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濑遥av:天涯孤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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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孤旅
——熊飞骏


  在挪威,一对滑雪的情侣迷失在茫茫的雪野,刺眼的白光使他们分不清东南西北。一个星期后,饥饿和极度的衰弱使姑娘倒了下去,在岩洞里断断续续地述说临终遗言。年轻人走了出去,在一块锐利的尖石上摔断了自己的左臂,并生火把它烤熟,然后递给心爱的姑娘,谎称那是一只剥了皮的野兔,而自己则在追赶兔子时失去了左臂。两天后,姑娘被直升机救走了,年轻人则永远地留在了积雪的深处。本文主人公的经历虽没有滑雪者那样惨烈,但也曾为了一个冰雪聪明的奇女子,为了她的终生幸福,为了她不至平庸一世,在陌生的世界孤身漂泊了五年,用一千五百多封未发出的书信,以另一种方式来展示一个痴情男儿的“孤心血泪”。

  去年的夏天,我送王股长去协和医院看病,在门诊走廊里撞见了大学时的同学高寒。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迟迟不肯松开,象是怕我从这个地球上飞走一样。这也难怪,毕业都快六年了,我象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和班上的同学一直没有联系,他们从未收到我的只言片语,我也未收到同学的一个字,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是否还活在这个星球上。
  “你这个混蛋,这些年你都躲到哪里去了。同学中就你一人音信不通,你让我们好找哇。就是再忙,打个电话的时间总有吧。”
  “对不起,我也是不得已才这样,我何尝不想念你们。大前天我还在上帝的十字架前许下了一个海愿,将来发达了要出面组织一次同学会哩。”
  “你目前在哪里高就,还在外面漂泊吗?”
  “还没最后安定下来,我这人也许命中注定要去流浪。”
  “成家了没有?”
  “还没考虑那事。”
  “那你一定在外面有了红颜知己,你小子有让纯情女子跳海的真功夫。”
  “你看我的样子象吗,这些年我是百分之百地孑然一身。”
  “都是因为你,把一个山口百惠弄成那样。”
  “你说的是颜芳?她好吗?”
  “她好!在芝加哥还能不好吗。”
  “颜教授总算如愿以偿了。她在哪所大学深造?”
  “你以为是留学呀?告诉你可别吓一跳,她是去美国治病。”
  “什么病?”
  “精神病。”
  我的脑子“轰”地一声,天花板在视网膜上摇晃转动,象是要从上面掉下来。若不是高寒及时扶住我,我说不准会倒下去。
  五年啦!一千八百个日夜形影相吊,凄风苦雨中挣扎求生,睡草坪、扛大包、卖报纸、拉广告,有家不能归,有同学不能问讯,随时准备束起行装,向着陌生的去处流浪;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颜芳,为了她的终生幸福,也为了圆她父亲的出国梦。为了她不致平庸一世,我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流干了心上的最后一滴泪和血,可收获的居然是“精神病”,难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上)
  我认识颜芳是在进入同济医大的第二天,班上的同学举行例行的见面会。她,一个教授千金,山口百惠般的资质,象一珠丛林里的兰花,一下子收割了我的视线;而我,一个插班生,一个结过婚的大龄青年,早以失去了“护花使者”的优势。若是早两年,我将会面临无数个难耐的不眠之夜;现在,我只能狠心地捻熄胸中燃起的熊熊烈焰,尽量掉过头不去迎接她的目光。
  一个星期后班里改选班长。我这个新来的插班生,落拓不羁的外表和满脑子奇思异想,自然成为同学注目的焦点。当颜芳宣布得胜者是史威时,那火辣辣的目光象利箭一样穿透了我的心脏,使我差点在同学面前失态。因为这个缘故,我暗下决心,要尽力回避这个女孩。
  我是一个习武之人,每天早上都要去学校的樱园里练剑,这自然成了校园里又一处独特的风景。我相中樱园这块地方,除了空气清新的因素外,还有一点虚荣心在作怪。樱园的石桌旁有很多朝读的学生,是进行自我宣传的极好去处。我无非是想让大学生知道,插班生里也有不少奇才怪杰。
  当西伯利亚的寒流席卷江淮大地时,朝读的学生逐渐稀少起来,好在又多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就是颜芳。有颜芳在场,我的剑也不自主地舞得出神入化。她手上的书本也只是随意翻开而己,大部分时间是在看我挥动的剑花。
  随着严寒的进一步逼近,来樱园里读书的学生越来越少,而颜芳则每天必到,下雪的时候则只剩下她孤身一人,那段时间我的剑术也精进了不少。尽管有此好处,我还是竭力回避她,每天练完剑后除了点头算打招呼外,一直未和她面对面说上一句话。到了圣诞节,她下雪天在樱园朝读的故事在班上传开了,同学们都倾向于把我们当成一对心照不宣的恋人。每当他们开我的玩笑,我只是苦笑着摊开双手,不肯定也不否认。有些事你越是否认别人越当真。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一年过去了,我和颜芳依旧停留在自我表现和相互欣赏的阶段。春天一到,我们不约而同地把起床的时间提前,早上总是最先来到樱园。第二年的中秋节,学校放了一天假,我也拿起一本书去樱园把玩深沉。颜芳就坐在不远的石桌旁,用一支雕花钢笔在纸上漫无目标地写写画画。我们相互交换了一个会心的微笑,就各自干各自的。那天也不知是哪路精灵作怪,我无论怎样努力也无法把心思集中到书本上,眼光不自主地瞟向颜芳,心脏的跳动连自己都能听见。在斜阳的辉映下,颜芳就如一个光艳照人的深宫仕女,真个秀色可餐。有她在那里,我整个下午都神不守舍,几个小时都在胡思乱想中过去了。太阳下山的时候,颜芳站起身来,很随意地把一本《内科学》放在我面前的石桌上。
  “不好意思,劳驾你把我的书带回教室,我眼下有点要紧事得去应付一下。”
  等到颜芳的身影消失在斜晖里,我急切地拿起那本《内科学》,用鼻尖凑上去闻,想从书本里嗅出她留下的体味。没想到刚拿起书本,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从书页里掉了出来。一看上面的落款,就知道是写给我的。
  史威: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已经陪了你三百天了,除了想和你在一起外,没别的意思。我知道你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心上的创伤很深。根据十个月的观察,离婚肯定不是你的过错。象你这样气定神闲的男人目前还不多见。
  不知是何缘故,你一直在有意躲避我,也许你是有苦衷的。你平素的观念很新潮,台港歌词被你引用得出神入化,结过婚肯定不是理由。其实你骗不了我,你是在乎我的,不然你也不会起得比我还早,我几次想超过你都未如愿,因为你担心我的安全,担心我起早会碰上坏人。先前你舞剑还全神贯注,剑道沉稳有力;近段时间则有点用心不专,剑尖有点飘;还有,你的眼里有一道灼热的光,我一接触就周身暖融融的,这兴许是爱的电流吧。
  我本想长此这样下去,相互倾慕但又互不相扰。你是个干大事的人,不想为儿女私情分心劳神,这个我也能够理解,但感情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不是想控制就控制得住的。近来我茶饭不思,寝不安枕,头重脚轻,颇有点相思病的症状,这才大胆地请你救我。
  威,你兴许还不知道,短短的一年,你已成为女生宿舍里的新闻人物。你才艺超人,文武兼修,见解独特,观念新潮,可你内心并不快乐。你活得很苦,很累。你嘴唇的线条暴露了你内心的苍凉。
  生活应该是快乐的,世界这样美好。我们只要前进一步,就可拥抱一个明媚春光一样的幸福未来,为什么还要作茧自缚,相互折磨呢?
   你的同学:颜芳。
  颜芳的信象燎原烈火,令我周身热血沸腾,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狂欢跳跃。我从地下跳上石桌,又从石桌跳到地上,来回往复了二十多次,然后赶往足球场,在跑道上没命地奔跑,直到汗水把我全身的衣衫湿透。
  晚上,当我的血液冷却下来时,我的心又象刀割一样地疼痛。颜芳,一朵稀世奇葩,现在主动地送到了我的面前,我却没有能量吞下她。一想到我目前的处境,我的心就痛得发紧。一个出身高贵的纯情淑女,理当享有花一样的未来,我目前究竟算个什么还说不清,怎能使她的终生咖啡加糖呢。一个山区医院的普通一兵,除了呀呀学语的儿子外一无长物,还有与离婚相连带的世俗的流言蜚语......一想到颜芳要和我一道身负重荷,在世人疑惑的目光下委屈求全,我就有点于心不忍。现在的纯情女孩本来就越来越少,我为何还要让命运捉弄她呢。不行!我不能答应她,她没有理由去分担我的不幸。与其让她将来委屈伤心,还不如让所有的不幸都落到我一人头上。
  午夜时分,我一人来到教室,点燃一只蜡烛,开始给颜芳写回信。
  颜芳:
  你的惠函令我深为感动。太阳终于从乌云背后射出来,给冰封的草原镶上了一道美丽的金边。一个失意之人能得到山口百惠的青睐,个中意义远非“爱情”二字所能表达。
  你是一个众星捧月般的名门闺秀。你的世界应该白天阳光灿烂,夜晚月白风清;而我的世界早已开始下雪,往后的日子还将一天冷似一天。因此,我没有条件接受你的好意。
  说我对你不动心那是自欺欺人,你是一个令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孩。你若是早两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的世界也许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如果命运让我重新活一次,重新选择一次,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你,而不管我们之间的地位是多么地悬殊。因为感情上经历了太多的挫伤,我目前已心如止水,不愿再涉足儿女私情。你是一个至情至信、不可多得的好女子,让你失望等于是作践人间真情。与其日后让你失望,还不如现在就捻灭希望。
  芳,你还不知晓世道的艰难。中国的舆论环境从来就没有宽松过,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门前去品评别家的人和事,从来不会站在别人的位置上去想一想。因此,我们在一起只会招人非议,只会徒增伤痛,是不会有结果的。生活的重担,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所有这些都不应卷入你的世界。与其将来心力憔悴,现在何不理智一点呢。我目前没名没份,一无所有,还有离婚的阴影,跟着我你身边的人会怎么看呢,我们总不能远离人群去荒岛上过日子吧。其实,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既可沟通心灵,又有回旋余地,何必要过早地迈出日后才能走的那一步呢?
  你的同学:史威
  当我把写好的回信装入封套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说:“不成,你这样写等于是答应她了,优秀的女人为了‘情’字可以无视人间任何苦难。除非你想拥有她,否则你最好换一种口气写。”
  我把原来的信揉成一团,在另一张信笺上胡乱地写了几句。
  颜芳:
  你为何要在这时掺合进来,来刺激我业已迟钝的感官,把我那颗已被对生活的淡漠摇得入睡了的心重又唤醒。在感情上我已伤痛彻骨,再也不敢相信人间的任何真情。
  诚然,我眼下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干,即无精力也无闲情雅致去重复旧日的伤心事。我首先必须跻身于你们上流社会,然后方可考虑儿女之事。我妻子刚开始时对我也是一往情深,任期还未界满就转而骂我是个无官无钱的窝囊废。你当然比我妻子优秀得多,不会在失望时骂我窝囊,可谁又能保证你不会在日后厌倦我呢?
  总之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好意。我对你是有好感的,只是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得我心理有点不平衡,大得我自惭形秽,教授千金和农民儿子是没有地方谈感情的。我们还是回到先前的日子,让距离来制造美感,那样也许更好一些。
   史威匆草
(中)
  九一年的圣诞节下了一场大雪,圣诞晚会的气氛也就格外热烈,同学们都准备了最拿手的节目欢度良宵。我的节目是剑术。在一群文弱书生面前舞刀弄剑是有点不伦不类,最起码有辱斯文。一则班上的同学强烈要求;二则颜芳已有一年多未来观看我的剑花了,我想借此机会用剑来融化她心底的坚冰,来化解我俩之间的至深误会。我的节目就是专门献给她的。正因为有此用意,我的表演也就使出了浑身解数。剑舞到中途,一招“丹凤朝阳”令同学大开眼界,掌声经久不息,只有颜芳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依旧板着面孔,依旧目光冷峻,依旧恨意难平。等到我潇洒地收起剑光,向鼓掌的同学挥手致谢时,颜芳竟霍地站起来,冷不丁地甩出一句:
  “什么三脚猫的功夫,只配糊弄门外汉罢了。在书生面前描红谈兵谁不会,有本事何不去少林寺露一手!”说完把鹿皮手包往背上一甩,在众目睽睽之下气冲冲地走出了大厅。
  这已经是颜芳第二次当众寒碜我了。上一次是系里举办文艺晚会,我作为节目主持人,请颜芳为同学们献上一首她的拿手歌曲——『哭砂』,没想到她走上台来,当着全系同学的面宣布:“对不起,我身子不舒服,你事先又未征求我的意见,还是另请高明吧!”说完也是这样“咚、咚、咚”地离开会场,弄得整个晚会不欢而散。
  那封象刀一样绝情的回信,对颜芳的伤害无论怎样形容都不会过份。自那以后,颜芳再也未去樱园看我练剑了,我的起床时间也因此向后推迟了半个小时。每次来到樱园,我总是要朝颜芳坐过的那个石凳看上一眼,希望她会突然在那个地方出现。我也明知奇迹不会出现,可就是割舍不下。因为伤痛彻心的缘故,我开始操练《五当剑谱》里的“断肠销魂剑”。练到一定火候时,剑风里透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一如痴情少女在“断肠崖”前嘤嘤泣诉,对颜芳的思恋也因此象春天的野火一样遍体萌生,白天茶饭不思,夜晚寝不安枕的症状也开始在我身上显露出来。
  那封信治好了颜芳的相思病,但也彻底地伤透了颜芳的芳心。她的愤怒也因此象深秋的野火一样四处蔓延。爱和恨的交织使她一再丧失理智,一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出我的洋相,同时也损害她的淑女形象。每次见到我,颜芳的眼里总是燃烧着愤怒的光焰,那刀一样的目光直刺我那颗伤痕累累的心。每逢接触颜芳的目光,我的神情就不能自制,恨不得冲上去把她紧紧地拥在怀中,把她融化进自己的身体。颜芳说的没错,我是一个有体无心,有识无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满脑陈规旧念,只会哗众取宠的空肚花瓶;而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聪敏颖悟,敢作敢为,心形合一的佩剑书生。我的绝情之举不但令颜芳伤心恼恨,而且给她一种在看人上受骗的感觉。好好的一个山口百惠,如今成了一个不讲情理的冷艳美人,进一步证明了我的罪孽深重。在她冷峻目光的直射下,我就象是一个想当英雄的太监,自信心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春节前夕的一个晚上,颜芳突然光临我的宿舍,跟在她后边的是一个扁鼻子细眼的矮个青年。那小子戴着一幅深度近视眼镜,除了长相象香港影星曾志伟外其他都不象。颜芳声称这是她的男朋友,南京大学的研究生,今晚不好意思要在这里借宿一宵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那位研究生就睡在我的上铺,我一看见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若不是别的同学在场,单凭他那副尊容就会挨我一拳。这混蛋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居然傍上了颜芳!他给颜芳拾鞋都不配,凭什么爱她!那小子上半夜喋喋不休地自我吹嘘,吹他如何如何聪明能干,年纪轻轻就成了名牌大学政治系的研究生,就象一个懒厨娘夸耀她的一双臭脚是如何如何地小巧漂亮;下半夜则鼾声如雷,吵得整室的同学都无法入睡,我则干脆去足球场漫步了一个通宵。
  午夜时分,满天的繁星寒光点点,偌大的足球场就只有我这个小小的黑点,可那个小黑点的内心却痛苦得发狂。冰雪聪明、美艳清高的颜芳,竟然落到这样一个无聊透顶的下三滥手里,爱神是不是想开一个毁灭世界的玩笑。不行!我要设法阻止她,这玩笑太残忍了。只要能阻止这桩婚姻,我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实在不行还可一剑把那小子刺死,让他去阎王那里同死神交桃花运吧!大不了我去上刑场,蹲大牢。颜芳嫁给这样的人物,我活着也没多大意思。
  第二天晚自习时,颜芳最后一个离开教室,我则在门外等了她半个小时。在楼梯口,我一把逮住了颜芳,把她推向走廊的暗处。她用力挣扎,可我铁钳般的大手没有给她脱身的机会。
  “你这是干吗,想打劫吗,你的手松一点行不行,我膀子好疼。”
  “你不能嫁给那小子!你是月宫仙子,他乃井底愚蛙,你们根本不般配。”
  “你是我什么人,好意思管我的事,我喜欢么样的男人还要你批准吗!史威,你也太霸道了吧。”
  “道理我讲不过你,总之,你不能嫁给他,否则我就要去杀人放火。”
  我一把抱过颜芳,将她紧紧地拥在怀中。她的拳头不停地捶打我的胸脯,最后无力地放在那里。黑暗中,我的嘴唇终于找到了她的嘴,然后紧紧地贴了上去,再也不肯松开。颜芳的嘴唇丰满柔润,象一朵盛开的百合,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我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凝住了,只有一颗心,在猛烈地跳,我甚止感觉到它撞击在胸膛上的份量。
  恋爱的日子,我沉浸在一股难以名状的幸福潜流之中。爱的力量是那样地神奇,尤其是一个美而且惠的少女的爱,整个世界都在沐浴她的光辉。那神奇的六个月,天空流溢着粉红色的霞光,空气温馨湿润,大地春草萌生,旷野宁静详和,月亮和星星使夜晚不再黑暗,百鸟和鸣替代了北风的啸叫,颜芳的爱几乎整个地改变了我眼中的世界。
  我们的热恋正值万紫千红的春天,大自然给了我们感情升华的绝好时光。颜芳是一个很有情调的恋人,喜欢在春草萋萋的郊野共度我们的季节。晚饭后,我们去公园踏青,去江边看千帆竞渡;周末则去东湖、白沙洲野炊写生;有时兴之所致也去舞厅、咖啡馆潇洒地走一回,常常到夜深人静时才返回校园。兴许是预感到命运给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们一有机会就呆在一起,尽量珍惜和享受每一分钟。
  颜芳深知我除了文才武略之外一无所有,因此外出总是她掏钱。为了不刺激我那颗敏感得近乎病态的自尊心,她总是能够找到恰如其份的理由来表明女人捣钱买单是天底下最最自然的事情,其中有两条理由她重复了至少不下十次。
  “钱这东西是流动的,没有固定的主人,今天你口袋里的钱不见得明天就不是我的,因此谁买单都一样。钱多并不总是有身份的标志。我们楼道里的一位老太太拥有百万家私,可看上去仍象个拣破烂的。”
  “女人的幸福要靠自身的努力去追求,上天掉下的好运既不深刻也不持久。女人买单有一种追求幸福的主动感,我付钱时就有这种感觉。”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心中常常升起一团不详的阴影,掠过一丝淡淡的忧伤。因为自己一下子拥有太多太多的珍宝,也就格外担心它们一朝失去,担心自己无福消受。一旦失去了颜芳,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够活下去,一想起要回到先前那个灰色的世界我就不寒而栗。在尘世晃荡了二十八年,只有这几个月才算是真正的人的生活。由于对颜芳爱之至深,也就格外担心她会遭受灰色势力和突发灾难的伤害,在想象中十倍百倍的夸大她身边的不安定因素,担心她睡觉时忘了锁门,担心她单身时碰上坏人,担心她走路时不小心踢破了脚趾头......我深知这些担心有点荒唐,可就是逃避不掉庸人自扰。每逢做恶梦,无一例外都是颜芳陷入坏人的魔掌,我则满身是血地为她战斗。
  实习的几个月,我们相隔千里,写信成了我俩最主要的工作。我每天都要给颜芳写上几千字,她的每封来信也把十来张信笺盖得满满的。每逢给颜芳写信,我总是收不住笔头,总是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说,从来都不会为话题和素材劳心。
马鞍山位于“武黄高速公路”的起点,山下是城建学院,西北面是碧波万顷的东湖,那里留下了我们热恋岁月里最最难忘的故事。
  那是一个晴和的春日,碧空如洗,蔚蓝色的天暮上平贴着几缕薄纱似的轻云,轻软的春风象少女的纤纤玉手摩娑我们的面颊。我和颜芳手拉着手,沿着崎岖的山道蹒跚前行,时不时有一只受惊的金丝雀从我们的耳边掠过。一路上颜芳兴致很高,象只快活的小鸟,对身边的一草一木全感到新奇。这也怪不了她,身居闹市区,除了楼房还是楼房,突然间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等于是小鸟脱却了樊笼,发现“外面的世界好精彩”。
  马鞍山的海拔并不高,坡度也不大,但因颜芳是第一次爬山,爬起来也就显得异常地吃力。一路上我紧紧抓住她的玉手,为她选择好每一个坚实的落脚点,与其说是她爬山,不如说是我用双手托着她。好在颜芳感受爬山够刺激,一点倦意也没有。当我们登上山顶时,颜芳的额上已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她口中呼出的热气混合着山花的清香送入我的肺腑,令人心旷神怡。在山的北坡,映山红争奇斗妍,象一片火红的云霞。颜芳脱开我的手,自个儿走入花丛,象一只白色的天鹅在其间倘佯赏玩,继而欢呼跳跃,其情形就象自己历尽艰辛终于站在地球的最高处。一刻钟后,颜芳安静下来,小鸟依人般地偎依在我强有力的臂膀下。我们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极目远眺,远处的武汉市就象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积木,近处的东湖一如一块硕大的闪着鳞光的宝镜,在阳光的辉映下美丽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山花丛中,颜芳的脸红得象胭脂,长长的披发从肩上倾泻下来,遮住了滚圆的臀部,使人联想起世界上最漂亮的瀑布;长长的睫毛下那清澈明亮的眸子象诗、象雾、活脱脱的一个冰雪美人。望着颜芳那高耸的胸脯和燃烧的红唇,我有点意乱情迷。我扳过颜芳的身子,用双手揽住她纤细的腰身,俯下身去吻她的脸,吻她的眼睛,吻她小巧的鼻子,吻她乌黑的秀发。颜芳的双手勾住我的脖子,把她那滚烫柔润的红唇紧紧地贴在我的嘴上。
  那是一块湛蓝色的天幕,蓝天和湖水开始在眼前旋转起来,在水天相接处泛化出海市蜃楼;絮状的白云从高空飘落下来,轻轻地盖住了山坡上的鲜花绿草;映山红从白云堆里探出头来,象一束束闪动的火苗。慢慢地,湖水开始爬上了山坡,把蓝天、白云、万年青、忘忧草一古脑儿地淹没了......迷迷糊糊中,我听到颜芳在呼唤我的名字,我一刻也未放开她的嘴唇,这声音一定是她心底某个地方发出来的。我睁开眼睛,看见颜芳象醉了一样,脸颊红得象一朵鲜艳的玫瑰;嘴唇嗫濡着,不断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声音。颜芳踮起脚尖,将整个身子附着在我的身上,我感觉到她在我的怀中剧烈地抖动。颜芳的肌肤温暖柔滑,身体热情似火,迷醉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指尖嵌入我背部的肌肉,嘴里吐出浪潮翻滚般的呻吟:“史威,我爱你......”我双眼冒火,呼吸急促,心跳如鼓,胸脯仿佛要炸开, 嗓子眼象是堵着一团棉絮,全身每个毛孔极度扩张,孔武的双臂用力挤压颜芳的娇小躯体,身子热烈地响应颜芳的呼声,汗水和泪水滴落在颜芳剧烈起伏的胸脯上,在乳沟处汇合成一条小溪,直流向那绸缎般舒展的大腿。
  太阳下山的时节,在鲜花簇拥的世界,我们拥有了一片有着千年梦幻的神秘领地,一片绿色的草坪,红白相间的伞形花镶嵌其间,白云在头顶上变幻着美丽的姿态,小鸟在周围唱着动听的歌;白去的下方,一条白亮的溪流从草地深处流出来,沿着曲曲弯弯的河道,流向粉红色的梦幻世界。白云的上方,天是那样的蓝,山是那样地绿,空气中散发着紫罗兰的清香,世界仿佛又回到了《创世纪》时的伊甸园,在幸福的旋涡里忘情地颤动。
  生命是美丽的,但爱情更为美好,使生命能够无限延续下去的力量只能是真挚火热的“爱”。当暴风雨开始消褪,一切都归于平静时,颜芳静静地躺在花丛中,幸福的泪水从眼角滚下来,在蓝天下苑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洁白的睡莲。
…………
作为颜芳的情侣,我内心的自卑是可以理解的,她也一直在努力化解我心灵的自卑情结,可总是收效甚微。基于自卑的缘故,我总渴望和颜芳拥有一块两人的世界,不受外界干扰,最好能够躲避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孤岛上去。在校园内,在同学面前,我力图同颜芳保持一定的距离,不想把我俩的隐情在同学面前曝光。颜芳则相反,她很自信,又颇以我这样的一个恋人自豪,不在乎把我们的关系公诸如众。晚自习时,她坚持同我坐在一起,又坚持和我成双成对地进出教室,坚持手拉着手在校园内漫步兜风,把我展露在同学们嫉妒而又羡慕的目光之下。实习归来时,她居然不回家吃饭,坚持和我一道去学生食堂用餐,自然是她一人买两人的饭票。毕业前夕,颜芳一再拉我上她家作客,要把我介绍给她的父亲─一 一个德高望重的《生理学》教授,而我则一再把见面往后推,怕她父亲用世俗的成见来棒打鸳鸯,过早地扼杀我们的世界。其实回避是没有用的,她父亲不可能不知道我们的事,只是用冷处理的方式静观其变罢了。我也一直害怕颜教授出面,害怕他过早摊牌,害怕那天旋地转的一刻。我就象一个价值连城的瓷器古玩店的老板,小心地呵护着把我带入极乐世界的艺术珍品,每分钟都害怕什么人冲进来把这一切打碎。随着明媚的春光从窗外消逝,暴风雨也在一步步进逼我们的天地。毕业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我最为害怕的那一刻终于在毕业典礼的那一天来临了。
  我终于走进了那个令人敬畏的家,不过没有和颜芳在一起,她已于大前天秉乘父命去北京看望病危的伯父去了,颜教授这个时候邀请我肯定不是什么好兆头。
颜家世代书香,书、画、琴、棋把客厅和起居室装缀成一个真正的艺术殿堂,一进门就令人肃然起敬。颜教授不愧是学术界的泰斗,毫无矫饰客套的应酬,一见面就和我切入正题。
  “你和颜芳的事情我都知道,今天请你来就是共同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我俩今天随便聊聊,不要有任何顾虑,有啥说啥,象美国人一样,用自己的心来对话。”
  “我爱颜芳,不是一般的爱,而是用自己的生命来做代价的爱,为了她我不惜牺牲一切。我无法想象没有她我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这个我理解,颜芳也很爱你,也可以为你牺牲一切,直至生命,可你为颜芳的幸福想过吗?”
  “颜芳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也是我生命的支柱。我曾一千次暗下决心,要倾毕生心力使她幸福快乐,不让她受任何委屈。”
  “我理解你的心情,颜芳这孩子果然眼力不错,你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你对我女儿的爱甚至超过我本人。为了颜芳的未来,你会比我做得更多。”
  “我会的!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
  “你看过鲁迅的小说《伤逝》吗?”
  “不但看过,差不多还能够背下来。”
  “你对涓生、子君有何看法?”
  “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有情有义,只是......”
  “只是结局不好,对不对,这也是你和颜芳的问题症结所在。我只有她一个女儿,我希望她终生快乐幸福,还希望她学有所成,最好能够去美国留学深造,然后定居在那里。你有能力帮她实现这一宏愿吗?”
  “我......”
  “你当然不能,这不是说你没有能力,而是说你的家庭背景限制了你能力的发挥。你眼下也许连自己的命运都把握不了,更不用说让颜芳出国了。”
  “那你说我该咋办?”
  “为了颜芳,你比我更清楚该怎么办。你对颜芳的爱超过我这个做父亲的,你更知道该怎样使她终生幸福,尤其是使她不致平庸一世。”
  “除了离开她,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看来只有这一条路了。”
  “你放心,我会离开颜芳的。虽然没有她我会痛不欲生,但我不会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她的牺牲之上。”
  “这太委曲你了,我深知这个决定对你意味着什么,这样的打击我年轻时也曾经受过,那时能够挺过来全靠上帝垂青。我了解我的女儿,以她的脾性,你的决定也许无现实意义,她会去红安寻找你的。”
  “我原来就不打算毕业后回红安,现在更不会,我决定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明天我就一声不响地启程,不让颜芳和别的同学知晓我的去向。”
  “这是两万块钱,是一个穷教书匠的全部积蓄,希望你收下,没别的意思,权作旅途的费用,这样我心里好受一些。”
  “谢谢你的好意,我不能要你的钱。我既然连颜芳都可以放弃,钱对我就更无足轻重了。”
  “你这样的年轻人今天真是少见,我是不是作错什么了。”
  “.........”
(下)

  高寒是一个聪明知趣的同学,很快发现自己引出了一个浸渍着无限痛苦的话题,我眼角的小痕说明了痛苦的深度。为了缓和一下“他乡遇故知”的沉重气氛,高寒及时把话题从颜芳身上引开。
  “算了,不说颜芳了,谈谈你自己吧,这些年你过得怎样?毕业那天你一声不吭地消失了,象是掉进了大海,一点消息也没有,后来听说你下了海,当了大记者;又听说你一直在流浪。你是在有意制造悬念呢,还是有不得已的原因。”
  “这些年我一直在外流浪,从乌鲁木齐到北京,又从北京到深圳,大部分时间在路上。”
  “在校的时候,同学们都说你是个干大事的人,日后一定会发达。怎么样?现在应该闯出一条路子了吧。”
  “还早着呢,不知这一天在哪一个猴年马月,也许根本就不存在这一天。”

  我流浪的第一站是乌鲁木齐,正值七月流火的炎夏季节。一开始就选择一个遥远的西北城市,说明了当时离开颜芳的决心。颜芳的亲朋故旧都在南方,乌鲁木齐则没有她的相识,我也没一个熟人,这样颜芳就无法追索到我的行踪。
  从武汉到乌市要坐三天三夜的火车(那时的列车时速只有几十公里),那三天就象是漫长的三年。随着列车一天天远离武汉,对颜芳的牵挂也就一天紧似一天。列车进敦煌时,我差不多已五内俱焚,几次险些从车上走下来,返回武汉,返回颜芳身边的冲动一再使我不能自制,等抵达乌鲁木齐时,我几乎已心力憔悴,神思恍惚,面容苍老,象是一下子老了十年,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去不再起来。在乌市的第一个晚上,我迷迷糊糊地睡在旅馆的木板床上,迷迷糊糊地看到颜芳来到我的床前。她形体消瘦,眼睑乌青,眼圈通红,苍白的面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她说我好狠心,就这样不辞而别,全不念旧日情份,留下她一人去承受万箭穿心般的刺痛,而我曾答应在学校等她回来的。我说我是有苦衷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不要怪我,我也痛苦得要命,要怪就怪我们的出身相差太远。于是我们抱头痛哭,哭声震动天宇,把旅馆的服务员弄得不知所措。我真想就这样睡过去,永远也不要醒来,偏偏上天又不体恤人间至情,还是令我在半夜睁开眼睛。窗外的月亮象一张死人的脸,宇宙象是进入了《圣经》里描述的世界末日。
  乌鲁木齐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语言不同、服饰各异的各民族男女在那里各显神通,时不时还有几位哈萨克斯坦的男人在汉人面前炫耀发达的胸肌。因为包容性强,就业机会也多,条件则远没有深圳那样苛刻。街上到处都是招工的广告,只要你不挑剔,找一碗饭吃还是不困难的。在人才市场上,我发现了“同济医大”这四个字的份量。不到一个星期,我就被一个国营农场医务室聘用了,月薪1500元,连例行的面试也没有,全是冲着“同济医大”那张文凭来的。
  国营农场位于乌鲁木齐的北郊,离乌市60公里,是种植长绒棉的。我的工作是给农场的工人看病扎针。工人大部分是汉人,少数几个维吾尔人则从事放牧和养殖。
我这人适应性强,什么苦都能吃,高梁米饭一样填饱肚子,从江南水乡到寒外沙漠也不害水土病,唯一难以对付的就是对颜芳的入骨相思。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总希望颜芳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总希望她有一天会找到我们农场来。其实颜芳是找不到这个地方的,它连在地图上点上一点的资格都没有。先前总以自己是一个大国公民而自豪,现在发现大也有大的坏处。来农场十天后,给颜芳写信的冲动一浪高过一浪,我的理智一时还无法抵御这个冲动。于是,我开始给颜芳写信,一封接一封,把心里的苦闷和寂寞向她诉说。这些信虽然一封也没有寄出去,写信却从未中断过,不然我就无法入睡。两年后,我离开乌市时,竟然积下了六百封,全装在一个铁厢内,一共有五十多斤。后来,我给这些信冠上一个总标题,叫《孤星血泪》,那是从我心底流出的真正的血和泪!
  写信也不总是能够医治相思。当思恋铭心刻骨时,我就和工人一道去田野拼命干上一天,累出一身臭汗,喝上一瓶烈性白酒,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然后蒙头大睡。碰上假日,我就孤身一人去穿越沙漠,一滴水也不带,让嗓子渴得冒烟,这办法治相思病最奏效。
  农场有一个四十开外的维吾尔牧羊人,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曾在我手上治好过关节炎。他也会几路剑术,闲时就来同我切磋几招。他练的是“天山剑法”,同我们武当剑是亲家。当年“天山剑”高手白发魔女和“武当剑”掌门人卓一航共同谱写了一曲千古卓绝的人间至情,弄得我们祖师爷抛家不顾,孤身一人跑到天山筑庐鳏居。牧羊人有一个女儿,身材高挑,细腰丰臀,皮肤白皙,两只乌亮的大眼顾盼生辉,象两只会说话的星星,是一个典型的美人胎子。牧羊人除了切磋剑艺外,还时不时来我这里聊天。他说我终日眉头深锁,一定有很不开心的事,劝我对往事不要过于认真,该忘的就忘掉;又说三十岁的男人,应该成家了,这里的好姑娘还是有的,不要挑七挑八挑花了眼最后一个也没挑上。逢年过节,他都要请我去他家作客,让他女儿出来给我斟酒。那酒是羊奶酿成的,醇香润喉。维族少女热情开朗,美艳风骚,说话象夜莺唱歌,就是缺少颜芳的气度和神韵。我在新疆的最后两个月,牧羊人请我吃饭的次数逐渐多起来,几乎隔三差五就要请一次,还时不时带几样他女儿的手工织品,象枕套、坐垫、披肩什么的,做工挺精致,末了则干脆请我住在他家,说这样便于切磋剑艺。农场的工人说:“你小子八成是让人家看上了,维吾尔人要招你作女婿哩。”望着那些精美的羊毛织品,再望望那满厢的书信,我苦笑了一声,毅然决定第二天离开新疆,踏上了东归之路。

  九四年的春天,我背着五十多斤书信,在北京站下车,去竞争“天王表”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一职。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我如愿以偿,上帝总是在紧要关头对苦心人格外垂青。
  北京“天王表”公司是一个地道的女人国,下辖的六十多名职员全是清一色的青春女郎,都是从人才市场上招聘来的柜台小姐,就我一个男人。这些小姐虽谈不上气质,漂亮是没得说的。公司一月两次的例会,散发出的香水味足以令单身男人意乱情迷。在这群少女中间,有一个来自山西长治的姑娘,脸型颇有点象颜芳。单凭这一点,她就成了我的助理。这个女孩姓肖,单讳一个“玲”字。
  “天王表”公司的工作并不复杂,除了督促小姐笑脸迎宾,按月给她们发工资,同各商场的总裁套近乎外,再就是搞些促销宣传,在人流量大的地段上装上灯厢、广告牌或扯上一条宣传布标什么的。这些工作只需要我三分之一的精力,另外的时间就是给颜芳写信。肖玲看见我终日给同一个人写信,写好的信又不发出去,永远也没有完的时候,好奇心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她一再追问那个叫颜芳的是什么人,和我有什么关系,这样写下去要到哪一天才有个完?我则一律拒绝回答。这个女孩不说话时还象颜芳,一开口则一点儿也不象。肖玲看见我对她不理不睬,内心颇为不平,经常在我面前有意无意暴露一些少女不该显露的部位,意图令我迷失本性,从而满足她的好奇心。若是换一个女人,我说不准会动心,我毕竟是一个男人;但因为她长得象颜芳,她这些非份的举动就只能令我反感,认为是对颜芳的亵渎。才半个月时间,肖玲几乎使出了全身招数,但没有一招奏效,于是她认定我这人有点神经,开始在公事上糊弄我,捞回扣,报假帐,模仿我的笔迹签单,交办的事情敷衍塞责。因为她长得象颜芳,我只是降她的工资而不忍炒她的鱿鱼,为的是在她不说话时看看她,从她的脸上寻找颜芳的影子。
  九五年的夏天,总公司要在北京开一个展销会,总经理界时也要亲临指导。为了使宣传搞得有声有色,我们订做了几十条布标,价值六千余元。开会的头一天,我从保险柜里拿出六千元现金交给肖玲,让她去取那些布标,以便当天能在繁华地段挂起来。哪知肖玲一去不返,BP机叩破了也没见回音,一直到深夜仍未看到她的影子,而此时总经理已在深圳机场登上了北飞的班机。我知道自己栽了,那娘们一定是携款潜逃了,六千元人民币对她来说是一个值得挺而走险的数目。没有那些宣传布标,展销会自然开得冷冷清清,总经理的脸色也由阴天转多云。我这人要面子,展销会一结束,还没等老总炒我的鱿鱼,我就抢先一步递上了辞呈,束上行装踏上了南去的列车,自然没有忘记带上我的“孤星血泪”。

  我来到深圳正值大学生连阳春时节的小白菜都不如的季节。“人才市场”上潮水般涌动的人流使那些昨天还自认为是天之骄子的“国家栋梁”们一夜之间便毁灭了整个的自尊。作为一个大学生和流浪者,我开始深切体会么在外面的世界谋生的艰难。
深圳是一个一夜之间从海底崛起的城市。她曾激发了整整一代人的希望和梦想,也为底层社会的久困英雄提供了一块自我施展的“阳光地带”。到了一九九五年,深圳已步入了她的中年期,这个年龄层次的城市容易出机制上的问题;一是心胸变得狭窄,放弃了兼容并蓄的美德,不再愿意接纳四方豪杰,尽管她的主人早期也是一个外来人;二是享乐主义滋长,失去了先前拼搏抗争的勇气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因此,这个时期闯深圳的人,是在错误的时间选择了错误的地点。在那些成千上万的打工仔面前,机会的大门只留下一条狭小的缝,你只有站在长长的队列后面耐心地等待,捱到门前时再削尖脑袋拼命往里钻,淘汰出局的人又再次站到队列后面去等待第二次,第三次......这一等少则一月两月,多则一年两年。
那一年,深圳出了几样惊天动地的大事:一位大官的儿子光天化日之下在“香蜜湖度假村”持枪绑架了一名总经理;那个姓乔的武术散打冠军则同一位女佣合伙为了几十万元赎金撕了一名台湾佬的票;古巴独裁者卡斯特罗正准备在冬季来深圳作国事访问......总之,那时人们眼中的深圳是有点乱糟糟的。
  在深圳,我有几位混得挺不错的朋友,但我没有去找他们。一则我这人在不幸时不喜投亲靠友,不愿故人看见我落魄时的狼狈相;二则为了颜教授那个美好的诺言。三年过去了,这个诺言也许没有现实意义,可毕竟还是“也许”。我太了解颜芳了,她能于寒风刺骨的清晨在石凳上坐上一年,就不会在乎在温暖的教授楼里等上三年。
  深圳有不少“流民旅馆”,专门为那些尚未找到主儿的打工仔开设的。我起初就住在“华强北路”的一家流民旅馆里,住宿费每晚10元,便宜得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其实那不能算是旅馆,至多是个“难民收容所”,还远远赶不上逃亡到香港的越南船民。一间大房间里一溜摆上几排三层单人床架,中间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床上除了一张草席和一条毛巾被外别无他物,昨看上去就象进了一个半现代化的养鸡场。在这里洗澡是一种奢侈,每天多半是就着水龙头擦擦身子。三教九流的人都拥挤在这里自由排放垃圾和噪音。一到晚上,烟味、汗味和脚臭味弥满整个房间,你整个晚上都在呼吸这些东西,早上起来则头晕脑胀,不过上十天半月就无法习惯。
  在深圳找工是一项辛苦且需要耐心的工作。早晨起床洗漱后,首先买一份《深圳特区报》,在招工信息栏里寻觅适合你的工种,上午九时去“人才市场”交上五元钱买一张表格,然后在人堆里翻上滚下地折腾一整天,晚上则给招工单位写自荐信。这样的信一写就是几十封,寄出后百分之九十五如石沉大海。即使偶你有了回音,面试时你又得同几十号人去竞争同一个岗位,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十。
  刚住进“流民旅馆”时,我对那里的气氛很难适应,晚上常常彻夜失眠,因此也就格外思恋颜芳,于是就一个人走出去,来到深南中路旁的路灯下,就着灯光继续给颜芳写信,没想到第一个晚上就遇上了麻烦。
  我的信写到一半时,一个警官模样的男人走了过来,说要察看我的证件。我把“身份证”和“边境证”递过去,还礼貌地递上一支烟。他问我有“暂居证”没有,我说我刚来深圳,“边境证”还是六天前签发的,过两天就去办。他二话没说,就把我的“身份证”和“暂居证”揣进上衣口袋,叫我跟他走一趟。我跟着他走了约莫十分钟,来到一间灯光昏暗的小房子。房里还有另两位穿制服的男人,嘴里斜叨着一只烟在那里吞云吐雾。那位警官说我没有“暂居证”,违犯了《深圳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要我交一千元罚款,我的解释和分辩他则一句也不听,只好谎称身上没带钱。他们不由分说就给了我一电棍,然后连推带搡把我推入后面的一个小黑屋子,并在铁门上落了锁,威胁说次日要把我送到郊外挖两个月土。那间黑屋子除了“流民旅馆”的那些气味外,还有尿臊味和大粪味,简止就不是人呆的地方。我在里面蹲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还是交了一千元罚款,他们则给我写了一张白条,那地方我是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小黑屋的一夜是我前半生受过的最大屈辱,也部分地改变了我的人生观,那些曾被书本和文明压抑住的人性中的顽劣部分开始冒出头来,正直和善良无可奈何地给它们腾出一块心灵沃土。我痛心地发现在邪恶势力面前,文明的力量竟是如此地不堪一击,对付低素质的个体有时只能采用低素质的办法;秀才见了兵要想不受伤害那就赶快把自己变成大兵,而千万别指望对方变成秀才。离开那间小屋时,我脸部的肌肉在愤怒中变形,恨不得把眼前的一切砸个稀巴烂。我一再问自己:“我作错什么了,为什么该受这样的屈辱?”可每次的回答都是“你什么也没错,就是外表太斯文”。若是流氓这样对待我还可奋起反击,我的功夫也不是吃素的;可他们是戴着警徽的执法者啊!
  “流民旅馆”除了价格便宜外,还有免费交流信息的好处。这里既有象我一样的新来者,也有被炒来炒去的“深圳通”。除开写字楼里那些体面的工作外,仅仅是混口饭吃的谋生信息在这里应有尽有,算得上是一个免费信息服务中心。同是天涯沦落人,在提供信息方面一点也不保守,苦难和流浪是开阔心胸的最好学校。半年后我能够进入“新华社”,就是得益于曾在“流民旅馆”住过的难兄难弟。
  我是一个月后搬出“流民旅馆”的。搬出的原因部分是不习惯那里的气味和噪音,部分是经济压力。我南下时带了5000现金,除开罚款1000元,求职信息费1000元,食宿费1000元,为了联系工作购买的BP机1000元,公交费600元, 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同“流民旅馆”相比,睡草坪也坏不到哪里去,除了空气新鲜外,给颜芳写信也不用跑那么远的路了,午夜时分还可与天上的星星对话。有了上次的经验,再也不用担心冒牌警察找茬子了。
  搬到草坪的第七个晚上,我睡得正香,梦中感到胁下一阵锥心般的刺痛,睁开眼一看,发现一个穿制服的男人正在用大头皮鞋踢踹我的腰部,不用说,又是“宰羊”的人来捞“外快”了。想到上次的屈辱,我的怒火一下子冲上了巅顶,决心教训这家伙一下。我就地打了一个滚,一个“扫膛腿”击在他的脚踝上,假装起床不小心碰着了他。那家伙象块木料一样重重地摔在地上,向前滑出了一尺多远,过了好几分钟才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他红着脸去腰间拔警棍,我则闪电般地抓住了他的右手,作热情握手状,然后稍一用力,他老兄就双膝跪地,呲牙咧嘴,面部的肌肉扭曲得变了形。这回该论到我说风凉话了。
  “朋友,人都到了这个份上,有什么油水可捞的。还望老兄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
  不知是“老兄”叫得亲热,还是“小弟”称得谦卑,或者是那一握之力,这个警官居然客气得很,寒喧了几句就自个儿走了,我也赶紧卷起草席换了个地方。
  深圳的天说变就变,睡草坪最怕的也是老天翻脸,而深圳半夜下雨又是经常的事。一会儿繁星满天;一会儿就乌云遮月,豆大的雨点砸在你的脸上,有时还是“台风雨”。碰上这种天气,你只得卷起草席去立交桥下避雨,一蹲就是七八个钟头,桥上过往车辆发出的噪音超过一百分贝,那滋味不是亲身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
  我多半睡在“岗厦”附近的草坪,兴之所致也曾去登北面的莲花山。莲花山脚有很多拣破烂的棚户,我第一次爬山时就同他们聊上了。他们多半来自湖南,由一个人牵头携家带口来深圳“淘金”,拣来的废纸、烂铁、和饮料罐由牵头人负责收购,一天挣上十五六元,除去一家的开销已所剩无几。这大概是深圳最底层的公民了。我问他们为何为了几个小钱背井离乡,他们说这是没法子的,家里的钱更难挣。当他们得知我是个医学生且未找到工作时,就建议我给周围的棚户看病扎针,挣几个钱糊口,原来他们生病时总是在家里硬撑着,去医院和诊所要花不少的钱。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用最便宜的价格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一天下来也能挣上二十多元,相当于一个拣破烂的壮劳力。
  来深圳两个月后,我根据一张招贴广告的指引,去南山区一家私立学校当了几个月的教师,月薪500元,包吃包住。那根本不是什么“学校”, 而是一位潮洲人为住在附近的没有户口的老乡的小孩办的一个识字班,一共有四十多名儿童就读。一间三十多个平方的厅屋白天算作教室,晚上是我的卧室,用临时搭起的木板代替课桌,晚上把两张木板拼在一起就是我睡觉的床,语文、数学就我一个教师。想不到“阳光地带”的教育竟是这个样子,这样的“学校”在深圳还远不止这一家。这里条件虽然艰苦,但睡草坪的日子总算结束了。
  在那四个月里,我白天教书,晚上看病,周末还去“上海宾馆”附近卖报。除了五六毛钱一份的《深圳特区报》外,还兼卖《南方周末》。《特区报》一份赚两三毛,《南方周末》则按进价送人。我这人在最艰难的时刻也有点理想主义,这样做的动因仅仅因为报上披露的几句真话。如今说真话的报纸越来越少,为她作点义务宣传值得。当然这是神经病的逻辑。卖上一天报能赚三十多元,加上另两项的收入,一月下来就有一千四百好几了。这可是除开吃住的纯收。
  我去“新华社”纯粹是一个相当偶然的机会。那天我正在“华强北路”兜售报纸,碰见了一位曾在“流民旅馆”结识的东北人。他当时正在从事书籍推销,一套书出手能赚上几百上千元,才刚还在“新华社”卖了一套。一听说“新华社”,我眼睛一亮,它可是我这次南下的首要目标。我手头有一本刚写成的书——《杜鹃啼血》,想去香港发表,那里出书不必事先付钱,不知“新华社”能否帮得上忙。按照那位老兄的指引,我找到了位于“上步南园新村”的“新华社深圳支社”办事处,向社长说明来意。他让我把书稿留下来看一下,然后再给我答复。我给了他几个散篇,一周后收到了社长打来的传呼,叫我到“新华社”去一趟。我再次来到“南园新村”,进入那所令人敬畏的房子。社长说我的文字功底好,见解新颖独特,但去那边出书他帮不上忙,不过我可留在“新华社”工作,月薪2500元。原来当记者就这么简单,这还是“新华社”的记者哩。
  在“新华社”的那段时光,一个叫孟诗的女学生闯入了我的生活。她是浙江绍兴人,浙大美术学院的毕业生,在“文锦中路”的一家野公司任经理助理。我曾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把身上仅有的200元给了她。孟诗走路的姿态和说话的口气很象颜芳, 只是长相各有千秋。颜芳的艺名是“山口百惠”,而孟诗则有点象叶倩文。每逢周末,孟诗都要来“新华社”看我,和我共度一段美好的时光。同样是因为颜芳的缘故,我们之间从未有过任何亲昵行为,甚止连手也没有拉一下。
  从乌鲁木齐到北京,整整三年时间,我没见到一个熟人,也从未和家里人联系过,象是漂泊到了一个人际关系的“荒岛”,害得母亲为我急白了满头的黑发。来深圳后,这种鳏寡孤独的局面也在开始转变。深圳有很多红安人,你就是想回避他们也显得力不从心。来“新华社”才三个月,我就在“水库公园”和一位初中同学惊喜相逢,他老兄为我带来了故乡的消息。四年来第一次听到乡音,我的泪水模糊了视线,那蛰伏在心灵深处某个角落的浓烈的乡情开始慢慢复苏,一步步地向颜芳占据的领地挑战。颜芳顽强地固守着自己的领地,每让出一块地盘都要经过十多个回合的反复较量,直到一年后,颜芳才极为勉强地腾出了“半壁河山”。这时我突然意识到背井离乡已有整整五个年头,回家去看看的念头也因此在心中扎下了根。
  1997年枫叶红了的时节,我回到了久别的家乡,随行的还有我的“孤星血泪”。当母亲发现那个满脸胡须的中年人竟然是自己朝思梦想的儿子时,即大叫一声昏了过去,我们又是按人中又是灌开水才使她苏醒过来。母亲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抓住我的手,不让我离开她的身边,然后抱着我的头失声恸哭。五年的时间,母亲每日每夜都在思念自己的儿子,都在盼望儿子早日归来,可我却从未想到过我的母亲,从未想到故乡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母在倚着门柱招唤远方迷失的儿子。颜芳已把我整个的身心塞得满满的,除了想她之外竟然不知道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那天晚上,我睡在母亲的床上,睡得挺香挺沉,梦中看到自己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蜂蝶翻飞的世界,睡得这样安稳踏实这还是五年来的第一次。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看见母亲正坐在厅屋里对着一大堆灰烬发呆。她眼圈乌青,满脸泪痕,显然整个晚上没有合眼。原来母亲趁我睡熟时,把我的“孤星血泪”一把火烧掉了。也不知是为什么 ,我没有从心里责怪母亲,一则那是我的东西,是一剂治疗相思的药方,用过后就如同煎过的中药渣一样,没有多大价值;二则点火的是我的母亲,这些年她付出了太多的心血,流干了最后的一滴眼泪。她内心也许还在责怪那个名叫颜芳的女人,是她险些使自己失去了最有出息的儿子。

  我没有追问母亲对我的“孤星血泪”有如此深的仇恨,但她还是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委。
  “五年前,一个大雪纷飞的黄昏,有个自称是颜芳的姑娘来到了我家,向我们打听你的去向,我们自然答不上来。那孩子除了穿着讲究,模样可人外,身上则瘦得怕人,手腕上几乎没有肉,并且显然病得不轻,在我的床上一叠连声地咳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来过。没想到就是这个颜芳使你抛家不顾,一去不归,历尽千辛万苦,她是你的克星啊!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六日
熊飞骏 发表于:2007/4/25 20:32:00
很感人
看后有流泪的冲动。无意中看到这篇。那个叫颜芳的女孩子很可爱,清纯脱俗,你应该有能力打破世俗的门第观念,用你的勇敢决绝向爱情挑战,你的勇敢只是外在的,真正的勇者是能带给自己的恋人幸福的,幸福有两种,物质的、精神的,但纯精神的东西在这个世俗的社会里一定会遭遇打击,需要双方共同面对,爱情很美好,生活很现实,是你逃离的原因,或许是为了爱,但更多的是一种逃避,因内心的自卑。碧玉微瑕 发表于:2007/5/19 1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