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和苍蝇区别:企业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明细项目设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35:04
  某企业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明细项目设置模板

    一、制造费用

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机构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劳务成本的各项共同费用。具体项目包括:

1、职工薪酬: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劳务费等。离退休人员费用及辞退福利统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在制造费用中核算。

(1)工资:企业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补助和各种奖金。

(2)职工福利费:企业为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承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3)社会保险费:企业为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支付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

(7)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承担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非货币性的福利支出,包括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8)住房补贴:企业按规定为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承担的住房补贴。

(9)独生子女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10)劳务费:指企业支付给劳务用工单位,需要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属于职工薪酬的劳务用工费用。

(11)其他:指企业支付给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或为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承担的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

2、折旧费:对生产部门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

3、办公费:生产部门发生的各种文具、邮电及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

4、差旅费:生产部门职工因公外出的差旅费、交通费以及按规定支付的职工探亲路费和调遣的费用。

5、水费:生产部门为组织生产,耗用水而发生的费用。

6、电费:生产部门为组织生产,耗用电而发生的费用。

7、取暖费:生产部门发生的取暖费用。

8、租赁费:生产部门发生的房屋、设备等租赁费用。

9、物料消耗:生产部门为维护生产设备等所消耗的各种材料,不包括修理用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10、低值易耗品:生产部门耗用的办公桌椅、沙发、工具等各种低值易耗品。

11、试验检验费:生产部门对材料、产品进行的分析、试验、化验、检验、容器检定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内部化验检验部门提供的内部化验检验劳务费。

12、劳动保护费:为生产部门人员支付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工作服、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13、运输费:生产部门对外支付的各种运输费用,及应负担的内部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劳务费。

14、设计制图费:生产部门发生的设计费、技术资料费、图纸及有关用品的费用。

15、停工损失:指季节性等停工损失,不包括由于市场等原因造成的长期停工损失。

16、环保支出:生产部门负担排污费、环保行政收费、环保补偿费等环境保护支出。

17、洗车费:生产部门发生的罐车清洗费用。

18、转输费:企业储运车间(部门)提供给有关生产车间(部门)的转输劳务费。

19、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生产部门发生的维护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费用支出。

20、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生产部门发生的活动房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的摊销金额。

21、工程保修费:施工企业发生的工程保修费用。

22、财产保险费:对生产部门财产进行投保而交纳的保险费,包括提取的安保基金。收到的安保金返还按所承担的比例冲减本项目。

23、外部加工(劳务)费:生产部门发生的外部加工(劳务)费,不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发生的加工费用和内部加工费。

24、车辆使用费:生产部门发生的与车辆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

25、其他:生产部门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其他间接生产费用。

 

    二、销售费用

    指企事业单位对外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具体项目包括:

    1、职工薪酬: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劳务费等。离退休人员费用及辞退福利统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

(1)工资:企业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补助和各种奖金。

(2)职工福利费:企业为销售部门人员承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3)社会保险费:企业为销售部门人员支付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销售部门人员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销售部门人员的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销售部门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

(7)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承担的销售部门人员的非货币性的福利支出,包括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8)住房补贴:企业按规定为销售部门人员承担的住房补贴。

(9)独生子女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销售部门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10)劳务费:指企业支付给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计入销售费用,属于职工薪酬的劳务用工费用。

(11)其他:指企业支付给销售部门人员或为销售部门人员承担的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

2、劳动保护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工作服、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折旧费:销售部门按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和规定比例计提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企业销售部门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为使其恢复或保持使用性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所发生的修理材料和修理劳务支出。

5、租赁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房屋、设备等租赁费用,不包括土地租金。

6、财产保险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财产保险费用,包括对销售部门的财产投保和所销售货物投保发生的费用以及销售部门提取的安保基金。

7、低值易耗品:企业销售部门耗用各种低值易耗品发生的各项费用。

8、物料消耗:企业销售部门耗用物资、材料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9、水费:企业销售部门消耗水而支付的费用。

10、电费:企业销售部门消耗电而支付的费用。

11、取暖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采暖保温费用。

12、办公费:企业销售部门采购办公用品及支付的其他各项办公费用。

13、差旅费:企业销售部门员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14、印刷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资料印刷费用。

15、销货运杂费:销售企业在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运杂费用。

16、其他运杂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除进货运杂费和销货运杂费之外的其他运杂费用。

17、装卸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货物装卸费用。

18、包装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货物包装费用。

19、代理手续费:企业支付的各项代理、代销手续费用。

20、商品存储费:企业销售部门在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商品存储费用。

21、商品损耗(减:溢余):指商品流通企业在商品存储和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损耗。

22、化(检)验计量费: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货物化验、计量、检测费用。

23、展览费:企业为推销商品和塑造企业形象,举办展览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租用展览场地、设施、布置展览环境等发生的费用。

24、广告费:企业为推销产品和塑造企业形象,通过媒体传播而发生的广告性支出。

25、业务宣传费:企业为推销产品和塑造企业形象,不是通过媒体传播而发生的广告性支出及其他业务宣传方面的支出。

26、销售服务费:企业在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包括按规定承担的产品“三包”损失等。

27、无形资产摊销:企业销售部门取得商标使用权、商业软件、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时按规定期限摊销的费用。

28、其他: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支出。

 

    三、管理费用

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项目如下:

    1、职工薪酬: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劳务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及辞退福利等。

(1)工资: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补助和各种奖金。

(2)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承担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3)社会保险费:企业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支付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按规定列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

(7)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非货币性的福利支出,包括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8)辞退福利:指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费用及其他用于辞退职工的支出。

(9)离退休人员费用:指企业为离退休人员承担的各项费用支出。

(10)住房补贴:指企业按规定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承担的住房补贴。

(11)独生子女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12)其他:指企业支付给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或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承担的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

2、劳动保护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工作服、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折旧费:企业对管理部门使用的各项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的折旧费。

4、修理费:对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进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不包括井下作业费。

5、租赁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房屋、设备等租赁费用,不包括土地租金。

6、财产保险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财产保险费用,包括管理部门财产投保费用和按规定提取的安保基金。收到的安保金返还按所承担的比例冲减本项目。

7、低值易耗品摊销:企业管理部门耗用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台、椅、电脑桌、沙发、文件资料柜等。

8、物料消耗:企业管理部门耗用的各种物资、材料,包括电脑软盘、色带、配件、办公用设备配件等。

9、水费:企业管理部门消耗水而发生的费用。

10、电费:企业管理部门消耗电而发生的费用。

11、取暖费:企业管理部门保温取暖发生的费用。

12、办公费:企业管理部门采购办公用品及支付的其他各项办公费用。

13、差旅费:企业管理部门员工因公外出和法定探亲假实际发生的车、船、飞机、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外勤补助费、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补助和单位核定的差旅费包干费用等。

14、会议费:企业及所属单位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包括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发生的会议费。

15、通讯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电话费及其他通讯费用。

16、印刷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资料印刷费用。

17、图书资料费:企业管理部门购买图书资料、订阅报刊杂志发生的费用。

18、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各项接待费用。

19、外宾招待费:企业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各项外宾接待费用。

20、车辆使用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车辆使用各项费用。

21、运输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种外部运输费用,及应负担的内部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劳务费。

22、土地租金:企业管理部门租赁土地支付的租金。

23、无形资产摊销:企业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房产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规定摊销的金额。

2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企业对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进行的摊销额。

25、存货盘亏、毁损、报废(减:盘盈):按规定报经批准由当期损益负担的存货毁损、报废和盘亏净额(减盘盈数)。

26、研究开发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提取后上交总部的技术开发费。

27、技术使用费:企业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28、土地(海域)使用及损失补偿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及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补偿费用。

29、矿产品资源补偿费:企业使用国家矿产品资源按规定交纳的补偿费,炼油、化工企业不核算该项目。

30、采矿权使用费:企业按规定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炼油、化工企业不核算该项目。

31、房产税: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32、车船使用税:企业按规定支付的车船使用税。

33、土地使用税: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税。

34、印花税: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35、出国人员经费: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出国人员发生的各项费用。

36、咨询费:企业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及支付的其他咨询服务费。

37、聘请中介机构费: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等发生的服务费用。

38、诉讼费: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9、董事会会费:企业最高权利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0、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企业为维护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IT硬件设备费用、安装服务费等。

41、团体会费:企业及所属单位参加行业性协会交纳的会费。

42、上级管理费: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厂级单位分摊的上级部门管理费用。

43、招标投标费: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

44、警卫消防费:企业警卫、消防部门发生的维护费和日常经费,包括消防用材料和消防器材维修费等。

45、化(检)验计量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化验、检验、计量、检测等费用。

46、环境卫生费:企业为工业卫生和环境卫生而发生的费用。

47、绿化费:企业对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环境绿化而发生的费用。

48、环保支出:核算企业管理部门除绿化费、环境卫生费之外的其他环保方面的支出,如排污费、环保事故赔偿款、环保行政性收费、环境补偿费、环境污染治理费等。

49、长期停工费用:企业由于市场等原因(非季节性生产或大修所致)造成的整个生产部门停产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在制造费用中归集,期末转入本项目。

50、行政性收费:企业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和要求交纳的各种费用,如复转军人安置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51、外部加工(劳务)费: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外部加工费和外部劳务费,不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发生的加工费用和内部加工费、内部劳务费。

52、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53、其他:指企业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其他各种管理费用支出。

 

    四、财务费用

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手续费等。为购建资产发生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有关资产的价值,不在本项目核算。

1、利息支出:企业向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利息)、应付债券利息、汇票贴现利息、应付票据利息、融资性应付款利息支出及逾期贷款银行加息(不含滞纳金、罚息)。

利息支出设国内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外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应付债券利息、短期借款利息支出、融资性应付款利息支出、预计弃置费用利息、其他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利息收入:企业存款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上存款利息、应收票据到期贴息收入等。公司购买国债、其他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列入“投资收益”核算。

3、汇兑净损失: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外币兑换差额。

本项目设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两个细目,分别核算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外币兑换损失及收益。与购建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计入有关资产的价值,不在本项目核算。

4、其他费用: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金融机构手续费、为筹集贷款支付的担保费、为筹集贷款履行承诺而发生的费用、办理抵押贷款发生的费用、购买银行票证支付的费用及发生的现金折扣等。

 

 

注:以上项目为通用明细项目,在实际工作中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