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跑卡丁车录像怎么看:云南“复兴党暴动案” 三十年后才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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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环球网>>揭秘>>正文 时间:2007-12-04 云南“复兴党暴动案” 三十年后才平反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云南曾发生一起“复兴党暴动案”。经过调查,中共云南省委承认这是一个假案,但是并没有同意予以平反,只同意“公安部门内部保密处理”。直到1981年,有关部门才确认“‘复兴党’纯属假案,应予彻底平反”。

 

一个地区有千余“复兴党人”?

 

  “复兴党暴动案”是云南省普洱县磨黑镇公安局刑讯逼供,硬是无中生有地造出来的一件冤案。当时查出“复兴党人”1300多人,包括80多名共产党员和共产党地方武装的成员,连当时的中共普洱县委书记和普洱县公安局副局长也被牵扯进去。

 

  “镇反运动”后期复查时,当时担任中共云南省第一书记的宋任穷明确表示:“普洱地区的复兴案我不相信,我们进云南后(指中共军队的四兵团),我们是胜利者,在全国解放的大好形势下,在一个地区我们发展共产党都没有这么快,反革命组织复兴党一下就发展到千人以上,其中一定有假,我不相信,你们去好好查查。”
 
  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严屏的《平反假案“复兴党”始末》记载,1951年8月,解放军39师政委兼中共宁洱地委书记张钧也在一次地委扩大干部会上作报告时,对一期镇反工作指示说:据最近从各县、区了解到的镇反情况是,有的地方不讲党的政策,刑讯逼供很严重。我们是共产党、人民政府,必须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不搞逼供。滥施肉刑是封建统治者的手法,我们决不能用!已搞了刑讯逼供的地方,必须立即纠正。各级领导对滥施肉刑,违反党的政策的现象,要严加制止,不能让其发展!

 

云南省公安厅第一次调查

 

  地委扩干会后,当时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杜军把张如云、尚勇和严屏叫去交待任务说:“听说磨黑公安局搞刑讯逼供比较严重,为了贯彻地委制止刑讯逼供的指示,现在处里决定派你们三个同志组成工作组,由严屏同志任组长,出差到磨黑公安局检查镇反政策执行情况。”

 

  当时的普洱县委、县政府、公安局都设在磨黑。于是,三人接受命令,打好背包,装上介绍信,步行翻越茶安塘丫口到磨黑。三人到磨黑公安局后,先参与局内的日常工作,观察了解情况。当时的局长是罗明安。 

  在审讯股汇报时,审讯股长说:他们破获了一个“复兴党暴动案”。严屏等人调查发现, “复兴党”案的犯人口供中的所谓“暴动组织名单”、“秘密开会地点、时间”、“暴动计划”都各说不一,简直对不上号。再看有无证据,根本没有。

  严屏就试探着询问这个案是怎么破的?审讯股的人把审出“复兴党”当作经验和成绩介绍说,在一次审讯犯人时,审讯人训斥犯人说:“你们磨黑过去是地主、灶家(熬盐资本家)统治的地方,是地主、灶家的乐园、天堂。解放了,工人、农民翻身了,你们不甘心,想恢复你们往日的享乐生活,重新骑在人民头上,剥削人民。因此,你们就想恢复过去那一套,想复兴是不是?”犯人就说:“是,是想复兴。”审讯人又问,“那么你们就一定组织了个党,叫什么党?”犯人又说:“复兴党”。审讯人至此,如获至宝。于是“复兴党”的名称,即按审讯人的主观逻辑推理,应运而生。再加审讯中指名问供,刑讯逼供,犯人在狱内串供,差不多整个监所多数犯人都牵扯成了“复兴党”。在押犯写出了大量的检举揭发材料。县公安局又将这些“线索材料”上报地区公安处转发到各县。于是,这个“复兴党”假案便愈传愈开,愈演愈烈,株连无辜的干部群众达千人以上,甚至连当时的普洱县委书记、县公安局副局长都瞎扯进去。

  在一大批假材料中,有一个特点:凡从解放大军下地方来的工作干部或南下干部,犯人不敢“咬”。对边纵的干部凡是外来的,并与磨黑、普洱当地居民无亲戚关系、社会关系,从不参加当地士绅商贾宴会的,犯人也不敢“咬”,因为“咬”不上。他们专“咬”当地人和与当地人有亲戚关系或原做过统战工作,搞过社会活动的人。

牵扯人员越来越多 云南省公安厅再次调查

 

  1952年初,紧接而来的政治运动,是“老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同时在社会上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这场来势迅猛的政治运动,又把一些受经济审查的人,特别是被已捕案犯乱“咬”着的人,牵连到“复兴党”案中去。由于地、县两级公安部门内部掌握的检举揭发材料越来越多,受牵连的干部、党员数字越来越大,这就引起了地委、省公安厅和省委的重视,必须彻查,并对“复兴党”案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此后云南省公安厅三次派专查此案的工作组到普洱、磨黑地、县两级公安机关预审部门查阅“复兴党”案的有关材料,他们还直接重点提讯了一些在押案犯。调查后省公安厅一处认为复兴党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1952年底,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子毅带着公安厅预审处处长胡殿斌等人审查此案。刘子毅到普洱后在听取公安处关于复兴党案应予复查的汇报后,不动声色地说:“复兴党是从磨黑传出来的,我们到磨黑看看。”这时磨黑公安局的局长、股长都几乎全部易人,部队兼职的都回部队去了,换为南下干部或新提拔起来的地方干部。

  刘子毅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复兴党”案的详细汇报后,问有没有复兴党要搞暴动的证据,县公安局拿来了一个标记,标记是用厚白纸绘、与当时公安臂章一样大的一块盾牌图案,所不同的是盾牌框中横线上面画的是一个兰底白线条的国民党党徽“青天白日”,下面用篆字体书写的兰底白字“复兴”。公安局的人说,这个标记是一个打入复兴党内部的小学教师秘密搞来的。

  到了晚上,公安局的人将这位小学教师带来了,这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在几次试探之后,这个教师承认标记是他在办案人员威逼利诱下画出来的。

  案情至此真象大白了,刘子毅又到“复兴党”的发源地查访,没有找到此案可以成立的真凭实据,反而查出了否定此案的物证。

 

公安部门内部保密处理

 

  刘子毅一行人回到普洱宣传公安处后,召开了处、科长会议,刘子毅说:“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现在查明:一,‘复兴党’同案犯的口供对组织暴动的参加者、时间、地点各说不一、没有两份完全相同的;二、查不到有关此案的任何物证,包括文件、标记、枪支,弹药;三、没有任何暴乱事实;四、侦审人员在破案中有指名问供、诱供、刑讯逼供等违反公安守则行为,因此审讯记录和犯人的口供失真。基于上述几点,‘复兴党案’应予否定、平反。”

  刘子毅接着说:“由于‘复兴党’是假案,对凡被‘复兴党’案牵连的无辜干部和群众应一律释放平反,原做什么工作的恢复做什么工作。至于在押犯中原属五方面敌人并有罪行的,去掉其参加复兴党的罪状部份,仍按五方面敌人罪行处理。”

  刘子毅等向地委书记张钧汇报了调查结果和对“复兴党”案的处理意见,并取得张钧人的统一认识意见后,就先回昆明去了,留公安处的人做平反假案的善后工作,并对复兴党是假案的理由、根据,和应予平反意见写出书面报告。省委后来以内部正式文件批复。省委批件与原公安厅专案调查组的报告内容大概一致,但文字上作了重大修改。

  对“复兴党”假案的平反,由于当时历史条件和种种原因,中共云南省委尽管承认这是一个假案,但是并没有同意予以平反,只同意“公安部门内部保密处理”。

三十年后终平反

 

  直到1981年,有关部门才正式确认“‘复兴党’纯属假案,应予彻底平反”。此时,这个假案已经造成126人被处决,37人被判死缓,669人被判刑坐牢,133人被管制,168人曾经被关押和审查。
   
  对于“复兴党”假案彻底平反工作,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春风又暖彩云南》一书中,王安福、蒋中兴、梁文龙写的《普洱县“复兴党”假案平反记》有如下记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坚决彻底平反一切冤假错案的精神,1980年以来,在地、县委的领导下,公安机关才组织力量,与普洱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县法院等有关部门配合,经过1年多的复查,才将30多年前的‘复兴党’假案查清上报。1981年1月10日普洱县委向思茅地委上报《关于对‘复兴党’一案的复查情况报告》,报告提出:经过1年多复查工作,查阅了原省公安厅、专署公安处、县公安局、地委、县委的报告,又查阅了此案有关人员的案卷档案,并向当时的内部人员和60多个申诉人员作了调查,证实此案是在刑讯逼供、诱供下搞出来的,原定案依据不实,纯属假案,应予否定。处理意见是:(一)纯因该案而被逮捕判刑及戴帽的,应一律予以平反、恢复政治名誉;(二)凡构不成五方面历史反革命、也没有其他犯罪行为,而本人仅有一段政治历史问题的应予以平反,恢复政治名誉;(三)凡因该案牵连、受到行政上各种处分和作出各种结论的,应宣布予以撤销;(四)纯属该案错处理的人员,应发给平反证;(五)关于该案的材料,应按中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六)凡定性准确,已构成五方面历史反革命罪和其他罪行而被逮捕判刑的,仍应维护原判。另外,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伤残死亡人数不少,请地委拨给落实政策经费几万元,作为平反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安埋补助费,以便做好善后工作。1981年2月27日,地委正式批复同意普洱县委《关于对‘复兴党’一案的复查报告》,并指出:‘复兴党’纯属假案,应予彻底平反。凡错处的一律改正,恢复名誉,因受‘复兴党’案株连的也应纠正。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随后,省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负责人朱家壁、陈盛年和省委组织部干审处负责同志曾去普洱检查指导落实善后工作,省委滇南检查组又作了督促帮助,使复查工作抓紧完成。”

  据1958年11月思茅地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统计,“复兴党”全案共复查1318人,其中,有共产党员、“边纵”成员85人;原判死刑126人,死刑缓期执行37人,有期徒刑669人,管制133人,关押审查168人,自首备案181人。现已全部给予平反,恢复名誉,落实了政策。这一千多在三十年前就该平反的人终于得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