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泽国货集团:阶梯电价果然被异化成变相涨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08:58:32
国家发改委宣布,从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此次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并不存在通过阶梯电价变相提高电价的情况。

  去年阶梯电价征求社会意见之时,“阶梯电价不要异化为变相涨价”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时隔一年多后发改委公布的试行方案,虽然较去年征求社会意见的方案有所改进,但基本特征并没有改变——“劫富”但不“济贫”,只有涨价没有降价,“阶梯电价异化为变相涨价”从一种担心变成了现实。

  “80%家庭电价不涨”,换一种说法即是“20%家庭电价上涨”。按照发改委的方案,阶梯电价的第一档覆盖80%家庭的平均用电量,电价近期不做调整;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每度电价至少上调5分钱;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每度电价上调0.3元。很显然,这样的阶梯电价,多用电者为每度电多交了钱,少用电者却没有为每度电少交钱,这意味着电价平均(总体)水平提高了,所谓“并不存在通过阶梯电价变相提高电价的情况”纯属无视事实的自说自话。

  另一方面,按照发改委的部署,各地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即三档电价分别对应多少用电量、第二档电价究竟上调多少钱,各地将会有所不同。众所周知,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往往与供电企业穿一条裤子,而价格听证往往沦为走过场,其结果很可能是,所确定的第一档用电量并没有覆盖80%家庭,第二档电价上调幅度在每度5分钱的基础上尽量提高,第三档电价覆盖的家庭尽量多……让利于民的政策到了地方往往会大打折扣,与民争利的政策到了地方往往会变本加厉,如此权力生态之下,阶梯电价不异化成变相涨价才怪,80%家庭电价不涨?走着瞧吧。

  阶梯电价应该是一种“劫富济贫”的制度,“劫富”是指通过提价让富人(或用电量多的家庭)多交电费,“济贫”是指通过降价让穷人(或用电量小的家庭)少交电费。因此,阶梯电价的合理设置应该是,在不提高平均电价水平及总体电费收入的前提下,至少将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电价有所降低;第二档电价维持不变,覆盖大多数家庭;第三档电价有所提高以补贴第一档用电,即将多用电者多交的电费补贴给少用电者。

  有人可能说,阶梯电价即使是变相涨价,让作为央企的供电企业多赚一点,多赚的钱还不是国家的、民众的?这种想法恐怕过于天真和善良。看看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以“车改”的名义给3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发专车、以超低内部销售价集资建别墅之类的丑闻,看看“电力公司抄表工年薪10万元”、“国家电网处级干部年薪一般为30万至40万元,司局级干部约为50万至60万元”之类的新闻,我们就会知道,垄断央企多赚的钱,最终并没有完全转化为政府收入和民众福利——人们为什么在阶梯电价上斤斤计较?为什么不愿为垄断央企多作“贡献”?最关键的问题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