为理念是真正的本体,理念运动是真正的本体运动,而不仅仅是单纯的逻辑运动。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从概念运动中提炼出逻辑的三大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并建立了“三段论”的形式逻辑。亚里士多德被公认为形式逻辑的真正创立者。但何新认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有其特殊性:“亚里士多德认为,逻辑的东西就其来源和本质而言,都是属于存在的,逻辑的东西作为事物的被思维的结构而属于事物的实在的结构”;“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特征就在于,他从存在的联系来理解思想的各个要素的联系和各个思想之间的联系,因此,我们就有理由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评为本体论的逻辑”。而且,亚里士多德并没有从现实中排除对立性,而且还认为思想遵循存在中的对立性是获得真理的条件。因此,何新认为亚里士多德也是思辨逻辑的创立者。按黑格尔所说:“当他把科学这样地分成为一定概念一系列理智范畴的时候,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同时也包含着最深刻的思辨的概念。”特别是在分析事物的运动时,亚里士多德认识到“运动的一部分实质恰恰就是潜在之物尚未完全丧失其潜能并且尚未变成现实”,“运动不能绝对地分成潜能或实现,它是一种现实化,但是这种现实化蕴含其自身的未完成性和潜能的持续出现”。而且亚里士多德认识到,“变化总是在对立物之间,或一对立物和一中介(后者则代表另一对立物)之间,或矛盾物之间”,即事物在运动变化中会向自己的对立物转化,他还尝试用逻辑形式表达这种对立物的运动。亚里士多德说:“实体的特性,就是在保持着自我同一和在数量上的同一性的同时,通过自身的变化而容许有对立的规定。”这是一种“同一对立”论,强调同一中的对立,而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论也看到同一中的对立,但更强调对立的同一,并视之为物自身的“思维”运动。

  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关于从潜能到现实的“隐德来希”令黑格尔大为赞叹,他说:“这个‘隐得来希’其实就是和潜能相同的范畴,不过是就其为自由的活动性而言,就其具有目的于自身之中、为自己设定目的、并积极为自己确立目的,——就其为规定、目的的规定、目的的实现而言,就叫‘隐得来希’。灵魂本质上就是‘隐得来希’、‘逻各斯’——普遍的规定,自己设定自己并自己运动的东西。”这种自己设定自己、自己为自己确立目标、自己运动的特性,实际上也是黑格尔哲学的最高“绝对理念”的根本特性。这个“隐得来希”是灵魂,又是存在于客体对象之内的,因此客体对象也有灵魂、也有思维。因此黑格尔才说:“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主要环节,是思维与思维对象的同一,——客观的东西和思维(能力)乃是同一个东西。”这是黑格尔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同一的思想渊源。进一步,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把自然理解为生命,把某物的自然(或本性)理解为这样一种东西,其自身是目的,是与自身的统一,是它自身的活动性的原因,不转化为别物,而是按照自己特有的内容,规定变化以适合它自己,并在变化中保持自己”。而生命就是“思想的实效”,所以这也就提供了黑格尔关于宇宙自然的发展过程就是生命和思想(理性、理念)发展过程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理念”是宇宙的真正的本体,而且是一个“主体”。

  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形式逻辑曾长期被认为是一门已经完成的学问,但黑格尔却要求对之进行一番全盘改造。黑格尔的逻辑不同于一般意义的逻辑,一般的逻辑是被推导的形式的逻辑,而黑格尔的逻辑是主动演化的内容的逻辑。而且一般逻辑实际上应该是以内容逻辑为原型的,应该是从内容逻辑中推导出来的。内容逻辑有着最普遍的公理意义,因此它又比一般逻辑有着更高的形式化。它是精神和自然演化所依据的一般规律,并且是它们自身演化过程之本身,是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的同一。于是,黑格尔的逻辑学涵括了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神正论的广泛内容。

  何新认为,黑格尔哲学是西方哲学史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近代西方哲学的发展同样提供了哲学导向黑格尔哲学的思维路径。

  在中世纪西方哲学服务于神学信仰,服务于对神的认识,近代文艺复兴之后,人文主义兴起,哲学转而服务于人,服务于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哲学的目的和认识对象变了,必然导致认识方法的变革。因此,正如何新所认为,近代欧洲新哲学开端于对新认识方法的积极探索。实际上,这也就是认识的依据发生转变,中世纪哲学以神学教义为依据,而近代哲学在培根开创的实验主义归纳法这一派是以实验的客观效果为认识依据,而在笛卡尔开创的理性主义演绎法这一派则是以理性思维的自身规则为认识的依据,两种依据都有其坚实的基础,因此也都取得了重大的知识成果。

  但是,这两种认识论之间却存在着深刻的对立。

  实验主义认为,人的一切知识均来自感觉、知觉对客体现象的概括、归纳、分析和综合,即来自经验,“真知识只能是通过感觉,并可以在感觉中得到印证的知识”。但是实验主义却无法回答经验知识如何具有逻辑的一贯性和必然性,以及据此推出的新知识如何具有真理性。它更面临一个问题,作为主体异化物的知识,如何对于客体的属性具有规范性。因此,实验主义认识真理的能力受到了怀疑。与实验主义相对,理性主义认为知识来自理性,而理性具有自在的逻辑一贯性。但是在怀疑主义看来,理性自身的一贯秩序是一回事,客体自身的存在情况又是另一回事,两者是否一致仍是问题,理性能否认识客体仍是问题。康德认为人所能认识的仅仅是人的感觉从客体对象接受并被理性整理的东西,而“物自身”本身(本体)却是无法被真正认识的,哲学在康德手里变成了认识论,这导致了本体论形而上学的崩溃。而黑格而则试图重建形而上学。但是,对于康德,黑格尔批判地继承了他的认识论。康德的先验理性,成了黑格尔的绝对理性。康德揭示了理性自身存在的逻辑悖论,并称这种悖论为“纯粹理性自身的辩证法”,从而把辩证法与理性的矛盾结构联系起来。何新认为,正是康德的这一观点,受到了黑格尔的极大欣赏。黑格尔在《逻辑学》中夸赞康德说:“康德曾经把辩证法提得比较高——而且这方面是他的功绩中最伟大的方面之一,——因为按照普通的想法,辩证法是有随意性的。他从辩证法那里把这种随意性的假相拿掉了,并把辩证法表述为理性的必然行动。”由康德的这种辩证法观点出发,黑格尔进一步赋予这个范畴以本体论的内容,创立了辨证逻辑。黑格尔将康德所提出的逻辑范畴,转化为关于客观逻辑中的范畴;黑格尔发展了康德的三一综合方法,建立了正/反/合的否定之否定公式;黑格尔将康德的“二律悖反”作为矛盾包涵于辨证逻辑之内,形成一种辩证的、承认矛盾普遍性的宇宙观。在黑格尔手中,思维与存在又达成了同一,真理是可知的。

  何新认为,在近代哲学中,斯宾诺莎的哲学对黑格尔的本体论影响最大。斯宾诺莎提出实体论,实体是实在物的实体,又是作为存在物普遍样式的实体。实体是统一着思维与存在的绝对本体,是现实的存在与变动的存在之统一,也是实在的存在与潜在的存在的统一,即自在自为的存在。而潜在的存在是更本源因而是更深刻的东西。它超越感性之上,只能通过理性思维去理解。斯宾诺莎的实体哲学的这一点正是黑格尔哲学在本体论观点上的出发点。由潜在的存在向实在的存在的过渡,即由抽象的观念性存在向现实的具体性存在的过渡,这种双重存在的对立统一观点,构成了黑格尔辩证法及作为其核心思想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秘密。实体是永恒存在的物自身,而实体的一切有限形式——社会、家庭、国家政治组织、个人及人与人关系的一切带有时代烙印的存在形式,都曾存在于这个实体中,又被扬弃于这个实体中,都只是有限的存在。黑格尔的本体论完全吸收了斯宾诺莎的实体观点。而黑格尔之所以把存在理解为思维,正是通过他对斯宾诺莎实体哲学的扬弃而达到的,他将斯宾诺莎的实体改造为主体。黑格尔说:“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主体就是自主建立的存在。黑格尔说:“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为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这就是说,作为主体的实体乃是一种有生命有意志的存在物,它是在时间的进程中不断实现自己,由潜在过渡到实在,使自身内容现实化。黑格尔的“主体”论不同斯宾诺莎“实体”论的正在于,在“实体”论中,思维与存在是直接的和静态的同一,而在“主体”论中,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主体自觉主动建立起来的同一。黑格尔说:“唯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而原始的或直接的统一性,就其本身而言,则不是绝对的真理。”接着,黑格尔告诉我们,主体的存在为什么就是思维的存在:“实体本身就是主体,所以一切内容都是对象自身对自我的反思。一个实际存在物的持续存在或者说,实际存在物的实体,乃是一种自身同一,……不过自身同一就是纯粹的抽象,而纯粹的抽象就是思维。”这就是说,自身同一即是一种思维。他又说:“实际存在物的持续存在,既然就自身同一性其纯粹的抽象,那么,它的持续存在就是它对其自身的抽象。”这个对自身的抽象就是实际存在的客体的知性、思维,也就是阿那克萨哥拉所说的心灵(nus)。很明显思维又全然是一种自身运动,自身形成过程。黑格尔说:“因为单一性就是使其自己运动并将其自己加以区别的那个思维,就是固有的内在本性,就是纯粹的概念。那么,理智性就是一种形成过程。”再由这种思维运动出发,概念“自我发展为一个有机整体的那种运动过程,就是逻辑或思辨哲学”。所以,黑格尔不赞同笛卡尔、斯宾诺莎企图用数学中的形式推理方法代替哲学方法的作法,因为在黑格尔看来,数学中的推理方法不过是哲学方法的一种现实的特殊形式。黑格尔说:“真正对这个方法的陈述是属于逻辑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就是逻辑自身。因为方法不是别的,正是全体的结构之展示在它自己的纯粹本质性里。”也就是说,逻辑与哲学,必然也只能是一种主体自我陈述,进而这自我陈述就是宇宙自身发展的过程。正所谓,大道周行,无出其外也。

  何新完全赞同黑格尔的辨证逻辑思想,并且试图用更形式化的方式表述和运用之,改造其成为一种强大的工具——泛演化逻辑,用以认识、模拟和预知宇宙、社会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