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特曼钢琴 档次:中国家庭教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03:34

类别

  农村教会可建设教堂,主要是有历史上建有教堂并保留历史产权,还有就是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而城市国有土地,没有经济实力的家庭教会教难以买到国有土地建教堂,而且政府对基督教的控制,城市比农村严厉,或者说城市更容易控制。因此只好以私人住所为主要聚会方式,但由于没有注册,或不愿意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或不容易得到政府批准,更不愿意由政府来管理。所以,它被以“非法”的面目出现,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已发展成很大的规模,人数超过了“三自教会”数倍。   中国家庭教会在形式上分为了传统的家庭教会、开放的家庭教会和城市新兴教会等这些类型。传统家庭教会主要是指传统的具有一定封闭性的农村教会;开放的家庭教会及新兴城市教会都是指具有开放性的家庭教会,只不过新兴城市家庭教会的成员更多地是来自知识阶层。此外,还有一种独立教会,就是那些以“三自教会”名义进行登记,但并不服从“三自教会”管理的教会。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   第一是传统家庭教会,有五个方面的特点:(1)与三自"教会没有组织联系、并相互抵触,没有得到政府认可;(2)聚会地点一般在信徒的家里,规模比较小;(3)最关键的一点是对外不开放,有较为固定的人群,这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只有通过内部人才能进入其中,外界很少能知道其中的人员和组织结构;(4)这些人聚集到一起进行各种宗教活动,也不需要特别的神职人员,有些由年纪比较大,灵修比较好的人担任活动的主导;(5)多采用家长制治理模式。传统家庭教会在中西部地带分布较多。在河南调查发现,有的教会活动就在一间破烂的小房子中进行,外部的人绝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课题组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虽然找不到他们的教会,但信徒的家门口会贴上教会发的对联,对外表明我是信教的,但必须要熟人才能带进去。在河南的很多农村都存在这个现象,每一个认为自己信教的信徒,就在门口贴这种对联。他们的教会活动,主要是大家聚在一起念经唱歌。   第二,开放式的家庭教会,有五个方面的特点:(1)教会不再按照亲朋关系而是教会章程所确定的成立教会的同工来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完善;(2)聚会规模庞大,有的教会信徒达上千人;(3)透明程度较高,信徒公开聚会,个别教会还建立了教堂;(4)对"三自"教会的抵触情绪逐渐淡化,但仍不与"三自"教会往来。(5)多采用分权和制衡的治理模式。开放式家庭教会往往处在东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第三,城市新兴教会,有六个方面的特点:(1)独立性很强,不受"三自"教会约束,与传统家庭教会也没有隶属关系,横向联系刚起步;(2)没有历史包袱和传承,根基很浅,绝大多数教会还没有建立教堂,而是租用或购买写字楼来进行宗教活动;(3)公开化程度高,信仰公开告白,信徒公开聚会;(4)信徒多是城市青年的白领阶层,文化层次较高,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占有一定比例,有些教会就是由大学生团契发展起来的;(5)强调教会建制和组织管理的民主化;(6)重视政教关系建设,积极主动地与政府对话,主张教会在"三自"教会体系之外进行登记。

管理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主要有两种管理方式,一种是联邦式的长老会体制。这种类型的教会往往有聚会处(小群聚会)背景,深受倪柝声"地方教会"思想的影响,神学上是福音派立场,强调分权和制衡,强调教会自身的独立主权。主要分布于江苏、浙江、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第二种是中央集权家长式的团队模式,灵恩派的此种倾向往往最为强烈,形成一些可控制教会的领袖人物。主要分布于河南、安徽等中部地区。

特点

  中国家庭教会的组织活动的特点是,利用家庭生活的环境和比较亲密的人际关系来传播基督教,气氛温馨而且秘密便于被人认可和接受。在近代初期,确实为传教士打通了一条让中国人了解和接受上帝的渠道和机会。   在家庭教会里,会众不仅可以一起证道、唱诗、查经、祷告,而且可以就从信仰到生活的各种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此外,许多家庭教会还经常举办一些建制教会不可能举办的活动,如春游秋游,不定时的聚餐,请专家讲授神学知识,为遇到问题的教友“代祷”等。所有这些,一般教徒都能直接参与,相互之间的关爱体现得特别充分。正是这些丰富多彩、不拘一格的活动,既营造了家庭教会温馨宽松的聚会氛围,又满足了聚会者的个性化需求,这使得不少基督徒不习惯或者不愿意去建制教会作礼拜、过宗教生活,而是更乐于参加建制教会以外的家庭团契,认为在这里更有助于他们信心的交流、灵命的成长。尤其是那些原本通过家庭教会而入教、信教的,更是对家庭教会以外的宗教团体有着天然的不接受,甚至认为建制教会是“官办”教会,不属灵,不得救。

起源

  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初期,由于存在语言障碍和生活适应问题,于是他们聘用一些中国教书先生和佣人,这些人成了他们早期的传教对象。传教士家庭通常在举行宗教仪式或活动时大多邀请这些人参加。有些传教士甚至把参加这些活动作为雇用条件。后来参加者逐渐增多,范围逐渐扩大,不仅包括传教士家庭成员和服务人员,还包括街坊邻居,亲朋好友。他们往往利用礼拜日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传教士或某个教徒的家里,从事礼拜或其他宗教活动,家庭教会由此而生。

发展

  中国家庭教会的发展,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意识形态有关。早在毛泽东时代“三自教会”被纳入政府管理体制以后,中国很多信徒就开始以家庭聚会的方式来开展他们的信仰活动。可以说,这些信徒已经为以后家庭教会的复兴打下了基础,埋下了伏笔,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和示范。文革结束后中国“三自教会”的发展对福音的传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从我们家庭教会信徒的角度来看,“三自教会”在中国现有体制下运作,也有一些让人遗憾的地方。当然这不仅仅是教会自身的问题。因此,那些想自由敬拜上帝的信徒就开始利用家庭教会这种早期基督徒的聚会形式。在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后,信教群体开始迅速增长,这些信徒建立了各种形式家庭教会组织,比如在河南南阳。一般而言,家庭教会的信徒对福音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传福音的动力就很强,所以家庭教会的发展就很快。

壮大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经过1990年后的快速增长,到目前,具体有多少信教群众,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数据是: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曹圣洁2006年4月18日表示,基督教信徒超过1600万人[4]。国际基督教研究机构(The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Global Christianity) 认为中国基督教信徒已经达到一亿。网上流传据称,韩国基督教会的统计图称中国大陆有基督徒约一亿二千万。BBC在2008年3月12日报道称,中国基督教人数近7000万。《芝加哥论坛报》2008年7月4日文章认为中国基督教信徒已近7000万。   地区总人口三自教会人数家庭教会人数河南省嵩县54万2万3万湖南武陵区45万1万3万浙江温州市749万25万90万陕西榆林市314万4万50万福建长汀县49万1万人3万江西余干县94万8万4万 根据调查,目前中国三自教会人数在1800万至3000万之间,家庭教会人数在4500万至6000万之间,两者加起来可能是六七千万左右。我们的根据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综合其它各方面的数据;其二,与许多多年都在各地从事神学教育 和福音传播的传道人讨论;其三,根据抽样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列出的数据也是根据当地宗教人士的估算及对部分教堂的走访获得的。而且在许多地方,如河南的一些农村地区,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并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而在现实中,家庭教会的数字往往被夸大,三自教会的数字往往被压低。因为家庭教会喜欢夸大人数以吸引外界注意,尤其以中部安徽、河南团队为甚。三自教会不愿意向官方汇报真实人数,以免给官方发展过快的印象。同时宗教局也不愿向上汇报,以免给上级控制不力的印象[5]。家庭教会的人数是三自教会人数的数倍则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这是因为,宗教局统计的信仰者人数是在两会登记入册受洗的人数,排除了家庭教会成员和未受洗入册的信徒。对信徒身份的认定也很难达成统一的标准,有人未受洗却自认为是基督徒;有人经常参加教堂活动、对基督教抱有好感,但仍徘徊在基督教门口,这也是对某地基督徒人数很难做出准确统计的原因。   从发展区域来看,除少数民族区域外,三自教会在全国各县市都普遍存在。而家庭教会主要分布在这几个区域:淮河流域基督教信仰带,主要地区为河南、安徽和苏北;闽浙沿海基督教信仰带,主要地区为宁波、台州、温州和福州、泉州等;云南和陕西榆林地区也较多。在陕西榆林地区,每个乡镇有4、5个教堂,家庭教会就更多。河南、陕西这些区域应该重点研究。一般认为,地域上分布的差异,跟传教士最早来的地方有关,可能还要从历史原因上找找。云南地区很好解释。榆林地区、淮河流域这一带传教比较活跃。在山东,韩国的传教士比较多,他们一边办工厂,一边传教,许多工人都变成了教徒。

调查分析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原因十分复杂。具体分析,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信仰的需求角度来说,新中国成立后,执政者采取各种方式限制民众对传统宗教的信仰,而强迫人们把以无神论为基础的共产主义作为信仰。虽然宗教信仰的有形部分被冲击得七零八落,而民众的宗教观念并没有被肃清。文革后,也就出现了信仰真空。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基督教的发展,"实际上是传统宗教观念极普遍的中国老百姓在信仰对象上的一种转移或移情"。   (2)从社会方面来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态和平而稳定,民众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而且,由于当前中国社会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等社会问题的存在,使民众的精神压力日益增大,人们需要宗教的慰藉。   (3)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基督教内在的驱动力。基督教的教义规定:传福音是耶稣基督复活升天时颁下的大使命,要求信徒广传福音;将"见证"和"异像"讲给其他人听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基督教的发展。农民们看病难、农村医疗设备差、病者难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等,使病者及其家人往往把病愈寄托在神灵保佑上,特别是信教者宣讲:"信仰基督教,心诚祷告病就会好",再加上其他有重大疾病的信徒祷告后病愈的"见证",使许多有病的村民及其家人感受到基督教的神奇和力量,纷纷皈依了基督教。根据我们在河南农村的调查,基督徒有80%以上因家人有病才信教。这也是农村基督徒病者多的一大特点。   (4)农村教会的社会功能也是十分有吸引力的。教会的信徒多是邻里、亲属,或乡里其它熟知人员,这些人在农闲时很愿意聚到教会,信徒在此进行交心、攀谈、查经等,而且此时教会也时常举办音乐班、学习班、诵经班等活动,在文化娱乐活动较为贫乏的农村,教会对于孤寂的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5)农村信徒的团队观念也很强,信徒间彼此关爱也非常明显,若某位信徒家中出现事故或有困难,其它信徒会自发地组织起来,给予无偿的援助和关爱。最为常见的是,农忙时没有能力完成农田作业的信徒家庭往往在其它信徒无私的帮助下,提前完成农活作业,有些信徒甚至将自家的农活拖后,也要献爱心和奉献。农村教会的这种社会功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五保户、孤寡老人和其它孤寂者。   (6)家庭阻力的助推力也是存在的。20世纪80、90年代,农村信徒中出现妇女多的现象(现在这种情况也存在)。一般而言,中国农村妇女在家中的地位不高,有的还要受到丈夫和公婆的管束,早期的一部分妇女信徒顶着家里重重压力,特别是为教会奉献财物、无偿帮助其它信徒时,有时还会受到不信教丈夫的辱骂甚至毒打。但是坚定信仰的妇女表现出博大的胸怀,在家中默默地多干活、孝敬公婆、照顾孩子、改掉以前吸烟、喝酒、赌博等恶习;特别是家中出现事故时,得到其他信徒的无私帮助;家中病者在信仰者的祷告下病愈等。这些都逐渐感化了不信教的家人,有些家庭也就不反对信教和奉献,有些妇女还将福音传给家人。   (7)目前农村青年信教群体开始出现,这些人多数是在长辈的感染和熏陶下,经常接触基督教教义和见证,对基督教越来越抱有好感,并自觉、不自觉地信仰基督教。但是许多信教的青年人多碍于情面,一般都不主动公开自己的信仰,也很少到教堂礼拜,担心其它同龄人笑话他们迷信。这种无形的社会压力也促动他们在同龄人中寻求知音,劝说朋友们信教,以期达到同等认同身份。特别是到了成婚的阶段,信仰者一方一般都极力向结婚对象传福音,以便在今后共同生活中有共同志向。   (8)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基督教发展的这些情况与国家对农村基督教管理比较宽松相联系。地方宗教部门一般都认为,当前宗教局工作的侧重点并不是担心信徒的剧增,而是引导信徒爱国,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若发现某乡村有50多人在家庭聚会,宗教管理局的干部会主动与这地方的信徒联系,批准他们建立教堂;若人数少,不具备建立教堂的条件,他们会责成地方"两会"人员做这些信徒的思想工作,引领他们到正规教堂活动,待条件成熟后会立刻批准建立新教堂。正是由于有适宜的政策空间,使乡村新建教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反过来,教堂的增多又吸引其他不信者入教、信教者的宣教热情升温,特别是没有教堂的乡村,信徒为了能在本乡村建立教堂,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发展新成员。

问题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从严格意义上讲应是“未登记教会”)的问题。这些林林总总的“家庭教会”游离于“三自爱国”教会之外,有的要求直接找“政府”登记注册,而不想受到“三自教会”的管束;有的依靠境外渗透势力而不求合法,无限扩张,要求所谓“绝对自由”的宗教信仰;还有的则是以“家庭教会”为幌子而卷入政治,企图通过“绑架”群众,以信徒为屏障来躲在暗处指挥、煽动,唯恐天下不乱。这些“家庭教会”因为没有登记而处于不合法状态,但其组织者不少是所谓“宗教维权”人士,他们熟悉国内外法律知识,并以这些知识为武装来争取或抗议,试图取得和维护自己及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从某些地方政府对家庭教会以"非法聚会"的名义进行打击,就可以看到它们"非法生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存在本身是非法的,但其生存方式上却是"非法"的,政府可以随便找一个理由来进行打压。这种"非法生存"会带来三个问题。   第一,会带来教会的财产纠纷增加。比如一些家庭教会虽然拥有了一些资金,但在购置房产等大型固定资产时,却由于不是独立的实体,而是以个人名义买的,这种状况就有可能产生财产纠纷。   第二是教会的地下秘密化。现在一些出了问题的教会组织如"三班仆人教"等案件,均有一个秘密化的问题。这种秘密化有些来源于政府的打击,有些是由于一些宗教领袖有意把自己秘密化,从而产生神秘感;有些人别有用心,由于秘密化,他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们聚会都在地下室,或者把窗帘都拉起来,如此恶性循环。现在家庭教会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正因为敏感,大家不敢公开讨论,更使教会的活动蒙上了神秘色彩。   第三个问题是宗教维权的政治化,带来政教关系的紧张。由于家庭教会不明确的法律地位,地方政府常常采取措施干预教会的活动,甚至以"邪教"为名进行取缔。这就使家庭教会与政府形成一种微妙的复杂关系。家庭教会为了在法律夹缝中求得生存空间,不断地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宗教权利。但由于它涉及到的问题太复杂,地方政府也不得不采取强硬措施。而且,在对待家庭教会的态度上,政府的"政治化"倾向比较严重,经常以危害社会治安为名进行打压。

调整

  国家对待基督教家庭教会的政策应进行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有三个方面。   第一,承认家庭教会的合法存在,不要装作看不见。我们一定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面对我们现实存在的问题。基督教、家庭教会在社会中已经客观存在了,既然客观存在,就应将它合法化。如果不赋予其一定的合法地位,那么,在法律框架内没有它的生存空间,它就可能要承受"非法生存"的压力,转而寻求其他方式生存。这样对社会各界都是很不利的。   第二,准许家庭教会在"三自"体制之外登记。对于登记可以有几种方法。第一种方式是独立于"三自"体系之外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由家庭教会向各地的宗教事务局直接提出申请,使家庭教会的聚会点成为政府承认的宗教活动场所;条件许可的可以建教堂。第二种方式是宗教团体法人即教会登记,使《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落到实处,教会成为真正独立的宗教社团法人。第三种方式是实现教会的备案制。这一点可能一下还做不到。登记主要是出于对公共场所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如有没有防火安全设施等等,不要把它变成政治问题[9]。此外,由于在家庭教会看来,基督教协会比"三自"更加合乎基督教传统,也要将基督教协会和"三自"以合适的方式区分出来,并且允许家庭教会选择自己所满意的基督教群众性自治组织登记。   第三,批准登记后的家庭教会或单位联合兴办神学院,一定要公开办,坚决反对秘密化[10]。教育不能搞秘密化。课题组负责人曾和个别教会人士有过争论。我们最担心把孩子教育坏了。对我们的报告,有关领导作了批示,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对家庭教会作大规模的调查。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我说还是这三点,一定要认可它的现实存在。我们没有退路,因为这么多人怎么办?与其把它变为非法组织来打击,不如让它成为合法组织,公开化,不愿意登记可以,但要给予尊重各方利益的管理。秘密办培训学校坚决不允许。这就要给予他们公开办培训学校的权利,并且为落实宗教信仰自由创造条件。明确地说,在权利的基础上营造责任,合法性才能赋予家庭教会公开性的义务和道德要求。

评价

  现在有部分人把宗教问题当成政治问题,经常有人把基督教当成西方改变中国的战略武器。事实上,只要中国的广大信众对基督教教义有正确的理解,真正按照基督教教义去进行宗教生活,天也塌不下来。要相信中国的几千万基督徒的智力,他们同样对我们的民族和国家负有责任,有人要利用他们应不会那么容易。还有一种说法,基督教家庭教会"为中国民主发展提供道德和精神资源","为民主发展提供组织资源"。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句话在西方语境下也许正确,但在中国会遮蔽很多问题。这表面上在肯定基督教家庭教会,实际作用则是让执政者更加惧怕基督教家庭教会,让政府和教会零和博弈,在政权的长治久安目的下,最终伤害底层那些政治参与并不热情的民众。实际上,现在做教会的有骗钱的,但绝对是一小部分,而大量的人认为宗教是他们的生活和信仰,是精神的皈依。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基督教既不是帝国主义控制中国的战略武器,也不是使中国民主化的工具,它是人们的一种精神生活,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生活。信教是人们内心的一种体验,在这种体验中他们寻找到某种皈依,并相信世间万事都有主的安排。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政府不要把宗教当政治;精英不要把教会当工具;民众不要把教徒当异类。   由于中国家庭教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影响了政府对家庭教会的管理及家庭教会的存在和发展,已成为了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发展方向是公开合法化。承认家庭教会的合法存在,首先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同时还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稳健的治理技术。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经历了地下传教、团队式家庭教会、独立地方教会等三个发展阶段。目前,相对封闭的、金字塔式结构的家庭教会已经不是主流,更加开放、彼此平等独立的家庭教会正在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