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工业园:[原创]杨连宁: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 【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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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杨连宁: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395 次点击1 个回复0 次转到微评 杨连宁 于 2010/7/2 12:54:4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杨连宁: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

    每年猫叫春、驴发情的季节都要扫黄,因为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

    不扫不够黄是恩格斯的见解:“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意即婚外性是专偶婚姻制度的副产品,是维持婚姻的必要补充。卖淫嫖娼是最典型的婚外性,在阿姆斯特丹是合法经营的步行街,也是大陆游客必到的景点,与吸大麻、同性恋并列为文明有序的观光窗口。偶有大陆游客违规拍照,我亲见维护自己肖像权的妓女出门面斥,彰显了职业尊严。没听谁说阿姆斯特丹是个不文明的黄色城市,因而,这个例子能证明不扫不够黄。

    金钱取代权力主导婚外性,是文明社会的一大进步。但国内的扫黄只扫花钱买性,扫不到以权猎色,似乎只扫有钱人的婚外性,扫不到有权人的婚外性,涉嫌“只许州官纵欲,不许百姓泄火”?谁都知道,婚外性是扫不掉的。扫不掉为什么还要扫?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持嫖娼卖淫的不合法、不公开、不透明,给花钱买性设置难度,加大成本。什么成本?用韩寒的话说,是“一旦嫖娼合法化,保护费,关系费,好处费,捞人费就没法收了。所以嫖娼不能合法化,只在交了保护费的地方嫖娼才是合法的。”但看起来,扫黄时罚款才放人,仍是在花钱买性;只不过钱没花在黄颜色上,花在比黄颜色更暗的黑颜色上了。

    扫了才够黄的考证,不是以上经济学的,而是性心理学的。我认为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在于扫黄为嫖娼卖淫营造了神秘气氛,添加了调味品。为什么?因为保持不合法、不公开的偷偷摸摸,使得婚外性更具挑战性,不降反升地提高了其诱惑力。王小波曾认为,种猪配种时也需要“给点气氛”,认为“喜欢有趣的人不该像那群种猪一样,只会发一通牢骚,然后就被阉掉。这些人应该有些勇气,做一番斗争,来维护自己的爱好。”

    为什么说扫了才够黄?是说颜色容易被人胡涂乱抹,扫黄就有为婚外性涂抹色彩的嫌疑。这么说的理由是:中国人比恩格斯更有说服力地表达过黄色的深浅程度。中国人全面而准确地运用了性心理学的方法,比较了婚内、婚外各类性行为的心理感受之后,认为黄色由浅入深是这样排列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上不如偷不上。”

    所以,年年兵不厌诈的扫黄,调制的是“妓不如偷,偷得上不如偷不上”的深黄色。把本意要“净化社会环境”的警察行为说成是增添气氛,涂抹黄色,听着实在逆耳。但真话往往逆耳,性心理学的结论更逆耳。就像李银河的话听着不舒服,却全是真学问——不信你去问问,她肯定认同“不扫不够黄,扫了才够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