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声商城:移民10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长篇全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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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2)

随着中国大陆新移民的不断涌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据说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其实,世界各地的移民来到加拿大,要想融入这个社会都需要一个过程,往往也都是从自己试着创业开始的。移民历史已久并在北美日成气候的犹太人,意大利人像模像样地涉足金融,工业,商业各个领域。印度人开起了旅馆,黎巴嫩人几乎垄断了出租车服务,老一代广东人,香港人多离不开餐馆,衣厂两个行业,韩国人则成为便利店的主人。大约从十几年前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移民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之所以选择便利店生意有其自身的原因。

被动地说,不开店还能做什么。语言上的障碍,加上北美工作经验的欠缺,中国新移民很难找到哪怕是一份不对口的白领工作,而在中国受到的良好教育又使他们不甘心长期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于是就想着自己干点什么。可做别的生意,要么有语言文化上的障碍,要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相比之下,投入少,风险小,语言要求不高的便利店成了没有选择的选择

主动地说,移民不像是留学生,来加时大多已老大不小了,给谁干也不如给自己干,自己当老板,不必听别人指手画脚。而便利店生意除了耗时间,板身子,打理起来倒也容易。省吃俭用,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总有收获。况且,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第一个小店上,这只是个尝试,一个起步,在魁北克,很多事业成功的华裔人士的第一桶金都是在便利店掘到的。

便利店在魁北克省也算是一种文化,大多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据说享誉北美的著名的“港湾”百货连锁商场就是由街头便利店演变而来的。在魁北克,便利店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常常每几十米便有一个。听老移民讲,早七到晚十一营业的街头便利店在当时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生意也相当的红火。因为,在大约二十年以前,大型的连锁超市还不是很多,并且营业时间短,大都晚上五六点就关门,星期日还要休息。据说,当大型超市开始计划星期天开门营业时,还引发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因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星期天上班占用了他们每周日去教堂祈祷的时间,还有些人觉得他们被剥夺了星期天在家休息与家人团聚的权力。如今,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商业竞争的激烈,各大超市早已是一周7天营业,时间上也大多变成了早7到晚11,甚至24小时昼夜营业。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大超市,品种短缺,营业时间也不在有优势的街头便利店却依然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不得不归功于人们的消费习惯。

曾经有人在研究了全加拿大的便利店经营情况后得出结论,在魁北克经营便利店要比其他地方更赚钱。原因有二;

其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便利店里不许卖酒,消费者需要到指定的酒类商品的专卖店去买。这样就损失了至少三分之一的利润。(一般魁北克省便利店的营业额除了替博彩局代卖的彩票外,烟、酒、其他杂货各占三分之一,卖酒的利润又相对较高)而魁北克的法律却允许便利店卖酒,这样,上百种啤酒加上红白葡萄酒,被精美地陈列,存放在布满玻璃门的冷库里,既装饰了店面,又吸引了客人,最终转化成了利润。

其二,法裔的非理性的消费方式成就了便利店。同样类型的店在蒙特利尔开在中国,意大利及英裔人士居住的地区,生意就会差很多。因为中国人会为某个商品便宜几角钱而坐地铁去大型超市购买。意大利人、英国人也会手拿广告计算商品孰贵孰贱。而法裔人士就要懒得多了,怎么方便怎么来。有一种说法,法国人会把最后一枚铜板买一束玫瑰。我就遇到过一个客人在买面包和啤酒时,由于身上带的钱不够而放弃了面包选择了啤酒。

有了这样得天独厚的人文条件,越来越多的魁北克的中国移民杀入便利店行业,先是魁省的第一大城市蒙特利尔,然后是近郊,远郊,以及距离蒙特利尔往北三小时车程的魁北克市及其郊区,甚至我的一个朋友买店买到了魁北克省最西北端,距离蒙特利尔十小时车程的著名旅游风景区佳士佩地区。据他说这还不是最远的,最近听说在最远的北极也有了中国人开的便利店了。而经验告诉我们,越远的地方由于买店的人少,买店的价格也就越便宜,同样,选择在偏远的小城市开店也会因为其店少而竞争小从而相对利润也就比较高,并且治安方面也由于其民风古朴而更加安全。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3)

便利店在所有的生意中虽说付出的辛苦较多,但是其风险也是最低的。夫妻经营,省去了占主要费用的劳动成本。这样一来,客人多,多赚;客人少,少赚。赔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从投入产出的比例来看,想找一个好店还是不容易的。

来加之前,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国外开个便利店,倒是想过做国际贸易,当然这纯属空想,想当然地以为人到了国外就可以做一些国际贸易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可笑。后来发现,许多新移民刚来时都有过这个念头,出去干一番事业,开公司,挣大钱。岂不知,一介书生,几十年了,在国内好歹也有些社会关系,都过的平平淡淡,水波不惊,怎么到了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就豪气冲天了呢!

在读完法语后,我本打算再学个国际贸易什么的,可看看加拿大的就业状况便知道学了也白学,况且,贸易是做的,不是学的。这时,身边已有朋友开起了便利店,据说也很赚钱,妻子便也有些跃跃欲试。开个店两个人的工作都解决了,生活也有了着落。

由于之前我从未想到过要开店,以致先买了自住的房子,我们从国内带来的钱也都交了首付了,所以只能从家里借钱,买最便宜的店。我的第一个店是在中文报纸的广告上找到的,现在回头看看那叫一个破。生意额每天五六百元,东西卖的又便宜,四目望去,不到百米各有一个店,可谓竞争激烈。可看看老店主,夫妇俩六十五岁了,语言不通,还带着个几岁的小孙子,没有汽车,全靠一个小手推车上货,还能赚钱生活,那我们差啥,尤其是要价只有三万多,是我们能够承受得了的,于是我们抱着一定会比他们做的好的想法把它买了下来。

付了三万五千块钱的店钱,加上一万块钱的货钱,我们便成为了一个小小便利店的店主。每天早上早早起床,简单吃点东西,我便开车到店里,中午要妻子在家做好饭,背着包坐着地铁送到店里,晚饭也是带来的或是用电磁炉对付点什么,晚上我一个人在店里,妻子还要回家照顾孩子。一年零三个月,没有一天休息,早七点半到晚十点半。往返车程一个小时,刮风下雨,疲劳生病,从未间断。冬天节省暖气,夏天没有空调。一年到头全家人难得吃上一顿团圆饭,其中滋味怎一个“苦”字了得。经过我们的努力,一年后,小店的平均日营业额已由开始时的五六百元增加到一千多元。但是这个小店,肯定不是我的目标,我们把眼光放到更大的店上了,于是决定卖店,小店很快就以四万五千元的价格出手了。这样算了一下,,除了开店期间挣了五六万元,卖店又多赚了一万元。与此同时刚刚买了两年多的住房也已增值了六七万元,为买另一个店,再上一个台阶提供了条件。

当然,事在人为,店在人做。

记得我买店的时候,有客人跟我说:“这么多年来,这个店的店主就没有一个能把话说明白的,你是第一个法语说的不错的,店也收拾的干净漂亮多了,谢谢你给了我们一个好店”。我从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手里买的店,一年多后,又卖给了另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造化捉弄人,到头来又还给了客人一个象原来那样的破店。几次旧地重回。我曾经工作过的小店已被新一任店主,经营得每况愈下。几年后,他四万五买的店叫价两万五都无人问津,依我看最后只有关门大吉了。

刚卖店的感觉真好,买店时东挪西凑把钱变成了东西,卖了店又把东西变回了钱,并且多了好多。最重要的是可以放松一下了。卖了店,带着个对中国感兴趣的老外客人回国好好休息了一个月,回到曾经工作过的报社大楼转转。那个老外无论如何都无法把成天呆在小店里的我,和曾经在豪华办公楼里工作的我联系在一起,也对中国热火朝天的经济建设惊叹不已。

回来后,本想好好休息一下,可加拿大地广人稀,另外本来朋友就少,又都各忙各的,才发现一家人整天在家呆着大眼瞪小眼也是件很无聊的事,加上坐吃山空的紧迫感,使我们很快地又投入到找店的奔跑中。到那时好店已经不是很好找了,价格也起来了。看遍广告,朋友介绍,最后,我们在距离蒙特利尔一河之隔的只有几万人的小城市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店,也就是我刚刚卖掉的干了五年的便利店。

其实这个店在当时也算不上什么好店,在广告上,经纪人手里卖了半年多也没有卖出去。店的年营业额七十万,连物业一起卖,总共要价二十四万。房子是前店后居的那种,推门进店,店的后门连着居室,说是居室,其实很小,只是厨房厕所一应俱全,勉强可以住人而已。这个店的特点是竞争小,其他的店离的相对较远,东西卖得很贵,利润很高,可是房子很破。最大的问题是有外卖,就是除了大多数的客人到店里来买东西,还有许多的客人是懒洋洋地坐在家里打电话叫外卖。这样对于许多只会些英语的中国人来说,语言便成了问题。要用法语听懂每条街名,听懂成千上万的商品名称是不容易的。再加上有外卖就要雇开车送外卖的外卖工等额外的麻烦,使许多语言不好,怕麻烦的买主望而却步。

也许是找店找烦了,也许是自恃开过店,法语也算可以,也许是价位是我可以接受的,总之我们匆匆忙忙地就订了下来。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价,价钱最后定为连房子带店二十一万八千元。虽然跟我的第一个店比,买价高了许多,但营业额及利润也相应地高了许多,每天的营业额平均近两千元。加上房子是自己的,也省去了主要的费用。这样,又过几个月我们又凑足了一个首期,在离店不远的地方买了个半独立,三层的房子。结束了前店后居,店家合一的生活。并雇用了一个当地小伙子在周末和下午帮助站店。从此,在店上班,在家休息,算是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到五年后卖店时,在零售市场每况愈下,便利店举步艰难的情况下,我们店的营业额不降反升。从当时的不到七十万的营业额到超过百万大关。最后以高出买店价十万元的“低价”(实际上还可以卖得更高)卖给了给我们送外卖的员工。

不管经历了多少艰难坎坷,也算是有了一定的收获。其中有运气、有努力、更多的是靠忍耐和坚持。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4)

在便利店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双方的立场不同。买者希望少花钱买好店,卖者也都想卖出个好价钱。加上买店的人往往都是门外汉,卖店的人便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店说成,包装成更好的店,弄得人们眼花缭乱,一时好店坏店难以分辨。

来加十年,期间有六次回国。最大的感受是祖国的变化太大了,也太快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大工地,在拆迁,建设的过程中旧貌换新颜。各个商厦店铺不论大小也纷纷装修、扩建,不停地改变形象。抛开历史教材,你很难感受到这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国。而加拿大则不同,除了市郊在不断地有新的建筑慢慢地扩张外,在市中心,由于其基本建设早已完成,人们很难看到有太大的变化。上百年的房子随处可见,百八十年的店铺也绝算不上什么老字号。许多店铺更是历经三代;爷爷传给了儿子,儿子又传给了孙子。除了不停的维护几乎容颜未改。所以对于新移民来说在加拿大买生意也变得简单了。你不必因选个什么地段开个什么生意而冒险。只是把一个存在了几十年的生意盘过来,他怎么干你怎么干就得了。

便利店生意更是如此。在魁北克一般的便利店也都存在了三五十年了,做的是街坊邻居的生意。如果以前的生意好,你盘过来也差不哪儿去。加上都是客人自选商品的超市的购物方式,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要求。这样,找个现成的好店变得更加重要了。

最早的便利店是当地人经营的,不是生意而是维持生计。一家人一干就是几十年,干不动了就关了或是把货盘给他人继续经营。后来移民的涌入,尤其是中国大陆新移民的到来(因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从未把便利店当做毕生要做的事,只是临时维持生计,就是做也是小店换中店,中店换大店。)使得便利店的买卖频繁起来。不停地换手又使得价格飞涨了起来。买卖多了,良莠不齐,使得买方不尽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卖店的信息来源以报纸网络上的广告为多,再就是地产经济的手里也会有大量的卖家。媒体的广告当然是替卖家吆喝,经纪人为了成交这比生意也往往会好话说尽,所以只当是消息不必全信。

中国人卖店多数自己卖,他们往往想多赚点,就从很高的价格要起,碰上脑袋大的就宰一刀,卖不动就降价。要价二十万最后成交十三四万也不足为奇,他这个店到底值多少钱,只有买店的人做了一段之后才知道。而有些连房子带店价值较高不大好卖的便利店,店主也会求助于华人经纪,华人经纪人要价更高,为了拿到盘子,他会先承诺卖主给卖个好价钱,还要留出砍价的余地,加上自己的佣金(这里是卖方支付佣金),所以水分很大。还有许多经纪人在英法文报纸或其他媒体上看到老外自售自卖便利店,便跑过去插一杠子,要求替人代卖,可问题是老外卖主已打过广告要价三十九万了,没卖出去,中国经纪接手后竟要价四十四万,最后还真就以四十一万的价钱卖出去了。这都是由于许多中国新移民英法语不好,不看当地报纸,加上过于相信经纪人而造成的恶果。还有一些卖家,在正式刊登广告之前也会放出要卖店的消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机会,因为还没“上市” 知道的人不多,没有人和你抢,使你有时间慢慢了解。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也有一些精明的买家,看着好像合适的店拍上订金先占着,然后慢慢地查看资料,蹲店。与广告说的不符再讲价或干脆不买。因为买方交付定金前都会草签个协议类的东西,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买,以留退路。

由于广告上出售的便利店鱼龙混杂,越来越多的人想了个笨法,开着车满世界跑,见店就进,见店主就问人家卖不卖。运气好的还真能碰上个卖主或是得到旁边某某店要卖的消息。问的人多了有时也闹出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路过一个小镇。一时口渴,想买杯水。进了一家小便利店,还没等开口,就听那个老外笑着用生硬的汉语说:我不卖店!

有了符合自己要求的卖店信息,接下来就要实地去考察。

首先,要看地区,看周围同等类型的店多不多,多了就意味着竞争激烈。还要看客户的人群类型。越是富人区生意越不好做。富人嘛,会算计,他们得供车供房,还要送子女上私立学校,所以相对花钱节省,有计划。定期上价格便宜品种齐全的大型超市购物,并且群体中较少烟民酒鬼。就是喝酒也更多地光顾酒吧,而不像穷人那样三五成群在自家的阳台或后院一醉方休。而太多穷人居住的地区治安也相对较差,每月到领救济的日子疯狂消费,然后更多的时候是求你赊账给他,或偷酒喝。在便利店里,有技术的蓝领工人是最受欢迎的一群。他们工作辛苦,钱不少挣,又没有那么多小资情调。大箱喝酒,大包抽烟。下了班来不及换下工作服,也懒得先得洗脸洗手再去漂亮的大超市,说实话也不差钱,怎么方便怎么来。便利店便成了他们最愿意光顾的地方,而他们也成了便利店最欢迎的客人。另外前面我们提到过法裔地区的生意要好于英裔地区。黑人聚集的地区往往也就是治安差的地区的代名词。

其次,同一店主的经营年限也值得参考。一般来讲,同一店主做的时间越长越好。有钱赚才会做的久。而五年内换了五个店主,每个人都说能揣进口袋十万元,谁信那。所以很多店主买到手的店不赚钱或赚钱太少划不来,便急于出手,硬是编出各种卖店的理由。我就遇到过诸如:“我爸爸拿下了国内的地铁工程我得回去帮忙。”或“我本是外交部的,出来看看,现在部里要我回去,打算派我去某国工作。更多的理由就是,太太病了或是国内的家人病了。然后,不出一年你就会在另一个店看到他/她。如果真是很赚钱的店,就是真的家里出了问题也会克服困难或多雇些人尽量多干几年。

    还有就是计算利润了。一般店主会报给你他的店的年销售额,并提供材料。然后根据店的卖的东西的贵贱粗略算出其利润率。有的店东西卖的贵的,平均利润可达到百分之二十,差的十五或更少。比如年营业额百万的店,如果利润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一年的毛收入就可以达到二十万。刨去费用诸如:房租,电费,保险,员工工资等等就是你的纯收入了。

当然,店主报的营业额是否准确常常让人怀疑。于是,在买店的中国人中“蹲店”成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说,在你大致看好了一个店后,选定一周的时间从早到晚呆在店里,一笔一笔地记下卖出货物的价钱,得出总数便是周营业额,再由此推算出年营业额。因为一年有淡季,旺季,加上偶然因素。所以也无法说是绝对的准确。另外,如果店主是中国人,又是面向中国人的超市就不好说了。店主会找一些朋友来假装买东西。前门卖完后门就又退回去了,造成一种生意兴隆,营业额高涨的假象。

总之,最终还要看个人的运气了。

一切订好后便是交押金,签协议,找律师,做公证,择良辰吉日,找一家“点货公司”盘点全部货物的价值。在公证律师面前签署正式协议。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钱、店,各归其主。第二天,新店主战战兢兢走马上任。好在按规定老店主还要从早到晚在店里待上一周,以帮助新店主熟悉店中事宜。只是从这一天开始,钱已经落在新店主的口袋里了。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5)

万事开头难。在刚接店的几个月,我们难免有些手忙脚乱,与客人需要有个磨合,与新接手的店也需要有个磨合,与欺生的周围的地痞更需要磨合加上摩擦。慢慢地走出了狭隘的“和气生财”,变成了“我的店我做主”。

新人接店,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仪式,也不用请客吃饭。由于多年来客人已经习惯了在什么货架上找什么东西,所以也不用重新布置摆放,甚至装修。店还是那个店,客人还是那些客人。只是招呼客人的主人换了新人。

刚接手新店还是蛮辛苦的。

一般“点货”多是在前一天夜里关店后开始,以不影响生意。所以忙到凌晨一两点钟,朦朦胧胧接过店,当天八点钟就开门营业。什么东西在哪儿,甚至收款机,彩票机怎么用都不知道,当天还要去公证律师那儿去办公证手续。好在按规定前店主在第一个星期要呆在店里帮助新人全面熟悉店里的业务。除了熟悉业务,补货也是新店主迫在眉睫要做的事。一般在交接前,新店主往往会要求前店主在不影响生意的前提下打掉一些库存。一来节省资金,二来也免去货物过多而带来的点货的损失。这样,在接店的前几个月里新店主往往见不到什么利润,每天赚到的钱都用在补货上面了。

不管怎么样,在加拿大做生意还算是简单的。你只要按部就班地做你的生意就行了。工商、税务、卫生防疫、都是公事公办不用任何关系打点之类行径。反过来,各种规章制度倒是对便利店之类的小生意保护有加。比如,在一个便利店生存比较艰难的地区,一般不会再批准新的便利店开张以减少更加残酷的竞争。再比如,根据当地的人口密度,合同都会规定,卖店方在几年之内不可以在距原店直径几公里的范围内经营同类的便利店生意,以避免不公平竞争而导致对新店主不利。另外完善的保险体系也使便利店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以火险为例,它既涵盖了物业,设备,商品,甚至营业收入。比如,在火灾发生后一直到重建完毕重新营业期间,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额每月给你几千或者更多的经营损失。还有诸如盗险、甚至涵盖了你出去上货时,车在停车场被砸,货物被盗的损失。当然,你投保的范围越广,保费也就越高。

一般来讲,新换了店主,头一两个月都会遇到一些麻烦。好像新店主上任的信息很快就会在周围传开,除了附近的常客,较远一些地方的三三两两的不良少年也隔三差五地光顾,不买或象征性地买点东西,更多的是想顺手偷点什么。在我的第一个小店开店的第一天,就有一个长相漂亮,看似活泼开朗,十五六岁的女孩一趟趟地往装酒的冷库里跑。由于刚开店没有一点戒备心,也没多想。倒是妻子觉得有问题,便一把抓住了她。一翻包里面有偷的酒。开始她还不承认。当我们说要叫警察时,她才嬉皮笑脸的请求原谅。首日营业便放了她并告之以后不许再光顾本店。几个月后,她又来了,规规矩矩地买东西,临走时自己打开包告诉我们她什么也没拿。从那以后,她便成了常客。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偷东西,她一笑说;都是过去的事了。

开店久了才知道便利店里小偷小摸的事情太多了,并且在加拿大不只是所谓的坏人的专利。有钱就买,没钱就偷;看得见就买,看不见就偷;老年人偷,成年人偷;十几岁到二十岁之间的青少年更是几乎人人都偷,并尤以女孩为甚。来加后才真正理解了西方常说的“问题年龄”。另外,老外好像都不顾及什么脸面,今天刚和你吵完架,或偷东西被你抓到了,第二天还来,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开始我们还有些不习惯,渐渐地我们也学得大度起来,也会装的没事一样,照样打招呼。毕竟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人家来送钱,又何必跟钱过不去呢?

当我开第二个店的时候,有了经验。几乎客人一进来我就能分辨出是不是善茬,是来买东西的,还是别有企图的。开店前几周,由于对客户群不了解,心里就更是多了几分小心,加上有外卖工进进出出,小店到也平安无事。就在我庆幸“凡新开店皆有麻烦”的说法并非准确时,状况发生了。

一天,一群阿拉伯人来到店里,几男几女,男的胡子拉碴,女的头巾长袍,怀里还抱着孩子,像是几个家庭路过此地,我便没有在意。进来后,六人分散开来,各立东西。同时在不同方向,举着不同商品问我价格。正在我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时,又有人来到柜台前,要买柜台里面最下方的东西。我不得不蹲下身为他拿东西。他又左左右右地不停地变换商品,仿佛我拿什么都不对。我终于觉出不对劲,站起身,注视对方,绷紧面孔,大声呵斥:你到底要什么?这时,里屋的门开了,妻子和正在里屋吃饭的外卖工走了出来,随后又跟出了抱着孩子的阿拉伯妇女。原来趁着我应付柜台前的男“客人”的时候,女人们已溜进了前店后居的里屋居室。好在当时妻子正在里屋,而外卖工也在厨房吃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几百条香烟,还有价值不菲的刮票(彩票)、现金等都存放的烟库里。

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女人们以孩子尿急找厕走错房间为借口,加上初次遇上这样的事情有些措手不及,还没等我们反映过来,他们就散去了。我们也赶紧查看是否丢失了东西,按当时的情况看好像是他们没能得手。后来,时不时地听开店的朋友说起被阿拉伯人溜入地下室或办公室偷走了现金或是香烟的故事,再后来在蒙特利尔日报上也看到过蒙头巾披长袍的阿拉伯妇女们的照片。内容则是提醒商家注意,或发现这些人拨打举报电话之类。

后来才知道,便利店经常会有成群结队,穿着传统服装,抱着孩子的阿拉伯人光顾,她们以长袍、孩子为掩护伺机做案。开店的朋友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会打个电话相互提个醒以便注意。后来,店里又遇到过一次阿拉伯人,但是从我们警惕的眼神里,我们代答不理的态度上,他们读出了他们没有机会,便假装问个路就走了。

笃信伊斯兰教,甚至在宗教仪式上过于虔诚的阿拉伯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小偷是我至今一直无法理解的。

新店开张,不仅需要睁大眼睛,防止鸡鸣狗盗之辈,就是普通的客人也需要时日磨合。刚开始时,看到有多处纹身或头发直立,鼻子穿环的人都会紧张。后来发现人的穿着打扮与人的本性根本没有关联。刚开店时对谁都是客客气气,慢慢地才找到“原来我才是老板”的感觉。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6)

在魁北克的便利店里,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是厂家直接送货到店,甚至许多都是摆放到位。这样不仅节省了店主的体力劳动,更重要的是店主不必再为损毁的和卖不出去的过期产品而发愁,厂家一概负责退换或加大折扣降价处理。

便利店又叫杂货店,而“杂”非常重要,店不一定大,但该有的东西一种也不能少,东西不全就会影响生意。所以除了双休日外,送货的每天都有,有时,一天还不止一家。销量比较大的商品都是厂家直接送货,像烟、酒、面包、牛奶、薯片、干果、糖果、冰淇淋等。还有一些饮料,水,罐装食品,猫狗粮,日用百货等等,是专门的送货公司送,这些就有量的要求,要订到一定的钱数才给送货。再小一点的像打火机,火柴,塑料袋,电话卡等就有中国人开车送来了,而且价格明显要比批发商店便宜的多。

这种厂家或公司直接送货的最大的好处除了节省体力外,就是过期的,损坏的商品可以退换。像酒厂和烟公司定期都会派人来检查其商品的摆放及是否过期。啤酒的保质期是六个月,包装上并不是像其他商品一样标明“最好在几月几日之前”消费之类的截止日期。而是以英文字母来代替月份。比如一月份出厂的标着A二月为B以此类推。那么七月你在超市或者便利店买到了A字头的酒便表明已经过期了。如果客人在店里,甚至是出了店门不小心打碎了酒,即使是整箱的酒也不要紧,商家一律管退管换,拿回来下次连同过期的酒退回给酒厂就行了。

香烟也如此,成条的烟的保质期和啤酒一样也是六个月。拆开后的成包的烟的保质期要少两个月,过期了凑成一条一条的让烟公司的代表用带有烟公司标记的胶带捆好退回去。

面包、薯片、及干果类的食品就更简单的,每周或数周专人送货,在送货,摆货的同时,把过期的就顺便带走了。

牛奶则要自己经常地检查日期,过期想着拿下架来。其实像面包、牛奶类的食品,在购买之前客人也大多会仔细查看日期的,甚至日期接近的他都不会要。

总之,在加拿大,不论商店大小卖过期或劣质商品的并不多见。对于零售商来说,由于退货容易自己并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加上顾忌店家的名誉,也就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动脑筋了。

由于加拿大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较早,所以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也十分健全,从而也培养了大批的“难伺候”的消费者。仅以退货为例,在加拿大退货就像是家常便饭。在大型的购物中心,一进门便会设有一个退货口,并且经常是排着队,尤其是圣诞节后的几天,简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因为节前人们收到了的大量的礼物,许多人并不是十分喜欢,便拿到商店去换钱。送礼的人也早料到了这一点,所以在送礼物时往往都会把买货的发票放在包装盒里。

退货也不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高级玩具买回家打开了不喜欢,退!一瓶红酒尝了一口味儿不对。退!更有甚者,买套西装参加完了婚礼,退!买电暖气用过了冬天,退!

在便利店里更经常发生的就是牛奶快喝完了告诉你变质了,面包忘吃了告诉你发霉了,黄色影碟看完了告诉你效果不好。由于我可以以同样简单理由退给厂家或公司,所以,如果是平时消费较好的客人,或是我心情好时,二话不说。退!否则损他/她几句。牛奶喝第一口觉得不好就别再喝了,回头再喝拉稀了。面包买的时候好好的,是不是你家太热了,没事儿通通风。光碟不清楚马上拿回来,现在来退谁知道你看没看过。好在老外听不出话中话,就是听出来了也不在意,给退就行,说了也白说。

更有甚者,有时,客人趁我和妻子不在的时候,找店员退货,说是某某时间,在我们店里买的某某商品,店员不知情就给退了,等我们回来一看,我们的店跟本就不卖此货。

在便利店里单项商品除了烟、酒、卖得多的就要算彩票了。好多店彩票的销售比例能占到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彩票属于替魁北克博彩局代卖从而利润不高,一般平均百分之六点五。刮票(一般是一张印制精美的彩纸,需刮开表面的涂层,露出里面的图案或字母来确认是否中奖)利润百分之八,个别品种百分之十。机票(机器里打印出来的每周或每日开奖的各种彩票)利润百分之六。刮票每周有人送来,机票只是弹指一挥间便可搞定。利润虽然不高,却省心省力也不占地方,另外,在吸引客人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很少有人专为买彩票

而来。即使开始是渐渐地也会顺手买些别的东西。而博彩局对便利店代卖彩票也有一定的要求,就是每周要卖出至少一千元的彩票。否则博彩局会以付出的人工,机器得不偿失而取消你的代卖资格。由于魁北克以致全加拿大的彩民众多,失去了卖彩票的资格也就失去了相当多的客人,问题非同小可。

记得我的第一个小店就由于彩票卖得较少受到过警告: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彩票额上不去就取消资格,撤走机器。我们赶紧想办法。

首先“做组”。就是两块钱一注的彩票我们先垫钱买十块钱的,也就是五注。拷贝五张,我留原件。博彩局有现成的表格。客人出两块钱在表上签上名字写上电话,便可拿走一张拷贝。五人满一组,中奖大家平分,不中大家共损。两块钱买了五次机会,很多人乐此不疲。从开始时的一组两两组,到后来的八组十组,我们的彩票销售业绩直线上升。

其次“赠送”。买满二十元的东西送一元钱或五角钱的刮票一张。既解决了刮票卖不动的危机,又拉动了其它商品的销售。可谓一举两得。从此,习惯成自然,彩票销售再无麻烦。

可惜,好景不长,在卖了店的两年后,听说原来小店的机器还是被博彩局的人撤走了,原因当然还是销售量不够。

说起彩票,我发现这里的人买彩票非常普遍。从来没有买过彩票的客人几乎没有。一周出现一个或几个百万或千万富翁,并且其照片频频出现在各个媒体上,大谈感想以及怎样设计这笔钱的花销的确激励人,鼓舞人。而彩民,准彩民的思维方式也很奇特。比如说我所在的小城市,离我的店几百米远的一个店曾经中过两千四百万的大奖。从此小店名声大噪,买彩票的人更是趋之若鹜。按照中国人的想法,一个店两次中大奖的概率太低了,也该换换别的地方试试运气了。可这里的人偏不这么想。该店常年打个横幅,上书:本店曾中两千四百万元大奖。而其彩票的销售额也从此经年不衰。

许多便利店更是把史上曾经中过的上万、上千、乃至上百的小奖帖得到处都是,挂得满屋飘摇。

我的店的客人也零零星星地中过一万左右的奖金,有时客人会欣喜若狂地告诉你,有时你也会从收到的支票中得知有人中了奖,因为博彩局同样会拿出中奖金额的千分之一来奖励卖出中奖彩票的便利店业主。比如,你收到了博彩局100元钱的支票,便会得知有人中了一万元的奖,你不会知道是谁,但是支票上会注明是哪一种彩票或是刮票中的奖。

我们的店也曾有一位女士得过一种名为“藏字”游戏的刮票的最高奖两万元。抛开她的欣喜若狂不说,更多的人听到了消息就都来买这种刮票。要知道中大奖本身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运气,而在同一个店买同一种刮票中大奖的可能行又会有多少呢 ? 没有办法,入乡随俗,我们也拷贝了这张彩票(原件已被得奖者如获至宝地收藏在家庭博物馆里了)并帖在店的一个显眼的位置,并写上:本店一位女士获得“藏字”刮票最高奖两万元。

从此,“藏字”刮票打入本店刮票销售排行榜第一名,并维持该名次长达数周。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7)

开店挣得都是辛苦钱,好在中国新移民吃苦耐劳,总能把利润做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一年到头收入还算不错。所以千万不能以店取人,穿着朴素,生活节俭,凡事亲力亲为的小店主,与开好车,住豪宅,另有几套出租物业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在国内,一说到“中国人聪明机智,吃苦耐劳”,我总有些不以为然,到了国外对此却颇有同感。本来只是维持生计的便民小店,到了中国人的手里就成了生财的工具,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当然,过分地追求降低成本,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蒙特利尔以及周边地区,除了中国人,还有一些国家的移民,像印巴人,韩国及越南人,柬埔寨人等也同样做着便利店的生意,本地的法裔、英裔经营的便利店在逐渐地减少,而他们经营的为数不多的便利店往往规模较大,店面整洁、干净、漂亮,与中国人便利店的脏、乱、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即使是从本地人的手里买了个像样的便利店,到了中国人手里,不出几年店面就会变得面目全非了。我绝不是说脏乱差就是中国人的特点,而是经营理念和生活态度不同。

对于当地的店主来讲,开店是他们的生活或是生活的一部分。夫妻店一开就是一辈子的大有人在,对于他们来说家就是店,店也就是家。还有一些人则是在外面有工作或另有生意,开个店,自己基本不做,经理店员全部雇人,也不在乎挣多挣少,有赚就行。

中国移民则不同了,怀揣梦想,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本想干一番事业,不成想,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找不着,被逼无奈,走上开店之路。曾有的诸多理想,如今只剩下了赚钱,所以一切皆以“利”字为重。即使开了店,也不满足于此,都想干几年再干大的或是别的什么生意。所以是短期行为,买了卖,卖了买。这种短期行为使得中国人不愿投入人力、财力去维护店面;而纯粹的赚钱目的也使得中国人总是想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能省的也就省了。

中国人如果买中国人经营的店几乎得不到什么便宜,也谈不上潜力。卖店的价格尽可能地要到了最高,利润的空间也没有了,能开的源他都开了,能节的流他也都节了,设备陈旧的只要还有口气就凑乎着还在用着。除非你的语言明显比前任好,或明显会经营,否则,能保持他的收入状况就不错了。

而从老外手里买店情况则大不相同。运气好的可以买个好价钱,省了头一笔。接下来他有两三个雇员,先开一两个,如果只有一个店员就都开了算了(老外的店很少自己从早站到晚)又省了一笔。电费可拦腰砍下一半,老外一年四季在店里穿 T 恤衫,冬天暖气开得要经常开门透透气。我们毛衣毛裤习惯了,为了省电,有的中国店主羽绒服、棉鞋、棉帽全付武装。到了夏天,空调能省就省,能坚持就坚持。保险少保几项,冬天自己扫雪而不用除雪公司,全当锻炼身体了。圣诞节也不用装饰了,反正又不是中国的节日,弄得花里胡哨没用,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掐指算算节流不少。

除了节流,在广开财源上中国店主们也是很下功夫。

便利店经营的品种虽说是烟酒糖茶,日用百货一应俱全。但烟酒所占的比重非常之大,大概各占到总营业额的三分之一。啤酒,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酒厂送货上门,但由于零售商的销售情况不一样,酒厂给与各个便利店的折扣也就有区别。在魁北克,生产和销售啤酒的企业有许多家,最有名的,势均力敌的分别为 M酒厂和 L酒厂。有的店 M酒厂的酒卖的好,从而 M酒的折扣较好;而有的店 L 酒厂的酒卖的好,也相对的有好的折扣。于是就出现了中国店主们你上我家换酒,我上他家换酒,他又上你家换酒的情况,利润便从此产生了。

还有就是大的连锁超市经常针对某种包装或某种牌子的啤酒进行阶段性地或是常年地打折。众多的便利店主便去十箱、八箱、甚至更多地去拖。按规定,便利店无权从同样是零售商的大超市去买酒然后回来再卖,业内也流传着某某店曾因为在超市拉酒太多而被吊销了酒牌的说法,但只是传言,身边的朋友乃至朋友的朋友从未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常去超市拉酒,久而久之,超市的店员也怀疑是便利店业主在从事商业活动,而时不时地给点脸色看看,而超市方也经常用限量来控制便利店从超市拉酒。可后来,经济不景气了,超市的生意大不如前了,加上酒厂的折扣加大,超市的特价酒不再只是为了吸引客人,也有利可图了,也就不再和便利店过不去了,对小业主去拉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是默许了。

相比啤酒而言,香烟的折扣要少得多并且不常有。厂家给你折扣的时候也会要求你便宜卖。卖烟较少的便利店一般拿不到好的价钱,店主们便到有折扣的朋友那里去拿,并且放在自己的店里卖,也不用给客人便宜。这样买家的利润增长了,而卖家卖烟的量增长了,便可以以此向销售代表要更多或是更经常性的折扣。有时烟、酒公司的代表会发现他的客户——某些便利店的烟的销售量大增,而另一些则大减,从而大为不解。岂不知这完全是内部调剂使然。

所以很多的人在买店时更相信亲自“蹲店”而不是财务报表。有的店在报表上显示的年销售了多少烟和酒,其中有很多就是因为有好的折扣而替朋友多订的。南方人常说一句话叫:在商言商。在不伤害顾客利益的前提下多动动脑荕,多付出辛苦,也不算是错。况且都是中国人,大家都开便利店,互相帮忙也是我们的传统。家园网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便利店主都在报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仅以香烟为例,每年都要涨价一两次,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戒烟的行列(尽管成功者寥寥无几),加上政府对香烟广告以及销售的的种种限制(尽管政府对香烟的税收更加依赖),使得便利店烟卖的越来越少,利润也越来越薄。

就是在几年前,一般的便利店还可以每年收到来自烟草公司的约四千元钱的展示费。那时,所有的烟都摆在烟架上,公司会定期派人来,更新烟架的背景和摆放样式,以便展示并方便客人购买。而新的禁烟条例规定,所有的商家不允许把香烟以及带有香烟形象的东西暴露在外面,以致于每个便利店不得不做个类似于中国中药房的柜子似的东西,把烟藏起来,客人买烟时需要拉开抽屉或打开柜门取出香烟,没有了展示,也就没有了展示费。

除了烟酒以外卖得较多的牛奶、面包、薯片、还有冰点、干果以及报纸、杂志等也都是公司送货,并且进价差不多,卖价也均按指导价,加上还有个保质期的问题,所以不管大超市多么便宜也都直接让厂家送货了。但是饮料、罐头及手纸、猫粮、狗粮等等等等的日用百货,大超市打起折来可就便宜多了。打折时多进些,再按正常价卖出去收益不菲。

总的来说,开店挣得还都是辛苦钱。毛利率一般好的百分之二十出头,差的百分之十五还不到。好在中国新移民吃苦耐劳,总能把利润做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一年下来收入还算不错。所以千万不能以店取人,穿着朴素,吃苦耐劳,凡事亲力亲为的小店主,与开好车,住豪宅,另有几套出租物业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另外,在便利店的经营过程中,在利益的驱使下,逃税,卖黑烟,甚至偷卖违禁烟丝的也大有人在。这也算做是海外华人在异国创业初期的一种野蛮生长,一种“原罪”吧。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8)

慢慢地店里事情越来越熟悉了,口袋里的钱也多了起来,买店初期的紧张早已荡然无存。而数钱的兴奋也开始冷却以致麻木。每天十五个小时,每周七天。同样的事情重复着。周而复始,月而复始,一年,两年,三年。。。

托前店主的福,我的店是早八点开始营业(一般便利店的营业时间是早7-晚11,故在一些英语国家便利店通常被叫做seven-eleven)。虽然丢失了一些上早班的客人,但每天多睡一个小时要幸福多了,对于开店的人来说,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在家,一天多睡一个小时,那一年算下来,应该是很奢侈了。

每天早晨七点半,闹钟准时把我们叫醒。

妻子起来做简单洗漱,而我只是刷刷牙,脸是来不及洗了(脸都是留到店里去洗或干脆不洗),便开车奔到离家不远的店里。到了店里通常已会有一两个客人等在门外了。开了门,顺手开了灯,直奔已发出声音的报警系统的开关处,按密码解除警报。然后走到柜台里,顺手拉开“营业中”的霓虹灯,打开收银机,放好零钱,并按密码打开彩票机,随手打印出几张前一天彩票的中奖号码,插在一进门墙上卦着的塑料板里,以便客人索取自行对照是否中奖。接着把外面报箱里的报纸拿出来,摆好,最后是摆放刮票,香烟。由于我的店有过夜里被盗的经历(许多店都有过同样的遭遇),所以夜里不再敢把价值较高的香烟、彩票放在店里,而是放在家里的地下室。每天晚上关店前统计好卖出多少,第二天早上再从家往店里带,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劳动,也影响生意。因为大部分的烟和刮票都放在家里,只是按经验来估算什么种类的烟和刮票能卖多少才补多少,所以经常出现客人要,而东西在家的情况。

九点钟妻子开始做饭,我则简单地补补货。

因为是前店后居的结构,里屋可以做饭。在妻子做饭的同时,我就往货架上补补货,同时接待客人。如果有电话还要送几个外卖。我的店是个带外卖的店,名片上印的外送时间是早九点到晚十一点,有时八点开门就有人叫外卖,我们也给送。为了避免外卖工工作的时间过长,我们让他们十点上班,这样,八点到十点之间的外卖就要我去送了。

十点钟外卖工上班,我们也可以开始吃饭了。

吃饭的时间取决于客人的心情。客人们心情好来得多,或是买完东西多待会儿,多唠会儿,我们就少吃会儿,多陪会儿。有时送货的公司来了,我们就不得不停下碗筷了。

十二点半学生午休,我们不敢怠慢严阵以待。

离我们的店也就百十来米,有一所初中学校。午饭时间的管理类似我们国内的一些学校。交管理费的在校吃饭的学生午休时间不许出校;没交钱的,在外或回家吃饭的学生在规定的午休时间内不许入校。这样就造成了学校附近学生们三五成群,几十成伙到处闲逛的现象。便利店的饮料,薯片,冰棒尤其是糖果吸引着大量的午休的学生。开店初期还为每天中午仅半个小时的时间,仅是学生就带给店里五六十块钱的利润而高兴,但渐渐地我们就觉得这半个小时简直就是遭罪。

首先说糖果。我们店里的糖有一些是包好的成袋卖,更多的是放在一个个盒子里论个卖,五颜六色各式各样,六分钱一个,非常受欢迎,学生们常常排着队每人一两块,三五快甚至十块钱地买。让他们自己捡糖不是弄得满地,就是瞎数多数,更多的是不会数。因为这里包含着简单的加减乘除,需要心算还要做到既准确又要快,对于六分钱一个,十个多少钱都要掰指头算的当地学生来说,其难度不亚于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这样,每天数糖的任务就落在妻子的身上。学生们是口袋里有多少钱就买多少钱,比如,三块两角二,四块六角九,有的被六除不开还要四舍五入,有时几个孩子一起买,你要这个,他要那个,并不停地问已经几个了?还有多少?半个小时下来,绝对可以说是:算术算到脑袋疼,数糖数到手抽筋!

其次说学生。应该说我们店附近的这所学校还是不错的,但是这里的公立学校的教育抓得太松。早上八点半上课到下午三点放学,回到家又没什么作业,三五成群就是玩,使他们形成了简单,开朗,活泼,顽皮的性格。平时一两个学生来到店里倒也规规矩矩,成群进来简直能把人烦死。大声嚷嚷,互相打闹,不买乱动,甚至偷东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规定中午期间店里同时只允许两个人进来,最多不超过三人(此规定只限学生,成人除外)。这样,每天中午我和妻子必须两人都在。她负责给一拨一拨的学生捡糖,而我则要应付常规的客人,接外卖电话,更重要的是把在门口控制进店的学生数量。开始时学生们对这一规定极为不满,加上对我这个少数民族带有歧视的不服,所以从说服,讲理,到吵架,骂人以致肢体冲撞最终使他们屈服并养成习惯。问题是每年都有新生入学,而我则不得不每年花费经历去维持局面。

下午一点多学生走了我们也送了口气。

我开始享受几十年形成的习惯——午睡。由于是前店后居的格局,我在里屋放了一张床专门用来休息。

下午两点半,我醒了,妻子也该回家了。

开店以来我们的三顿饭便与上班族不同。早十点多一顿,晚四点多一顿,中午饿了在店里吃点什么,晚上关店后也常常来点夜宵。在妻子回家做饭的时候,我要在店员到来之前把货再上一上,以免我们不在店期间缺货少货。

下午四点钟,店员马克西姆上班,我下班。

回到家,吃饭、休息、上会儿网,有时也打会儿乒乓球,个别时候店里的外卖太忙了,我还要过去帮忙送一个。但原则上休息时间就是休息,即使缺货也是利用做店的时间一人看店一人上货。

晚上十点钟,回到店里,准备关店。

和店员简单交接一下,他便下班。然后如果外卖不忙,就同外卖工一起往酒库里搬酒,补货。与此同时,妻子统计第二天要订的货以及要从家里带来的烟及刮票的种类和数量,并在收款机和彩票机里打印出日结单,销售报告以便对当日的销售情况做一个总结。最后的十分钟还要和外卖工结账。把所有外卖单据的钱数加在一起,扣除外卖费便是我们的外卖收入。最后两分钟整装完毕,只等指针指向十一点整打开报警系统第一时间冲出店门。

十一点,即使还有客人也要关门、关店。

几分钟的车程,我们很快地到了家。坐在电视机前边看电视边懒懒地数着钱,计算着哪些是明天上货用的,哪些是该上银行存的,同时还会吃点儿喝点什么,这应该算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了。

十二点多钟上床睡觉,一天终于结束。

如果只是一天,我们可以说这一天过得很充实,可如果是一星期,一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呢?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9)

便利店不大却也是一摊子生意,常打交道的部门也不少,例如工商、税务、卫生等政府机构,还有各个厂家以及送货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很简单,都是书信往来,公事公办,倒是在与公司厂家的频繁接触中也会发生一些不愉快事情。

在加拿大做生意有个很奇怪的现象,许多商品,公司给便利店的进货价远远高于同样是零售商的大型超市的售价。比如说啤酒,小瓶的24支装的,厂家批发价是三十一块多,而大超市的零售价只有二十二块多。当然这个批发价对于便利店来说只是聋子的耳朵,根本没人按这个价格进酒。卖酒少的小店到大超市拉点,回来再加几块钱对付着卖,反正24支装的酒卖得也不多;大店则可以跟酒厂代表谈折扣,比如订多少量可以每箱便宜多少钱,或达到一定的量订三送一,也就与大超市的进价差不多了。苦就苦了那些不大不小的店了,好的折扣拿不到,成天到大超市去拖又拖不起。

一般的折扣有两种:一种是在节假日或是某个特定的时期,酒公司给所有的零售商打折;另一种是鼓励性的,销售代表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额度,按照零售商的销售业绩给予多少不等的折扣。至于执行起来是否公允我不得而知,但本地的魁北克人开的店的折扣通常比较好却是事实。

开店六年多,与销售代表们的沟通都是公事公办,也没听说过什么请客送礼之类的交易,但也不能就此说明他们没有私心。

我就碰到过一个代表,小伙子长得很帅,人也精明强干。他家离我们店不远,隔三差五就来一趟。看见酒剩的不多了,就以好的折扣为诱饵忽悠我多订,要我低价促销。与他合作的日子仿佛总是被他追着跑。那段时间我的酒订得多也卖得好,据说和其他销售代表相比他的业绩也相当不错。他的精明就在于他的工作做得好,他自己也时不时地捞点好处。偶尔,在节假日前他会来到店里跟我借几箱酒,节后在我进酒时就会多收到几箱酒。借酒时是个人行为,他自己来,自己抬到他的车里。还酒时却是送酒工人按照订单正常送货,只是在我大宗订单的免费赠送一栏里多出了几箱酒。

除了酒厂的销售代表,接触多的就数送酒的工人了。送酒工人的收入很高,每小时工资要三五十元,并且享有各种保险及福利待遇。但是他们的工作也很辛苦,成百箱的啤酒用叉车从送货车上放下来,运到店门前,再用手推车推到店内的指定地方,用手搬下来摆好,摞好。好在他们个个身强力壮,加上每天做这样的工作,倒似习以为常了。进酒进多了,代表高兴,而工人们便时不时发些牢骚,有时甚至乱放一气,弄得我还要重新挪放。气不过时就与他们争吵,甚至威胁要他们拉回去。往往这时候他们就会乖乖地干活儿不再有怨言。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大家就会像老朋友一样,见面热热闹闹地打招呼,热热闹闹地干活,干完活我也会送上热热乎乎的咖啡。

我也曾遇到过一个很差劲的送酒工人,傲慢无礼,干活极其不认真,经常摔摔打打。有时把酒箱弄打了,酒洒的满院子都是,他非但不马上收拾,反而飞起一脚把已经碎了的啤酒箱踢出老远。这一行为大大超出了我的忍耐极限。我向他的工友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打电话向他的主管部门反映他的恶劣表现,并表示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认真地听着我的投诉,并告诉我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投诉这个人。他会认真对待这件事,但不承诺我可以不再见他。他跟我解释说,他们的工人都是工会成员,除非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否则很难开除一个人。

还有更可气的是,有些像牛奶、薯片的送货公司的工人,在送货时竟然顺手牵羊,把新进的牛奶、薯片连同过期食品一同装进盒子拿走,简直就是偷了。这种事情在朋友的店里发生过,我是一次也没遇上。倒是在与送杂志的公司打交道中有过被骗的经历。

那是在我开第一个小店的时候。店小,货不全,连杂志都不卖。我便与一家较大的杂志批销公司联系进货。杂志的销售方式比较好,公司免费送货,摆放。每周来人送新杂志,取回过期的杂志。公司只是对你卖出的部分扣除你的零售利润收费。

由于是新的尝试,没有经验,没有半点防人之心,所以送杂志的小伙子说多少钱我就给多少钱,从没有对过帐。但是我发现在我一本杂志都没有卖的情况下,每周却都要付几十块钱。他解释说是因为每周退得少而补充的新杂志多。后来我学会了杂志的结算方法,便自己预先算好。等他来结账时说的钱数竟比我算的多出五十几元。我拿出我算出的结果,他连核对都不敢,就赶紧说:“对不起,我算错了”,然后,直接按我算的钱数结账。后来,跟朋友一说,他们的店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杂志公司的送货方式也确实有问题,送货人总是把一捆杂志放在柜台上就走,并不和你当面点清,然后下次来人就用送货时的钱数减掉你退货的钱数。可我发现每次在我收到的杂志里总是要少几份价格较贵的色情杂志,接货时如果我没有点货,我就得为此买单了。

在诸多的关系中,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是最简单的。工商税务部门都是书信往来,有时去办事也是先拿号再被叫到窗口公事公办。偶尔店里有税务及卫生部门来人检查也就是“你好,再见!”并不用过多的客气。即使卫生方面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只是告诉你哪些需要改正就行了。但是你要是逃税了,让税务局知道了,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麻烦就大了。

刚来蒙特利尔不到两年的时候,我们买了个两层的房子。买房时楼上已有租客,我们便住在一楼。后来租客搬走了,正好我们也买了新店,要卖房搬家。地产经纪好心地告诉我,楼上的房子不要出租了,因为这样就能算做是自住房,卖房产生的差价就不用交税,而有了租客便有商业用途,卖房的差价就要算收入,按比例交税。我听了他的话就没再出租。仅住了两年花十三万买的房子,后来竟多卖了七万加元。我的会计也理所当然地按着自住房给我报的税。没想到几年后突然收到税务局的一封补税信,随信还附上近一万元的缴款单。我百思不得其解,随后就去了一趟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无道理;假如你有一个大房子,只有一个门牌号,住几十人也是自住房。而你的房子本来就是两个门牌号,两套房子,并且楼上一直在出租,只是在搬家前的几个月没有出租,不能算是自住房。

结果按漏税处理。补交当年所欠税款,加收滞纳金,共计九千多元。这还不算完,九千多元只是省税务局的欠款。接下来是国税局。再后来,由于当年的家庭收入要重新计算,收入增加,我要退回当年得到的省政府以及联邦政府发放的儿童牛奶津贴,还要退回当年得到的两级政府发放的退税津贴(加拿大人在购物时要付消费税,而政府对于低收入的家庭有退税津贴)。这样连补带退总共将近两万加元。闹心的是,加拿大政府的各个部门相对独立,没有人会告诉你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总共要交多少钱。各个部门各自追款。就这样,断断续续将近半年的时间不断地收到信件,催款单,我也就不断地写支票,寄支票,以致后来只要收到税务局的信就心跳加快,血压升高。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0)

与人们想像正好相反,在叫外卖的客人中穷人多,富人少;年青人多,老年人少。而在给小费方面也是穷人好,富人差;年青人好,老年人差,不常叫外卖的给得好,常叫外卖的给得差;法裔人士给得好,英裔人士给的差。

在魁北克,许多便利店多多少少都会送几个外卖,因为总会有那么几个客人,因为种种原因要求你为他上门服务。象我的第一个小店就有两个要求送外卖客人,一个是在家带孩子出门不方便的妇女,经常叫一两包烟,还有一个建筑工人,工作很累,一周叫两次24瓶装的啤酒。一般就是我妻子在店里时我给送过去,或者干脆在门上留个:“马上就回来!”的字条锁上门跑一趟。

我的第二个店是一个较专业的外卖店,外卖的营业额能够占到总营业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冬天忙的季节还要更多,可达到三分之一。外卖时间更是覆盖全部的营业时间,从早八点到晚十一点(有些店的外卖有时间限制,比如下午四点到晚上十点生意较忙的时间段)。因为许多客人习惯抢在关店前打电话,而我们的外卖服务时间是以电话打进的时间为准,所以,常常是我们关店到家了,外卖工还在路上挨家跑着。我们店一般要保持三个外卖工。每周一三五,二四六各一个全职工,周日有个兼职,遇到谁有个大事小情也可以互相替换一下。

便利店送外卖客观上服务了客人,方便了客人,主观上则是利益驱动或者是由于竞争激烈不得以而为之。我的店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而开始送外卖的我不知道,只知道其历史已有十多年了。当时,在距离我的店几公里远的一条名叫“富和耐勒”的小路上,有一家叫着同样名字的小店有送外卖的业务,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店主取消了外卖服务。我的聪明的前前店主便买下了那个店的电话号码,开始了送外卖的业务。要知道买下了电话号码便是买下了现成的外卖生意。为了保持连贯性,前前店主依然在接电话时说:“你好!这里是富和耐勒便利店!”并将我们的店更名为“富和耐勒”,而坐落在富和耐勒小街上的店则不得不另起它名。

就这样,前前店主把店买给了前店主,前店主又把店卖给了我。十多年过去了,竟然还有许多从没来过店里的外卖客人,拨打着同样的号码仍不知道此店早已非彼店了!

便利店有外卖业务好处不少。首先是增加了收入,很多的外卖客人并不是你的店内客人,他/她可能离其他的店更近些,为了享受送货上门的方便便成了你的客人,尤其是天气不好时叫外卖的客人就会明显增多。这样,有外卖的店一年四季淡季旺季不很明显。春夏秋天气好的季节店内好一些,冬天在很多店惨淡经营之际,有外卖的店却总是忙个不停。其次,有外卖的店相对比较安全。有个外卖工忙时出出进进,闲时呆在店里,小偷小摸或明偷明抢的事儿也就少多了。还有就是外卖工还可以帮忙干点儿活,闲时聊聊天。要知道成天闷在小店里,那份无聊也是十分难挨的。

有一利就有一弊,外卖店操作起来麻烦也不少。

首先,对于中国移民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半路出家学了点法语,平时办点日常生活中的事还行,真要是对着电话从各种口音口语中听出我们并不熟悉的路名及商品名称,还真需要些时间。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不是送错地址,就是送错东西,再就是任客人怎么解释都听不懂。有时就顺手把电话递给店里的客人,要不就说卖没了或者干脆说没有。有的东西错就错了,退回来重送。而有些东西却是不能错的,比如说卫生巾或避孕套之类的东西,人家没要送去了难免尴尬,这两样东西是客人常叫的,我拿不准时又不好直接问,就哼哼哈哈地装糊涂。这时客人就会给你解释:“给女人的,每月都有几天要用的。”“做爱用的,以免怀孕。”我听得千真万确了才送过去。忙的时候两部电话同时响起来,这边客人还排着队,顾了电话顾不了客人,那才真叫个乱。当然凡事都得有个过程,熟了以后,只要一看来电显示的号码,就知道是谁家,要叫什么东西了。

其次,外卖店要有送外卖的工人。熟悉路,驾驶技术好,又要会点法语,最好还能做得久的外卖工并不好找。外卖工作虽然收入还不错,可毕竟是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老移民不愿意干,新移民也只是把它当成“驴”,骑驴找马。许多人只是在假期,在读书的业余时间,在失业的日子里做一段时间,然后再转做别的。找本地人送外卖,语言,路况,驾驶技术都没问题,也愿意干。可又太不靠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迟到,早退,旷工如同家常便饭。许多人还时不时偷点拿点,谁还敢用。外卖工不稳定,外卖服务就保证不了,店主也跟着挨累。车坏了,人病了,有事来不了啦,店主就要亲自上阵了。

另外,无论如何便利店送外卖是多了一摊子事。接电话,准备东西,春秋闲死,冬天忙死。常在路上跑,车祸少不了。一年到头,钱没少赚,心没少操,哪多哪少,还真说不好。

外卖服务大多是收费的。比如我的店对外卖客人要加收一块两角五分的外卖费,另外客人还要酌情给数额不等的小费。由于在家叫外卖要比亲临便利店贵一些,起初我还以为叫外卖的都是有钱的人,花钱买享受,时间久了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与人们想象的正好相反,在叫外卖的客人中穷人多,富人少;年轻人多,老年人少。而在给小费方面也是穷人好,富人差,年轻人好,老年人差,不常叫外卖的给得好,常叫外卖的给得差,法裔人士给得好,英裔人士给得差。

在便利店工作,整天跟人打交道,摩擦在所难免,外卖工也是如此。

外卖工与客人之间的发生的矛盾往往都是由小费引起的。小费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象饭店,旅馆,出租车等服务行业被服务者要付消费。而饭店、酒吧的服务员及外卖人员更是只拿比法定时薪还要低的底薪,额外的要靠小费来补充。我们店的绝大多数的客人都遵循此惯例,但是也总是有那么几个客人常常分文不给,当外卖工流露出不快的神情时,他们还舔着脸打电话向我投诉,并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告诉我这个外国人:加拿大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给小费。我也跟他说:这不是法律而是一种惯例,是你们国家的惯例,另外加拿大法律也没有规定外卖工拿不到小费还要陪着笑脸。

后来,我问过隔壁西人饭店的西人外卖工是否遇到过不给小费的现象,他的回答却是:从来没有。我们不能由此就上纲上线说什么“歧视”,但这种对本地人按惯例办事,对“外地人”能蒙且蒙的双重标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开店久了也有了经验。对那些屡叫外卖屡不给小费的客人干脆在送货单上多家两块钱就完了,省得费话。

不给小费充其量也就是小气鬼办的小气事儿,还有的占便宜的行径就近乎无赖了。

有一次,外卖工同时带着几个外卖出去,忙乱中错把价值几十元的红酒送给了一位只要了一包烟的客人。发现送错了后连忙赶回去,客人就是不给换说已经喝了。你要的是烟,而你收到的是酒,喝了算是怎么回事?我一气之下开车过去想理论一番,谁知,敲门没人开,电话没人接,叫警察事儿小不说,这只是个错误引发的无赖行径够不成犯罪,再说他就说是喝了,谁也没办法。而如果我要是再大声砸门邻居报警就真的会有麻烦了。当然这样的客人终究是极少数,更多的客人还是大大咧咧,很好说话的。有时忙乱中拿错了或是拿少了东西,客人总会说没关系然后照单尽收。最有意思的是,有一次客人叫外卖,外卖工送了去。一小时后,客人打电话催问外卖工是否出发,为什么还没有到。外卖工一再强调货已经送了并收了钱。我们核实单据后发现,原来是外卖工送错了地址,而那位没有叫外卖的客人见有东西送来就付钱收下了,以至于真正的客人没有收到东西,而外卖工也没有发现。

还有一个客人更搞笑,打电话要一箱六只装的酒,外买工送去后,他却说他没叫外卖,并领着外卖工走到里屋打开冰箱说:你看我这儿还有酒呢。外卖工只好又把酒又拿了回来。店里的电话有来电显示,我也认识他的电话号码,也听得出他的声音,但他就说没叫我们也没有办法。谁知过了半小时他竟再次打来电话,催问外卖工为什么还没到。我把他打过电话,以及打开冰箱说还有酒的话跟他说了一遍,他也笑了,“我说过这话?还打开冰箱?

此君乃真喝高了!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1)

不久前,蒙特利尔日报报道,在来自各国的移民经营的小企业里,业主们大多只原意雇用本族裔的员工,而非当地人,并反问,这算不算是另一种歧视?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但除非万不得以,我是绝对不会雇用老外外卖工的。

刚接店的时候,前店主有三个外卖工,两个老外一个中国人。我要求老店主在我接店时把两个老外开了,表面的托词是:我借了很多钱,想自己送些外卖,多赚点钱。实际的原因是,我不想用他的老雇员,前朝老臣容易倚老卖老不好管理,加上他们又是本地人、自恃语言好、经验多、客人熟,使我这个新人不得不对他有所依赖而永远端不起老板的架子。即使要用也要先开了,过一段时间我再给聘回来,那他们就是我的雇员了,好说话。

我的这种想法并非空穴来风,很多朋友都是从老外手里买的店,由于语言不好,环境不熟,经验不够,反倒被雇员们瞧不起,他们根本不把老板当回事,有的甚至指挥你干这干那。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之后,你才会渐渐地找到“原来我才是这个店的老板”的感觉。

中国人则不同了,在国外我们就是自家人,语言无障碍,文化大致相同。一见面“哪儿人呐,吉林?真的吗?我是沈阳的,东北老乡”,“湖南?哦,十多年前去过,好地方,我有个同学在长沙”, “刚接店,很多事儿都不熟,多多关照”等等。几句话便拉近了距离,加上都是新移民,闲暇时间便有了更多的话题。实践证明我的选择也是对的,五年中,我前前后后用过不下三十个外卖工,中国人没的说,唯一的一个老外却给我留下了非常糟的印象。

鮑勃是我店的邻居,准确地说他的前女友是我的邻居,和我的店只隔一个房子。那段时间他正好住在女友家,常来买东西,也常问我是否需要外卖工。在我的眼里,鮑勃就是那种“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人。年轻时没怎么正经工作过,六十七八岁了没有退休金,只是拿政府的养老金。加上喜爱杯中物,便常常入不敷出,到处打些零工。那时正好赶上有一个外卖工不干了,一时找不着合适的人,我便问鲍勃愿不愿意干,他满口答应,第二天便来上班。老头人不错,按时来,没有外卖时也不闲着,常常帮着干些简单的活。但后来我就发现他送外卖总是比别人慢,原来他从小在这儿长大,几乎人人都认识,送外卖的路上时不时就跟人唠上了。还有就是他不会看地图,熟悉的路自然是开车就走,不熟的路,我要先看地图,然后给他讲清楚。好在因为他岁数大,我给他安排的是白班不算忙,也就将就着用。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无法忍受便不得不跟他说拜拜了。

有一天,鲍勃十点准时上班,送了几个外卖后人就消失了。我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坏了,出车祸了。我开车沿着他送过外卖的路线转了一圈,没发现异常。然后就想,会不会是突发疾病上医院了?毕竟这么大的年纪了。于是我又去了他的女友家,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我连忙打电话叫别的外卖工来替班,心里却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晚上五点多钟,替班的外卖工送外卖回来告诉我,他刚刚看见鲍勃正在一个叫外卖的客人家喝酒,还告诉他:别跟老板说我在这喝酒。我一听,这个气呀!这个客人已是第二次叫外卖了。第一次叫的外卖,也就是早上鲍勃失踪前送的最后的一个外卖,肯定是被朋友留住喝上了。因酒旷工对老外来说并不算是什么事,我以前打过工的洗车行就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当星期四发工资后,工人们下了班就出去喝酒,第二天就会有人因为喝多了而不上班。令我生气的是,你不会打个电话吗?举手之劳,撒个谎,车坏了,生病了,不就完了,我好安排别人,也不用替你担心了,就是再傻想不起来要打个电话解释一下或是干脆撒个谎,也不至于还打电话接着叫外卖吧。这还不算完,第二天早上十点他没事人似的来了,我问他来干什么,他竟回答来上班。我说你以后不用来了,他还问为什么,真是雷死人不偿命。

老外就是这么简单,开了就开了,不解释、不检讨、也不生气,不仅如此,该来还来,该消费还消费。后来和女友分手,搬出去住,因为距离较远,来的少了,叫外卖叫得多了,常常和老哥几个喝得昏天黑地。本质上人是好人,怎奈一纯酒鬼也。

从那以后我就再没用过老外外卖工,倒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中国人守时,勤劳,讲信用,从不会放你鸽子,交流起来又方便,何必雇用老外呢?

雇用中国人也有不利的地方。比如语言不行,甚至压根不会法语,找路、记住路名需要时日,与客人沟通存在困难,另外相比开了一辈子的车的老外车技明显不行,快慢不说,撞车事件时有发生。再就是中国新移民有知识、有技术,送外卖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个过渡。所以一年、半年、甚至几个月就不干了是经常事。我们就得重新招人,而每有新人到来,我和妻子两人都要呆在店里。因为新人不熟悉路,送得很慢,有时走错路,乃至走丢。两个人在店里,必要时妻子站店,我可以帮着送几单以解燃眉之急。

在便利店送外卖收入不错,也不算太累,但春夏秋冬,风霜雨雪,加上时不时也会遇上挑剔难伺候的客人也是不易。外卖工的收入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每天外卖工到来,我便先给十五元钱零钱。前店主如此,我也延续着这么做。我想这本应该是汽油钱,但由于汽油价格不断攀升,十五元钱显然已不够,店主(包括我)又不愿多给,便改口说是零钱。第二,外卖费的收入全部归外卖工所有。我的店加收外卖客人每单一元两角五分钱,路远的地方还要加钱,一天下来平均要送四五十单,至少有六十多元的收入。第三,小费收入。除了个别时候,个别客人不给小费外,一般每一单都会有一块多到三四块的小费,五六块以上的时候也有但不常有。这样,平均下来也有个百八十块钱。我的店的日外卖单数最低记录是二十四五单,最高纪录是九十几单。外卖工的收入最低记录也要百元左右/日,最高纪录突破三百元/日,平均日收入应有一百五十元左右。一天送二十多单时,能把人闲死,送七十单以上能把人累死。

真是一份工作,两条人命。

外卖工收入不错,但是也蛮辛苦。工作时间长,每天十三个小时。当然有一半时间是在看书看报或聊聊天,通常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以后会开始忙起来,同时带走七单八单是常事,而且晚上以送酒为主,成箱的酒送到楼上,还要带回客人退还的瓶子。加上送外卖一般要求速度,尽量开快车,下车快走甚至跑步到客人门前,也是个力气活。另外,开车送外卖也很费车,况且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几年下来,外卖工因交通违章收到罚单不下十人次,撞车事故不下六七次,其中两台汽车报废。好在每次人都安然无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而撞车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与我无关,可毕竟是在为我工作时出了事,心里总是过意不去。

除了工作辛苦外,常与客人打交道,外卖工与客人之间摩擦也在所难免。主要矛盾来自两方面:一是小费问题,二是尊重问题。小费问题我们前面讲过,这里再补充一个技巧问题。打个比方外卖单上你要收的钱是十四块五,客人以面值二十元的纸币付账,这时,如果你找给他一个五元的纸币加上五角硬币,很多时候他就会假装似懂非懂地收下那五块钱,而只把那五角的硬币留给你,而如果你找给他的都是硬币,他至少会给你一块五或两块五。说到尊重问题其实也是个面子问题,这里也有个文化差异。

举个例子,如果你跟老外说,你叫我一声爸我给你一百块钱,很多人都会叫一声爸然后拿钱走人,张嘴之劳,为何不要,但中国人绝不会这么做,一张面子岂是区区几个钱能买得到。另外,外卖客人以酒鬼居多,多数还好,有的人喝点酒就有点儿找不着北了,打个电话,趾高气扬,外卖工到了也代答不理,有时不给小费却还理直气壮,这是外卖工最不能接受的。老子在国内堂堂一工程师或大学教授,要不是刚来,加上语言问题,怎么也轮不上来伺候你们这般酒鬼呀,生气之余,想家,思念祖国之情油然而生。其实他只一酒鬼,酒后失态而已,大可不必认真。可说归说,做起来还是不容易。

有一次,一个外卖工送外卖回来,极为难过地跟我讲了他的被辱的经历:他刚刚送的客人本是一工厂的小老板,平时消费好,小费也好,每次送外卖都打开一瓶酒要外卖工坐下喝一个。那天他和一帮朋友找了几个年青貌美的姑娘在家开Party,外卖工到时,他们显然已经喝高了,付钱时竟把钱放在了地上。外卖工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最后在一片笑声中抓起钱就跑了出来。他的委屈我完全能够理解,但也没有必要屈尊受辱。其实很简单,你同样可以把酒一瓶一瓶地拿出来横放在地上让它滚得到处都是,看他们捡还是不捡,较大的可能是大家在一片笑声中扯平了,或者让他把钱捡起来放到你的手上,甚至你可以生气,拿回酒转身离开。以我和老外打交道的经验他绝对会乖乖地把钱捡起来,递给你,并跟你道歉,说只是开个玩笑别在意等等。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2)

圣诞节是西方国家最重要的节日,节前的一段时间也是盗窃犯罪的案发高峰。一些商家、店铺更是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2006年,在圣诞的前几天,我的店被大肆洗劫,损失的香烟,彩票等价值大约两万多加元。

2006年12月14日早晨,像往常一样,我们匆匆忙忙起床,赶到店里。到了门口,发现门前的停车场有一根电线断落下来,几乎碰到了地面。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应该给警察打电话,要不来往的人碰到了可能会有危险,妻子说,说不定早已有人打过电话了。说着话,妻子拿钥匙开门,却发现门锁的位置变成了一个黑洞,门锁已不翼而飞,一推门,放眼望去,不禁大吃一惊。眼前的香烟架子上已是空空如也,一些散卖的雪茄仍的满地都是,放报纸的架子东倒西歪,连垃圾箱都是倒扣着,到处一片狼藉。那时候,隐藏香烟的新法规还没有出台,香烟都是明晃晃地摆在烟架子上的。我们连忙跑进里屋烟库,门已被撬开,上百条香烟,成捆的刮票也都不翼而飞,我惊慌失措地拨打了911报警电话。

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我们又仔细地检查了被盗的情况:柜台上摆放着的装有刮票的塑料摆台不见了,收银机被砸个稀烂(因为里面平时放着两百多块的零钱),录像监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都被破坏了。再仔细看看里屋,能翻的地方都翻了,窗户和后门也是敞开着的,而前门,也就是正门的门锁也只剩下一个圆圆的洞。应该是小偷们用冲击钻直接给冲了下来的。

由于要保护犯罪现场,我们只是大概看一看,便站在门口等待着警察的到来。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警察连个影儿都没有,倒是一位常客,附近一个警察的太太来买东西发现了情况,拿出手机气愤地把电话那头(应该是她先生)的人训了一顿,言语间是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店主报案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人过来等等。警察的姗姗来迟在我的意料之中,在加拿大拨打报警电话,电话那头首先会问报警人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他会在电话里给你做些简单的急救常识方面的指导,警车也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如果没有人员受伤,也没有坏人还在场等紧急情况,你就等着吧。

大约又过了十几分钟,警察不紧不慢地来了,拿着笔纸,简单询问、记录,然后,递给我几张正式的表格让我逐项填写,并让我写下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以及全部财产的损失情况,做为报案的书面文字记录,以及日后找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警察这也就是例行公事,询问、记录就算是完事了。又过了一会儿,专管刑事侦破的便衣警察来了,这个人一看就与众不同,穿着深色的长大衣,眼睛深陷,目光炯炯,鹰勾鼻子挺拔,一付不苟言笑的样子。先是一通照相,然后前门、后院地来回走了几趟,接着又询问了几户近邻,最后,跟我简单地分析了一下案情。

发时间应该是在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罪犯应该是两到三个人,他们先剪断了电话线(我以为是电线)以便破门时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然后进屋破坏了录像监视以及报警系统,并走到地下室拆卸掉报警时用来鸣笛的喇叭,接下来,打开店后面的门窗以留逃路,这样在夜深人静之时就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盗窃活动了,从脚印看,得手后他们应该是从后门逃走了。

对我来说,他给我讲这些没有什么用,我想这可能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也就是一听一过,我知道便利店被盗的事多了,从没听说破了案的,就是破了,钱也找不回来了,以老外的生活方式也早就花了,别想追回赃款之类的好事。他走后,我就开始打扫被劫后一片的狼藉的店铺。当务之急是要先安一把锁,照着电话黄页找了一家安锁公司,除了在原来的地方重新又安了一把锁外,在门框略下一点的地方又安装了第二把锁。安完锁已是中午了,女儿放学回来,看见店门前的警车、警察以及围起的用以阻挡客人并起警戒作用的黄色胶带,吓得脸色煞白。因为在电影里只有在凶杀现场才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再看看一脸无助的我,她竟以为是妈妈出事了。

女儿的学校离我们的店很近,平时中午她都是回店里吃饭,被窃贼一闹,我们早忘了做饭,就是没忘也没有那个心情做饭了,加上收银机坏了无法正常营业,我们便关了店(这是五年中我们唯一的一天关店,实属“被关店”),开车去饭店草草地吃了口饭,女儿便又回学校去了,而我们要去银行取钱,去买烟、买收银机、打电话叫魁北克博彩局派人来补送刮票,打电话叫电话公司派人来修复被剪断的线路,叫保安设备公司派人修理被弄坏的报警装置以及监视系统。除了电话公司,其他都是要花钱的,而且由于是紧急报修收费价格不低。

不管怎么样,回复正常营业是当务之急。

粗略地算了一下,被盗香烟二百多条,价值约一万四五千元,刮票四千元左右,加上零钱以及损毁的物品,这次被盗的损失应该在两万元左右,幸好,我的店坐落在居民区里,这些贼只是偷了价值较高、好拿、又好销赃的物品,而没有像听说过的那样,一些盗贼开着卡车连同果酒,啤酒都拉走了,否则损失就更大了。这伙盗贼可以说是收获颇丰,可以好好过个节了。反思一下,我也是太大意了。前店主,前前店主们,以及我自己在开店之初的十个月都是住在店里,所以相对安全,从没有发生过被盗的事情,也就没有丝毫防范意识。住在店里,自然地全部家当都放在店里。后来,我搬了家却没有意识到情况不同了,觉着店就在居民区,前后左右都有人家,就仍把香烟,刮票等价值较高的东西放在店里,以致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被盗的当天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大概是第二天或是第三天公司便派了一位女士来到了店里。她先是简单地看了看,拍了拍照片,然后坐下来,拿出随身带来的一个小录音机,打开,放在桌子上,叫我把事件的经过做一个详细的描述。随后跟我说明了进行赔偿所需要的时间已及办事的程序,并让我出具近一个月来买烟的发票。后来我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要保险公司赔付。彩票部分由魁北克博彩局负责赔偿,而数额较大的香烟的赔偿则分为两部分,保险公司赔一半,另外一半要由联邦政府赔偿。因为香烟的价格的一半是作为税收要交给政府的,比如我们买烟时,一条香烟的价格总共是60多元,而收据上的细则则包括某某香烟价格30元,联邦税26元,再加上销售税。我买烟的同时有已经交了税,现在被偷了,商品的价值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而税的部分就要由政府退回了。至于保险公司索要买烟的收据,是为了根据客户通常买烟的量来推算你的合理库存,以免客户多报,从而使保险公司蒙受损失。魁北克博彩局和联邦政府的赔偿部分比较简单,不用来人,填个表,同样需要把买刮票及香烟的收据复印,寄过去就行了。

    几个月的时间,保险公司、联邦政府、魁北克博彩局的赔偿支票陆续寄了过来,与我的实际损失大致相等,也算我的保费没有白交。

    事情还没有完,保是保了,赔也赔了,但是鉴于我店的安全问题存有隐患,保险公司要求我重新安装一种新的更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就是变有线为无线。具体的技术我不懂,反正就是把信号连在手机上之类,这样,即使是窃贼剪断了电话线,警报照样响起,信息也照样连线报警中心,窃贼就不会在平安无事的条件下稳稳当当的有啥拿啥了。我最终因为价格原因没有安装那个装置,并且,我认为即使安了,窃贼还是会在警察到来之前的几分钟时间里偷了就跑。从此为了避免再次遭遇窃贼,我便开始把烟、刮票放在家里,这样,每天关店前都要统计卖出的香烟,刮票,回到家后再根据估算进行补充,第二天早上带到店里,这样凭空增添了许多劳动量。并且,从那以后,每年圣诞节将至我都会为店里的安全问题而担心。

    为了安全起见,我又花了一千多加元,在店的所有的玻璃门窗上安装了几乎每个便利店都有,而我自恃安全一直没有安装的铁栏杆。以前,开店的人总是喜欢把便利店比做监狱,因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睡觉他们几乎都被关在四周布满了铁栏杆的屋子里。

现在,我的便利店也终于看起来像个监狱了。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3)

如果说加拿大的社会治安不好,绝对没有人相信,也不是事实,但便利店,尤其是中国人经营的便利店却绝对是社会治安的重灾区。随便找个店主,他都会给你讲出一大串,你闻所未闻的的便利店被偷、被抢的故事。

总体来说,加拿大的社会治安是相当不错的,来加十年,我还一次没碰到过街头吵架的,动手打架那更实属罕见。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的事也只是极偶尔在电视新闻上看得到。按官话说,这要归功于加拿大的国富民强以及人们的文明意识及法制观念较强等等。在我看来,还有一点,就是在加拿大作为偷、抢主要目标的现金的流通量太少,使贼无钱可偷。拦路抢劫,很有可能被劫者除了卡而身无分文;入室盗窃,也常常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试想一下,如果许多人都怀揣上千加元的现钞成天在街上游荡,抢劫犯罪率不上升才怪呢!

便利店因为是小生意,现金交易量较大,还有香烟、彩票、红酒等商品有着便携、价值高、又好销赃的特点,所以很容易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在我的店被盗的当天夜里,附近的另外三家店铺也同时被盗,其中一家带加油站,规模较大的便利店已是三年内第五次被盗。这种在同一天夜里,对同一个地区连续几家进行洗劫的作案方式并不少见,更有甚者,有时窃匪偷完一家便利店后,在第二天或第三天杀个回马枪对同一个店再一次进行洗劫,搞得店家心力交瘁,欲哭无泪。在以人为本的加拿大警察的眼里,只要没有人员受到伤害,这都是小事一桩,加上有保险公司垫后,店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就更无所谓了。所以事情仿佛变的简单了,被盗、报案、索赔、理赔,再被盗、再报案、再索赔、再理赔如此循环而已,很少听到加大力度打击便利店盗窃之类的风声,倒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不愿为便利店一族投保了。

    幸运的是,我的店夜里被盗的事仅此一次,以后没再发生。被盗大约半年以后的一天,我接到了负责此案的警官的电话,他告诉我由于没有线索,对该案的调查结束了,也许日后会有其他案件发生而牵涉此案再另行通知我。对于我来说事情早就过去了,只是心里企盼同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

相比之下,这种在夜间有组织、有目标、专业的撬门压锁入室盗窃还是少数,而发生在便利店里的抢劫事件却几乎是每个店都遇到过的,并且绝大多数不只一次。

我的第一个小店地处闹市,所以常常会受到鸡鸣狗盗之辈的骚扰。记得刚刚接店时,总有几个十七、八岁的小子在门前晃来晃去,有时也进来买些东西,其中有个带黄帽子的却从不进来。当时老店主还在店里帮我,他告诉我说,那个黄帽子偷过店里的东西,所以被禁止人内。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他们几个人虽然举止穿戴貌似不良少年,但人还算客气,也常常买些东西,也就放松了警惕,有时黄帽子进来我也默许。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妻子生气地告诉我那个黄帽子拿了两大瓶啤酒不付钱跑了。我非常生气,中国有句老话:兔子不吃窝边草。经常见面,客客气气打招呼的熟客居然趁我不在,抢我的啤酒。我拎起一个几乎每个便利店都有的,自卫或是吓人、打人用的棒球棒,开着车就去找他。我知道他是常客,住的也应该不会远,就开车一圈圈的绕,没有找到他,却碰到了他的黑人朋友。我问他,黄帽子在哪?他问我出了什么事?我说他偷了我的酒。黑人说,这样吧,我叫他今晚把钱给你送去。我说不行,我要找到他打折他的腿。其实也就是说说,一来当时是在气头上,二来也是吓唬吓唬他们,否则,你忍气吞声,周围的小痞子就会得寸进尺地成天骚扰你,就像老店主似的,今天偷了你,明天还在你门前晃。虽然人没有找到,但从那以后,黄帽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事后,邻居告诉我,千万不能说打人之类的话,否则他会控告你:“恐吓”,警察来了先要抓的人是你。

还有一次,是在晚上,当时我们一家三口都在店里。一个长得粗壮的南美人来到店里,拿出一大瓶酒走到柜台前,就在我们以为他会付钱的时候他却撒腿跑了,我和妻随即追了出去,人早已消失在黑暗里,正待我还要去找时,另外两个小伙子往店里走去,妻子怕他们是同伙就叫我赶快回去。第二天,楼上的法国移民告诉我,其实那个偷酒的人并没跑远,就躲在他楼下的拐角处。我不知道他事后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义。

类似的事在便利店很多,又没有办法,找警察事儿太小,况且就是警察来了,黄瓜菜早就凉了,就算是警察抓住了他,警察先会问你要不要起诉,在加拿大,人们习惯打官司,屁大点儿的事都要折腾一年两年,最后被告一句没钱,你也没办法。忙于生计的便利店业主们哪有那个精力为几瓶酒打什么官司,往往回答:不!警察便会把你的东西还给你,然后告诉他,下次不许再进你的店,仅此而已。

我的第二个店,由于在蒙特利尔外围的一个小城市,民风相对古扑,人也不杂,几乎清一色的法裔,治安好多了,加上店里每天都有外卖工出出入入,除了那次“圣诞惊魂”外,倒也平安无事,五年来唯一的一次被抢,还被我破了案,并追回了赃款。

那是一个暑假,我的店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新客人,小伙子二十出头,长得较帅,文质彬彬的样子,几乎天天来买些东西。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妻子说有个人拿了一瓶白葡萄酒没付钱跑了(这边的抢劫事件经常是趁男主人不在的时候发生),妻子说是最近的常客,并描述了他的样子,以及经常买的东西。我似乎有些印象但又不能确定,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了,我也就没有像往常那样去追去找。

过了几天,有人叫外卖,正好外卖工还没到,我就自己去送。我看到叫外卖的人特别像妻子描述的那个偷酒的人,我不敢确定,又不可能回去叫妻子,便壮着胆子诈他,他坚决否认,我说:你跟我到店里,我那儿有录像(其实那几天正好监视系统出了故障跟本就没录上)。在我们争执过程中,屋子里又走出了一个人,是我的外卖的老客人,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个年轻人是他儿子,是回来过暑假的。我坚持说是他偷了我的酒,并说要么给钱,要么叫警察。后来他爸爸替他给了钱,并当着我的面教训儿子:“人家开店容易吗,偷人家干什么,要偷你偷IGA(大超市)去呀!”然后跟我说再见,跟儿子回去喝酒去了。倒是我听了他说的话愣住了,还呆呆地站在那儿。

    相比之下,我的店还是好的,许多店主被刀威胁过,被枪(大部分是假枪)指过,就为了收款机里的几百块钱,好在这里的人只要钱而不伤人,多数受伤的情况都是由于店主反抗造成的,而这种反抗并不像国内那样作为勇斗歹徒而大加赞赏,恰恰相反,警察来了会警告你,要啥给啥,不要动手,有时弄不好还可能因此惹上官司。

记得我刚来加拿大不久,看到一则新闻:有一个阿拉伯人开的便利店屡次在夜里被盗,店主盛怒之下,带着兄弟连续几夜躲在店里,终于有一天撞上了入室的小偷,兄弟俩一顿棍棒把小偷打个半死,事后,小偷起诉了兄弟俩,兄弟俩有罪是肯定的,虽说他们同时也可以起诉小偷,但弄不好打人的罪还要大于偷盗的罪。

我的一个朋友算是运气好的,他的店也有几次被抢,事件发生时都是他太太一个人在场。有一次,恰好他在里屋,便提着棒球棒追了出去,我的朋友是大学体育系出身,结果可想而知,追上后一顿胖揍,打的抢劫者跪地讨饶,警察赶来后问明情况放了我朋友一马,还诱导地问我朋友:他手上的血,是他自己逃跑时撞的吧?我的朋友连连说是。临走时警察还扔了一句:身手不错啊,可以当警察了。

说实在的,这里的抢劫者大多数并不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坏人,多是酒鬼和吸毒者,毒瘾或酒瘾犯了,就去偷去抢,即使被抓住了也没什么事,所以,做起案来并不专业,没预谋、没组织、没计划,并且通常是见有机可乗突发性地作案,加上有多数情况下是一人做案,所以常常是偷鸡不成反失把米。

有一天,两个身材瘦小,头上戴着万圣节时人们常戴的那种面具的人,来到我的另一个朋友的店里,我的朋友以为是恶作剧就没在意。没想到,其中一个瘦瘦的手里竟亮出一把小刀,我的身材高大的东北老乡非但没有害怕,反倒觉得可笑,抓起柜台里的板凳就砸了过去,倒把那两个小贼给吓跑了。

还有一件事,是不久前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的。画面上一个人走到柜台前,右手缩在袖子里做出有枪的样子,举起手臂对准店主,要他打开收款机。店主佯装在键盘上乱按一气就是打不开机器,着急的劫匪忍不住从衣袖中伸出根本什么都没拿的手,要帮着打开键盘,机敏的店主顺手抓起棒球棒,冲出柜台便照着他的身上打了起来。打斗中棒子脱手落在地上,正好有客人进来,捡起棒子又递给店主,店主接过手又是一顿乱棍,叫人看了真是解气。

最有趣的故事,是听人说的不知是真是假。有一天,一个黑人走近一家便利店,喊了声“打劫”。店主是新移民没听懂他说什么,就用生硬的法语说:等一下。然后掏出法汉字典翻了起来。劫匪被他反常的举动造愣住了,一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吓得跑了出去了。店主最后得知他说的是“打劫!”吓了一跳,赶紧打电话报警。而莫名其妙的劫匪想了想又有返回店里,这时警察来了,逮了个正着。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4)

相比夜间入店盗窃,以及与人正面发生冲突的抢劫,小偷小摸对于便利店来说发生率更高,几如家常便饭。然而店主们倒也不那么生气,因为偷还是背着你、是怕你的表现,发现不了眼不见为净,发现了往往也因被偷物品价值不高,把小偷撵走了事。

西方人很宽容,即使是至亲的人被伤害,也只是默默地流着眼泪说:上帝啊,为什么?为什么?而不像我们中国人那样爱憎分明:这个挨千刀的,我要杀了他!中国人注重传统道德,对违背了它的人嗤之以鼻,甚至绳之于法;而西方则是代之以宗教教育,对违背社会公德甚至是违法乱纪的行为报着宽容的态度:上帝饶恕他吧!

对于小偷小摸的行为,中国人更是上升到了人的本质的高度;西方人则把它视为是人性的弱点。其结果,在我看来,中国人,尤其是中小学生有过偷盗行为的可能占少数;反过来,西方人,至少在魁北克从没有过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应该占少数。

西方人愿意以天气打开话题。有一天,我的店里来了个客人,话题方式却与众不同:“嗨,你好,这个店还在啊,几十年了,我小的时候常来偷糖吃。”这个店对于他来说是亲切的,勾起了他对顽皮的童年的回忆。现在我写到这里也是一笑了之,可当时作为在任店主,饱尝被偷的滋味,心里不禁骂道:什么好事呀,还有脸说。

如果你留意一下卖店的广告,你就会发现,很多卖家往往会刻意写上:靠近中小学,以示有一群固定的客源。其实在中小学附近做过店的人都知道,挣学生那点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主要是惹气。午休时,呼啦一进一帮,有掩护的,有动手的,时买时偷,边买边偷。奇怪的是,当地的人并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有时我跟客人聊天谈起此事,他们会说,小孩偷东西不是他们的错,都怪大人,大人不给钱,他们就偷呗。不是你的店,说得倒轻松!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里的人对孩子也的确是好,在我的店里只要是有小孩买东西钱不够,后面的客人都会替他们付钱,几乎无一例外。有时,大人进来买东西,看见有小学生在买糖或是小食品,往往会拿出几块钱给他们当做赞助。而法律上更是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加以保护,家长都没权打孩子,别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店主们对中小学生一族很是头痛,说他们不听,骂他们不怕,碰又不能碰,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小孩们往往偷些糖果或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价值倒也不贵,只是一但养成了习惯,总来偷谁也受不了。

成年人(主要是一些酒鬼,烟鬼和吸毒者)偷的东西就多了,其中以酒为多,进入酒库,我常常会发现酒箱被人打开,里面少了一瓶或几瓶酒(在这里,单瓶或小包装的酒,人们可以在酒库外面拉开玻璃门从架子上拿,而大箱的酒客人则可以进到酒库里面去拿,这样顺手牵羊偷酒的事便时有发生)。还有一点和中国不同,这里是兔子专吃窝边草,偷你的人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你的常客,邻居,是平时总和你打招呼的老查,老理,老彼,老德。

有一天,就住在我隔壁的邻居夫妇来到店里,女的跟我妻子聊着天,男的进了酒库,由于是常客,我并没有在意,径直走到里屋,一边吃饭一边习惯性地看着监控画面。一个画面上邻居女人在柜台前和妻子聊着什么,而另一个酒库里的画面好像有些不妙,那个男的背对着镜头,做出往怀里揣东西的动作。我赶紧走出里屋,这时,男的已经走出酒库,手拎着一箱酒在柜台前交款,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又不敢翻他里面的口袋,也没有这个权力,只是用怀疑的目光瞪着他。待他走了以后,我又回到里屋,仔细地研究监控画面,从他的动作上看,我敢确定除了他买的那一箱酒,他还往怀里揣了几听罐装酒,但是由于是背对着镜头,看不到手拿着酒,往怀里揣的镜头,真要是找警察证据不足,或是跟他对质,他死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于是,我又使出了我屡试不爽的“诈”的伎俩。我诈着胆子去敲门,敲了半天,他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熟客开了门,并说主人不在。我生气地一字一句的说:你的朋友偷了我的酒,电脑监控系统已录的清清楚楚,要么还钱,要么我就打电话叫警察。他连忙说,别叫警察,他会替他的朋友还钱。不一会儿,他来了,替他的朋友还了钱。我请他转告他的朋友,再也不许迈入我的店门。

    从此,他不敢再来店里,便派他女人来,我心知肚明她是帮凶,但是她一口咬定她并不知情,反正她是来买东西的,我也就不再和她计较。过了约半年的光景,有一天那男的又来了,我的气早就消了,况且他还是个好客人,就没说什么。他倒是主动解释,他要买本色情杂志,他女人不好意思,所以没办法,就只好他自己来了,从那以后他又成了我的常客。

      在中国,即使父母都是职业惯偷,多数也会在孩子面前教育孩子不要拿人家的东西,做个正直的人。这是一种虚伪,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传统。在这里,没有这么麻烦,有时,个别偷东西的人了,不避讳孩子,甚至会同心协力,共创窃机。

     我朋友给我讲的发生在他店里的两件事绝对可以使中国人大跌眼镜。有一回,店里来了父子俩人,父亲要找什么东西把我的朋友引到了后面,儿子便在柜台前偷东西,幸好朋友的妻子从外面回来将其当场拿下。还有一回,是一位母亲来到店里要买本价钱较贵的画报,由于钱带的不够,就走了。过了一会儿,她的七八岁的女儿来了,买了份报纸紧紧地抱在怀里,递上一块钱。我的朋友发现报纸比平时厚很多,就拿过来,发现里面夹着刚才妈妈没有买的那本画报。妈妈先来把画报放在报纸里面,女儿来买报纸,配合的可谓天衣无缝,怎奈开店人早已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把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安在便利店主的头上,纯属王婆卖瓜。自称数钱数到手抽筋(主要是零钱)的我,就曾被假钱骗的七窍生烟。客观地说,在加拿大市面上流通的假币并不多见,但是在零售商那里却时有出现,因此,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商家都拒收面额 50元或是100元的钞票。其实,假钞就是假钞,稍加辨别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我的店对于大票照收不误,至今我还没有见过 50元以及100元的假钞,倒是 20元、 10元以及5元的纸币由于疏于查看而收到过一些。

     在众多的面值中,20元的假币比较多见。有一段时间,总有一些年青的陌生人来店里,用20元钱买一块儿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以换得你找给他的真钱,虽说稍加注意便可以识别真假,但忙起来也难免有疏忽之时,所以我收到过假币,店员也收到过,外卖工夜里忙时更是被骗。一天,外卖工在送外卖时地跟客人谈起此事,有位客人便以10块钱买下外卖工手里的 20元假币,外卖工回来高兴地跟我讲述他少损失了10元钱。过了不一会儿,那个客人便拿着那 20元假币来店里买东西,弄得我哭笑不得。

    最后一次收到假钱,是一个晚上,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来到店里,一个巧克力,一张20元面值的假币。我没有像往常那样手一摆,说声;假钱!然后把他打发了,而是把钱拿在手里跟他说:“我这里最近经常有人来花假钱,我已经报了警,警察要求我,收到假钞一律没收,所以,这个钱现在不能给你,你如果认为是真钱,你可以签上名字,明天我核实后再来取。”他没等听我说完就连忙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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