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裂缝:评论:那些受辱的幼女不应被遗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23:05:33
丽水案中,初步确认遭到强奸的碧湖中学女生为19人

  贵州习水“嫖幼案”尚待水落石出,浙江丽水又爆出强奸幼女案,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联想其他几起幼女受辱案,我们的愤怒已无法言表。在这些最黑暗的罪恶面前,在这几起道德沦丧的事件面前,在那些丧尽天良的罪犯面前,我们还能说什么?只有法律的阳光,才能驱散我们心中的阴霾;只有正义的审判,才能唤回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信任感。

  面对频繁发生的幼女受辱案,我们需要反思的有许多,也有许多网友和时评家提出了各种建议:从职能部门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到建立有效的社会防范体系;从提醒幼女家长加强监护,到改革学校的教育内容和管理方式……这些建议都十分具体,也十分必要。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在这些案件中,除了期待正义的降临之外,那些受辱的幼女更不应该被遗忘。

  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我们无法得知这些幼女的详细信息。然而,在一些新闻报道的只言片语中,我们依然可以了解到这些幼女的现状。习水案中,“李瑜跟随母亲远走他方,康倩离家出走不见踪影”(4月14日《广州日报》);丽水案中,“某些村的村支书曾到村民家‘做工作’,希望村民不要向外界透露信息”,“记者赶往受害者家中,这些人家都大门紧闭。”(4月29日新华网)这样的情况让笔者十分担忧:那些已经被深深伤害的孩子,该如何走出泥沼,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

  即便是成年人,面对如此滔天罪恶,也很难走出阴影,更何况是那些心智尚不健全的幼女?当我们期待着犯罪分子受到严惩的同时,更需要对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进行援助和引导。当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心理专家应该尽快介入事件当中,对这些孩子进行心理疏导,让她们的思想不再迷茫,生活和学习走向正规。

  伤害既然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必须教会孩子们如何面对它,学会自尊、自爱、自强。如果受辱的幼女们不能够正确面对曾经遭受的痛苦、面对自己曾经在事件中犯下的错误,那么,她们就无法回归正常生活,人生道路也无法走得顺畅。而这个目标,仅靠幼女自身或者她们的监护人,已经是无法实现的了。当地职能部门需要尽快行动起来,而我们要做的则是给予她们更多的关怀。

  唯有爱,才是抚平伤害的最佳方式。那些受到伤害的幼女,不应被遗忘。我们必须让她们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仍然充满阳光和正义,充满爱和希望。(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