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蜂箱怎么移动:向力力同志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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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向 力 力

(2010年5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刚才,毕华同志宣读了《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推进“两城”建设,深入开展“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开放型政府”活动,机关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机关效能明显改善。据统计,2009年,市直行政机关审批提速46%,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减少30%,行政事业性收费下调20%,服务性收费下调50%;社会公众对市直单位机关作风的平均满意度提高15个百分点,对市直单位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提高面达到100%。机关效能建设的加强,极大地改善了郴州的发展环境和城市形象,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与科学跨越发展和群众、客商的要求相比,也还存在较大差距。机关效能是机关干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的综合反映,是机关各项建设成效的全面体现,也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关键要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深入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郴州综合竞争力,争当湘粤赣省际区域发展“领头羊”的重要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在全市乡镇以上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一)明确“机关效能建设年”的目标。要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促进全市各级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机关运行机制,达到“五个规范”,即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处罚、规范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收费、规范公共交易;实现“四个减少”和“一个缩短”,即减少审批项目、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减少涉企检查、减少各种达标评比,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间上压缩50%;力争“四个明显”,即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把郴州建设成为湖南和湘粤赣省际区域办事效率最高、商务活动最为便捷高效、政府和公共服务系统配套最为周全、企业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城市。

(二)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全市统一对教育、公安、国土、建设、文化、卫生、地税、环保、工商、质监等10个部门的行政执法重点机构、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年度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市直机关各单位根据所在机关、单位的实际,选择1至2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推诿扯皮,特别是项目审批周期过长、环节过多、跑腿次数多等效率低下的问题;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三是“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的问题;五是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六是服务意识和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七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八是照搬照抄上级规定,当“传声筒”、“守门员”,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干部,要针对上述问题认真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狠抓整改落实。行政机关要全面推行裁量权基准制度,大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行政和执法随意性。今年要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五个方面的责任追究力度,即加大对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三最”问题;加大对政令落实不力和部门社会责任重大缺失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和浪费财政资金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效益低下和侈奢浪费、挥霍公款等行为;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重复执法、执法争利、执法扰民、随意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抓一些反面典型,公开曝光,警示、教育机关工作人员。

(三)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是机关自身建设的一场革命,必须冲破惯性思维、突破体制积弊、规范权力运行。要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科学民主决策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运行机制,以制度规范行为、管人管事。

二、打防结合,惩防并举,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环境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实施“千亿投资计划”、“百亿城建计划”,组织开展“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年”活动,健全施工环境投诉处理快速处置、属地负责等机制,清理和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查处涉及施工环境的案件1132起,调处矛盾纠纷1763起,铲除违法犯罪团伙10个,处理扰乱施工秩序人员1428名,建设项目施工矛盾纠纷投诉率下降61.9%。今年,要继续围绕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打击力度、规范力度,着力营造市场规范、法治严明、社会和谐的项目施工环境。

(一)继续严厉打击破坏工程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把优化施工环境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建立破坏施工环境案件投诉受理、处置、打击等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项目落户地公安机关整治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民警驻勤制度,侦破一批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内部及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铲除一批以重点工程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团伙,打击一批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破坏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派出所是负责项目建设和企业治安环境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对辖区内破坏施工环境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治安承诺,实行民警驻勤和派驻民警现场执勤。要建立健全打击破坏施工环境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对侵害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诉讼,审判机关要依法快审快结,司法机关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对企业和投资者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基层组织及其基层干部在施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中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三)及时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遗留问题的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凡有拖欠费用的,必须在规定限期内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及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遗留问题。要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发放、足额到位。对征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群众、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优化施工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法制宣传“预警教育”机制。各级司法机关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开工前和建设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制“预警教育”。不仅教育农民要提高法制意识和大局观念,也教育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心和法制观念。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援助中心要为项目业主和被征地农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健全施工环境属地负责制度。无论项目由谁引进、该谁受益,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园区、乡镇都是优化施工环境的第一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矛盾纠纷。要加强村、组基层组织建设,把优化施工环境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及其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带头或组织阻工闹事的村、组干部的责任追究力度和组织处理力度。三是健全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村、组联谊机制和议事机制。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项目落户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和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受损的村民生产、生活设施等问题,积极化解和减少矛盾,共同构建和谐的施工环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是“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抓、扎实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部门做起。市里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优化办合署办公。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刚才毕华同志宣读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规定时限。市效能办、市优化办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情况,注重典型示范,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必定有着昂扬正气、蓬勃向上的人文舆论环境。一个充斥着落后思想观念、消极行政作风、不讲诚信的城市,即使资源多么丰富、投资政策多么优惠,也避免不了外地投资者望而却步、本地创业者远走他乡的尴尬。所以,一言、一行,一事、一物,都是环境,都是形象。只有方方面面保持一个声音、一个步调、一种氛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台“大戏”,才能唱出声势、唱出和谐、唱出成效。各级宣传部门部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调动机关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效能意识、环境意识深入人心,营造“事事讲究工作效率、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郴州形象”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市效能办、市优化办要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好、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下达督办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树好学习标杆。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2010年度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绩效考核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以绩效考核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同志们,建设一个适宜创业、适宜投资、适宜居住的城市,是郴州人民的共同心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事关郴州的发展和未来,与每一个郴州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全市上下一定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创建最优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