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冷的动物有哪些:湖北法官为妻维权告法院:穿着法袍上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1:02:37
2010年04月16日10:09南方新闻网黄秀丽我要评论(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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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拗”的法官冯缤,在发现难以用法律诉讼为妻子维权后,遂走入了上访之路。他的上访,是由诸多搏出位的表现组成的,穿着法袍溜进最高人民法院去递状子,穿着法袍到省高院门口喊冤、拦车……
■他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审理。周围多数人认为他不识时务、自毁前程,而他自认为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

上访法官冯缤
法官告法院
“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按照现实,他全错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名身着法袍的中年男子,高高举起了白底黑字的大号“冤”字。
这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叫冯缤。为了妻子的劳动争议纠纷,他已经和自己的“东家”——孝感中院打了3场官司。虽然熟稔司法程序,但他仍然只有以上访甚至“骚扰”领导的方式,才促进了此案的立案和审理。
对此,冯缤的一名同事评介:“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甚至他的执拗还值得赞赏;按照现实,他全错了!”
冯缤和法院的冲突发生在2008年6月4日。当天,法院召开会议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市劳动局下属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31名工人中,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冯缤的妻子——清洁工人胡敏除外。
胡敏的理由是,她是孝感中院惟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照该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作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
孝感市中院副院长魏俊生认为胡敏“工作时间满10年”的说法是胡闹。
“法官告法院”的劳动仲裁,迟迟没下,超过了法定审限45天。冯缤就到劳动局讨说法,未果。遂在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结果和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轻伤。
轻伤本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警方认为,两人都是公务员身份,“作调解处理算了”。但冯缤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如此折腾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终于对冯缤之妻“10年的劳动关系”予以了确认。不过,仲裁委并不认为法院应该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其理由是劳动合同法当时实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
“简直不懂法。”冯缤拒绝签收仲裁裁决,决定对法院提起诉讼。
搏出位,才立案
用尽上访手段的法官冯缤说:“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但想和法院打官司,要跨过“立案”这道门槛就很难。冯缤在法院工作了20年,从民庭的书记员到现在司法行政处的助理审判员,对立案难他深有体会。很多敏感案件,立案庭的法官会找各种理由拒收诉状。
2008年9月28日,他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湖北省高级法院,“这样挂号信的签条就是凭证,他们就没法以‘没收到诉状’的理由推诿。”一个星期后没有回音,他决定到北京反映问题。他认为,他毕竟是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是他的“娘家”,应该倾听他的“冤屈”。
10月份的一个早上,他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门口聚集着一大群上访者,几个穿着法官服的人问他们:“有没有省高院的判决?”省高院的判决书,是在最高法院上访的前提,否则就没法进去拿号。
冯缤看了眼自己身上的法官服,灵机一动,径直往门里走。“你干嘛的?”门口一位法官问:“你干嘛的?你进去干什么?”
冯缤反问:“领导交办的事,需要告诉你吗?”法官打量了他一下,挥手放行。
他拿了号走进接待室,填完表,将材料递进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扔到一边,说:“你的事我们管不了,去找省委政法委。”“心都凉了。”冯缤形容当时的心情。他曾经在立案庭做过多年的信访接待,对每次上访都会做详细记录,然后报给领导。轮到他上访了,得到的却是不理不睬。
怀着绝望的心情,冯缤又去了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几乎是同样的结果。
回到孝感第二天,冯缤决定到湖北省高院上访。坐上凌晨3点的火车,5点多就赶到武昌,6点多就站在高院大门口苦等。白纸上写着黑字“冤”字,一身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院徽。他的样子引来了大量围观者,还有好心人给报社爆料,甚至有法官以个人身份偷偷对他表示同情。但是十几次的苦等,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
“想死的心都有。”他设计了两套自杀方案,一是自焚,二是混进法院跳楼。终于有一天,他不再温和地站在门口守候,而是堵门,不让车辆进出,“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终于惊动了保安,惊动了立案庭庭长。庭长将他拉进法院:“你要干什么?你的事院长早就知道了,回去吧,我们研究了。”
一个多月后,12月14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的法官给他送来了传票,告诉他已经立案了。显然,这与他的“上访成果”有关,是省高院指定立案的。冯缤却是满心的无奈:“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对他的上访行为,副院长魏俊生“已经头疼了3年”。魏向南方周末记者痛陈了冯缤上访诸招式“给工作带来的妨害”。同样是诉讼审限问题,冯一次一次地到省高院喊冤;一口咬定劳动局局长违法,半夜在孝感市委门口等市委书记,“害得法院一次一次派车去接他回来”。为了应付上级的追问,法院还专门写了一个冯缤上访的情况说明。
“他一个人在败坏全省法院法官的形象。”冯缤的一名同事这样形容他。
“司法考试考傻了?”
对于法院提出的所有赔钱方案,冯缤一律拒绝,他决心抓住法律这根唯一的稻草,执拗到底。
自从代理妻子打官司之后,冯缤发现他的法律信仰不断地撞到现实的墙壁。
曾都法院仍然认可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但不能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随州市中院除维持原判决外,还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对于二审法院的“照顾”行为,冯缤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审案法官理解法律有问题。冯认为:“劳动部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等,两个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文件难道是不可抗力?”他还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了,难道省里的文件比国家法律的效力还大?
于是冯缤继续申诉、上访,彻底沦为孝感市的不稳定因素之一。肩负机关干部工作的副院长魏俊生,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做冯缤和胡敏的工作。他甚至请出冯缤在孝感市人大工作的亲戚来说服胡敏。魏说,胡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法院还可以让她回来上班,亲戚听了也连连说好,然而“冯缤两口子脑筋还是转不过来。还在四处告,四处闹”。
“他就想让胡敏转为正式工人。”魏俊生说,“招一个人进来要考试,市政府组织部门要考核的,法院说了不算。”
冯缤却称,31名临时工中,有人凭着关系,只有三四年工龄就转了,“为什么胡敏有资格却不能转?”
在冯缤的同事、司法行政处的李发年等人看来,冯缤的维权是应该支持的,但他的设想毫无现实可操作性,因为即使市政府的清理行动有问题,法院也不可能不执行。
即使是劳动法领域专家,北京律师时福茂也认为,冯缤的行为注定了要与现实碰壁,虽然他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10年,只要劳动者提出,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在时福茂代理的案件中,这一强力保护劳动者的措施没有一例实现。法院碍于各方因素,不敢下判,大都判决强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用工方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
2009年9月,随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下来之后,冯缤与法院的对峙逐渐从言语发展到暴力。10月31日,冯缤在法院食堂用饭勺敲击院长占云发的后脑勺,结果被拘留10天。
送他进拘留所的是孝感市三里棚派出所所长潘俊。潘俊已经为冯缤的事多次出警,对辖区内的这名身份特殊的“捣蛋分子”,他深怀同情,又无可奈何。
过去,冯缤被众人认为是有前途的法官,2007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但现在,无论是潘俊还是冯缤的同事,都认为冯缤似乎很难遵循现实原则行事,而是执著于法律条文。甚至有同事这样开玩笑,“他是不是考司法考试考傻了”。法院办公室主任叶蕾对此也深为不解:“他上访付出的代价太多了。他为什么不好好做法官,为什么不能走一条和大家一样的路?”
但冯缤认为他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中国的法治每一步都要流血,如果我的鲜血能够唤醒司法机关的良知,死是值得的。”在四壁空空的家里,冯缤这样解释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的维权行为。
因为害怕法院出什么“幺蛾子”,他甚至让妻子呆在家里不去工作。现在,孝感中院已将6000元补偿金交到曾都法院。但冯缤拒绝领取。对于法院提出的所有赔钱方案,冯缤一律拒绝,他决心抓住法律这根惟一的稻草,执拗到底。
(实习生王芳军对本文有贡献)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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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出位”,成功“炮制”了全国首起法官状告中级人民法院案的湖北法官冯缤,为了给妻子的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近日,又一次穿着法官服,胸佩国徽,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上访”。他表示,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 r* Q+ g. O" I( J: E  冯缤说,自己这样做既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没有冤屈而无理取闹,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 N  y5 L0 S3 k  B- @5 M
6月21日至23日,一连3天,冯缤穿着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 e5 l9 R8 _8 ~
冯缤的又一次“出位”,再次被媒体广泛关注。
4 k/ X: B+ D) k/ F1 B3 ?& l  冯缤,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问题,2008年至今,他已经和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两场官司。8 o) o" U- k2 z
43年以来一直默默无闻的他,在靠“出位”成功“炮制”了全国首起法官状告中级法院案之后,便立刻出了名。% {7 z9 h: o" y% _  B, m, n
冯缤的第一次“出位”,发生在一年半以前。那一次,他穿着法官袍在湖北高院门口“上访”多日,终于让妻子的劳务纠纷案立上了案。# H' r* R5 Q: V7 L
这一次,为了给妻子的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他再次如法炮制,但效果显然“不如意”。! z/ q; |8 |! L( ?) Q
在湖北高院门前茫然徘徊了3日、门里门外走了几遭之后,冯缤一脸疲惫却目光坚定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我一定要坚持下去,要坚持用法律讨回公道。”& d0 {8 Q( B# n' ]+ i
1 {( e5 @% k. r( X$ a& m  被法警“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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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2 v6 x, {; n) X. V  你站在高院门口上访,这里值班的小伙子(法警)很年轻,会很冲动的,以前就曾将一名在这里上访的人的腿打断了,你要小心- o3 q* V3 z1 \2 e; x9 h  V
6月21日上午8时30分,冯缤便到了湖北高院门口上访,手里拿着材料和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为了不影响高院工作和车辆进出,他特意选在警戒线外举起手里的“冤”字牌。
* B7 o- P5 S7 Z. X  w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冯缤被“请”到了信访大厅,一位张姓法官接待了他。张法官一番好言相劝后,并没有深层次地涉及到冯缤上访的问题———其妻胡敏告孝感中院一案的申诉。
) K( Q) D; f$ l; _  聊着聊着,一晃中午到了,冯缤觉得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x+ `' F! h; C; f' C3 A3 p( |
当天下午2点多钟,冯缤又来到省高院门口。法警队一位姓李的法警将他拉进去,说要一起“吹牛”(聊天)。
# j: M& R5 Z5 Z  来的次数多,冯缤跟法警都有些脸熟了。他便跟法警谈起自己的经历,谈妻子胡敏因在孝感中院工作10年不能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而惹出的一系列事件、并由此把他所在的单位孝感中院告上法庭的前后经过。他说,跟法警谈这些,是在内心希望引起他们的同情甚至支持。
4 h" W- n! D: Q5 E" }) q  不过,冯缤认为,一位法警的“善意提醒”让他十分反感:你站在高院门口上访,这里值班的小伙子(法警)很年轻,会很冲动的,以前就曾将一名在这里上访的人的腿打断了,你要小心。
# I+ M, X5 ?% H( o2 Z1 p3 {  6月22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冯缤又来到湖北高院门口。9时30分左右,他被带到信访大厅,民事庭的一名女法官接待了他。女法官出言相劝,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C) N* B" {3 C+ d, q: l! b' t$ O
14时30分,冯缤又踩着湖北高院上班的“点”来了。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多小时后,几名法警出来说:“你到信访申诉大厅去申冤吧,你站在高院门口,我们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你还是回孝感去吧。”# e  ~* w9 n$ {0 ^
这时,上午接待冯缤的女法官又出来相劝,让冯缤回孝感去等结果。冯缤说:“我申请再审的材料提交已过了半年,早就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为什么高院不能给个书面的说法?不能老这样拖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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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士提醒记者2 w7 s% ^5 @$ }" ^3 q! K
* J7 [: X3 j7 i! {  案子已经两审终结,不值得再写报道了。冯缤还因为袭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而被警方拘留过。冯缤是“偏执狂”、“精神病”
7 z( a2 e. J9 u  6月23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冯缤又到了高院门口举着“冤”字牌晒太阳。  H+ x5 g/ B( k7 g* V9 I
约一小时后,一位姓杨的老法官把他带到信访大厅,说是要找人接待。
, X; f4 |# m$ T+ a( ^. a  冯缤在大厅一直等到11时30分,没有人再出面,大厅里的安保人员说:“大家都回去吧,现在已经下班了,有什么事下午再来。”
5 {9 R4 u* ]1 {/ T/ e; L% U' }  3天了,一点结果都没有,冯缤不想走。他再次拿着上访材料,举着“冤”字牌站在警戒线外。几名法警走过来说:“不能站在大门口!”一名年轻人要带冯缤到信访大厅,冯说:“下班了,锁门了。”几个人上来抢他的材料,几番挣扎,材料和“冤”字牌被抢走,有人动手撕起来。
, W8 y3 ^% }5 o& q8 d; [  冯缤大声说:“这是我的私有财产,你们凭什么抢?”几个人拥上,将冯缤拉进法警办公室。这时有人喊:“打人啦,有照相的你们还打人!”
+ \9 g* O' j7 ?# V8 p6 u  连续3天,法官冯缤为自己代理的妻子的案件到省高院申诉,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
( t6 B: e. r5 {: N  《法治周末》记者在和湖北省高院有关人士联系时,该人士认为,冯缤代理妻子告法院一案已经两审终结,不值得再写报道了。他个人认为,冯缤代理妻子告孝感中院一案的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省、市政府关于清理事业临时人员的政策精神。9 e- C7 F* l7 Z8 E0 y# i
这位人士还提醒记者,冯缤还因为袭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而被警方拘留过。因此,他跟一些人的看法一样,认为冯缤是“偏执狂”、“精神病”。, t; G, j5 X& c7 i. [
冯缤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要把自己所在的法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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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缘何告自己所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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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P; g9 p* X+ }6 p8 P# a( v$ x  冯缤向记者感叹道:“一个告法院的简单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进入程序”
8 N+ G( F. @1 i$ e4 X  “我靠自己的努力,通过了司法考试!”冯缤自豪地对记者说。+ B4 A/ e0 j! _3 k& @
让冯缤自豪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法官父亲。冯父生前是大悟县河口法庭的庭长,最早参与开办了大悟县河口法庭。
- e$ |# `% }$ J0 O+ S  有一天,一名陌生人走过来拉着冯缤的手说:“你是冯庭长的后人吧?你父亲那可是个好人啊,帮了不少人的忙!”# U& F: x; W8 b( J4 P% q9 M
受父亲的影响,1992年,冯缤开始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1998年,他调进孝感市中院,从事书记员和信访工作。
. D+ z9 y: S8 ~7 A# R  为了当上法官,冯缤一头钻进书海之中,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在2007年通过了司法考试,当上了一名法官。3 x  N7 e0 {9 b  F( K+ B' Q
正当冯缤准备在审判岗位上大展身手之时,一起意外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z8 v$ s9 \  i* I( G  冯妻胡敏,在孝感中院当保洁工多年。, f9 A: \) l* Y$ T1 F& h
2008年6月4日,孝感中院召开清退后勤工人的相关会议,要这些“临时人员”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一共31名工人,除了胡敏,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
* ]2 P0 i5 `7 D# W6 r5 P$ Q  胡敏有她的理由:她是孝感中院唯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当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可做的劳务派遣工。
, ^4 K! z+ f$ F  Z8 {! p  法院方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2 _/ z, S% k6 a( A3 V# T, Z0 A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孝感中院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
0 h! k2 g0 s( ]6 |1 |  劳动仲裁迟迟没下,超过了法定审限45天。冯缤就到劳动局讨说法,未果。遂在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结果和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轻伤。
) L7 [, \/ [" v8 m$ F7 f  轻伤本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警方认为,两人都是公务员身份,“作调解处理算了”。但冯缤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7 t% Z7 P- r/ o, f/ z  如此折腾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终于对冯缤之妻“10年的劳动关系”予以了确认。不过,仲裁委并不认为法院应该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理由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当时实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这也是孝感中院的观点。. K! a- I5 [1 I1 s( P
不得已,冯缤决定代表妻子,对孝感中院提起诉讼。
/ j* K; i& ]2 l# }$ m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官司打起来还真不容易。“案子开庭,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2 A3 b) Q- l, A1 l/ k) U3 B) S
2008年9月底,冯缤将诉讼材料邮寄到省高院。他觉得,挂号信签条就是凭证,高院就无法以“没收到诉状”的理由推诿了。3 f% e3 T# }$ L8 F/ a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高院没有任何回音,冯缤决定到北京去反映问题。然而,去了3个高层机关的信访局,也都没能解决问题。' z4 h/ {6 v" g3 \; Y  o
“心都凉了。”冯缤形容当时的心情。他曾在立案庭做过多年的信访接待,对每次上访都会详细记录,然后报给领导。轮到他上访了,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2 J  K' _8 P' }  无奈之下,冯缤决定到湖北高院上访。
- Z3 n* H5 z8 v  于是,一个罕见的情景在湖北高院大门口出现———手举大大的“冤”字,冯缤一身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徽章来上访。法官到法院上访引来了大量围观者,但接连多日,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 C. m2 h3 S% Y: g
绝望的情绪笼罩着冯缤。他说他想到了以命相搏,想自焚或者到法院跳楼。他不再温和地守候,他开始堵门,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终于有人开了腔:“你回家去等消息吧。”8 \4 N1 }# h9 A4 Z6 r& f
当年12月14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给他送来了传票,告诉他立案了。冯缤却没有多少笑容,他对自己这么多年的法律信仰产生了怀疑,向记者感叹道:“一个告法院的简单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进入程序。”6 \3 i" V9 p+ e5 x
曾都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但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2 A) S% ]/ W( f. s- k- I
二审时,随州市中院除维持原判决外,还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M  f' V6 [6 Y" `& A' X, L
对此,冯缤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审案法官理解法律有问题:“劳动部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等,两个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文件难道是不可抗力?”! k& @: c  F; h, C6 y$ F
冯缤还认为,劳动合同法2008年已经生效实施,有关的省、市文件就没有效力了,与上位法冲突处,得服从法律。而且《孝感市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其适用期限到2007年12月底。也就是说,此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其妻胡敏一事更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6 X: O2 ~* V3 M0 }) f9 S" U
) p8 U% x! ?+ `/ E3 x+ }  我不想上访但正常程序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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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A9 _# W5 X. ?" Q0 S  冯缤的一些同行们对他私下里深怀同情,却又不太赞同他的做法,认为他太死抠法律条文了
' j* {6 s7 P% Z0 @: g2 r  冯缤并不讳言他跟孝感中院院长冲突而被拘留一事。) g6 n$ D" _% L8 F
法院终审判决后,冯缤继续上访。他的行为不被一些人理解。孝感中院请来冯缤夫妻的亲戚来说服他们:胡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法院还可以让她回来上班。而冯缤两口子仍申诉、上访不止。2 j. t/ S  e: w- {( u+ l+ c* \
孝感中院方面认为,胡敏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招进来当正式职工,而现在的单位都是逢进必考,组织人事部门是要考核的,不是法院一家能说了算。冯缤则爆料说:“原先的31名临时工中,有人凭着关系,只有四五年工龄就转正了,为什么胡敏有资格却不能转?”
" s( Q1 [+ c$ `# i" w  情绪上的对峙在升级。特别是随州市中院去年9月下发终审判决后,这种对峙逐渐从言语发展到暴力。2009年10月31日,冯缤在法院食堂用饭勺敲击院长占云发的后脑勺,结果被拘留了10天。+ p+ V, l9 K; p1 H8 x% f, `: `
冯缤的一些同行们对他私下里深怀同情,却又不太赞同他的做法,认为他太死抠法律条文了。一名同事认为,他付出的上访成本太高了,放着好好的法官不做,这样下去似乎无益。他应该跟大家一样好好上班,好好当他的法官,跟老婆孩子好好地过日子。
- z! L4 S- z  r$ B  但是,冯缤是铁了心,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B: h' a$ O" o2 V% d# d
他说:“如果放弃了,就对不起老婆,对不起法律。”
, C/ d9 V1 h) K  现在,冯缤让妻子呆在家里不去工作,免得法院方面另有说法而节外生枝。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忘不了2000年法院审判大楼落成时,老婆作为保洁工,拿着抹布趴在地板上,一点一点地清洗、抠除缝隙里的石灰和建筑垃圾残渣。10年了,她的工作勤劳肯干,领导和同事们是认可的。我老婆确实可怜。”他说有人曾暗示他,若放弃上访可得到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补偿,他拒绝了:“我不能拿我的利益来交换老婆应得的合法权益。”0 W  t# t5 J4 q, s, N: J1 _8 ?
冯缤说,自己这样做既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没有冤屈而无理取闹,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1 b* P' b5 w% L& l
在与《法治周末》记者分手前,冯缤很认真地对记者说:“我并不想上访,但当正常的法律程序无法维权时,唯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这真是可悲!我就不相信,我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不能以法律求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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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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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拗”的法官冯缤,在发现难以用法律诉讼为妻子维权后,遂走入了上访之路。他的上访,是由诸多搏出位的表现组成的,穿着法袍溜进最高人民法院去递状子,穿着法袍到省高院门口喊冤、拦车……
( ^; j) b4 v# \  e1 y6 s  ■他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审理。周围多数人认为他不识时务、自毁前程,而他自认为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 U5 U3 Q4 h1 B" `: w: b# [. ~5 k
上访法官冯缤
法官告法院0 o$ h9 a3 W' d: M: o
“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按照现实,他全错了!”9 L) r  r  Q) r! I5 c  |: {8 D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名身着法袍的中年男子,高高举起了白底黑字的大号“冤”字。: g9 R/ X1 F7 d, L8 D$ F) v
这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叫冯缤。为了妻子的劳动争议纠纷,他已经和自己的“东家”——孝感中院打了3场官司。虽然熟稔司法程序,但他仍然只有以上访甚至“骚扰”领导的方式,才促进了此案的立案和审理。% `& Z6 e. A: T* u8 q
对此,冯缤的一名同事评介:“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甚至他的执拗还值得赞赏;按照现实,他全错了!”
5 J2 I: S$ s# |0 [: B3 z  冯缤和法院的冲突发生在2008年6月4日。当天,法院召开会议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市劳动局下属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31名工人中,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冯缤的妻子——清洁工人胡敏除外。
7 G  G, I2 H+ w1 \  Z" a6 n; O  胡敏的理由是,她是孝感中院惟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照该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作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 J$ Q/ z+ b3 ]; a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 `  y9 b- O8 u9 A  }; X: ~
孝感市中院副院长魏俊生认为胡敏“工作时间满10年”的说法是胡闹。. O4 b. M( b- L+ \% m/ U
“法官告法院”的劳动仲裁,迟迟没下,超过了法定审限45天。冯缤就到劳动局讨说法,未果。遂在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结果和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轻伤。& E7 N+ R3 M/ y) G  B" X6 i: l
轻伤本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警方认为,两人都是公务员身份,“作调解处理算了”。但冯缤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k# c2 B/ n2 Z( C
如此折腾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终于对冯缤之妻“10年的劳动关系”予以了确认。不过,仲裁委并不认为法院应该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其理由是劳动合同法当时实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
+ `$ c: N7 n! d1 l) A  o/ }9 c% f  “简直不懂法。”冯缤拒绝签收仲裁裁决,决定对法院提起诉讼。8 D3 x0 g% x, Y! d2 d
搏出位,才立案/ D; M3 ^) D1 g/ T  z4 B4 F, Q3 s" s
用尽上访手段的法官冯缤说:“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 X  _5 m0 S: ~( T$ [& Y7 z  但想和法院打官司,要跨过“立案”这道门槛就很难。冯缤在法院工作了20年,从民庭的书记员到现在司法行政处的助理审判员,对立案难他深有体会。很多敏感案件,立案庭的法官会找各种理由拒收诉状。
, V% o4 _% x  b5 F. X  2008年9月28日,他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湖北省高级法院,“这样挂号信的签条就是凭证,他们就没法以‘没收到诉状’的理由推诿。”一个星期后没有回音,他决定到北京反映问题。他认为,他毕竟是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是他的“娘家”,应该倾听他的“冤屈”。5 ~7 ~4 b* _) i
10月份的一个早上,他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门口聚集着一大群上访者,几个穿着法官服的人问他们:“有没有省高院的判决?”省高院的判决书,是在最高法院上访的前提,否则就没法进去拿号。* q  p6 C: ?! r8 e4 X8 i* W. }
冯缤看了眼自己身上的法官服,灵机一动,径直往门里走。“你干嘛的?”门口一位法官问:“你干嘛的?你进去干什么?”  g" m2 |& L' r. I% {
冯缤反问:“领导交办的事,需要告诉你吗?”法官打量了他一下,挥手放行。
1 }; }0 n: i+ U- t1 J! g  他拿了号走进接待室,填完表,将材料递进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扔到一边,说:“你的事我们管不了,去找省委政法委。”“心都凉了。”冯缤形容当时的心情。他曾经在立案庭做过多年的信访接待,对每次上访都会做详细记录,然后报给领导。轮到他上访了,得到的却是不理不睬。! O9 {* W  l6 L2 ?8 @
怀着绝望的心情,冯缤又去了国家信访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几乎是同样的结果。
3 U* G! q! V  }7 }# u  回到孝感第二天,冯缤决定到湖北省高院上访。坐上凌晨3点的火车,5点多就赶到武昌,6点多就站在高院大门口苦等。白纸上写着黑字“冤”字,一身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院徽。他的样子引来了大量围观者,还有好心人给报社爆料,甚至有法官以个人身份偷偷对他表示同情。但是十几次的苦等,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 h! G1 l% R5 \) x
“想死的心都有。”他设计了两套自杀方案,一是自焚,二是混进法院跳楼。终于有一天,他不再温和地站在门口守候,而是堵门,不让车辆进出,“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终于惊动了保安,惊动了立案庭庭长。庭长将他拉进法院:“你要干什么?你的事院长早就知道了,回去吧,我们研究了。”
" x& ]; T2 O' _' P3 g1 M9 T0 b3 e  一个多月后,12月14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的法官给他送来了传票,告诉他已经立案了。显然,这与他的“上访成果”有关,是省高院指定立案的。冯缤却是满心的无奈:“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 w  p5 X4 k4 F3 F  对他的上访行为,副院长魏俊生“已经头疼了3年”。魏向南方周末记者痛陈了冯缤上访诸招式“给工作带来的妨害”。同样是诉讼审限问题,冯一次一次地到省高院喊冤;一口咬定劳动局局长违法,半夜在孝感市委门口等市委书记,“害得法院一次一次派车去接他回来”。为了应付上级的追问,法院还专门写了一个冯缤上访的情况说明。4 v8 X3 b% D4 F( z7 v2 S5 I; v* r# b
“他一个人在败坏全省法院法官的形象。”冯缤的一名同事这样形容他。
. E; ~8 L5 e* k- f. {8 x7 v  “司法考试考傻了?”3 U7 x' A0 I3 l4 Y* l! ^
对于法院提出的所有赔钱方案,冯缤一律拒绝,他决心抓住法律这根唯一的稻草,执拗到底。7 {# _3 _0 g3 @. ]1 l
自从代理妻子打官司之后,冯缤发现他的法律信仰不断地撞到现实的墙壁。
; p3 z5 p& C+ \' W; F$ G2 M  曾都法院仍然认可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但不能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两个文件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0 g7 [% D. l* v; U  H% h! X; L) M" t
随州市中院除维持原判决外,还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8 k' l$ N" ~5 k& I- E  对于二审法院的“照顾”行为,冯缤并不领情。相反,他认为审案法官理解法律有问题。冯认为:“劳动部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等,两个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文件难道是不可抗力?”他还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了,难道省里的文件比国家法律的效力还大?
9 A3 l3 ]' |0 V% @' G4 w0 J& h& J& g: k  于是冯缤继续申诉、上访,彻底沦为孝感市的不稳定因素之一。肩负机关干部工作的副院长魏俊生,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做冯缤和胡敏的工作。他甚至请出冯缤在孝感市人大工作的亲戚来说服胡敏。魏说,胡敏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法院还可以让她回来上班,亲戚听了也连连说好,然而“冯缤两口子脑筋还是转不过来。还在四处告,四处闹”。& p: A4 A# T! v' U
“他就想让胡敏转为正式工人。”魏俊生说,“招一个人进来要考试,市政府组织部门要考核的,法院说了不算。”
0 {" R( V/ [1 {  N2 G  冯缤却称,31名临时工中,有人凭着关系,只有三四年工龄就转了,“为什么胡敏有资格却不能转?”* e: ]* ?0 p" [3 j/ j( {
在冯缤的同事、司法行政处的李发年等人看来,冯缤的维权是应该支持的,但他的设想毫无现实可操作性,因为即使市政府的清理行动有问题,法院也不可能不执行。
) L# ~, h# U. u+ F  即使是劳动法领域专家,北京律师时福茂也认为,冯缤的行为注定了要与现实碰壁,虽然他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10年,只要劳动者提出,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在时福茂代理的案件中,这一强力保护劳动者的措施没有一例实现。法院碍于各方因素,不敢下判,大都判决强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用工方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3 p. s( F3 r1 k! f
2009年9月,随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下来之后,冯缤与法院的对峙逐渐从言语发展到暴力。10月31日,冯缤在法院食堂用饭勺敲击院长占云发的后脑勺,结果被拘留10天。3 u8 i5 Z+ v6 q: @( H7 d
送他进拘留所的是孝感市三里棚派出所所长潘俊。潘俊已经为冯缤的事多次出警,对辖区内的这名身份特殊的“捣蛋分子”,他深怀同情,又无可奈何。
: O5 L$ E) r" u3 g! b6 ~0 g$ b  过去,冯缤被众人认为是有前途的法官,2007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但现在,无论是潘俊还是冯缤的同事,都认为冯缤似乎很难遵循现实原则行事,而是执著于法律条文。甚至有同事这样开玩笑,“他是不是考司法考试考傻了”。法院办公室主任叶蕾对此也深为不解:“他上访付出的代价太多了。他为什么不好好做法官,为什么不能走一条和大家一样的路?”
, y& C9 g% _  a! c  但冯缤认为他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中国的法治每一步都要流血,如果我的鲜血能够唤醒司法机关的良知,死是值得的。”在四壁空空的家里,冯缤这样解释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的维权行为。$ x- f6 S! G' u2 E% x3 r5 d+ A
因为害怕法院出什么“幺蛾子”,他甚至让妻子呆在家里不去工作。现在,孝感中院已将6000元补偿金交到曾都法院。但冯缤拒绝领取。对于法院提出的所有赔钱方案,冯缤一律拒绝,他决心抓住法律这根惟一的稻草,执拗到底。
, K) ?) S3 K: x! e  (实习生王芳军对本文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