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0:47:33

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矿2011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实行多层次管理体系架构,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从管理部门到材料管理职能部门(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运输科、材料组),从职能部门到工区,从工区到班组,从班组到职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奖罚兑现。全矿使用材料分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进行独立考核。

1、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

管理考核项:坑木、火药、雷管、支护用品、建工材料。

2、机电部: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及回收复用制度。

管理考核项:钢丝绳、电缆、配件、专用工具。

3、通防部: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合理安排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

管理考核项:“一通三防“材料、自救器、钢铁管、钢塑复合管、风筒。

4、运输科:负责所有无轨胶轮车、电瓶车、单轨吊、钢轨的使用管理,合理安排新无轨胶轮车、电瓶车、单轨吊、钢轨的投入,严格考核配件及燃料的引进和使用,强化维护和节约意识管理。

管理考核项:无轨胶轮车、电瓶车、单轨吊、钢轨。

5、材料组:负责管理全矿所有材料,分管以上四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以外的其它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特别是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配件,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

管理考核指标:除以上四个职能部门管理考核以外的指标。

二、管理程序

1、每月由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月任务计划,制定材料领用计划,分五大类明细(计划材料准确率达80%以上),分别报材料分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报经营管理部,根据分管部门意见及任务完成量下拨材料费用限额。

2、各分管部门审批领用材料计划时,应先使用库存材料及复用回收材料。确需新增的,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各材料使用单位如遇当月费用不足,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部门审核批准,分管矿领导同意后,可由分管部门负责在季度指标内调整使用,原则上不允许月度使用材料费用超过季度计划材料费用。

3、由于生产工艺改变或其它因素需追加材料,由使用单位技术员根据技术要求,按材料分类合理制定材料计划(材料计划的准确率作为年度考核技术人员的依据),经分管部门严格审核,现场核实,分管矿领导同意,经营矿长批准后(5万元以上及月度累计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报经营管理部核对无误后,下拨材料限额费用。专项费用严禁改变用途,否则按超耗处罚责任人。

4、所有专项工程使用材料,按审核后的工程材料预算,由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材料计划,报分管部门、分管领导、经营矿长(5万元以上呈矿长)批准后,经营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分解下达材料限额费用。

5、劳保用品的领用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劳动用品发放规定,采用一人一本一卡进行审批、建帐发放。

6、材料组根据材料限额费用审批手续,审查核对领用物品无误后,发放材料。

7、各分管部门及材料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材料出入库审批原始台帐,交旧领新、回收复用台帐。各生产班组要有材料领用原始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班次、物品名称、数量、用途)。

三、考核与奖罚

1、规范材料管理考核程序,实行分口管理,逐级考核。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控制材料计划总费用,材料总费用根据分管权限分解为五大类,由五个职能部门负责材料的测定、消耗管理及质量反馈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2、由经营矿长对材料消耗管理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对材料消耗分口负责,并对经营管理部实行第一级考核。经营管理部对五职能部门实行第二级考核。五职能部门按分管权限,对材料使用单位实行第三级考核。材料使用单位对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实行第四级考核。材料直接使用班组对本班职工材料消耗实行第五级考核。

3、考核内容要详实、细分,如两用材料的领用考核制度,应对使用单位公用工具以区(队)为单位办理工具卡,按使用单位、使用周期进行配备。对个人工具严格管理,按其使用期限进行配备。其它设备及专用工具等,考核部门及供应科要建立独立考核台帐,便于管理考核使用周期、库存量、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等。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部分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实行月度分解、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指导如下:

①、班组对职工考核内容为:任务完成与材料消耗比值;是否有人为损坏浪费(按材料原价值50%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的100%处罚)。当班考核情况当班汇报工区(队)。

②、使用单位(工区、队)对班组考核内容:当班材料消耗与任务完成比值;是否有材料超用(如无工区(队)负责人批准,超用按材料原价值的50%计入当班处罚);是否有丢失、外流(按材料原价值100%当班处罚)。

③、五职能部门对使用单位实行材料费用分项考核。

④、管理部门对五大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

⑴材料费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费用与审批后的领用计划费用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7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其中兑现材料超(节)单位25%,职能分管部门2%—10%,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

⑵、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处罚单位(责任人由工区(队)职能分管部门处罚),连带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

⑶、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500—1000元。

⑷、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按有关规定执行)。

⑸、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⑹、未实行月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每月2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经营管理部一份)。

⑺、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50%处罚。

⑻、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⑼、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⑽、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⑾、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⑿、职能分管部门应建立交旧领新制度,对应交旧而未交,经查属实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1000—5000元。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职能分管部门承担。

⒀、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调度索赔制度。

四、经营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内容:

1、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下拨材料费用,按下拨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

2、由于汇总材料费用误差,导致决策错误的,处罚管理科室5000—10000元,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2000元。

3、对提供材料数据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处罚管理科室负责人500—1000元。

4、由经营管理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无检查记录,处罚管理科室500—1000元。

5、对弄虚作假、数字不实的单位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2000—3000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各单位要突出现场细化管理,在材料管理上做到既要抱“西瓜”,又要捡“芝麻”。在所辖材料管理责任区,要“精耕细做”,克服生产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协调理念,全面实现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对年度超耗或节约材料费用的单位,除35%在月度工资考核兑现外,剩余35%年末一次性考核兑现,并对材料管理中涉及人员根据材料超耗或节约情况给予奖罚。

3、各材料使用单位在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材料管理考核细则分别报材料组、经营管理部各一份,逾期未报或敷衍了事的,处罚单位负责人1000—2000元(在3月份工资考核中兑现)。

4、每月2日前由经营管理部传递各单位上月材料实际消耗费用情况,各职能部门传递材料使用考核奖罚情况。

5、各单位材料员于每月2日前到企管科核实上月实际材料费用使用情况。

6、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

本办法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