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万马纸业有限公司:储户跨行取款银行卡被吞 农行毁卡称没义务保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47:33
 律师:银行有暂时保管被吞卡片的义务

  黄先生被告知银行卡已经被销毁之后,询问农业银行广州环市支行大堂经理理由及后续补救措施,得到的回复是“卡是机器吞的不是我们吞的”、“我们没有义务保存你的卡”。该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的银行卡并不属于农业银行,该行没有保存该卡片的义务。黄先生认为,既然农行ATM取款机标示有银联标志,并默认他行银行卡可以进行取款操作,取款时也收取了相因的手续费用,并拥有吞没其卡片的权利,那么,银行保护被吞卡片的完整和安全应该是最起码应该做到的,否则吞卡机制的意义表现在哪里?

  对此,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姜平律师分析表示,黄先生在农行ATM机上进行取款操作,银行收取了手续费用 ,储户与银行就已经建立起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国银联(微博)颁布的《银行卡跨行业务吞没卡处理办法》第三章“吞卡处理”第十三条“ATM所属网点负责暂时保存被吞卡片”,农行工作人员“我们没有义务保存你的卡”是完全违背其必须遵守的相关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