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重组:化工厂安全职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2:42:29
化工厂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首长负责制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二、企业协助法定代表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三、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行政一把手为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四、各岗位从业人员为本岗位的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六、各部门,各级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厂的各项制度。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八、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正确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坚持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九、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劳动卫生的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性。  十、定期举办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十一、实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发生事故的部门及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厂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警。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