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实验小学荷花:从灵井到磁山 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02:21
大约在公元煎1万年左右,人类进入了地质上的全新世时期,地球上的最后一次冰期结束了。随着气候的逐渐变暖,自然环境发生了变化。在新环境下,原始人群的生产活动也随之改变,导致了旧石器时代的结束,而开始了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恩格斯总结说:“蒙昧时代是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主要是用作这种采集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①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就是从单纯的攫取天然产物的掠夺经济转变为以种植农业、饲养家畜为主的生产经济的过程。

  在考古发现中,新石器时代是以出现长期定居的村落、在生产中使用磨光石器、烧制陶器、经营原始种植农业及饲养家畜为特征的。与旧石器时代相比,狩猎、采集、捕捞活动已逐步退居次要地位,文化面貌也有了极大改观。当然,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别是随着人类生产能力的进步逐渐实现的,上述新石器时代的几种基本特征也并非同时出现,因此,人们提出“中石器时代”这一概念,作为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之间的桥梁。与旧、新石器时代相比,中石器时代的文化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过渡状态。

  中石器时代最显著的特点是:石器向细小化发展,在石器制造方法上,大量采用间接打击法及压削法,由这些方法产生的细石器工具广泛应用于当时的一些主要生产领域;发明了弓箭这一远射程狩猎工具;狗作为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也是中石器时代的产物。

  间接打击石器的方法,比起旧石器时代始终以直接打击法为主制作石器来说,是一种技术上的重大进步。生产工具以细石器为主,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生产活动对劳动工具的新的需求。旧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崭露头角的复合工具,在中石器时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那种极薄的小石叶,被镶嵌在木或骨质的柄上,二者组成的复合工具,具有刃口锋利,便于把握,轻便灵活等特点。当时人所使用的复合工具种类很多,弓箭是其中重要的一种。恩格斯对人类发明和使用弓箭曾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弓矢对于蒙昧时期,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期和枪炮对于文明时期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①弓箭的使用,“使狩猎也成了普通的劳动部门之一”②,无疑提高了人们捕获野兽的能力,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将暂时食用不了或弱小的猎获物豢养起来。也许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人们进一步了解了动物的习性,逐渐将野生动物驯育为家畜,为家畜饲养业或畜牧业的出现打下了基础。这阶段采集仍然是与狩猎、捕捞并重的生产部门。长期采集植物籽实、根茎的活动,促使人们了解植物的生长规律,为适时收获作好准备。正是在这种对植物生长规律逐步深入的认识中,人们开始掌握栽培植物的技术,为进入新石器时代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在我国,属于中石器时代的遗址发现得很少,研究工作亦很薄弱,对这一时期文化的总体面貌知之不多。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阶段的情况还很不清楚,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缺环。此外,新石器时代诸代表性特征出现的年代顺序如何?在我国,是否也如西亚等地一样,存在前陶新石器时代阶段?尚都无法回答。从已经发现的材料看,人们比较倾向于把以灵井、沙苑为代表的遗存看作我国中石器时代文化的代表。

  灵井和沙苑的细石器

  河南许昌的灵井和陕西大荔的沙苑两遗址的发现,提供了一种新的文化类型①。两处遗址的遗物分别采自地下十米深处的砂层和地面流动的沙丘,遗物基本上都是石器。两地石器的质料并不相同,灵井以石英为主,沙苑的燧石石器占80%左右,但在石器制法及类型上,二者却有许多共同之处。两处遗址中的细石器及产生细石器的石核都相当丰富。灵井遗址中的细石器占全部石器的多数。在制作方法上,几乎所有的细石器都采用间接打击石片的技术,第二步加工则以压削法为主,加工方式主要为单面加工。石核以圆锥形、半锥形、扁锥形、柱形、楔形、扇形(亦称船底形)为典型。从这几种石核上,采用间接或直接打击法,就可以打下形状规整、厚薄均匀的石片,这些石片再经压削法加工,就形成适于各种用途的细石器。遗址中典型的细石器有各种形状的刮削器、尖状器、雕刻器等。另外,灵井遗址发现的一种特小型的窄长石片,一般长0.9—1.7、宽0.3—0.7、厚0.1—0.3厘米,个别有使用痕迹,这应是一种复合工具的刃都,与沙苑遗址的石叶是同一类器物。沙苑遗址细石器特点基本与灵井相同,锥状石核、小圆刮削器、石叶等的形制亦很接近,加工方式也以单面为主,只是两地部分石器的种类及数量略有区别,沙苑遗址发现较多的石镞不见于灵井遗址(图2—1)。

  峙峪遗址是华北地区旧石器晚期的代表性遗存①,那里就已存在用间接打击法产生的石片,只是石片的体积稍大。峙峪石器中的原始扇形石核、带有柄部的斧形器、小圆头刮削器、雕刻器及石镞等,都被认为与灵井、沙苑的同类器物接近,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传承关系,但在灵井、沙苑遗址发现的细石器中最有代表性的锥状、柱状、楔状石核及窄长小石片,却不见于峙

  图2—1灵井和沙苑采集的细石器1.弧背长刮器:2.3.8.10.石核;4.7.尖状器,5.6.石镞;11.刮削器;9.扁平小砾石。

  (1.2.4.8.9.—灵井,余为沙苑)

  峪遗址。与峙峪石器比较,灵井、沙苑石器表现出明显的进步状态。后者以细石器为主,细石器品种齐全、制作方法较进步等特点,构成区别于旧石器晚期阶段遗存的独特文化面貌。华北地区新石器时代较早阶段遗址中,发现的细石器数量较少。将灵井、沙苑的细石器与更晚些时候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细石器相比,前者的加工技术显然比较落后,从工艺上看,新石器阶段的细石器基本上是两面加工,形状也更加规整。

  灵井与沙苑两地石器均系采集,遗物在各自遗址中是否属同一时期,亦难准确判断。沙苑遗址发现了轻微石化的挠骨。灵井遗址还采集到两段人类股骨化石,从其石化程度和本身形态看,介于新人与智人之间。将几方面材料综合推断,这两个遗址的年代应介于目前所知的旧石器晚期之后与新石器早期之前这样一个阶段。

  鹅毛口石器制作场

  鹅毛口有器遗址①位于山西省北部怀仁县境年、桑干河的支流鹅毛口河附近几个相连的小山包上,山包高出现河床80—100米,山体主要由岩石构成。在现今鹅毛口村附近的两条冲沟的源头及附近山包地表,分布着大量的打制石器,整个遗址的范围约2万平方米。尤其重要的是,发掘结果表明,在这一带的全新统地层中,也埋藏有大量的石器,而晚更新世地层中,却未发现任何石器,这就为判断这批石器的时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鹅毛口遗址中除三小块陶片外,文化遗物只有石器一种。这里石器多半比较粗糙,其中半成品、废品占了很大比例。遗址范围内分布着煌斑岩堵、岩床和凝灰岩层,这些都是质地坚硬的岩石,是制造石器的天然石料来源,发现的石器都是以此为原料制作的。在有些暴露于地表的巨大凝灰岩块四周,常可发现打击石片所留下的巨大疤痕:在有些岩块的表面还有许多坑疤,可以看出将石料垫在上面打击所产生的硌痕,显然,这是利用其作为石砧而留下的印记。

  这里的石器80%以上是用凝灰岩制作的,绝大多数石器是由较厚大的石片加工而成的。当时人们除了从一般的石核上生产石片外,还经常从巨大的岩块上或岩石露头上直接打击石片。石器都是用直接打击法制作的,未发现间接打击的遗物。直接打击主要采用砸击、摔击两种方法。由于打制石片的技术水平还很原始,绝大多数的石片都短且厚,有些石片的劈裂面甚至呈半球状,其厚、长几乎相等。这类短厚石片的显著特点是尾端均有向一侧歪斜的长尾,遗址内的许多大型石器,都是用这种石片加工而成,这成为该遗址石器的重要特征之一。这种石片是由砸击法产生的,从这种石片形状的规范性来看,生产这种厚大石片的方法是非常熟练的。

  石器以厚重型的为主,一般重量有几百克,大的可达千余克。石器的种类有锄、刮削器、砍砸器、手斧、尖状器、斧、龟背状斧形器、锤、弯尖厚尖状器等。数量最多的是石锄,基本为长方形,宽度是长度的二分之一稍弱。有大、小两种,大型的长近20、宽在9厘米左右;小型的长约10、宽在5厘米左右。刮削器的数量仅次于锄,器形稍小,有盘形、矩形、凹刃、凸刃、直刃、圆刃等多种。石斧有二十七件,器身长柱形,断面椭圆形,刃口或与两侧边垂直,或向一面偏斜。实际上,后一种形式的斧,亦可称为铸。石斧中有一件的两面和顶端经过磨制,其余部分表面仍遗留砸击痕。根据这件石斧推测其加工程序,首先是打制毛坯,然后敲去表面因石片疤显示出的棱脊,使之成为平面,最后一道工序是磨光。此地其余的石斧,在加工程序上比磨光石斧只少一个工序(图2—2)。

  图2—2鹅毛口的石器1.石锄;2.歪尾石片;3.石斧;4.长石片;5.厚尖状器;6.盘形刮削器;7.磨光石斧;8.短身圆头刮削器;9.扇形凸刃刮削器:10.尖伏器;11.弯尖厚尖状器。

  鹅毛口遗址内未发现人们日常生活的遗迹、遗物,只发现了大量的石料及未完成或废弃的石制品。可以认为,这里是一处制造石器的场所,生活于附近的人们,长期利用了这个合适的原料产地,加工制作生产中所需的各类石器。在这个石器制造场中,见到的直接打击巨厚石片的方法,以及由器身两面加工的手斧及厚尖状器等工具的形制及制造工艺,早在旧石器时代初期就已存在,显得有些原始,但是这里石器的某些品类,如锄、斧、镰的形制均基本上同于新石器时代磨制的同类制品,石锄及磨制石斧等,无疑又是一些很进步的生产工具,具有新石器时代的某些特征。同时,这里的石器均出于全新世地层之中。综合考察,石器制造场的年代与新石器时代十分接近,或者就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阶段。

  虽然鹅毛口只是一处石器制造场,但透过这里的石器,还是可以看到一些当时居民的经济生活情况。数量最多用于翻土的石锄,和数量虽少而被报告作者认为用于农业的石镰,似乎难于将其与旧石器时代的掠夺经济联系起来,而或与某种形态的农业有关。各种形式的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等,是用于狩猎、采集的工具。从工具的种类反映出,当时人们的生产门类已进一步扩大,狩猎、采集的同时,或许出现了原始的农业。

  鹅毛口遗址发现的石器多由较大的厚石片加工而成。报告的作者认为,这里石器的加工方法及器物类型与某些时代相近的遗址中以细石器为主的现象相去甚远,是一处以大型厚重石器为主要特征的文化遗存,据此将其归入“匼河——丁村系”石器系统,认为它是这一系统在新石器早期阶段的继续和发展。近年在鹅毛口遗址的西缘,与鹅毛口遗址仅隔一条冲沟的窑予头①地点,在晚更新世粉砂土之上,发现了石器遗存。石器以细石器为主,其形式与华北地区旧石器晚期及更晚阶段遗址中的细石器相近,同时,这里还存在与鹅毛口遗址相同的粗大石器。这个地点很有可能也是石器制造场的一部分,以制造细石器为主。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么,这一发现,不仅扩大了石器制造场的范围,也丰富了石器制造场的产品,使人们对这阶段的石器生产有更全面的认识。从粗大石器与细小石器制造地点相对集中而存在着区域差别来看,或许可认为当时在石器制造中已经存在某种专业分工。

  关于两种石器传统的假说

  在整个原始社会阶段,石器一直是生产中的主要工具。从学会制造石器的最初阶段开始,人类就在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地改进石器的制造工艺,使工具更适用、合手。不同的劳动对象和生产方式,对工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就产生了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石器。人类制造工具技术的继承与发展,久而久之形成一些不同风格的石器传统。

  华北是我国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发现最多的地区。对这一地区诸遗存可划分为不同的文化类型的认识,早在通过对丁村遗址石器的分析研究时就已提出①。当时在对丁村文化的年代估定偏晚的基础上认为,“丁村文化中的各种石器都很粗大,与萨拉乌苏河的河套文化以及相当的宁夏附近的水洞沟的石器文化,颇不相同,……应是不同的‘相’”,同时把这类差别主要归为制作石器的原料不同,从而导致技术及产品有所区别。并进一步提出丁村的许多石器,如砍砸器、尖状器等与周口店中国猿人文化中的石器很多是类似的认识。可见,当时已孕育了这里要讨论的关于两种石器传统说的认识。随着新发现的增多,通过对不同阶段遗址内石器类型、制造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在七十年代又提出了关于两种石器传统的认识①,认为华北地区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开始,即存在着两个文化系统,二者以不同的石器传统相区别,这两大系统一直延续至新石器时代,分别是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文化产生的基础。这两大系统分别被命名为“鹰河——丁村系”和“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匼河——丁村系”,亦称“大石片砍砸器——三棱大尖状器”传统。其基本特征是利用宽大石片制造不同型式的大砍砸器,石器中大型器物的种类,数量都占多数,小石器数量有限,类型也很少。打片主要用碰砧法,兼用锤击法。

  “周口店第一地点——峙峪系”,也称“船头状刮削器——雕刻器传统”。主要特点是:打片多采用锤击法,产生的石片长宽多在4厘米左右,石器中利用不规则小石片制造的细小石器比例大,类型多,工具种类有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石锥、雕刻器、石球等,以刮削器为主,尖状器是这一系统的重要产品。这个系统的石器地点数量较多,分布很广,除前面提到的外,还包括周口店第15地点、朔县石屹塔峰、萨拉乌苏河、小南海等,时代从旧石器早期至晚期。这一系统的大量细小石器,已带有细石器的技术风格,被认为是产生华北地区典型细石器的基础。

  同时,这两种石器传统,被认为是不同经济类型的人们对生产工具特殊要求的反映。主要使用大石片石器的人群,生产活动是以采集为主,辅以渔猎。栽培农业最早很可能是由他们发明的。在细小石器传统中,与狩猎有关的工具占主体,其经济生活当以狩猎为主,采集则只是一种补充手段。

  上述认识,基本上还只能看作是一种有待证实的假说。同时,要确认这一假说,且与目前有关现象相抵牾:一、两个系统的各自一系列代表性遗址的分布,无确定的地理界线,即均无稳定的分布区。

  二、被分属为不同系统的遗址,均同时存在大型砍砸器及细小石器,只是二者所占比例不同。就是说,在同期同一遗址内,两种传统并存,区别仅是一传统占主流,另一传统处于支流地位,或者反之。一般来说,两种传统各自处于主流或支流的现象,当与遗存的年代有关。从目前发现的材料看,所谓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遗址,主要属旧石器时代早、中期,细小石器系统的遗址,以旧石器时代晚期居多。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制作石器技术的进步,石器愈益精、细。即使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不仅未停止这一过程,而且还加快了前进的节奏。属旧石器晚期后段的下川遗址①,下层的粗大石器较为丰富,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数量较少,中、上层的细石器及小型石器极为丰富,粗大石器则较少。

  三、两种传统之说,有的还与材料被揭示不够全面有关。例如,以往一直被认为属大型砍砸器系统的鹅毛口石器制造场,近年来在同它仅隔一条冲沟的窑子头地点,发现了和鹅毛口同时的遗存,但以细石器为主。这只能由此得出窑子头与鹅毛口当是统一的同时生产两类制品的石器综合制造场。

  四、新石器时代存在的农业型和狩猎型两类不同经济类型的遗存,其起因或渊源自当向前追溯,然而,从目前的材料看,则至少难以寻至旧石器时代中期,甚至早期那样遥远的时代。如此素源的话,那么,旧石器时代早期被确认存在的采集型和狩猎型两类经济类型遗存,又源于人类哪一时代!

  黄河流域最早的农业文化

  原始农业的出现,是人类改造自然所取得的一个巨大成功。文明的产生是与农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黄河流域是中国文明的发祥地,也是世界上农业出现最早的地区之一。

  黄河中游地处黄土高原的东端。这里的黄土由于其风成起因,土壤结构均匀、松散,具有良好的保水与供水性能,且土壤中蕴含较高的自然肥力。虽然黄土地带气候干旱,年降水量较少。但雨水集中在夏季,有利于抗旱作物的生长。这些条件,就使得在这里种植谷物容易获得较高的收成。总之,黄河中游的地理环境与世界上农业发生最早的西亚地区的扇形地带接近,具备产生早期农业文化的适宜条件。

  对仰韶时期的研究,使人们认识到,这时期的农业是经历了比较长时期的发展后的阶段,黄河流域理应存在年代更早的农业文化遗存。1958年在陕西第一次发现了早于仰韶文化的老官台文化。进入七十年代,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发掘了磁山、裴李岗、大地湾、北辛等一系列新石器时代较早阶段的遗址,出土了大量的农业遗迹、遗物,为探索前仰韶时期农业问题提供了大批资料。从地层提供的材料看,这类遗存都叠压在仰韶时期遗存堆积之下,碳14测定数据表明这些遗址的年代都在公元前6000年一前5000年前期。这批早期遗址都处于平原与丘陵或平原与浅山的交界地带,遗址的范围都不太大,形成的堆积也比较薄。遗址内房屋分布稀疏,表明当时的村落规模比较小,人们在一个地点居住的时间并不很长。在这个时期的遗址中,普遍发现了粮食的遗骸,鉴定结果都属于耐早的粟类作物,这是黄河流域传统的栽墙植物,至今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遗址里还有专门用于储存粮食的窖穴,有些窖穴内还可见到堆积较厚的腐朽谷物。

  从遗址中获得的各类遗物,反映出当时人们所掌握的较多的生产门类。除种植农业外,饲养、渔猎、制陶术、纺织、编织等都成为有一定地位的生产部门。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在石器制作上虽然已出现了磨制石器,但从数量上看,打制石器仍占相当数量。打制石器的器形相当规范,表面也都修洽得比较平整。磨制石器制作得还比较粗糙,表面常保留制坯时的打琢痕迹,很多器物还只是在刃部略加磨光,通体磨光的数量较少。一般是利用而石加砂、蘸水研磨的方法,进行石器磨光。经磨制的石器,表面较光整,器类依功能而有确定的形制。这阶段的石器一般不见穿孔者。将器物刃部磨光或将器身修治平整,都可以减少使用时的阻力,提高工作效率,是工具制作中的一大进步。石器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已占大宗,其主要类型是铲、刀、镰,木作工具有铸、凿,石斧则兼具上述两种功能。这时的石斧以平面呈上小下大的梯形者为主,斧头多为半圆形。用于谷物加工的石磨盘、磨棒,是这时期盛行而引人注目的工具,磨盘多数是琢制的,平面呈鞋底形或椭园形,长度在半米左右,有的带三、四个矮足,磨盘表面常有加工谷物时留下的磨蚀痕迹,中部亦较两端薄。

  骨质工具在这个时期生产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它们主要用于狩猎、捕捞、纺织、缝纫等部门,主要器类有镞、锥、针、鱼镖、梭、匕、凿等。

  在各遗址中,普遍发现了大量陶器。陶器的发明和使用,是人类自掌握取火技术和饲养家畜、栽培植物之后或同时取得的又一划时代的进步。在制陶术产生之前,人们主要是食烧、烤食物,甚至以生食为主,陶器的发明,改善了人类致熟食物的方式,使推广熟食成为可能。在当时条件下,熟食大大加快了人类体质和脑力的发展。同时,陶器的产生及流行,也是人类定居生活稳定性的一种反映。由于陶器在人类智力发展和文化进步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此,一直作为新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而受到广泛的重视。这时的陶器都是手制的,除少量手捏直接成型的外,其余大多都是采用泥片贴筑法制作的①。泥片贴筑法制作陶器,一般是先从器底开始,逐渐向上贴筑。泥片少的有两层,多则有三四层或更多。陶器颜色以褐色为主,且表皮斑驳不一。这可能是由于露天或在无封闭设置的窑室内烧陶,致使陶器各部氧化不均而产生的现象。

  陶器种类少,造型简单,以圜底器、三足器居多,主要器形有三足钵、鼎、小口壶、深腹罐、盂等。陶支座也是这时期的典型器物之一,这种器物的出现,是与此时流行圜底器相适应的,它主要是为了增加圜底器的稳定性。对炊器来说,支座还有扩大其与火的接触面的作用。在缺乏支座的遗址中,是以在炊器底部加三足的形式来达到上述目的的。部分陶器表面施篦纹、绳纹、附加堆纹、刻划纹等纹饰。此外,在陶器底部经常可以见到编织物的印痕。后者与前几种纹饰不同,前者是有意识地加固或修饰陶器,后者则可能是将陶坯搁置于席、麻编织物上凉干,无意中形成的印痕。彩陶在这时也已经出现了,但数量很少,通常是在钵、碗类器物的口沿部施一周红色彩带。

  当时人们虽然已经实现了定居生活,但营造房屋的技术还比较落后。房屋的形式和建筑方法都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一种圆形半地穴式的窝棚,室内面积很小,一般只有5-7平方米,仅能容纳二三人,最大的也只有11平方米,房内都发现成套的日用陶器及生产工具。居住在这种房子里的人们无疑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活单位。

  定居及农业生产促进了饲养业的发展,家畜饲养在这个时期已经是很普遍的事了,遗址中都发现了为数不少的显然是经过人工饲养的猪、犬的骨骼。有些地方还出现了用猪骨随葬的现象反映出猪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它不仅是一种肉食来源,同时,可能还具有财富的象征意义。

  总之,在公元前6000年前后,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普遍存在着农业文化遗存,从其农业和家畜饲养业的发展程度看,脱离其起源阶段已有一段历程。这一时期陶器的形制比较规整,已脱离了陶器产生的最初形态。在这个区域内,还应存在早于公元前6000年的农业文化。真正的早期农业文化的面貌,是一千尚待解析之谜。

  黄河下游的北辛文化

  北辛文化得名于山东滕县的北辛遗址①。1978—1979年对该遗址的发掘,发现了窖穴、灰坑、墓葬等遗迹及大批遗物。根据层位叠压情况,北辛遗址的文化堆积被分成三期,碳14测定的数据指示出,遗址早期堆积的年代为公元前5875年,大体与磁山、裴李岗文化的年代相当;晚期遗存中的相当多的因素,文化面貌很接近后冈一期文化,年代在公元前4550—4350年间,早于此地的大汶口文化,而与仰韶时代的早期大体相当,故很可能它已进入后冈一期文化范畴,或是后冈一期文化的直接前身。

  北辛遗址的石器种类很多,以打制石器为主,磨制石器只占全部石器的1/5。打制石器中数量最多的是器身扁薄、平面略成梯形、横剖面为扁椭圆形的石斧,这种形式的斧,用于砍伐树木或翻土,都很合适,是一种用途较广泛的工具。打制的盘状器、敲砸器基本不见于同时期的其它文化遗址。磨制石器中铲的数量最多,其次还有刀、镰、斧、锛、凿、磨盘、磨棒等。石铲的原料质地较软,容易打磨,这种铲一般都通体打磨得很光滑,制作精致。从遗址中发现的一些由残石铲改制的石器,知当时的人们很珍惜磨制石器,而努力做到物尽其用。这里的磨盘为圆角长方形或长三角形,以后者居多,且都无足。

  石器中不见镞类,但骨镞的数量居骨、角器之首。骨角器不仅数量多,形式也很复杂。制作过程一般是先截切骨料,再用劈、削、刮等方法制成器物雏形,最后打磨表面。骨器种类除镞外,还有鱼镖、鹿角锄、凿、匕、刮削器、梭形器、针、锥、等等(图2—3)。

  图2—3北辛遗址的生产工具1.石斧;2.4.石铲;3.石磨盘;5.石磨棒;6.骨镞;7.骨鱼镖;8.石镰;9.石刀;10.角锄;11.蚌镰陶器按质地可分泥质、夹砂(蚌)两种,以夹砂(蚌)陶为主。作为炊器、盛储器的鼎、釜、罐等都属夹砂(蚌)陶。泥质陶主要为碗、钵等。从器形看,最能代表北辛文化面貌的陶器是深腹、圜底或尖底的鼎及釜。陶器表面基本呈黄褐色,相当多的夹砂陶器表面都有纹饰,以堆纹和压印纹数量最多,尤以堆纹最富特色。所说堆纹,是指由宽约1毫米左右的极窄的泥条在器表堆塑的各种直线几何形图案。早期以单线条组成的图案为主,中晚朗出现了复线窄堆纹构成的图案。压印纹的印痕很深,通常是由几组压印的直线、曲折线构成回形、棋盘格形、正(倒)三角形和鱼鳞形等图案。只有少数泥质陶的钵、碗口沿涂红彩(图2-4)。

  图2—4北辛遗址的陶器1.小口壶;2.盆;3.碗;4.支座;5.深腹圜底罐;6.鼎。

  目前,还不清楚北辛文化房屋的形制,遗址中发现很多椭圆形或不规则形状的坑,有些是储存物品的窖穴,还有一些坑内出土了较多的陶、石质的生活用品和工具,因而也不能排除其作为居址的可能性。另外,在这类坑中,不只一次的发现了成堆的猪头骨。北辛H14是一个平面圆形、深约1.2米、底部凸凹不平的坑,在接近坑底处集中堆放了六个猪下颌骨,其上还用石板覆盖。在这里,猪下颌骨是作为财富的象征被储存起来?或许埋藏猪下颌骨是与祭祀有关的活动?

  北辛文化墓葬发现很少,成人葬式为仰身直肢,流行用红陶钵覆盖死者脸部的葬俗,多数墓有一二件随葬品。婴儿使用瓮棺葬,分别以深腹圜底罐、残陶鼎为葬具。不同地点的北辛文化墓葬的方向,都是头东脚西。

  北辛文化主要分布在黄河下游、淮河以北的鲁中南及苏北地区。这一地区,也正是后冈一期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中心区域。地层叠压关系和碳14测定数据所提供的材料都表明,后冈一期文化和大汶口文化晚于北辛文化。从文化内涵看,后冈一期文化上承北辛文化,下传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无疑是由北辛文化通过后冈一期文化发展起来的。黄河下游地区从北辛文化开始,就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亲族文化区。自此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尤其是山东及苏北地区一直保持着与黄河中上游相区别的相对稳定的历史文化传统,直到公元前15世纪前后商人尤其是以后的周人的侵入,才使得这个地区自成系统的文化传统逐渐被瓦解,其中的一些因素,则被溶入商周文化之中。

  磁山遗址的重要发现

  磁山遗址位于河北省武安县,七十年代中期在这里发掘所获得的遗物,以独特的文化内涵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从文化面貌上看,其年代早于“仰韶文化”,碳14测定的结果也与人们的认识相吻合。已经发表的数据表明磁山文化的年代在公元前5800年左右,是该地区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磁山遗址的揭露,是继老官台文化之后的又一次重要发现,为探索黄河流域早期农业文化揭开了新的一页。

  磁山遗址地处太行山脉与华北平原的交界处,范围有8万平方米。遗址是古代先民聚居的一个村落,村落中分布着房屋、窖穴等遗迹以及集体劳动的场所,从中获得遗物近两万件①。

  遗址中的房屋分布稀疏,平面布局亦不如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村落那样排列规整有序,但有迹象表明,这里的房屋、窖穴大概是几座一组,集中在一起。这种相对集中的房屋内的居民,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较居住在同一村落的其他人更密切些,这应是当时社会组织结构的一种反映。所有的房子都是圆形或椭圆形半地穴式建筑,面积只有6—7平方米,近门口处有二至三级台阶通向室外,居住面、内壁都未经进一步加工,房屋的穴壁边缘有四至八个柱洞,用来支撑屋顶,屋顶用芦苇、荆芭苫盖后再抹草拌泥以防日晒和雨水。不少的房子内还遗留石磨盘、石磨棒、斧、铲及盂、钵、罐等生产和生活用具(图2-5)。发现的灰坑

  图2-5磁山遗址H29及出土陶器1.碗;2.盂。

  多达数百个,数量最多的是平面作长方形的。这类灰坑,多半是贮存粮食的窖穴,深1—2米,最深的达5米以上。在其中的八十个这类坑中发现了腐朽的粮食堆积,厚度在0.3—2米不等。有些坑内,还在粮食堆积的底部,放置整只的猪、狗骨架,如H5,在粮食堆积的下面,有两具猪骨,分作三处堆放。此外,在一些圆形坑的底部发现了石材、半成品、残石器等,这很可能是制造石器的场所。

  同黄河流域其它早期遗址相同,磁山遗址的陶器也是手制的,以夹砂陶为主,泥质陶很少,胎壁厚薄均匀。陶器表面都呈

  图2—6磁山遗址出土的陶器1.4.罐;2.三足器;3.壶;5.圈足器;6.盂;7.支脚。

  红褐色,火候较低。陶器种类较少,器形亦很简单,主要器形为盂、支座、深腹罐、小口壶、圈足碗等,也有少量的三足器。其中大口平底的盂和其形似倒置的靴状支座,为这一文化所特有,是这里的典型器物。大约1/3左右的陶器表面饰绳纹、编织纹、篦纹、附加堆纹、剔刺纹和划纹等纹饰,以绳纹最常见,而最有特色的是由连续排列的篦纹组成的折弧形或平行的纹带(图2-6)。

  石器有打制、磨制、打磨兼制三种,以磨制为主,约占60%强,其次为打制的。石器中斧的数量最多,占全部石器的50%,基本上以横剖面为扁椭圆形的那种为主。这里出土的石磨盘、磨棒近六十套,是同时代遗址中发现数量最多的。磨盘长度在半米左右,以平面近似椭圆形、一端稍尖、底有四足者最有代表性(图2-7)。在遗址的第二文化层中,发现了石磨盘、磨棒和陶盂、支座等成组器物45组,这些器物,多则十几组少则三、五组集中一地。在分布最密的地方,仅18平方米的范围内,就集中了十组。这些集中在一起的成套器物,或者表明这里曾是当时比较固定的集体加工粮食的场所;也有可能是举行祭祀活动的遗存。

  磁山居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传统的渔猎活动仍占据重要的地位。在这里发现了很多人们食用后废弃的动物骨骸。经鉴定,知包括兽类、鸟类、龟鳖类、鱼类和蚌类五大类二十三种动物。除家犬、家猪及鸡外,其余都是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的种类,包括了一年四季出没于当地的各种飞禽走兽。据此可知当时的狩猎还是一种全年进行的生产活动。兽骨中家育的数量并不很多,猪主要是未成年的幼小个体,狗骨大多比较破碎,那时狗除用于助猎外,也供人们食用。这里发现的鸡的标本,据

  图2-7磁山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1.4.石斧;2.石刮削器;3.石锛;5.7.石铲;6.镰;8.石磨盘;9.骨镞;10.骨鱼镖;11.骨凿;12.骨网梭。

  鉴定证明已脱离原鸡的形态,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人工饲养的家鸡。

  磁山遗址是华北地区首次经过大规模揭露的前仰韶文化时期的居住遗址,它所提供的材料,推进了这一地区早期新石器文化及农业起源等问题的探索,遗址中发现的大量贮存粮食的窖穴,内中残存的粮食以十余万斤计,从中不难看出,当时农业生产的规模已经很可观,农业已经在当时居民的经济生活中占居主要地位了。正是这种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保障了人们的定居生活。

  以磁山为代表的一类遗存,目前还只发现于河北南部地区。以磁山为代表的这类遗存,和下面将介绍的裴李岗那类遗存的关系,学术界有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它们各自代表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一是认为它们属于同一考古学文化,而把它们的区别,视为仅具有类型的含义。至于它们的发展去向问题,多数学者认为后冈一期文化是磁山——裴李岗文化的继承者。其实从文化内涵比较及年代考虑,把北辛文化视为磁山文化的承继者,似更符合历史的客观实际。

  裴李岗及其同类遗存

  黄河南岸的河南中部地区,是以裴李岗遗址为代表的一类遗存的分布区。裴李岗文化是根据1977—1979年在新郑县裴李岗遗址的发掘而命名的①。目前,经过正式发掘的裴李岗文化遗存主要有新郑裴李岗、密县莪沟②等。这类遗存的分布区与磁山文化相邻,其碳14年代稍早于磁山文化。

  已经发掘的裴李岗一类遗存多并含居址、墓地两部分,在裴李岗遗址还曾发现了一座圆形的横穴窑址。莪沟北岗遗址面积约8千平方米,住地在遗址的南部偏东,发掘的六座房子都是半地穴式建筑,除一座方形外,其余的都是圆形,面积只有6平方米左右,最大的亦不超过11平方米。有的房内有圆形或箕形的灶,无灶者也有圆形烧土面。房子周壁及中央有柱洞,门向南开,近门处都有一条斜坡或阶梯式门道,居住面上都遗留成套陶器。

  与居住址对应,遗址中都发现相当规模的氏族——部落公共墓地。裴李岗遗址面积约2万平方米,墓葬区在遗址的西部。已经发现的数个地点的所有裴李岗墓葬,头向都偏向南方。这种一致性,应是一群体内部人们信仰、习俗具有共同性的直接反映,从中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群体内部的联系是相当紧密的。裴李岗、莪沟两地的墓葬都以单人葬为主,两地各发现了一座双人合葬墓,合葬墓内死者的性别、年龄未经鉴定,合葬墓的面积及随葬品都居墓地之首。绝大多数墓葬都有陶器、石器随葬,有些墓的随葬品放在壁龛年。各墓随葬品数量、质量上的差别都不明显,但随葬品的组合存在引人注意的现象,除裴李岗的一座单人墓和一座合葬墓外,凡随葬石磨盘、磨棒类谷物加工工具的墓中,不见石铲、镰、斧这类农业或手工业生产工具,而随葬后一类工具的墓中,亦不见磨盘、磨棒与之共存。在随葬这两类石器的那例合葬墓中,从随葬品的陈放位置看,两类工具也是分属两个个体。随葬品的不同组合,反映了当时社会业已存在的劳动分工情景。通过随葬不同的生产工具而将当时在生产中按性别形成的分工表现出来,足已证明这种分工由来已久,并已形成定制。也许正是这种形成定制的劳动分工,使得一部分人在生产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其社会地位亦随之提高,从而导致了人们之间在财产占有及社会地位上的差别。

  裴李岗一类遗存中发现的石器基本上都是磨制的,但通体磨制精细的还不很多,大部分石器是在表面略加打磨。石磨盘、磨棒则是琢磨兼用。此外,这类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些打制的燧石石片及由这类石片制成的刮削器。这种石器,是北辛、磁山文化的遗址中所不见的。石器种类有铲、镰、磨盘、磨棒、斧、刀、凿等,数量最多的为铲、其次是镰。铲多呈舌形,还有一种凸字形铲。有些铲的两端都磨出圆刃,并都有使用痕迹。镰都做得很精致,刃部有细密整齐的锯齿,近尾端有为安柄而留出的缺口。石磨盘平面多呈前宽后窄的椭圆形,底部有四足(图2-8)。

  图2-8裴李岗、莪沟出土的遗物1.罐;2.三足钵;3.4.三足壶;5.石铲;6.镰;7.8.石磨盘。

  缺乏骨制品,是目前发现的这类遗存的一个普遍特点,与同时代的其它文化遗存相比,这里的渔猎工具在工具中所占的比例最低。

  陶器基本上分泥质与夹砂两类,都是红褐色,烧成温度为900—960℃左右。在各遗址中,泥质陶与夹砂陶所占的比重略有不同,裴李岗及莪沟遗址的墓葬区,以泥质陶为主,泥质陶与夹砂陶分别占陶器总数的69%、28%左右;莪沟的居址内所出陶片的比例正相反,夹砂陶占77%左右,泥质陶占21%左右。无论遗址或墓葬的陶器,都以素面为主,部分陶器表面磨光。有纹饰的陶器不到总数的10%,且只施于夹砂陶的表面,以压印点纹和折线篦纹为主。器形有壶、罐、钵及在这儿种器物底部加三足而形成的鼎。其中数量最多,而且与其它文化区别最明显的,是短颈、圜底的双耳壶,肩部有半月形横耳或竖耳,中间一般都有穿孔。另外,侈口圜底的深腹筒形罐也是这类遗存的典型代表。

  裴李岗遗址中发现的粮食遗物还很少,但遗址中很少渔猎工具而以农业工具为主这一点,不能否认当时粮食的种植已经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活动了。

  渭河流域的老官台文化

  在公元前6000年前后,黄河中游上段的渭河流域与磁山、裴李岗文化遥相对应的,是老官台文化。在黄河流域的早期新石器文化中,老官台文化的发现最早,它是由于首先发现于陕西华县老官台遗址①而得名的。近些年来发掘的宝鸡北首岭、秦安大地湾等遗址,大大丰富了人们对老官台文化的认识。

  老官台文化的陶器都是手制的,基本为夹砂陶,暗红色。陶器内外壁颜色亦不相同,多半是外红里黑,这是由于烧制时将器物倒扣于窑内,其年、外壁氧化程度不一而造成的。大地湾发现的老官台文化的陶器贻壁较薄,厚薄均匀,断面分层,往往成片状脱落。这种陶器,是采用模制的方法,逐层敷贴泥片成型的,而且,它是泥片贴筑法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产物。陶器表面分素面和施纹的两种。素面陶表面多经精细打磨,施纹陶多于裴李岗那类遗存,也不逊于磁山文化。它以通体饰细绳纹的最多,绳纹多半呈交叉网状,是反复拍印的结果。不少器物的口沿还压出锯齿状花边。也有少数陶器上饰锥刺点纹、指甲纹、划纹及施于口沿的红彩带等纹饰(图2-9)。在大地湾遗址的一些钵形图2—9老官台文化的陶器(北首岭77M10出土)

  1.2.4.三足器:3.罐;5.彩陶钵:6.钵。

  器内壁,还发现了一些可能具有记事意义的彩绘符号,彩绘符号大约有十余种,有的似连续的水波或折线,有的只是单个的符号。

  陶器以各种形式的三足器最典型,一般是在蛋形深腹罐、筒形深腹罐等器物的底部加三个矮足,圜底钵下的三足较高。深腹的圈足碗也是一种富有特征的器物。

  老官台文化的石器大多是打磨兼制的,将石料打成粗坯后,在表面及刃部略加磨光。与其他同时代的文化不同,这一文化诸遗址中都很少或几乎不出石磨盘、磨棒这类工具,在北首岭遗址曾发现了石杵,老官台文化的居民大概是使用杵臼一类工具加工粮食的。石镰这种收割工具也不见于这一文化遗址中,这里是由石刀来代替镰收割谷物的。有些遗址还出土了为数不少的打制石片及由此加工而成的细石器。

  大地湾遗址发掘出的老官台文化的房子①,都是圆形半地穴式,面积只有6平方米左右,屋子中部及四壁都有柱洞,柱洞直径一般在20—25、深30—40厘米,四壁的柱洞向屋内倾斜。根据柱洞的位置及倾斜角度推测,房子是圆形攒尖顶。屋内都有一段伸向门口的斜坡门道。室内地面没有灶,仅见一定范围的烧土面。这当是用于炊事、取暖的处所。

  老官台文化的居民死后埋在长方形土坑内。北首岭发现的七座墓②,方向在303°—314°之间,分成两排,排距明确,同排的M12—14、M18—19诸墓间距基本相同,显然是人们有意规划的结果。葬式以单人仰身直肢为主,头均向西。墓中一般都有三、五件日用陶器及少量工具随葬,已经出现了用明器随葬的现象,大地湾的一座墓中随葬了四件陶器,高度均未超过7厘米,这样的器物显然没有实用价值,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北首岭墓地还发现了合葬墓,是包括五位成年男女的一、二次葬的合葬墓,墓壁育料礓石涂抹的痕迹,局部并有板灰痕,随葬品均单独摆放在每具骨架的足部。

  老官台文化的人们已经掌握了谷物的栽培技术,遗址中发现过属于禾本科的稷和十字花科的油菜籽,人工饲养的猪已成为人们的主要肉食来源。墓葬中用猪骨随葬,不仅表明它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或许同时还是一种财富的象征。

  老官台文化以关中地区为中心,西至渭河上游的陇东地区、向南越过秦岭一直到达汉中。元君庙、北首岭及大地湾等遗址提供的地层表明,老官台文化早于其分布范围内的半坡类型。它们的文化面貌具有很多相似性。陶器的演变趋势使人们确信半坡类型就是在老官台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河姆渡和罗家角

  位于长江下游的杭嘉湖地区和宁绍地区,均为河流冲积和湖沼淤积平原。这些地区地势低平,水网密布,气候湿热,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特点与黄河流域广布于黄土阶地上的早期遗存及华南地区的早期洞穴堆积均明显不同。由于这里海拔较低,不少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浸泡在潜水面以下,使这些富有水乡特色的早期遗存得以较好的保存下来。浙江余姚的河姆渡遗址和桐乡罗家角遗址是人们了解得比较多的两处。

  河姆渡遗址位于杭州湾南岸的宁绍平原,经1973、1977年两次发掘,揭露面积达2600余平方米,发现了四个相继叠压的文化层①。在第二次发掘中,又将第四层分为上、下两层。河姆渡遗址的第三、四层以新的文化面貌区别于这一地区以往发现的所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被命名为河姆渡文化。

  河姆渡遗址第四层的十几个碳14数据表明,这一层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前后。

  河姆渡遗址第四层的陶器,除支座外,均为以稻草茎叶、稻壳为羼和料的夹炭黑陶。烧制时缺氧及羼和料的特殊性质是陶器呈黑色的根本原因。陶胎疏松粗厚,硬度低,吸水性强,形制不规整。主要器形有釜、钵、盆、盂、支座等。釜最多,均圜底,深腹,器身多有一周突脊,依口部的变化可分成敛口、敞口、折沿等几种。陶器除表面磨光的以外,釜、罐的下半部往往拍印绳纹,刻划花纹也很常见,多数是由植物纹演变而来的圆点和线条组成的各种图案,也有一些器物上刻划出动、植物形象(图2—10)。堆塑的动物形象在这层极少发现。

  除陶质容器外,第四层还出土了一些木碗、盆等器皿。

  河姆渡的居民当时都住在木结构的地面建筑内。在第四层中,发现了十余排由木桩、圆木、木板组成的建筑群。根据桩木的分布及走向,初步推断,在300平方米的范围内,至少有三栋大体平行的建筑。其中保存较好的一栋建筑,有平行的四排桩木,长度在23米以上,宽约7米。从桩木的分布看,这是一冻长

  图2-10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陶、骨器1.器座;2.盂形器;3.盘;4.器盖;5.盘口釜;6.敛口釜;7.敞口釜;8.支座;9.梭形器;10.双耳罐。

  20余米,进深约7米,并附带一个宽约1.3米的前廊的长屋。在建筑群内,未发现经过加工或由于人们长期踩踏而形成的居住面、墙基和灶址,却发现了大量的有机物堆积、苇席残片等。这种建筑应是一种高干栏式的长屋,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它的建筑方法是以桩木为基础,其上架设横梁,构成架空的建筑基座,再在上面铺设楼板,在楼板上立柱、作墙,盖顶。木构件之间

  图2-11河姆渡遗址建筑构件的榫卯类型采用垂直相交的榫卯及绑扎等方法连接(图2-11)。河姆渡的这种木建筑,是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出现的,这里地势低洼,潮湿温热,干栏式建筑,具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性能,是当时人们的理想居址。

  第四层的生产工具有石、木、骨质三大类,许多骨、木器工具式样新颖,加工精巧,在同时代的遗址中别具一格。骨器是这里生产工具的主体,数量、种类都居同时代遗址之冠,农耕、渔猎、手工工具一应俱全。最有特色的是以偶蹄类哺乳动物肩胛骨、髋骨为材料制作的耕具,共出土了170余件。这种骨质耕具长度一般在20厘米左右,为便于缚柄,肩臼处多凿一方孔,骨板正中部还有磨出的坚槽及小方孔。发掘时见到了与骨器绑扎在一起的竖直木柄。刃部形状有两齿、四齿、平刃、弧刃、斜刃等,从这些不同形式的刃部推测,知这些骨器具有耒、耜、锄、臿等农具的不同功能。

  与骨器相比,石器颇显逊色,数量少,种类单纯,只有斧、凿、砺石等。基本为木作工具,一般只磨刃部,器身尚保留打制、琢制痕迹。

  河姆渡遗址地势低洼,保留了不少完好的木器,从中不难看出这里的先民掌握了较先进的木器制造工艺。木器中数量最多的是工具,有铲、矛、匕、槌、浆、器柄等,这些器物表面都打磨光滑,有的上面还刻有精美的花纹(图2-12)。

  图2-12河姆渡遗址第四层遗物1.石凿;2.石斧;3.石蝶形器;4.骨耜;5.陶纺轮;6.器柄;7.木铲;8.木匕;9.骨笄;10.有柄骨匕。

  这里出土的以木、骨、石为原料制作的蝶形器,外形似蝴蝶,两翼展开,上端较平,下端圆弧,正页微微弧凸,错磨平整光滑,背面中部有一道或两道平行的纵向突脊,两脊之间形成一道不通上端的凹槽,脊上都往往有钻孔,两翼上端亦常有横脊或钻孔。一般长十几公分,宽二十几公分。这种器物的用途,目前还不十分清楚,有意见认为是安在标枪头或矛头尾端的定向器,在其飞行过程中起定向和平衡的作用①。

  河姆渡的屠民,使用玉、莹石制作璜、玦、管、珠和饼形及丸形装饰品,同时喜欢在器物上刻划花纹,除在陶器表面见到的植物、动物刻划纹外,在骨、木器上都发现了不少刻划的纹饰。有的纹饰是利用长、短不等的线段组成的图案,也有动物形纹样。在一件骨质的器柄上,正面雕刻两组双头凤纹,图案生动,完全称得上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

  第四层的居住区内,发现大量炭化稻谷、谷壳、稻秆、稻叶的堆积,厚约0.2—0.5米,最厚的地方超过1米,有的地方还发现了米粒。很多稻谷还保持原来的外形,颖壳上稃毛清晰可辨。稻谷经鉴定,属于栽培稻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这是迄今我国发现较早的人工栽培稻②。大量的稻谷堆积及成套农具的存在,反映这里的农业比较进步。除水稻外,遗址中还发现了成堆的橡子、茭白、酸枣及桃子、薏米仁、菌类、藻类、葫芦等,除个别品种可能为人工栽培的以外,绝大部分应来自采集。

  发达的稻作农业,促进了家畜饲养业的发展。遗址中普遍发现猪、狗、水牛的骨骼,从猪的死亡年龄及陶塑小猪助形态看已经是人工饲养的产物了,水牛此时也可能已被驯养。

  位于杭嘉湖平原的桐乡罗家角遗址,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文化堆积亦可分为四层①。从会层遗物的特征看,这个遗址是同一文化在不同年代形成的堆积,其中第四层堆积的碳14年代为公元前5090、4955年左右,与河姆渡遗址第四层的年代基本相当,但二者的文化面貌却并不一致。罗家角的陶器中,有一种用氧化镁含量较高的陶土制作的捺印纹白陶豆,陶质及纹饰和洞庭湖发现的大溪文化的同类制品基本相同。基本陶器则是以夹砂、夹蚌的灰红陶为主,以稻壳为羼和料的夹炭黑陶数量较少,器形主要以圜底、平底的釜为主,占陶器总数半数以上,其次为罐、盉、盆、盘、匜等,部分器物底加圈足或三足。器表多为素面,少数陶器饰绳纹、刻划纹。刻划纹图案亦不同于河姆渡,主要为米点、斜线或戳印的圆圈纹等。

  罗家角遗址的石器大多磨制光滑,但出自第四层者,多数都只磨刃部,石刀基本上是用页岩等石片加工,表面大多保留石片的自然面,仅在较薄的一侧磨出单面或双面的刃部。第四层发现的两种残石臼,通体打琢修整,器形大而厚笨,略呈半球形,内壁下凹。

  第四层的骨角器主要是镞、器柄、角钩、锥等。器柄为角质,取四不象鹿角的角于与后枝相连的一段制成,将斧、锛等石质工具安在这种角柄上,会大大提高其功效。第四层中尚未见到骨制耕具,罗家角第三层的骨耜、骨铲等与河姆渡遗址的同类器在制法上有明显区别。

  遗址的第四层尚未发现居住遗迹。发现的灰坑主要为长方形、椭圆形两种。有些灰坑内埋藏大量的鱼骨。在一些灰坑的上面,往往压着多层灰、黑色相间的夹心层,厚者竟达十七层之多。每层厚约3—10厘米,略呈锅底形下陷。这种夹心层的形成,可能和灰坑上置有草顶建筑有关。上面覆盖的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需年复一年地加铺新草,使草顶逐年增高,一旦草顶倒塌,并被长期掩埋,原霉烂层形成灰白色,未霉烂的部分逐渐炭化成黑色。

  罗家角遗址的动物群包括狗、家猪、野猪、水牛、貉、亚洲象、梅花鹿、四不象鹿、獐、鲸、龟鳖类、扬子鳄、鸟类、鱼类等。其中狗、猪、水牛是当时已经驯养或可能驯养的家畜。第四层出土的一件陶猪,是漫画式泥塑珍品。表现的猪,体形肥胖,头部较短,腹部混圆下垂,形与现代家猪近似。猎获物中,以鹿科动物的各种遗骨居多。大量的貉下颌骨外侧均发现人工刻痕,是为剥离整张皮子而留下的,推测貉是当时的一种毛皮资源。

  罗家角遗址中出土了炭化稻谷。夹炭陶器中夹杂着大量稻壳,同时,对第四层土壤进行的孢粉鉴定,确定禾本科植物占孢粉组合的97%。稻谷鉴定为籼、粳两种,从测定的两批标本所作的数量统计得知,籼、粳均为2:1之比,这或许反映了当时两类稻种植数量的比例关系。粒形较河姆渡遗址者小,估计原千粒重在20—21克。花粉种类单纯,数量集中,当是大面积栽培水稻的结果。

  中国稻作农业的起源

  水稻的栽培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我国种植水稻的范围很广,水稻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我国也是世界上稻米产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栽培稻的起源,历来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河姆渡、罗家角遗址的发掘,以及近年来在长江中游湖南及湖北地区仰韶时代以前的稻谷遗存的发现,不啻推进了问题的探索。

  我国境内发现的史前栽培稻遗存已有数十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这类遗存最丰富的地区,河姆渡、罗家角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两地最下层的碳14数据分别为公元前5005、5090年,在这个年代的地层中,都发现了稻谷遗存,尤以河姆渡的发现最为惊人。在河姆渡第四层4000余平方米的范围内,普遍存在厚厚的稻谷、稻壳、稻草的堆积,最厚处有1米以上,经过换算,稻谷的总量高达120吨以上。稻谷经鉴定,属栽培稻籼亚型种中晚稻型水稻(罗家角稻谷经鉴定,得知除籼稻外,还种植粳稻)。栽培稻谷收获量之大,反映了当时稻作农业的规模是很大的,生产技术也是比较先进的,这里出土的大量骨制耕具,也反映了这一点。从遗传学的角度看,这里籼稻是从野生稻演变为栽培稻的基本形,但它已远离野生种而接近现代栽培稻了。

  栽培稻是由野生稻经长期人工培育而产生的。野生稻与栽培稻的生长环境不尽相同。野生稻月前在我国主要发现于珠江流域及云南等地,但这两个地区,已经发现的最早的含稻谷实物的遗存,其年代分别在公元前3000年和公元前2000年左右。年代晚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是否也可能生长野生稻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孢粉组合变化分析沪杭地区1万多年来的气候变迁所得出的结论,认为全新世以来这个地区气候具有多次冷暖交替的变换,其中公元前5500年一前3050年,是气候上的第一暖期,当时气候湿热,年平均温度比目前高2—3℃,降水量比现在多500—600毫米,基本上与现在的珠江流域气候条件相当①。这种暖期的气候特征,在河姆渡遗址的动、植物群中也有反映。河姆渡的动物群中,有现今分布于热带森林区的象、犀及可见于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一带的红面猴。孢粉分析所得到的河姆渡遗址的植物群中,有狭叶海金沙和柳叶海金沙,这两种海金沙现在只分布于广东、台湾、马来亚群岛、泰国、印度、缅甸等地。在公元前5000年前后,这里应与珠江流域一样,完全具备野生稻生长的自然环境。这一认识,亦当适应于处于同一纬度的长江中游的湖南及湖北地区。进入际史时期以后,这些地区仍可见到野生稻的踪迹。在生产发展至一定的条件下,人们有可能将本地的野生稻培育成栽培稻。

  迄今发现的最早从事稻作农业的考古学文化的年代,长江下游的均在公元前第五千年初期前后,分布于长江中游的湖南及湖北的遗存,还要早一些。鉴定的稻谷已远离祖本而具充分发展的形态,稻作农业已达相当规模,考古学文化的发展水平远非处在新石器时代起始阶段。因此,难以据这些发现直接讨论稻作农业的起源。同时,分布于长江中、下游从事稻作农业的诸考古学文化,属于不同谱系,彼此间也缺乏密切的文化交往。因此,不能以长江中游的遗存早于长江下游,而认定稻作农业先起源于长江中游,而后向长江下游传布。目前,仍不便否认两地稻作农业均独立地经历了起源与发展的道路。

  长江中、下游以外诸地区的稻作农业,据目前的考古学发现均晚于长江中、下游,同时,该地区以西及以南地区,或者不见那样早的考古学遗存,或者同期的考古学文化的发展水平,低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甚至在文化上还受同期的长江中、下游诸考古学文化的影响,因此,中国稻作农业起源地点,还只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寻找。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5页。

  ① ②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1、20页。

  ①周国兴:《河南许昌灵井的石器时代遗存》,《考古》1974年第2期。安志敏、吴汝祚:《陕西朝邑大荔沙苑地区的石器时代遗存》,《考古学报》1957年第3期。半坡博物馆等:《陕西大荔沙苑地区考古调查报告》,《史前研究》1983 年创刊号。

  ①贾兰坡等:《山西岭峪旧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

  ①贾兰坡、尤玉柱:《山西怀仁鹅毛口石器制造场遗址》,《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

  ①陈哲英、丁来普:《山西怀仁窑子头的细石器遗存》,《史前研究》1931年第 4期。

  ①裴文中、贾兰坡:《山西襄汾县丁村旧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8年。

  ①贾兰坡等:《山西峙峪旧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72年第1 期。

  ①王建等:《下川文化——山西下川遗址调查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3期。

  ①俞伟超:《中国早期的“模制法”制陶术》,《文物与考古论集》,1987年。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等:《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 古学报》1984年第2期。

  ①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等:《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邯郸市文物保管所等:《河北磁山新石器遗址试掘》,《考古》1977年第6期。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 古学报》1984年第1期。

  ②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密县莪沟北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集刊》第1 集。

  ①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3期。

  ①甘肃省博物馆等:《一九八○年秦安大地湾一期文化遗存发掘简报》,《考古 与文物》1932年第2期。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①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

  ①王仁湘、袁靖:《河姆渡文化“蝶形器”的用途和名称》,《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5期。

  ②浙江省博物馆自然组:《河姆渡运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字报》1978年第1期。

  ①罗家角考古队:《桐乡县罗家角遗址发掘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 (1981年)。

  ①王开发、张玉兰:《根据孢粉分析推论沪杭地区一万多年来的气候变迁》,《历史地理》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