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得睿智:(转载)秦桧案非翻不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21:16:16

昨读倪方六先生抨击南京市江宁区修建秦桧博物馆一文,就秦桧该不该站起来,读者的跟帖讨论很是热烈,汇总起来有三个观点,一是秦桧该继续跪着,二是秦桧可以站起来了,三是针对二的,说不能为秦桧翻案,不能受翻案风的流毒,不可取。赵炎以为,秦桧是跪是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历史人物的研判,我们到底需要哪一种态度?是主观地媚俗,讨好大多数人既有的认定,还是客观地评价其功过是非,还原历史的真实.

说到秦桧,就无法绕过岳飞,这是主和派和主战派的两个核心人物,也是风波亭悲剧的两个主要角色,更是民间让秦桧跪了492年的主要罪过之一。真实的历史情形是这样的吗?肯定不是。岳飞之死,秦桧当然是主要凶手之一,但不存在他矫诏杀岳飞的事情。秦桧死后,朝野均有人攻击他,高宗诏曰:“讲和之策,断自朕志,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渝定议耶?近者无知之辈,鼓倡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撰诏命,召用旧臣,抗章公车,妄议边事,朕甚骇之。自今有此,当重置典宪。”从这里看出,杀岳飞绝对是出于宋高宗的真心。也就是说,宋高宗才是岳飞之死的第一凶手,秦桧充其量只是高宗政策的执行者罢了。

另外,我们看到在秦桧死后,高宗给许多秦桧制造的冤假错案平了反,就不给岳飞平。几年之后,孝宗为了北伐向他请示关于为岳飞平反的事情,他还是答应了,说明他知道岳飞是被冤杀的。否则真是谋反,历朝历代都是灭族的大罪,何谈平反?先前不予平反,后来形势变了,又同意平反,可见高宗的政治手腕是多么高明!实际上,无论是岳飞还是秦桧,他们的生与死、功与过,都是高宗政治棋盘里的一颗棋子。

秦桧的主要罪过之二,是向异族乞和,是大大的投降派、卖国贼。但从当时的国内国际形势来看,乞和,未尝不是南宋小朝廷审时度势的一招妙着。有宋一代与辽、金、西夏、蒙古均曾签过和议,著名的宋辽之间的“澶渊之盟”,是宋真宗签订的,结果怎么样?每年花20万两银子的岁币,换取百余年的和平。

就秦桧主持的“绍兴和议”内容来看,除了割让唐、邓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有些无耻之外,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比较南宋后来二十年和平时期每年的巨额财政收入,这点钱实在算不了什么。

今天来看“绍兴和议”,再说秦桧向异族屈膝卖国,显得很不合时宜。大中国难道不包括辽人、金人和西夏人?这些原本处于蛮荒之地的“弱势群体”难道不该得到具有高度文明的宋人一些“特殊”关照?表面看起来,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很窝囊,其实是他们的狡猾,付出的不多,得到的不少,语言又说得很漂亮,充分满足人家的虚荣心。

从北宋的“澶渊之盟”起,一代又一代的“愤青”总是对宋人的这种智慧发难,好象谈判主和就意味着投降,“主战”就必定是英雄,绝对正确。咋不看看辽人、金人是怎么在得到每年很少的一些“岁币”后被完全腐蚀掉的?

秦桧的主要罪过之三,充当金人情报员。这个罪最早出现在《三朝北盟会编》里,可靠性有多高呢?看看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就知道了。作者徐梦莘,江西人,生于靖康元年,北宋灭亡后两年,金军一度南下江西,徐梦莘的母亲背负他南逃,才幸免于难。国恨家仇,对徐梦莘有着极大的刺激,也是促使他编纂《会编》的原因。

这样的人写出的“史料”,赵炎以为起码应该存疑两点。一是他从骨子里反对议和,对主和的秦桧肯定恨之入骨,有所贬损,罗织罪名,搞一些“莫须有”什么的(反正秦桧也搞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恐怕不算稀奇;二是退一步说,就算秦桧真的变节投金了,当时徐梦莘还在襁褓中,他是如何知道的?他的“史料”依据又是什么?关于《会编》的取材,徐梦莘在序中说明:“取诸家所说及诏、敕、制、语、书、疏、奏议、记传、行实、碑志、文集、杂著,事涉北盟者,悉取铨次。”秦桧是间谍的出处,肯定不会来源于官方文件,如果出自“诸家所说”,那就难说真伪了。难道就凭后来秦桧曾领导皇城司(南宋情报机构),就臆测人家当过间谍》?

我们读历史,不能过于小瞧了金国人的智商,也不能小瞧了赵构的智商,如果秦桧真的是金人情报员,金人会轻易泄漏他的身份?赵构能让他两次出任宰相?

秦桧的主要罪过之四,“国之巨蠹,竭民膏血。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续资治通鉴》)。这是可信的,宋代文官爱钱那是出了名的,像岳飞所说的“文官不爱钱,武官不畏死”的,能有几个?从太祖赵匡胤开始,宋代皇帝个个鼓励臣下好好读书、做官、赚钱,好好过日子,只要你不造反,贪污几文钱,收养几个小妾什么的,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秦桧响应皇帝号召,为自己赚点钱,以至于一不小心“其家富于左藏数倍”,富可敌国了,罪魁祸首还是宋代官风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秦桧“竭民膏血”,除了自己贪污聚敛之外,恐怕也是出于满足高宗奢华生活需求的考虑,赵构的每月生活费比他老子宋徽宗还多出许多,不盘剥老百姓,皇帝老儿哪来的钱供养?另外,首都临安居民的高福利,皇亲贵戚、文武百官的薪水,军队的饷银等等,都需要国家财政来支付。作为宰相,要维持政府运作,什么都得花钱,不盘剥老百姓,钱从哪里来?

秦桧的历史罪名很多,客观地评价他,绝非是为他进行翻案,而是正确引导人们去认识那段历史。我们常说,人是需要有骨气的,国家需要有脸面的,在屈辱面前确实需要强硬一些,但忍辱负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等等精神也是需要的。皇帝、宰相甘做金人的儿孙辈,为老百姓换取和平的生存环境,你能说“惠民”是错的吗?当然,秦桧后来的施政并未“惠民”,但总比发生战争的结果强一些。

记得高宗时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曾跟秦桧作对,说如果朝廷不杀秦桧,他宁愿跳海。秦桧的反击是,说胡铨狂妄上书,意在鼓动众人劫持朝廷,提出将其罢官,永远不用。而胡铨并没有真的跳进东海,后来还做到了工部侍郎、兵部侍郎等要职,活到七十八岁的高龄,成了南宋政治家、文学家、爱国名臣。我们可以分析一下,秦桧若想杀胡铨,会比杀岳飞更难吗?但秦桧没有使用屠刀,可见在气量上还是可取的。

南宋主和和主战两派的斗争,不过是不同政治观点的路线斗争而已,历朝历代都有,不能把主和失节的大帽子扣在秦桧一个人的头上。秦桧确实有罪,这无可非议,但历史本身存在局限,遑论秦桧个人?如果把民间舆论、野史杂说都拿来攻击他,显然有失公允,也不客观。读南宋历史,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凡是攻击秦桧的人,大多攻击时都是芝麻大的小官。这让我想起明朝发生的史实,如攻击于谦的罗通,攻击石亨的杨暄,攻击李贤的罗伦,等等,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官职很低,其背后的政治动机就耐人寻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