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什么装备加精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的情况汇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33:56

关于落实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的情况汇报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0]4号)任务分工,由我局牵头,以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为重点,开展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的专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严密,行动迅速

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局领导就专门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进行了传达和部署,并根据郴办字〔2010〕4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郴州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吴祥祥局长为组长的局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责任明确,任务具体

根据郴办字〔2010〕44号文件任务分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工作由我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优化办。结合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要求,提出了“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以市县为单位划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区域,出台征地的青苗补偿标准和《郴州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等四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

三、措施得力,进展顺利

根据我局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5月底前,我局如期完成了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工作任务,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的相关工作,迄今为止,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继续加大了1999年元月1日以来,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土地供地前的审核把关工作,对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程序不合法的土地一律不予移交供地,上半年,共审核征地项目19宗,面积1200余亩,涉及征地补偿金额11710万元;二是对历年来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地拆迁需安置的农户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约3000户拆迁安置户的安置问题进行了调研和选址,并牵头草拟了《郴州市规划区公寓楼式安置暂行办法》;三是对“货币化结算”的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成本进行核算,完成了振兴公司承建的香雪路及隧道项目的土地成本核算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统征工作机制,严格了征地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自去年成立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以来,我局逐步建立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总负责、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统筹,区、乡(镇)、村积极参与的统一征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征地拆迁的管理,上半年,共完成郴资桂路改扩建、五岭公园、桐梓坪搬迁等11个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征地面积750余亩,拆迁户数150户,面积42376平方米,共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5715万元,有效保障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同时,为依法推进各类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进一步严格了征地程序,严格执行了征地调查、确认、公告、听证等有关规定,对每一个具体的征地项目,一方面主动与被征地村组和农户协商洽谈,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依法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效化解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各类矛盾和纠纷。

(三)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统一部署了贯彻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工作,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制定了《郴州市实施<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意见》);二是以市县为单位划分并公布了征地补偿区域;三是拟定《郴州市征收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和集体土地上的青苗及成片果(林)补偿标准》,成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准备报省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四是协助市农经局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草拟了《郴州市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五是严格执行3月1日省政府颁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指导实施了在建各类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和平稳过渡。

(四)努力提高用地保障能力,积极为郴州“两城”建设依法提供有效地用地保障。

针对今年项目多、用地量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仍然严重不足的现状,我们一方面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强向省国土资源厅的汇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加强了项目依法用地报批工作的调度和督办,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上半年,重点对衡茶吉铁路、郴资桂路改扩建、五岭公园、北湖区风力发电和廉租房等重要项目的用地报批进行了调度,完成了衡茶吉铁路、郴资桂路改扩建城区段、苏仙区段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后段的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补偿相关配套政策。

二、出台和推行《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公寓楼式安置暂行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农民。

三、切实做好全市主要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工作。

四、规范郴州市辖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维护农村村民合法利益。

五、积极组织开展建设用地网上审批工作,年底在全市全面推行建设用地网上审批。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