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一拖二:长春老建筑物语--长春县公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33:58

长春老建筑物语-- 长春县公署

     长春县衙(县公署)的洋式办公署,1927年建成,位于现大经路一零三中学(第二外语学校处)。此前,在1825年长春厅从新立城迁移到长春后,就在此地修建了长春厅的办公用房。当时的办公房大门、二门各三间,大堂、二堂各三间,堂间两廊各五间,二堂后有内室五间,构成一个纯中国传统式的衙门院落。1886年和1917年,该老衙院曾两次维修,但经近百年的风雨,老房已不堪使用,于是当时长春县决定拆除老房,另盖起洋式办公用房。这样,1926年开始建设,1927年落成了下图中所示的长春县衙。

              长春县公署" align="center">

 

        新建县衙的这座洋式瓦房坐北朝南,大门面向西四道街,建筑群为四进院落。楼群布局是典型中国四合院式,而外观设计,又带有典型的西式装饰风格。这种结合,充分体现了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在长春社会发展的状况。

      长春县公署" align="center" real_src="http://image30.360doc.com/DownloadImg/2011/06/0712/12553412_3">

 

        在四进院落中,第一进和第二进均为正房五间,东西配房各五间,中间开门洞,主要为是门卫、收发、办公和储藏之用;第三进为公厅区,正房五间、东西配房各三间,主要做县长办公、会客、招待之用;第四进正房五间,为县长内宅。另外,在此建筑东北角,设有长春地方法院和检察处。落成之时,整个建筑群颇显“堂皇轩敞”之风,仅从当年的正门照片中,即可窥见一斑。

         说起长春的衙门,虽几经变动,总体说还是挺简单的。1800年,清政府在长春南15公里处的新立城设置长春厅,这是长春建制的开始;1825年,长春厅从新立城搬迁至长春南关老宽城子,衙门就立脚于此地;1888年,长春厅升格为长春府;1912年民国后,长春废府改为长春县;1914年长春县划属吉长道;1925年分设长春市政公所;1929年称长春市政筹备处,同时废除道制,保留了长春县制。从此,“长春县”历经“满洲国”时代、国民政府时代、新中国成立时代,直至1952年被划入长春市。这期间都是市县并存、实行分治的行政体制。其实,作为长春县的管辖范围,就是除“新京“、长春市、长春特别市的市区范围外的郊区那部分。

长春县公署" align="center" real_src="http://image30.360doc.com/DownloadImg/2011/06/0712/12553412_4">

 

         解放以后,这里变成了大经路小学的校址。当年,这里的北边不远处就是前文提及长春老城墙中的“马号门”,之所以有此名称,就是因为这里是县衙的马号,加上附近的大车店而得名,1958年马号和大车店的位置变成了大经车辆改装厂。1972年后,县衙的第三进院落以北变成长春一零三中学。七十年代末在此上学的时候,学校篮球场紧挨着的就是当年老建筑的旧房子。再以后,大经路小学变成第二外语学校,而二外现在也变成了一零三中学的一部分……单位变来变去,老建筑几经改造后,已经踪影皆无了……

 
        另外,本来1825年前位于新立城的长春厅旧址早已不存,根据考古研究的结果,政府在1995年在离旧址100多米远的地方,新建了一座长春厅“遗址”。从左面的黑白老照片看,像近200年前的东西吗?不过,不管是为了保护历史遗迹,抑或为了推出旅游概念,能对“老家伙们”抱有一颗敬重之心,都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